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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薛三从包裹里拿出了两个萝卜,萝卜是切过的,倒过来,给大皇子看,同时,道:
“殿下,这是靖南侯的印,这儿,这是陛下的玺印,这儿是兵部的,这儿是吏部的,这儿还有宗人府大宗正的,这儿………”
“…………”姬无疆。
大皇子觉得,郑凡当着自己的面,让自己这个皇子出门去随便许诺封王,已经很离谱了,但郑凡的这个手下,居然连萝卜大印都刻好了。
“这儿下面还有不少圣旨黄轴,都是上次打奉新城时,从司徒毅的院子里搜出来的,那家伙为了过皇帝瘾下圣旨可是备了不老少,那会儿都当战利品搜来了,这次还真派上了用场。
您嘞,到了哪家部落门口,就提前自己写一份圣旨,用哪家的印用几个印,封什么官儿,定什么爵,您自己写好盖章就完事儿了,方便,也讲究。
小的跟您说啊,那帮没见过世面的部族族长,嘿,他就越爱吃这一套,当年委员长可没少用这玩意儿忽悠人。”
大皇子“呵呵”了两声,
面对这种热情地助攻,他真的是一肚子话不知该如何说起。
这已经不是一点点僭越的问题了,
这搁在以往,
抄家灭九族都丝毫不为过!
但偏偏他也是知道自家父皇脾气的,只要能打赢这场仗,能重创野人,一举荡平雪原之乱,自己父皇绝对不会追究这点小细节。
但身为皇子,他还是本能地觉得不舒服,只是再不舒服,也得认,还得挤出点和煦的面色,
道:
“有劳薛校尉了。”
直娘贼,
郑凡手底下都是群什么人才!
“瞧您说的,这是应该的,您走好,您保重,您注意安全。”
在薛三热情欢送下,
大皇子和金术可带着空白圣旨和一大堆萝卜大印领着两百蛮族骑兵,从雪海关北门出去了。
等出了北门后,
大皇子微微皱眉,
金术可忙问道:
“贵人,怎么了?”
大皇子摇摇头,看向金术可,道:
“委员长是谁?”





魔临 第一百三十九章 扛旗
委员长是什么官儿?
金术可也不知道啊,他只听说过伍长,百夫长,千夫长,但真不知道有个叫委员长的官儿。
面对大皇子的问题,金术可只能摇头道:
“贵人,某也不晓得。”
“你也不晓得?”
“是,有时候郑将军和北先生他们确实会说出一些我所听不懂的话,但我敢肯定,那些话语中,肯定是极有深意的,只是我还一时不能领会。
比如,上次打下奉新城后,三爷就和力爷聊天时说过,说这司徒毅简直就是运输大队长,
城里可储存了不少好东西。”
“运输大队长,和委员长,都是一种官职吧?”
“应该,是的吧,贵人。”
“那位叫委员长的,看样子经常伪造圣旨,且既然将司徒毅那种人比作运输大队长,那么这两个‘长’,应该都很不堪。”
“是的。”
“罢了,等以后有机会再去找郑将军询问吧,金术可,我们得走了。”
“遵命。”
“若是这次我们得以活着回来,以后,你就跟着孤吧。
孤的王妃,是蛮王的女儿。”
我的妻子,是蛮王的女儿,我,就是你们蛮族的女婿。
这一层身份,在大皇子看来,对于吸引蛮族为自己效力,有着天然的加成作用。
金术可却忽然茫然地道:
“风太大了,贵人,您刚刚说的啥?”
