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的智慧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孑与2
“怎么杀?谁去杀?”
“咱们宋人自然是不成的,当然只有西夏人自己去杀才成。”
陈琳瞅了云峥一眼道:“很难啊!”
云峥嘿嘿笑道:“我有一个不错的属下在兰州,还有一个脚底流脓的坏蛋也在兰州,现在他们两人绑在一块了,既然他们给了我这个主意,说明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把握,我们静观其变就好。
如果事成,我们就按照计划来进兵,如果事情不成,只好用蛮横的办法硬从西夏人的虎口里开出一条东进的道路出来。
时间我们还有一点的,可以试一下。”
“既然大将军的计划已经开始实施了,老夫能作什么?”
云峥看着陈琳道:“我一旦开始作战,就会忘记自己后背的防御,监军使,我的后背就交给你了,请不要让我受不需要承受的伤害!”(未完待续)
ps:第二章
大宋的智慧 第六十二章 春哥儿的用人之道
“你说对付骇胡儿不用我们出面?”
“就你一个大肚婆带着百十个臭鱼烂虾能把人家骇胡儿怎么样?用脚底板想都知道云峥为什么会把你安在这里了,无非就是想让你帮他盯着兰州城的变化而已。
你最多不过是一个眼线而已,别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就因为兰州城太重要,云峥才会把我送过来。”
春哥儿回头瞅瞅趴在身边的老婆,咬着牙道:“兰州城重要个屁,这是一个注定要被毁掉的烂城市,如果不是因为这里是出关和西去青塘的咽喉,云峥的目光绝对不会在这里停留一瞬间。
人家大人物相互争斗,你一个大肚婆往里面掺乎什么?”
小蛮得意的摸摸自己的肚皮道:“大肚婆用不着有其余的本事,女人嘛,只要能生就是大本事。”
瞅着远处驼城进进出出的胡人,春哥儿叹口气道:“其实我知道你是为什么会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硬硬的挨过五年的。”
小蛮笑道:“还不是因为有你。”
春哥儿苦笑道:“我在你心中的地位我自己知道,排在孩子们的后面我无话可说,甚至有些窃喜,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是,排在云峥后面就让我很受伤啊。”
小蛮的脸色顿时就变了,冷着一张脸道:“你是说我不守妇道?”
春哥儿摇摇头道:“别人可能会胡说八道说你招蜂引蝶,我是你夫君我如何会不知道你是如何的讨厌那些男人,你的性子清冷,如果不是这个该死的差事。你定然是一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好妻子。
同样的,也就是因为我是你夫君,所以我知道你最开始的时候喜欢上的人并不是我,而是云峥!”
“你放屁!”小蛮的一张俏脸有些发白。
春哥儿拿手摸摸小蛮的脸蛋,却被小蛮一巴掌给打落了。讪讪的收回爪子,春哥儿无所谓的道:“你即便是再聪明小心,也没有可能瞒过我这个枕边人的。
你在兰州城总共喝醉过四回,其中两次你都是在无意识中喊了云峥的名字。你知道的,我一向警醒,不会听错的。”
见小蛮的脸色愈发的苍白春哥儿笑道:“其实我应该感到庆幸。你只不过呼唤了云峥两次而已,以后的日子里你呼唤的更多的是我们的孩子,喝醉的时候还在念叨着大林子是不是盖好了被子。
我说不上我到底是倒霉蛋还是幸运儿,从小到大我从来都没有完完整整的得到过好东西,落到老婆这事上也一样!
只要是我的东西我从来都不会放弃。在南风馆的时候连一个干饼都不愿意放过的人,怎么可能会放过你。”
小蛮怔怔的瞅着春哥儿道:“我和云峥之间没有私情,我发过誓不给别人当小妾的。”
春哥儿点点头重新抓住小蛮的小手道:“你是一个骄傲的女人,而云峥在这件事情上做的也非常的地道,没有强迫你成为他的女人,否则,他就是我的一世之敌!”
看着春哥儿咬牙切齿的模样,小蛮心底温柔却嗤的一声笑了出来。抽出自己的手拍拍春哥儿的脑袋笑道:“别发痴了,也就是你把我看得像珍宝一样,至于别人只会把我看成争胜的工具。”
“那是云峥自己眼瞎。你好不好的我自己知道,知道不,当初听见你喊云峥的名字,我差点疯掉,为了把你留在身边,我不惜一连吃了一个月的春药……”
小蛮面孔终于恢复了红润。探手扭住春哥儿肋下的软肉用力的扭着:“怪不得你那一段时间时间说自己阳亢,一个多月我们都没有开店……”
春哥儿早就熟悉了小蛮掐人的手法。不但不在乎,反而眼睛发直的淫笑道:“那一个月我们就待在床上很少下来过……哈哈。虽说身体虚的厉害,却蛮有成就感的。
当时我就在想,得不到你的心,先把你彻底的弄成我的人,万一有一天你突然跑了,我心里会觉得好受一点总算不是很吃亏!”
