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年代之娇宠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雨落窗帘
“做了荞面饼,炒了土豆片。”干活的天,都是做干饭吃的,也就毛金丽在家做饭的时候才吃稀饭,稀饭不管饱不说,吃了还老师上厕所。
毛金丽眼睛一亮,她累了一个早上,早就饿坏了,听到有饼有菜,可比吃野菜糊糊要好多了。
毛金兰做的饭味道好不错,她早上没干活,就和周大妮分了半块荞面饼,荞面是苦荞,做出来的饼呈黄绿色,每个饼她都做得有盘子那么大,成年男人一个人吃两个也就饱了。
苦荞饼进嘴里有些苦,可嚼了嚼后就会有回甘,毛金兰最喜欢把苦荞饼放在火上烤一会儿,把最上面的那一层烤干了会更加香。
吃饭的时候大家都是默认能休息一会儿的,于是周大妮便一点儿都不急,一边吃饭,一遍跟四周的农妇聊天,聊着聊着,他们就聊到了新下来的知青。
村里为了照顾知青,给知青派的活计都是的最轻省的,可哪怕就这样,那些知青也干得慢得很,并且那些知青会做饭的少,听说刚来到村里的时候有好几个知青就因为不会做饭饿晕了。
离周大妮不远处的毛四婶已经吃完饭了,灌了一口水,她道“城里人可真享受,就那个穿着绿军装的那个姑娘,我听说她是从省城来的,家里有些关系。这会儿才十六岁,来到这里饭不会做,衣裳也是才学着洗,你说家里情况得多好才这么大的姑娘了啥也不会做。”
周大妮顺着毛四婶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正好看到那个姑娘站起来去吃饭,给她做饭的是个十七八岁的男生,也是知青,两人一边写说笑一边往没人的田埂出去:“给她做饭的那是谁啊?”
六十年代之娇宠 43.【第043章】
此为防盗章
“建邦, 来, 为咱们久别重逢,喝一杯。”李全对陈建邦举起酒杯。
陈建邦赶紧拿起酒杯:“敬久别重逢。”
毛金兰, 也敬我们,久别重逢。
毛金兰顺利的买上了那一尺七的布票, 将布票装进背篓, 便往家去了。
从镇上走过时她又看到了早上见到的那个军人,不知道是不是太阳有点大的原因,他的脸上有些微微泛红着,毛金兰多看了两眼, 长得真俊, 那身板那么壮, 一看就有力气,下田挣工分肯定挣得多。
陈建邦是特地等在这里的, 这是毛金兰回家的必经之地。
他挑在今天到长丰镇是早就知道在上辈子, 毛金兰和孙子说过她今年的端午节到镇上买布的话,当时毛金兰说的特别清楚, 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得。
陈建邦听说了,便暗暗地记在了心里,没想到重生以后倒是用上了。
目视毛金兰走后, 陈建邦坐上了开往他们家的车。
陈建邦家其实离长丰镇并不远,骑车四十分钟不到, 但就这么点距离, 就被划分成了别的县。
他回到家, 他妈黄二环在自留地挖土,远远地见到一个穿军装的军人来,她不由停下动作慢慢地看,自从她家老三到部队当兵了以后她每次见到当兵的人,总是要多看几眼,仿佛从他们身上就能看到自己儿子似的。
陈建邦也看见黄二环了,他一个大男人鼻头一酸,上辈子黄二环和老陈头在他五十岁那年就走了,得病走的,两口子怕他担心影响工作,不让大哥二哥和他说,直到医院下病危通知书了,眼见着就瞒不住了,才和他讲。
他从北河省奔回来,只见到了他爸妈最后一眼,他家一家三兄弟当时悲痛不已,两老的身后事都是毛金兰三妯娌带着几个孩子操办的。
“妈。”陈建邦大声喊道。他妈还在,他又有妈了。
黄二环听到自家三儿子的声音,手上的锄头一松,往下砸时砸到了自己的脚,钻心的疼,不过黄二环也顾不得这些了,她赶紧从田坎下上来:“老三呐?”
