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光阴留不住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寂寞之鸽
她和蒲素之间当然有着很深的感情,蒲素一路走来虽然具体经历了什么,他不愿意多说,只是孙莉再单纯也明白,哪里会那么轻松。而且说起来,蒲素的家世也是落魄,和自己的工薪家庭比起来几乎没有什么差别,原先她还以为蒲素的父母帮了忙,只是住在一起才知道,公公和婆婆都是甩手掌柜,上进心远远不如自己的妈妈。那么他们现在过上的日子,差不多几乎都是靠着蒲素一己之力达到的。每每想起,她也心疼自己的男人,一直想帮点什么,哪怕帮不了,也不去给他添乱。
这次出国进修她是绝对不会去的。以后肯定还有这样的机会,她自己也觉得这个时候出去,对她来说意义不大。等她觉得自己积累够了,到时候和蒲素一起出去看看,这才是她心里的真实打算。
蒲素见她态度很是明确,也就不多说了。只是孙莉会出国这个选项,自此以后一直萦绕在他心头。原本从没有想过的事情,突然就这么出现了,而且一旦知道了有这么个选择以后,就很难再忘掉了。就像是一扇门,没打开的时候不知道那是什么,当你知道那是一扇门了以后就总是忍不住想推开看看,门的背后是什么。
遛完狗回到家,陪着蒲素带着爱犬巡逻了一圈以后,把它两留在院子里,小夫妻就上了楼。在院子里蒲素是从来不拴着人头马和莱昂的,第一限制住它们不人道,而且都栓上了,哪里还起到看家护院的保安作用?胆敢在夜里闯入的可以说就算是被攻击了,那也是咎由自取。周围隔壁邻居早都知道蒲家养了两条凶兽,不会偷偷摸摸不打招呼就翻墙进来,敢来的都是不开眼的小毛贼。好在桑海的治安一直以来在全国都算是排在前列的,一直也没出现什么情况。
两人洗漱好以后,蒲素的酒劲一发散,很快倒头就要睡了。迷迷糊糊中听到孙莉说明天她要去秋香花园给所有员工量尺寸,制服样子已经画好了。蒲素实在是坚持不住,只是嗯嗯呃应付了几句,就睡了过去。
第二天醒来,孙莉居然起的比他还早,床上已经没人了。到了楼下才知道,她和阿嬢一起去买早饭了。孙莉和婆婆梅芳远远没有和阿嬢亲近,大概以前在太子公寓一起住的原因,阿嬢也不像是把她当成孙媳妇,而是当成孙女对待。除了父母那边,孙莉从小也没从隔代长辈那里体会到什么亲情,所以也把阿嬢当做自己的奶奶,一口一个“阿嬢”叫的也是非常亲热。
阿嬢的几个拿手私房菜和香道这些都传给了孙莉。梅芳沉迷于追剧,而且生性不是个勤快人。而阿嬢也很老派,不愿意让儿子在厨房忙活,所以一家人的饭菜,都还是阿嬢每天亲自掌勺。不得不说,以前大户家庭的人生活细致。蒲素现在有条件了,在饭店里几乎什么都吃过了,餐桌上的摆盘这些也见多了。但是他认为那是在外面,家里生活之前在南州一直老蒲他们都是马马虎虎的。