小蛮忽然停下那只扭春哥儿软肉的手奇怪的道:“不对,以你的性子即便是又发现,也不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更加不会在这个当口踢爆这件事,能告诉是什么原因吗?
如果你的计划太过冒险,我们就立刻离开,我已经离开云家了,帮他是情谊,不帮他是道理,如果是为了报恩就把自己的丈夫赔上,这笔买卖怎么算都不合适。”
春哥儿听了小蛮这句话,猛地把她抱在怀里,狠狠地在小蛮脸上啃了几口道:“有你这句话,我们就帮云峥把兰州城的事情办得完美无缺,然后无牵无挂的离开西北,去江南采莲子去。”
小蛮眼看着春哥儿从地上一跃而起,朝她挥挥手就一溜烟的向一个小山的缺口狂奔而去……
红鹰是一个地道的西北汉子,性情憨厚,为人耿直,认准一个道理之后就会百折不回……重要的是此人力大无穷。
春哥儿最喜欢找这样的人当手下,师父曾经说过,主人的心性一定是要卑鄙的,而且越卑鄙越好,否则无法在芸芸众生中出人头地。
至于手下,却一定要善良,一定要憨厚,一定要懂得感恩并且能够向主人奉献自己的忠诚。
也只有这样的属下,危难的时候才能托付性命,逃命的时候扔出去抵挡一下追兵,需要灭口的时候可以轻易地办到,而且背叛的危机可以降低到忽略不计的地步。
如果主人是卑鄙之徒,手下再来几个刁滑之辈,可以想象的到,占便宜的时候比主人下手早,逃命的时候手下比主人跑的还快,灭口的时候会反咬一口,这样的属下弄来干什么?当大爷养吗?
在西北快五年了,春哥儿就弄到这么一个满意的手下,前些天自己从兰州城跑路的时候,在城门口留了一幅小鸟团案,红鹰在看到那个图案之后,连手下都来不及收拢,就沿着小鸟翅膀指引的方向一路狂追下去了,忠心非常的可嘉。
春哥儿每回只要看到红鹰壮硕如山的身子就非常的开心,自己用了五年的光阴才笼络调教好的手下,现在终于可以派上大用处了。
“骇胡儿就要动手杀人了,你老娘接回来没有?兰州城可能挡不住骇胡儿杀人的步伐,赶紧带着你老娘去秦州吧,房子和宅院你知道在哪里!”
春哥儿急促的喘息刚刚平定,就迫不及待的对红鹰道。
红鹰看着春哥儿问道:“大哥你去那里?”
春哥儿笑道:“江南!我喜欢那里的青山碧水,兰州的风尘太重,不是我久留之地!”
红鹰笑道:“大哥去那里,红鹰就去那里,母亲要我跟着大哥。”
春哥儿感动的拍拍穿着皮甲的粗壮身子道:“我们在兰州置办的所有东西都毁了,你们这几年辛苦的成果也毁了,告诉弟兄们,城里的东西能抢出来几分是几分,一定要赶在骇胡儿杀人之前逃出兰州城。”
红鹰不舍的看着远处的兰州城道:“大哥,这里有您和兄弟们这些年来的心血,就这样舍弃掉吗?
狼娃子才起了新房,再有十几天就要接亲了,棒槌的老婆就要生了,平娃子的老爹还瘫在炕上……他们恐怕不想离开!”
春哥儿叹口气道:“红鹰,你是怎么想的,我知道大家这些年才开始过上好日子,可是再好的日子也没有命重要。
我一心想在西北干出一番大事来,那里会愿意只可惜时运不济,刚刚有了起色却遇到了骇胡儿,如果可能我也不想离开!恨不得和这群杂碎狠狠地干一场,可是,我是当头领的,自己的命可以拿去拼,却不能拿你们的性命去开玩笑。”
红鹰紧紧地抓着春哥儿的臂膀道:“大哥,我们不离开,我们生在兰州城,长在兰州城,好容易有大哥带着我们闯出一片天,日子也总算是有了盼头,哪能就这样离开。
大哥,您足智多谋这些年来我们战无不胜,队伍也从十个人变成了现在的六十四位好汉,如果我们能够把别的杆子里的人也联合起来,由您指派,咱们上千人就不信干不过什么骇胡儿!”
