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秀色
时间:2023-05-24 来源: 作者:苍盲
于牧见她那呆呆的傻气模样,心又软了,下床给她换了条床单,把她抱进被窝里躺好,顺便给她理了理散开的长发,柔声道:“快睡,明天早上早点起床,我们回家。”
明秀觉得自己实在跟不上他的思维。今天不才初二嘛,至少也要等过了初三才回家吧。
看出了她的疑惑,解释给她听:“从明天开始,我就要忙起来了,总待在别人家里我不放心。乖,明天我们一起回家啊。”
明秀彻底糊涂了,说在家不放心的是他,说不在家也不放心的还是他。嘟囔了一句:“随你便!”转过头去睡自己的觉。
去和田笑告别的时候,田笑极力反对。也不顾脸面了,对着于牧就大声斥责道:“要走你走,秀秀留在家里不关你的事!”
明秀心惊,她从没见过热情有礼的田阿姨这么气愤的模样,看上去都有些狰狞。
她知道于牧和于家的关系,心里想到:原来小说里写的后妈是真实存在的,不禁有些心疼于牧,挡到他的面前,对田笑道:“阿姨别怪牧哥哥,是我想要回家的!”
于牧见她如此维护自己,心下一暖,拉住她的手:“你去外面等我一会儿,我和你田阿姨说两句话就来!”
三楼的会客厅在主卧室的外面,是两个长辈专门私人会客的地方。经过隔音效果的处理,在外面根本听不到里面的声音。
于牧和田笑面对面站着,此刻他的面容冷峻,笔挺的手工西装穿在他那修长高大的身形上,就像一个天生的领导者,不怒而威。
田笑惊觉,曾经瘦弱卑懦的小男孩,何时长成了现在这样有气势的男人。看起来和当年的于丰玉颇为相似。
曾几何时,那个男人站在自己面前,冷硬残酷地逼着自己和他离婚,哪像是一个和自己同床多年的丈夫。
新仇旧恨一时间都涌了上来,田笑恨恨地瞪着他,恨不得把他身上盯出千百个洞来。指着他的鼻子恶狠狠骂道:“果然是狐狸精生出来的野种,一个个的都爱抢别人的东西。”
于牧冷冷地盯着她,听她骂完,气急而笑,声音里极尽嘲讽:“那又如何,听说我妈妈去世的时候,爸爸就陪在她的身边,至少她是笑着离开的。而你呢,一个和丈夫分房多年的女人,不知道死的时候他会不会为你流一滴眼泪!”看她气的脸都青了,心理面快意横生,只想令她更加痛苦:“我知道你儿子喜欢秀秀,而我偏偏不让他如愿,你就看着吧,这才是刚刚开始!”
“你……你!”田笑被她说中痛脚,气得话都说不出来,佝偻着背猛的咳嗽起来。
裴英正好上来看到,连忙过去扶她。于牧冷哼一声,甩袖而去。
爸爸妈妈走了,兄弟姐妹也走了,盛嘉没人陪他玩儿,又怕被外公逮到拉去下棋,楼下几个地方到处乱跑。拐角处,看到大红衣角一闪,眼睛一亮,立刻冲了出去,上前拽了人就往外跑:“秀秀姐,走!走!带我坐车去市里。”
明秀一下被他撞上来,吓了一跳,头开始犯疼了,拉住他:“干什么呢!我不去,你找其他人去陪你!”
正拉扯间,不知什么时候一个高大的阴影遮住自己,浑身夹带着冰雪的气息。盛嘉抬头一看,见是小舅舅,面容冷沉地像是随时就要打人,吓得甩开明秀的手就跑了。
明秀没有发现于牧的异样,看盛嘉跑的比兔子还快觉得十分好笑:“倒是没想到,他那么怕你,这下好了,他以后要是再来缠我,你就出来帮我应付他!”话还没落音被于牧拽了一个趄趔。
明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坐在车上,看着于牧侧脸冷硬的弧线,一直到下颌绷得紧紧。她小声问他怎么了,没有得到回应,也就乖乖的坐着。
一路上被他拽着东倒西歪的回到家,气不打一处来,大声道:“我招你惹你了,没事冲我发什么火!”
