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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家有女初长成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柳下挥

    既然和洪门开战,又怎来对这一任的洪门四王不熟悉?这个西王名曰边炎,一头天然的红发非常显眼,而且性格也异常暴烈,喜好杀人噬血。当然,这样的人林枫是不放在心上的。洪门里面也有不少这样的人,甚至林一和林二杀起人来都不比他差。但是这个东王丰雅却不得不让林枫留心。虽然这个人的排名位置在四王中非常靠后,但深得现任洪门门主的赏识。听说他和现任门主是知交,在这一次为了门主之位而内部争斗时,他出谋划策立下了不少功劳。这次新任门主能顺利登位,他在其中应该居首功。这应该是一个智慧型的人物,从来没有人见过他出手,但林枫怀疑他的身手并不比他的智慧差。所以,林枫忽略了边炎,眼神反而和丰雅做了几次交流。

    林枫不屑地对着边炎摇摇头,讽刺地说道:“什么东王西王?我只听说过芙蓉王。怎么,你想冲上前来是想和我单挑?”

    林枫知道这种性格暴烈地人最受不得激,他们那边人手众多,而自己这边只有杀手科的二十四个人。前门还有数万进不了场地沈漫歌歌迷,林枫怕洪门的人在里面煽动闹事,就派了一半的人在那边支援维持秩序地警察。毕竟,有很多事警察干不了,他们能干的了。而剩下的一半人就留下来和林淡妆一起在后门布防。虽然后门的通道已经在前面卡死,但林枫知道,这对有些人来说是没有的。比如这一群人。

    所以,林枫想先和这个西王边炎打场友谊赛。比赛第一,友谊第二,然后找机会把他做了。再对付起来这个丰雅也就容易些。

    “不错。我就是来找你单挑的。”边炎提起刀指着林枫说道。

    林枫摇了摇头。“你还是让那边东王来吧,你不是我的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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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5节、黄雀在后
    演唱会在继续,现在已经进展到了夏的主题。舞台也换成了夏天的场景。海风、椰树、沙滩、成群结队飞起又落下的海鸥,沈漫歌穿着绣花格子长裙在海滩上行走,时不时地还从少里捡起一只可爱的小贝壳。长发和裙角被海风吹拂,那双洁白的小脚丫时而探进海水里,仿佛受不了那份凉意又轻快地收回来——

    忘不了你黑夜里面黑色的眼

    忘不了你微笑时丑丑的嬉皮笑脸

    那首儿歌我低吟了千百遍

    每一次都附带着想你想你突然出现在面前——

    车速越来越快

    我们越行越远

    幸运的是你不曾离开

    你是司机你是驾驶员我们一直相伴——

    沈漫歌快乐地在海边行走,微笑着歌唱。声音夹杂着海浪和风声,缥缈而又自然味道十足,让歌迷如痴如醉。唯美地歌声配合着那代入感极强地舞台效果,让歌迷有身临其境地感觉。仿佛自己也在跟着沈漫歌在行走,在后面听她歌唱,听她诉说着自己心中关于自己爱情的小故事,开心的或悲伤的,想念的或刻意遗忘的——陪着她一起开心一起难过。

    沈漫歌又做了一次颠覆。原来她地歌都是以深情路线。里面蕴涵的感情重的让人透不过气来。不是让人大哭就是让人大笑。而这首《今年夏天》却轻快活泼了许多,淡淡的相依深深的爱恋,如夏天棉花糖的味道,含在嘴里若有若无,却一直让人甜到心里面——

    这首歌的作词是沈漫歌本人。当时晚会的导演问她有没有自己做首歌地打算。她就信口答应了。本来作词并不是她擅长的。可那一天给林枫打过电话后,一股深沉地寂寞突然袭来,让人透不过气,然后她开始想念林枫。从两人的第一次见面,一起飙车、一起逛街、一起在艺术学院的舞台上献唱——一那首《今年夏天》便文思泉涌般写了出来——

    李墨一边听,手指一边在大腿上打着拍子,满脸骄傲地说道:“以前。每到夏天,几乎所有的人在唱歌时都会唱梁静茹地那首《宁夏》,估计从今天开始,她们会改唱漫歌地《今年夏天》了,这首歌真是不错啊,漫歌尝试的这种风格相当成功,淡淡的蕴涵着爱恋的歌词、轻快的曲调,用她那独有的嗓音唱出来,真是——给人很舒服的感受啊——”

