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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朝时空神仙传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雪满林中

    原本这些铁匠对自己手艺再是敝帚自珍,但是听到一万钱,恐怕也要心动。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足以让一大家子人,生活好几年了。

    “这钱?”

    “我来想办法!”

    财大气粗,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把事情尽数解决。

    刘胜之就看到了那新用灌钢法打造出来的武器,厚实沉重。

    虽然比不得后世的钢材,但是放在这个时代,却就是一等一的东西了。

    在时代,许多农民种地,用的还是木头的农具。有些锄头,犁铧都还是木头的,好些的也不过生铁。

    便是刘胜之一路到会稽,见到东晋士兵,用钢制武器的都很少。

    “现在新打造的武器,十分好用。砍那些铁刀,简直不费吹灰之力。”一个看起来憨厚一些的铁匠走过来,在刘胜之面前局促的道。

    刘胜之挥舞了一番,见着一柄汉剑,就有十多斤,接近二十斤重。

    不由皱皱眉,问道:“这剑是不是容易断?”

    这铁匠就嘿嘿笑:“别铁剑要好多了!”

    言下之意,自然是承认了。

    刘胜之点点头,钢材的锋利和韧性,一向很难兼顾。便是到了现代时空,都很难解决这个问题。所以才发展出新型的陶瓷来取代。

    “你们每日能够炼钢多少?”

    “这灌钢法虽然比以前的百炼钢简单一些,但是一天也就不过炼个十几斤罢了……”

    “这么说,一把长剑就要用好几天的时间,才能炼成?”刘胜之再次皱眉。

    “是!”见着刘胜之似乎不满意,这铁匠忍不住道:“以前用百炼法来炼制。十几天才能打出一把长剑!”

    刘胜之多问了几句,大约知道了。这些偏僻地方铁匠手艺,技术水平,远远比不过刘胜之见过的那些兰亭山庄的铁匠。

    那些铁匠继承了汉代的炒钢法。将生铁加热成半液体和液体状,然后加入铁矿粉。

    同时不断搅拌,利用铁矿粉和空气中的氧去掉生铁中的一部分碳,使生铁中的碳含量降低,去渣。直接获得钢,这就是炒钢技术。

    这项技术的发明是炼钢技术的重大突破,使冶炼业能向社会提供大量廉价、优质的熟铁或钢,满足生产和战争的需要。

    不过随着战乱,还有技术垄断等等原因。显然,江下云社两县的铁匠是不会这门技术的。

    刘胜之在小小一张纸上,自然不能将所有技术细节都写上去。这些铁匠自己虽然琢磨出来了灌钢法,但是效率却是极低。

    当下刘胜之,就按照技术资料上的东西,指点他们如何选用品位比较高的铁矿石。冶炼出优质生铁。

    然后,把液态生铁浇注在熟铁上,经过几度熔炼,使铁渗碳成为钢。

    却又把夹钢法和包钢法,交给了这些铁匠。如此只是在刀锋处,夹上一块钢料,剑身部分还是用铁。

    不仅能够省下大量钢料,而且要比全部用钢料要坚韧的多,再没有那么容易折断。

    不过,就是工艺复杂了许多。更要消耗人力。

    刘胜之却不过只是说出来。让他们试试,那种办法效率更高而已。

    而且,这汉剑虽然是战阵所用。但是剑为百兵之王,却不是那么好练的。

    这些普通县兵用汉剑。也发挥不出长处。不如用长枪的好。

    记得有很多书上长枪阵无敌,其实在刘胜之看起来,长枪阵的唯一好处,就在于廉价,容易补充而已。

    制造长枪,就用不到多少钢材。顶多铸造一个枪头。枪身都是木头。捅刺起来也简单,顶多几个月,就能训练成形。

    至于包打天下云云,还是洗洗睡吧。

    应该说,只要有着足够的,源源不断的后续兵源。

    这般炮灰一般的长枪手,源源不断补充,足以打赢一切战争了。

    至于某些,所谓训练长枪手,还要走精英路线的。定下高高待遇,抚恤等等……

    恐怕也只有脑子进水才会这般想,或者去明末欺负野猪皮去。

    在整个江下城差不多各处巡查了一番,天色就已经暗沉了下来。

    城中各处百姓,都按照治头祭酒的法子,重新给组织了起来。

    虽然简陋,却都是当初杜仲这个杜家子弟,帮着刘胜之所建立的初步组织。让刘胜之对于整个县城的掌控力大增。

    当初,能够大规模的征发民力,改造城外的荒地,该种水稻,修建城池,都是起了巨大的作用。

    也让这刘胜之虽然离开几个月,但是按照刘胜之当时未完成的计划,继续完成之后。让这整个城池焕然一新。

    走入自家所住的院子,远远就看到有着橘黄色的灯光,微微透着暖意。

    刘胜之甚至都有了一种游子归家的感觉!

