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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宋第一卧底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龙渊
南宋第一卧底
作者:龙渊

南宋嘉定十六年,来自现代的卧底沈墨,开始把江山社稷玩弄于股掌之中。数之不尽的奇谋、毒计、狠招、在他手上狂喷而出。他的现代刑侦技术屡破南宋奇案,他的谍报技能狂虐辽金密谍。当纵横无敌的蒙元铁骑滚滚而来时..





南宋第一卧底 第1章:贪狼降世,南宋临安
南宋。
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的南宋。
靖康之耻之后,钦徽二帝被金国俘虏,康王赵构继大宋皇帝位。以秦岭淮河为界,大宋偏安于东南半壁一隅。
一时之间,都城临安冠盖云集,秦淮风月豪奢无限。而大宋的根基与血性,却在温柔乡中渐渐的消磨。
百年间朝局更迭,政事日坏。在金国铁骑秣马厉兵、蒙古渐渐的崛起之时。南宋的国本却在韩侂胄、史弥远之辈的手中凋零。在庆元党禁、开禧北伐之中消耗。在四木三凶、五鬼用事中内耗。
嘉定十六年,宁宗在位。大宋江山已是岌岌可危。此时距离一战毁国的崖山之战,还有五十六年。
在崖山那一战,二十万人蹈海而死。中华民族最有血性、最有风骨、最有学问、最有才华的人尽数死于此战。
之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大宋户籍上四分之三的汉人被蒙人屠杀。
历史从这里开始变化,在这之后中华文明开始日渐凋零。朱明一朝的皇帝不是敛财就是做木匠。而汉人的精英则是再也不知道风骨为何物,只会把膝盖软趴趴的跪在满清异族的脚下。
崖山之后,再无中华。
我泱泱中华、煌煌华夏,世间岂无力挽天倾的男儿,补天裂的英雄?
……
一场清晨的骤雨,洗得槛下的梧桐碧绿如翠、泥墙边的梨花雪白簇新。
暮春的临安城,正是“春城无处不飞花”的时节。
一处清净的小小院落中,陆云鬟手里拿着一根金簪子。她正咬着银牙,一脸恼恨的用簪子尖儿一下下戳着桌面。
想着昨天晚上新婚之夜发生的事。陆姑娘心里恨恨的想道:再不理他了!这个奸猾无赖的小子!
这位陆云鬟本是官宦人家的女儿,从小就是知书达理。不想在她十七岁这一年,父亲辞官回乡时却在路途中翻了官船,全家人都齐刷刷的淹死了。就剩下陆云鬟和一个唤作小符的小丫鬟主仆二人。
这一来云鬟姑娘身无分文,在临安城又是举目无亲,一下子就陷入了困境。
好在云鬟样子生得美貌,不但是身段婀娜玲珑有致,面庞也是娇艳无双,堪称人间绝色。所以才被一个临安的富商看上,娶做了外室夫人,养在一个院子里。
云鬟本想着这一辈子就该这么过去了。却不曾想新婚之夜就出了一件麻烦事。
怪也怪云鬟太过漂亮,原本那个富商就已经是六十多岁的人了,本来就是年迈体弱的底子。他这回娶了新媳妇,被陆云鬟的身体青春美艳的这么一诱惑。老人家为了雄风不坠,难免弄了好些药物以助军威。
结果那些虎狼之药的威力,加上在喜宴上多喝了几杯。这个可怜的小老头洞房还没等进去,在喜宴上正吃着酒就一命呜呼了。
结果这个富商死后,他家的大夫人闻讯,却带了一群悍妇打上门来。
这一帮子人把云鬟和小符连打带骂,把她们从这个刚刚安稳下来的小院子里硬生生给撵走了不说,还把她们身上的一点财物都给掳走了。
这一对主仆立时间就是身无分文,又是弄得上无片瓦遮身,下无立锥之地。云鬟无奈之下只好央人做媒,想要再嫁个老实本分的人家过日子。
她昨日嫁的这个少年,名字叫做沈墨,就是云鬟想要共度一生的这样一个“本分”人。
这沈墨虽然家境贫寒,但是平素里倒也老实。云鬟新婚之前他就和云鬟同住在一条巷子里,出出入入的时候,云鬟倒也见过他几次。
她知道沈墨是一个木讷寡言、带着几分羞涩的少年。再加上这沈墨在公门里面有个差事,是个临安府的一名衙役,也算是有个正经营生。
这一次正好有人做媒,陆云鬟也算和沈墨认识,知道他虽然没什么家产,倒也是个勤恳朴实的少年郎。于是陆云鬟就带着小符匆匆忙忙的嫁了过来。
没想到,新婚那天晚上,就闹出了这样的事!
