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观
时间:2023-05-23 来源: 作者:雪龍王
第三十三章 来者何人
“冒昧问一句,阁下何方人士?”
听高志豪说是散修的人,老头儿的眸子稍稍闪了闪,转瞬即逝,却逃不过高志豪看似无神,却犀利无比的目光,“是经人引路入道,还是家中世代修行传承?”
“翔龙镇人,自修散仙。《+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annas.r》”
听这老头儿没完没了的跟自己套近乎,高志豪便有些不耐烦了起来,自己跟他素昧平生,他这像块儿红薯糖似的粘着自己,是几个意思?
要不是看他年纪颇大,又不似无赖,他早就一拳给他打飞了!
“翔龙镇啊?你们镇子的族长,是不是个叫高向晨的糟老头儿?”
听高志豪自称翔龙镇人,老头儿先是一愣,继而,便爽朗的拍着他的肩膀大笑起来,“我这都好多年没去过你们镇子了!那老东西,现如今还活着么?”
“托老先生洪福,爷爷如今的身体,还算硬朗。”
听老头儿称呼高向晨为老东西,高志豪便是明白,他的来头不会小了,心里,更是暗自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对他无礼,“老先生何方人士?”
“乡野村夫,什么出处,今儿也是恰巧闲逛到了这里。”
得知高志豪是自己故友的孙子,老头儿看向他的目光,也是带了几分慈祥,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声嗟叹,“当年,他劝我修仙,我贪慕世俗荣华,没跟他同往,现如今,看尽繁华……对镜而立,才发现,自己已成了个鸡皮鹤发的破老头子,比那老东西几十年前时候的样子,还要尴尬!”
“我爷爷也是花甲之年才参悟了长生之道,瞧老先生的年纪,该是也差不多的才是。”
高志豪客气的跟老头儿劝了一句,希望能帮他重燃修道得长生的信心,好歹他也是他爷爷的老相识来得……他爷爷活了几百年,寻常时候,又极少离开翔龙镇,现如今,已是老友越来越少,越来越寂寞了,身为孙子,能帮他所留下一个,也是一份孝心了。
“修道之人,需要内心纯净,而我,却是已经脏了心,绝了情,双手沾满了手足的血污……再也回不去当初了……”
老头儿苦笑着叹了口气,摇了,谢绝了高志豪的好意,“孩子,你叫什么名字啊?”
“晚辈高志豪,是爷爷的庶孙,父亲名唤清水。”
从小没受过爹娘的正经教训,并不意味着,高志豪就会是个无礼狂妄的人,相反,碰多了钉子的他,更善于应对各种各样的情况,面对这自己完全不认识,又自称是高向晨旧友的人,他选择了贬低自己,以观后效,“是个没什么本事的符师。”
说着,说着,老头儿便忍不住嚎啕大哭了起来,伤心的样子,让高志豪只是看着,都觉得可怜。
如果说,一定要寻一个什么词儿来形容这时的余庆年,那,恐怕就只剩了肝肠寸断,是勉强能合适的。
“既然,你一口咬定,是我曾外公,那,我就先暂且叫你一声曾外公好了。”
许是余庆年大哭的样子着实可怜,亦可能,是高志豪身体里流着的,那四分之一血脉突然就起了效,高志豪这最是不喜欢麻烦的人,竟是在这一刻,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了暂时使用余庆年希望的称呼,“咱这还是在城外呢……你这么大年纪的一个人,哭成这样,可该让人觉得是我不孝顺,薄待你这长辈了……”
听高志豪答应了叫自己“曾外公”,即便只是“暂且”,也是让余庆年高兴的一下子没回过神儿来!
难以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耳朵,又小心翼翼的看了看他的脸,确准儿了是自己没听错,才孩子般的笑了起来。
都道是,七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不待第二天,这余庆年,几百岁的一个老头子,也好不了哪儿去!
“志豪啊,你这来风城,是要做什么啊?你爹……没跟你一起?”
