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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命赊刀人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困的睡不着
对方身上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披着斗篷,身前放着个晶莹剔透的水晶球,球中挺神奇的漂浮着一些气体,下面放着一摞纸牌。
似乎是感觉有人进来,那老人缓缓的抬起脑袋看了清明一眼,用吉普塞语说道:“可惜我的占卜晚了一些,如果我早知道你是来自地狱的魔鬼,可能我会让阿方索在第一时间就杀了你,可惜,可惜……”
清明听不懂对方说的是什么,所以,这个老人跟先前几个房间里的人一样。
等清明再从他的房间里走出来时,地上多了一具躺着的尸体。
片刻后,清明从一处地下室走了出来。
这是个很僻静的地方,周围大厦林立,此处却被树林给围上了,院子中有几个独栋的小楼,这是某国驻内比都的使馆。
当清明走出地下室,身形露出来后,顿时就有几处摄像头调转过来,瞬间就锁定住了他的身影,下一刻使馆里响起了警报声,几个持枪的士兵迅速跑了出来。
清明看了他们一眼,随即扭头迈步狂奔,在距离两米多高,上面布置着铁丝电网的墙头下,他抬腿脚尖踮着墙面,人凌空跃起,飞上墙头后,一脚踩上了铁丝网下一处空处的地方,人翻身就从墙内跃了出去。
“噗通”下一秒,清明落在了墙外。
几个追赶而来的士兵,不可置信的看着空空的围墙下。
没过多久,使馆地下室里,一共十二具尸体被人给发现了,这处地下室是使馆藏匿他们本国谍报人员的地方,这十二个人里除了阿方索和那个老人以外,其余的几个都是受过训练的特殊兵种,使馆的人怎么也没有想到,这十几个人会在无声无息下被人给杀了,并且对方还堂而皇之的从使馆里逃了出去。
当清明离开使馆十分钟以后,内比都警方就接到了报案,是大使亲自向缅方警务部打的电话。
于是,今夜的内比都警笛声响彻了很久,警车来回传说在内比都的各条接道上。
而此时的清明,让任何人都没有想到的是,他正身处在内比都安保最为严格的一条街道旁的一处宅院里,此处地方的意义大概等同于国内的玉泉山庄。
清明出来以后,就给哈度将军去了电话,本来是打算让他派人来接自己的,但是没想到哈度人也在内比都,而且是顺藤摸瓜过来,准备找他的。
“您搞的动静有点大了,我打听了一下,听说使馆里死了十几个人,现在他们大使都已经火了,往外打了好几个电话,除了警务部以外还有外教部门,势必要让我们严查此事……”





天命赊刀人 第1172章 老弟啊,搞啥呢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清明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然后拿起茶杯喝了一口,直接步入正题说道:“毕竟死了一些人,我现在要是自己离开内比都的话,可能会有点麻烦,你帮我送出去”
哈度将军点头道:“这没问题,我本来也是来内比都寻你的,你现在没事了,我也打算离开回迈扎央了,到时候咱俩一起走就是了。”
清明“嗯”了一声,接着说道:“我这次跟你回去之后,我也会离开迈扎央了。”
哈度将军顿时一愣,脸上表情有点遗憾和不舍,很明显的,有清明这样的人在迈扎央呆着,他哪怕就是什么也不做,自己也会心安,这就像是一根定海神针,插在自己身边,晚上睡觉都会踏实。
哈度将军点了点头,说道:“我也知道,你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永远呆在迈扎央,早晚有一天会离开的,只是没有想到会这么突然。”
“谢谢你这大半年来安顿我,临走之前我有几句话,你要是信的话那你就照着我说的去做,如果不信就只当我没说。”
哈度顿时认真的说道:“你尽管说就是。”
