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污妖王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我爱世人
到了用餐时间,空姐们又推着小车出来,发放飞机餐,那位空姐来到沈一凡身边时,特意提醒他:“先生,飞机餐也是免费的,有鸡肉套餐和牛肉套餐,您要哪一种?”
“免费的?那先给我两种各来一份吧。”沈一凡不客气的说,他的胃口一向很大,一份套餐不一定吃得饱。
于大叔饶有兴趣的看着沈一凡的“表演”,这可太有意思了。
空姐有点尴尬的说:“一人只能要一份,如果等一下有多余的,我再给您拿过来好吗?”
沈一凡现在已经看开了,既然都丢脸丢到这份上了,那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于是他一本正经的点点头,说:“先给我来份牛肉的,待会儿有多余的全都给我送过来吧。”
“好,好吧。”空姐都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只觉得这个小弟弟很有趣,主要是他还有点小帅,而且坐头等舱的,家里条件肯定不一般,可惜就是年纪小了点。
于大叔发现不对劲了,怎么这毛头小子各种出洋相,还乱摸空姐屁阿股,空姐对他的态度反而越来越好了呢?难道空姐就喜欢这样的?
他下定决心后,借口要上洗手间,离开了座位。
走到一位成熟妩阿媚,而且身材极为火辣的空姐身旁时,他“一不留神”大手就拍在了空姐挺阿翘的屁阿股上,那空姐回头,一看到于大叔那张猥琐的老脸,脸上不由自主的露出嫌弃的表情,然后一记响亮的耳光就毫不迟疑的扇在于大叔脸上。
于大叔难以置信的捂着脸,委屈地说:“我,我不是故意的。”
那空姐捂嘴笑了一下,回道:“对不起,我也不是故意的,这是条件反射。”
于大叔失落无比,这他妈区别对待也太过分了吧?搞得他撒尿的心情都没了,直接坐回了座位。
在空姐休息区,那位成熟空姐正在向服务沈一凡的清纯空姐抱怨:“雯雯,你说我怎么这么倒霉呢?为什么摸你屁阿股的是个小帅哥,摸我的却是个猥琐大叔,气死我了。”
那清纯空姐名叫黄奕雯,她羞涩的解释说:“姗姗姐,你别乱说了,那小弟弟不是故意的。”
成熟空姐名叫许姗姗,她笑着说:“也就你这傻瓜觉得他不是故意的。难道你看上他了?那么多机长、空少追你你不答应,居然看上个小屁孩?原来你喜欢老牛吃嫩草啊?”
黄奕雯更加脸红起来,开始回击许姗姗,两人闹作一团。她自己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觉得那小男孩有一种与众不同的气质,似乎吸引住了她。
沈一凡修炼真气已有一年半,整个人其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虽然修炼无法改变他的五官,但他五官底子其实不错,没有显眼的毛病,而经过锻炼后,他浑身肌肉,身姿挺拔,气质更是焕然一新。
俗话说自信的女人最美丽,这句话对男人同样有效。现在的沈一凡早已不是当初的他可比,体内自然而然散发出来的强大自信让他半只脚跨进了帅哥的行列,对有些女人的吸引力已经远超他的想象。
航程就这么继续着,黄奕雯有意无意的老是会在沈一凡身旁转悠,解答他一些稀奇古怪的疑问,然后笑得像朵花一样。于大叔越来越觉得这行程没意思,笑话看不到了,他只看到漂亮的空姐主动围着傻小子转,这人和人的差别咋就这么大呢?!
……
……
飞机安全的降落在了甘比亚的首都赞卢卡,看着离去的沈一凡,黄奕雯欲言又止,最后还是没勇气上前要沈一凡的联系方式,她懊恼不已,眼里都泛起了泪花。小年轻不都喜欢追美女的吗,为啥这臭小子不主动问自己要联系方式呢?说不定姐姐愿意等你长大呢?
沈一凡哪里会想到这一趟旅程中自己拙劣的表现居然还能俘获一位美貌空姐的心呢,他现在更关心的是怎么进入还在战乱中的邻国扎伊尔。
出机场时他一直跟着于大叔,一路也跟他打听了很多事,知道这甘比亚虽然政局还算稳定,但其实大多数地方也很混乱,只有大城市里好一点。
走出机场后,他跟着于大叔乘车来到市中心,他发现这边所谓的首都还没有梁溪市繁华,简直跟个大乡镇一样,都看不到几幢高楼大厦。这里跟华夏真是没法比啊。
污妖王饶有兴趣的看着城市里到处都是黝黑的人,跟沈一凡说:“当年我们京城也有这样的人,我们都叫他们昆仑奴,属于达官贵人家的奴隶。后来我才知道,昆仑附近根本没有这样的黑人,原来都是在这里啊!”