比如别说摆盘了,简单的从炒锅里把菜盛到盘子里,盘子边上难免会有汤汁,在南州家里哪管那么多,这又有什么?不就是吃的吗?而在桑海不一样,阿嬢每次都会拿着餐巾仔细的把盘边擦一圈,至于摆盘,最简单的也要用筷子把菜扒拉出一个围着盘子的造型,中间稍稍凹陷,有点像是富士山那样的火山造型。其实很不费事,也就是一两分钟的功夫,但是在蒲素看来就显出很不一样。他认为正是这些细节才显得讲究,而老蒲他们以前做饭安全就是糊弄。
这个小小细节,折射着生活态度。而他一直就想做这样的细节上都考究的男人,事实上他一直都在学习,从每个人身上学习他觉得讲究的地方。之前在孟菲斯帮忙,没几天就学了人家买单的做派。现在和郭娟、孙莉她们这种熟悉的人出去,她们都知道蒲素是不付账的。
反而和仇子英在一起,总是要去买单让他很不满意。刚搬到太子公寓的时候,在抽屉里就给她留了五万块钱,不知道是她不懂事还是怎么,从来没主动付过账。蒲素也懒得教她,那样代表着还会有个长期关系,既然心里已经做了打算,他根本懒得在这方面对她进行默契培训了。
趁着孙莉不在家,他摸出大哥大主动给仇子英打了过去。电话里有几个未接电话,看时间是仇子英下飞机以后打的。他回家就把电话留在楼上,所以没听到。
仇子英大概还在睡觉,大哥大关机,蒲素又拨了座机电话还是没人接。这才想起,她是让他父亲来接机的,昨晚应该回家了。大概晚上偷偷找个机会溜出来给自己打电话,回家又把电话关机了。
既然电话打不通,蒲素也就直接出去遛狗,一人牵着两条出去。等他回来以后孙莉已经和阿嬢回来了,看到蒲素带着它们回来,生气的训斥着它们耍滑头。原来孙莉今天起得早,早早就出去带它们放过风了。而蒲素要那绳子带它们出去的时候,难怪看到两个小家伙先是互相看看,然后才又表现的和以前一样兴高采烈,大概觉得今天是福利日。
蒲素看孙莉指着它们脑袋训斥,两个小家伙都耷拉着脑袋不敢正眼看人,眼神躲闪,,不禁又好气又好笑。和孙莉说算了算了,它们又不会讲话,没法表达自己已经出去过了。再说也没什么,就当自己去散个步。
早餐桌上老蒲还没开吃就表现的迫不及待,今天去花鸟市场是要办正事,和他平时漫无目的的闲逛不一样。一边和儿子交流着需求,一边给出了不少建议。阿嬢只能沉默的吃早饭,食不言寝不语这个规矩,现在基本作废,她要是继续开口制止,只能是大家心情都不愉快。儿子根本不买账,而孙子她不舍得说。蒲素能看出阿嬢不适应,但是在这方面他也不愿意迁就,一家人现在最多的交流机会就在餐桌上。如果这个时间点不能说话,那简直就和部队轮训队食堂差不多了。
最是光阴留不住 第三百章 紫蓝金刚鹦鹉
孙莉和梅芳在餐桌上一般不主动说话,像昨晚蒲素和父亲在家里喝酒,那不一样。当饭桌变成酒桌,那食不言的规矩自然就不存在了。两人一个是儿媳妇一个是孙媳妇,都比较有眼力见,除非是老蒲和蒲素主动和她们说话,她们也是看着阿嬢的眼色简短的回一句就赶紧作罢。
阿嬢不是个很苛刻的人,只不过老法人有她们的规矩。一个家庭里又这么一个老人,固执的遵循着一些规矩,蒲素不觉得是坏事。这也代表着传统,既是民族的也是家族的,他以后大概不会继承下去,但是也不反对被阿嬢用这种规矩训几句,这让他觉得很有家庭氛围,以后他也肯定会训自己的孩子,让他规规矩矩坐好了吃饭。否则,没有这些规矩,家还像个什么样子了?