……
野人的速度,比预想中要快很多,夜袭过后的第二天深夜,哨骑来报,雪海关南面外围就出现了一大批野人骑兵的踪迹。
在粗略估量了野人的规模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梁程直接下令将外围的哨骑全部收入城中。
夜袭的法子,你用一次也就够了,人野人不是傻子,不会给你接二连三地戏虐,同时,对方的规模数量太多,夜袭很容易将自己给葬送进去。
该激进的时候你得激进,但该苟的时候,你也确实得好好地苟下去。
城墙上巡逻的士卒比往日增加了一倍,你最擅长什么,也就防止别人用你的招牌动作来打败你。
盛乐军最喜欢玩儿的就是“特种兵夺城”战术,所以必须得加强警戒,毕竟野人对于丢失雪海关那简直如同是穿着皮靴踩在了他蛋蛋上,这个时候,他们是什么法子都愿意去尝试的,只要能够快速夺下这一关口。
而其余大多数的士兵,梁程则让他们继续休息,野人刚来,附近树木都被自己清理掉了,他们想攻城暂时也攻不动,至少得做个两天木匠活才行,所以没必要搞得那般如临大敌让士兵们提前就疲惫了。
郑将军也不顾自己身上未好利索的伤势,穿上甲胄后也上了城楼查看情况,就在外围不远处,一个个举着火把的野人骑兵正在纵横。
“这是在示威么?”郑凡问身边的梁程。
“是的,主上,在给我们压力。”
“还真当咱们是吓大的啊。”
攻心手段,郑凡现在还真瞧不上,自己手下的这支兵马,是自己拿银子和心血实打实地喂养出来的,你要说真到山穷水尽时,可能需要担心一下这个,但眼下还没真正厮杀起来呢,军心,是没得问题的。
之只不过野人的作战方式,还真是未完全褪去蒙昧,那边隐约还能听到吟诵声,显然是野人的祭祀,按照他们的说法,应该是叫星辰接引者,正在对这里下达着来自星辰的警告和诅咒。
“嘿嘿,这话翻译过来的意思是不是你们赶紧投降,否则我们就代表月亮消灭你?”
身边的几个魔王都笑了,
旁边的一些盛乐军甲士见大人们都在笑,自己也就合群地跟着一起笑。
“都准备好了么?”郑凡问道。
“主上,放心吧。”梁程回答得很平静,但这个时候,身为实际上的主将,他必须得有这种姿态。
因为谁都清楚,真正残酷的厮杀,很快就将会到来。
这时,
天上传来了响动。
众人抬头向上看,不少士卒已经举起手中的弓箭对着上方。
“是隼鸟。”梁程说道,“野人一些部族会饲养驯服这种鸟,当作战场监控和传递消息的工具,一些最好品种的隼鸟,会近似于妖兽。”
“它在观察我们?”
“是的,主上。”
“呵呵,搞得跟无人侦察机一样。”
郑凡还举起手,对着上方盘旋的那只隼鸟挥了挥,且没有下令身边的甲士射箭。
“这鸟身子有点小,飞起来也不是很霸气的样子,我还是觉得,燕人的鹰,更雄武一些。”
这就是爱屋及乌了,因为对燕国天然的亲近感,所以对燕国的很多东西,都看得更顺眼。
“早知道应该提早向靖南侯要两只过来玩玩儿,开战前,先放鹰出去转两圈,然后视野之中,骑兵奔腾起来,这画面,才够味儿。”
“主上莫慌,阿力会驯兽的,等回到盛乐后,可以去天断山脉里抓一些合适驯化会飞的妖***给阿力去调教。”
“唔,阿力还有这个本事?”