沈一凡现在没心思跟他闲扯,他要找长途车去边境一带,于大叔劝他先在他那里住一晚,被他干脆的拒绝了,他必须日夜兼程的赶路。
于大叔告诉了他长途车在哪边乘,两人就此告别,好在沈一凡发现,这赞卢卡居然还有不少的华夏人,果然是只要有钱赚的地方,就不怕没华夏人啊!
沈一凡来到长途车站后,用蹩脚的英语问清楚路线,就上了一辆中巴。那中巴是真的破啊,沈一凡都担心开着开着车子会散架。
之前洪浩青已经将整个路线图画给沈一凡看,也深深的印在了他的脑海中,他只需要乘车到靠近边境的地方,然后很轻松就能找到进入扎伊尔的方法。
这两国间的边境看守得没那么紧,因为不存在偷渡之类的问题,两个国家一个比一个穷,有啥好偷渡的呢?
他就这么乘着车上路,车上除了黑人外,还有几名华夏人,明显是在这边做生意的,华夏人的生意头脑在世界上也排得上号,像于大叔就是这样,专门把华夏国内的低价产品带到非洲来卖。
现在很多非洲人都用上了华夏制造的商品,虽然质量说不上多好,但比西方国家的东西便宜多了。
车子就这么一路开着,出了城市后,就上了一条非常简朴的沙土路,非常不平整。
路上还经过了大草原,沈一凡饶有趣味的看着车外的风景,时不时还能看到长颈鹿、斑马之类的动物在奔跑。
污妖王同样很感兴趣,虽然他也从电视里看过这些动物,但见到活的还是很让人激动。
就这么开了几个小时后,依然没看到城市的影子,甘比亚的大城市非常少,大多数都是这样的荒野,这万一车子在路上抛锚,搞不好会被狮群围攻。
就在这时,前方尘土飞扬,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冲过来,沈一凡心想这不会是犀牛或者大象吧?以现在自己的能耐,杀头大象应该不成问题,他暗中开始催动自己的真气,做好作战的准备。
所幸来的不是大象或犀牛,而是一辆吉普车,车上还有几名士兵模样的黑人,手里都端着ak47一类的枪械。
士兵们把车子截停了下来,然后有两人打开车门,端着ak,对着车内叽里咕噜说了一通。
车内的人都举起手作投降状,然后最前面的人开始把兜里现金和值钱的东西都掏出来。
沈一凡这时想起于大叔说过,甘比亚虽然没有战乱,但其实也不安全,除了大城市外,其他地方乱得很。但是这些士兵公然拦路打劫,也太过分了吧?
士兵们见到几位华夏人,特别激动,两眼放光的喊:“茶尼斯,茶尼斯!”然后就快步走到一位华夏男子跟前,用枪指着他。
那人很顺从的将兜里的现金都掏了出来,全是世界上最通用的灯元,有好几千,换算成华夏币得好几万。看来劫匪都喜欢华夏人,因为华夏人有钱,而且喜欢在身上带现金。
沈一凡心里很不爽,这次出门战忽局赠送了他将近两万的灯元,相当于二十万华夏币啊!他还准备用这些钱买点武器呢,难道全都葬送在这里?要是自己出手杀了这几名士兵的话?车里其他人会不会去告发他?
正在思考该怎么应对时,那两名士兵已经来到了他的跟前,拿枪指着他,嘴里几哇乱叫着。
前面一位好心的华夏大叔提醒道:“小伙子,有钱就拿出来吧,被搜出来你就完了,他们真的会杀人的。”
沈一凡觉得现在自己动手并不是一个好选择,这可是ak47啊,而且不止一把,这子弹一打就是一连串的,靠现在自己的“金盾护身”,不可能全挡住,还是等等看有没有别的机会吧。
他只能无奈地将身上的现金都掏出来,将近两万灯元,把车里其他人都看傻了,没想到一个看着学生模样的小伙子身上居然带了这么多钱!