吃完了早饭,两人上楼换衣服,孙莉又拿出她设计的公司制服给蒲素看。蒲素这才发现孙莉设计的都是双排钮的西装,腰片双开叉,秋冬是深灰色的三件套,带马甲,春夏是淡烟灰色,两季都配有衬衫和领带。既然蒲素说不计成本,面料都是用的全毛面料,她从虬江路的面料市场找的进口英国面料。
蒲素觉得制服也只能这样,穿成酒店大堂经理的效果就不错了,也没法搞什么花头。不过孙莉说她找的加工厂是学校里介绍的,打样虽然贵,但是底板都留着,以后有新员工进来再订成本也就下来了。
蒲素以前也算是干过和服装搭界的,好歹也是个小厂长。当然他完全是不专业的,等于是个销售厂长,负责监督那个原厂长“邱厂长”。但是多少也懂一些,所以孙莉和他说的这些他都明白。
最后他听下来,一套的成本就要接近两千,而且夏装薄毛面料更贵,已经超了两千,等于一个员工两套衣服要花四千多。好在人不多,满打满算也就十个出头,虽然有点心疼,他还是接受了。
只不过他想好了,回头要回郭娟商量下,让她颁布一个制服管理办法。服装押金费就算了,他毕竟不是奸商,不和社会上当时那些无良黑心老板学坏。但是如果有损毁和人为污染,甚至不能保持整洁和一个应有的体面状态,都要有具体惩罚措施拿出来。
他要不是约好了老蒲去花鸟市场,肯定和孙莉一起去公司了。只不过各有分工,换完衣服以后还是一起出门,各自开车办事去了。蒲素带着父亲到了花鸟市场,只要不是休息天,花鸟市场的人就不是太多,而且早上其实是最热闹的时候,到了中午以后人就更少了。
那个卖金刚鹦鹉的老板现在和蒲家父子都很熟悉。蒲素在他店面门口给他递了支烟,聊了几句。老板怂恿蒲素要不要看看新到的一对鹦鹉。蒲素没在店里看到有,老板说不敢放在市场里,大概是受保护的,比蒲素买的红蓝金刚鹦鹉要稀有的多。
蒲家父子两一听就来了劲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蒲素喜欢这些肯定也是受了他父亲的影响。然后老板说,要是想看,他现在就关了店门,带他们到他家里去看,反正离得不远。
两父子自然是没什么意见,催促着他赶紧关门。花鸟店关个门没那么容易,店门口到处都放着鸟笼,老板干脆也不关了,委托隔壁老板帮忙看一会,就带了他们回家去看鸟。
老板家就住在不远的北京路的一个石库门房子里,二楼。家里虽然东西摆放的不少,但是也算整洁。一进门蒲素就看到了一对小东西,眼睛顿时就挪不开了。
这是“紫蓝金刚鹦鹉”,老板说道。相比较普通常见的鹦鹉而言,紫蓝金刚鹦鹉堪称是plus中的plus。成年的蓝金刚鹦鹉体长可以达到一米以上,这个级别的体长几乎是普通鹦鹉的五倍。而它们的体重更是达到了三斤,甚至比一只鸡还要重。除了出众的体型以外,蓝金刚鹦鹉的羽毛也极为华丽,纯洁的蓝色浑然天成,就仿佛是油画中飞出的精灵一般。
蒲素注意到这两只鹦鹉的羽毛,那种蓝,无法用语言形容。不是化学颜料能调配出来的,和有些矿物颜料的那种蓝有些相似,而且质感像是天鹅绒。后来进入电脑时代,蒲素才知道那种蓝,其实应该是钴蓝,而钴蓝是指一种明亮清澈的蓝色颜料,长期适合所有的技术,包括湿壁画;采用钴和氧化铝与磷酸结合的方法制造的一种熔炉产品。有兴趣的书友,不妨百度下紫蓝金刚鹦鹉的图片再去百度下钴蓝这个颜色,我敢说钴蓝是最接近它的一种颜色了。
老板得意的说别看它们个子大,就以为它们是傻大个。其实紫蓝金刚鹦鹉不仅智商不低,而且还是鹦鹉科中智商最高的成员之一。它们不仅非常容易被人类调教,而且学习人类的语言学习的也非常快,即便是世界上最复杂最深奥的中文也能够说的很6。要知道蓝金刚鹦鹉的家乡可是在南美洲,属于动物中的老外,能够学会中文就更显得不容易了。
