金玉良颜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姚颖怡
玲珑嘻嘻一笑:“一个荷包算什么,四姐姐若是不嫌弃,我就绣个屏风给您当嫁妆。”
琳琅眼睛一亮,她早就看上玲珑的刺绣功夫了,虽说小堂妹只有十二岁,让她绣屏风有些难为了,可琳琅天生就不是婆婆妈妈客套的人,老实不客气地说:“那敢情好了,我不喜欢花鸟鱼虫的,你给我绣个八扇博古的,我摆到书房里。”
玲珑笑着点头:“好哩,我明天就开始绣,保证不会耽误四姐姐过嫁妆。”
提起出嫁,琳琅杏脸微红,看到玲珑又拿起手上的针线活,就一把拉起她:“大好的景致,不要整日躲在屋里做针线了,小心把眼睛都给弄花了,咱们出去走走。”
玲珑看一眼天色,已近傍晚,她记挂着母亲不想走远,就道:“快要晚膳了,咱们先到这附近走走,明日一早趁着凉快咱们再往远处去吧。”
琳琅早就惦记着外面的美景,没等玲珑说完,就拉上她走了出去。
金顺媳妇听说两位小姐要出去,就让先前来过的两个媳妇子跟着一起去,免得小姐们迷了路。
金顺媳妇是个做事稳妥的,听说四小姐正在待嫁,便挑了这两个全和人给小姐们使唤。这两人一个是王二家的,另一个是桂嫂子,她们都是家生子,一家老小都在金家做事。
庄子后面便有一条羊肠小路,蜿蜒向上,小路两旁都是一簇簇的山杜鹃,红艳艳的,此时开得正好。
两个媳妇子都是常年在山里的,脚力很好,反而是几个年轻丫鬟落在了后面。琳琅和玲珑正是爱玩的年纪,把这些人全都抛在后面,两人小跑着上了山坡,玲珑脚步轻盈,琳琅却已经娇喘连连。
玲珑没有再往上走,她站在半山坡上极目四望。此时金乌西沉,片片红云映红天际。一丛丛杜鹃花在微风中摇曳,带起层层红浪,与天上的云霞交相辉映,站在这里,只觉彤云蒸腾,天上地下都是一片金红。
两个媳妇子和几个丫鬟也撵上来,王二媳妇指着不远处的一片果树说:“那里的果树都是金家的,这时候还有些早,等到秋日里才是最好的,有山楂、核桃、柿子还有枣树。”
玲珑却看向不远处的林子,问道:“那处林子里可有猎物?”
来这里的路上,她听二堂兄金子焕说起和五弟来这里打猎的事,玲珑听得心痒,也想试试身手。
王二媳妇道:“这里来往的人太多了,野物不来这边,倒是雨后林子里有的是菌子,用这新鲜菌子煮汤炖肉,那味道鲜美着呢,打猎要到山后面去,过了雾亭就能猎到各种野味,春天里二爷和五爷还猎过一只大野猪呢。”
听说这里没有野味,玲珑有些失望,可听到野猪,她的精神头立刻来了。
“野猪?这里还有野猪啊?”
王二媳妇笑道:“有的,二爷最是体恤咱们,还把那野猪胆赏给我家那口子,换了十两银子呢。”
野猪胆可入药,山里的庄户人家当成宝贝。
玲珑正想再问,却见那林子里一前一后走出来几匹马。
离得远看不太清楚,待到稍微近些,玲珑认出来,那走在前面的,骑在白马上的正是路上遇到的少年!
