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别挡我桃花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妖娆的小幺
饭后,他不急着走,倒杯茶慢慢喝,解腻,同时休息。我也口渴,心不在焉地吹着气,小口小口抿茶。
正当时,陆明镜的手机铃声响起。
我浑身紧绷,他不疾不徐拿出手机,开了免提,将手机放在桌子中间。
“陆二少,曾华这个王八蛋够厉害,转眼就把孩子卖给一户人家了。那家人估计是生不出孩子,曾华跑了,不过他既然暴露了,我的人肯定抓得住,怎么处理?”
我屏住呼吸,大脑运转不过来。
陆明镜清泠的声音响起,“移交警方。”
“警方有什么用,上次老子好不容易抓住周燕西……”
第53章 心惊肉跳
陆明镜打断他,“江湛,说正事,把那户人家的地址告诉我们。你的手下去抓曾华,我和长乐去找那个买主。”
江湛不大情愿,抱出地址。挺长的地址,我听了记不住,更不知道在哪。显然,陆明镜心中是知晓的。
“江湛,谢谢你。”
江湛表示嗤之以鼻,“你来帮我开会么陆二少?”
没有回答,陆明镜直接挂断电话。
收好手机,他牵起我的手,“走吧,常欢很快就会回到我们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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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他牵起,我感受到强烈的安全感。得知常欢的具体缩在,我悬着的心稍稍回落。紧随着他的节奏走,我不忘问,“陆明镜,周燕西怎么了?”
我不会忘记,那个时候周燕西如何桀骜不驯,如何威胁我。
倘使他是个记仇的人,我很清楚他适合厉害狠毒的人,他一朝恢复自由……天呐,我这到底过得什么日子?
陆明镜安抚我,“他只是死了。”
我穷追不舍,“如果他死了,江湛为什么一副不甘心的忿忿样。”
不知不觉,已经到停车场,陆明镜绅士地替我打开车门,“押送周燕西的车爆炸了,无一生还。江湛始终觉得周燕西使诈,但是他查不出证据。这只能证明,周燕西真的死了。就算周燕西没死,你也不必担心。这还是个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犯法的法治社会。”
待他出去后,我一边消化陆明镜的话,一边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以我的生活经验判断,一个人在爆炸中,不可能幸存吧?
即便他是周燕西。
因为他是周燕西,就算有严谨的计划,也会遭受报应。
陆明镜动作流利,上车、出发。
瞥向他的侧脸,我问他,“陆明镜,你哥一看就很厉害,你妈一看就很华贵,你家肯定不简单。你为什么不从商,而做一位风险大成就不见得高的医生?”
首先,不管他是富几代,总是个可以挥霍无度的公子哥。他并不纵情声色,也不和他哥一样在商场上混得风生水起。做医生的辛苦与冒险,我是知道的。
医患关系如今日趋恶劣,陆明镜随时可能被病人家属围堵责骂。
相较之下,他不是有更多的选择?
“这真是个问题。”他的语气却十分轻松。
“因为你喜欢?”我尝试猜测。
“说来话长。我长话短话。”
陆明镜专心开车的同时,把个中缘由告知我。
原来陆明镜并没有我设想得那么幸福,他小时候,亲眼看着父亲遭受病痛折磨。最后他父亲的健康,用再多的钱都还不回来。他眼睁睁看着在他心中曾是盖世英雄的父亲,临死前变得如何瘦骨如柴。
他父亲临死前抓住他对他无力地笑时,他便发誓要做医生。
长兄如父,陆明镜父亲死后,陆予风肩上承担着重担。因此,陆予风少年老成,接受陆家家业之初,陆母还扶持着。很快,陆予风独当一面,甚至更为出色。
而身为小幺的陆明镜,选择更为宽泛。陆母对他只有一个要求,就是去读军校。陆父曾经是军人,因此希望子孙后代都有一副铮铮铁骨。陆母没有其他可以为陆父做的,唯有坚持他的遗愿。如果他愿意,那就帮陆予风,如果不愿意,他可以做任何事。
