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再起
时间:2023-05-22 来源: 作者:兰彻二世
“其世居海上,以船为家,传说中是千年前的瓯越人,轻易不会上岸,不知此时为何见到,真是奇怪了!”
听得此言,李嘉就想起来中国古代源远流长的一个族裔——疍民。
与大家知晓的流浪的民族吉普赛人一样,中国古代,也有一个流浪民族,不过,他们已经汉化,被称作——疍民。
他们以船为家,吃喝嫁丧,都在船上,长久的远离陆地,不仅让他们养成了别具一格的礼仪,且,更是越发地被排斥。
唐宋时期对疍民较为普遍的称呼是“白水郎”,或称“白水仙”、“白水人”,《三山志》里就有记载。“疍”即南方的夷人,与“蜒”、“疍”、“蛋”等字通假,这种指代最早见于隋代,南宋以来被普遍用来称呼疍民。
许多古代志书都认为疍民是秦汉时期亡国于西汉的闽越人后裔,即“蛇种”,而流传的所谓色目人后裔的说法,都是牵强附会之词。
疍民广泛存在于我国沿海地区,一直被看作是贱民,生活条件极其恶劣,连棺材都买不起,且,没有墓地,往往用草席卷起尸体,悄悄埋到偏僻的荒滩野地中,不能被人看到埋葬的过程。
长期生活在水上,让他们与大陆脱离了某种关联,而且由于他们居所不定,被官方认定为亡籍之人,因为收不到税,所以千年来,都属于士农工商之外的贱籍。
“无事,他们也是人,比那些表面和善,背地里却男盗女娼之辈,好上太多!”
李嘉摆了摆手,淡定地说道,随即慢慢接近这个少女,这才看清她的些许面貌。
少女身躯很是修长,与他相比,也不遑多让,尤其是那双大长腿,在破旧的长裙下,依稀地能就见到其圆润,细腻。
披散的长发,遮住了她的大半面容,想来也是不丑,并没有岭南的那种黝黑,只不过是健康的小麦色,很有诱惑。
而,她的手中,似乎拿着什么东西,只是紧紧地藏在衣袖中,难以看清。
“姑娘没事吧!”李嘉微微倾斜一下身子,想探究一下这位疍民女子的的庐山真面目。
眼瞅着这位年轻的汉人越来越接近,江小鱼心中愈发的害怕起来,叔叔们果然说的不错,汉人实在太危险了,陆地上不及水上安全。
“多,多谢!”江小鱼颤抖了一声,她对于这些汉人,很是不放心,此时犹如一头受惊的小鹿,眼眸中满是惶恐不安,甚至害怕的哆嗦起来。
微微抬起头,终于发觉他们是救了自己后,这才露出一个感激的笑容。
“不好意思——”怯怯的声音响起。
“既然姑娘无事,那么我们就先走了!”
看着这位小姑娘纯洁且无辜的表情,以及那抑制不住的害怕,令李嘉想起来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
惶恐,不安,足足在自己的房间待了三天,这才缓过劲来,这种面对新世界的恐惧,已经牢牢记在他的脑海里,不曾忘却。
这个时候,只有给予她足够的安全感,才是最好的,离开,是最佳的选择。
“恩……”江小鱼细若蚊声地点了下头,目送这位年轻的汉人离去,将他的身影深深地刻在脑海里。
“原来汉人里,还是有好人的!”心里莫名的想了想,江小鱼这才活蹦乱跳地离开了原地。
兜兜转转,拐了数个弯道,小心翼翼地察看一番,她才舒了口气,来到了一处偏僻的沟渠,那里可以直通大海。
沟渠中,一只灰扑扑的乌篷船,正停靠在岸边,那岸边散乱的柳树,遮盖住其大部分船体,孤零零的,一点动静都没有,路上的行人,舍不得多停留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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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大食商人
五代十国时期,战乱频繁,而造成特殊的繁荣,所有,钦州城的商业,自然是可以期许的。
李嘉很有钱,可以这样说,他每天睡醒,来自邕州的铜矿,就源源不断地熔炼成铜钱,进入李家的府库。
但,再有钱,在这个时代,依旧无法满足他自己的口腹之欲。
就跟所有穿宋的小说过介绍一样,此时并没有炒菜出现,自然,许多后世脍炙人口的美味,难以诞生。
“郎君,可是饭菜不符合胃口”
大口将碗中的米饭挖到嘴里,张虎子从来没有想过,世上竟然有如此好吃的饭菜,口中堆满了饭,瞧着郎君一副郁郁的模样,他关心道。
“无事,毕竟不是哪里都能比得上邕州,只能习惯!”说着,李嘉夹了一筷子,尝了几口,强迫自己咽下,富贵日子享受多了,没想到自己还会有厌食的时候。
失笑得摇了摇头,此时此刻,他脑海里突然就涌现了昨天那个鱼腥味的疍民女子,尤其是那触及灵魂的眼神,令他记忆尤其深刻。
“你,你怎么这样”此时,隔壁包厢传来一阵别扭的声音,好似老外。
“老子就这样,阿卜杜勒,跟你说,这是最后的期限,再加五百贯,不然,休想拿到生丝——”
随即又响起了嚣张的声音,格外的吸引仇恨。
“明天就是最后的期限,您自己注意点吧!”