跟高志豪套好了近乎,余庆年便开始又惦记起了高清水,四下了环视了一圈儿,都没见着高清水的踪迹,犹不死心的跟高志豪又补充了一句,“恩,曾外公的意思是说,你个小孩子家家的,你爹爹,就这么放心,让你一个人出门儿来?”
“志豪都十几岁的人了,不小了。”
余庆年的想法,高志豪可以理解,虽然老话有说的,隔辈儿亲,隔辈儿亲,但他这从出生至今,都跟余庆年没见过一面儿的人,又怎么能跟高清水这跟他颇多交集的外孙相比?亲情也是要靠培养的,就好像高向晨跟他的关系,不也是一样,从最开始的冷漠厌弃,变成了现在的喜欢疼爱?
这余庆年,如果当真是他的曾外公的话,能在见他第一面的时候,就这么跟他亲近,也是难得了!
“十几岁了?你这……一转眼,就十几岁了?!”
听高志豪自报虚数的年龄,余庆年先是一愣,继而,便掰着自己的手指,细细的数了起来,数了一遍,犹觉得不对,又数一遍,还觉得不可能,再数一遍……一连数了十几遍,都是相同的一个数儿,才是不得不相信了这个事实,“这日子,可真是不禁过!上回我偶然一个打眼儿瞧见你的时候,你还在你娘的肚子里呢!也是在这风城里,对,也是在这风城里……那是我正有重要的事情要办,一声儿招呼,都没能来得及跟她打……”
“曾外公这回来风城,也是有要事在身?”
听余庆年说起在风城见过冀海涵,高志豪便忙不迭的改换了话题,不用猜他也知道,那时,他娘亲一定是在赌钱,或宅在去赌钱的路上,再或宅在输光了钱,懊恼的准备回家去的模样!
虽然,他娘是个不顾家,不着调的烂赌鬼,却终究是他娘,他这当儿子,哪怕是能帮她维护住半点儿的名声儿,也是于情于理,都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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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情事
“就是路过,没什么要紧的事儿。《+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annas.r》”
余庆年的眸子闪了一下儿,明显是跟高志豪说了谎,许是觉得内心难安,怕高志豪识破看穿他的谎话之后,会跟他疏远了,便在话说完了之后,又刻意的补上了一句,“之前出门儿的时候,倒是有点小事儿,不过现在,已是都处理妥当了。”
“曾外公这是打算往家里回?”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高志豪不是个多事的人,刨根问底之类的烦人举动,从不可能在他的身上发生,听余庆年不想说,他就换了个话题,不再问了。
“家?呵呵,算是罢!”
余庆年苦笑一声,便低下了头去,家,对他而言,多么遥远的一个字!
三百多年前,他正妻因难产亡故的时候,他就以为,自己的家是没了,后来,看着他们的宝贝女儿余乐水一天天长大,他觉得自己的家又回来了,然而,这样的喜悦没有持续多久,那丫头便因为体质特殊,而被选作了祭品……
那时,他觉得自己的天都要塌了,几次潜入想要救她出来未果之后,便打算,要寻短见,陪了那丫头一起死。
不想,天道自有定数。
就在他绝望的站在河盘山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一群族人抬着被用秘术卷成了红蛹的余乐水,去往盘河祭祀天神,打算等她落水,自己也跟着服毒求死的时候,高向晨出现了。
那时的高向晨,还只是个比高志豪大不了几岁的年轻男子,举手投足间,皆是让人看了不爽的不着调模样……
他记得很清楚,那时,他正背倚着一块儿巨石,因为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了山下的队伍上面,全没发觉,有人接近了他的身爆以致于,那高向晨那混蛋玩意儿脑袋朝下的从树枝上倒吊下来,跟他说话的时候,愣是吓得他手里的刀都掉在了地上。
那时,那混蛋玩意儿笑得一脸不怀好意,那混蛋玩意儿说,“嘿,庆年,你想不想长个辈分,享一享天伦之乐?”