想起来云鬟就是又羞又气,恨的牙根直痒痒,真恨不得咬那小子一口来泄愤!
新婚的那天晚上,云鬟这才惊讶的发现。这个沈墨哪里还是那个羞涩的少年,他竟然是一个风月场中的积年老将,脂粉阵中的绝顶高手!
这一夜,弄得姑娘真个是又羞又气,等到第二天的早上,沈墨已经去衙门上应差去了,云鬟才在这院子里一个劲儿的心里发狠。
这姑娘前半生命运多舛,这一回原本想找个老实人安度一生,没想到却嫁了这么一个扮猪吃虎的家伙。这件事弄得这新媳妇儿的心里当真是又酸楚又羞臊。
真是万般恼恨娇羞,一起涌上了她的心头。
且不提陆云鬟在这院子里一个人暗自发狠,单说沈墨。
……
沈墨出了家门,一路向北走过了下瓦子,在兴庆坊转弯向西。
前面不远就是临安的钱塘门内,八十年前岳飞死去的风波亭就在那里。沈墨应差的钱塘县衙,就在风波亭的对面。
走在青石铺就的大街上,两边的商铺古色古香。街上古装衣裙的姑娘清秀灵透,如同画中人儿一般。粉墙后探出头来的几枝杏花,正开得红艳如霞。
这里的行人和建筑,都自带着一股闲适优雅的韵味。沈墨一路走来,感觉自己迷醉恍惚,如在梦中。
沈墨是个现代人,他是在昨天新婚喜宴的时候穿越过来的。
“一来就赶上全套儿的入洞房,上天也真是对我不薄。”沈墨摸着鼻子,一边走一边哭笑不得的想道。
虽然是刚到这个古代世界,沈墨倒是没什么不适应。因为他前生就是个卧底,他的整个人生,差不多都是在假扮别人中度过的。
沈墨是个孤儿,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在那个环境中生长起来的孩子,天生就比同龄的孩子来的早熟和懂事。所以沈墨在国家的资助下一路上学上到警校毕业,他心里原本一心想着要当个警察,回报社会来的。
谁知道,沈墨平时表现出来的深沉稳重,深藏在内心里的灵气逼人,还有性子里那股子混不吝的疯劲儿,早就被有心的警校领导看在了眼里。
于是,沈墨一毕业就成了一个卧底。
从22岁开始直到37岁,足足15年的时间里,他曾经是国际贩毒集团中,丧心病狂的杀手“丧彪”。曾经是地下枪械军火制造厂里,凶残狠毒的打手“疯狼”。曾经是诈骗集团里,衣冠楚楚的职业经理人“布鲁尼”。
他一度是澳门最好的荷官,曾经是假活佛座下功勋卓著的门徒。十五年间,他换了足足八个身份。甚至有时候连他自己在梦中醒来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谁。
就在沈墨走在路上的同一时刻,一大清早,临安行在掌管天文和历法的司天监里面。当值的少监面色苍白,执笔的手颤抖着偷偷记录下了昨晚的观星所得:
“是夜,紫薇帝星子午独坐,光华收敛。”
“天府、天相、龙池、凤阁、辅聘四星暗淡不堪言。”
“北斗天枢贪狼星光华大盛,牧野流光,如云似瀑,其色如血。”
“紫薇破宫,莫非为臣不忠、为子不孝、辇舆有失之兆乎?”
“嘉定十六年三月寒食日。”




南宋第一卧底 第2章:世人心如铁,白兔换恶狼
在前世十五年的卧底岁月里,沈墨送到阴曹地府和监狱的罪犯足足可以编成一个连。而现在,他却来到了这个繁花似锦的南宋临安,来到了嘉定十六年。
昨天晚上,喜宴中的古人沈墨多喝了两杯,在入洞房的门槛上绊了一跤。就在那一瞬间,现代的资深卧底沈墨穿越到了他的身上。
想起昨天晚上和新娘子陆云鬟一起发生的事,沈墨的心情很复杂。
在最初穿越过来的那几个小时里面,沈墨还以为他身边的环境和古装美女陆云鬟,都是什么江湖大佬安排出来考验他,或者是犒赏他的。
所以,沈墨就在洞房里有意的戏弄了陆云鬟一番。
结果洞房到了半程上,沈墨很快的就从陆云鬟的身上发现了异常。
毕竟动作和表情都可以伪装,但是当他摸到云鬟那双缠了足的三寸金莲的时候,沈墨才终于醒悟了过来。原来他竟然真的穿越到了古代!