陆母疼爱儿子,尤爱陆明镜。
读军校之前,陆明镜就更偏向医学方面的学习。曾经为了陈曦,他考虑过要不要做陆予风一样的男人。
但是他却发现陈曦勾搭上陆予风。他爱着的女孩儿,在他亲哥身上赤身**,极尽娇媚。
军校毕业,他再修医学院,因为天赋秉异,两年毕业。他从不否认,他有名医、专家的头衔,与他的家世息息相关。但他行医救人,也并非是花架子。
他是问心无愧的。
我想也是,陆明镜当医生这么多年,要是能力不到家,早就被革职了吧。
时过境迁,陆明镜提起父亲死在自己眼前,撞见昔日女友和亲哥的奸情,显得十分平静。
反倒是我,听得心惊肉跳的。我之前就知道陈曦勾搭上陆予风,但听一次就觉得陈曦实在胆大包天。
陆予风她都敢勾搭?我看见陆予风,绝对跑得远远的。
陆明镜调子慢,一句一句的。
我还在回味,他又砸来一句:“到了。”
我如梦初醒,下车后环顾四周。比起市中心,这一片更像村子,但公路四通八达,并非封闭。
陆明镜指向的二层小洋房,草木荫庇,鲜花锦簇。这个世界是四季分明的,可是技术可以让花朵经年长存。院落挺大,是铁门,上面生着褐红的锈,斑斑驳驳的。
“汪汪汪!”里头还有狗在叫。
隔着铁门,我也不清楚到底是什么狗,不过凶神恶煞的,肯定不是什么可爱的品种。
我挺怕狗的,尤其是不受控制的狗咬起人了,那场景,我都不敢想象。
陆明镜应该是看出我的恐惧,走到我身边,握起我的手,“有我在呢。”
走到紧闭的大门前,陆明镜仗着身高优势,轻易按门铃。门铃回旋的瞬间,里头的狗叫得愈发壮烈的。
我听得心惊肉跳的,主动回握陆明镜。他感受到我的示好,牢牢将我的手包裹在自己的手掌心。
“咣当、咣当”,里头的狗叫还不够,一直在扑腾铁门,锈迹斑斑晃起来动静更大,声音震耳。避免碎屑,我稍作后退。
陆明镜不为所动,继续按着门铃。
狗的反应太大,以致我们很难判断狗主人到底出没出来。
“嘎吱”一声,大铁门旁的小铁门传来动静,一位鬓发斑白的老太太探出头,“你们有什么事吗?”
与老太太的话语相伴的,是那只狗此起彼伏的吠声。
老太太回身呵斥,“小二,别闹!”
陆明镜牵着我走到老太太面前,“您好,我们来找孩子。”
一听“孩子”,老太太眉头一锁,脸色紧绷,“没有!这里没有孩子!没有你们要的孩子!”
老太太欲盖弥彰,作势要关门,陆明镜抬手撑住门,“老阿姨,孩子是我们两个的。你们是被人贩子骗了,钱没关系,我们可以如数归还你们,只要你们把孩子还给我们。”
见状,我也赶紧哭求老太太,“阿姨,是真的,他是我们唯一的孩子。我已经被医生诊断不能生了,没了孩子,我真的活不下去……求求您……您行行好……”
因为是老太太,陆明镜出语柔软,使出苦肉计吧。我撒了点谎,但感情绝对是真的。
就算我可以再生很多个孩子,常欢依然是我的心头肉,不可或缺。
老太太满脸着急,“你赶紧走!这里没有你们想要的!”
“汪!汪!汪!”老太太出现状况,那条狗的叫声一声更比一声高。
“小二,咬他们!”老太太估计被逼急了,居然放狗咬我们。
是条草狗,体型壮硕,露出两颗牙,配上他凶煞的叫声。在他逼近我时,我尖叫出声,拔腿就跑。陆明镜将我打横抱起,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回到车里。
他的呼吸声仍然是规律、平稳的,而我耳边一直回旋狗吠,久久不能平息。等我稍微平息下来,大门紧闭,那只狗徘徊在门口,时不时朝着陆明镜车的方向喊叫几声。
“你知不知道,见狗跑,只会助长他兽性的本能,让他追你追得更紧?”他打趣我。
我瞪他:“我怕,有什么办法!”
“有办法啊,有我啊。”他轻轻说道,一点都不着急。
重重拍他的肩膀,我不高兴,“你这个人怎么这样啊?现在他们家门口放只大凶狗,我们进都进不去,怎么要常欢?!”
“刚才也是我莽撞,我们之前先问好他们的情况,做出相应计划会更好。”陆明镜沉稳道,有股斩钉截铁的味儿,“不过现在也不迟。”
这里一家房子紧挨着一家的,看房子的样式,邻里关系不是一朝一夕的。
不过家家高墙树立,不太好沟通吧?
