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奸臣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乃去
不过当小石头也捧着个比他的大脑袋还要大一圈的盆若无其事的过来时,唐宁就看不懂了。
“你能吃完吗?”
“怎么吃不完啊?能不能不要总是把我当小孩子看!”
唐宁无奈,只好把菜汁浇在小石头的盆里。
牛婶笑呵呵的吃着,一句话也不说。李子唏哩呼噜的吃了两口垫了下肚子,就端着灶台上的另一碗,举着小木勺颠颠的跑回老李头家里面去了。
牛三扒拉两口之后,叹了口气,端着盆说道:“都说一样米养百样人,以前我还不信。自打见了宁哥儿之后,我才知道有些人注定就是能当大官的。
一碗野菜糊糊,都能让我觉得跟食肆里的饭菜没什么区别,就这份本事,到哪儿不是受人追捧?”
牛婶看了眼莫名其妙的唐宁,也笑道:“关键是啊,这孩子本身就是个讲究人。没看他从来都不喝咱们直接打回来的水,总要放在锅里烧开了他才肯喝么?咱们家,就数他没拉过肚子。”
“牛婶!侄儿早就跟您说过不能喝生水!是您自己偏要喝,家里没人听我的!”
“好好好,婶婶不对,以后咱们家喝水前,一定要烧开好不好?”
唐宁拎着两个空空如也的水桶走了,牛婶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嘲讽自己,虽然知道牛婶没那个意思,但落在唐宁耳朵里面还是怪怪的。
来到了小溪的边上,唐宁突然省起,这条小溪就是自己从老虎手底下脱险的小溪。
要不,沿着这条小溪回去看看,看看自己刚刚到的地方,有没有出现回家的路?
这个念头一生出来就如同春天的野草疯狂的在唐宁脑海中生长,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即便是那只凶狠的老虎,和那头大狗熊,也无法让这个想法灰飞烟灭。
不知不觉的,唐宁发现自己已经开始挪动脚步了。回家的欲望是如此强烈,这已经是他身体的本能了。无数个夜晚,唐宁坐在屋外的木墩上一边流泪一边望着天空中的月亮,心中想的可不就是回家么?
胡思乱想间,唐宁已经走回了最初被猎户捡到的地方。这让他有些惊讶,根据猎户的说法,这里离村子至少有两里地,甚至更远,自
己这么一会儿,就走到这儿来了?
脱下衣服团成一个团,奋力将其丢到对岸,然后自己拎着两个水桶下了水。
这次没有老虎在屁股后头虎视眈眈,唐宁就惬意了许多。
炎炎酷暑之下,这条小溪的水算不上冰冷,但还能在这闷热的天气中为唐宁带来一丝凉意。唐宁踮着脚尖过了溪,发现自己已经长高了一些。之前溪水是没过他下巴的,现在已经在他的下巴尖上了。
若是这样的话,自己今年身体的年龄,就是十六岁了。到了十六岁,唐宁的个头才会猛然窜起来。十八岁那年,他已经成了个一米八的大个小伙了。
到了对岸,唐宁有些紧张,天知道那位山大王,会不会又突然找上自己。把身上的水渍甩掉,又用裤子擦了擦。但脑后的马尾末梢却因为沾了水,而贴在唐宁后背上不肯离去。唐宁伸手把马尾拢好,然后将衣服披在身上。把两个水桶留在原地,就深吸了一口气,朝前方走去。
无论如何总是要看一眼的,就算是没有,也是绝了自己的念想。
一群野猪撒着欢从唐宁前方不远处跑过,一只兔子站直身子,两只耳朵竖的高高的,谨慎的望着唐宁。不远处还有一两头梅花鹿,也在用警惕的目光打量着唐宁这个外来者。
唐宁没有停下脚步,他看到了之前躲避狗熊的那棵树,想到那天满地的蚂蟥,唐宁头皮都发炸,赶忙往前走。
不多时,唐宁就来到了自己落入这个世界的地方,四处打量,唐宁失望的没有发现那扇门。