少年身上是黑色滚金边的箭袖,夕阳的余辉落在他的身上,犹如镶上第二道金边,亮丽得耀眼。几名劲装青年不远不近跟在他身后,都是背弓挎箭。
少年的脸上是与这温暖的余晕完全相反的清冷,似是还带着些不耐烦。
看他们这副打扮,显然也是来林子里打猎的,没想到林子里没有猎物,只能空手而返,难怪这少年满脸不高兴。
玲珑她们站的地方是个岔路,几匹马迎面走来,想来是要从这里拐到山那边的雾亭。
王二媳妇和桂嫂子看到有男子,连忙护住两位小姐避到一旁,挡在她们前面,唯恐被这些不知来历的男人看到惹出事端。
玲珑好奇,她喜欢看古铜色皮肤的少年,如果这少年不是那么冷傲就更好了。
只是她尚未长成,个子矮小,被两个高大健硕的婆子挡着,想看也看不到。
却听一旁的琳琅偷笑:“还以为他不是来西岭的,没想到在这里又碰到他。”
玲珑冲她挤挤眼睛,学着二堂兄的语气,小声说:“四姐姐你订亲了,不能乱看啊,让李二郎知道了,会去找人家拼命的。”
琳琅脸上一红,啐她一口,却道:“你这小不点儿也不许看啊,别忘了你也订亲了,让许二爷知道了,也会去找人家拼命的。”
玲珑一愣,原来在别人眼里,她也是订了亲的人了。
就是那个许庭深?
自从金媛在龙舟会上闹出那么一出,玲珑直觉上她和许庭深已经没有瓜葛了,现在听琳琅说起来,这才意识到,不论宋氏和金媛是怎么想的,也不论哥哥金子烽在中间做了些什么手脚,她和许庭深自幼订亲都是不争的事实。
按理说许家相看过了,接下来就该正式请人上门提亲了,可是许家没有动静。
玲珑想,或许因为龙舟会上的事,许家不想再让儿子迎娶金家任何一位小姐,这门亲事就此作罢呢。
想到这里,玲珑长松了一口气,她还只有十二岁,她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婚姻大事最好晚一些,再晚一些。
第三十五章 雾茫茫
暮色渐浓,山下的庄子里升起炊烟,玲珑惦记着母亲,拉着琳琅下了山坡回到庄子里。
紫藤花架下放了藤椅,冯氏坐在那里,目光迷离,自从昨日来到这里,她似乎对这一架子的紫藤花很有兴趣。
花香阵阵,玲珑跳起来摘了一朵,给冯氏插在鬓边,冯氏戴的就是那对碧玺耳坠子,暮色中焕发着柔和的光晕。
“母亲,您真好看。”冯氏的鬓边已经有了白发,但没有发病的她,面色恬淡,依然不失为一位美人。
冯氏收回目光,缓缓看向玲珑,她忽然伸出手来,枯瘦的手指摸摸玲珑的头发,嘴角牵动,竟然笑了一下。
玲珑张大了嘴,她没有看错吧,母亲冲她笑了!
那日玲珑睡得很香,回到京城后,她第一次睡得这样香甜。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玲珑便去隔壁院子找琳琅,昨天说好了要一起爬山的。琳琅还没有起身,玲珑等了一会儿,琳琅的贴身丫鬟绣儿出来,给玲珑施了礼,道:“四小姐说了,她还没有睡够,改日再陪五小姐去山上。”
金家四小姐在府里娇生惯养着,从没试过这么早就起床,虽说也想去山上玩儿,可是真的起不来。
虽说琳琅不能去了,可玲珑却不想就这么回去,这个时候山上应该也不会有什么人,不如趁着早上空气好,去练练脚力。
主意打定,她对杏雨道:“你带着她们三个先回去吧,我上山跑两圈儿。”
杏雨知道小姐每天都在练功,当下便带着三碗水回去了,玲珑独自一人上了山。
山里的清晨雾气腾腾,放眼望去,丝丝缕缕的白烟笼在半山腰上,如同一道道轻纱。露珠打湿了树叶和青草,绿油油的,山坡上有一点儿滑,四周空气里都是带着湿湿的青草味道。
鸟儿在树梢上轻啼,叽叽喳喳却并不喧闹,反而让人心情舒畅。
玲珑跑上山坡,举目四望,只见太阳露出了半个脸蛋,薄雾正在渐渐散去。
