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巫师
作者:冠位大法师
最初的巫师简介在神与英雄的世界,艾斯用逻辑学和数学为工具,以客观中立的研究精神为指引,通过研究和模仿超凡生物,成为最初的巫师。他模仿龙族星界旅行能力和投影能力,结合梦境魔法,创造出独有法术ash;ash;星界投影。穿梭诸天,掠夺无尽世界的资源、知识甚至道路为薪柴,引燃魔法之路的火炬,将巫师的荣光播撒万千世界。研究超凡生物,模仿超凡生物,超越超凡生物!ash;ash;艾斯。ps本书的设定,异界的宏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最初的巫师》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最初的巫师最新章节,...
最初的巫师 第一章 第八街区的自由民(修)
“铛!”
“铛!”
厚重的打铁声音响起,屋内炉火旺盛,热气蒸的罗蒙的黑脸微微泛红。
他赤着上身,古铜色的健壮肌肉,狰狞的伤疤随着打铁的动作有规律的颤动。
烧红的锻铁在他的动作下一点点变形,制式铁剑坯逐渐成型。
对面站着约摸十岁的男孩,用铁钳子夹起火红的铁剑胚,扔进石制水池里。
冷冽的清水与火红的铁剑胚交融,瞬间蒸起来大片的雾气。
罗蒙随手从架子上拿起一个脏兮兮的毛巾,胡乱的摸了把脸和身上的汗,对小男孩说:
“艾斯,老爹我去街东头的酒馆解解渴,等回来你得把剑坯给打磨好,不然小心你的屁股。”
“知道了,知道了。”
艾斯头也不抬,熟练的夹起来剑坯,扔在还残留着火星的打铁石上。
“你去喝酒我不管,别像上次那样喝醉了跟别人打架。不但老妈和我得去市政广场缴罚金,你还挨了二十鞭子。”
“你这个臭小子,”罗蒙的黑脸涨的更红,像炸了毛的老猫。
“那次是别人挑衅,乌鲁侮辱了你爷爷的爷爷,公民纳尔。
你的祖先可是追随伟大的建城者罗纳慕斯,护送人民逃离寒冰魔鬼的追杀,通过了十三试炼,来到优雅女神的应许之地,建立了富饶强大的美狄慕斯城邦。”
罗蒙使劲喘了口气,大声的说:“我们不是普通的自由民家族,我的儿子,你要记住,我们是公民的后代,有我们必须要维护的荣誉。”
“是,祖先的荣誉当然要维护。
但是家里的钱包也很干瘪,咱们需要控制住自己的怒火,把精力投入到重新获得公民权的努力中,比如让我去读书识字,而不是敲打这该死的剑坯。”
艾斯冷静的答道。
他举起差不多和他半个人高的铁锤,“铛铛铛”的捶打着剑坯,把剑坯的表面打磨的渐渐光滑。
罗蒙张开有些干涩的口,想说些什么却说不出口。
望着冷静忙碌的儿子,他叹了口气,转身离开出门,喃喃的说,“我知道了。”
艾斯把剑坯从打铁石上拿起,走到磨剑石旁。
“嚯嚯”的磨剑声有节奏的响起,艾斯熟练的磨着剑坯,心思却又回到了三年前。
他是地球人转生而来,印象中刚刚穿越时天旋地转,恍惚间被吸入母胎。
这一世七岁时候才觉醒了前世残缺的记忆,他忘记了很多,也记住了很多。
高楼大厦,车辆川流不息,电脑、智能手机娱乐方式层出不穷,都已经远去,再也无法触及。
两世记忆的融合,他发了高烧,多亏了这一世的母亲精心照料,慢慢挺过了记忆融合带来的副作用。
小孩子知道的不多,但是好歹会说这方地界的通用语,有个完整家庭,算是个正儿八经的本地居民。
艾斯这三年经过有意识的了解,听罗蒙吹牛,听母亲讲神话故事,不放过每一次吟游诗人的吟唱表演,终于大致弄明白这个世界。
这个世界似乎有神灵,他们居于不可见、不可触的卡亚神山。
自己所在的城邦美狄慕斯,在萨利亚半岛的南部,优雅女神的应许之地。
城邦的王,是优雅女神之子,建城者罗纳慕斯。
“既然有神灵,就应该有超凡的存在。”
艾斯如此想,也在时刻注意周边的现象。
城邦的贵族们确实力气、速度、弹跳、反应力都远超常人,普通人包括城邦的士兵,也无法和半大孩子的贵族相比较。