“是的,他甚至能听懂一些兽语。”
“怪不得有时候说得不像是人话,理解了。”
郑凡伸手拍了拍墙垛子,自打下雪海关后,其实自己这边并没有派出信使去向靖南侯传递这一剧情。
一方面是因为路途遥远,中间野人和楚人又多,普通骑士很难成功再回到望江西岸去将这一军情成功传达上去。
派得少,没用,溅不出水花,派得多,自己这边正是用人之际,又心疼。
其实,派薛三去传信最为合适,成功率也最高,但薛三在这里的作用太大了,实在是放不开。
当然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因为,梁程很笃定,望江西岸的靖南侯会从野人的反应之中嗅到一些东西。
让野人当自己的信使,才是最划算也是最有效的买卖。
这大概是一名军事大家和另一个军事大家之间的“心有灵犀”吧。
郑凡也曾问过,万一前线的野人,那位野人王哪怕知道了这件事,却故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该怎么办。
梁程只回了一句:
只要那位野人王知道这件事,那么无论他再怎么去伪装再如何去遮掩,都会上了痕迹,这是无法避免的,而那边的靖南侯,必然会捕捉到这一痕迹。
隼鸟在这里又盘旋了一会儿后才离开,
远处,
野人骑兵打起的篝火却越来越多。
郑凡清了清嗓子,掏出一根烟,点燃,没去吸,而是卡在了墙缝间。
“先给你们上柱香,孙子们。”
……
这一次,野人营地外围,虽说还没来得及制作栅栏和打下营盘,但东西两侧,各有五千骑分成数股正在游弋,以这种方式保证中军得以安宁,不会再像上次那般出现被燕人夜袭的惨状。
隼鸟飞回来了,落到了格里木的肩膀上。
格里木伸手,摸了摸隼鸟的身子,在其面前,坐着几个万夫长,各部的兵马,汇聚在这里,有近四万人,且野人王估计这会儿也收到消息了,应该还会再增派兵马过来。
雪海关这个地方,实在是太敏感了,也太重要了,他们也不敢去隐瞒,也无法隐瞒。
“诸位,栗木儿已经被星辰接引走了,我们没有时间去为他举行葬礼,因为摆在我们眼前的,只有一条路。
那就是用牙齿咬,也必须将这雪海关给重新啃下来!
这是我圣族的退路!”
格里木的声音开始阴沉起来,
“这一次,一切罪责,我格里木在攻下雪海关后,将亲自去承担,王的怒火,我格里木一人扛下,这本就是我的过错,与你们无关,这一点,我可以向星辰起誓!
所以,眼下,你们不是为我而战,也不是为了王而战,甚至,不是为了什么圣族的未来而战,而是为你们自己的性命而战。
要是让燕人将这雪海关堵住一个月,两个月,这次入关的所有圣族勇士,将有可能被燕人,尽数葬送在这晋国大地上。
我们,
没有退路了。”
格里木言语很是诚恳,也没有半分推卸责任的意思。
诸位万夫长也清楚事情的严重性,可以说,野人之所以可以以一种极为轻松的姿态在望江一线和燕人对峙着,那是因为自己已经捞够本了,海量的财货和奴隶人口都已经被运输回了雪原。
若是前方实在不行,大家完全可以见风而撤,再回雪原。
雪原毕竟是他们的主战场,燕人在雪原上不见得能占什么便宜,再者,看似是自家退出了晋国,但燕人将直接面对雪原和楚国的两面夹击,燕人就算吞下了这半块成国之地,也消化不下去。
但现在,他们的退路没了,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最危险的局面出现,他们将陷入万劫不复之地!
天知道那群燕人是怎么窜进来的,而且还跳出了自己数万大军的围捕,最后还夺下了雪海关,原本的大好局面,顷刻间就直接崩塌了!
“格里木,你下命令吧,如今,我们只有团结在一起,夺回雪海关,除了这一条,我们没有其他办法了。”
“是的,格里木,我们相信你的能力,论罪的事,以后再说,无论如何,我们现在必须拿下这座关口,打通晋地和雪原的通道。”
“该怎么做,格里木,你下命令吧,王的帐下,就属你最善于打仗,这一点,我们都知道。”
格里木是晋人出身,他的家传和见识,确实比大部分野人要高出不少,往常,野人的其他贵族和头人们,对格里木都是表面恭敬其实心里是不大看得起的。
但在这种危局时刻,他们还是本能地摒弃了其他,听从格里木的号令。
虽说他们之前曾在望江赢了燕人一次,但现在,燕人换上了他们最能打,且还曾亲自出征过雪原的那位南侯,谁知道战事的未来到底会如何?
