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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御弟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三面船

    朱隶没再言语,吴晨既然知道了,就算明着不让他去,暗地里他也会跟着的。

    莲花山远看真像朵莲花,四周山峰高耸,像莲花瓣儿,中央有一大片盆地,好似花心儿。

    走近莲花山,朱隶方明白彭氏兄弟的车队为什么败得那么惨。

    进莲花山只有一条路,是两峰之间的一个峡谷。峡谷宽不足十丈,长足有一里,两边均是陡峭的山峰,距离峡谷地面约三十余丈的高处修有栈道,宽仅能行一人而已。如在栈道上布满弓箭手,峡谷中即使千军万马,也难以通过,如此设计,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栈道的两边设有瞭望哨,山谷里面方有石阶通向栈道。从山外看,山壁陡峭,栈道连同瞭望哨镶在山壁中,普通人绝难上去。

    朱隶原本打算报名进山,看到如此独具匠心的设计,玩心大起,动了硬闯的心思。回头望向吴晨,见吴晨嘴角微翘,一双眼睛也闪闪发亮,心里暗笑:这小子确实跟自己有很多相似之处。

    朱隶嘴角浮出一丝坏笑,看着吴晨道:“爷独自去闯一闯,你在这里看着两匹马。”

    吴晨一愣,眼中立刻闪现出浓浓的失望和不满。

    朱隶看着吴晨丰富的表情,忍不住呵呵直笑,吴晨反映过味来,怪叫:“爷,您逗我。”

    “找个地方把马栓好,跟爷玩玩去。”朱隶眯着眼睛望着不远处的栈道,心中跃跃欲试。

    “是,爷。”吴晨一声欢呼,牵过朱隶的马,一溜小跑地走了。

    既然是闯山寨,朱隶也没有掩藏身形,就那么大摇大摆地同吴晨两个人走到山前,守在瞭望哨哨兵立刻大声喊道:“站住,这里禁止外人进入。”

    朱隶依旧一身长衫,头扎四方巾,与吴晨两人,像是主仆。听到哨兵喊叫,朱隶微微一笑,低声对吴晨道:“上。”声音未落,身体腾空而起,直扑瞭望哨。

    吴晨一直自认自己以轻功见长,见识到朱隶的轻功,不由自主地发出一声惊呼。当初燕飞曾说过,朱隶真正的轻功,燕飞也难望其背,吴晨还以为燕飞是自谦,只是以吴晨的轻功,已跻身江湖前列,燕飞的轻功,在江湖上鲜有对手了。

    如今见到朱隶的轻功,吴晨只有一个感叹词:宗师。

    三十余仗的高度,朱隶仅凭着一口真气,借助空气的流动旋转而上,根本不像一般的高手以悬崖借力。

    吴晨不知道,当初朱隶为了进皇宫盗朱元璋的遗旨,曾经苦练了三年轻功,那三年,朱隶一直高来高去,很少走路。遗憾的是,人算不如天算,朱隶最终没有用上他苦练了三年的轻功,历史也最终没有被朱隶改变,靖难依旧无可避免的发生了。

    朱隶这一手漂亮轻功的不仅让吴晨看傻了眼,站在瞭望哨的两个哨兵也看傻了,直以为天人降临,一直到朱隶上了一侧的瞭望哨,另一侧的哨兵才反映过来,放出了有人闯山寨的烟火信号。

    朱隶背着手笑吟吟地站在一侧哨兵的身后,看着吴晨两、三个纵跃跳了上来,如果没有朱隶高超的轻功在前,只是吴晨这几下跳跃,也非常潇洒耐看了。

    瞭望哨里的两名哨兵手里的弓箭如摆设一样,垂在身侧,连举得意思都没有,不是他们失职,朱隶和吴晨的表现让他们明白,他们的弓箭在二人面前,连儿童的玩具都不如。

    看到吴晨上来,朱隶对哨兵一笑,大大方方地走上了栈道,逍遥的好似走在自家水塘边。

    两个哨兵对望一眼,又放出了三支信号烟花,这是莲花山自建山寨以来,放出的最强信号,即使多年前三千名官兵来清剿,也才放过两支烟花,昨日彭氏兄弟带人来袭,不过放出一支烟花而已。

    朱隶看到烟花上天,嘴角微翘,步子放缓,悠然地如同游览风景,他要给山寨准备应敌的时间,他倒要看看,这个山寨到底还有多少有趣的东西。

    走得再慢,一里多栈道也不过一盏茶的功夫就到头了,在栈道的头上,立着一个人,背负着双手,一双历目如膺隼般望着渐渐走近的朱隶,菲薄的****紧紧地抿着,长衫在山风中猎猎起舞。