听说在城邦外人迹罕至的旷野,游荡着众多的魔物,有着各式各样的超凡能力。
艾斯发挥小孩子的善于问为什么的天分,问了很多人如何能像贵族一样。
得到的回答都是,贵族是神灵的血裔,天生远超常人,是神定的人类统治者,凡人无法成为他们。
一个确定存在超凡生物的世界,却注定当一个凡人,艾斯有些不甘心。
不过他的心态良好,现在处在的位置太低,接触的面也太少,所以得到的信息也都极为有限。
只有进入城邦的中上层,才能获得更多的信息,有更多的机会。
就算没有,以后通过抓捕游荡的魔物,乃至抽取贵族的血液,未必不能研究出他们超凡的秘密。
艾斯的目标慢慢明确,成为城邦的中上层,也就是公民。
美狄慕斯城邦是个年轻的殖民城邦,建城不过百年,活力十足,也有积极对外扩张的野心。
城邦四周都是蛮族部落,游荡的魔物,距离其他文明国家较远。
最近的文明国家群都在萨利亚半岛北部,所以这是个非常尚武、有扩张精神的城邦。
美狄慕斯城邦是优雅女神美狄亚的应许之地,祂的直系血裔,神子罗纳慕斯统治着这里,是城邦金字塔的顶部,其下依次是贵族,公民,自由民和奴隶。
至于如何成为公民,艾斯听父亲絮絮叨叨了很多次,自由民成为公民的条件有三:
一是识字,二是担任过低级公职超过三年,三是立过等价于十人斩的功绩。
凡公民者,三代后没有满足以上三条,则第四代自动失去公民权。
也就是说,艾斯的家族正好在罗蒙这一代衰落,从公民家族变成自由民家族。
罗蒙是个不错的城邦男儿,身材魁梧,使得一手好的剑盾格斗术,数次自备武器盔甲,作为重步兵参军,斩过十多个蛮族战士的脑袋,杀过数个魔物。
唯一的缺点就是脑子不够聪明,学不会文字,直到三十五岁通不过考试,最终失去了公民权。
他也顺带失去了一系列公民优待,最惠税率权,罪行减免权,年金权,公民大会、五百人会议的参政权等权利。
不能在治安最好的第一街区居住,只能搬迁到城南第八街区,靠给城邦和居民打铁为生。
罗蒙年轻时候一直为继承公民权努力,直到彻底失去公民权,又差不多花光祖先留下的财富,才考虑到婚姻,与第八街区的自由民玛丽娜,艾斯的母亲,看对了眼,安置了下来。
这十多年过去,罗蒙也已经四十多岁,他也慢慢变成了一名熟练的铁匠,在第八街区有了自己安稳的小家。
酷爱喝酒的他,总是花光家里的积蓄,所以没有财力供艾斯识字。
最初的巫师 第二章 博学者彼得(修)
艾斯也没有闲着,自从他觉醒前世记忆后,发现老妈玛丽娜无力管住罗蒙,就通过各种形式偷偷攒钱,替罗蒙买酒、倒卖打铁的边角料等形式,快要攒够一枚金塔勒了。
一个月识字的费用是三十银塔勒,一百枚银塔勒等于一枚金塔勒,差不多够三个月学习之用。
这个世界的通用语是字母文字,只要熟记字母表、音标,总结好语法结构,结合母语发音环境,三个月足以学会并书写文字。
艾斯没想过现在利用前世知识创新赚钱,不管是造酒、造玻璃,又或者是新的耕作方法,他前世确实有过涉猎。
但是这是个有神灵,有超凡,有神庙祭司的世界,在没有成年、没有成为公民前,所有异常的创新都有些危险,每年被公民陪审团判处驱逐出境的自由民可不少。
只有成为城邦统治阶层的一部分,自己才能运用前世的知识赚钱,为寻找超凡之路提供资金。
不知不觉,剑坯已经磨成锋利的短剑,艾斯将短剑套嵌上木质剑柄,靠在已经熄灭的炉火旁,望着门外,眼神坚定而又充满希望。
已经傍晚,玛丽娜和艾斯正吃着晚饭,烤的有点发硬的黑面包,抹上一点点黄油,配着燕麦粥。
艾斯已经习惯了这样简单的晚餐,他一口口吃着,一边和母亲玛丽娜随意聊着。
艾斯和玛丽娜刚刚吃完饭,罗蒙竟然就回来了。这可不像他,平时他都得等到月亮高悬正中,才会踩着月光晃晃悠悠的回家。
深夜,艾斯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他起身从床底扒出来一个被粗布包裹的陶罐,小心翼翼的打开,里面是一堆银塔勒。他一枚一枚的数着,一共97枚。