于牧站在玄关处抿唇不语,眸光深沉地看着她,闪烁不定。就像一只潜伏的野兽,随时会扑上来把猎物撕碎。
明秀被他看的有些慌乱,再不去看他,也懒得去猜他那些莫名其妙的心思。小声低咒“神经病!”自上楼去了。
于牧仰头靠在沙发背上,太阳穴突突跳个不停,抬起手按住。
他觉得自己身体里有一只暴虐的兽,一踩到导火线就要叫嚣着往外冲,过往的一幕幕像是走马灯一样在脑海里交替着。女人厌恶的嘴脸,男孩肆意的打骂,绝尘而去的汽车。一会儿又变成女孩儿甜蜜的笑脸,寂寞里相互取暖的依偎。
内心不断地挣扎徘徊,终是苦苦一笑。
7
7、于昶回国 ...
明秀从小就不擅于表达,也不爱说话。骨子里还带着些清傲,对待别人会有一些疏离感。刚上学的时候,于牧曾一度担心明秀这样的性格会被学校同学所孤立,跟了几天发现情况
比她想象的要好些。明秀长相甜美清新,让人一见就会心生好感,即使不说话,也不会让人觉得讨厌。但好朋友却很少。
缘分是一种很奇妙的事情,有的人第一眼就让人觉得欢喜,有的人第一眼便会让人感到讨厌。明秀对于简飞鸿就是前者。
简飞鸿是校园内的名人,大姐大一样的人物,有些男生都会怕她。她是校广播站的编辑,也带做些宣传工作。
一次校庆典礼上,有个接待外宾得女生忽然肚子疼,不能上场,大家都急的不行,哪有时间来得及再重新选一个。那么多少男少女聚集在操场上,简飞鸿第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明秀,扎了一个马尾辫,穿着整齐的校服,沉静端丽的坐在那里。并不是最突出的,却让她觉得很好。办拖半拽着上了台。
此后,学校有些活动,简飞鸿就会来拉了人去帮忙,渐渐的就成为了朋友。
每个女孩心中都会有着一个带粉红色泡沫的美梦,梦中会有一个英俊的王子。
简飞鸿眼界很高,在她的过往中,称的上王子的只有一个。那个王子名叫于牧。
于牧有时会接送明秀,她会偶尔碰到。只可惜那是个黑马王子,倒不是他长得黑,而是他的气质暗黑。面容冷峻,不苟言笑,只对待明秀的时候才是个例外。
今天和明秀一起放学,她又见到了另一个王子,那绝对是一个白马王子。英俊年轻的外貌,修长匀称的身姿,站在银灰色bmw车旁,不引起别人的注意都难!
简飞鸿兴奋地拉着明秀去看,明秀只觉无奈,懒懒的说道:“我还是比较喜欢齐天大圣,会驾着五彩祥云来接我。”末了又加了一句,“既梦幻又环保。”
简飞鸿满头黑线,觉得明秀简直不像地球人,拉着她继续靠近。
待看清楚后,明秀一下子怔忪了。在远处看是觉得眼熟,近了竟和记忆中的那个人一模一样。总是温柔又包容地对着她笑,似乎不管她做错了什么事情都没有关系,千年也不会改变。
她呆呆地开口唤他:“昶哥
一生秀色 章节_5
哥,你回来啦。”
简飞鸿都不知道用什么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心情,世界上的王子怎么都让明秀碰到了。她怅然地叹了口气,站在原地看着汽车渐渐远去。
于昶带着明秀来了一家西餐店。店长是高鼻梁深眼窝的中年法国人,他和于昶很熟的样子,热情地和他们打招呼。正想府身来亲吻明秀,女孩吓了一跳,慌忙往旁边躲。
于昶脸上一直带着笑,看上去心情很不错。不动声色地站在明秀面前,用流利的法语和对方交谈。明秀听不太懂,见法国人呵呵一笑看着她。脸有些不争气的红了。明秀明白亲吻是法国人表示友好的方式,可是接受又是另一回事了。她知道自己失礼了,是想道歉的,又怕他听不懂,小心地伸出了自己的手。
那法国人想不到小女孩会想和自己握手。爽朗地笑出了声。
法国人都有一种浪漫的情怀。店里的装饰无一不体现出这一点。光线是不知道从哪折射出来的暗红灯光,暗的很。每张桌子正中都有一个斜条纹的细颈瓷瓶,里面插着一朵火红鲜艳的玫瑰。旁边还有一个透明玻璃杯的烛台,颜色各异,任客人选择。
明秀想起以前看到过的一句话:一种颜色代表一个心情,一个心情里面藏了千千万万个故事。