既然没有,那就不强求了,之所以一定要来看一眼,也是为了打消自己妄想回家的这个念头。
惨笑一声,唐宁转身离去,但他的目光,却无意间瞥到了林子中的一角飞檐。
唐宁的心砰砰的跳了起来。
上一次可能是因为狗熊追着自己,所以自己没有注意到。这一次,唐宁揉了揉眼睛仔细的望过去,那一角飞檐,绝对是一间茅屋不会有错。
要不要去看看呢?唐宁有些犹豫。
按照牛三的话来说,唐宁脚下的这片地界,是连野兽都不敢大摇大摆往里走的地方。这山中猛兽成群,他曾经在溪水对岸观察过,光是来汲水的老虎,就不止两头。
所以牛三从来都是在对岸狩猎,这边倒是从不曾踏足。
唐宁害怕自己耽误的太久了,会被老虎闻着味道寻过来。但是好奇心又作祟的厉害,唐宁很想知道,是什么人能够居住在这种地方。
茅屋和逃户村子里面的茅屋结构差不多,都是由石块垒成底座和墙壁,顶上横放着几个木梁,屋子的四角,用四根高高的木桩来支撑。
只不过这一户墙壁上的石块,要比逃户村子里面所有茅屋的墙壁都要平整。虽然大小仍是不一,但已经有了种砖块的感觉。
看上去也是一个讲究人。唐宁看着茅屋外面想道。
没急着进去,先绕着屋子走了一圈,唐宁发现在茅屋后面,还有一块小型的耕地。这一点又跟逃户村子很像,说不定这里的主人家也是个逃户。
耕地里面没有任何的作物,锄头放在一旁,也和墙角结
了蛛网。这代表主人家已经许久不曾耕地了,而这又意味着主人家早就不在这里生活了。
对于逃户来说,自己的耕地是至关重要的。他们主要的食物来源,除了打猎和野果野菜之外,就是这些地里收获的粮食。一个不去耕地的逃户,和死了没什么区别——当然,牛三这种天天都能猎到东西的人除外。村子里面其他的逃户,不也是老老实实的耕地么?
想到这,唐宁就绕到茅屋前,敲了敲门以示敬意,便准备直接进去看看这户人家里面是怎么样的。
没成想,弯曲的指关节刚刚碰到这扇柳条编织而成的小门,就一下子把门给碰开了。吱呀一声,唐宁见到里面的场景后,惨叫一声跌坐在地上。
一架骷髅靠在正对着大门的屋墙上,躯体被他身上穿着的长袍遮盖,而骷髅头上两个空洞洞的眼窝直直的注视着大门的方向。
这也太吓人了!唐宁满身的冷汗。不过除了这架骷髅之外,唐宁还注意到了些别的东西。
比如摆放在屋子里的一张小桌,桌子上落满灰尘的纸张,和一个结满了蛛网的笔筒。
这个发现让唐宁惊喜莫名。前不久才对牛婶撒了谎,说自己跟师父生活在山里面。这个说法用来骗牛三骗牛婶没问题,但是如果自己以后出了山,这个说法就骗不过那些聪明人了。
这座小茅屋,简直就是在自己瞌睡时送来的枕头。不关这个屋子里以前住的人是谁,也不管他是好人还是坏人,从这一刻起,他就是唐宁的师父,谁说不是跟谁急。
唐宁深吸了一口气,跪倒在地大声道:“师父在上,受徒儿一拜!”随后就砰砰砰磕了三个响头。
骷髅头从骷髅的身体上滚了下来,在唐宁惊恐的目光下,骨碌碌的滚到了唐宁身下。那对空洞洞的眼睛看着唐宁,这让唐宁突然有一种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笑吟吟看着自己的感觉。
既然已经是自己的师父了,就不能让师父的遗骸继续暴露在空气中。唐宁拿着屋后的锄头,在屋子前面挖了个坑,又小心翼翼的把师父的遗骨放进了坑里。
不过这个过程是非常艰难的。天知道师父他老人家故去多久了,刚一碰,身子就哗啦一声碎了一片。
唐宁没系统的学过医,对人体骨骼这方面不是很了解。只能大致拼出来一个人的形状,至于胳膊是不是被放到了大腿上,想来师父他老人家也不会太在意,反正都是自己的物件,放在哪儿不是一样用呢?