城邦没有前世的公立学校,知识基本上被贵族和公民垄断,部分有知识的公民,愿意有偿教导学生,市价大概是一个月30枚银塔勒。
在城邦,选择什么老师识字,基本上也就决定了未来的职业。
老师如果是陪审法庭的法官,未来肯定是从事司法、诉讼相关工作。
老师如果是音乐家,未来也是要走优雅的演奏道路,而对于未来的道路,艾斯已经确定,他想跟城邦著名的博学者彼得学习。
彼得是整个城邦公认的最知识渊博的人,城邦学者,涉猎广泛,家中藏书颇丰。
成为他的学生,对艾斯来说是最佳的选择,可以最大限度的获取广泛的知识,寻找超凡的秘密。
第二天一早,夏日的太阳早早升起,艾斯被罗蒙锻炼身体的动静吵醒。
他起身穿衣,揉着惺忪的睡眼,看着罗蒙在那里锻炼。作为公民的后代,艾斯家流传着罗纳慕斯为普通人创造的优秀锻炼法,专门锻炼身体机能和格斗技巧。
艾斯洗了洗脸,跟着罗蒙开始了晨练,他对此没什么排斥,学的非常认真。毕竟这是一个超凡存在众多,非常危险的世界,多一点自保之力没有坏处。
城内有着英雄的守卫,如果一直在城内生活,固然没什么危险,但是也没有接触甚至捕获超凡生物的机会。
只有去城邦外偏僻的旷野,才有低阶魔物游荡,它们像杂草一样难以清理,英雄们不屑于做这种麻烦活。
年轻的贵族和格斗技巧强大的公民或猎魔人会去那和低阶魔物厮杀,贵族和公民为了获得锻炼,猎魔人则是为了赏金。
七八个和罗蒙一样经过严格锻炼的老兵,就能在荒野一次猎杀不超过三个低阶魔物。
艾斯今年十岁,他计划着近几年坚持锻炼格斗技巧,期望成年时能和罗蒙有差不多的实力,组织一支猎魔人小队,狩猎并研究魔物。
艾斯的格斗天赋其实一般,但是勤能补拙,他相信只要坚持合理的锻炼,一样能在成年时有不错的实力。
两人锻炼完,吃早餐之际,艾斯神色认真的和父母说:
“我今年十岁,如果想成为公民,这已经是识字比较晚的时候了。这三年我一直在攒钱,现在凑够了大概三个月的学费,我想去博学者彼得那识字,他每年的夏天会召收一定数量学生,按照我观察的规律,这几天会开始招生。”
罗蒙听完,开始沉默。
“是我不对,这几年总是喝酒放纵,没有给你攒下足够的学费。我听说彼得那教的很好,也要学习差不多三年以上时间才可以通过识字考试,而且学习是很辛苦很长期的事情,钱是必不可少的。”
他神情犹豫,夹杂着各种复杂的眼神看着艾斯。
“你爷爷曾经说过,每个人都有他的命运。”
“命运赋予每个人责任,我没能通过识字考试,所以丧失了公民权,也耽误了你,是我没通过命运的试炼,更没做好一个父亲。”
“未来的学费你不用担心,我们家可是公民的后代,还是有些瓶瓶罐罐的。今天让你母亲陪你去彼得那报名,家里还有些空白羊皮纸一块带着,我来筹集剩下的学费。”
艾斯听了罗蒙的一番话,很是惊讶和感动。
他一直认为罗蒙是个好汉子,但是不是个好丈夫、好父亲,因为他从来没为家庭好好打算,只是沉湎于过去的荣光,用酒精麻醉自己。
没想到今天,罗蒙竟然打算担起父亲的责任,这让他心里有些温暖。
艾斯和母亲玛丽娜一起,来到了第一街区。这里是美狄慕斯城的核心区,整齐宽阔的铺石路,道路两边种着橄榄树,沿街是高档的商铺,热闹又繁华。
两人穿过热闹的商业区,来到一排排别墅,环境优美的居住区。
“艾斯,你父亲就是在这里长大的。”
玛丽娜握着艾斯的手有些用力,正如她的心情。
既对公民的生活倾慕,期望儿子能跻身公民阶层,又怕给孩子太大压力。
她在家中话并不多,每天勤劳的把家务做好,看着丈夫和儿子,一家人在一起就是她很大的幸福。
她也有很多的期望,期望丈夫更加关心家庭,期望儿子能出人头地,只是她性格如此,很少说出来。
艾斯也感受到母亲的复杂心情,他长长地吁了口气,说:“我们家终有一天会回到这里。”
两人走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前,一位衣着整洁朴素的侍者迎上来,微微鞠躬,面带微笑的说:“尊敬的女士,年轻的先生,请问你们是来求学的吗?”
