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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本物天下霸唱
女尸睁开双眼,从二目之中射出两道阴森森的寒光,胡国华被她目光所触,冷得全身打颤,就象掉进了冰窟窿,连呼吸都冒出了白气。
女尸冷笑一声说道:“你小子果然是个财迷心窍的,象你这种下贱之辈只要有钱是不是什么事都肯做?我看你长了心肝无用,我先替你收起来吧。”
胡国华一听对方想要自己的心脏,那如何使得,急忙道:“不可……不可……”女尸不容他多言,扯去他的衣服,用长长的指甲当胸一划,一颗鲜活的人心从胡国华的胸膛里蹦了出来,女尸伸手抓住,血淋淋的一口吞到嘴中,嚼也不嚼就囫囵个儿的咽了下去。
胡国华大吃一惊,低头一看,自己的胸口上有个伤疤,也不觉得疼痛,只觉得意识越来越模糊,心中空空如也,想不起来刚才发生了什么事,趴在地上对那女尸连连磕头。
女尸坐在那口竖着的棺材顶端,冷冷的对胡国华说道:“你现在做了我的傀儡,我不会亏待你,一定会给你荣华富贵,你替我引八八六十四个女子到这处坟地,让我吃了她们的心肝,若出了半点差错,就先要了你的狗命。”
此时胡国华哪里敢不听她吩咐,书中代言,原来那女尸是个百年尸魔,她自己被为了躲避劫数,暂时离不开这片藏身的坟地,就设计骗胡国华这样见钱眼开之徒来挖坟,再威逼利诱的让他去抓来无辜女子供她活吃人心,待她吃满了六十四颗女子的心肝之后,就算神仙下界也受她不得了。
胡国华屁滚尿流的离开了十三里铺坟地,刚才被吓得屎尿齐流,回去之后先偷了邻居家晾晒的一条裤子换上。心想这回可麻烦了,我自己连个老婆都没有,可上哪里给这妖怪去找女人,又想到自己好象是有什么重要的东西被那怪物取走了,究竟是什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反正非常非常重要,如果找不到女人送给她吃,自己这条命就保不住了,这可如何是好?
脑中胡思乱想,忽然手中摸到刚才换下来那条臭裤子口袋里的两根大金条,正是那女尸主子赏给他的,胡国华眉头一皱,想出一个馊主意来,唉,为了活命,只能对不起自己的良心了,一想到良心二字,就觉得怪怪的,不过现在想不了那么多,最重要的是好死不如赖活着,缺德就缺德吧。
第二天一早,先到县城里把金条兑成现大洋,找了间烟馆吸了个痛快,又花了十块现大洋,在一个穷山沟的村子里买了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民国初年,虽然明令禁止人口买卖,但是老百姓穷得活不下去了,卖儿卖女的事屡见不鲜,政府也禁止不住,这条法律形同虚设。
买走了这大姑娘,在路上,胡国华告诉她自己是买了她回去当媳妇的,让她不用担心,咱俩回去好好过日子,你跟了我,日后让你吃香的喝辣的,穿金的戴银的。大姑娘名叫小翠,乡下女子脸皮儿薄,红着个脸也不敢抬头看他,一声不吭的任凭他带着走路。胡国华就牵了头小毛驴,驮着小翠,当夜趁着月黑风高,直奔那十三里铺的荒坟。
山路崎岖难行,胡国华怕误了时辰,加紧赶路,途中迎面遇到一位姓孙的风水先生,这位孙先生是全省有名的法师,他天生的阴阳眼,不仅能看风水算命,而且还会遁甲五行的奇术。
孙先生一见胡国华,就发现他面上隐隐约约笼罩着一层黑气,掐指一算,真是大吃一惊。急忙拦住他问道:“这位爷台,这么匆忙是赶着去做什么?”
胡国华不耐烦的说我有急事,你别挡着路。孙先生突然厉声喝道:“我只问你这行尸走肉一句话,你的心肝哪去了?”