清明说道:“越是身居高位的人就越怕死,我相信你也不例外,你现在也不过才人到中年四十几岁左右,正是人生旺季的时候,所以你感觉不出什么,但长此以往下去,你的余生将很难安生,我们那边有句话叫做事要积德你肯定也听说过,你现在欠缺的就是德行,本身你的身份就注定你手上沾染了太多的人命和鲜血,再加上你开设的赌场属于偏门的行当,捞的是横财,也有不少人因此而家破和人亡,我要劝你全放弃了这些,你不可能答应也做不到,不过我有两个迂回的法子你可以去做,至少可以为你抵消一些孽债。”
“迈扎央是个挺落后的穷苦地方,跟民不聊生差一点,但也差不了太多,所以你在自己发财的时候如果能够造福一方这会为你积累当量的功德,由此来抵消下你曾经犯下的孽债”
“再一个就是,缅境内都信佛,唯独你们迈扎央的寺庙太少,现有的也是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你可以请人来迈扎央修建几间寺庙,以此来布施恩惠……”
清明很详细的跟哈度交代了半天,他这人不太喜欢欠人的人情,在迈达赌场呆的这大半年的时间里,吃喝拉撒都是对方的,虽然他也为哈度做过两件大事,不过在他看来这个恩惠也抵不上自己叨扰对方的,所以临走之前叮嘱了他几句,至于对方信不信的话,那就不在自己考虑范围内了。
哈度听完后,又挺仔细的跟他请教了一下,其实在他的心里清明的地位等同于是一国国师了,他的话自己还是挺信奉的,特别是涉及到身家性命这种事。
过了一天,下午时分,哈度跟清明直接乘坐了一架飞往迈扎央的空军飞机,用这种方式离开内比都,不管是谁在查肯定都不管用,军方的专机,警务部也没权利去搜人。
到了迈扎央以后,清明短暂的停留了两天,算是休息了一下,然后他才来到中缅边境口岸,哈度将军帮他搞了个在缅境的身份,于是他以正规的途径回到了那片熟悉的土地上。
差不多一年前左右,清明就出现在了中缅边境地带,那个时候的他其实很惨,露面时几乎可以用衣不蔽体来形容了,浑身乱糟糟头发胡子乱蓬蓬,眼神呆滞,人如行尸走肉。
后来在这边徘徊了大概能有一个多月,清明才渐渐的恢复了一些神志,但他却有些东西记得挺清楚,有一些却很模糊,他所有的记忆就像是被打乱了循序一样,可能得需要很长的一段时间来慢慢的重新排列好,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人生。
当时清明就记得,他去过一个叫迈扎央的地方,于是他通过边境线到达了异国,然后直接就去找了哈度将军,再见清明哈度也很吃惊,但还是隐约想起了这个让他记忆相当深刻的人,而从那以后,清明就暂时留在了迈达赌场。
清明还知道,自己本来不叫清明,这个名字是他随便起的,至于为什么会这么叫,那是因为他情形的记得,这个名字似乎跟自己当初的名字很像,很像。
再回到国内之后,清明依旧还是那副装扮,脑袋上扣着套头衫,穿着平常普通,一点也不引人注意。
而在回到国内后,他觉得自己第一个要去的地方,是乌苏里江上的那座江心岛,因为阿方索画出的那副图,勾起了他很多记忆深处的东西。
从西南边陲到东北方向,清明用了差不多一个星期左右的时间,因为清明没有本地的身份证明,赶路的时候就稍微有点麻烦。
十二月份的北方已经很寒冷了,越往北越是冷,清明在劳保商店买了身那种老式的军绿色大衣裹在了身上,然后从哈市转车去往乌苏里江方向。
在还没有到乌苏里江的时候,清明看到了一个地方他觉得特熟悉。
虎林,七五八林场。
人的一生永远都脱不开宿命的安排,曾经发生过的某些事,深藏在你的记忆深处,哪怕过去了很久当有一个契机出现的时候,也能将你重新唤醒。
七五八林场这个地名,让清明觉得特别的熟悉,他就下意识的半路下车,打算暂时在这里停留一下。
所以,清明就裹着军大衣游荡在了七五八林场附近,试图找寻着记忆深处的那种熟悉。
这个季节,整个东北都是一片银装素裹的了,林场附近人烟稀少,每隔十几二十里地才会出现一个小村子,清明就辗转着几个村子,饿了渴了就去农家讨点热乎的饭菜,东北民风彪悍的同时也是非常好客的,在这种冰天雪地的天气里,通常没有哪户人家会拒绝的。
这天,傍晚时分,清明又途经了一个村落,村子里升起了袅袅的炊烟,这个点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生活做饭了。
天色刚刚擦黑,清明随意的敲开了一户农家的大门,一个穿着羊皮袄的中年打量了他几眼后,问道:“你找谁啊?”
清明低着脑袋,说道:“路过的,没有饭吃了,大哥能给口热乎的饭菜么?”