啪——
一阵门响声后,隔壁也旋即安静下来,只有模糊的咒骂声,李嘉心中瞬间就燃起了好奇心。
尤其是,那个生丝的字眼,令他愈发的感兴趣。
“走——”拍了拍桌子,李嘉毅然决然地离开包厢,快步而去。
“好,好的!”吞咽了一口,张虎子瞬间赶上。
咚咚——
“请进,不需要尚菜了,胜夏的都撤了吧!”刚进门,就见到一个穿戴着长袍的阿拉伯男人,正满脸懊恼地坐在椅子上,头也不抬地吩咐着。
“抱歉,打扰了,自我介绍一下,鄙人李嘉,一个商人,听说这里有位来自大食的商人,所以我就冒昧的来访了!”李嘉不慌不忙地瞟了几眼这个阿拉伯人,这才淡定地解释道。
“你,你怎么知道我的”阿卜杜勒一脸的惊讶之色,看着眼前这位年轻的汉人,他实在琢磨不清楚自己怎么泄露了踪迹。
“我还知道,你来到钦州,是想获取生丝的,我说的不假吧!”看着满桌的菜,李嘉突兀地有了胃口,或许这就是别人的饭菜好吃吧!
“你好,尊敬的年轻商人,我是来自你们口中的大食国的商人,来到你们这里,就是为了做生意!”
大食人阿卜杜勒满脸的胡茬,鼻梁高挺,穿着白袍,倒是挺有气质的,不过他却有些急切。
“听闻,你是想收购一些生丝”李嘉奇怪地问道。
“如果你有丝绸,或者生丝的话,我会在市价上,增加一成,不,三成,五成!”
阿卜杜勒病急乱投医,也不再验证眼前些人话语中的真假,迫切地说出了自己的要求,对于他而言,现在他唯一的愿望,就是收购到足够的丝绸,离开这个地方。
离开这个满是骗子,满是谎言的城市,他发誓,再也不来这样的偏僻省份了,只有番禺才是真正商业城市。
“或许,你是不清楚,我不得不提醒下,来自大食的阿卜杜勒,钦州并没有丝绸,更别讨论生丝了,连桑树都难得一见!”
李嘉饮了一杯小酒,瞧着眼前这大食人焦急地模样,颇有些幸灾乐祸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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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不过如此
“那么,您有什么需求,我有的,都给你!”阿卜杜勒哀求着。
“我抱歉,我还真的没什么需求的!”李嘉思虑了一会儿,很无辜的说道。
“不过,你有船吗”
“有的,有的,在钦州港,我有一艘大船,不过,要是给你了,我就回不去了……”阿卜杜勒说完,默默地瞥了一眼李郎君,然后又作一脸哀求状。
“这样,如果你将你们的航海图交出来的话,我就帮你要回来!”李嘉淡淡地说道。
话语虽轻,但却宛若一道利箭,直戳阿卜杜勒的心脏,他身躯一震,缓缓地低下了脑袋。
对此,李郎君冷笑一声,这个时候,还死守着不放,真不要命了。
“实话告诉你吧!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自你来到钦州那一刻,你就被盯上了!”
“不只是你的钱财拿不回来,就连你的命,也随时可以消失,这是在钦州,不是番禺,这里没有你们的商会为你们做主!”
“这样……”阿卜杜勒一脸的挣扎,显然这个决定很难下。
阿拉伯商人,之所以在唐宋两朝时来到东亚,航海技术发达,其实是建立在巨人的肩膀上的。
阿拉伯帝国征服北非后,吸收了古代埃及人和腓尼基人的尤已造船术,从而一举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而征服了波斯帝国,则又将半岛附近的海域收纳进入。
所以,阿拉伯商人之所以横贯东西,就是因为拥有详细的航海日志,记述了阿拉伯海、波斯湾、印度洋等地区的洋流及暗礁。
而来到中国后,又学到了指南针与牵星术,所以阿拉伯商人响彻东西,但正是因为太富有了,被伟大而贪婪的蒙古帝国盯上了。
1258年,阿拉伯帝国最后一个王朝——阿拔斯王朝,首都巴格达,被大蒙古国的西征统帅旭烈兀攻陷,阿拉伯帝国灭亡。
所以,这个时代,如果想要向西航行,去往印度及阿拉伯半岛,则必须要阿拉伯商人的航海图,不然船毁人亡在所难免。
“这样吧!”李嘉站起身,居高临下地直视这个由于挣扎的阿拉伯商人,沉声说道:
“如果你交出航海图,我不止帮你要回财富,保住你的命,而且,我还会跟你合作,让你赚一大笔钱,家产,至少比现在翻上一倍有余!”