此言一出,胡国华如遭当头棒喝,急忙跪倒在起,拜求孙先生救命。
孙先生把他搀扶起来:“你虽然德行败坏,但是并无大过,你须晓得回头是岸,让我救你不难,不过你要先拜我为师,并且戒了烟瘾。”
胡国华听他说要让自己戒掉大烟,那还不如要了自己的小命呢,不过仔细衡量,还是性命比烟土来得重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我先求他救我摆脱了那女尸的纠缠,日后趁他不备,我接着吸我的茯蓉膏去,还怕他发现不成?心中盘算已定,就在山路上给孙先生磕了八个头,行了拜师之礼。
然后诸事由孙先生安排妥当,吩咐胡国华依计而行,自己则远远的跟在后边保护。
月至中天之时,胡国华带着小翠,赶到了十三里铺荒坟,那女尸早就等候多时,骂了胡国华几句,迫不及待的把小翠抓起来,伸出利爪掏出她的心肝,吞了下去,女尸忽然怪叫一声,一把将小翠的尸身扯成碎片,此时小翠已经现出原形,原来孙先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个假小翠也是个纸人,真的小翠早就被孙先生留在别的地方了。
女尸所吃的心脏是个装在纸人里的黑驴蹄子,此物最是僻邪,尤其克制发生尸变的僵尸之类妖怪(盗墓的分若干流派,江南一带的盗墓贼干活的时候怀中要装上两只黑驴蹄子,此法出自茅山秘术,其中情由容日后再说,在此不做详细交代)。那魔头吃了黑驴蹄子,知道着了对方的道了,狂怒之下也想把胡国华撕成碎片,可是胡国华早就远远躲开,女尸仰天长嚎,身上的衣服一件件的化为灰烬,肉体都变成血水,没过多久只剩下一副白森森的骨架倒在地上。
孙先生在远处瞧得清楚,急匆匆地赶将过来,在骨架中找出一枚鸡卵大小的赤红色丹丸,命胡国华吃了下去,胡国华的心肝总算是又回到老地方了。
两人合力把地上的白骨装进那口大红棺材,刚要把棺材盖上,冷不丁那骷髅头跃了起来,张开大口向孙先生吐出一股黑雾,孙先生有些大意,这一下是瘁不及防,被喷个正着,只觉一阵阴寒的尸气呛得胸口气血翻涌。但是他久经险恶,此刻丝毫也不慌乱,用力一推把那棺板合上,取出长钉钉得死死的,又用墨斗在棺材上纵横交错的弹满了墨线,墨线如同围棋棋盘的格子一样形成一张黑色大网,把棺材封得严严实实。
孙先生方才中了僵尸的阴气,受伤不轻,这一番忙碌之后,坐在地上动弹不得,于是让胡国华堆些枯柴,把那口朱漆大棺焚毁。胡国华遵命而行,点了把火将棺材付之一炬,火焰熊熊升腾,一股股的黑烟冒了出来,臭不可闻,最后终于都烧成了一堆灰烬。
胡国华这才想起,那棺中还有许多金银珠宝,跺脚叹息,悔之晚矣,只好搀扶着师傅孙先生,接了小翠,一同到了孙先生家中居住。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此后孙先生用秘方治好了胡国华的烟瘾,传授他一些看风水测字的本领,胡国华在县城中摆个小摊,替人测个字看看相,赚些小钱,娶了小翠为妻,他感念师傅的救命之恩,从此安分守己,日子过的一天天好了起来。
然而孙先生自从那次被尸气喷中,尸毒寒气透骨,就一直没能痊愈,过了几年就一命归西了。
临终前,孙先生把胡国华招至身前,说道:“你我师徒一场,只是为师并未来得及传授你什么真实本领,我这里有本古书《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此书是残本,只有半卷,只是些看风水寻墓穴的小术,你就留在身边做个纪念吧。”说完之后一口气没喘上来,就此于世长辞。
胡国华安葬了师傅,无事之时就研习孙先生留给他的这本残书,日积月累,也窥得些许奥妙,在县里到处给有钱人选些墓地佳穴,逐渐有了些名气,家产也慢慢的富裕了起来。
小翠给胡国华生了个儿子,取名胡云宣,胡云宣在十七岁的时候,到省城的英国教会学校读书,年轻人性格活跃不受拘束,同时又接触了一些革命思潮的冲击,全身热血沸腾,天天晚上做梦都在参加革命暴动,于是离家出走,投奔了革命圣地延安。