然后,在今天早晨,经过一夜好睡之后,南宋的这个沈墨的记忆。终于转移到了他的意识里。
虽然古人沈墨的记忆有些很清楚,有的已经十分模糊不清了。但是对于他这个一生都在伪装成别人的卧底来说,这些记忆已经足够了。
另外,古代这个沈墨的身体也还凑合。
大约一米七五左右的身高,显得稍微有些瘦弱。面貌也说得上是眉目清朗。不算丑也还有点小帅。
“在古代当捕快的,不是靠身体吃饭的吗?”沈墨纳闷的想道:“就这副身子骨,也未免弱了点儿吧?”
而且,这沈墨的身上也不见有什么武功底子,也真难为他这捕快是怎么干的。
好在身体还可以锻炼,况且前世的沈墨一身的伤疤,暗伤着实不少。这一下他从四十多岁重新回到了风华正茂之年,身上的这股活力跃动的感觉简直让人心旷神怡。
沈墨很快就决定,在这个时代,用这个沈墨的身份活下去。
至于南宋的这一辈子该干什么……就把它当一个闲适悠长的度假好了。沈墨心道:“古代的生活舒缓优雅,像他这样的人,有个捕快的身份也足够吃穿,正好用来休息。”
之前半生的卧底经历,沈墨过得实在是太累太紧张。所以这一次穿越到古代,他只当这是老天爷对自己的奖赏。心里面没有半点压力。
“怪对不住人家姑娘的,”想起了昨晚的事,沈墨心里尴尬的想道。
在南宋这个封建时代,虽然和人拜过堂的陆云鬟属于再醮之妇,但是这样的黄花大闺女要是放在现代,那可是绝顶清纯的女孩儿。
说实话,以沈墨前生那种烂仔黑社会的身份,这么单纯的姑娘,他几乎都没机会接触过。
结果新婚第一晚,就被他把事情搞砸了。弄得他都不知道怎么跟人家姑娘解释这个事儿。
今天一大早,陆云鬟见他要出门去,到底还是挣扎着倦怠不堪的身体,起身伺候他穿衣洗脸。
云鬟虽然做得细致,但是她脸上的表情又是委屈又是悲伤,眉眼间还有几分难掩的羞怒。
一大早的,两个人相顾无言,只是在默默做着各自的事。
云鬟在给他系上衣带、抚平衣襟的时候,身上如兰似麝的女儿香淡淡的扑面而来,但是人家姑娘始终都没朝他脸上看上一眼。弄得沈墨自己也是臊眉耷眼的。
穿好了衣服,沈墨只好拿当差做借口,飞也似的从自己的家里跑了出来。
人家好好一个古代的仕女,知书达礼的一个花儿一样的女孩。放在现代社会,这个年纪还是个娇生惯养的高三女学生。结果人家就这么被沈墨给伤了自尊,沈墨自己也呲牙咧嘴的想:
“我这烂仔的身份实在是当得太久了。不经意就会伤到身边的人。从今儿往后,怕是要把过去的那些犯罪手段收拾起来,再不能用了!”
眼看着沈墨走到了县衙的门前,他若无其事的扫了一眼衙门口庄严的石狮子和台阶,就要拾阶而上。
猛然间,就听到身后有人在用低低的声音喊他的名字。
等回过头,叫他的却是他在县衙中不多的几个说的来的朋友之一,诨名叫做“犟驴”的吕强。
吕强和沈墨同龄,都是二十上下的年纪。这家伙是个五短身材的车轴汉子,平素是个直爽的性子,衙门里的同事也就他和沈墨关系还不错。
“你是糊涂了不成?”只见犟驴深深的皱着眉,上前一把拉住了沈墨的袖子,直接把他拽到了衙门的影壁后面。看他的神色是一脸的郑重。
“怎么了吕哥儿?”沈墨上下看了吕强一眼。看起来他这个哥们好像是正在担心着什么事。
“咱的捕头徐旺这几日正在找你的小辫子,想要开销了你,你不知道啊?”只见吕强的眉毛都要打成了个死结,一脸恨铁不成钢的样子盯着沈墨:
“好好的放着婚假,你不在家里搂着新媳妇热乎,跑这里来吃排头作甚?”
“家里待不住,我过来看看……”沈墨想起家里那个伤心美人,心里还是觉得一阵尴尬。
“赶紧回去!”吕强不由分说,连推带搡的把沈墨推到了路上:“等到婚假放完,你赶紧想办法张罗几个银钱来,好生打点一下捕头,兴许徐旺的火就消了。先回去再说!”