对面的男人穿着英伦风格的米色风衣,脸庞白皙俊美,头发打理的整齐利落。而自己呢,明秀低下头,身上穿着的是学校里的蓝白校服,也许头发经过一天的运动都有些凌乱了。明秀忽然有些不自在了,别扭的动了动身子。
三年没见面,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只好低着头盯着桌子下垫着的咖啡色长毛地毯。
终于等到服务员上餐,于昶把玫瑰和烛台移到角落,明秀暗自松了口气。
主食是八分熟的牛排,油渍渍的冒着热气,香喷喷的肉味直往人鼻子里窜,引得人食指大动。配的是水果沙拉,还有一道松子什么的,明秀都叫不上来名字。
于牧平时很少带她去吃西餐,她也并不太喜欢吃,油腻腻的半生不熟,味道也怪怪的。
明秀刻意放慢了速度,一小口一小口的吃的极其缓慢。待永昶放下刀叉,明秀也立刻不动了。
于昶招来服务员结账,又说了句什么,服务员拿着单子走开了。
两人等在座位上,于昶这才细细地看明秀的脸,女孩一直低着头,在他这个角度正好看到她光洁饱满的额头,眉毛细长而色淡,像是水墨画中意蕴悠远的远山。睫毛也是细长细长的,并不是很翘,垂在那里遮住了那双纯净无害的大眼。时间好像在她身上停驻了,一点儿都没有变过,脸颊还是有些婴儿肥,耍小脾气的时候,会嘟着嘴腮帮胀的鼓鼓的,像是一团白面团,总让人想揉揉捏捏,也不知道是不是光线的问题,她的脸上红通通的,嘴唇也鲜艳欲滴。
于昶从口袋里掏出一块白蓝格子的手帕,伸过去触碰她的唇角。明秀下意识地让开,看到那快帕子就没动了。
她是记得的,不管什么时候,于昶口袋里总是装着这么一块手帕,干干净净的,连洗衣粉清新的香气都没有变过,曾经许多次的帮她擦过眼泪污渍。
明秀的心一下子变的暖暖的,抬头向对方露出今天晚上的第一个微笑,心里由衷的自豪:是啊,这是我的昶哥哥,这样优秀温柔的一个人!
于昶被她那甜美的笑容恍了神,停在唇边的手一顿,低咳一声,轻轻帮她擦拭干净褐色的酱汁,然后把手帕重新叠好放进口袋。明秀注意到了他的动作,并没有在意,以前他也总是这么做,每次问他脏了的怕子为什么不直接丢掉,他总是回答:丢掉了不就浪费了么。
服务员又返了回来,手上端了一个精美的盒子。
于昶伸手接过,和明秀一起离开。
小区里很静,连一丝风生也无,于昶把盒子递给明秀:“我看你晚上吃得很少,这是水果蛋糕,我记得你以前很爱吃。”
明秀沉默着伸手接过,心中感动,看来三年的时间并没有拉远彼此的距离,如果他是我的亲哥哥,该是件多么幸福的事啊!明秀想。
于昶忽然低头在她颊边触碰了一下,动作轻柔的让人不敢确定,刚才的亲吻是不是幻觉,耳边传来他低柔的声音:“秀秀,我一直很想你。”
淡黄的月光照在两个身上,迷离的像是一对幸福相拥的恋人。
风起,吹动树梢的新生的枝芽,打散了一地的银辉。
这段时间于牧很忙,经常回来的很晚,要不是早上餐桌上准备好的早餐,明秀甚至怀疑于牧晚上回来了没有。
回到家的时候已经过了九点,屋里一片漆黑,果然于牧还没有回来。
打开灯换了鞋。居然发现沙发上坐了个人,待认出来是于牧松了口气。明秀暗骂他越来越神经质了,大晚上一个人坐在客厅里也不开灯。夜里的风吹得人身上凉飕飕,明秀走到落地窗前去上了窗户。
于牧坐在沙发上目光沉沉地看着她“到哪儿去了,为什么不接我电话!”
明秀看他心情又不太好的样子,怕又受到牵连,不太想搭理他,随口答道:“和别人去吃饭了,电话在书包里没有听见。”
说着,把手里盒子摆在桌上,然后进了厨房。
正洗着碗勺,突然听的东西咣当落地的声音,赶紧跑出去看。
精美的盒子被砸在地上,四分五裂。里面的奶油,新鲜的水果从缝隙间流了出来,撒了一地狼藉。
静谧,空气里有一些不安分的微小分子在到处流窜。
“你太过分了!”明秀的心一抽一抽的,说出的话声音在颤抖。
于牧的心一痛,立马又被心底那些暴虐的因子所替代,眼睛里也冒出了一条条的血丝:“我过分!我哪里过分了!你这么晚了不回家和别的男人在一起还有理了!”到底被嫉妒冲掉了理智,冷笑一声,“怎么,这几天我没陪你就寂寞至此?随便一个蛋糕就把你收买了?”
