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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医王在都市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竣麟
爱莲娜吞了吞口水,指尖在秦绝的胸肌上轻轻摩挲着,脸上满是狂喜。
“怎么样?身材好吧,喜欢么?”
“嘿嘿,当然喜欢了……”话音未落,她便吓了一跳,原来此时的秦绝已经醒来,正睁着眼盯着她,一阵无语。
“你……你……你……,怎么醒了?”盖尤斯满脸惊骇,不觉得问道。
“我吗?本来就没有晕倒啊?”秦绝轻笑着说道,脸上满是嘲弄。
“怎么可能,你抽的那支烟里,我放了打量了麻醉剂,药量足以迷倒一头大象的,你怎么可能会没事?”盖尤斯大惊,冷喝道。
秦绝白了他一眼,微微皱了皱眉“呵呵,我自然有我的方法,还是你们先告诉我,带我来这里做什么吧?”
此时,爱莲娜微微笑着,看着秦绝满脸的欣喜,竟然轻轻鼓起掌来。
“哇,好有个性啊。身材还如此的好,皮肤如此的嫩滑,盖尤斯这一次你说的不错,这的确算是极品了,不过他醒来更好,原本我只是想让他做我的血食,不过现在么?嘿嘿,我倒是想干点什么了……”
诡异一笑,嘴角獠牙便露了出来,口水顺着嘴边留着,这场面着实有几分邪异。
“我靠,吸血鬼么?想不到这世上还真有这么个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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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医王在都市 第三百八十三章 吸血鬼是一种病
世间的很多事似乎并不是凭空杜撰或是空穴来风的,每个地方都有各种各样的神奇的传说。手机端 吸血鬼无疑正是其中一种,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屡见不鲜,关于它的描述也是千奇百怪,各中不一,不过这些传说似乎都打成了一个共识,那就是这些吸血鬼生存在阴暗潮湿的环境里,见不得光,需要通过饮用人类或其他生物的血液来维持生命力,并且能够凭借此长久的生存下去。
可是传说仅仅是传说,还从来没有人真正见过,不过之前有医学家指出,所谓的吸血鬼,其实是卟啉病患者,患有这种疾病的人,日晒后皮肤会出现疼痛和强烈的烧灼感,严重的会引起溃烂等症状。这种疾病目前的医学还没有根治的办法,只能通过药物进行缓解。
不过眼前的艾琳娜似乎并不是朴啉病患者,而是一个真正的吸血鬼,面色苍白,没有一丝血色,而且嘴里分明长着两颗尖牙,看起来很是诡异。
秦绝的惊叹,似乎并没有引起爱莲娜反感,反而让她更加兴奋了。
“怎么样啊?我这个吸血鬼很漂亮吧,你要是跟了我,我也可以把你变成吸血鬼哦,还可以让你成为这里的男主人,划算吧?”爱莲娜笑着,似乎胆子更大了,她的手臂搭在秦绝的肩头上,对着他抛了一个媚眼。
“呃……,听起来倒是不错,不过多嘴问一句,做了吸血鬼真的能长生不老么?”秦绝好奇地问道,如果吸血鬼真的能够长生不老的话,他倒是不建议把自己变成一个吸血鬼,毕竟谁都像再活五百年么。
白了秦绝一眼,爱莲娜无奈地叹了口气。
“唉……,怎么每个人都会问这个问题啊?我看你们真的是影视剧看多了,我们的确是吸血鬼,不过却根本不可能长生不死的,不过比确实会比普通人活的时间长一些罢了,想我爷爷就活了一百四十岁,我奶奶也活了一百零八岁,我妈妈活了一百一十二岁,而我爸爸就惨了,他只活了三十五岁,因为他被车撞死了。”
“卧槽,确实是长寿家族嘿,冒昧地问一句,你今年多大了啊?”秦绝好奇地问道,按照他的估算,即便是她妈妈在他爸爸事前刚怀的孕,那么她现在至少也已经七十多岁了。
“我呀,我可就年轻多了,今年才二十六岁哦。”爱莲娜笑着说着,立刻给秦绝做了一个可爱的表情。
秦绝白了他一眼,无奈地摇了摇头,低声问道“那你是亲生的么?你爸可都死了七八十年了耶?”