“是我,妈,我回来了。”之前他就给自己做了心里准备,刚刚见到母亲时的冲击已经过去了,这会儿,陈建邦又变得沉稳了起来。
黄二环欢天喜地的带着儿子回了家。
他家住在村头,他大哥二哥结婚了以后就搬出去自己住了,现在这间房子就是他爸妈二老在住。
到家了,他爸在家里用竹条修补背篓。竹子是自家种在房子后面的山上的,因为有那一片竹林,在陈建邦小的时候,陈建邦家的伙食总是要比被人家要好一点的。
老陈头看见陈建邦回来了,也露出高兴的眼神来。
放下行李,换上家常的衣裳,黄二环去厨房做饭,陈建邦在院子里和老陈头聊天。
老陈头话不多,扮演倾听者的角色,但他却是个心中有丘壑的,明事理,也压得住媳妇儿。
听了半天,老陈头想起在儿子回来之前给他们打的那个电话:“上次我们说要给你找个媳妇儿,你说你想要找西塘村毛家的大丫头,是真的还是忽悠我们的?”
老陈头有个妹妹嫁到了西塘旁边的东塘村,两个村子就以一个大池塘相隔,以东西方向得名。
插秧前妹妹回来走亲戚和老婆子说话说着说着就说起了给陈建邦找媳妇儿的事儿,他妹妹看好的是毛家的两个丫头,最看好的是大的那个,可惜,毛家的大闺女比自家老三大了三岁。
没想到她们才给儿子去了封信,儿子就给打了电话回来了,还说啥就要毛家大闺女,还说啥女大三抱金砖。在乡下地方,女方比男方大的夫妻多了去了,也因此黄二环也只是磨叽了几句,并没有放在心上,前天下工回来还去找了媒婆,准备在端午过后就去提亲呢。
只是他们谁也没成想,陈建邦会在这个节骨眼回来。要说儿子回来和娶媳妇儿这事儿没有关系,老陈头是打死也信的。
陈建邦低着头,帮老陈头划竹片,这事儿是小时候就常干的,只是几十年不见,比较生疏罢了。
听了老陈头的话,陈建邦头也没有抬:“婚姻大事儿我咋能忽悠你们呢,肯定是真的。”
老陈头砸吧砸吧嘴:“那行吧,你妈已经找好媒人了,明天就去毛家提亲看看。”
陈建邦从眼睛里迸发出一抹亮光,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如同三月明媚地阳光。
努力崩住上扬的唇角,道:“爸,我大哥家的融融今年上小几年级了?”
“四年级了,今年九月就要读五年级了。”现在的小学都是五年制,上完了五年级,就进入初中了。
陈建邦算了算,正好侄子上初中那年是最混乱的那年,他必须在这两年成长起来,最好能够调到离家里比较近的地方,这样也方便照顾家里。
待世道乱起来了以后,军队总比地方上要好很多的。
*
毛金兰回到家,家里的气氛和乐融融的在客厅吃粽子,见到毛金兰回来气氛凝固了一下才又恢复刚刚的模样。
“大妹过来吃粽子。”毛金国招呼毛金兰。
毛金丽翻了个白眼,毛金兰走了后,她总算从自家父母口中知道了来提亲的人,是谁,她心里嫉妒极了。
她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的婚事不会好过毛金兰去,毛金兰可是要嫁到镇上的,到了镇上户口一签,那就是吃国家粮食的人了,她以后要是嫁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长此以往下去,不就得被自己这个姐姐比下去?
这不行,毛金丽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她从小就吃的用的都比毛金兰好,嫁人后的日子她要过得更好才行。
吃过粽子,毛金丽便回屋琢磨起来,把李老师枪过来,这是势在必行的了。
第二日一早,天又下起了小雨,毛金丽破天荒的起了个早,硬说要送毛金涛去上学,毛金涛不喜欢木讷懦弱的大姐,自然也不会喜欢这家里这个好吃懒做的二姐,当下脸就臭了。
可周大妮一直把他当做小孩儿,刮风下雨啥的去上学是必须得有人接送的,之前都是毛金国或者毛金兰送的,偶尔毛老头和周大妮有时间的时候就亲自送。
以前毛金丽不耐烦送毛金涛,嫌走路累得慌,今天她主动要送毛金涛,周大妮还挺高兴,毕竟是她最疼的两个孩子,她自然是希望姐弟俩一辈子相亲相爱的。
“去吧,下雨路滑你慢慢找偶,要是一会儿下大了,你就晚点回来,你不是最爱在镇上逛吗?”周大妮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毛钱来,给了毛金涛七分,给了毛金丽三分,刚好够她在镇上吃个大白馒头的。