此后胡云宣参了军,一直到建国时,淮河战役之时,已经当上三野六纵的某团团长,渡江战役之后随部队南下,把家也安在了南方。
再后来就有了我,我生得时间很巧,正赶上八一建军节,父亲就给我起名叫胡建军,结果上幼儿园的时候一看一个班里就七八个叫建军的,重名的太多了,于是就给我改了个名“胡八一”。
我祖父胡国华说:“这名改得好,单和(胡)八万一筒。”
在我十八岁的时候,家里受到了冲击,首先是三野野司的那些头头脑脑先倒台,再逐渐牵扯了下来,又加上我父母出身不太好,他和我娘两口子都被隔离审查了,祖父也被拉出去当牛鬼蛇神批斗游街,他年岁大了,老胳膊老腿的劲不住折腾,没斗两回就去逝了。他给别人看了一辈子的风水,为人选墓地,自己临终还是给火葬的,世事就是这么的无常。
我家里一共被抄了三遍,所有值钱的东西都被抄走了,祖父生前喜欢收藏古董,这些古玩不是被砸就是被抄,一件也没保全。最后唯一剩下的就是一本我祖父留下的残书,他让我把书用油布包了藏在公共厕所的房顶上才得以幸免。
*时的年轻人毕业之后有三个选择,一是参军,这是最好的去处,一是锻炼人,二是将来转业了能分配工作。其次是留在城里当工人,这也不错,可以赚工资。最倒霉的就是那些没门路,没关系,或者家里受到冲击的,这些年轻人只能上山下乡去插队。
你要说我选第四条路,哪都不去,我就跟家呆着行不行啊?那也不行,当时没有闲人这么一说,人人都是社会主义的螺丝钉,都有用处。你要在家呆着居委会的、学校的、知青办的就天天走马灯似的来动员你,不过有些人坚持到了最后,就不去插队,你能把我怎么着?最后这样的人也就都留在城里还给安排工作了。中国的事就是这样,说不清楚,越活越糊涂,永远也不知道规则是什么,而潜规则又不是每个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太年轻,也不知道上山下乡具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这种家庭出身的想参军是肯定没指望了,留在城里也没人管安排工作,不插队也没别的地方可去,我一想插队就插队吧,我就当是广阔天地炼红心了,反正是离开家,要插就插得越远越好。
我们这里的大部分人都选择去云南新疆插队,我选择了去内蒙,跟我一样的还有我一哥们儿王凯旋,他比平常人白一些,胖一些,所以外号叫胖子,我们插队去的地方叫岗岗营子,这地名我以前连听都没听过,直到他们告诉我是去这岗岗营子的那一刻,我才刚知道世界上原来还有这么个地方。
坐火车离开家的时候,没人来送我们,比起那些去部队参军的热烈欢送场面,我们这些知青离家的情景有些凄惨悲壮。我随身只带了那本藏在公共厕所房顶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我不知道这是本什么书,只不过这是我家里唯一一样保留下来的东西,我想带在身上,等到想家的时候拿出来看看也好。





鬼吹灯(盗墓者的经历) 第四章 大山里的古墓
虽说是内蒙,其实离黑龙江不远,都快到外蒙边境了。居民也以汉族为主,只有少数的满蒙两族。如果没去过岗岗营子,你永远也想不出来那地方多艰苦,我们这一拨知青总共有六个人,四男两女,一到地方就傻眼了,周围全是绵延起伏的山脉,和一望无际的原始森林,出了屯子走上百十里地也看不见半个人影。
这里根本不通公路,更别说通电了,点个油灯都属于干部待遇了,在这地方使手电筒相当于现在住总统套房。在城里完全想象不到,我们当时还以为祖国各地全是楼上楼下,电灯电话呢。
不过那时候也觉得新鲜,从来没见过这么大的山,好多山里产的东西也是头一次吃到,这附近的山比较富,山货很多,河里还可以捞鱼,倒不愁吃不饱饭,后来回城后听他们去陕西插队的说他们那才真叫苦呢,这几年就压根没见过一粒象样的粮食。