爱莲娜微微一怔,表情很是古怪“是哦,我怎么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的,我爸爸死了这么多年了,怎么后来会有我的呢?不够我确实验过dna了,我和爸爸还有妈妈确实是亲子关系哦。这又怎么解释呢?”
秦绝皱了皱眉,低声问道“冒昧地问一下,你爸爸死了这么久了,你还能弄到他的dna?”
“那当然不是了,我爸爸既然是我爷爷的儿子,那我直接取我爷爷的dna不久可以验证了么?”爱莲娜随意地说着,脸上满是一副理所应当的表情。
秦绝撇了撇嘴,脸上一阵怪笑“难怪呢,我怎么觉得这里面的信息量好大呢,呵呵,多嘴问一句,你爷爷应该是在你出生之后去世的吧,还有你母亲应该也是最近刚去世的吧?”
“咦,你们都知道啊?”爱莲娜很是好奇,表情很是古怪。
“唉……,还是文盲好,无忧无虑,也没有那么多的烦恼,像你就更好了,天生缺根筋,跟文盲也差不了多少了。”秦绝一声轻笑,没有继续说下去了。
“嘿嘿……,反正我的家人都去世了,现在就是剩下我自己了,这位盖尤斯是爷爷的管家的孙子,也算是我的小仆人了,现在这偌大的城堡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哦,怎么样?是不是超级想成为这个家的男主人了啊,放心我马上就会成全你的。”诡异地笑了笑,女孩慢慢舔了舔嘴唇,一副饥渴难耐的样子。
“等等……,我觉得这样发展的是不是太快了,我还没有决定好要不要成为吸血鬼呢?要不你先跟我说一说,做了吸血鬼之后,又有什么用,还有什么坏处,让我比较一下呗?”秦绝笑着问道,继续套小姑娘的话。
“哼……,你实在是太唆了,要不是看你长得好看,我才懒得跟你多嘴呢。算啦,算啦,都告诉你了。
成为吸血鬼之后,最大的好处就是我们的寿命会增长,而且以后也不用吃饭了,当然你想吃也行,不过我们必须每天都要补充一定量的鲜血,不吸血用怎么能叫吸血鬼呢,对吧?还要就是不能长时间地被太阳光暴晒,但是也可以不生病,延缓衰老,身体也比正常人要强壮一些哦。
嘿嘿,像我平常每天傍晚都会定时的饮血了,后院的农场里,养着各种动物,我平常就取它们的血喝,不过每周啊,我也要喝一下人血,终归要吃一顿好的嘛,所以我就拍盖尤斯去弄人回来,一方面的就是为了方便借一点血,另外就是我也这么大了,也该找个人嫁了么,所以我们便想到了将人迷晕的方法带回来,只是盖尤斯带回来的人我一个都看不上,所以每次都只取血,然后趁着他们没醒就再将他们丢出去。
没想到今天盖尤斯终于靠谱了一次了,终于给我带回来一个大帅哥,正好你是醒着的,也省得我多唆了。”微微地笑了笑,爱莲娜对着秦绝抛了抛媚眼,满脸谄媚。
“帅哥,来点血呗,我今天还没吃饭呢?饿死我了。不过你要想成为吸血鬼也曾,总要我先吃饱再来满足你吧!”