埋葬好师父,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唐宁只觉得一阵燥热。还好的一点是这个茅屋左右都在树荫下面,毒辣的太阳照不进来,偶尔吹过一阵微风,也能稍微感到些凉爽。
屋子里已经没什么其他的东西了,一袋白米所剩无几,就是剩下的那些也已经爬满了米虫。唐宁叹了口气,伸手把桌子最顶端落满了灰尘的纸拿了起来。
深吸一口气将上面的灰尘吹干,唐宁来到屋外面,仔细辨认着上面的豪迈奔放字迹,看了半天,唐宁的脑门子上又往下淌汗了,这或许就是传说的狂草,满满一张纸竟然大部分都不认得。
唯一认得的一句便是:
“泽无水君子致命以遂志。”唐宁轻轻念着这句话,心中困惑不已。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一卷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 第十一章 镖师与禁军
没吃的了怎么办?对普通人家来说,卖掉一些东西,用得来的钱财换取一些粮食是他们普遍的选择。而对强盗来说,下山去抢劫过路的商队,则是他们普遍的选择。
沈成是一个强盗,南山上的一个强盗。他的身份不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强盗,他还是南山上一个小强盗头子。
当喽啰们穿着简陋的皮甲时,他身上穿着的是从官兵身上扒下来的铁甲。
喽啰们用什么的都有,不过多数还是随便找个铁匠就能打的手刀,良莠不齐。而他用的则是一柄精心打造的铁简,有三尺多长。
两个月的低调生活让南山强盗寨子里的存粮很快消耗一空,面对这种情况,大当家即便是想再观察一阵新任知州的动作,也不得不派人下山去打劫了。再不打劫,整个南山盗就会被内讧毁灭。
人多了就不好管理,大当家对此颇感烦闷。之前抓来一个读书人当做狗头军师,来规划南山众人的日常生活,结果却发现这是官府的探子。把他杀掉之后,大当家又不得不对山上大大小小的事情亲力亲为,这让他不知道从何下手。
不过这些事情,暂时不用去思考。山上的粮食不多,这才是一个大问题。
所以他派出了沈成和张启,在这个阳光明媚风和日丽的日子,早早起床下山去蹲点。
沈成不喜欢张启,这个人太过贪婪,不管什么东西,经过他的手之后总要少一两成。不光是他不喜欢张启,寨子里甚至连二当家一系的人也大多不喜欢他。奈何二当家却对他青睐有加,就是告到大当家那里,也有二当家为他出言辩护。
前些日子沈成还和张启发生了争吵,暴躁的沈成没忍住先出了手,结果却被二当家的手下马平给拦住了。
沈成的本领在南山盗中算不得顶尖,但也是能排的上号的。那马平也是二当家手下的一员大将,两人打了几个回合,不分胜负,在其他人的调解下,此事便熄了。但这次大当家派自己和他一同出来抢劫,沈成的心中其实是憋了一股火气的。
南山盗的埋伏地点是官道的右侧,这一侧比较接近南山,万一有什么不妙,也好第一时间逃回山上。虽然这么多年也没几次不测,但一开始,南山盗就是这么做的,久而久之,就成了惯例。
沈成今天在路边埋伏好的时候,发现官道对面的动静不太对。至少要有些声音才是,但现在却半点的声音都没有,只剩下知了叫个不停。
不过沈成也没多想,主要是因为张启那边太烦人了。
一般来说,南山盗打劫的时候是这个样子的。
埋伏好的第一队人,要把人放过去。等人到了地方,第二队人就会跳出来拦路。等拦路的第二队跳出来之后,第一队就会跳出来截后路。如果是相反的方向,一二队就会自觉的身份互换。
大家埋伏在各自的位置,不见人,不出声,这是常识。
张启是第一队,负责截后路,但他也负责把人放到沈成这边。而张启现在和他的部下却非常吵闹,隔了两百步,沈成依旧能听到张启那边的声音。
这家伙,把打劫当踏青呢?沈成恨的牙根痒痒,带着个大嗓门吵嚷个不停,谁还敢过来了?这不是告诉别人,我在前面埋伏好了么?