春哥儿笑道:“红鹰,你在甘凉道上闯荡了这么些年,别人不知道骇胡儿是什么人,你不可能不知道他们的厉害,即便是有上千人,人数依旧不够,想要战胜骇胡儿我们人太少了。”
红鹰听春哥儿似乎并没有完全打算离开的意思,心中欢快至极,自己这位大哥什么都好,不论是见识和智谋都是兰州城最顶尖的存在,唯一的不足之处就是长了一副烂好人的心肝。
在甘凉道上,为一文钱拔刀相向的人多得是,人命远没有大哥想的那样值钱。
都是苦哈哈出身,最早的时候只想吃一顿饱饭,如今眼看着就要有自己的大屋子,有自己的老婆娃子,有自己的土地,谁会容忍这样的好日子被别人坏掉!
即便是骇胡儿也不成,老子原本就穷的只剩下一条命了,为了这些东西,豁出去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未完待续)
ps:第一章
大宋的智慧 第六十三章 谁是恶人?
春哥儿就是穷苦出身,岂能不明白家财对于穷人的重要性,人在衣食无忧的时候才会明白性命的重要性,因为这些衣食无忧的人是在享受生命。
当一个人连肚子都吃不饱的时候,他们唯一奢望的人生乐趣就是吃一顿饱饭,到了这个时候,生命往往就成了一种负担。
由俭入奢易,春哥儿在最早招揽这批人的时候,要的就是那些赤贫的人,因为极度的贫穷,因此,一般性的抢劫对他们来说就算不上什么罪过。
强盗和**其实就是这个社会最古老的两种职业,为了活着,尊严和操守这两个高尚的东西根本就无法阻拦他们继续堕落。
无产者才是无畏的,云峥知道这个道理,并且能因为这句话写出一篇论据严密的策论来。
春哥儿说不出这样有深度的话,他只是按照自己这个曾经的穷人的经验来做事情,让那些曾经赤贫的人逐渐过上好日子之后,这些人就完全无法离开他的战车了。
这和云峥早年组建武胜军有异曲同工之妙,只是云峥的资源丰厚,可以借助国家这个洪水猛兽来完成个人的极大野心。
春哥儿到现在还见不得人,因此只能像老鼠一样的藏在暗处小打小闹的弄一只见不得人的土匪队伍来扩充自己的势力。
可以说他手下所有的盗匪包括红鹰都是既得利益者,吃进去的肉,如今要他们吐出来,不如一刀子杀了他们来的干脆。
对春哥儿来说。利用自己的小店接触一些骆驼客,只需要很少的一点资料就能把这些骆驼客的行程和底细弄得清清楚楚,然后再驱使红鹰他们在路上抢劫,这几乎就没有什么难度,春哥儿一向把这种行为定位成自己的一种修炼。
红鹰只想着联合那些骆驼客。春哥儿却不这么看,那些骆驼客对于兰州来说都是一些过客而已,只要发生战争,这些人才是兰州城最大的不稳定因素,不管是投降还是内讧他们都非常的拿手,兰州城的陷落与否和他们无关吗。只要能保住他们自己的货物,即便是帮着骇胡儿攻克兰州城也没有任何心里负担。因此,这些人是要除掉的目标,而不是需要联合的目标。
春哥儿认为自己最大的助力来自于兰州城的土著。
自从没藏讹庞开始在横山的银星和市上横征暴敛以来,兰州城就成了另外一个和西夏人做生意的天堂。甘凉道上往来的商户越多,兰州城也就变得愈发的繁荣,这两年已经渐渐有了一丝古道名城的样子。
红鹰他们都是土生土长的兰州人,战争从他们的口中说出来,要比在集市里散布谣言要隐秘的多,煽动性也要大的太多了。
看着红鹰气昂昂的回兰州城去了,春哥儿长叹一口气,因为他发现。骇胡儿根本就没有攻占兰州城的意思。
这支队伍已经驻扎在兰州城外一个月了,除了一些零星的骇胡儿会去城里做一些采买一类的工作之外,就是一群群的骇胡儿会去光顾城里的妓院。他们没有做任何强买强卖的勾当,每次出去都是大把的银钱散出去,当然,骇胡儿也从来不缺少这点花销银子。