不远处就是通往雾亭的那条小路,玲珑决定过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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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路并不崎岖,显然是走的人多了,虽是蜿蜒而上,却甚是平缓。
玲珑提一口气,放开步子,在小路上奔跑,她今天穿着银红色的绣花箭袖,轻巧俐落,此时漫山遍野看不到人,她正好练练功夫。
这条小路通往的并非只是后山,而是另一座山峰。约末跑出三里多地,她便上了半山腰。
她看到了雾亭。
太阳已经探出大半个脸,山里的雾气大多已经消了,但雾亭外却依然云雾蒸腾。雾亭坐落在半山腰上,从早到晚,浓浓的山雾在半山腰袅袅缭绕,雾亭便座落在这片白雾之外,从这里观雾景色最好,因此才得了雾亭这个名字。
玲珑停下脚步,走进雾亭,飞檐上有几只鸟儿被惊起来,大惊小怪地叫着,拍拍翅膀飞进白雾之中。
站在亭内放眼望去,雾亭下面便是山谷,烟雾氛氲,看不清楚。她深深呼出一口气,跑了几里山路,这时有些口渴。
她舔舔嘴唇,心里想着明日再来时一定要带个水袋子,一转身,却见雾亭的柱子上龙飞凤舞题着两句诗:踏雾乘同归,撼玉山上闻。
这是唐代李贺的诗,李贺的诗词留世很多,但这两句却算得冷僻。这题诗之人倒也雅致,这两句诗题在这里最是恰当不过。
诗是好诗,字也是好字,玲珑忍不住踮起脚尖,用手指顺着那字体,把这两句诗临摩一遍。
铁划银钩,宛若行云流水,这字不但写得好,且极具风骨。
玲珑读过李贺的所有流传下来的诗词,在江苏时,族里请了女先生教小姐们读书识字,读的大多是女诫、女则。商贾之家的小姐只要识的几个字也就行了,没想让她们成为才女。
玲珑年纪小,又在族里没有地位,堂姐妹常常欺负她,有一次甚至几个人按住她,往她和杏雨衣服里面灌香灰。多亏女先生经过,她们这才放开她。从那以后,女先生才开始留意她,见她年纪小小却甚是聪颖,认字写字都比堂姐妹学得快,便时常拿些书来给她看,李贺的诗词便是那时读过的。
玲珑在雾亭里稍做歇息,便又提了一口气,向着前面跑去。
王二家的说过,过了雾亭便常有野物出没,今日一看,这里的地势倒也平缓,修了石阶,四周灌木丛生,星星点点的野花五颜六色。
玲珑快步奔走在石阶铺就的山路上,越跑越远,渐渐的变成一个红点,消失在一片山色之中。
顾锦之从一棵古柏上跳下来,方才他正在树杈上睡觉,被山鸟的惊叫吵醒,便看到一个穿着银红衣裳的小姑娘正从树下跑过去。
这是哪里来的小姑娘,大清早就跑到这里来,看那穿着打扮,不像是山野村姑,倒像是哪家的小姐。
不对,那小姑娘跑得很快,步履轻盈,分明就是个练家子。
清越山一带的庄子大多都是京城大户的,甚至还有两处皇庄,却不知这姑娘是哪家的,竟然还会武功。
他对这一带很熟悉,顾家在这里也有庄子,他每年都会来住上一阵子。昨天听两个小厮说,就在这附近见到有野猪出没,他来了兴趣,谁也没带,整夜躲在树杈上,就是想只凭自己一人之力,打头野猪玩玩。
他也知道自己这样做,不但危险也挺犯傻的,传到别人耳中,会以为他是想要逞能。
可他太无聊了,无聊到不知自己要做什么,好在这山里常有野兽出没,他还能有些事做。
看到刚才那个跑得很快的小姑娘,顾锦之忽然来了兴趣,会武功的大家闺秀他是见过的,自己的五位姐姐个个都会武功。但是会武功又在山里乱跑的小姑娘他还是头一回见到,而且这小姑娘不但会武功,更是身手敏捷,倒似是还会轻功!