“咦?”对方听见了他说话的声音,极其诧异的就愣住了,由于清明是低着脑袋的,脸还被套头衫给挡住了,对方也没有看清他的长相,于是就猛地一低头想要看见他的人,但清明却极其反感和厌恶的往后退了几步,并且打算抽身就走了。
但他刚转身过去,就听到对方惊呼了一声:“王惊蛰?老弟,你这是搞什么呢……”




天命赊刀人 第1173章清明,惊蛰
清明刚掉头就走的身影,听见后面有人招呼了一声,最初他没啥反应,但是对方叫的王惊蛰那三个字,好像在他脑袋上来了当头一棒,一下子就给敲懵了。
清明的身子足足顿了良久,才慢慢的回过头来,人仍旧低着脑袋,嗓音有点嘶哑的问道:“你叫我什么?”
“惊蛰,王惊蛰啊,不是……”裹着羊皮袄的中年,挺迷糊的往前走了几步,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说道:“是你啊,你的声我哪可能忘了呢,哎呀,老弟你这是怎么了,到咱家来和我开玩笑了啊。”
羊皮袄中年就是王闯,他曾经有个傻儿子叫王有福,一年多前王闯偶遇王惊蛰就带着他回到了七五八林场,偶然之间王惊蛰看见了他儿子后,就认出了这是农村的守村人,并且还帮王有福的傻气给去了。
所以,王闯一家对王惊蛰的感情那就是对方给了他们再造之恩,他哪怕就是化成灰了,王闯也肯定不会认错的,对这位小老弟的音容笑貌他记得门清。
但是,如今的清明实在没有反应过来是咋回事,在他还没来得及继续往下琢磨呢,王闯一把就拽上了他的胳膊,就往屋里扯了过去,同时抻着脖子喊道:“妈,有福啊,你们快看是谁来了?”
王闯他妈和王有福从里屋走了出来,见到穿着军大衣和挡着脸的王惊蛰也没认出来他,王闯就说道:“是惊蛰过来了,唉?老弟,你这是咋的了,怎么一直都挡着脸呢”
“叔?”王有福试探着叫了一声,时隔一年多他身上的傻气渐渐的都被去掉了,人也恢复了清醒。
清明犹豫再三,始终对王惊蛰三字异常迷惑,但对方三人话里话外说的是真是假他还是分得清的,于是缓缓的将脑袋上的套头衫给摘了下去,又慢慢的抬起了头。
顿时,王闯一家三口见到他就呆了。
王惊蛰的脸还是那张脸,五官也没太变,只要是熟悉的人还是能看出来这是他,只不过是他此时的状态挺难让人接受罢了。
王闯他妈顿时惊呼道:“孩儿啊,你这是怎么了……”
片刻后,王闯家开饭,一锅酸菜炖肉还有血肠,一盘拍黄瓜,外加两个素菜,两壶烫好的烧刀子。
清明端起酒杯“滋溜”就喝了一大口,然后放下杯子,寂静无声的端着饭碗吃着,热乎的酸菜汤和肥瘦相间的肉片塞进去一大口,吃得满嘴流油。
“我跟你认识那时候吧,是在火车上,当时我在岭西打工回老家,正好碰见你怀里抱着个孩子,咱俩在一个车厢里,搭上话以后就认识了,后来到了哈市你说要去乌苏里江那边,我回七五八林场,咱俩正好顺路,你朋友开了一辆车就把我们给捎带回来了,之后你到了我家正好看见有福在村口站着。”
“你说这孩子是守村人,不是真的傻,还能治……”
清明一直在吃,不时的喝一口酒,然后听着王闯跟他说两人相遇以后的事,对方一直都在管他叫着王惊蛰,这三个熟悉的字眼渐渐的在清明的脑袋里清晰了起来。
他在心里嘀咕了一句,那我可能确实就叫王惊蛰。
“来,老弟干一口吧”王闯举着酒杯说道:“我也不问你到底是怎么回事了,因为你说了我们也未必会懂的,但不管咋说,始终都是我老弟就完了。”
“叮”两人碰了下杯子一饮而尽,六十来度的烧刀子,喝下去后让人胸腹里都跟火烧一样,半斤八两左右差不多就该上头了,清明喝得小酒微醺,再往下喝眼神都开始迷茫了。
他觉得,喝醉了也挺好,可以睡得香。
王闯他妈单独给他收拾出来一个小屋,东北的炕烧的很暖和,躺在上面身子底下全是热的,热气熏着人,把酒气也给带了出来,没过多久整个人就处于眩晕状态了。
“清明,惊蛰……”
第二天,东北的天亮得都很晚,六点钟左右还是大黑的,王家人都起来了开始劈柴,烧火做饭。