    朱隶与他对望着,脸上的神情渐渐凝重,心中涌起一股惺惺相惜的好感,自燕飞后,朱隶还没有对其他人有过这种感觉。

    走到那人身前一丈远,朱隶停下脚步,同样背负着双手,与那人对视着,两人都没有说话,只有两个之间的山风似乎越刮越猛,将两人的长衫吹得呼呼直响,似乎要脱离人的身体,顺风而去。

    良久,那人突然出手,手中不知从何处而来的一把泛着红光的宝剑,陡然袭向朱隶。朱隶身体微微一侧,佩剑同时出鞘,两把长剑在空中相交,却没有发出预料中金属相撞声音,而是无声划过。

    站在朱隶身后的吴晨勉强看清,朱隶与那人的长剑在空中根本没有撞击上,总是相差几毫而错开,吴晨知道,并不是二人故意不交锋,而是二人真气散发在剑身,两剑交锋时,真气首先撞上,不等双剑相交已被弹开。

    朱隶同那人以快打快,转眼交换了数十招,虽然听不到双剑的碰撞声,只有呼呼的风声,却每一剑都是杀招,招招都可能令对方毙命。

    栈道宽窄仅容一人通过,吴晨看得兴奋,也深知其中的凶险,但不仅帮不上忙,还被二人的剑气逼得步步后退。峡谷外面,站着一百多名精壮汉子,各各手持大刀长矛,虽然着装并不一致,但看得出是受过训练的军队,此时一百多人的目光都被吸引到栈道上。

    栈道上过不去,吴晨灵机一动,飞身下了栈道,几步冲到百名汉子面前,长剑一个飘忽对准站在最前面的一人胸口,大喝一声:“住手”

    栈道上与朱隶对战那人闻言目光一撇,脸色倏地一变,收回攻出招式,一个翻身落在了离被吴晨长剑指着的人不远处,朱隶也随之飘身而下,站在了吴晨身侧。

    望着朱隶嘴角渗出的的血丝,吴晨关心地的问道:“爷,没事吧。”

    朱隶微微一笑,低声道:“很久没打得这么痛快了。”

    朱隶的声音另被吴晨用剑指着的那人浑身一震,抬头端详了朱隶片刻,忽然做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动作。

    那人根本不顾吴晨指在自己胸口的长剑,扑通一声跪下了。还好吴晨收剑快,饶是如此,那人的胸口还是被吴晨的长剑刺出了鲜血。

    与朱隶对战的那人惊红了眼,合身扑了过来,却在距离跪下那人不足一丈的地方猛地收住了脚步,紧张的望着朱隶和吴晨,因为吴晨的长剑还指在那人的胸口处。

    后面的人齐齐惊呼:“二当家的”

    朱隶也不解地皱皱眉头,吴晨即没有亮身份,也没有说什么威胁的话,这人此举是何用意。

    “将军,不,王爷,您还记得小人吗?”那人抬头望着朱隶,虎目中竟有点点泪光。

    朱隶知道自己一向不记人,除了自己身边那些晃来晃去的人影和印象深刻的人,其他见过的人最多也就是眼熟,却想不起是什么人,就是这批跟了自己两三个月的禁卫,两三年后再见,朱隶顶多觉得脸熟,绝对想不起在哪里见过。而眼前这个人,朱隶连脸熟的印象都没有。

    知道朱隶不记人,最早是沈洁,接着是燕飞,现在是吴晨,总是跟在朱隶身边提醒朱隶来人身份,朱隶也习惯了把见过什么人告诉身边的人,一旦自己想不起来时,也好有人提醒他。但今天朱隶疑惑地望向吴晨时,见吴晨也一脸茫然。

    朱隶缓缓地摇摇头,知道这样做可能会伤了这个人的心,可朱隶确实想不起他是谁。

    那人丝毫不介意朱隶不记得他,兴奋地说道:“王爷,小人是您从死人堆里背出来的,是您救了小人一命,小人叫蔡忻州,这么多年来,小人一直梦想能当面叩谢您的救命之恩,却知道您是王爷,小人轻易见不到您,真没想到今日您能到这里来。”说着转向与朱隶对战的那人,激动地叫道,“大哥,这位就是京王爷,小弟的恩公,”

    被称作大哥的那人闻言情绪激动地望了朱隶片刻,单膝跪下道:“见过京王爷。”