    “呵呵,确实。我也是很喜欢这首歌。第一次见到漫歌姐姐唱这种风格的歌曲呢。真的很好听。”唐佳怡笑着说道。

    “李老师带出来的好徒弟啊。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如果不是李老师,我们如何能享受到这种天籁?感谢李老师。”李泽明微笑着向李墨抱了抱拳。他对交际礼仪十分娴熟,这点儿马屁功夫还是有地。

    “哈哈。主要是漫歌的苗子好。师父领进门,修行看个人。他们这些孩子也都争气——”李墨笑着摆手推脱李泽明地夸奖,但脸上笑意却浓地怎么也化不开。眼神又放在了唐佳怡地身上,这孩子灵气不比漫歌差,又有这么好的平台,以后地前途不可限量啊。但自己要把握的好才成,要洁身自爱,千万不能学娱乐圈的其它明星那样。乱七八糟的——

    “奇怪,林枫上了趟洗手间怎么还没回来?不会掉进去了吧?哈哈——”刑恒基笑着开了个玩笑。可这一说还真引起了众人的注意。林枫只是说去了趟洗手间。那么久了,怎么还没回来?——

    “你说什么?”边炎提着刀就要往林枫面前冲过去。本来被自己视为一个废物的竟然满脸不屑地说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不砍他两百刀,这种恶气怎么也出不了。

    身子刚动,却被随之走到他面前的丰雅给一把抓住。

    “丰雅,你干吗?松开我。我们不是说好了吗?这个家伙留给我。”边炎一把甩开丰雅地手,满脸怒气地喊道。

    “边兄弟,他这是故意激将你。别听他地,咱们速战速决,一举把他做掉,然后赶紧撤退。你忘记了吗?香港是他的地盘。等他地人来了,咱们只能跳海游回去了。”丰雅一脸认真地看着边炎说道。

    “激将法?哼,对他我还不屑用。你们围攻好了,反正那个废物也不是我的对手。还西王呢?对了,你们名次是怎么排的?西王不是在东王的前面吗?怎么我觉得应该排在最后面啊?”林枫脸上不屑的味道更加浓重了。他就是要故意刺激这个性子暴烈的边炎,能让他们窝里斗一番最好了。笨人是用来干什么的?被例用的。谁让他们笨呢?

    这番话果然是刺中了边炎的内心深处。洪门上百年的规矩都是西王的名次在东王的前面,上一任的四王也是如此,但到了自己这一代却出现个例外。自己的地位总是比这个东王低了一头。先不说在门派里那些人对丰雅的态度比对自己更加的谦卑恭敬,就是门主在对两人的器重上也是截然不同的。什么事都找他们商量,自己只是个冲锋陷阵的份。虽然自己表面上大大咧咧地假装不在乎,可被门下弟子以那种可怜的眼光看待,真他妈不是个滋味,心里也早就对这个东王很不爽了——

    更加可恨的是这次门主在派两人出来执行这个任务时又特别交代,同商量,有

    事要多听听丰雅的意见——,,己的前面。而林枫这句话一针见血,更是自己一直努力回避的。现在被他揭开伤疤,也不由得边炎大发雷霆了。

    边炎挥刀指着丰雅以及其它想上来帮忙的门下弟子,满脸杀机地说道:“我要和这个混蛋单挑。谁要是敢上来帮忙,我一刀砍了他。丰雅,连你也包括在内。别怪兄弟呆会儿翻脸不认人,我可是提前给你打过招呼的。”

    “边兄弟,你上当了。这么简单的道理你怎么就想不明白?”丰雅苦笑着说道。没想到对方的一句话就让边炎的反应这么强烈。看来这家伙对自己不爽很久了。

    “我不需要想。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一切阴谋诡计都会瓦解。我砍了他再说。”边烈说着挥刀就向林枫冲过来。虽然边炎是有勇无谋之辈,但身手倒真的不错,刀风凌厉刁钻,攻击速度非常快,一刀连着一刀,一刀快过一刀,连绵不绝。一时间林枫竟然被逼的连连后退,洪门四大天王倒确实不可小觑。

    “我们不能让这个家伙坏了事,杀他是主要的,但破坏掉这场演唱会也是要完成的。我不喜欢看到他的女人这么风光。乌鸦,带人进去。”丰雅对着身边的一个表情阴冷脸上有条赤目惊心地刀疤的男人说道。

    “是。”那个男人应了一声。就招呼身后地同伴一起跟着他向前移动。

    丰雅吩咐完手下,注视着正在与林枫激斗在一起的边烈,虽然脸色平静,心里却是掩饰不住的怒意。“如果不是情势需要,直接让你死在这里好了——可恨啊,还要我丰雅给这头没脑子的猪掠阵。”