我为了孩子,陆明镜为了我俩,我们都挺有干净。被拒绝,那就在摆放下一家。终于,买常欢那家斜对面的矮屋主人愿意配合我们。
“你们说钟老钟太啊?”大妈中气十足,坐在院子里摘青菜,“几年前他们管孙子时,一个没留神,孙子摔到自家后院的小湖里,淹死了!现在这湖是埋了,可小孙子的命是救不回来了。儿子儿媳承受不住丧子之痛,跟他们决裂了,一直没再往来过。你别看他们的房子看着挺富丽,两口子日子过得不好,有个病痛什么,没后代关心。可怜咧。”
我内心震撼,不知该说什么,说实话,两个老人的确可怜。
但可怜就可以强占我的孩子吗?
陆明镜也不说话。
大妈拍了拍青菜,“你们真要劝他们进敬老院也好,两个人住在一起太孤独,房子太大,看着被埋的湖,还总要想起死掉的孙子。真是作孽啊,到敬老院,一堆老人,打打牌唠唠嗑,晒晒太阳,也算个好日子哩。”
大妈的普通话有点口音,不妨碍我们听懂。
问到这里,陆明镜拉住我的手,谢过大妈后离开。
回到车上,我看着尽职的狗和紧闭的铁门,皱眉不展,“陆明镜,现在该怎么办?”
陆明镜道,“试着联系他们的儿子吧,解铃还需系铃人。他们就是因为无人在膝下承欢,才会选择买孩子的吧。我看那老太太的样子,也不是精明的人,应该是被曾华给骗了。他们既然是一不留神没顾好孙子,应该也不会虐待常欢。”
我心中一急,“我这不是怕常欢被吓坏了么。老头老太太是不会对常欢怎么样,指不定曾华就……”
“行,别急。”他大手按住我的头顶,“我说到做到。”
陆明镜致电江湛,询问老头老太的儿子一家的联系方式。
我呢,望着来回踱步的狗,真的想过毒死算了。我知道,有些狗贩子就是给狗吃些不干净的肉,然后拐走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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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底……也是下不去手。
江湛很快有消息,陆明镜直接联系。我看前后不过十来分钟,暗想江湛不做私家侦探可惜了。不过江湛有这本事,用在做生意上,也挺好。
他想要讨好那个合作商,轻而易举;他想要整那个竞争对手,也可以不动声色。
“钟先生……”陆明镜礼貌开头,简洁明了将事情大概说了个明白。
我也挺紧张,不管什么方式,最后解决问题就是好。
不到一分钟,电话就被挂了。
我问陆明镜:“他怎么说?”
陆明镜耸肩:“说不关他的事。”
“那怎么办?”
“先吃晚饭。”他道,“等到晚上,我们用肉包子堵住狗的嘴,翻墙进去。”
第54章 爱很脆弱
“你说真的?”我表示惊讶,这真的是我认识的陆明镜?
陆明镜大手盖住我的后脑勺,“不管真假,我一定把常欢带回家。”
附近一条马路几乎都是居民楼,好在总算是有一家看着破旧的小饭店。想想陆明镜应该没有这么落魄过吧?
饭店的桌子摆放在门口,时时有受到马路上风沙攻击的危险。
我坐下后看见他,忽然意识到,他并没有狼狈。狼狈的,仅仅是我。他在哪里都显得如鱼得水,重要的是,他从来没放低过矜贵恣意的姿态。
天幕渐渐转黑,简单的几盘小菜,隔壁喧嚣的声息。
其实也不错。
当初我为了常欢可以接受更好的教育,有更好的生活,才选择在b市挣扎。我内心深处,也有对简单悠闲的乡下生活感兴趣。未必要和陶渊明一样隐居采菊,至少生活的调子稍稍放慢一些。
要等到天黑,吃完之后,他还带着我散步。四通八达的路,或者两旁是无穷无尽的田野,或者是一片看似无尽的大江,或者是一排排高矮不一的房子。
“喜欢这里吗?”
“不。”心忧常欢,我没有太多聊天的想法,也确实不是很喜欢。
他握紧我的走,带我走上一个小斜坡。确定我站稳后,他才松开,俯瞰边缘处一片坑洼的江水,“等我们老了,我带你去更好看的地方生活。”
我回嘴,“谁要和你一起老!”
他笑而不语。
晚风拂面,显得岁月温柔。
待到夜色浓稠,我和他回到钟老钟太房子附近,那只尽职凶煞的狗还守在外面,看来他们受到惊吓,丝毫不敢懈怠。可他们毕竟老了,想不出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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