所以,雪海关,必须得打通,无论付出多少麾下勇士的性命,都不能心疼。
“我部已经尽数出去,去更远处砍伐木材,制作攻城器具,阿郎台,阿格,你二部这两日必须死死地盯着雪海关,栗木儿就是疏忽大意之下被燕人夜袭得手,我们不能和栗木儿一样情敌大意。”
“是。”
“明白。”
“其余诸位,请去更远处抓捕一些晋人贱民过来,这附近,已经很难找到了,辛苦你们了,攻城时,需要人命去慢慢填,你们能多抓来一些晋人,我族勇士就能少折损一些。”
“是。”
“是。”
“我等明白。”
格里木麾下,基本是成国降军为主,司徒毅的小朝廷之所以日子过得那么窘迫,一场望江之战下来谁都不愿意理睬让其跑去奉新城那儿自生自灭,也是因为原本战场归降的大部分成国降卒,都被格里木收入了帐下。
他是晋人出身,用晋兵,本就合适。
而且,你让野人去制作攻城器具,他们也做不来,只有靠自己的兵马去制作。
至于要去更远处抓捕晋人来充当攻城时的炮灰,那是因为雪海关附近的这块区域,已经不是十室九空了,基本已经没人烟了。
这里是野人刚入关时的必经之地,各部野人在搜刮和烧杀抢掠以及掠夺奴隶时,等于是将这里像是耕地一样犁了一遍又一遍。
想抓晋人奴隶,只能去更远地地方再找找。
“等器具制作完毕,我部将率先攻城,在此时,你,我,大家,谁都不能去保存实力,因为雪海关一日不破,我们所有人,就都有覆灭的危险!”
“我等遵命!”
“我等遵命!”
命令下达之后,
格里木又伸手摸了摸自己肩膀上的隼鸟。
他的家族,早年间,曾是司徒家的御用驯兽监,只因一次驯兽失误,导致一位司徒家子弟被妖兽惊吓到,这才遭遇了满门大祸,不得已之下躲避入雪原。
但家族本事,其实并未失传,这只隼鸟,是他精挑细选且细心培育出来的,这不是一般的隼鸟,它通灵性,甚至能够和人一样思考,虽然不能说话,却可以与格里木进行双方之间才能懂得的交流。
“另外,我将送信给雪海关内的燕人将领,邀他于明日城外,与我一晤,燕国能给他的,我圣族,能给他更多,甚至可以在这雪海关地界,割让出一部分来,许他晋地封王!
无论如何,无论付出怎样的许诺,只要他愿意归降我圣族,都是值得的。”
这时,坐在下面的阿格开口道:
“格里木,就怕那燕人将领不敢出城啊。”
“是啊,万一那位燕人将领胆小如鼠惜命得很呢。”
格里木闻言,
目光当即沉了下来,
正色道:
“偷渡望江,昼夜奔袭奉新,斩司徒毅,再以迷障诱我等出圈包围,调虎离山之后,再沉寂拿下雪海关。
此等手段,魄力,用兵之法,堪称当世人杰,更在我格里木之上。
此等英豪,岂是你等随便就可欺辱,欺辱是小,若是你等继续这般瞧不上人家,栗木儿,就是你等的榜样,我们,必须得清醒了。
对方绝不是什么无胆鼠辈!”
众人闻言,脸上都有些讪讪。
格里木继续边抚摸着自己的隼鸟边道:
“此等人物,若是能替我王收入帐下,我圣族日后崛起,必然再添一助力,这个人,值得见,也必须得见见。
若是其愿意归降,我格里木,愿意将自己的位置,麾下的兵马,全都交给他,我亲自为你牵马!
阿格,你立即找人写封信,就说明日正午,我格里木,与他在城外三里处一晤,我大军,将先行后撤十里,且我与他,都只可携一名扛旗手,不得再有第三人。信写好后,再找一神箭手,射入雪海关内。”
“是,我马上让人去办。”
这时,阿郎台开口道:“可是,格里木,我们怎么知道明日出城会晤的到底是不是对方的主将?”
格里木闻言,当即笑了,
指了指自己肩膀上的隼鸟道:
“它告诉我,它已经在城楼上,看见对方军中身份地位最高的那个人了,也记住了那个人的模样。
妖兽通灵,我信它的感觉,绝不会错。
明日它会在空中盘旋,若是对方出城与我相见的不是那位,那就证明对方根本就无心与我等谈判,我自直接归去,待得制作好攻城器具后,攻城便是!”
………
“啥,对方主将要请我明天出城和他谈判?”
