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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玉良颜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姚颖怡

    正如金子焕所言,镇国将军颜国显为西席高先生所选的果然是处清静之所。

    甜水巷得名于早年间这里的一口甜水井,只是年代久远,这里已经没有水井,只留下一个地名。

    名曰巷子,却并非是玲珑想像的小胡同,长长的一条青石板铺就的街道,两旁是青砖碧瓦的深宅大院,院外种着刺槐,枝叶虽不繁茂,但碧色青翠,别有一份宁谧。

    她的宅子座落在甜水巷最深处,黑漆的大门上了锁,玲珑掏出钥匙,大门吱扭扭地打开了。

    比起石二的那所大宅子,这里要简朴狭小,两进的宅子,绕过影壁,穿过连接前后两院的垂花门,迎面是三间正房,左右各有一间耳房,东西厢房各有两间,后面还有几间后罩房,都是不大的屋子。

    宅子不大,但因为前任主人是位教书的夫子,这里的布置倒也简洁大方,家什都是半新不旧的,却又放着前主人遗留下来的几件旧旧的鱼缸和花瓶,虽然并非古物,但也有些年头,自有岁月沉淀底蕴在里面。

    一道保存很好紫檀镶琉璃的花鱼屏风,应是很值些银子,应是那位高夫子嫌沉重没有带走的,玲珑看着很喜欢,想着日后刷洗了放到母亲的房间。

    玲珑最喜的还是院中的几株梅树,都是此时夏末秋初,梅树上枝叶苍绿,能想像出冬日里寒梅怒放,冷香阵阵的景色。

    玲珑站在梅树下吸吸鼻子,心情好得也如这满树的叶子。密匝却并不沉重,有阵风儿吹过,便轻松得整个儿都通透起来。

    活了两世,这是她第一次置业。前世即使脱离师傅。也是居无定所,大多的时间都是住在酒店里。

    她也曾想过,有朝一日金盆洗手,找处山清水秀的地方,买上一幢村屋。晨听山鸟啼鸣,夜看斜阳草树,不管外面花花世界白云苍狗,我只坐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

    只是这种心思于她也只是稍纵即逝,她不是闲得淡疼的文艺女青年,她还要做她的没本买卖。

    可这一世,她却在十二岁时便置业了,但这里只是她的歇脚处,她不会把这里当做逃生所。

    金家是她的家,也是母亲的。她不会把那里白白拱手让人,永远都不会。

    她又四处转了转,把需要添置的必需品记在心里,这才离开,乘着月色,去了浚仪街,那里是石二的宅子。

    师徒两人虽然把这里做为联络点,但石二并没有将宅子的钥匙交给她,可在这师徒俩看来,这根本不是问题。做贼的要钥匙干嘛?

    玲珑原以为会是铁将军把门,她或许还要翻墙而过,没想到大门紧闭,门上却没有锁。

    里面有人!

    里面有人也不敲门。深更半夜的,玲珑不想制造太大动静。

    她提口气,如同灵巧的狸猫,几下便跳进高高的院墙。

    这里除了石二也没有旁人,玲珑却看到有几盏灯光,院子里的石灯已经点燃。石二就在最后一进的院子里,坐在抄手廊子里,倒像是在等着她。

    “师父,您知道我会来啊。”

    玲珑蹦蹦跳跳跑到他面前,送上一个大大的笑脸,力求更傻更白更甜。

    石二果然如她所愿,又换了一张假脸,玲珑甚至怀疑他本人就是开假脸铺子的,要不怎么天天给人做活广告,可惜这广告做得真不乍地,这些脸一张比一张丑。

    因为能来这里的只有小球,所以这一次石二一眼就认出了她,但是看到她,却像是挺不高兴:“你这小孩也太懒了些,师父让你把这里布置一下,你自己看看,还是光秃秃的,这些灯还是师父我自己点起来的。”

    玲珑眨巴着眼睛,趁着石二没留神,给了他一个大白眼。

    我是你徒弟,可不是你的小厮,再说我又不住在这里,你来了当然要自己点灯,如果嫌麻烦,就弄成长明灯!

    虽然腹诽,嘴上却没有这么说:“师父啊,我已经托人去采办家什物件了,你也知道的,我还是个小孩子,你使唤人也不能太狠……对了,你何时教我武功?”

    石二盯着她好一会儿,似是心中天人交战,是把这个小无赖揍上一通呢,还是等“他”长大一些再揍呢。

    闻言,他问:“什么武功?”