知青的活不太重,因为这地方靠山吃山,农作物种的不多,夏天的晚上我们轮流去田里看庄稼,因为怕被野兽啃了,所以每天晚上得有一两个人住在庄稼地里过夜。
山里的庄稼不是象华北平原那样的千里青纱帐,而是东边一块,西边一块,哪地平就在哪开一块田。所以晚上要经常出去走动,这天夜里正赶上我和胖子搭伴,胖子在草棚里睡觉,我出去转了一圈,一看也没什么事,回去睡觉得了。
快到草棚的时候,我看见距离草棚不远的地方有一大团圆呼呼的白影,我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确实不是看花眼了,但是天太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也看不清楚,我那时候不信有鬼,以为是什么动物,于是我捡了条木棍想把它赶跑。
一片漆黑之中一团白花花的事物,而且还在微微晃动,这究竟是什么东西?也不象是动物,可是如果不是动物它又为什么会动?天太黑,我又没有煤油灯照明,分辨不出那是何物。
我虽然不怕鬼怪,但是面对未知的事物时,始终还是存在一些畏惧的心理,不敢抡棍子直接去打,我手中的这根棍子,其实就是从地里随手捡来的粗树枝,我用树枝轻轻捅了捅那堆白生生的东西,很软……突然在黑暗中听见胖子大叫:“啊……干什么?胡八一!你用树枝捅我屁股干什么?”
一场虚惊,原来是胖子白天吃了不干净的果子,晚上闹肚子,蹲在那里放茅,黑夜里就他的大白屁股显眼。
第二天早上,胖子不依不饶的要我对他进行补偿,自称昨晚让我吓死了一百多万脑细胞,我说就你那大脑,能有那么多脑细胞吗?我跟你都是穷光棍,接受了最高指示来农村接受很有必要的贫下中农再教育,你想让我拿什么补偿你?我可跟你提前说,做为你亲密的革命战友,我的全部家当就只剩下现在身上穿的这最后一条裤子了,你总不会要我拿这条裤子补偿你吧?
胖子满脸坏笑着说那倒不用,我昨天在团山子那片老林里见到一个非常大的蜂窝,你跟我去把蜂窝捅了,咱们弄点蜂蜜冲水喝,还可以用蜂蜜跟燕子她爹换兔子肉吃。
燕子是个姑娘的名字,她爹是村里有名的老猎人,我和胖子都住在她家里的知青点,她们父女两个经常进山打猎,时不时的请我们吃野味,我们一直觉得总吃人家的好东西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我们实在太穷,也没什么东西可以用来还请燕子父女。
胖子发现了一个大蜂窝,我们就决定弄些蜂蜜回来送给燕子,俩人都是急脾气,说干就干,以前在城里我和胖子都是全军区出了名的淘气大王,捅个蜂窝不算什么,比这厉害十倍的勾当也是经常耍的。
我怕迷路就找燕子借了他的猎犬,这是条半大的小狗,它是燕子自己养起来的,燕子给小狗起了个名字叫栗子黄,还一直没舍得带它出去打猎,见我们要去团山子玩,就把狗借给了我们。
团山子离我们村的直线距离不算远,但是由于没有路,翻山越岭走了半日才到,这片林子极大,村里的人曾警告过我们不要进去,说里面有人熊出没,我们见过村中有个只有半边脸的男人,小时候就在这里遇到了人熊,好在燕子她爹及时赶到,开枪惊走了人熊,把他救了下来。但是那孩子的脸还是被人熊舔了一口,人熊的舌头上全是倒生的肉刺,一舔就舔掉了一大片肉,他的左脸没有眼睛耳朵,鼻子和嘴也是歪的。都四十多岁了,还讨不到老婆,村里的老人们说起他的事,都要流眼泪的。
我们虽然胆大,也不敢冒然进入原始森林,胖子所说的那个蜂巢是他跟村里人来采松籽油时,在森林边缘发现的,蜂巢在林子外边靠近一条小溪的大树上。
不过出乎预料之外的是,这蜂窝太大了,比我们以前捅过的那些加起来还要大,从远处看,就象是树上挂了一头没有四肢的小牛犊子,里面黑压压的巨大蛰蜂飞来飞去,嗡嗡声震耳欲聋。
我说小胖你他妈的就坑我吧,这是蜂窝吗?这简直就是一大颗马蜂原子弹啊,这要捅炸了还得了?胖子说没错,要是普通的蜂窝还用得着找你吗?我自己就顺手解决了,怎么样?你还敢不敢干?