玛丽娜有些慌张的回了礼,说:“我的孩子很想跟随博学者彼得先生学习知识,不知道您能不能带我们见尊敬的彼得先生。”
“当然女士,知识对每一位求知者敞开大门。”侍者微微鞠躬,将两人引入别墅。
在客厅,艾斯和另外七个孩子一起等待。他的母亲则跟着侍者去付三个月的学金,学金是一季度一交。
这七个孩子莫约七八岁,五男两女。艾斯暂时没有和其他孩子交谈的欲望,他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识字,然后获得借阅博学者彼得的私人藏书的资格。
不一会儿,彼得来到客厅,他有着长长的山羊胡须,身着白袍紅绶,神情严肃,看着是一位严厉的长者。
“我是你们的老师彼得,你们的父母将你们送到我这,是为了学习知识,充实你们的头脑。”
“你们在我这得到什么,取决于你们的努力程度。勤奋的人即使愚笨,持之以恒也能超过普通人。懒惰的人即使聪明,也是用渔网打水,注定一无所获。”
彼得的开场白,让几名孩子紧张了起来。
艾斯微微点头,这个老师符合他的胃口,他前生今世都不是什么天才,所有的只是勤奋二字。
勤于学,勤于思考,勤于总结,勤于反思,这是学习的必经之路。
彼得随后介绍了一位年长的弟子,他叫莫顿,脸上有些青春痘的红发小伙,是彼得的助手,负责对八个学生的识字启蒙。
博学者彼得是城邦著名的学者,他的助手其实就是某种意义上的入室弟子,日后有被彼得推荐成为城邦中低级公职的机会。
学生们的父母被莫顿送走,他们将在下午六点左右接学生们回家。
八个学生跟着莫顿来到后院,莫顿说道:“从今天开始,我负责教你们识字。请简单介绍下自己,然后我们开始学习识字。”
在各种介绍完毕后,艾斯知道这八个人中竟然有三名贵族,其他人也都是公民的后代,只有他一人是自由民。
孩子们天然抱团,并不是刻意歧视,但是微妙的疏离感仍然存在。好在艾斯来并不是为了交朋友,而是利用有限的时间学习更多知识。
“所谓的文字,其实就是语言的发言。我们要学习文字,必须先学会三十二个通用字母和它们的音标......”
伴随着莫顿的讲解,艾斯明白了这个世界的文字其实就是字母文字,学习的首要就是记住字母及音标,还有相应的语法结构。
最初的巫师 第三章 语法与语言(修)
莫顿打算用三个月的时间,给他们打好语法基础。
艾斯将这三十二个字母与音标抄写到羊皮纸上,随后在地上边画边记忆,比起其他同龄孩子,艾斯明显认真的多。
作为前世系统学习过英语的人,这类字母文字其实规律差不多,可以很快触类旁通。
他在熟练记忆三十二个字母后,向莫顿先生申请提前借阅学习语法教材。
“莫顿先生,我已经熟记了三十二个字母,现在想提前借阅语法书,可以吗?”