昨天晚上的酸菜重新再热一边,香气更浓郁了一些,一大锅热气腾腾米饭白的有点刺眼,王闯见王惊蛰人还没有起来,就过来叫他吃饭,当王闯推开小屋的房门时,正看到王惊蛰趴在炕上,身边是乱糟糟的被褥,人痛苦的蜷缩在一起,光着的膀子上到处都是怵目惊心的疤痕。
“惊,惊蛰,你这是咋地了啊?”王闯慌忙问道。
王惊蛰艰难的举起手,晃了晃后咬牙说道:“远一点,离,离我远点,过后就好了……”
王惊蛰“呼哧,呼哧”的喘着粗气,说话的时候都有点变声了,他双手死死的向下扣着,那状态明显是相当的痛苦了。
王闯和王有福站在门外不知所措,但好在的是王惊蛰过了片刻之后,就渐渐的平复了下来,只是他浑身上下都湿透了,炕上还有一滩汗渍。
“给我一根烟”王惊蛰伸出两根手指说道:“你们出去等我一会,稍等下,放心我没事了”
抽了一根烟,王惊蛰仰面躺在炕上,双眼看着棚顶,脑袋里正在捋着一件事,他隐约记得当初自己是来过七五八林场的,对于守村人的事他也逐渐的想了起来。
在很多的农村,都有守村人的说法,以前据说一村都有一傻,他们前世作孽后世轮回过来赎罪,镇守着一个村子,守护村子方圆几里平安,三魂七魄去一魂,什么时候罪孽赎够了,才能再世为人。
“守村,守村人……”王惊蛰喃喃的嘀咕了几声,脑袋里就越来越清醒了起来,他想到最后自己跟着王闯和王有福父子去了他们的老宅查看王家的族谱。
因为当时他很想搞明白,守村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他们前世在村子里为恶,后世还有机会投胎到这个村子里来赎罪,别的不说,就光是这种定向投胎的事,就很难能让人想得通了。
良久之后,王惊蛰从炕上爬了起来,王闯和王有福见他又正常了不少,就也不在担忧了,叫他洗漱完以后赶紧过来吃饭。




天命赊刀人 第1174章守村人的事
往后三四天,王惊蛰都呆在了王闯家里哪里也没有去,本身他也不着急去乌苏里江,再一个就是他对守村人的事,也还没有想清楚,因为他总觉得如果把守村人的缘由和结果搞清楚了,可能会对自己有很大的帮衬,就算不会彻底把他给整好了,但起个辅助性的作用也不难。
毕竟他本身的问题是灵魂上的原因,守村人定向投胎肯定也是,两方面绝对有什么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他暂时没有找出来而已。
所以,王惊蛰想了许久,也跟王闯和王有福详细打听了好几次的过程,甚至他还特意去了一趟“死人沟”回忆了当初为王有福平事的过程。
王闯告诉他,说你曾经很着重的打听过王家族谱的事,为此他们还特意去了一趟祖屋,把族谱给拿了出来又重新的翻看了一遍。
毫无意外的,像上次一样,王惊蛰翻到王家族谱第一页的时候就顿住了,王家人说他们祖上原本也不是在东北虎林这边的,很早以前是为了躲避祸端才过来的,王家本姓也不是姓王,原本姓乌才对,为了避祸这才改了姓氏然后一直沿用至今。
看着王家族谱上的那一代先祖,王惊蛰忽然明白了很多问题,尽管还没有全数想明白,但也八九不离十了。
俗话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俗话还说,祖坟冒青烟后辈享清福。
总而言之,祖宗的余运到最后是可以佑及后世子孙的,这是常理,所以很多人也特别在乎祖宗的坟埋在哪里,毕竟埋对地方跟埋得不对劲,可是有很大区别的。
王家族谱上的第一代先祖姓乌,名叫乌重胤,此人不是什么多大的名人,也没有官衔在身,也不是一方巨富,怎么说呢这得算是挺平常的一类人,但不平常的是,王家族谱上写着乌重胤为一世大善人,这个大善人可不是说写就能写上去的,下面可是盖着当时知府的官印,也就是说乌重胤这个大善人的名号可是官方认可,很具有权威性的。
有人说了,那我花银子买可以么?我就想要这个名号行不行?