另外除了学习人类说话以外,蓝金刚鹦鹉其他方面的学习能力同样非常惊人。老板介绍说,它们可以学习各种比较复杂的杂技,也能够完全听懂训练师的口令。人们在形容一些聪明的动物的时候{比如边牧、金毛等}常说:这货除了不会说人话以外什么都会。而蓝金刚鹦鹉却是又会说人话又什么都会,绝对算是动物界智商天花板的水平了。
有道是天妒英才,这话放在蓝金刚鹦鹉的身上一点也不违和。可能是由于这种鸟的智商太变态的原因,上帝让它们的繁育能力变得非常低下。一般情况下雌雄两只蓝金刚鹦鹉要经过四年的时间才能将一只后代“抚养成鸟”。尽管幼鸟的成长速度并不慢,但是却需要父母长时间的照顾才能保证不会夭折。
老板显然是行家里手,有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他接着说现在蓝金刚鹦鹉已经是鹦鹉科中最珍稀的种类,这一切除了自己繁殖能力拖了后腿以外,更重要的也是因为人类对它们疯狂的占有欲。由于蓝金刚鹦鹉太过聪明美丽,所以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它们都是被偷猎、走私的对象。其高昂的身价给偷猎分子带了大量的财富,同时也为自己的家族带来了近乎毁灭性的命运。
老板说这两只是一公一母,从靠岸的巴拉圭货轮上,水手从南美带来的,然后找到花鸟市场,被他收了。显然这是偷猎走私过来的,只是蒲素也没那种动保意识,既然它们已经到了桑海,被他看到了,好好养着就是了。
蒲素经过之前养马爹利,已经知道这种鹦鹉起码是要成对才行。金刚鹦鹉是非常社会性的鸟类。通常成对或聚一小群活动,很少发现落单的蓝紫金刚独自活动。
这一对鹦鹉刚刚两岁,还没成年。现在买回去正好能驯化和人亲近,否则养不熟的这么大体型的鹦鹉弄回家去,危险系数太高了。那个鸟喙要是啄到人身上,绝对一啄就是一个血洞,一点不夸张。
后来蒲素也查了,这个鹦鹉早就列入《华盛顿公约》1级保护动物。而《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3年把它作为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1——列为濒危{en}。
当时蒲素不懂,所以也不是故意触犯这些。在他看来无非就是个鸟而已,再漂亮也是只鸟。当时有那种动物保护意识的人,在国内真心不多。听都没听说过,哪里会有什么意识?而且他也不是要害它性命,取它羽毛和鸟喙头骨去做什么工艺品,他是喜欢才想养在家里。
然后就是谈价钱,老板这时候也开始为难起来。价格蒲素知道肯定不会低,这也不是他能繁殖的了的。而且据老板自己说,自己收到也才几天,他自己也是非常喜欢。这点蒲素相信,别说爱鸟人士看到走不动路,就是平时不喜欢鸟类的,看到这种鹦鹉,也移不开眼睛。这么说吧,马爹利这样的红蓝金刚原本就是属于很高端很美艳的鹦鹉了,但是和紫蓝金刚一比,平心而论蒲素就算不抛开感情因素,也不得不承认要逊色不少。
最后还是老蒲鼓励这老板报价,说只要不太过分,价钱差不多就行,大家都是老朋友了……被老蒲鼓励了之后,老板犹豫了一会报价了八万一对。而且坦言说是赚了一点钱,但是绝对不黑心,因为他拿出钱出来收也是有风险的。这个价格两只鸟,价格绝对不算便宜,但是蒲素也知道这种情况下也没法讲价了。于是他也没啰嗦,叫老板送一对站架,然后跟着他回公司取钱。
他身上也没带那么多现金,只能让老板等会跟自己回秋香花园让郭娟拿钱给他了。
最是光阴留不住 第三百零一章 扩建