莫顿检查了下艾斯记忆的效果,发现他确实熟练记住了三十二个字母和音标。
“语法教材可以提前借给你,这是未来几个月的课程,你自学可能会有很多疑问,做好记录,在我明天开讲时,你可以带着问题来听课,效果会更好。”
艾斯接过羊皮纸做成的小册子,上面写着《通用基础语法》彼得著。
艾斯心中已经定好了学习计划,直接生啃语法书固然比较困难,但是自己是有母语环境的,正确发音配上熟悉的词义,基本上都能理解。
至于不确定的部分,可以每天集中向莫顿提问,这样估计不到一周,就能把正确的语法习惯打好,直接开始阅读了。
艾斯的学费很少,所有他必须提高效率,更快的学习。
晚上,艾斯锻炼完格斗技巧后,抱着借来的语法书,对着炉火,无视了罗蒙“铛铛!”的打铁声,废寝忘食的学习着基础语法。
罗蒙看着认真学习的艾斯,内心有些柔软,又有些愧疚。他把打好的制式短剑放在一边,轻手轻脚走了出门,怕打扰到儿子学习。
他今天去了趟酒馆,通过酒馆老板,放出风声要出售一套家传的全身重甲。
一套重甲打造起来极为复杂,罗蒙自己都还没这水平,他的水平只能打造些制式农具和武器、盾牌。
因为技术含量高,所以重甲非常昂贵,一套全身重甲,几乎等价一套第八街区的别墅。
这重甲不能急卖,不然会被杀价太狠,好在有三个月的时间,可以慢慢的等一个合适的买主。
第二天,天蒙蒙之时,艾斯就顶着熊猫眼到了博学者彼得的别墅。他早早的到了后院,一边闭目温习语法知识,一边等候莫顿。
莫顿身为博学者彼得的助手,自然勤奋异常,毕竟老师就是极度勤奋之人。他一大早就处理好老师的琐事,来到后院,发现艾斯已经早早等候了。
他嘴角微微上扬,看到艾斯这样勤奋,就想起自己求学之初,是时候给可爱的学弟一些指导了。
“艾斯,你来的这么早,是有很多问题想问吧?”莫顿走到艾斯跟前,朗声说道。
艾斯睁开眼,原来莫顿来了,“是的,莫顿先生。我有很多语法的知识不太确定,迫切的想跟您学习。”
随着艾斯的请教,莫顿轻松的回答。很快,艾斯的疑惑就得到了解决,莫顿也很愉悦,作为老师,谁都希望有一个举一反三的学生。
其他人在他们一问一答中,陆续的到来。很多人是家长送来,看到这好学的场景,艾斯恐怕会成为他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让其他孩子对他感官更加微妙,既佩服又讨厌。
生活在继续,艾斯这几天保持着两点一线的节奏,每天就是学习知识,吃饭,锻炼,睡觉,紧张而充实。
大概第四天,他就已经熟练掌握语法知识了。莫顿熟悉他的学习进度,虽然很惊讶于艾斯的学习效率,但是一想到他的刻苦程度和聪明劲儿,就觉得一切都是应该的。
莫顿没有拘泥于既定的教学进度,决定让艾斯学习下一阶段的知识。
“艾斯,这几天你真让我大开眼界,原来竟然有人能聪明和勤奋到这程度。恭喜你,语法已经完全掌握,可以进行下一阶段的学习了。”莫顿满意的说。
“这一切都离不开您的指导,如果学生是船,那老师就是灯塔,您为我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花花轿子人抬人,艾斯礼貌的恭维道,实际上他之所以能学的这么快,还是因为前世高强度的应试教育打下的坚实基础。
莫顿被这一句拍的极为舒服,他轻声笑了下,温和的对所有人说:“你们都是来学习识字,最终的目标,是通过美狄慕斯城邦的统一通用文字水平考试,拿到资格证书。掌握了语法后,你们将学习《神话》《史诗》和《美狄慕斯建城记》三本书。现在,艾斯跟我去拿书,其他人继续学习语法,回来我会提问。”
下面的孩子顿时一片哀嚎,不是每个人都像艾斯一样特别好学,很多孩子们只想放肆的玩耍,不想背生涩的语法。
艾斯跟随莫顿,上了别墅的二楼,这里一间宽敞向阳的房间,是彼得的藏书室。彼得年长的弟子轮流管理,里面接近十几个书架,摆满了羊皮纸记录的书籍。
艾斯不由两眼放光,知识永远是最珍贵的,尤其是这一世,知识更是几乎被贵族和公民垄断。好在城邦处于蓬勃的扩张状态,所有向上的通道没有被完全堵死。
莫顿和今天的图书轮值管理员打了个招呼后,对艾斯说,“彼得老师的藏书室,是城邦每一个追求知识的人,都梦寐以求的地方。这里几乎收录了城邦所有的书籍,只有王室的图书馆能媲美。今天,我把《神话》借出来,你用带的羊皮纸在这里誊抄,原本不能带出,抄本可以带出,这是老师的慷慨赠与,抄本就是你的家传书了。”
艾斯理解这件事的含义,很多人教识字是不允许免费誊抄的,知识是种权力,几乎只有贵族和公民才有自己的家传书,艾斯家本来也有几本,可惜他父亲不爱知识,在搬到第八街区时都变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