“你表情这么猥琐,先告诉我,究竟怎么样才能变成吸血鬼啊?”秦绝嘴角抽了抽,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了心头,不由得打了一个冷颤。
“我说你这个烦不烦啊,就不能痛快点啊,想成为吸血鬼,等你娶了爱莲娜公主,激情之后,自然就是了。赶快来的血吧,我也快饿扁了。”盖尤斯抱怨道,脸上满是幽怨。
秦绝白了两人一眼,一阵无语“乖乖,原来吸血鬼真的是病啊,还他娘的神经病?也不问老子愿不愿意给,就这么理所应当的来要血了,实在是太有才了。”
摇了摇头,秦绝出奇的善心大发,只见他取过短刀在手指上轻轻一划,果然有鲜血顺着指尖就留了下来。
爱莲娜二话不说,急忙抱着秦绝的手指便吮吸了起来,那表情不要太享受。
“哇,好甜啊,这是我喝过最好的血食了。”一声轻叹,爱莲娜满脸的幸福。
一旁的盖尤斯看的直流口水,他满脸恳切地看着秦绝,急忙说道“大哥,能不能把这只手也划一刀,我也尝尝啊?”
“去你大爷,这女的咬手指,老子还勉强能接受,你他娘的一个男的,给老子滚远点啊。”秦绝白了他一眼,一阵冷哼。
盖尤斯也不生气,而是悻悻地说道“大哥,你别急啊,等我一会儿。”说着,飞也似的跑了。
不一会他拿过来一个玻璃杯,对着秦绝大笑道“大哥,就像咱俩先前喝酒的那样。先干一杯!”
“卧槽,你这杯子都快赶上水桶了,放一杯,老子也不嗝屁了,滚蛋,别来烦我,我他娘的不认识你。”秦绝瞪了他一眼,满脸的嫌弃。
“大哥你再给我一次机会,您稍等我马上回来。”说着,便又急忙地跑了去,不一会,换了一个酒盅大小的杯子,急忙跑回来了。
“反正您以后也是我们公主大人的人了,咱们来日方长,先来一小杯尝尝,我也试试到底甜不甜?”盖尤斯轻声笑道,满脸期待。
“甜,那是真甜……”爱莲娜一边吸着,还不忘夸赞两句。
秦绝也没有任何的犹豫,手指握着刀尖,微微一用力,鲜血便流了下来,不过那流量着实是小了一下。
啪啪啪……
一滴,一滴,一滴……
看的盖尤斯眼都直了,好不容易等到杯子接到了三分之一,可是指尖的伤口似乎愈合了,再也没有血液流出了。
盖尤斯撇了撇嘴,一副吃了大亏的样子,直接端起杯子,一下子全都倒进了嘴里。
“甜,好甜,起码五个加号……”
说着,他还不忘舔了一下杯子,对着秦绝吞了吞口水,那表情就像是妖怪看到了唐僧肉一样。
“再看也没有用,没有了。”秦绝白了他一眼,冷哼道。说着,左手抬起,将爱莲娜的头也拨了过去。
“你喝的倒挺爽啊,你这口水顺着我这胳膊向下直流,我这只袖子都湿透了。你这小小年纪的,怎么这么大的水量啊?”
轻轻拍了拍手,秦绝直接坐到了沙发上。而他刚一坐下,爱莲娜便扑了过来,伏在他的腿变,一副乖乖兔的模样。
“吃也吃了,喝也喝了,下面就该干点正事了。”低声说了一句,秦绝直接将爱莲娜的手腕握在怀里,替她把起了脉。片刻之后,不由得皱了皱眉,他又对盖尤斯招了招手,依法炮制。
微微皱了皱眉,秦绝低声道“这世界真是隐藏了太多的东西了,原本我以为我的金蝉蛊母已经够神奇得了,没想到竟然有遇到了吸血鬼,还真是让人吃惊啊。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他们的体质确实发生了变异,似乎有一种特殊东西,就像是我体内的金蝉蛊母一样,能够不断的改造人体,所以才会让他们百病不生,而且这种东西,嗜血、怕光,所以才会表现出吸血和喜阴的症状。
不过这东西似乎根本不同于蛊虫,因为我的蛊虫丝毫感觉不到有同类的存在,感觉起来倒像是一种特殊的天赋或是肌体变异,确实非常奇怪。不过倒是可以确定一点,那就是所谓的吸血鬼真的是一种病。”
得出这样的结论,让秦绝也非常好奇,按照爱莲娜的说法,这种病似乎只能通过性传播和母婴传播,这就造成了一种限制,为什么所谓的吸血鬼数量会如此之少。
皱了皱眉,秦绝沉声问道“我很好奇,你们家族的第一个吸血鬼是谁啊?他又是怎么变成吸血鬼的啊?”