毛金涛翻个白眼,要是没有毛金丽,这一毛钱就都是他的了。
为了这三分钱,毛金丽和毛金涛两姐弟一路上都没说话,要是平时,毛金丽少不得要哄哄毛金涛的,可今天她一直都在琢磨着怎么去勾引李老师,自然就没心思去哄毛金涛。毛金涛更生气了。
把毛金涛送到了中学,假惺惺地像毛金兰等人一样说了几句让毛金涛好好学习的话,毛金丽便冒着雨去了小学。
雨慢慢地大了起来,毛金丽身上的蓑衣有点漏水,看见小学门口有一处能够避雨的地方,她计上心来,赶紧过去躲着。
躲了好一会儿,终于在雨快停的时候她看见一个年轻男子举着一把黑伞从远处漫步而来,她身边店里的老板笑着叫他李老师。等男子走进了,毛金丽终于看清了男子的长相,俊秀帅气,脸也比他们生产队的那些青年要白了很多。
耳边听着老板和年轻男子的寒暄,毛金丽终于确定了,这人就是叫王奶奶去自家提亲的那个李老师,她心里很是嫉妒,毛金兰真是好命。
李征信一转头就看见了毛金兰,怔了一下,既然喜欢上了毛金兰,那对毛金兰的妹妹毛金丽他自然也是见过的,不过那也就是远远的见过一面而已,不过惊讶也就一阵子,今天是星期三,端午刚刚收假回来,毛金丽应该是来送自己弟弟上学的。
想到这是未来的小姨子,李正信朝毛金丽笑着点了一下头。
毛金丽转了头,看向另一边,脸颊却红了起来,一颗心也在砰砰砰地直跳,她觉得,她终于找到了她的天神了。
之前说枪,毛金丽是为了自己以后的日子能好过些,现在说要抢,她却是为了自己,她喜欢李老师,想为她生儿育女,想为他做一辈子的饭,洗一辈子的衣裳,再跟他共度一生。
因此,从毛金兰手里把李老师抢过来是势在必行了,并且毛金丽觉得自己不可能不成功,从小到大,她从毛金兰手里抢过的东西多了,什么时候失败过?
“建邦,来,为咱们久别重逢,喝一杯。”李全对陈建邦举起酒杯。
陈建邦赶紧拿起酒杯:“敬久别重逢。”
毛金兰,也敬我们,久别重逢。
毛金兰顺利的买上了那一尺七的布票,将布票装进背篓,便往家去了。
从镇上走过时她又看到了早上见到的那个军人,不知道是不是太阳有点大的原因,他的脸上有些微微泛红着,毛金兰多看了两眼,长得真俊,那身板那么壮,一看就有力气,下田挣工分肯定挣得多。
陈建邦是特地等在这里的,这是毛金兰回家的必经之地。
他挑在今天到长丰镇是早就知道在上辈子,毛金兰和孙子说过她今年的端午节到镇上买布的话,当时毛金兰说的特别清楚,每一个细节她都记得。
陈建邦听说了,便暗暗地记在了心里,没想到重生以后倒是用上了。
目视毛金兰走后,陈建邦坐上了开往他们家的车。
陈建邦家其实离长丰镇并不远,骑车四十分钟不到,但就这么点距离,就被划分成了别的县。
他回到家,他妈黄二环在自留地挖土,远远地见到一个穿军装的军人来,她不由停下动作慢慢地看,自从她家老三到部队当兵了以后她每次见到当兵的人,总是要多看几眼,仿佛从他们身上就能看到自己儿子似的。
陈建邦也看见黄二环了,他一个大男人鼻头一酸,上辈子黄二环和老陈头在他五十岁那年就走了,得病走的,两口子怕他担心影响工作,不让大哥二哥和他说,直到医院下病危通知书了,眼见着就瞒不住了,才和他讲。
他从北河省奔回来,只见到了他爸妈最后一眼,他家一家三兄弟当时悲痛不已,两老的身后事都是毛金兰三妯娌带着几个孩子操办的。
“妈。”陈建邦大声喊道。他妈还在,他又有妈了。
黄二环听到自家三儿子的声音,手上的锄头一松,往下砸时砸到了自己的脚,钻心的疼,不过黄二环也顾不得这些了,她赶紧从田坎下上来:“老三呐?”
“是我,妈,我回来了。”之前他就给自己做了心里准备,刚刚见到母亲时的冲击已经过去了,这会儿,陈建邦又变得沉稳了起来。
黄二环欢天喜地的带着儿子回了家。
他家住在村头,他大哥二哥结婚了以后就搬出去自己住了,现在这间房子就是他爸妈二老在住。
到家了,他爸在家里用竹条修补背篓。竹子是自家种在房子后面的山上的,因为有那一片竹林,在陈建邦小的时候,陈建邦家的伙食总是要比被人家要好一点的。
老陈头看见陈建邦回来了,也露出高兴的眼神来。
放下行李,换上家常的衣裳,黄二环去厨房做饭,陈建邦在院子里和老陈头聊天。
老陈头话不多,扮演倾听者的角色,但他却是个心中有丘壑的,明事理,也压得住媳妇儿。
听了半天,老陈头想起在儿子回来之前给他们打的那个电话:“上次我们说要给你找个媳妇儿,你说你想要找西塘村毛家的大丫头,是真的还是忽悠我们的?”