会轻功的大家闺秀,哈哈,太有趣了。
顾锦之索性不等野猪了,提起袍子,把一角塞在腰里,向着方才小姑娘跑过去的地方追了下去。
第三十六章 金钱镖
玲珑一口气又跑出三四里路,山里不似平地,三四里的山路跑起来并不轻松。
掏出绣着紫薇花的帕子,玲珑擦擦额头上渗出的汗珠,早起吃的玉米渣子粥和两块肉饼,这会儿都已经消化殆尽,肚子咕噜噜叫起来。
太阳已经全都从云层里出来,精神抖擞着,也像个不知疲倦的小姑娘。
玲珑又舔舔干涩的嘴唇,大眼睛向着四处寻觅,听王二媳妇说过,西岭一带水泉极多,越往后山就越多。
可是放眼望去,不但看不到泉水,连条溪流也没有。玲珑不由得失望起来,跑了一个早上,她真的又渴又饿。
这里已经没有了石阶,山路开始崎岖,前面出现一条岔路。玲珑注意到其中一条路比另一条似是潮湿,两旁的树木长势也更加青翠,她猜想那边一定会有水源,便朝着前面跑了下去。
她没有判断错误,刚跑出不远,她便听到了水声,那水声不是一点,而是很多很多。绕过两块一人多高的巨石,她的眼前豁然开朗。
只见一眼清泉正在汩汩地向外冒着,泉眼四周已经形成一道溪流。玲珑走到溪边,踩着高低不平的大卵石来到泉眼前面,用小手掬起清澈的泉水喝了几口,清泉甘甜,带着凉爽,沁人心脾。
前世玲珑有着丰富的野外求生经验,若是在那一世,她是万万不会直接饮用山泉的。即使是现在她依然心存顾忌,水里会有寄生虫,运气不好小命就要挂了。
可她太渴了,她是临时决定一个人上山的,既没带火折子也没有可以用来烧水的器皿。反正也喝了一口了,那就再多喝上几口,管他有没有寄生虫,先喝个痛快再说。
就这样想着,玲珑又掬起一口,刚刚送到嘴边,噗的一声,一个东西落到她的掌心,她的双手下意识松开,水洒了出来,溅湿了她身上银红色的箭袖小袄。
那东西应声而落,掉进水溪里,溪水清可见底,原来那竟是一枚铜钱。
这铜钱不会真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也不会就是一枚铜钱那么简单。
这是金钱镖!
玲珑从水里捡起那枚铜钱,用食指和中指夹住,她缓缓站起来,忽然间回过头去,她原以为那人就在她背后不远的地方,可是她猜错了,身后空空荡荡,除了树木石头,就只有叽叽喳喳的山鸟。
玲珑狐疑,四下张望,却见在她来的那条山路上,一个人由远及近,正向这边跑过来。
这人穿着刻丝团绣的大红箭袖,脚上是小牛皮的黑色短靴,头发上缀着缨络珠子,阳光照上去闪闪发光。如果不是他身后背弓,腰上跨箭,玲珑还以为这人是戏台上走下来的,想不到还真有人在深山野地里打扮得花团锦簇,何况这人还是男的。
待他走近一些,玲珑夹起那枚金钱镖,冲他喊道:“喂,你干嘛打我?”
那人怔了一下,四下看看,确定玲珑真的是在和他讲话,便笑道:“你也看到了,我刚刚才追上你,怎么会打你的?”
可这四下没有别人了,不是他还能是谁。玲珑是知道有些暗器高手,能够隔着很远的地方发镖,且镖无虚发。
这人看上去顶多十五六岁,莫非他就是这样的高手?
“你说不是你打的,那你干嘛追我?”玲珑瞪着大眼睛直视着他,那人自己也说是在追她的,两人素不相识,他追她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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