老板见蒲素这么爽气,也是松了口气。报这个价不好报,因为虽然他知道蒲素有实力,只是价格实在是有点吓人。但是他也不想减少自己预期的利润,只能说八万这个价格,不算黑心。没几年以后,蒲素看到的这个鹦鹉价格已经是天价了,而且有价无市。国外人工繁殖的可以售卖,价格起码两万美金以上,至于国内则更贵,报价低于二十万的只能说绝对是骗子。
架着鸟出去目标太大,蒲素让老蒲在楼上和老板待着,他去停车的地方把车开过来接他们。于是他急冲冲回到市场门口取车,再折返去接他们。
有位美学家把人的生活境界分为四个层次,即欲求境界、求知境界、道德境界和审美境界。在他看来人生的最高精神境界是“审美的境界”。“审美的境界”之所以“最高”,是因为审美意识完全超越了主客二分的思维方式,而进入了主客融为一体的领域。
蒲素看到这位大家说的这番话以后,怀疑自己是不是跳过前面的三个境界,直接就到最高境界了他一直喜欢美好的事物,还有人。问题是审美这个所谓境界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在他看来貌似不需要学习其实就能达到。而其他三个境界,一不小心就能跑偏。
只不过他忽略了能够形成现在的审美,和前面三个境界是密不可分的。譬如没有梅芳从小从图书馆给他带回来大量的名着典籍让他浏览以及在曙光电影院逃票看了那么多部电影,他是不会形成现在颇为自傲的所谓审美观的。
就好比当兵前80年代末流行跳霹雳舞,而且每晚都到街心花园去比舞,头上绑着发带,腿上套着绑腿,戴着半截霹雳舞手套,没有音乐都能都能跳出机器人的步伐和太空步,要是有一个录音机在边上有音乐就更狂野了。他光是在曙光电影院看美国那部霹雳舞的电影就不下十来遍,大部分都是跳票混进去看的。跟着电影里的步伐和节奏学习,居然在街心花园小有名气。
美好的事物总是能让人觉得美好,很多文化人只不过是喜欢自我抬高。自己吃饱喝足了,有闲情捣鼓点和温饱无关的事情,就觉得高人一等,就是文化。殊不知,大多数这些人只不过是运气好。所谓他们在各自领域的成就,通常除了科学领域,其他范畴上,换个他们认为是凡人的普通人,不需要多久就能上手,做的一点不会比他们差,甚至会更好。
就像这一对紫蓝金刚鹦鹉,实际上只要眼睛没问题,不是色盲的看到了都会觉得漂亮,只不过这个价格更加惊悚,绝大多数的人,只能看看而已。就算换到现在差不多一对需要五十万,土豪虽然也铺天盖地,真会买的也不会太多。
原本蒲素想把这对紫蓝金刚鹦鹉直接放回浦园的。结果老板说,最好空间大一点,这种金刚鹦鹉喜欢在树上,蒲素就想着还是放到仓库去。仓库里现在有水有树,老板说正好,鹦鹉的排泄物其实是养鱼的绝佳饲料,也算是一个生态系统。
于是到了秋香花园,蒲素就看到郭娟和孙莉都在下面等着,之前他打电话叫郭娟带钱下来,自己买了一对鹦鹉,听到一对鹦鹉要八万,郭娟不可置信,所以带着孙莉一起下来看稀奇。
结果证明了,美好的终归是美好的。连郭娟这种平时有些无趣的人,看到了也满是星星眼,只是不敢抚摸,那鸟喙实在是太吓人了,之前在上面郭娟养过马爹利,知道厉害。
“老板,怎么这么贵啊,是不是欺负他好说话,宰他啊在你那里花了那么多钱了”
作为一个合格的财务总监,饶是这样,郭娟还是在拿钱出来之前和老板试着还价,老板被弄的非常尴尬,支支吾吾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是蒲素让她赶紧把钱给了。
老板一收到钱,蒲素就说只能让他自己回去了,自己还要去机场那边安顿鹦鹉。老板自然是没有问题,揣着现金巨款,他也不敢大意省钱,直接到外面自己打车回去了。
郭娟原本想将这对鹦鹉留在这里养一段时间,被蒲素否决了。不能老让宠物更换环境,这一对鹦鹉在远洋货轮上能活着到达桑海已经不容易了,一路上没少吃苦。货舱里条件很恶劣,大部分活物都活不到靠岸就挂了。