    玲珑来气,这人倒像是忘记他们是师徒了。

    “我只想学那种能站在半空写字的武功。”

    既然说出来了,那就不必遮遮掩掩,索性把她心里最向往的那件事一并说出。

    石二先是愣了一下,继而假脸动了动,玲珑猜想他一定是在皱眉,似乎对她提的要求很是诧异。

    “师父,莫非你也不会这样的武功?”玲珑问得直白,十二岁的人不能算是很小的孩子了,可在石二面前,她只是个财迷心窍的小贼坯子。既然早就给她挂上标签,索性百无禁忌。

    她的骨子里是金家人,金家人不做赔本的买卖。

    她同意给石二当徒弟,除了看中每月的“福利”,更重要的就是想学武功,这种现代早已失传的轻功。

    她说的这句话果然有用,石二似是对这句话非常不满,他冷哼道:“谁说我不会,这有何难,你想随师父学这个倒也容易,待哪日师父心情好了,便教给你。”

    玲珑撇嘴,又是这句话,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切。

    她还有更重要的事,索性不和他再在这件事上纠缠下去。

    “师父,把手给我。”她笑嘻嘻地说道,从怀里取出一只小荷包,荷包用的是宝蓝的缎子,上面绣的图案却不是花鸟,而是小鸡啄米图。

    她拈着荷包在石二面前晃了晃,这才解开束口的丝带,倒像是藏了宝贝的小孩向同伴得意炫耀。

    第一零五章 脂粉气(二更求首订)

    石二不解,却还是伸出手来,他的手上带着黑丝手套,夜光下闪着点点银光。

    自从第一次见到石二,玲珑就发现他戴着手套。这手套应是极其贵重的黑蚕丝所制,价值不低于那只口袋。也不知这家伙都是从哪里找来的这些宝贝,就是真金白银也买不来的好东西。

    前世担心留下指纹,偷儿们也会戴上手套,石二当然不是因为这个,如果玲珑没有猜错,他应是为了保护双手。

    玲珑笑咪咪从荷包里倒了几颗东西在石二的手掌上,借着石灯里的微光,石二仔细看去,却原来只是几颗桂圆干。

    抬眼、皱眉,他正想发问,玲珑已经点头哈腰,凑了过来:“师父您尝尝,这个可甜呢,我小时候最爱吃了。”

    水淋淋的眸子看过来,有些期盼,石二又看看掌心里暗红的桂圆干,倒也不像是加了巴豆米分的……

    他拈起一枚放到嘴里,的确很甜,倒也还行。只是小球分明是个男孩子,随身带个荷包不说,居然还在荷包里装着零嘴儿,倒像个姑娘家。

    “好吃吧?”玲珑歪着小脑袋看着他,她穿着夜行衣,满头青丝全都藏进帽巾子里,更显得一张小脸欺霜胜雪,唇红齿白。

    石二心道,小球长得也像个女娃娃,这孩子自幼爹不疼哥不爱,长在娘亲身边,染上脂米分气了,想要让“他”日后像自己这般出色,须要把这些全都改过来才行。

    他原是想斥责几句,可话到嘴边又咽下了,改口道:“好吃。说吧,你有何企图?”

    师父,你也太善解人意了吧……

    玲珑卑躬屈膝,索性把整只荷包都塞给石二:“这些都是徒儿孝敬师父的,师父若是喜欢,我那里还有呢。”

    石二捏着那只荷包,却没有说话。双眸如同沾水的星子,一言不发看着玲珑。

    玲珑被他看得有些发包,和她年龄不太相符地干笑两声,道:“徒儿看师父每次都能在宵禁之后在京城里策马扬鞭。如入无人之境,去安次镇时,还有个偷来的小牌子可以吓住那些守城卒,所以徒儿想请师父帮帮忙,我想在晚上出城。到西岭看望我娘……”

    玲珑说的都是真心话,毫无水分,说到最后,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

    她回到京城有些日子了,虽说堂兄堂姐和孙三娘子都给她报过平安,可她还是不放心娘亲。

    冯氏身边有个代婆子,这让她怎么能不当回事。

    偏又不能把代婆子搞掉,代婆子虽然被宋氏拿捏住了,可为人也算老实,真若是换个更厉害的茬子。怕是还不如这样。

    石二怔了怔,小家伙溜须拍马,原来是为了他娘。

    “那咱们这就走吧,西岭倒也不算远,天亮前赶回来。”

    想不到石二偶尔也很好说话,玲珑喜出望外,转身就往外跑,边跑边喊:“徒儿谢过师父。”

    石二慢吞吞站起身来,小孩子就是小孩子,你说你跑那么干做甚。我不带着你,你也走不了。

    他这才发现手里还捏着那只小鸡啄米的荷包,忍不住翻来覆去看了看。见上面的刺绣精致绝伦,童稚有趣。上面的两只小鸡像是有灵气一样。

    他随手把荷包塞进怀里,想着回头还给小球,他一个当师父的,总不能抢小徒弟的零嘴儿吃吧。

    那夜倒也顺利,师徒二人轻而易举便出了城门,和在安次镇时一样。在他们身后,整支小旗的人全都跪倒在地。

    “师父,您偷的究竟是谁的腰牌,为何他们会这般恭敬?”玲珑艳羡不已。

    石二却说得轻描淡写:“就是上次在司礼监掌印太监马公公宅子里顺手拿的。”

    原来如此,玲珑还记得那件事。那时她和石二初识,石二为了在她面前显摆艺高胆大,愣是把马公公家里的砂锅给端了出来,里面是刚刚煲好的竹荪鸡汤。




金玉良颜分节阅读58
    “师父,您真本事,功夫好眼光也准,徒儿佩服得五体投地。下次再有这样的好东西,您也顺手给我拿一枚吧,免得哪天我被巡夜的守城的抓住,也丢了您的脸面。“