我是污妖王 第四百八十九章 我们都是神枪手
那俩士兵兴奋得大喊大叫,拿起那钱,吹着口哨手舞足蹈起来。对剩下的其他人他们只是象征性的收走一点,然后就欢天喜地的下了车。
前面的华夏大叔安慰沈一凡说:“小伙子,命最重要,钱总是能赚到的。”
沈一凡默不作声,心里怒火冲天而起,老子在华夏啥时候这么憋屈过?谁他妈敢抢我的钱,我让他生不如死!他越想越气,看着高声唱着歌开车远去的那几名士兵,终于按耐不住站了起来,对那名大叔说:“让司机别等我了。”
“哎,你干嘛去啊?别去找死,他们可有枪,外面还有狮子!”大叔着急的想拦住沈一凡,但沈一凡速度极快,一眨眼的功夫已经下了车,向吉普车开走的方向跑去。
中巴车内的人都惊呼起来,但有人自己要送死,他们也没办法阻拦,看到沈一凡跑到没影之后,中巴车继续向目的地进发,那几名华夏人搞不清,这小伙子哪来的啊?怎么这么没脑子呢?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道理都不懂吗?
这片地方都是平原,所以视野特别广阔,沈一凡很轻松的就发现了吉普车的踪迹,然后发力奔跑远远的跟着车子。他现在的速度跟上一辆汽车还是可以的。在这种土路上车子开得也不是非常快。
跑了一大段路后,车子来到了一个有帐篷的驻扎区,那边有一棵大树,周围都是草地,帐篷都扎在大树的周边,沈一凡也很庆幸自己一路上没遇到狮子,否则狮子来追他的话还得花费力气把狮子干掉。
见车子停下,士兵都下车去了帐篷那儿,他在地上找了很多小石子,准备当武器。
他暗中也提取出了金系真气,包裹在石子上,然后远远看到有个士兵在撒尿,他用尽力气把石子向他掷去。
包裹着金系真气的石子威力也就比子弹差一点,沈一凡这次是真的动了杀机,反正这帮抢劫的家伙都不是好人,谁知道他们犯过多少罪、杀过多少人呢。
石子准确地击中那士兵的脑袋,尖锐而坚硬的金系真气一下就将他的脑袋洞穿,那人都没来得及喊出声,闷哼了一下,就缓缓瘫倒在地。
沈一凡见状迅速的往草丛中一趴,他就这么站着的话,对方几杆ak47能把他打成筛子。来了这边当然不可能带着吸入式麻醉药,没法随时切换成污妖王模式,他也不知道在非洲哪里可以弄到那种药。
另外几名士兵见撒尿那人倒了下去,不清楚缘由的他们一开始还在嘲笑他,发现那人躺着动都不动,才发觉出了问题,大喊大叫着把所有人召集起来。
那帮人总共有十来个,看着像是从军队里逃出来的,他们发现同伴离奇的被洞穿脑袋杀死,心里也很慌,不知道敌人到底在哪,是怎么杀死那人的。
他们全都端起了枪,开始在附近搜查。
还好现在是雨季,草原上的野草长得都比较茂盛,沈一凡趴在那,远一点的人根本看不到他。
沈一凡一动不动的在那等着,见到有两名士兵走近他藏身的草丛,他做好了准备,突然扔出两枚裹着金系真气的石子,将两人射杀。
这边的动静很快引起了其他士兵的注意,因为又有两人倒在了地上,沈一凡知道躲不下去了,一纵身窜过去,捡起地上的ak47,就开始向其他士兵射击。
他跟雅子学过射击,虽然学的是手枪,但这些武器都大同小异,而且这把ak47已经上好膛,只要扣动扳机就行。
不过这枪的后坐力还是超出了他的预期,前两枪还比较准,直接打死了一名士兵,但后面几枪射击时枪口翘了起来,子弹飞过敌方头顶,没能命中。
其他士兵在一阵手忙脚乱后,开始朝着沈一凡这边疯狂射击,沈一凡急忙扑到草丛中,为防被直接打死,他运起“金盾护身”,将自己的头部和重要器官处保护起来,他也不清楚自己现在的防御能力能不能抵挡这种突击步枪的子弹,但减缓一下子弹的伤害肯定是可以的。
在草丛中,他开始反击,这次他学乖了,开了两枪后就停一下,不再扣着扳机连续射击,这样精准度果然提高了很多,配合他现在远超常人的视线,他的命中率非常高,又打死了几名士兵。
很多士兵也趴在草丛里,朝着沈一凡躲藏的方向胡乱开枪,反正他们人多,子弹多,随便怎么打都行。
污妖王帮沈一凡注视着战场上的动向,他突然大喊一声:“有手阿雷!”