当然可以了,不过相信没人会蠢得花费大把的银子去买一个善人的头衔,因为这个称呼其实真没啥大用,它也不是丹书铁券的免死金牌呢,也不会让你升官和发财,说白了无非就是好听点罢了,善人的头衔在表面上是起不到啥作用的。
乌重胤的下面罗列了他的很多善举,比如每日布施粥饭,捐钱修路,盖医馆为人看病什么的,这些善举都很平常,不过王惊蛰最后关注到了一点挺不平常的,那就是乌重胤去世的时候享年九十九岁,为白岁,差一岁过百,要知道在那个人平均寿命不过五六十岁左右的古时候,能活到这个岁数可太不容易了,然后再往下乌家的祖先里有不少都是长寿的,八九十岁的一抓一大把,一个长寿可以是巧合,但在那个年代里连续出现长寿的人可就不一般了。
一直到乌家改姓王为止,这个长寿的状态才有所改观。
到这里王惊蛰差不多就全明白了,王家的祖先可能不止是一世大善人,很有可能是三五世或者七八世都有可能,也就是说王家祖上蒙荫,福佑了后人,这才出现了守村人。
所以,到了王有福那一代的时候,鬼知道他把乡亲么祸害的有多惨,这才受了祖宗的因果成了一位守村人,要是没有这个因素的话,可能王有福就得被打入十八层地狱受罪了。
一代守村人,就免他遭了这个苦,这绝对是相当值得的,要知道去了十八层地狱的话哪怕是最下面的几层,也不知道得要被押多久了。
想到这里,王惊蛰也挺唏嘘的,要么说他们赊刀人一脉会有天谴呢,太明显不过的状况了,因为他家祖宗每一代都在泄露天机,老天爷不惩罚他们才怪呢。
但是,王惊蛰也想到了一个可能,那就是老天毕竟眼睛也是不瞎的。
几天后,王惊蛰跟王有福和王闯父子告别了,前往乌苏里江方向。
十二月底的东北,越往北越是寒冷,江面已经结了厚厚的冰层,别说人走在上面了过车都问题不大,上一次来乌苏里江王惊蛰还是乘船去往江心那座岛的,这次来他踩着冰层过去就可以了。
冰上全是白雪,有些地方已经被人给凿开了,用来捕鱼和冬泳,但是靠近江心岛附近却很荒凉,上面的雪上一点人过的痕迹都没有。
时隔差不多两年左右,岛上更荒凉了,除了铺满一层厚厚的白雪外,不少的房屋也都倒塌了,只有所剩无几的房子保持的还算完好。
王惊蛰再踏上江心岛的时候,就不急不缓的走在上面,看着曾经挺熟悉的景色,他试探着一点一点的将遗失的那些逐渐的再找回来。
他想起了一个小家伙,跟自己朝夕相处了许久,为此他曾经带着对方辗转奔波着,最后回到了赫哲人的聚居地,几天前王闯跟他说起两人遭遇的时候,他就已经想起了那个小崽子。
当王惊蛰想起小崽的时候,不知道为啥,他就发现自己的心挺疼的,就跟受了满清十大酷刑一样,过了挺长时间他才回过神来,然后就觉得心里似乎多了什么东西,可想抓却没有抓到,特别的模糊。
日落时分,夕阳划过地平线。
王惊蛰得要等到晚上才行,于是就去赫哲人后面居住的山上踩了些松树枝子在空地上点起了一堆篝火烧着来取暖,北方的天在晚上实在是太寒冷了,乌苏里江这边的温度已经降到了零下三十度左右,裹着军大衣烤着火,才稍稍的感觉好了一些,要不然就这一晚上人都能给冻僵了。
天黑了,星空点点。
王惊蛰咬着一根烟,从衣服里面掏出一些纸钱凑到火堆旁点上,纸钱的灰烬四处飘荡的时候,他轻声说道:“该出来了吧……”




天命赊刀人 第1175章挖坑王者归来
于此同时,岭南第一监狱。
王令歌开了一辆车,等候在监狱门口,没过多久从里面走出个精瘦的男子,梳着精致的小平头,随手拎着个包裹,穿着一身工装服。
这人从监狱里出来后,看见车旁边的王令歌就东张西望的看了好几眼,但也就只是看见了这一个人,就皱了皱眉头,问道:“他呢?咋的,我蹲了几年大狱,朋友都不是了呗?”
“唰”王令歌随手掏出一包烟就扔了过去,对方接到手里后慢条斯理的抽了一根,不急不缓的就抽上了。
“上车说吧!”王令歌招呼了对方一声,然后坐到车上,等这人上来后他挺诧异的说道:“你这在里面也没憋到啊,我以为你抽上烟两口就得干没了呢”
“是龙到哪都是龙,你行就永远都行,我这样的人就是在监狱里蹲着,那能亏着我么?女人肯定没有,但吃喝和烟绝对不缺!”此人梗着脖子掷地有声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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