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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若是他听过这件事,那按照公主的自我介绍,暗示性,就很明显了。
只是,郑伯爷并不觉得公主不清楚这一点,她不是傻白甜,她这般说话自然有她的道理。
而且,郑伯爷也不担心公主会反水,她要是想反自己,早在皇室别苑时就能出手了,没必要涮了屈氏和皇族面子后临了这时再反水。
“是的,所以我想请虎哥给我们做向导。”
听到这话,妇人先是一愣,似乎没想到这位姑娘会提出这个要求。
郑凡则留意到了妇人发髻上的簪子;
虽说无论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郑伯爷对这些名贵首饰金银玉器都没什么兴趣和概念,但架不住自己发达后生活条件好转了,使得一些名贵的首饰配饰这类的东西,已经成了家里很常见的东西。
颇有一种溥仪去古玩店的感觉:我没系统地研究过,但我家里这些都很寻常。
这枚簪子,不便宜,而且用料也不是普通的金银。
再加上下粉条时的“豪情”,郑伯爷脚下还有两根粉条段子落在那儿呢,妇人也没捡起来再丢进去。
江虎摇摇头,道:“抱歉。”
这是直接拒绝了。
郑伯爷默默地端起面前盛着水的碗,喝了一口水,他没说我会付银子的蠢话,很明显,这户人家不缺银子,或者说,不是很在乎银子。
公主抿了抿嘴唇,道:“公孙将军可还好么?”
江虎目光当即一凝,妇人则吓得不住后退,撞在了桌子上。
郑伯爷继续喝水,神态自若,仿佛一切尽在掌握之中,其实他连公孙将军是谁都不清楚。
江虎舔了舔嘴唇,问道:“姑娘,你到底是谁?”
公主没急着暴露身份,反而笑了笑,道:“想当年,公孙氏是虽说不是家大业大的名门望族,和屈氏这类比不了,但依靠着一手驯兽的本事,数代把持着御兽监掌事之职,多少大族权贵为了获得一头名兽而对其客客气气,可称清貴。
没想到,如今却落到这般地步,当真是令人唏嘘。”
江虎没去摸自己的刀和弓箭,只是拍拍手,道:“倒是有趣,没想到我躲藏在这里,也能被凤巢的人给找到。”
“您多虑了,我不是凤巢的人,我家男人,也不是,我们,只是逃人。”
“你以为,我会信?”
公主默默地解开自己的衣服,将自己的左臂露了出来,左臂上还有着凝固着的蜡,但完全可以透过蜡看见里头的火凤印记。
妇人直接惊呼道:
“皇族!”
江虎有些迟疑地看向自己的妻子。
妇人则对着江虎肯定地点点头,道:“是火凤印记。”
江虎眼里露出了思索之色,然后,猛地伸手抽出自己的猎刀,不是指向公主,而是指向郑伯爷。
郑伯爷依旧端坐在那里,神色如常。
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这是专业练过的。
不过,妇人似乎比这个男人,更有见识。
“前日下山,听闻了我大楚刚前些日子刚发生了一件大事,说是一位燕国的伯爷,在屈氏和公主大婚那一日,当着众人的面,劫走了四公主殿下。
真没想到,
鄙人深居大山,居然能碰上大燕的平野伯。”
郑伯爷将碗放下,打开锅盖,看了看,道:
“不知道粉条煮好了没。”
他是不打算插话的,让公主说就是了。
对于如何当甩手掌柜这件事,郑伯爷也是专业的。
“公主………公主殿下。”
妇人先对着公主跪伏下来。
江虎见状,目光里有些犹豫。
公主也无视了江虎,转身,主动伸手搀扶起妇人,道:“敢问嫂夫人何姓氏?”