再然后,那混蛋玩意儿没等自己回答,就蓦地消失了踪迹,再见着时,已是出现在了山下队伍的最前,单匹马的在抢亲了!
因为那次的事情,他跟家族一刀两断,带着自己的追随者叛出冥齐,建立了寒喧,并把自己的女儿余乐水,许配给了救她性命,还得她芳心暗许的高向晨。
本来,事情该是有个圆满结局了的,高向晨跟他的宝贝女儿余乐水,从此过上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幸福生活,不想,人算不如天算,就在他们大婚日子都定好了的时候,高家给高向晨定的娃娃亲,原本该是他的嫡妻,却外出游历修仙,多年没有音信的女子姜云婵找了过来,要高志豪给她一个交待。
所谓交待,不过两种,要么娶她为嫡,择日成婚,之后所娶之人,皆为妾室,要么跟她解除婚约,从此大道朝天,各走一边。
高向晨自然不希望挚爱受屈,便决定,推后婚期,跟姜云婵回地处冥齐国境内的,自己的家族一趟,跟她解除婚约,还彼此一个自由之身。
对高向晨的决定,余庆年很是满意,但考虑到寒喧和冥齐国的关系紧张,怕他一个人回去会遇上危险,便遣了一小队自己的护卫,跟他们同往……因觉得愧对了姜云婵,临行之际,余庆年特意还送了她若干财帛宝贝,希望她能凭着这些东西傍身,再寻一个好人家……
而余乐水,也因疲惫过度,而昏死在了战场上。
数日后,余乐水醒转过来,开口第一句,便是跟余庆年要求,要跟高向晨成亲。
当时,高向晨家中已有姜云婵这个正妻,余乐水即便是以寒喧公主的身份下嫁,也只能是给高向晨当妾,为此,余庆年犹豫了很久,但最终,还是没执拗过自己的女儿,答应下了他们两人的亲事。
两人的婚礼,是在战场上举行的,一桌酒席都没摆不说,连洞房,都设在了军帐里面。
冥齐国失了百万大军,国力大减,不得不收缩兵力,退回本国境内。
余庆年不是个好战的人,见冥齐国退兵了,便不再命人追击。
但,和平并没有如期而至。
冥齐国退回自国境内,沉寂了三年。
三年之后,冥齐国再次起兵,那一次,冥齐国主集结了三百万大军,其中有五万,是道行高深的修真者。
彼时,余乐水已有三个月的身孕,于理,该在家中静养。
但,面对冥齐国大军压境,寒喧风雨飘摇,余乐水哪里还能静养的安心?
于是,为了护卫寒喧,高向晨和余乐水两人再次出现在了迎战冥齐国的战场上。
两人携手,再次把冥齐国阻止在了两国边境!
一边是志在必得,有备而来,一边是实力强盛,态度坚决,这仗一打,就打了整整七个月。
七个月后,余乐水羊水破裂,归营待产,只身带兵对敌的高向晨被己方叛徒出卖,被困天峰坡,兵尽粮绝。
待产中的余乐水突觉心中不安,便画了一只鸟雀去查看高向晨的情况,得知他被困,已来不及等待援兵到达,便不顾自己将要生产,又画了一只大鹏,前往天峰坡救他。
不想,到达目的地后,余乐水突然开了骨缝,孩子将要临盆的她一下子失去了控符的能力,笔墨画出来的大鹏溃散,猛禽凶兽,也变成了一滩滩的墨汁,两人未及脱困,就又临险!
彼时,等待援军到来,还需两盏茶的工夫,为保下自己的心爱之人和孩子,余乐水不惜使出余家秘术,用自己命做代价,使用符文,编织出了一个刀不入,水火不侵的符球,将他们三人,包裹在了其中!