明秀气的浑身直抖,简直不敢相信这样过分的话是从于牧嘴里说出!指着门冲他尖叫:“你滚,立刻滚出我家,我不认识你,再也不认识你拉!”
“砰”地一声,门被重重甩上,明秀再也忍受不住,蹲□抱头大哭起来。
8
8、尝试独立 ...
简飞鸿早上出门前接到了明秀的电话,电话那边的声音有些嘶哑,让她听得有些心惊。
明秀说的简洁明了。她生病了,帮她向老师请三天假。简飞鸿爽快地答应,那边就挂断了电话。
再拨回去,电话就变成了另一个女人甜美的声音“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请稍后再拨。”
明秀的状况不太好。她上一次是什么时候哭的,为什么哭的都已经忘记了。
昨晚大哭一场,一觉起来就觉得不对劲了。头也很疼,浑身也很不舒服。她下意识地想张口,刚一动嘴唇,发现嗓子像是卡了什么东西,干涩的发疼。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一定是生病了。
从床头柜上摸来手机,哀叹一声,时间显示才凌晨五点四十。自己竟然破天荒的起这么早!
她拉开窗帘,外面天果然还是黑的,楼下并没有熟悉的奥迪。
坐在床沿边想了好一会儿,时间到了早上七点。她打了两个电话,一个是让简飞鸿帮自己请假,另一个让保姆云姨接下来的几天都不要再来。
她应该尝试独立生活了。
明秀想用体温计量一□温,找半天也不知道放在哪里。也不找了,去卫生间泡了个澡,暖暖的热气熏得自己舒服了很多。穿好衣服对着镜子照了一下,脸色白的像鬼,一双眼睛肿的像核桃一样,自我嫌弃的撇撇嘴角:“真是难看!”
又去衣帽间找了帽子和大墨镜带上,镜子的的女孩半张脸几乎都被遮住,稍微满意了些。
也不知道买东西需要多少钱,随手在抽屉了抓了一大把零钱,这才出了门。
明秀坐公交去了市里最大的购物超市,凭着记忆在药柜买了头孢,感冒灵还有店员介绍的退烧药。数清了剩下的钱,推了小车去果蔬区,仔细的比对价格才放进车里。路过自己喜欢的零食区,再三犹豫也没进去。
排了很长的队伍结账,收银员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问她什么,明秀只是点点头也不出声,摸出一把零钱放在台子上。女人不禁多看了她一眼,露出怜悯的神情。
明秀摸摸自己的脸,不至于这么悲惨吧。
买好东西,全身上下只剩下两个钢镚,刚刚好坐公交回家。
买的东西种类很多,但是却重的很,拎在手上有些吃力,交换着两个手来回拎。走到大门口,保安大哥想上前帮忙,被她拒绝了。一个人傻傻地往家挪。
终于回到家,打开门,简直是把东西拖进去的。
一下子滑坐在地上,靠着墙壁,全身都像是脱力了一样发软。尤其的两只胳膊,都不像是自己的了。全身黏黏的难受,头上的汗像雨一样往下滴。她连镜子都不敢照了,自己此刻肯定狼狈的不成样子。
视线对面正好是鞋架,男人女人的鞋对称的摆放地整整齐齐,随时等待主人的光临。
她闭上眼睛,脑子嗡嗡直响。不知道坐了多久,昏昏沉沉的睡意全涌了上来,眼皮沉重的直打架。她挣扎着扶着墙站了起来,从袋子里翻出了药。也不看说明书,拨出几颗药丸一股脑地吞进嘴里。
这些做完之后什么都不想干了,直接脱了外套就往被子里一钻,睡过去了。
这一觉睡的天昏地暗。醒过来的时候天都暗了,在床上哀叫连连,实在不想起来。可是肚子叫嚣的厉害。只好磨蹭着起床。
袋子还摆在门边,全身酸疼酸疼的使不上力,只能像原先一样把袋子拖了进来。
肚子虽饿,也不是很有胃口,随便拿了两种蔬菜,洗好切碎放在汤锅里大火开始煮,抽空又去吞了一次药,心里安定了一些。
电话响了很久也没人接,又再一次不依不饶的响了起来。明秀有些烦躁地走过去接。
电话那边的男声有着吸引人的磁性,感觉似曾相识。她听出来了是于昶。
问她怎么手机关机了,又听出来声音不太对劲。明秀说自己刚睡醒含糊其辞地带了过去。接着还说了些什么,明秀都一一点头应下。
挂了电话坐在沙发上发了会儿呆,听到厨房有声音,想起锅里还煮着晚饭,赶紧跑过去。