“罪妇姓公孙,名玲。”
“原来是嫂夫人出身于公孙氏。”
“是,罪妇夫君曾是家父麾下亲卫,郢都之变那一夜,夫君护我离了京,躲入这深山中来。”
“辛苦嫂夫人了。”
公孙氏,世袭御兽监掌事,但却在近一年前的一天忽然消亡。
消亡的原因在于,公孙氏追随的是大皇子,先皇驾崩后,大皇子率先起事,想要在京城也就是郢都率先发难,掌握朝政。
公孙氏更是发动族内亲兵连带着不少御兽监内的妖兽加入,然而四皇子却早已得到了皇族禁军的效忠,数路皇族禁军直入郢都,加上巫正们也站在了四皇子身后,大皇子在郢都的叛乱可谓是被无情地扑灭了。
大皇子被故意放出郢都望其继续吸引簇拥好一并收拾,而公孙氏,则在那一夜被灭族。
妇人叫公孙玲,其父应该是公孙氏家主,也就是说,公主的亲哥哥,是眼前这个妇人的灭族仇人。
江虎看着郑凡,缓缓地放下了刀,重新坐了下来。
郑凡拿起勺子,见女人们没功夫,就自己开始搅动锅内,防止粉条打底。
妇人虽是公孙氏族人,但真正有本事的,应该是这位江虎。
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何青蟒会主动避开他了,因为当年公主以自身火凤精血吸引来青蟒后,按照皇族传统,会将青蟒移交御兽监进行驯服。
青蟒应该是感受到了江虎身上的气息,这才主动避开。
所以啊,畜生终究是畜生,关键时刻就是靠不住。
郑伯爷觉得,等回去后,那条青蟒得交给魔王们好好驯服一下,灌输点“忠诚”意识。
然后,
现在想来,
那黄狗子,应该也是江虎自己的安排,等于是在峡谷那个位置放了一个哨卡,他听到动静后好出来应变。
倒是个人才。
江虎开口道:“阿玲,她是你的仇人,你一句话,我就杀了她,为你全家报仇。”
郑伯爷摇摇头,叹息道:
舔狗一个。
但这条舔狗,应该是舔成功了,因为女人已经家破人亡,不和舔狗在一起根本就生存不了。
明明自己在大楚也是罪人的身份,不得不东躲西藏,在看见大燕的平野伯后,竟然开口说的话是想帮媳妇儿报仇。
这个男人,应该是没什么野心的。
有野心的男人,在此时才不会去管妇人想什么,他想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至于这位妇人会怎么想,
郑伯爷猜到了,
郑伯爷相信,公主也应该猜到了。
东躲西藏地在深山里生活,还不忘戴着首饰,做饭时也没留意到节俭过日子的细节,不知道自家男人下山采购一趟得冒着多大的风险;
说白了,这位公孙小姐压根就不是踏踏实实过苦日子的人。
“不,不报仇了,不报仇了。”妇人忙摆手,“都结束吧,都结束吧。”
家族被灭之仇,她不想追究了。
公主则道:“那是我皇兄做的事儿,与我何干?再说了,那会儿不都是各为其主,成王败寇罢了。
何况本宫现在悔婚在先,已然是和我皇兄决裂,那笔账,再怎么算,也算不到本宫的头上。”
“是,是,不怪公主,不怪公主。”妇人连忙道。
江虎发出一声叹息,道:“公主这是想和平野伯去去晋地?”
郑凡一边继续搅动着锅底一边笑道:“不然呢?”
“我可以当没看见你们,那是因为我和摄政王有仇;但我不会送你们进山,因为我是个楚人。”
“大家其实都是夏人,八百年前都是一家。”
“呵。”
江虎很是不屑。
郑伯爷则开始捞粉条。
公主手牵着公孙玲的手,对郑凡道:“相公,别光顾着吃,说话啊。”
江虎则道:
“说什么都没用。”
郑伯爷一边吸溜着粉条一边在心里附和道:对,跟你说什么都没用,反正你家不是你做主。
郑伯爷吃了半碗粉条两片腌肉,放下了碗筷,
道:
“一,随本伯等入燕后,生活上虽说不能和当年公孙氏在郢都时相比,但本伯可以保证锦衣玉食,丫鬟二十个,仆役二十个,厨娘另算。”
这大杂烩,煮得真不好吃。
“二,本伯可对天发誓,保护你们的安全,在我燕境,凤巢的人,不可能放肆。”
前两个,是生活上的。
第三条,
才是重头戏。
“三,我大燕皇帝陛下会为公孙氏新建御兽监,设掌事之职,由江虎兄弟任第一任掌事,第二任掌事,则是你们的孩子,这一职,世袭罔替,重现公孙氏之荣光。”
江虎怒目圆瞪,呵斥道:“休想!”
公主身边的公孙玲却直接对着自己丈夫喊道:
“好,我答应!”
“……”江虎。
郑伯爷继续捞第二碗粉条,不好吃是不好吃,但他是真饿了。
江虎看着自己的妻子,劝说道:“阿玲,我们是楚人,怎么能投靠燕狗,我们………”
“你不答应,我现在就死给你看!”
“公孙氏可是大楚贵族,怎么能做出这种………”
“你现在是不是要逼我去死!”
“私仇是私仇,国恨是国恨,燕人在玉盘城屠………”
公孙玲摘下自己的发髻上的簪子,
抵在了自己的脖颈上,
看着江虎;
先前淡然贤淑的妇人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对美好生活有着无限憧憬的女人。
公主则在此时补刀道:
“连本宫都要入燕了,公孙氏入燕,又有何不可?”
“对,公主说得对,公主说得对。”公孙玲仿佛得到了鼓励,簪子刺入自己脖颈,血珠子已经流出,嘶吼道:
“江虎,你答不答应!”
江虎咬了咬牙,
郑伯爷低着头继续吃着粉条,
江虎起身,
后退两步,
对郑凡拱手道:
“参见平野伯爷!”