    一百多名精壮汉子随声单膝下跪,齐声喊道:“见过京王爷。”

    朱隶不是没有被千军万马叩拜过,但无论经历过多少次跪拜,那种军人如山的气势,每次都能让朱隶心灵的最深处感动,让他的一腔热血沸腾。那种感觉,让他感到即使为拥戴他的这些弟兄们洒尽最后一滴热血,也心甘情愿。那种男人事业的巅峰感,让人酣畅淋漓。

    朱隶没想到在这小小的山谷里,不过百余人的叩拜,同样让他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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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0章拼酒
    莲花山聚义厅摆着欢迎宴。

    因为朱隶是王爷,正中主人的位置空着,朱隶和吴晨坐在大厅的右边,莲花山三位当家的依次坐在大厅的左边,与朱隶和吴晨面对面。

    都说豪气冲天的江湖人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今天朱隶算见识了,朱隶和吴晨每人面前摆着满满一大海碗泛着琥珀色的红酒,另外有四个大盘子,分别装着野味和蔬菜。

    朱隶正式认识了与自己交手的那名汉子,那人叫齐昕,一个并不张扬的名字,却有一个很张扬的外号:威风。是莲花山大当家的。

    称朱隶恩公的那人叫蔡忻州,是莲花山二当家的。

    还有一个让朱隶纠结了半天的人姓石,叫石毅,是三当家的。朱隶之所以纠结,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见过石毅,但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了,见石毅的表情,似乎也见过自己,却没有上前相认的意思,反而目光有些躲闪,远不如齐昕和蔡忻州来得坦荡。

    低声问道吴晨,吴晨并没有见过石毅。

    “别再恩公恩公地叫,愿意的话,叫本王一声王爷,二当家的,本王实在想不起来什么时候救过你,嘿嘿,不好意思,本王自罚一碗。”朱隶说罢,端起面前的一碗酒,一口气喝了,看得齐昕暗暗称赞。

    酒桌上豪爽的人,通常性格也是极为豪爽的。

    蔡忻州忙也将面前的一碗酒喝干,他却没所有朱隶好酒量,一碗酒下肚,脸庞倏地红了,双目也流露出酒态,头脑却还很清楚:“不敢让王爷称呼小人二当家的,请王爷叫小人忻州,王爷可还记得‘白沟河一战’?”

    朱隶点点头,那是靖难头一年的一场大战,那场大战的胜利树立了燕军南下的信心,可惜最终被盛庸和铁铉挡在济南城外,历时三个月后无功而返。

    “小人那时是个新兵,根本不会打仗,白沟河那场大战的第一天,小人就受了重伤,躺在岸边的死人堆里,小人不知王爷那天为什么那么晚了,还会去死人堆,小人只记得当时拉住了王爷的脚腕,王爷看到小人后,就把小人带回了营帐,让军医为小人医治。军医后来告诉小人,如果不是王爷救护及时,小人这条命也捡不回来。”

    岸边,死人堆。朱隶想起来了,白沟河第一天大战,南军竟然使用了火器,使得燕军在回撤时渡河缓慢,等朱隶最后渡过河,才得知当时是燕王的永乐帝仍然没有回去,朱隶和燕飞分头去找,朱隶找的是下游白天激战的地方,就是那片死人堆。

    在死人堆里救过人吗?朱隶没什么印象了,当时一颗心一直悬在燕王身上,生怕燕王出点什么事,不过死人堆里若真有活人,朱隶当然也不会见死不救。

    蔡忻州跪拜的时候,朱隶就发现蔡忻州没有左臂,当然并没有想什么,山贼过的本就是刀口舔血的日子,没有左臂也很正常,此时再看蔡忻州的左臂,朱隶渐渐想起来了,蔡忻州的左臂是被自己砍下去的。

    起身缓缓走到蔡忻州面前,朱隶伸手摸了一下他空荡荡的左袖子。

    蔡忻州毫不在意地笑了一下:“白沟河大战留下的纪念。”

    朱隶却声音清楚地接了一句:“这条手臂是本王砍下来的。”

    “王爷?”蔡忻州吃惊地望着朱隶,当时虽然重伤,蔡忻州也清楚并不是朱隶伤的他,虽然当时两军交战,就算是朱隶伤了他,朱隶也没有什么过错。

    齐昕和石毅也不解地看着朱隶,蔡忻州参战的那段历史他们都听蔡忻州说过,谁伤的蔡忻州没有人知道,但一定不是朱隶。

    朱隶无视他人的惊讶,语气中带着落寞:“当时,这条手臂已经保不住了,若不砍下来,命也保住不,本王也想到了,少了手臂,就算能活下来,以后的生活一定会很艰苦,但当时还是就这么为你决定了,你不怪本王吧。”握着蔡忻州的空袖子,朱隶的心中有些刺痛,这个空袖子让朱隶想起成堆的尸体和哀嚎的伤兵。