靠着污妖王神识的帮助,沈一凡看清了手阿雷飞行的轨迹,他直接端起枪瞄准了手阿雷,一枪过去,手阿雷被击中,在空中就爆炸起来,弹片飞得到处都是,有几名对方的士兵都受了伤,躺在那痛苦的叫喊。
有弹片也飞到了沈一凡身上,不过被金盾护身挡了一下,弹片基本失去威力,只是浅浅划伤了沈一凡的背。
被手阿雷一炸,那些士兵暂时停止了攻击,沈一凡趁机站起身,连续几个点射,再次杀死数人,对方还有攻击力的已经没剩几个了。
靠着污妖王的协助,沈一凡的视野比对方好了太多,简直跟开了挂一样。他趴在那里也能知道敌人大概在哪个方位,要不是他的子弹有限,他能直接贴着地射击。
随后,他趴在地上,向对方那边扔了个土块。
对方现在犹如惊弓之鸟,见到有东西飞过来,也没看清是啥,先趴下保命要紧。
等到他们发现那只是个土块时,沈一凡早就站起身,居高临下的向他们射击,“哒哒,哒哒。”两枪一个,中枪的不死也是重伤,根本没了还击能力。
可惜枪里子弹有限,沈一凡打得起劲时,却发现没子弹了,气得他把枪一摔,赶紧又躲了起来。
对方也发现了他的窘境,还剩三名能活动的人赶紧端着枪站起来,寻找草丛中的沈一凡。
他们哪能想到沈一凡无需用枪,就靠几粒小石子也能取人性命呢,等到明白事情真相,他们全都被石子洞穿了脑袋,一命呜呼。
沈一凡谨慎的爬到那三人身边,捡起他们的枪,然后将受伤未死的士兵全部杀死,不留一个活口。
他去那边帐篷检查了一下,确认没有人还活着。
在帐篷那里,他找到了大量的淡水和食物,以及汽油和生活用品。他把所有的东西,包括那些突击步枪还有弹药都装进了吉普车内。
之后,他又把士兵的尸体都搜查了一遍,拿走全部现金和值钱东西,并把尸体堆在一起,放了把火开始烧,然后潇洒的开着吉普车离去。
来非洲之前,洪浩青曾提醒他要注意遵守所在国家的法律,如果他犯法被抓,国家没法出面救他,只能自求多福。
但是他也说过:“只要没被抓住,就不算犯法。”他很喜欢这句话。这里本来就是无法无天的地方,他不杀人,人就要杀他,弱肉强食的生存法则在这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他突然发现自己很适合在这边生存,毕竟这边强者为王!
他就这么开着车子朝边境处而去,车上大量的枪、子弹和手阿雷让他信心十足,路上遇到啥他也不怕了,ak在手,天下我有!
到了晚上,他躺在车上睡一觉,换污妖王来开车,这其实更可怕,整个非洲大陆估计都找不到足够当污妖王对手的人。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沈一凡发现车子停在野外一处地方,旁边还有几头狮子的尸体,其中有一头狮子被剥了皮,用铁杆串了起来,已经烤到了七、八分熟。可以想象昨天晚上这群倒霉的狮子到底遭遇了什么。
那狮子肉还是热的,估计是污妖王睡觉前刚烤好,沈一凡当然不会客气,先撕了一大块肉啃咬起来。
污妖王还特意撒了盐粒,那帮士兵的驻扎地里有盐。
不过狮子肉还是有股腥味,而且肉有点老,不太容易咬得动,也就是沈一凡撕咬能力比较强,才能把狮子肉嚼烂吞下去。
虽然算不上美味,但补充体力是非常重要的事,所以沈一凡还是吃掉了烤狮子的一条腿。
污妖王没多久就醒来,告诉他现在大概的位置,之前沈一凡已经将大致的地图画了下来,现在也知道了该往哪走,污妖王随后就去睡觉,恢复一下精神。
沈一凡开着吉普车,奔驰在广袤的大草原上,看着远处一群群的角马、野牛、长颈鹿,心里说不出的舒畅,他不由得开始放声高歌:
“我们都是神枪手,
每一颗子弹消灭一个敌人,
我们都是飞行军,
哪怕那山高水又深。
……
……
没有吃,没有穿,
自有那敌人送上前,
没有枪,没有刀,
敌人给我们造。”
还别说,这首歌还真应景!