我说这算什么,我们的队伍是不可战胜的,连美帝国主义的飞机坦克咱都不怕,能怕几只小蜜蜂?全是他奶奶的纸老虎,干他娘的,今天咱们吃定蜂蜜了。
话虽如此说,却不能蛮干,稍有失误就会被马蜂活活蛰死,这种蜂如此巨大,肯定是有毒的,不用多,挨这么一两下就完了。刚好旁边有条小河,这就叫天助我也,我先拿出一块饼子掰了两块,喂栗子黄吃了,让它远远的跑开。然后各自把带来的军大衣穿上,戴了狗皮帽子扎了围脖,戴上手套,帽子前面遮了一块找女知青借的透明沙巾,检查全身都没有半点露出皮肉的地方之后,让胖子找了两枝空心的苇子,一人一棵,准备等会儿跳到河里躲避蜂群攻击时用来呼吸。
准备停当之后,我们俩象两只臃肿的狗熊一样,一步三晃的来到树下,我手拿一团冬籽草和火柴蓄势待发,胖子拿个长长的杆子数着:“一,二,三。”数到三就用长杆猛捅蜂巢和树干连接的部分,没捅到四五下,巨大的蜂窝叭嗒一下落到树下,里面的无数大马蜂立刻就炸了营一样飞出来,在天空中形成一大片黑雾,嗡嗡嗡的笼罩在我们头顶。
我事先准备的比较充分,不管蜂群的攻击,用火柴点着了冬籽草,放在蜂窝旁的下风口,从里面飞出来的巨蜂被烟一熏就丧失了方向感,到处乱飞,我和胖子又用泥土在燃烧的枯草周围堆了一道防火墙,以防形成烧山大火。
此时那些没被烟熏到的马蜂已经认清了目标,纷纷扑向我们,我感觉头上就象下冰雹一样啪啪啪的乱响,不敢再做停留,急忙和胖子奔向旁边的小溪,那溪水不深,只有不到一米的深度,我们一个猛子扎到了底,身上的马蜂都被溪水冲走,我一手按住头上的狗皮帽子防止被水流冲走,另一只手取出苇子呼吸。
过了许久才露出头来,发现蜂群不是被水淹死,就是被烟熏晕了过去,已经没有危险了,此时虽是盛夏,山中的溪流却冷,我全身已经被溪水冻得全身发抖,好不容易才爬上岸,躺在石头上大口喘气,头上的阳光晒得全身发暖,说不出的舒服。
不一会儿胖子也撑不住了,晃晃悠悠的爬上岸来,刚爬一半,他忽然哎呦一声,猛的抬起手臂,手上不知被什么扎了个大口子,鲜血直流。
我赶忙有下到溪中去扶他,胖子一边紧握住伤口一边说:“你小心点,这河里好象有只破碗,他妈的扎死我了。”
这附近根本没有人居住,怎么会有破碗,我好奇心起,脱个净光,赤着膀子潜进溪中摸索,在胖子被扎的地方,摸出半个破瓷碗,看那碗的款式和青蓝色的花纹,倒有几分象以前我祖父所收藏的那种北宋青花瓷。
祖父的那些古玩字画在破四旧的时候都被红卫兵给砸了,想不到在这深山老林里也能见到这类古玩的残片,还真有点亲切感,不过这东西对我来讲跟没什么用,我一抬手把这半个破碗远远的扔进了树林里。
胖子也把湿透了的衣服扒个精光,胡乱包了包手上的口子,又跳进溪中,我们俩洗了个澡,然后把衣服鞋袜一件件的晾在溪边的鹅卵石上,我打声呼哨,招呼栗子黄回来。