    “王爷。”蔡忻州推开桌子,双膝跪下,硬朗的面庞流下了两行泪,与第一次跪拜朱隶不同,那一次是感激,这一次是感动。

    齐昕的眼睛也微微泛红,一口喝掉面前的一大碗酒大声道:“京王爷,我齐昕从没敬佩过什么人,今日听了王爷这番话,我齐昕打心眼里佩服您,齐昕除了会打架,没什么大本事,王爷若是不嫌弃,从今天起,齐昕就是王爷的人了,王爷您有什么吩咐,但说无妨,就是赴汤蹈火,我齐昕若说个不字,就是孬种”

    方才是蔡忻州被朱隶感动,这会儿是吴晨被齐昕震动,与朱隶能大战近百个回合依然平手,这份功力拿到江湖上是数一数二的,还说自己没什么本事,那自己这点武功算什么呀,吴晨有点相形见绌了。

    朱隶对齐昕的武功也甚是钦佩,在峡谷口齐昕对自己跪拜时,朱隶知道那是冲着自己的身份和这么多年来也算名声不错的一份尊重,这种人物想收服几乎是不可能的。而且既然莲花山这几年来已经不打劫路人了,朱隶也没有想到要收服齐昕。

    乍听齐昕宣称以后就是自己的人了,朱隶也惊讶之余也甚是欣喜,若有这种人帮自己,绝对如虎添翼。

    只是朱隶不明白,自己对蔡忻州说的那番话,蔡忻州感动一下还可以理解,齐昕怎么就会因此佩服自己了呢?

    不过此时不是追究原因的时候,这么强的一个人能投靠自己,朱隶可不想错过如此良机,趁热打铁,不能让到手的人才再跑了。

    朱隶转身倒了满满一碗酒,目光灼灼地望着齐昕,豪气冲天:“我朱隶何德何能,能得齐兄相助,真是几辈子修来的服气,齐兄,朱隶敬你,不要说什么你的人我的人,齐兄不弃,从今以后兄弟相称,朱隶占些便宜,不问齐兄年龄了,朱隶的兄弟都叫朱隶四哥,齐兄愿意,也可称朱隶四哥,朱隶就称齐兄一声二弟可好?”

    众所周知,朱隶是当今皇帝的御弟,自从朱隶被赐封为御弟后,无论对方年龄比自己大小,朱隶跟谁拜把子也不敢称呼对方大哥,不然朱隶这关是过了,却把皇帝放在何处?这个道理齐昕当然明白,齐昕只是想跟着朱隶,却没想到朱隶将自己视为兄弟,能叫朱隶一声四哥的人,这个世界上可不多,个顶个都是边关大将。

    若说刚才齐昕是被朱隶的话感动而从心中佩服朱隶,愿意成为朱隶的人,此时就不仅仅是佩服了,而是从未有过的感激,他一个小小草民,能得到一个王爷的如此重视,不计身份折枝下交,刚才那句生死不计也许只是一时激动,现在可绝对会做到了。

    正所谓,士为知己者死。

    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这就是江湖汉子的豪情

    “四哥”齐昕虎目蓄泪,声音竟有些有些颤抖,双手捧着满满的一杯酒冲着朱隶遥遥一敬,仰头大口喝下,酒水顺着下颌流过喉结。齐昕豪气地用左手一抹,右手拿着酒碗“啪”的一声摔在地上,酒碗摔得粉碎。

    “我齐昕在此起誓,他日若做出对不起四哥的事,就如此碗”

    朱隶不顾坐在一旁的吴晨一脸焦急的拼命使眼色,也一口喝下手中的那碗酒后,啪的一声同样摔碎:“四哥信你四哥绝不负你。”

    朱隶没说与齐昕同样的话,却知道自己的这两句话更胜余重复齐昕的话,江湖上讲究一个“义”字,讲究一个“信”字,“义”是义气的“义”,“信”是信任的“信”,齐昕对朱隶是个“义”,朱隶必然还齐昕一个“信”,齐昕说不会做对不起朱隶的事,朱隶就相信无论齐昕做什么,都不会违背这一原则。无条件相信一个人不容易,朱隶这么做,在齐昕心中的震撼,觉不是仅仅“义气”能起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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