    玲珑早把石二的脾气摸清楚,这人倒也并不难于相处,偶尔还会很大方。若说这人有什么毛病,除了他自鸣清高看不起金家(其实玲珑自己也挺反感金家的,可是别人看不起,她又觉得挺不是滋味。),那就是喜欢别人溜须拍马夸他有本事了。

    他独来独往,也没有朋友,偷来的东西又全都藏起来独自品评,无论做了多大的案子,偷了多么珍贵的物件儿,别人也不知道这是他做的。

    这种感觉偶然一次还有神秘感,次数多了也就味如嚼蜡,体会不到半分成就。

    所以这个时候,适当的拍拍他的马屁就非常重要了,简直就如日行一善,与人玫瑰,手有留香。

    快到庄子时,玲珑从马上下来,石二倒也没想着跟上去,只是让她快去快回,他在一棵老槐树下等着她。

    庄户人家睡得都早,玲珑和金子烽都在西府,琳琅今日随父母去给金老太太请安也没回来,因为书院里放假,寄住在此的许庭深和两位学长也都回了京城。

    眼下庄子里只有冯氏一位主子,又是个病着的,下人们天一擦黑就全都睡下了,只有几个值夜的汉子玩着小牌,偶尔出来转悠一圈儿。

    玲珑来到母亲窗下,把高丽纸捅破一个小洞,向里面偷眼看去,见母亲侧身躺在半旧的架子床上,盖得严实,睡得也很安详,床前一盏昏黄的小灯,流朱抱着兔子正在打盹儿。

    多日没见,兔子长大了一些,肥墩墩的,养得皮光水滑。

    冯氏时常发作,每次发作都是喊打喊杀的,一来二去,谁也不敢给她值夜,担心半夜睡着时被她掐死。

    玲珑在这里时,也没有勉强,却让她们夜里睡觉时不能把耳房的门关上,只隔了一道布帘子,冯氏这里有动静也能听到。

    现在看来,显然流朱是不放心的,又不敢一个人在这里值夜,还要抱着小兔子过来壮胆,真是个小丫头。

    玲珑莞尔,倒也放下心来,她不想让石二久等,转身离去,刚跳到墙头上,就见小院的院墙下面站着两个人。

    小院外面有几棵柳树,长长的柳条垂到地上,如同天然的屏障,那两个人就站在树后面,如果不是她在墙上居高临下,也看不到他们。

    第一零六章 偷听(三更求首订)

    这么晚了会是什么人鬼鬼祟祟躲在这里?

    玲珑整个人平趴在墙头上,屏住呼吸,借着月光,能认出下面的两个人。

    其中一个是个高大的妇人,这妇人看不清脸面,但看身材像是庄子里见过的一个婆子,只是玲珑叫不上她的名字。

    而另一个却是母亲身边的代婆子。

    只听那个高大妇人说道:“今日孙三娘子来的时候,你是否又没在跟前守着?”

    代婆子小声嘀咕着:“孙三娘子很厉害,我每次假装要端茶递水,都被她轰出去,还让她带来的人守在门口,别说是我了,就连沁绯和流朱也不让进去。她开的药和以往的一样,宋太太不是也验过了,就是些安神醒脑的。”

    那妇人又道:“你说你这脑袋就是榆木疙瘩不成,你伺候那主儿也有一两年了,先前孙三娘子没给她看病时,她每日发作两三次,现在呢?”

    这个妇人不但长得高大肥胖,说起话来也是咄咄逼人,即使压低了声音,可还是能知道这不是个善茬儿。

    代婆子嗫嗫嚅嚅,小声说:“……如今是五六日才发作一回。”

    妇人冷笑:“你还说不是那孙三娘子的事,难道是活见鬼了,她病了这么多年,这会子倒见好了?”

    代婆子被戳中痛处,好一会儿这才说道:“……我倒觉得这不是孙三娘子的事,全是五小姐弄出来的,五小姐定是用了法子的,一定是的。”

    妇人呸了一声,提起小棍粗的手指戳着代婆子的脑门子,低声骂道:“我看你和先前服侍那主儿的人一样,也是得了那个疯病,脑子不清楚了。五小姐才十二三岁,她一不懂医术,二来也没人依靠。她怎么就把那主儿的病给治了的,你倒要给我说说看!”

    代婆子被她戳得后退几步,噗的一声撞到墙上,嘴里却还在嘀咕着:“五小姐什么都晓得。她连我家那个不争气地会出事也提前算准了,那日我拿那张张吓唬大太太,次日五小姐看我的样子,就像是全都知道是我做的,你告诉宋太太。不关孙三娘子的事,全是五小姐搞出来的,一定是的。”

    那妇人已经没有耐心了,她转身离去,临走时回过头来,恶狠狠地对代婆子道:“你可警醒着,张妈妈让我提醒你,你儿子欠下的可是整整三百两的银子。”

    直到妇人消失在夜色里,代婆子依然靠在墙上,傻傻地站着。

    玲珑在心里叹口气。这代婆子倒也老实,原该是个可靠的,可现在他儿子却有这么大的把柄被宋秀珠握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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