锅盖翻腾地扑扑直响,水沿着锅边溢出来,浇在火上发出呲呲的响声。明秀关上火,去揭盖子,刚碰一下就被烫了一下。她使劲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暗骂自己是个笨蛋。这才拿了抹布重新去揭。热气扑面而来,里面都看不见煮了些什么。待冷了一些,也不用碗,就着锅子去尝,淡而无味,只有蔬菜干涩的味道。又想到原来是自己没有放调料。
这样的蔬菜汤,恐怕连楼下张大爷家的大黄狗都不会吃吧。她泄气地自嘲。
罢了,就这么将就着吃吧,谁叫自己是个病人呢。这么想精神又好了一些。
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夜晚临睡前她回想了一下今天所做过的事。好像没有一件事很成功的,不过好歹第一步是踏出去了……
第二天中午,家里来了一个访客。
简飞鸿一进屋就上下打量明秀,脸色苍白,眼睛有些红肿,头发随便松散的扎在脑后,穿着宽松的运动服,显得整个人格外瘦弱。精神倒还可以,稍放了心。
忽然闻到一股焦糊的味道,去厨房一看,红红绿绿的东西掺在饭里煮了一大锅,也没看出来煮的是什么。
明秀苦着脸解释:“我只是想煮稀饭而已。”
简飞鸿再次肯定了对方不是个地球人,也没顾得上想太多,动手开始给她做饭。
洗菜淘米做饭,动作干净利落的就像饭店里的大厨,看得明秀在一旁渍渍赞叹。简飞鸿不理她,等她吃完饭,又开始给她收拾凌乱不堪的厨房。
等做完以后,都快下午两点。简飞鸿也不打算回学校了,和明秀坐在沙发上一边打量她的家。
装饰简洁素净,显得空间很大,一个人在的时候不免会有些空空荡荡,冷冷清清。也不知道明秀自己的卧室是不是也是这个样子。
简飞鸿问:“你一个人么?”
明秀懂她的意思,点点头算是应了。
简飞鸿有些惊讶,于牧平时对明秀那么在乎,放学晚了一会儿都会唠
一生秀色 章节_6
叨两句。怎么这会儿生病了连个人影也没见到。
就听明秀道:“我们吵架了,这两天他都没有回来”顿了顿,“也许以后就这样了,只有我一个人,你也看到了,我一个人不是很成功,不过我会一样一样的慢慢学。”
简飞鸿心想,不可能来真的吧。又听她道:“他之前对我很好,衣食住行都不需要我动手,我都知道的,所以也没仔细考虑别的什么。但是有些道理我还是懂的。很小的时候我就明白了,没有人会陪着另一个人一起一辈子。父母尚且如此,何况其他人呢。”
简飞鸿听得心惊,仔细去分辨她的神色。说话的时候眼神是空洞的,说完了又变成了无可动摇的坚定。
像是打开了一个话匣子,很多深埋心底的想法都吐了出来:“其实,我觉得自己已经算是幸福的了,以前那些快乐像是偷来的一样,我一直都是不安的。世界上有多少人流离失所,孤孤单单不也过得很好。别人可以做到的,我也可以努力去做。我相信,只要有心,没有什么是做不来的。这样,我反而更安心一些,即使过得不好了我也没有理由去怨天尤人。”
明秀还是有些感冒,吸了吸鼻子,脑子里本来凌乱的思路也豁然开朗起来:“其实我都不想去上学了,我不喜欢,想要去赚钱。可是听别人说,学历是一个人未来工作的通行证,没有学历通向成功的人毕竟是极少数的,我自认为自己不比别人聪明多少,还是保险一些比较好,至少要拿到大学毕业证,但是我身边没有钱。”
这才回了神,看向简飞鸿:“你能帮我找一份兼职么,累点没关系,我是可以忍得。”
简飞鸿听的胆战心惊,道理人人都懂,但涉及到自己关心的朋友,有种面对残酷现实想哭的冲动。
她还是忍不住劝道:“你说的没错,可是会不会极端了一点,于牧并不是以后都不回来了,何况,你爸爸妈妈都还在,虽然远在法国,但不可能不管你的,他们仍旧是你的依靠呀!”
明秀嘴角抿成一线,呈现出一种倔强的弧度,过了一会儿,冷冷开口:“这样不可能过一辈子,我的情况你也知道,说白了,就是一个什么都依靠别人的娇气小姐。趁我现在还有些尊严我想改变一下,万一将来哪天我连最后的尊严都没有了,怕就再也活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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