“成哥,这张启也恁不是个东西,他这么折腾,咱们今天还怎么劫到人啊。”
一个喽啰吐出嘴里的草根,对沈成抱怨道。
沈成摇了摇头道:“不去管他便是了,今天若是空手而归,到了大当家那,如实禀告就好。想来大当家也不会责怪于我们,这张启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寨子里人人心中都清楚。”
“狗日的,前几天还把自己手下的婆娘给强上了,若不是二当家护着他,俺估计他早就被自己的手下砍死了。”
沈成冷笑一声,看着张启的方向说道:“全寨子里面,三十三号头领,就数这人的本事最弱。凭着两片嘴捞得个,遇到硬一些的点子,保教他个狗日的哭爹喊娘。”
随后便是一片对张启的咒骂声,这时沈成忙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他听见不远处有马车驶过来的动静。
众喽啰立刻安静下来,果不其然,在不远处就看到一辆马车晃晃悠悠的驶来。从这个方向,沈成已经变成了第一队,而张启却是第二队了。
这时一个商队,走在最前面的是一辆马车,看上去似乎没载着人,不然车辙的痕迹应该更深一些。后面跟着几个穿了一身皮甲,抱着朴刀或是长剑的镖师。中间牛拉的板车上所载的货物更是让沈成的眼睛都红了,这正南山上最缺的粮食。
再往后,是一个骑着马的壮汉,穿着护住前胸后背的铁甲,身前横着一把裹着粗布的兵器。看上去很长,足足有四五尺左右的长度。
硬点子。沈成当下就觉得心中有些火热,握着铁锏的手也变得微微颤抖。他来当强盗,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喜欢与人厮杀的感觉。
长虹镖局的镖师,是他的老朋友了。这一家润州内最大的镖局,一直都是和南山盗互有胜负,不过沈成还没在他们手底下尝到过失败的滋味儿。
在看到马车的时候,张启那边已经安静了下来。马车继续缓缓前行,骑在马上的那个家伙不停的四处扫视,太阳照在他的身上,汗水从他的头顶涔涔而下。
一共二十六个人,十二个朴刀手,七个用手刀的,算上那个骑在马上的人,一共二十个镖师。其余的六个人,想来都是商队的人,没什么战斗力。
放任马车从自己面前而过,沈成冲手下比划了一个手势。
马车渐渐过去了,张启跳出来就是一声大吼。同时他的手下也一并跳出来,跟着吆喝。沈成也戴着自己的部下跳了出来,拦在车队后面。二话不说,当头一锏就甩向了后面一个拿着手刀的家伙。
南山盗抢劫从来不留活口,什么此树是我栽之类的口号,他们一次都没喊过。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个道理,没人教给他们。他们每一次,都是只想着把人杀光,把货物抢光。
“是南山盗!”
骑在马上的镖头大吼一声,下面的几个镖师也迅速结阵,将六个惊慌失措的人围在板车中间。
这时,镖头从马上一跃而下,将兵器上缠绕的粗布一把扯掉,一柄刀刃雪亮的斩.马刀出现在众人眼中。
镖头目光一扫,就看到了最能打的沈成。斩 马刀一挥,就将一个扑上来的喽啰的胸腔划破。鲜血喷涌,镖头怒吼一声,大踏步朝沈成冲去。
看到斩.马刀的那一瞬,沈成心中大惊。这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斩.马刀那是军队才能用的东西,且凡如厢军、乡兵还不得用,此乃禁军武备之一。
沈成心里头就是咯噔一下,满腔战意立刻消减一半。若是朝廷真的铁了心,不论折损也要将南山盗剿灭,这支禁军很有可能就是来执行这个任务的。
就在这时,激战不停的朴刀手忽然发了狂一样向前推进,将嗷嗷怪叫着冲上来的南山盗打了个措手不及。张启见一群手下惨叫着倒在地上,也顾不上会不会伤到自己人,三两步跑到后面,声嘶力竭的喊着弓手放箭。
羽箭咻咻的破空声不绝于耳,但箭矢射在镖师们身上却发出叮叮的声响。张启惊骇欲绝,这群人在皮甲下面竟然还穿了一层铁甲。
这根本就不是长虹镖局的镖师!
当张启和沈成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已经晚了,他们俩带下来的二百多南山盗,除了十几个弓手外,其余的都已经冲出来了。穿着破烂的铠甲,拎着刀子就嗷嗷怪叫着冲向这支商队。
长虹镖局的镖师他们见多了,南山盗和长虹镖局就是死对头。这么多年,死在南山盗手里的镖师是不少,但死在镖师手里的南山盗只会更多。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当然这只是南山盗自己的仇人而已。对方只不过把他们当成一堆案板上的鱼肉,正在按照他们早就习练过无数次的方式来将这块肉切割至渣。
镖头双手握着斩.马刀的刀柄,怒喝一声就是一刀朝沈成当头劈下。沈成赶忙把铁锏横在面前,这一刀正正劈在了铁锏之上。
镖头的力气实在是太大了,再配合上本就沉重的斩.马刀,沈成握着铁锏的那只手被震的发麻。虎口吃痛,差点没把手里的铁锏扔出去。
见沈成狼狈不堪的模样,镖头狞笑一声,仰起头冲天大吼:“杀!”
“杀!”在沈成惊骇欲绝的目光中,从道路另一旁忽然涌出来一片穿着铁甲的宋军士兵,他们手里的兵器,不是掉刀就是凤嘴刀。
沈成如坠冰窟,这些兵器落在他眼中,正坐实了他的猜测。伪装成镖师的这些士兵,根本不是软柿子一样的镇江军,而是禁军!