    乌鸦一行人刚露出个头,砰地一枪打了过来,有一个黑衣人腿部中枪。整条腿都被狙击枪那强大的子弹冲击力给轰碎了。黑衣人直接晕倒。乌鸦没有任何表情地走到他面前,小声地嘀咕了一声,掏出一把枪,对着他的脑袋瞄准——他们不能有小辫|

    解决掉自己的同伴后,乌鸦再次挥手,一行人再次前行。只是这次更加的小心翼翼。虽然不时有狙击枪子弹打在身边。却再没有人员伤亡——

    一辆银色地劳斯莱斯快速地行驶在前往红堪体育馆的公路上,这是劳斯莱斯公司为了庆祝75周年,全球只限量发行放国内市场,只有75车销往国外。此车的价值昂贵的让很多人穷及一生而可望不及及。不仅如此,这辆车的前后还各有一辆灰色豪华奔驰在护航,可见劳莱莱斯里面地主人非富即贵。

    “我们是不是来晚了些?”一个清冷地声音问道。

    “沈漫歌的演唱会已经开始了。”女助手并没有直接回答,间接地说道。

    “门口应该围着不少人吧?我们现在进去方便吗?”

    “已经和现场维持秩序的警官打过招呼,到时候他会安排我们进去。”女助手恭敬地答道。

    “那就好。”女人应了一声,不再言语。

    这时,车里突然想起电话的震动声。女助手从口袋里看了看号码。然后把电话递给正舒服地躺在车上手里捧着杯红酒地女人,恭敬地说道:“小姐。电话。”

    那是一个打扮中性的女人。上身是一件红色的特制跑马装,下身是宽松的马裤。脚下穿着一双尖头马靴。头发高高地盘发,露出修长的脖颈。那裸露出来的肌肤洁白细腻,仿若刚初生的婴儿般。摸起来手感应该不错。

    “谁地?”女人优雅地品了一品杯子里的红酒,在口腔里慢慢地回味着,眼神微闭,并不急着接手下递过来地电话。

    “是暗组的。”女助手小心翼翼地说道。依然保持着刚才递电话地动作,手的姿势没任何改变过。

    “哦。”女人迟疑了一下,把电话接了过去。当她接完电话时。刚才还面无表情地脸已经盛满了笑意。

    “来的晚来啊。错过了沈漫歌的几首歌虽然可惜,但却遇到另外一场大戏。”女人一口饮尽杯中的红酒。开心地说道。女助手把杯子接了过去。

    “暗组这个时候打来电话,一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而且是好事。”女秘书看到小姐高兴,自己的语气也轻松了许多。做下人的要懂得进退。太拘谨了不好,主人会以为你是块没有情调的木头。太随便了更是大忌,主人如果觉得你不尊重他,那也是你走人地时候了。所以,要随时根据主人的情绪来调控自己地情绪。她深思时自己要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她开心时也要能和她聊几句。

    “不错。确实是喜事。林枫和洪门的人斗在了一起。”小姐十指交叉地握在一起,笑着说道。

    “那我们要做些什么吗?”女助手笑着问道。

    “当然。这次可是个好机会。我们可不要错过。通知远程狙击手在附近几座高楼上布点。要注意,小心已经有其它狙击手捷足先登。”沉吟了一会儿,小姐再次开口:“通知几个帮派头头,让他们召集身下身手比较好的人过来。但要保持距离,得到我的命令再冲过去。”

    “是。小姐。我们是要帮林枫吗?”女助手好奇地问了一句。

    “帮他?我们为何要帮他?”小姐看着女助手那张俏脸笑了起来。

    “我不知道。”女助手赶紧低下了脑袋。“香港太小了啊。”小姐轻轻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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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6节、枪口对准林枫的脑袋
    边炎的攻击越来越猛烈,本来他以为十招之内必将斩敌首级,没想到拼命的攻了数十招,连对方的衣角都没有摸到——曾经摸到过,林枫在挡他一招“太极闪”时避无可避,然后撞进了他的怀里,自己那个太极圆轮的太大,收招不及,肚子被他狠狠地招呼了几下——这是两人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是唯一的一次。