“我还会弄来,你需要的丝绸。”
“这是真的吗”一听到丝绸,阿卜杜勒眼神都亮了,他抬起头,直愣愣地盯着这位不像商人的年轻人:
“你会一直跟我合作,合作这丝绸生意”
“当然,丝绸虽然对你来说很难,但对于我而言,却很容易!”瞧到他有了兴趣,李嘉瞬间一喜,但依旧维持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
“我就知道,我就知道,真、主会庇佑我的!”阿卜杜勒喜极而泣。
看来他对丝绸是真爱啊~
“我会一直都与你合作,让你成为最大的丝绸商人,大批量的丝绸,我想这对于你在国家的地位,很有帮助是吧!”
“是的,临行之前,我的家族生意就陷入了困境,所以我想到了东方,想到了那世人喜爱的丝绸,它们不仅会让我的家族生意重新繁荣,更能结交到那些权贵!”
说到这,阿卜杜勒满怀激动的畅想着,此时此刻,他仿佛感觉自己已经成为了权贵的座上贵宾。
“可以,如果你想的话,过不了几天,你就能拥有一大批丝绸!而且,以后会远远不断——”李嘉的话语中,满是诱惑。
“如果这样,我愿意付出一切,除了我的生命!”阿卜杜勒激动得说着。
于是,不到十分钟,吃顿饭的功夫,李郎君就拐带了一个阿拉伯商人。
“走,咱们先去刺史府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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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登闻鼓上
“咚咚咚——”钦州城,刺史衙门,突然传来一阵敲鼓声。
“怎么回事”
六月,天气炎热,出门的少,自然钦州的事务就少了,大腹便便的,正坐在后院乘凉,娇滴滴的丫鬟也并难消掉这酷暑。
而,就在他昏昏欲睡之际,耳旁传来的擂鼓声,猛地一下,钱刺史就醒了过来,心中瞬间燃起一团火,大声喊道。
“老爷,是前衙,登闻鼓响了!”小丫头脆声说道。
“怎么回事我不是让人把登闻鼓给锁起来了吗”钱刺史越发的气急,在这夏日,浑身越发的燥热起来。
“大老爷,大老爷!”这时,一个衙役突然跑了过来,弓着腰,大声喊道:
“不好了,登闻鼓被强人抢了!”
“胡说,世上竟然有如此荒唐的事,哪个歹人敢到衙门前作乱”
钱刺史瞬间站起来,吹胡子瞪眼,身上披的短褂也随之落地,怀胎七月似的大肚子,直挺挺的。
所谓的登闻鼓,其实就是人们常说的鸣冤鼓,最早的原型在于周朝的路鼓和肺石制度,魏晋时期开始设立登闻鼓,成为一种重要的诉讼制度,延续到了清朝。
但,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登闻鼓一般情况下,是有衙役驻守的,防止那些刁钻小人打扰到大老爷休息。
比如,此刻,钱刺史想要不想理案,就派人守着,有人想上诉就撵走,夏日都快中暑了,哪有时间理案。
当时,这登闻鼓还有一个作用,晨昏时分,开衙和散衙,也是用它来传声的,百姓们一听鼓声,就知晓大老爷会不会理案了。
“千真万确,老爷,一个穿着锦衣郎君,正敲着呢!赶也赶不走!”衙役一脸的委屈之色,刚才,他阻拦时,还被那个郎君踢了一脚,快疼死了。
“快,给我着衣,我倒要看看,哪个狂徒敢如此放肆!”在丫鬟的服侍下,气急败坏的刺史老爷穿上了圆领官袍,显然,此时的心情也是极坏的。
“这位郎君,请停下,快停下!”李捕头注视着这位年轻郎君嚣张的模样,尤其是这种大胆的行为,着实吓住了他。
当了几十年的衙役,第一次见到如此嚣张的年轻人,一时间,弄不清楚来头,他心里却有些胆怯。
“去唤刺史老爷了吗”李嘉瞧了瞧这明显势弱的衙役,直接问道。
“已经派人了,这位小郎君,您若是有冤情,请移步!”捕头颇有些点头哈腰的味道,几十年的眼力劲,他早就看清楚了,这位郎君可不是好惹的。
“走——”对着自己身后的几个护卫挥了挥手,将手中的木棒甩下,经过捕头时,李郎君停下了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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