(本章完)
大宋奸臣 第一卷 乳虎啸谷,百兽震惶! 第十二章 公鸡岭中的村庄
官道之上,充满了厮杀声。战斗已经从最开始的一边倒,变成了另一边倒。
突然杀出来的士兵,让南山盗措手不及。他们身上精良的装备,也让南山盗郁闷无比。虽然只是覆盖着前胸后背的铁甲,但人家手里拿着都是掉刀和朴刀啊。
这些长柄武器往往在南山盗还没冲到近前时,就已经把众喽啰的身体给捅穿了。而好不容易有一些悍勇的杀到近前,又会被不知从哪儿射来的羽箭一箭穿心。
这就没法打了,不少南山盗已经开始后退了。
沈成奋力将镖头压下来的斩.马刀推开,强自撑着一口气大骂道:“你妈妈滴!你到底是什么人!”
“爷爷我是周大人的护卫!”镖头狞笑一声,抡起斩.马刀又是一记势大力沉的重劈。
周大人?沈成心下琢磨,没听说润州城里面有这么一号人啊?
沈成这下可不敢再硬接了,刚刚接了那一下,手掌到现在还在发抖。咬着牙,才将铁锏牢牢握在手中。
一个懒驴打滚从镖头的手下躲开,沈成爬起来就是一声大喊:“快跑!弟兄们快跑!”说完,他就一把扯过身边一个红了眼的喽啰,拽着他一起往南山上跑。
就像是按下了开闸的按钮,强盗们一下子便如同从大坝中放出来的水一样,乌泱泱的涌向南山。
回到南山,就是他们的地盘了。地势险峻的南山,再加上经营十年之久的营寨,是他们不惧官兵的自信来源。至于像现在这样在野地与官兵肉搏,也就镇江军跟他们能打的有来有回。
“放箭!”
面对溃逃的南山众,士兵们没有追击。而是自然而然的列阵,端着弓弩瞄准了往山上跑的南山盗们。
镖头眯着眼睛,大喊了一声。如云的箭矢就像是成群结队的蝗虫收割庄稼一样收割着南山众强盗的性命。
张启都快哭了,见势不妙,他是第一个跑的。谁知道后面又突然杀出一支官兵来,把他回寨子的路给拦住了。
这群官兵穿着铁甲,手持圆盾,手里面举着长枪,正一步步的朝张启所在的方向挺进。脚步缓慢却坚定,近百全副武装的士兵同时踩在地面上发出的咚咚闷响,就像是踩在张启的心脏上一样,让他的四肢开始不由自主的打摆子。
面前是一群一望便知不可敌的官兵,而背后又是一轮箭雨倾盆落下,来不及多想,张启忙抻过身边一个面如土色的喽啰挡在身后。那喽啰还没弄明白怎么回事,就被漫天的箭雨扎成了刺猬。
另一边的沈成,则是将自己的部下压在身下,其他地方倒是没事儿,但是屁股上还是中了一箭。
官兵似乎没有赶尽杀绝的意思,无论是前方的官兵,还是身后的官兵,都没有迅速的推进,而是以极慢的速度形成一个包围圈,想要将以沈成和张启为首的这支南山盗包围在里面。
一轮抛射之
后,官兵们就不再在这群臭鱼烂虾身上浪费箭矢。弓弩手将自己的神臂弩收了起来,掏出短兵跟在前方的同伴身后。
“张启!你个狗日的最熟悉这附近的地形!快给弟兄们带条路!”沈成屁股上带着一根箭,一瘸一拐的跑到了张启的旁边,红着眼睛吼道。
“怎么带路啊!后面又有一支追兵!咱们想回寨子,不绕路是不行了!”张启的语气中都带上了哭腔,他可不像沈成一样一身好武艺,但凡跑的慢一点,变成刺猬的就是他了:“可是谁知道咱们绕路会不会有追兵啊!”
沈成的屁股疼的厉害,三两步走过去抓着张启的脖领子吼道:“你他娘的要是再这么犹豫,兄弟们全要死在这里!”
惨叫声一声接着一声,官兵们和他们以前见到的都不一样。一反取得优势就一窝蜂冲上来的常态,他们并不急着扩大战果,而是稳扎稳打,缓步推进。
没有弓箭手的南山盗不需要盾牌的保护,所以官兵们只是结阵,斜举着手中的兵器,一步一步向前逼近。
张启害怕的要死,身上有股尿骚.味,沈成厌恶的皱着眉头,不用看,就知道这家伙已经尿了裤子。
“那那那就走这边!走这边……这边有条小路……有条小路……从公鸡岭绕过去,就能回到寨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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