沈墨被吕强推着往回走,只好无奈的又走上了回家的路。
在这一路上,沈墨回想了一下在古人的记忆里,那些关于衙门的事,不由得苦笑着摇了摇头。
这个古人沈墨,还真是个笨家伙!
原来,被沈墨占了身体的这个少年沈墨,天分原本就不高,可以说是一点机灵劲儿都没有。他在衙门里应差不到一年的光景,可以说是没交下什么朋友。倒是把顶头上司捕头徐旺给得罪了。
而且这种得罪,还是最不可调和的一种矛盾——挡人财路!
听了吕强的话,沈墨略一思索,就根据前世的记忆把自己在衙门里面受排挤、被上官记恨的原因想了个清清楚楚。
“这个不争气的笨蛋,居然被弄得这么惨!”沈墨脸上露出了轻蔑之色,他摇了摇头,暗自骂了之前的他这个身体的主人一句。
现在的沈墨却哪里知道,就在他的前方,就有一个巨大的危机在等着他。
他学自现代的那些肮脏毒辣、凌厉无情的手段,非但放不下来,反而还在南宋这个纸醉金迷、暗流涌动的时代里,震动了十方世界,爆发出了耀眼的光芒!
“既然用了你的身体,那我就让你看看,我是怎么狂虐他们的!”沈墨依旧冷笑着想道。




南宋第一卧底 第3章:娇憨小符、羞煞云鬟
说起来,这宋朝衙门里听用的官差,大致可以分为三种:衙役、捕快、快手。
衙役,顾名思义就是以劳役的形势为官府服务的,和当兵差不多。衙门里打板子喊堂威的就是这种人。
捕快也是一样,但是是属于长期雇佣的人员。
还有第三种,叫做“快手”其实就是捕快手下的编外人员,通常是由捕快自己招收和带领的。
就在沈墨所在的这个钱塘县,正好坐落在临安城内,就相当于是首都的一个区,却只有衙役、捕快各三十人的编制。
那么问题来了,就这么点儿人,怎么维护这人员密集、万方辐辏的大宋临安?
秘密就在于,大约每个像是沈墨这样的捕快,手里大约都掌握着三十多个“快手”。所以不管县太爷要办什么事情,都不怕缺人手。
在南宋,这三种人在待遇上都是一样的,那就是——根本没有人给你发工资!
那么这些个捕快和快手,他们的生活费是从何而来?那就要靠这些人在办案子的时候上下其手,敲完原告敲被告的那些灰色收入了。
沈墨死去的老爹就是捕快,一年多以前,老爷子在临死前给沈墨承袭了这个捕快的职位。但是老爹身上的那些公门里的本事,这小子却是一点都没学会。
他居然在衙门里干了一年多,手下连一个“快手”都没有!
没有了手下,沈墨自己又不会在公门事务里揩油水,又哪儿来的钱去打点上司?
往常像是沈墨这样的一个捕快,三节两寿的给捕头的孝敬可不少。可是沈墨这个人却是清汤寡水的,一点都没朝捕头那里“意思”过,人家捕头徐旺看他还能不生气?
沈墨在街上还没走上几步,就根据前世的记忆把自己在衙门里面受排挤、被上官记恨的原因想了个清清楚楚。
这个不争气的家伙!沈墨摇了摇头,暗自腹诽了之前的他这个身体的主人一番。
像是这样的事,要是放在现在的沈墨身上,可以说是迎刃而解,丝毫不会造成什么麻烦。
但是看吕强今天的表现,他的上司徐旺看来已经定下了拿掉沈墨的心思。弄不好,人家连接任沈墨职位的人选都已经找好了。
那个捕头徐旺很可能就等着他婚假结束,上衙门应差的第一天,上来就把他给开革了。沈墨这个捞钱的捕快职位,他好用自己的亲信取而代之。这一点,恐怕就连和沈墨要好的吕强都不知道。
矛盾已经激化到了这个程度,这就麻烦了。
沈墨估计。他现在就是真的用银钱打点,人家都不会饶了他。
“搞什么名堂!老子居然刚来这南宋,就要失业!”沈墨一边在街上信步而行,一边带着几分无奈的想着对策。
……
沈墨家里,在小小的院子里摆放着一副石桌石凳。云鬟正坐在石凳上想着心事,就听见柴门一响,丫鬟小符从街上回来了。
小符今年十五岁,是个聪明机灵的小丫头。她身上的衣服素气简单,却是收拾得干净平整。
她这个年纪,正是女孩的身体开始萌发的时候。小姑娘的身上带着天真稚气的气质里面,也开始有了青春少女的清甜韵味。
只见小符进了院子来,鼓着腮帮喘着气,娇小可爱的脸蛋儿上已经涨红了。
云鬟见状赶紧上前,问小符怎么了。
“簪子……”云鬟看着小符。
她早上的时候,握在手上用来发狠的那只浑金的簪子已经不见了。
“当掉了!”小符气鼓鼓的说道:“三钱银子。”
“这么少?”云鬟惊讶的愣了一下:“当铺骗你了吧”?