“嘿嘿……,还没有娶我呢,就这么想知道我们家族的秘密了?不过看在你这么真诚的份上,我就勉强告诉你吧。
此事说起来,话就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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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医王在都市 第三百八十四章 荒诞到头终是巫
“关于我们家族的吸血鬼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千年之前,那时候整个欧洲还处于中世纪时期,教会盛行,教皇统治着整片西欧大陆,教皇麾下的十字军凶猛跋扈,他们东征西战,为教皇扫除一切的威胁。
正是那时我们家族的第一个吸血鬼出现了,早在之前,西欧大陆上便有关于吸血鬼的传说,只可惜他们被教会打入了邪恶的阵营,强势出手剿灭,才至于后来的吸血鬼们几乎遭受了灭顶之灾。
千年前,我们家族乃是这片大陆上的贵族,被敕封为西蒙公爵,而如今的整个布鲁塞尔,原本都是属于我们家族的,只可惜后来遭受的巨变。这一切都要从西蒙公爵晚年说起,公爵有两个儿子,一个叫马库斯,一个叫威廉……”
白了她一眼,秦绝急忙打断道:“卧槽,你先等等……,你该不会说,威廉被狼咬后成为狼人始祖,马库斯被蝙蝠咬过成为吸血鬼始祖了吧?我说你这是在将故事啊,还是在讲历史啊,这个桥段我怎么在那里听过啊?”
秦绝不忿,这分明就是电影《黑夜传说》的桥段,爱莲娜竟然连名字都没有改,真是让人无语啊。
“哼,我最讨厌别人打断我的话了,你到底要不要听啊,要听就闭上嘴,不停的话,本公主还不乐意讲了呢……”女孩嘟着嘴,满是一副气愤的样子。
“听听……,不过你还要好好讲么?”秦绝摇了摇头,很是无奈。
“嘿嘿,我保证我说的你从来没有听过哦,嘻嘻!”古灵精怪的一笑,爱莲娜便低着头继续说道。
“西蒙公爵望子成龙,所以从小叫训练两个儿子,而他们也非常有出息,可谓是文武双全,成年后,马库斯进入了教廷,参加了十字军,很快便成了十字军下的一个将军;而威廉进入罗马帝国,成为帝国的参政大臣。只可惜,所有的辉煌都在一夜间尽毁,而且竟然毁在一个女人的身上。
有一次,马库斯奉命去剿灭一批异教徒,而那些人中大多数都是平民,他们根本没有什么战力,于是在强大的十字军的铁蹄之下,他们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能力,于是一个个村庄被剿灭了。
或许是大规模的杀戮引起了上帝的不满,有伤天和,所以很快便爆发了瘟疫,那时马库斯的人马正在和一个贵族的军队进行交战,城中还隐藏着数万的民众,双方交战很是惨烈,城堡前早已经尸堆如山,连城堡前的溪流都染红了,强大的十字军一直占据上风,伤亡并不是很大,于是在马库斯的命令下,最后的总攻开始了,经过三天的苦战,十字军成功将贵族的军队屠戮殆尽,然而就在十字军刚进入城堡之时,城中便爆发了大规模的瘟疫。