这就造成骇胡儿在兰州城有着很好的信誉,大家每天都盼着大群的骇胡儿能够进城散心。
兰州城可以说是大宋的,也可以说是西夏国的。这座城市里只有几个能对平民百姓耀武扬威的差役之外,就剩下一个脑满肠肥的知府了。这是大宋在兰州城仅有的一点存在感。
而兰州城的大规模交易对西夏是有利的,因为没有那一个国家在和大宋做生意的时候能够沾上便宜。
大宋的小吏虽然贪婪。但是庞籍,韩琦,王安石文彦博这些人却是难得的精明人,他们知道该如何控制大宋的边境贸易才能让大宋从中捞取足够的好处。
但是兰州城是一个例外,大宋的贸易法令在这里有太多的空子可钻了,兰州城里的人可以说是倒是那个子民,庞籍这些人没有任何理由不允许那些禁运的物资不许进入兰州。
春哥儿在经过仔细的研判之后发现,骇胡儿没有任何理由去攻打兰州城,只要青塘的宋军不来兰州,他们就会这样一直在兰州城外驻扎下去,难怪骇胡儿那个领军的统领,开始把这里当成一个养病的场所了。
骇胡儿必须攻占兰州城啊,春哥儿挠着自己的头发,龇牙咧嘴的努力地想怎么才能让兰州城变成一个战火连天的城市。
骇胡儿必须从这里消失,或者远远地退回西夏境内,否则,青塘的宋军就下不来,这是一个天大的麻烦。
他恨恨的在地上捶了一拳头,明明宋军可以正大光明的从青塘出来,在千军万马的碾压之下,五百个骇胡儿即便是再强大,也会被战马踏成肉泥。
可恨的宋军偏偏不这样做,非要难为自己这样一个小人物!真是该死!
日头已经偏西了,坐在土包上的春哥儿依旧没有一个明确的认识,直到夕阳的光辉铺满整个兰州城的时候,他的瞳孔忽然在缩小,他发现,整座兰州城就像是在火焰中燃烧一样。
这个发现令春哥儿的头皮都在发麻,自己已经把宋军估计的够无耻了,没想到云峥那些人比自己想象的还要无耻。
很早以前自己当先生学徒的时候,亲手毒死了一个村子的人,很久以前,他在帮先生毁尸灭迹的时候曾经把太原城最大的富商全家都给活活烧死了,很久以前,他亲眼看着对他恩重如山的先生被自己老婆剖开胸腹,而自己却没有半点帮先生复仇的想法。
经过这些事之后,春哥儿认为自己应该是天底下最恶毒,最凶狠,最无情的坏蛋了,如今和云峥这些口口声声为国为民的家伙比起来,自己竟然算的上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之所以会这样认为,他发现云峥那些大宋高官最后的目的竟然是彻底毁掉兰州城!
如果没有兰州城,骇胡儿就不会长时间驻扎在兰州,如果没有兰州城,这片地方最多只能算是一个没人存在的渡口而已。
如果没有兰州城,西夏人的防线就会立刻后退两百里。西夏境内的喀罗川在盐碱地里面,实在不是一个理想的屯兵地……
春哥儿仔细的把自己的行为捋了一遍,最后发现自己现在的所作所为恰恰就是在一步步的将兰州推进毁灭的深渊。
把兰州城毁掉对于春哥儿来说并不算什么,他如今想的是一旦自己按照云峥等人的想法彻底的毁掉兰州城之后。
那些当**还要立牌坊的家伙,一定会把兰州城毁掉的罪责推脱到自己身上的,到时候小蛮身边的那些宋人很可能就会变成自己的催命阎王,他甚至能想到云峥在见到自己脑袋的时候会是一个什么义正言辞的模样。
一想到自己的脑袋不大不小的正合适扣这顶帽子,春哥儿就对着黄河开始破口大骂,自从跟着先生离开南风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说过那些足矣让人崩溃的恶毒语言……
春哥儿抱着膝盖坐在黄河边上,瞅着夜色下发黑的黄河水发愣,自己到底该不该去做这件事情呢?