老陈头有个妹妹嫁到了西塘旁边的东塘村,两个村子就以一个大池塘相隔,以东西方向得名。
插秧前妹妹回来走亲戚和老婆子说话说着说着就说起了给陈建邦找媳妇儿的事儿,他妹妹看好的是毛家的两个丫头,最看好的是大的那个,可惜,毛家的大闺女比自家老三大了三岁。
没想到她们才给儿子去了封信,儿子就给打了电话回来了,还说啥就要毛家大闺女,还说啥女大三抱金砖。在乡下地方,女方比男方大的夫妻多了去了,也因此黄二环也只是磨叽了几句,并没有放在心上,前天下工回来还去找了媒婆,准备在端午过后就去提亲呢。
只是他们谁也没成想,陈建邦会在这个节骨眼回来。要说儿子回来和娶媳妇儿这事儿没有关系,老陈头是打死也信的。
陈建邦低着头,帮老陈头划竹片,这事儿是小时候就常干的,只是几十年不见,比较生疏罢了。
听了老陈头的话,陈建邦头也没有抬:“婚姻大事儿我咋能忽悠你们呢,肯定是真的。”
老陈头砸吧砸吧嘴:“那行吧,你妈已经找好媒人了,明天就去毛家提亲看看。”
陈建邦从眼睛里迸发出一抹亮光,脸上的笑容灿烂得如同三月明媚地阳光。
努力崩住上扬的唇角,道:“爸,我大哥家的融融今年上小几年级了?”
“四年级了,今年九月就要读五年级了。”现在的小学都是五年制,上完了五年级,就进入初中了。
陈建邦算了算,正好侄子上初中那年是最混乱的那年,他必须在这两年成长起来,最好能够调到离家里比较近的地方,这样也方便照顾家里。
待世道乱起来了以后,军队总比地方上要好很多的。
*
毛金兰回到家,家里的气氛和乐融融的在客厅吃粽子,见到毛金兰回来气氛凝固了一下才又恢复刚刚的模样。
“大妹过来吃粽子。”毛金国招呼毛金兰。
毛金丽翻了个白眼,毛金兰走了后,她总算从自家父母口中知道了来提亲的人,是谁,她心里嫉妒极了。
她在心里琢磨了一会儿,觉得自己的婚事不会好过毛金兰去,毛金兰可是要嫁到镇上的,到了镇上户口一签,那就是吃国家粮食的人了,她以后要是嫁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长此以往下去,不就得被自己这个姐姐比下去?
这不行,毛金丽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她从小就吃的用的都比毛金兰好,嫁人后的日子她要过得更好才行。
吃过粽子,毛金丽便回屋琢磨起来,把李老师枪过来,这是势在必行的了。
第二日一早,天又下起了小雨,毛金丽破天荒的起了个早,硬说要送毛金涛去上学,毛金涛不喜欢木讷懦弱的大姐,自然也不会喜欢这家里这个好吃懒做的二姐,当下脸就臭了。
可周大妮一直把他当做小孩儿,刮风下雨啥的去上学是必须得有人接送的,之前都是毛金国或者毛金兰送的,偶尔毛老头和周大妮有时间的时候就亲自送。
以前毛金丽不耐烦送毛金涛,嫌走路累得慌,今天她主动要送毛金涛,周大妮还挺高兴,毕竟是她最疼的两个孩子,她自然是希望姐弟俩一辈子相亲相爱的。
“去吧,下雨路滑你慢慢找偶,要是一会儿下大了,你就晚点回来,你不是最爱在镇上逛吗?”周大妮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毛钱来,给了毛金涛七分,给了毛金丽三分,刚好够她在镇上吃个大白馒头的。
毛金涛翻个白眼,要是没有毛金丽,这一毛钱就都是他的了。
为了这三分钱,毛金丽和毛金涛两姐弟一路上都没说话,要是平时,毛金丽少不得要哄哄毛金涛的,可今天她一直都在琢磨着怎么去勾引李老师,自然就没心思去哄毛金涛。毛金涛更生气了。
把毛金涛送到了中学,假惺惺地像毛金兰等人一样说了几句让毛金涛好好学习的话,毛金丽便冒着雨去了小学。
雨慢慢地大了起来,毛金丽身上的蓑衣有点漏水,看见小学门口有一处能够避雨的地方,她计上心来,赶紧过去躲着。