瘟疫一触即发,所有的人像是受到了诅咒一般,大批大批的倒下。到最后,城中的数万民众,全部葬身在瘟疫之中,而数千十字军,活下来的也不到一百人而已。等到瘟疫过后,马库斯开始处理城中的数万具尸体,正在这时他竟然发现了一个女人,她的名字叫阿丽莎,她长得非常漂亮,也是城中数万居民之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人。
或许是见识到了太多的生死,所以面对这样一个女孩,马库斯明知道她是异教徒,可是却无论如何都下不了手了。不仅如此,他还将阿丽莎待会了营帐,亲自照料她。爱情往往是这世间最奇妙的东西,它是世间最毒的毒药,一旦陷入其中,便连生命都可以舍弃了。
大军凯旋归来,教皇亲自接见马库斯,给予他巨大的奖赏,并且破格提升他为教廷的红衣主教,然而这一切不过是刚刚开始罢了。
马库斯升任红衣主教不过一周的时间,便有人向教皇告密,说马库斯信仰不坚定,竟然姑息异教徒,教皇得知后大怒,命令马库斯将人交出来,并且派人去搜查他的住所,想要将艾莲娜捕获,直到那是马库斯才知道,原来阿丽莎竟然就是贵族的女儿,也是被教皇视为异教血族的圣女。
她的经历非常传奇,从小便随着父亲游历大陆,见识非常广泛,而她的母亲,竟然是一个女巫,而且并不是西方的人,她来自遥远的东方,那个神奇的国度,而她的名字就叫殷媓。
据家族的记载,殷媓的祖先乃是东方的一位皇帝殷汤。”
爱莲娜说着,不由得瞥了秦绝一眼,轻然一笑,好奇的问道:“喂,你是不是也来自东方啊?我看你这长相和电视中的华国人很像哦。”
秦绝没有理她,只是轻声喃道:“殷汤?怕是应该是商汤吧,商朝定都殷都,尤其是武王伐纣之后,商王的子嗣也被屠戮殆尽,剩下的小部分散落在各地,多位殷姓,隐世而居。
商人尚鬼,尚巫术,帮助商统一天下的商汤本身就是一位大巫师。如此看来,这个殷媓很有可能就是商汤的后代,不过她却能从华国跑到欧洲大陆上来,着实不简单啊。”
一声轻叹,秦绝轻声笑了笑,又对爱莲娜说道:“继续吧,后来怎么样?”
“切,你还没告诉我你是不是一个华国人呢?哼,太小气了。对了,我刚才说到哪了?对了,说到这个阿丽莎是身世了。
说起这个阿丽莎确实不简单,她是血族的圣女,同时便是一个吸血鬼。由于特殊的体质,所以她才能在那一场大瘟疫中活下来。
教皇派人翻遍了马库斯的家,可惜始终没有发现阿丽莎的踪迹,于是教皇大怒,命令马库斯立即交出阿丽莎,否则便会处死他。原来教皇听说阿丽莎竟然在瘟疫中心存活了下来,竟然认为她的身上有长生不死之法,所以不惜一切的想要得到阿丽莎。
可是马库斯死死的不肯开口,而教皇终于没有耐心了,他派兵冲进西蒙公爵的庄园,将公爵俘虏了,用公爵的命做要挟,没有办法,马库斯才将阿丽莎交了出去。
原本一切都应该结束了,不料,教皇在得知阿丽莎的体质特殊,竟然想要强行将她体内的血液抽干,供他饮用,说来可笑啊,堂堂教皇竟然也开始了茹毛饮血的生活,如此作为还恬不知耻的说自己是上帝的代言人。当然他也找了一个很好的借口,那就是要将阿丽莎献祭给上帝。
好在我们这一脉的男人没有一个是孬种,就在教皇准备献祭之时,马库斯从威廉那里借得重兵,趁着夜色攻进了教堂,将阿丽莎成功的抢夺了出来,之后十字军疯狂的反扑,马库斯知道自己的必死无疑,所以将阿丽莎交给了他的弟弟威廉,然后率领大军与十字军进行了决战。
那一战简直是惨不忍睹,马库斯及其属下全部战死,而十字军也遭受重创,不过教皇发现战死的人中并没有阿丽莎,于是他揪住马库斯率领的罗马军队为由头,找到罗马帝国的国王,讨要说法,不过威廉却主动站了出来,推说是马库斯将他绑了起来,强行抢走了他的兵符,而且威廉被找到的时候,确实被绑在他的府邸之中,由于双方伤亡都很大,再加上一众大臣为威廉做保,这才让他没有被判死刑,不够他也被罢黜了职位。