李清也坐在黄河边上,哑娘跪坐在沙土里静静地陪着他,因为批准裘皮的缘故,李清的咳嗽声小了很多。
“我小的时候就住在黄河边上,不过不是在这里,而是在兴庆府的边上,如果我们顺流而下,就能直接到达我的老家。
黄河在哪里变得清澈无比,河边是大片的芦苇荡,每一次黄河泛滥的时候就是我的节日。
哑娘,你不知道,黄河泛滥的时候会把原来已经逐渐变得贫瘠的土地湮没掉,带来新的肥沃的泥土,我们在上面栽种麦子和水稻,收成非常的好。
不过这是大人的喜悦,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提着篮子去干涸的河湾里捉鱼就足够我们快活整个夏秋时节了。”
哑娘见李清难得的高兴起来给自己讲故事,就把身子往李清的身边靠靠,准备仔细的听听李清讲古。
李清揭开自己的裘衣,把哑娘瘦弱的身体包进来,把手放在哑娘并不饱满的胸膛上,这是哑娘的一个习惯,只有感受到李清对自己的**,才会彻底的安静下来。
“你知道不?空手捉鱼的时候一定要把水搅浑,这样的话,那些泥洼的鱼就会拼命地把脑袋浮上水面,这个时候,你只需要看鱼脑袋的大小就能捉到让你满意的鱼了。
我以前总是当捉鱼的那个人的,后来在秦州老老实实的当了一回鱼,云峥那个渔夫出了一点疏漏,结果让我成了一条幸运的漏网之鱼。
当鱼的感觉非常的不好,可以说糟透了,我们就是从那一次可是学会吃人肉的,因此,从那一次之后我发誓不再当鱼。
可是世事轮回,非常的让人捉摸不透,时隔多年之后,我他娘的再一次成了渔人眼中的那条鱼。
你知道这一次把我当鱼来使唤的人是谁吗?”
哑娘听不明白李清在说什么,感到他手上的力道在加大,就挺起胸膛好让李清抓的舒服一些。
李清探出空着的那只手在哑娘的额头点了一下道:“你真聪明,居然猜对了,这一次把我当鱼的是国相没藏讹庞!”(未完待续)
ps:第二章
大宋的智慧 第六十四章 罪恶
“我以前的时候对国相非常敬仰,因此,即便是在秦州战事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我也对胜利充满了信心,带着几百个残兵向云峥的大队发起冲锋的时候,我还在想,只要我们能用命拖住云峥一时半刻,国相很可能就会找到反败为胜的契机,从而赢得那场战争!”
李清说道这里冲着哑娘呲牙笑了一下又道:“结果证明我的想法是错误的,国相没有能够力挽狂澜,而我却坠入了十八层地狱,满身沾满了罪孽。
吃人肉是第一宗,救你是第二宗,睡皇太后是第三宗!呵呵,其实最没意思的就是睡皇太后。
太后想要彻底的笼络住我,让我为她卖命,所以睡她的时候其中的过程索然无味,即便是在最激烈的时候,太后的那双眼睛也是冷冰冰的,我感觉就像是趴在一块冰冷的猪肉上面……”
哑娘早就不会说话了,她经历的事情即便是在地狱也不多见,在那种情形之下,说不说话其实一点都不重要,不说话或许还能多活几天,那些会哭泣的,会喊叫的,都是优先被吃掉的目标!
因此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哑娘就想紧紧地抱住。
或许是哑娘搂抱的太紧的缘故,李清咳嗽了几声,这种从喉咙深处发出来的声音在黄河的呜咽叹息声中传出老远。
“都不要脸面啊!舅舅想要外甥的皇位,不惜暗中下黑手。母亲为了保住儿子的江山只要那个男人有用处,就会把大腿叉开,堂堂的皇太后当得连娼妓都不如。
哑娘。你说在这样的一个人群里混日子,我又能好到那里去?嘿嘿嘿,把人性抛掉之后我发现我的好日子就来临了,不用什么情谊和大道理去笼络部属,用纯粹的利益和严厉的军令去约束他们。效果反而要好得多。
小时候学的那些仁义道德其实都是骗人的……而且害人不浅啊!”
黄河是宽容的,因此它能够接纳天下间所有的污秽,再把它们带到烟波浩渺的东海,最后让这些污秽化作漫天的云雨,重新洒落在这个万花筒一般的人间。
人心里的污垢清水洗不掉……
黑夜的时候各种恶毒的心思就会如同野草一般疯长,春哥儿的面孔隐藏在夜色里看不清楚。只有他满嘴的白牙的星辉下闪烁着寒光,远处的兰州城已经完全入睡,没有人知道在这个静谧的夜晚,有一头带着瘟疫的饿狼正在向他们露出自己的森森白牙。
事情从一个骇胡儿军士失踪之后就变得不可控制。
骇胡儿的队正带着自己全副武装的部下,将兰州城所有的青楼翻了一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那个人。
于是。骇胡儿准备进攻兰州城,血洗这座城市的谣言就不胫而走,这个谣言是站不住脚的,只要稍微有点脑筋的人就会知道这根本就是一个意外,军卒逃跑乃是兵家常事,不论是兰州城里的大宋官员,还是那些薄有身家的骆驼客都没有把这件事当成一件大事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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