    所谓的家,并不单单是那冰冷冷的房子。而是在那房子之中,会有人点亮灯火,在等你回来。

    “郎君回来了,”江问凝笑靥如花。

    刘胜之点点头,几个月不见,虽然时常通信,但是却猛然之间,不知道说些什么好。

    那江问凝就低头一笑,拿来木屐:“郎君先换上木屐,热水已经准备好了。且先洗去身上风尘……”

    刘胜之就道:“好。”

    见惯这般古时候,各种条件限制,生活种种,并不方便。

    但是那般大户人家,有着足够人力侍候。却丝毫不比现代时空差多少。

    刘胜之在会稽,都有七八个侍女服侍。如今,却也有些习惯。

    刘胜之就道:“家里怎么也不准备几个侍女,怎么什么活都要问凝你来动手?”

    江问凝就笑:“可是嫌问凝手脚粗陋么?”

    怎么可能?

    江问凝手脚麻利温柔,服侍起人来,一个却要胜过那么多的侍女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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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郡主薄
    刘胜之呵呵一笑:“我只是怕你受委屈了,不如今夜便让我侍候时候你吧……”

    便是一夜春光,自然不足为外人道也。:/

    烛光摇曳,影子成双。两人合作一处,许久方才分开。

    两人相拥在一起,说着情话。又转到正事,说起离别以来种种。

    刘胜之就道:“我明日还要去云社县看一下。这次我回来待不了几天,还要再去豫章。王太守身边,可离不开我!”

    王徽之本就不是做官材料,这货当年给桓温的弟弟桓冲当骑曹参军的时候,负责管理马匹。

    这货就是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桓冲问起你是什么参军?他居然都答不上来,不知道自己负责什么工作。

    又问他手下多少马匹,死了多少,活的多少。王徽之直接道:我连活马的数字也不知道,怎么会知道死马数呢?‘

    遇到这种属下,可想而知,桓冲该有多么头痛了。只是却也无可奈何,便不再问罢了。

    这种粗疏的性子,让其去做一郡太守。刘胜之不去看着一点,莫说是给自己当靠山助力了。恐怕都还要出大乱子。

    江问凝抿嘴偷笑,道:“王家肯定是有意招郎君为婿了。对郎君如此看重!”

    刘胜之叫道:“怎么可能,王家这种高门,最重家世,哪里可能招我为婿?”

    “郎君休要掩饰,不信郎君看不出来。那位玉润女郎,为何不留在会稽,反而跟着来到豫章?”

    刘胜之想说会稽危险,所以躲到豫章来云云。只是,这些话自己都不相信的。

    “这般世家,虽然自重门第。但是却也会吸收新鲜血液进去,以保持家风不坠。

    更何况狡兔三窟的典故,本就出自王家。他们自然深谱此道。所以只有王徽之和郎君一起来了江州,那王凝之留下会稽。恐怕王献之就要动身前往别处了……”

    江问凝微笑。却是一点都不客气,深深的把王家的情况,尽数揭露。

    刘胜之淡淡一叹:“问凝,你好像吃醋了……”