躲了好一会儿,终于在雨快停的时候她看见一个年轻男子举着一把黑伞从远处漫步而来,她身边店里的老板笑着叫他李老师。等男子走进了,毛金丽终于看清了男子的长相,俊秀帅气,脸也比他们生产队的那些青年要白了很多。
耳边听着老板和年轻男子的寒暄,毛金丽终于确定了,这人就是叫王奶奶去自家提亲的那个李老师,她心里很是嫉妒,毛金兰真是好命。
李征信一转头就看见了毛金兰,怔了一下,既然喜欢上了毛金兰,那对毛金兰的妹妹毛金丽他自然也是见过的,不过那也就是远远的见过一面而已,不过惊讶也就一阵子,今天是星期三,端午刚刚收假回来,毛金丽应该是来送自己弟弟上学的。
想到这是未来的小姨子,李正信朝毛金丽笑着点了一下头。
毛金丽转了头,看向另一边,脸颊却红了起来,一颗心也在砰砰砰地直跳,她觉得,她终于找到了她的天神了。
之前说枪,毛金丽是为了自己以后的日子能好过些,现在说要抢,她却是为了自己,她喜欢李老师,想为她生儿育女,想为他做一辈子的饭,洗一辈子的衣裳,再跟他共度一生。
因此,从毛金兰手里把李老师抢过来是势在必行了,并且毛金丽觉得自己不可能不成功,从小到大,她从毛金兰手里抢过的东西多了,什么时候失败过?
六十年代之娇宠 44.【第044章】
此为防盗章 毛金兰和毛金丽对视一眼, 双双移开目光。就像上次说的一样,周大妮眼睛瞎了也就算了, 还心盲,毛金涛上了一年的初中了,从来就没拿过成绩单回家, 毛金兰帮着收拾过毛金涛的的房间, 见到过好几回揉成一团的试卷,就连毛金兰这个不认字的都知道上面的分数肯定没到六十。
毛金兰见过,毛金丽自然也见过, 只不过她们都聪明的没捅破罢了,捅破以后她们的日子绝对不会比现在好。
周大妮敲打了毛金涛一遍以后便洗了澡出去外面纳凉去了。
天越来越热,晚上睡太早睡不着, 只有等天凉快一些再回去。
毛金兰也把草席搬到院子里,拿着一把蒲扇, 躺在草席上慢慢扇着。家里就又只剩下她一个人了。毛金涛一个星期不回家了,到了晚上肯定是要去找小伙伴玩的。
毛金丽也出了门, 听毛金芳说这几天毛金丽总往知青所跑,帮着知青所里的知青干活啥的, 就是为了让人家教她识字。毛金兰虽然不知道毛金丽拼命识字来做什么,但还是佩服她的勇气的。
她妈周大妮生平最讨厌的就是那种家里懒惰外头勤快的人,等她妈知道这事儿了,有毛金丽的好果子吃呢, 再受宠也是要被打的, 毛金兰摇着蒲扇, 幸灾乐祸地想着。
毛金涛在外面疯跑了一圈,回家舀了凉水灌了一口,抹了一把额头上的汗,往院子外面跑了两步,又跑回来毛金兰身边:“大姐,你知道我二姐这几趟去接我都干嘛去了不?”
毛金兰摇摇头:“她干嘛去了?”毛金涛这孩子小时候还是跟毛金兰很亲近的,后来她十四岁的时候下地干活了,毛金涛跟着毛金丽在家玩,后来慢慢的就长歪了,跟毛金丽如出一辙地自私。
只不过毛金涛年纪还小,要是好好教导还是能够掰正的。这些只不过也是毛金兰想想的而已,她想要教导毛金涛,首先毛老头和周大妮这一关她就过不了。
“我好几个同学都看见了,我二姐去接我的时候总要提前去那么会儿,然后在小学们口堵李老师。”十三岁的毛金涛已经知道了很多东西了。
毛金兰和李老师要相看的事儿毛金涛是知道的,周大妮还跟他说他姐夫要是老师那就好了,等他读完两年初中上高中时还能帮他走走关系上去。能继续读书毛金涛自然是乐意的。
在学校有人陪着玩不用劳动就能有吃有喝的,可比在地里干活强,像他那几个同学上完小学就不上了,现在天天跟着家里人下地挣半天公分,又累有饿还不能吃饱。
至于他成绩差这是正常的,现在学校里的老师都没心情讲课了,天天聚在一起念红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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