就这么开心的开了大半天,到接近黄昏的时候,沈一凡看到远处一群狮子正在捕食猎物。
他很感兴趣的开到近处,想好好欣赏这只有在《动物世界》里才能看到的场景。
不过他很快发现,狮子在捕食的其实是一个年轻的黑人男子。
那个黑人动作十分灵活,手里拿着一杆长矛,正在努力逼退狮子,可是狮子已经把他围了起来,随时都能扑上去咬断他的喉咙。
我是污妖王 第四百九十章 部落酋长
大家都是人类,眼睁睁看着他被狮子吃掉似乎有点残忍,何况自己很轻松就能救他,于是沈一凡端起了他的ak47,一通点射后,打死三只狮子,其他狮子很识时务的跑掉了。
那人得救后欣喜若狂的冲向沈一凡,双手交错的搭在肩上,频频向他鞠躬,表现出了他最高的敬意。
沈一凡用英文跟他聊了起来,那人会说英文,他很好奇的问沈一凡是不是华夏人。
沈一凡本可以否认,假装自己是东瀛人或者高丽人,因为在非洲人眼中,这三个地方的人长得很像。
但他不喜欢假扮成东瀛人或高丽人。虽然雅子有一半东瀛血统,而且对他百依百顺,另外东瀛很多女老师也教了他不少东西,但他依旧不喜欢东瀛。对于高丽,他同样没有好感,因为觉得他们狂妄自大。
所以他承认自己是华夏人。
那黑人听说他是华夏的,非常激动,在那用蹩脚的华夏语说:“华夏!好朋友!”说完还翘了翘大拇指。
没想到在这居然还能碰到会说华夏语的黑人,虽然不是很熟练,但基本交流就没问题了,于是沈一凡跟他畅快的聊了起来。
之后沈一凡才知道,眼前这黑人居然身份不凡,他是附近一个大部落的酋长的长子!那自己岂不是救了个“皇太子”?沈一凡隐隐感觉到鸿运当头。
他们部落叫做巴库族。部落很大,人也多,足足有几万人,在扎伊尔也算得上大部落了。
由于经常要跟白人打交道,所以这位“皇太子”学了一些英文,而由于之前有华夏工程队来做工程,和他们部落的人关系也挺好,所以他也学会了一些华夏文。
沈一凡是他的救命恩人,于是这位名叫姆万加的太子邀请他去他的部落做客。
沈一凡自然同意,自己可是救了皇太子啊,这酋长一高兴,赏自己个几百万上千万的还不是一张嘴的事?
现在他才认真打量了一下姆万加的长相,虽然他欣赏不了黑人的美,但姆万加的五官还是不错的,配合他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和一身的肌肉,很有一股英武之气,就是那发型他实在欣赏不来,他的头发挺长,快到肩膀了,也不梳理一下,就这么乱糟糟的披散下来,看着跟乞丐似的,这样的家伙居然是部落的太子,谁信啊!
沈一凡开开心心的载着姆万加去他们部落,幸好这方向本来就是去原始雨林的,不算走了冤枉路。
在路上两人好好聊了一下,知道姆万加是按照他们部落巫医的指示去寻找一种药材,没想到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狮群的攻击,要不是沈一凡路见不平一声吼,他就成了狮子的食物了。
车子开到部落边缘处时,放哨的人很紧张的跑了出来,他们还拿着长矛和弓箭。看到姆万加在车上,他们才恭敬的鞠躬后退,放车子进去。
就这么一路开到了酋长的行宫,让沈一凡意想不到的是,酋长的行宫很豪华,是砖瓦砌成的,跟个宫殿一样,而一路上看来,普通黑人居住的都是那种茅草屋,这贫富差距要不要这么大?不过想想这边的酋长相当于华夏古代的国王,也就好理解了。
可是这部落也就几万人,在华夏的话,顶多算一个乡镇,部落酋长就是个乡长而已。
姆万加让人看住沈一凡的吉普车,不能动车上的东西,他自己领着沈一凡进了行宫,一路上的男男女女都用崇敬的目光看着他俩,让沈一凡很得意。
很快,沈一凡就见到了酋长。
酋长正坐在自己的“龙椅”上,那龙椅就是一张巨大的木椅,上面铺着一层豹子的皮。
酋长本人五十多岁的样子,高大威猛、气势不凡。他身上穿着五彩的衣服,头上戴着顶奇怪的帽子,脖子上挂了很多乱七八糟的饰物,手腕上则是好几串黄澄澄的镯子,总之浑身散发出一股土豪的气息。
他的身旁坐着几位“后宫佳丽”,当然,对于酋长的审美观,沈一凡持保留意见。
在酋长下方,还坐着几位男子,其中一个高大强壮的中年人脸上涂着白色的东西,把自己弄成了个花脸,他的手上拿着一根顶端是个骷髅的木棍,脖子上挂了一串用野兽的尖牙所串成的项链,看着就不是泛泛之辈。他是部落里的巫医,拥有极高的地位,很多事连酋长也需要征求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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