“是的,主上,这是对方刚让人射进城来的信,说是明日野人先后撤十里,会晤地点在城外三里,但双方主将只得带一名执旗手,以示郑重,不可再带第三人。”梁程说道。
薛三闻言,当即笑道:
“疯了吧,去谈个屁判,难不成咱们把瞎子和四娘丢盛乐不管了,自己带着兵马跑去雪原当领主去?
不过,主上,咱们能不能借此机会用个缓兵之计?”
梁程摇摇头,道:“对方攻城器具的打造,至少得需要数日时间,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无论主上见与不见,都起不到缓兵之计的作用。”
言外之意就是人家本就是闲着暂时没法攻城所以才想着玩儿这一出的。
“那去干什么,不去不去。”薛三当即道。
“嗯。”梁程点点头。
但郑凡却忽然抬起手,道:
“别,我去。”
“主上,危险啊。”薛三紧张道。
郑凡摇摇头,
脸上忽然出现了一抹笑意,
道:
“告诉剑圣,明儿劳烦他,替我扛个旗。”




魔临 第一百四十章 出城
四娘曾给郑凡和所有魔王都织了一件金丝软猬甲,这次出城前,郑凡将阿铭和梁程身上穿的金丝软猬甲都要了过来,穿在了自己身上。
樊力和薛三的郑凡没要,
因为一个太大,一个太小。
随即,穿上甲胄,骑着马,就着午时的阳光,郑凡眯着眼,默默地享受着。
越是紧张刺激的环境,就越是贪图这种片刻的安详温暖;
而这种舒适窝待久了,就又开始去想要寻求外面的刺激;
钓鱼的贫苦老头儿和钓鱼的富家翁,看似两个人在做着一样的事儿,欣赏着一样的景色,但因为人心境的不同,对周围环境的反馈,自然也就不同。
这边,郑将军正矫情着呢,
那边,
在其身后,剑圣骑马而来,身上所着,乃寻常甲胄,手里扛着一杆黑龙旗帜,只不过这旗杆内部,嵌着龙渊。
其实,对于剑圣本人而言,穿燕人的甲胄扛燕人的旗,倒是没什么过多的抵触;
一来,他曾在盛乐城当了几个月的守城卒,甲胄也都穿习惯了,就是这黑龙旗帜,看久后也就没一开始那般刺眼了。
二来,剑圣本身就是个很好说话的人,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只要你拿大义去压他,他肯定就范。
这个套路,郑将军已经玩儿出经验来了。
你想葬送掉这次入晋的所有野人么?
你想让雪原五十年都无法恢复生息么?
你想为惨死在野人屠刀下的晋民报仇么?
那就拿起这面旗帜,
跟着我,
出城吧。
可能,在外人看来,晋国剑圣,是高不可攀的恐怖存在,但对于郑将军而言,他最喜欢和这种人交朋友。
二人碰了头,时辰也快到了。
郑将军伸手摸了摸被晒得有些发烫的甲胄,问道:
“有把握么?”
“得看多近了。”剑圣说道。
“要多近?”
“一百步,我有三成把握,五十步,我有六成把握,十步之内,我就有九成把握。”
“就没有十成把握?”
“如果那位野人数万大军的统帅,其实力和你一样的话,可以。”
“哥,你这样说话会容易没朋友的。”
说着,
郑凡还从马鞍袋里取出了一块白色的长布。
“这是什么?”剑圣问道。
“哈达,象征着吉祥如意,在我老家面对尊贵的客人和远道而来的朋友时,得献上这个;待会儿,我要为我的好安达,献上我的祝福。”
这样,距离也就拉近了。
郑将军的准备工作,那是相当地细致。
“燕地,有这种传统?”
“我们村儿独有的。”
“原来如此。”
“我会尽量帮你拉近和对方主将的距离,但你也得注意对方那里的执旗手,估计也不是普通人。”
“我知道,但,影响不大。”
这就是自信,属于剑圣的自信。
四大剑客,李良申身在军旅,身为总兵的他,其实更擅长的是指挥打仗杀人,楚国造剑师没人见他出过手,实力有多少水分谁也不清楚。
当世两个最擅长用剑杀人的,当属剑圣和乾国的百里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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