“那簪子,根本就不是金子打的!”小符的脸涨得通红,眼泪在眼圈里直转。“是素铜鎏金的!”
“那个死老鬼!”小符恨恨的骂道:“一场夫妻,小姐你豆蔻年华嫁给了他那么个糟老头子。结果弄了个望门寡不说,还被那老家伙拿着假簪子当聘礼给骗了一遭!”
云鬟也没想到,她那个死掉的富商“前夫”送给她的首饰,居然是个包金的假货。陆姑娘一时失神,也颓然坐倒在石凳上。
倒是小符一看见小姐失魂落魄的样子,心里的不忍顿时翻将上来,把自己的气先消了大半。
“那个没良心的死老鬼,下辈子让他托生个畜生!”小符心疼的摇了摇云鬟的胳膊:“小姐你别伤心……”
“倒不是为了这个,”只见云鬟的秀眉不由自主的皱着,白玉般的牙齿咬了咬下唇:
“原本我想着,这簪子要是金的,也能当个三五两银子。咱们俭省一些过日子,也能过上几个月。可是没想到…居然是假的!”
“说起来真是气数!”小符看小姐一脸为难的样子,不由得又撅着小嘴说道,小声的嘟囔道:“这个沈郎君,家里酱醋米面什么都没有,就连烧柴和盐都没一点。”
“按说他也是有正经营生的人,家里怎么会弄成这样……”
“你小声点!”云鬟嗔怪的看了小符一眼。
她们主仆俩如今都在院子里说话,小符的这番话要是被邻居听到,再落到沈墨的耳朵里。云鬟生怕到时候沈墨听了心里会不舒服。
“姑爷的家里原本就是家境清贫。昨天的喜酒应该是花费不少,估计家里也剩不下什么了。”云鬟看了看小符,很隐蔽的轻轻叹了口气:“便是贫贱夫妻,要是真能安生过一辈子,那也好。”
想着昨天晚上发生的事,云鬟心里面原本对于沈墨那个老实木讷的形象,已经是轰然倒塌。
“这么个郎君,又能把奴家骗得团团转,又是个风月中的老手…就是想和他白头到老,也不知道能不能成?”云鬟一边暗自想着,心中的愁绪已经是暗自涌了上来。
她的心里只觉得前路渺茫,自己这苦涩的命数,前方不知道还会有什么样的变故在等着她。
云鬟原本是官宦之家的女子,家里遭了大难之后,姑娘的心气儿也是一落千丈。
现在看来,哪怕是她一心想要嫁个木头一般的老实人,想要粗茶淡饭、日夜操劳的过一辈子安定日子也是不可得。这不由得让云鬟心里的苦楚越发的翻腾起来。
小符在一边冷眼旁观,这丫头机灵无比,倒是看出来云鬟的愁苦不是因为家里银钱不够使,恐怕还是这位新姑爷不称小姐的心意的缘故。
难道说昨天晚上洞房花烛的时候,姑爷和小姐没弄好,弄出什么别扭来了?小姑娘想到这里的时候,脸上“腾!”的就红了。
但是终归她关心云鬟,两个人又是情同姐妹一般的情分,所以小符踌躇了一下,到底还是把话问了出来:
“小姐,是不是昨儿晚上……姑爷对你不好啊?”
让小符这么一问,云鬟的脑海中霎时出现了昨天晚上那一整夜迷乱狂放的场景,姑娘的脸一下子就红透了。
“没有,”云鬟咬着嘴唇,想了想说道:“这个沈郎……咱们怕是都看错他啦…”
正在这时,
“哎呦!这就是沈大郎的新媳妇儿啊!”猛然间,一股油滑的腔调从柴门外传了过来。
随即,只见一个身影推开院门,一摇三晃的走了进来。
云鬟一看,只见这个人身量瘦高,身上穿着一身短打青衣。他脸上的表情笑嘻嘻的。看来是个轻浮浪荡的家伙。这人的太阳穴上贴着一小块膏药,鬓边还插着一朵粉桃花,看打扮不伦不类的。毫无疑问,这是个泼皮破落户、游手无赖之类的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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