于是威廉回到公爵府,开始花费重金来招募军队,将属地的教会中人全都驱逐了出去,从此以后,他便将阿丽莎藏在城堡之中,细心的照料了起来。后来,两人相爱,并生下了一个男孩,只可惜,阿丽莎郁结沉重,不到十年便死了,他死后不久,罗马帝国的国王也病逝了,新王懦弱,畏惧教皇的权势,宣布诚服,于是教皇很快又将矛头指向了威廉。
不过威廉的确是一个不世出的战神,他率领封地军队真正抵抗了教皇近百年,熬死了两代教皇和三代罗马国王。
后来教皇和罗马皇室的矛盾加剧,双方兵戎相见,这才不得已停止了对威廉的进军。而我们的家族也就这样顺利的保全了下来,并流传至今。
只是近百年来,局势动荡不止,家族的很多珍宝都被祖先们藏了起来,而这个城堡也成了我们一直隐居的地方,只可惜我们家族自从威廉之后,便人丁单薄,虽然寿命很长,不过子孙却很少,到了现在就只剩下我一个了。而且,也不知道是哪个家伙,竟然将家族的宝藏所隐藏的地方忘记告诉后辈了,到现在我们都没有找到,这不坐吃山空,城堡里稍微值点钱都被卖掉了,到如今也就只剩下一个空房子和后院的一些动物了。
唉……,总之一个字,穷啊,不过如果有一天让我找到了那些宝藏,说不定我摇身一变就成了世界首富了,而你也将成为世界首富的男人,怎么样?兴奋吧!所以在找到宝藏之前,你要负责养我哦。”
爱莲娜得意的说着,脸上满是欣喜之色。
不过秦绝的脸色就有点难看了,脑海中突然想到了一个笑话。
某天,一个人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只听电话那头有人说道:“你好,我是某某某的私生子,我在台湾有一万多亿的的资产被冻结了,现在人在香港,回又回不去,现在只需要五百元作为流动资金解封账户,我在台湾有人有枪,若是你今天帮了我,等我回去了一定给你留个好位置,让你光宗耀祖,另外还有一百亿送给你,怎么样?是不是很划算啊!”
只听对方轻笑了一声,不屑的说道:“你好,我是秦始皇,其实我并没有死!我在西安有一万亿吨黄金,现在只需一百元去解冻我的黄金,事成之后十分之一的黄金送给你,另外还让你统领三军。”
电话那头一下子沉默了,良久方才说了一句:“原来是同行啊,大哥啊,我本来觉得我就够能吹的了,直到遇到你我才知道,还是山外有山,人外有人啊。”
“奶奶的,你这还是关公门前耍大刀,老子都三进宫了,现在好不容易出来,也算是改邪归正了。不说了,又有四车砖到了,工头叫我了。等老子有空再教你两手,保管你业务能力更胜一筹。”
“大哥,您太热心了,我出道这么多年,还从来没有人对我这么好呢,这么大热的天,你还要去搬砖真是太辛苦了,我还是给你转两百块,给你买水喝吧。”
“老弟啊。你也太客气了,别忘了等会发红包啊,有事就找大哥,你放心,咱们兄弟大哥肯定不会坑你,好了,不说了,工头又催了,我先挂了啊。”
刚挂电话,果然那头发来了一个两百的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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