孙莉看了几眼到是没什么表示,家里就养了一对红蓝金刚,天天看她也无所谓了,不过现在这一对确实是漂亮,也给了她很大的启发,后来根据这对鹦鹉她设计图案做的衣服还拿了很高的荣誉。
和郭娟、孙莉打完招呼蒲素就带着老蒲去了机场仓库。路上他给苗圃的老板打了电话,让他们等会就过来,另外让他们带一个枯树桩和一些粗大的树枝来。花鸟市场老板送的是一副金属站架,如果在仓库里就不合适了。
蒲素是准备在树下,河边用树桩和树枝给这对鹦鹉搭个架子,这种感觉肯定比金属的好,更加天然。到了仓库,老蒲才知道自己的儿子现在做到什么程度了。看着蒲素在仓库里各种指挥若定,老蒲是真的为儿子感到骄傲。虽然一山不容二虎,自从蒲素成年以后和父亲经常免不了拌嘴,明里暗里有点争夺“王位”的意思,但是父亲看到儿子有出息,肯定是毫无保留的感到骄傲和欣慰的。
花鸟市场老板送了一些紫蓝金刚鹦鹉的鸟食,回头蒲素还要去买。仓库里避免不了会有老鼠,但是这个体型的鹦鹉,老鼠敢找麻烦,只能是送菜给它们。以前蒲素第一次养没经验,所以弄了只懒猫轩尼诗想保护马爹利,只不过,它出书吃货,现在还在秋香花园里无所事事成天打瞌睡。
蒲素把鹦鹉交给父亲看着,他自己去了办公室给房东打电话让他过来商量卫生间的事情。在等房东来的时候,老蒲告诉蒲素,既然挖了水塘,就应该种几颗杨柳。
“哎呀”蒲素听了顿时觉得茅塞顿开。之前他就觉得水边应该种几棵树,但是因为没看到柳树,所以一直想不起来。现在父亲一说,他顿时觉得自己父亲的这个提议是绝佳方案。
心悦诚服的拍了老蒲几句马屁之后,老蒲也非常受用,热情也就更高涨了。潜水氧气棒,他直接给关了,水塘挖的比较深,根本用不上。荷花他也觉得蒲素买的不好,那种大荷叶就是种藕的那种,农村到处都是的,应该在这里种小睡莲,有好几个名贵品种,其实价格不贵,将印路花鸟市场就有。而且池子里在他看来养点鲫鱼都很好,水池里摆几块太湖石,再放几只乌龟甲鱼,到时候看它们爬在上面晒太阳也很惬意。
蒲素听了,笑的眼睛都找不到了。姜还是老的辣,自己那几下子和父亲比起来果然还是差远了。于是把郭胜叫来,让他开上子弹头带着自己父亲再回花鸟市场,用得上的都买回来。反正子弹头空间大,能装得下。
老蒲这里刚走,房东就来了。蒲素把他招呼到休息室。而房东还先去和他正在给车子做清洁的他老婆说了会话,蒲素只见到他老婆手里挥舞着一只小牙刷,用本地方言和他比比划划
等房东来了,蒲素才正式和他提了卫生间的事情。房东不傻,蒲素在这里的动作已经远远不是租赁一个仓库应有的手笔。但是签合同的时候,他也看过营业和工商执照,知道不是个骗子公司。而且能经营汽车这种公司,在他看来也不是小公司。
蒲素直接说了,就他目前在这里的投入,肯定不是短期租赁。这个卫生间的问题解决不好,麻烦会很大。房东显然面对这个问题也很棘手,这个问题没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卫生习惯问题不是贴一张纸条通告不讲卫生罚款就能解决的。
想了一会,看蒲素态度坚决,房东才说,蒲素租的这一排朝北的仓库,现在还有朝西方向一千平米没有租掉。如果蒲素能把这一千平拿下来,那么可以给蒲素这边另外接一段排污管,建一个卫生间。而且可以单独开大门,以后和南面那一排仓库不搭界。并且,原本两排之间的通道,可以一分为二,那一半的面积都属于赠送,不收费。只不过,协议起码要签十年的租赁协议,他也好给村委会以及村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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