    洪门的四大天王虽然是跟着少主一起新上任的,但都是洪门数万名弟子中选择出来的绞绞者。第一条是忠于洪门,第二条便是才智武功有一条极其优秀才行。边炎也是靠自己的实力过“洪门铁三关”后闯出来的西天王。他以为,在四大天王中,除了北王洪冲那个变态的家伙,其它人都不是他的对手。所以,他也一向的不喜欢动脑子,武力都能解决一切,还用那玩意儿干吗?用它盛精子就行了。

    边炎又是直直的一刀劈过去,林枫又朝后退了两步。又一刀落空,边炎大为恼火,提刀追上林枫后退的步伐,一刀快过一刀的劈来。边炎的刀法简洁直截,大开大阖,倒有些名家风范。林枫倒有些起了爱材之心。这样身手高超的傻瓜能收来做小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啊。几句马屁一拍,他的脑袋瓜子就热了,不要命地往前冲。人挡杀人,神挡——被神杀。忠心耿耿、不懂勾心斗角和背叛。是网络小说写手最喜欢给男主角安排的弱智型小弟。

    唉,人比人气死人啊。自己的小弟一个比一个精明。控制起来也不容易。总是得小心翼翼地维持势力平衡。特别是水妖那家伙,要不是小时候自己救过他的命,估计他现在鸟都不鸟自己。就是现在,让他干没脑子的事他也会不屑一顾。这样的良将难求啊。樊为何比韩信的下场好那么多?就是因为樊智商低只懂得拼杀不懂得计谋。

    可惜这样的人才终将要死在自己的手上。林枫现在表面上一直处于下风,其实也是他故意为之。这个家伙的身手不错,强杀的话自己也会比较耗体力,而且旁边有个冷面狐狸在一直虎视眈眈,自己一心二用,还要保留体力来对付他,很危险。

    而自己不停地后退,而且时不时地激他两句。边炎越打越火,一幅拼命的架势。林枫知道,自己的目标快要达到了。只要他再跟着自己退两步。两步之后,自己就毫不费劲儿地把他做掉了。

    两步之地就是师叔狙击枪的攻击范围,只要到了那个地界,自己立即反击两招,然后趴在地上。以师叔的枪法,一枪爆头不是难事。单挑?多么白痴的做法啊。傻瓜才干那种在杀人前丢给对手一双白手套,说“我要和你决斗”的蠢事。我们有个写手同行叫普希金,他就在这上面吃了大亏。

    边炎又一招“撩鱼式”挥来,林枫脑袋后仰,然后身体假装站立不稳地踉跄后退几步。林枫已经退到了林师叔的攻击范围。只要他追过来,就是被一枪爆头的时候了。林枫心里隐隐有些开心。赶紧解决掉这个白痴,然后再用自己无比牛逼地身手却解决掉那个东王丰雅。先把他打趴下,然后再在他脸上划两刀,***,最讨厌长的没自己帅还一幅装逼样子的家伙。自己装逼是可以的,别人装是万万不能的。

    林枫在后退的时候还用脚尖踢了一下边炎的跨部,不知道有没有踢中他的小弟弟,但是看他呲牙咧嘴地样子好像不太好受。对方那张本就平凡的脸憋的紫红。连连失利已经让他颜面扫地,想起刚刚开始自己说的话,更是有种想砍人的冲动——当然,他也一直在砍,就是没砍中而已。

    受到攻击后的边炎更加的愤怒,看到林枫又后退几步。快速地揉了揉跨部,又提着刀要追过去。一道白色人影快速闪过,边炎刚迈出的步伐又被人拉了回来。

    是一直在旁边观站地丰雅。丰雅也是第一次看到林枫的出手,他也有意地看看边炎地身手,知已知彼才能百战不殆。他一直在旁边留心地记忆着。可林枫反击的很少,却不停地后退让他起了怀疑。难道对方的实力本就如此?

    不可能。他虽然没有见过林枫出手,也没有他与人决斗方面的资料,但是凭他师父的身手以及林枫以前被誉为师门百年难遇的习武奇才这个传言而否定了林枫武功低下这个可能性。这样的人怎么可能得到林白那种心高气傲的人的赏识?这样的人凭什么能当上青衣门的门主?只要边炎这种满脑子大便的家伙才会说青衣门是个小门派。是的,百年前他们连给洪门提鞋都不配,但近数十年来,青衣门出来几位天资卓越的

    而且是他们最先走入都市,将古武术与现代科技结合和政治人脉上大力投资,青衣门像发酵地面团般快速地膨胀起来。现在的青衣门虽然在总体实力上不如洪门,但他的发展执势头却极其稳健。不然,也不会有“北青衣,南洪门”的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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