    那江问凝顿时一呆。脸色顿时通红如火。却像是鸵鸟一般,把脑袋躲在刘胜之脖子下面。

    从来见江问凝,都是一派大家闺秀,一家主母的气派。第一次见她居然流露出这种小儿女的情态来,不由哈哈大笑。

    但是心中。却是知道江问凝刚才所说并不假。

    所谓狡兔三窟,虽然最早出自战国策的典故。但是在琅邪王氏之中,同样有着这般一个出名典故,几乎影响到了东晋的出现。

    当年西晋末年天下大乱,那位王家的大名士王衍,想办法让弟弟王澄为荆州刺史,族弟王敦为青州刺史。

    并对王澄、王敦说:‘荆州有长江、汉水的坚固,青州有背靠大海的险要。你们两个镇守外地,而我留在京师,就可以称得上三窟了。‘

    就这么一番布置。导致了王与马并天下的东晋出现。

    这般大族,能够传承百年,甚至千年。对于危险,都自然有着一套措施,把危害减小到最小程度。

    比如不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

    就好像鼎鼎大名的诸葛氏,在三国时代,子弟各自分别为三国效力。

    诸葛谨在吴国担任大将军,诸葛亮在蜀汉担任丞相,诸葛诞在魏国任征东大将军。

    又有诸葛三兄弟,为龙虎狗的说法。“蜀得其龙。吴得其虎,魏得其狗”

    这也算是狡兔三窟了!

    这般大家族的经营,便是再怎么信服刘胜之,也不可能当真举家跟着刘胜之来到豫章。

    不过。从种种细节来看。王家倒是真的十分器重刘胜之,有招其为婿的打算。

    想到那位玉润女郎,刘胜之心中当真还真有几分火热。

    江问凝再好,毕竟是出身神道。怎么也不可能成为正妻的。

    第二日,刘胜之大早起身。江问凝就已经消失不见。

    刘胜之就有些摇摇头,昨晚原本还打算召见一下手下那些神吏的。却没有想到。居然和江问凝癫狂了一夜。

    他也不用人陪,自己一个人赶路。速度极快。还不到中午,就到了云社县。

    云社县地理环境其实比江下县更差一些,差不多已经半在山中。

    只是刘穆之的能力,比杜仲等人却是更要强的多。

    这云社县离着山越更近,受到威胁也就更大。那县城城墙,就修到了五米高。还没有最后完工。

    虽然是在南方,但是天气已经渐渐冷了起来。

    来到县衙,自然一番扰攘,方才见到刘穆之。

    许久不见,看着刘穆之似乎又是黑瘦了许多。不过整个人的精神却是颇好。见了刘胜之顿时哈哈大笑。

    “穆兄这般模样,可不是吾貌虽瘦,云社必肥么?”刘胜之开玩笑道。

    此话出自唐玄宗李隆基,还算是励精图治的时候。不过,这般时候,自然远没有影子。

    据说后来,又有一位宰相也同样喜欢这句话。却就不必多提了。

    刘穆之欣然点头:“吾弟实在太过夸赞我了!”

    两人寒暄开了几句玩笑,刘胜之就笑吟吟的拿出一份公文来。

    “这是什么?”

    “这是新任太守发下的命令,却是请穆兄前去豫章,为手下主薄。”

    “啊?”刘穆之怎么也想不到,会有这份任命下来,不由都是一呆。

    却见刘胜之笑吟吟的模样,就明白过来:“是你把我推荐个王太守的?”

    刘胜之道:“兄非百里之才,在此做个小小县长,却是屈才了。”

    刘穆之就感叹而笑,原本都还以为自己这一辈子,根本就没有升迁机会。得这县长,已经很了不起了。

    因此,干脆想着 ,既然如此,不如造福一方。

    这刻,见到这命令,顿时百感交集。

    “王太守出身名门,性格大度。不喜俗事,穆兄虽然只是去做主薄。但是却有大展拳脚之地……”刘胜之笑吟吟的道。

    就差没有告诉刘穆之,王徽之根本不管事。你这个主薄去了,能当一半的家。

    刘穆之就苦笑:“胜之你既然这么说了,我哪里还有什么好说的。来来来,好久不见。今日我等定要共谋一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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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五章 当时剑歌行岐路,醉也难,意也阑
    刘穆之说着,就要扯刘胜之去喝酒。 新·刘胜之自己没喝多少,那刘穆之却就自家一杯杯的灌了下去。

    不多时候,就自家喝得大醉,却是又哭又笑!

    刘胜之心中感概,暗自道,宝剑蒙尘,英雄无用武之地,丈夫无一盏抱负之时啊!

    忽然想起一支曲子来,是当初闲着无事,帮人所填:“剑气重山,看南北归雁!惊弓过后,云淡天也蓝。莫忆去年人,只向前路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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