只见栗子黄从远处跑了回来,嘴里还叼了只肥大的灰色野兔,不知这只倒霉的兔子是怎么搞的,竟然会撞到栗子黄这只还在实习期的猎犬口中的,我一见有野兔,大喜之下抱着栗子黄在地上滚了几圈,真是条好狗,我从蜂巢上掰了一大块沾满蜂蜜的蜂房奖励它。
胖子说:“回去咱们也找人要几只小狗养着,以后天天都有兔子肉吃了。”
我说:“你想得倒美,山里有多少兔子也架不住你这大槽儿狠吃。先别说废话了,我还真有点饿了,你赶紧把兔子收拾收拾,我去捡柴生火。”
胖子在溪边把兔子洗剥干净,我抱了捆干松枝点起了一堆篝火,把剥了皮的野兔抹上厚厚的一层蜂蜜,架在火堆上烧烤。不一会儿,蜜制烤兔肉的香味就在空气中飘散开了,我把兔头切下来喂狗,剩下的兔肉一劈两半和胖子吃了个痛快。我长这么大从来没吃过这么香的东西,差点连自己的手指也一起吞下去,虽然没有油盐调味,但是抹了野生蜂蜜再用松枝烤出来的野兔肉,别有一番天然风味,在城市里一辈子也想象不到世上会有这种好吃的东西。知青的生活就是这样有苦有乐,我们被社会赶到了边远的山区,失去了一些东西的同时,也得到了一些在城里得不到的东西,看来人生中有些事,恐怕是不能用得与失去衡量的。
吃饱之后,眼见天色不早,衣服也干的差不多了,就用粗树枝穿起了巨大的蜂窝,两人一前一后的抬了,高唱着革命歌曲回村:“天大地大~不如我们大家决心大~爹亲娘亲~不如共产党的恩情亲。”这才真是鞭敲金蹬响,齐唱凯歌还。唯一不太协调的就是在我们嘹亮的革命歌声中还夹杂着栗子黄兴奋的狗叫声,这使我觉得有点象电影里面鬼子进村的气氛。
回到屯子里一看,人少了一大半,我就问燕子:“燕子你爹他们都到哪去了?”
燕子一边帮我们抬蜂巢一边回答:“查干哈河发大水,林场的木头都被泡了,中午村里的大多数人都去那边帮忙搬木头了,支书让俺转告你们,好好看庄稼,别闯祸,他们要七八天才能回来。”
我最不喜欢听别人不让我闯祸的话,就好象我天生就是到处闯祸的人似的,于是对燕子说:“支书喝酒喝糊涂了吧?我们能闯什么祸?我们可都是毛主席的好孩子。”
燕子笑着说你们还不惹祸呀?打你们城里这几个知青来了之后,村里的母鸡都让你们闹腾的不下蛋了。
我们一起的另外两个男知青也去了林场,只剩下我和胖子还有另外两个女知青,我们因为出去玩没被派去林场干活,觉得很幸运,把蜂蜜控进罐子里,足足装了十多个大瓦罐,燕子说剩下的蜂房还可以整菜吃,晚上给你们整狍子肉炒蜂房。
一说到吃胖子就乐了,说今天咱们这小生活跟过年差不多,下午刚吃了烤兔子肉,晚上又吃狍子肉炒蜂房,我这口水都流出来了。燕子问我们在哪烤的兔子?我把经过说了。燕子说哎呀,你们可别瞎整了,在老林子边上烤野兔,肉香把人熊引出来咋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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