余庆年带人赶到的时候,余乐水刚刚气绝,十米之外,他听到余乐水给高向晨留下了唯一的一句遗言,她说,用刀子,帮咱们的孩子出生,好好抚养他,告诉他,他娘,很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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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爹娘缘起
高向晨如余乐水所愿的“救”出了她肚子里的孩子,取名清水,用的是“情”字的谐音,诉说的,是对余乐水的情有独钟。《+乡+村+小+说+网 手*机*阅#读 annas.r》
抱着新生的孩子,背着自己挚爱之人的尸体,满身染血的高向晨,宛若自地府窜逃出来的恶鬼,面目狰狞,一路冲杀,所过之处,只剩遍地的断肢残骸!
余庆年记得,那是喜欢平静生活的高向晨,第一次向自己请战,即便是以前,他遭冥齐国和自己家足合谋所害,被困独院十年,险些根基尽失,死得不明不白,得救恢复意识之后,也没跟自己提过,要寻仇之类的请求……那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悲伤自己爱女亡故的余庆年,没有同意高向晨的请求,在他想来,余乐水已经死了,他该做和能做的,只有好好抚养她用自己的性命,换来生还的孩子,才是正途。
征战七月有余,冥齐国兵多马多,早就吃不住来自国内财政和百姓们的压力,想要停战,换句话说,这一番设计围杀高向晨的作为,已是他们的最后挣扎,如果他死,则可再战,否则……就使人前往寒喧,寻余庆年议和!
只是,冥齐国主做梦都没有想到,他们这一番行动,侥幸杀掉的人,是余乐水,而非高向晨!
就在冥齐国主发愁的坐立不安,不知该想什么法子出来,才能说服余庆年不计较杀女之仇,跟自己讲和的时候,余庆年的使臣到了。
那一次的和谈非常顺利,两国议定了冥齐国退兵的时间,冥齐国主还答应,每年给寒喧拨划十万担粮食,五万万两银钱,在冥齐国与寒喧交界的的地方,为余乐水塑立石像,每年三次的,遣专人来供奉膜拜。
考虑到高清水在娘胎里就多受委屈,颇有些先天不足的体弱,高向晨接受了余庆年的建议,停战休养,先寻一处合适的地方,把高清水抚养长大。
高向晨是天赋极好的修真之人,在对风水的精研上,亦是颇有见地。
他抱着襁褓中的高清水,走遍了寒喧境内的每一处角落,最终决定,在原来的单狐山下,如今已由许多猎户聚居而形成了的小镇里定居,因那处,是他昔日里破解了困龙咒,救出了被缚“红蛹”里的余乐水的地方,而被他取名为翔龙镇,原本自发居住在那镇子里的诸多猎户人家,也因得了他无私的传授道家术法,而都敬他为师长,自发的改了姓氏,随他姓脯成了翔龙镇高家的外家。
高清水在天赋上随了余乐水,三四岁的时候,就能无师自通的画出诸多符兵和鸟兽陪他玩耍。
同为修真之人的,高向晨的正妻姜云婵,因得余乐水两次搭救性命,恭敬对待,而一直对自己“抢”了她的夫君这事儿,深感歉疚,见余乐水死后,高清水成了个没娘的可怜孩子,便一直把他养在身爆当成自己亲生的一般抚养照料。
姜云婵所生的两个儿子,都不是根骨极好的,吃了若干上品丹药,也只修到了长生的程度,距离得道飞仙,还是可望不可及,所以,对高清水这天赋极好,身体却孱弱的弟弟,面上都是表现的亲近,心里羡慕嫉妒,恨得咬牙切齿。
原本,有姜云婵在上边儿压着,两人还不敢造次,后来,姜云婵得道飞仙不成,被雷劫劈了个魂飞魄散,两人便开始一日比一日猖狂了起来。
本来,冀家这寒喧排名第一的训师家族,跟高家也勉强算得上是门当户对,两人结成连理,在这刚刚完结了的战争之后,绝对该是皆大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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