魔临 第二百六十三章 叫哥
第二天,
原本两个人的逃亡队伍,变成了四个人。
江虎那儿有一匹驮马,载着一些东西,两个女人则在驮马两侧,跟着驮马一起走。
前头,
江虎开道,郑凡跟在其后面做策应。
这一走,就差不多是整个白天,等黄昏时,大家伙才停下来准备宿营。
公主的适应能力很强,现在已经能承受这种负荷了,公孙玲昨晚看起来柔柔弱弱的,但骨子里很是坚韧,也咬着牙挺过来了。
宿营时,江虎去外围做一些陷阱和哨子做警戒,公孙玲则在生火。
郑伯爷拿了一块烟熏肉,走到前面一处溪流边,开始清洗。
公主也走了过来,在上游一些开始取水。
“怎么样,有江虎开路,是不是感觉轻松很多?”
公主到底是女儿家家的,聪明那是没得说,是真聪明,但身上还残留着些许稚气。
在郑凡看来,她其实和郡主的资质差不多,所欠缺的,还是在经历上。
郡主是年纪轻轻就能带着镇北军在荒漠上溜达动辄灭人部族的主儿,
公主则一直生活在深宫中,
前者确实优秀,但后者,也依旧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你的青蟒,应该很有名吧。”郑凡一边洗着熏肉一边问道。
“对啊,怎么了,当初我把它引到我身边,可是引起轰动了呢,连父皇都夸我了不得。”
“这么有名,还交给过御兽监驯养过,江虎虽说不姓公孙,但毕竟是御兽监老人,他可以不认识你,这很正常;
但会不认识你的青蟒?”
公主眼睛眨了两下,道:“你的意思是说,他其实早就认出我们身份来了?”
“大概吧,而且,看看我们作为逃人是什么态度,看见有人呼救,是直接给她一箭送她解脱;
江虎和公孙玲,也是逃人,所以他们面对需要求救的人,做法是将我们带回去吃夜宵和歇脚。
或者,
可能是我们太邪恶了?太坏了?
而他们是善良的人?”
“所以,他其实早就想要和我们讨价还价,为了方便这个,所以才一开始装不认识?”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我倒是放心了。”
讨价还价嘛,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这是正常。
郑伯爷不怕人家有要求,各取所需,也就是为了各达目的嘛。
“那他们还可能做什么?”
“他们和你我不同,你的名声,已经臭了。”
“……”公主。
“我呢,是燕国伯爵,哪怕你哥哥给我高官厚禄,说实话,作为一个降人,最好的结局也就是被当作一块牌匾供在那里,远远没有我在燕国轻松自由舒适。
所以,我和你,是都不可能再回头了,不可能愿意让自己留在楚国的。
但他们不同,
公孙氏帮大皇子去对付你哥哥,你哥哥将他们镇压了,你哥哥作为胜利者,我觉得,他是有那种高姿态的。
如果他们将我们二人抓住,然后送给你哥哥,你哥哥肯定会赦免他们,官复原职,也不是什么事儿。”
公主的脸色一下子凝重下来,她刚刚还在为昨晚自己的表现而沾沾自喜,却没想到这一层。
其实,昨晚一开始郑伯爷也没思虑这么深,但睡觉时,他就琢磨开了。
归根究底,还是因为郑伯爷打心眼儿里不愿意去相信别人,更早时候,就是在家里,也得和魔王们去斗智斗勇。
“那我们现在岂不是很危险?”
很显然,公主和郑伯爷一样,不喜欢这种生死掌握在别人手里的感觉。
“有办法的。”
……
吃饭了,
依旧是熏肉加粉条。
公孙玲应该不懂得烹饪,还是喜欢乱炖。
不过现在在逃命,大家就将就着吃吧。
吃的时候,
郑凡先开口道:
“其实想想,如果留在楚国,也挺好的,楚国山好水好风景也好。”
公孙玲讨好道:
“郑伯爷如果留在楚国,想来摄政王会很重用伯爷的。”
“应该会的,不过,也不敢给我什么实权不是,最大可能就是被摄政王带在身边,装一装牌坊,或者陪摄政王下下棋说说话,当个近臣。”
听到这话,江虎的脸色微微一顿。
公主则开口道:“这次我做了这种事,和别的男人在大婚之日私奔,皇兄如果抓住我,必然会像小时候那样把我关黑屋子的。”
公孙玲则道:“公主殿下毕竟是摄政王的亲妹妹,不管公主殿下犯了什么事儿,做了什么,摄政王都不会和公主殿下真的生气的。”
公主闻言,笑了笑,抱住郑凡的肩膀,道:
“说是这样说,但我不后悔,谁叫我就看上他了呢,就像是虎子哥看上阿玲姐姐一样,这看对眼的事儿,就和唱本里演的那般,平日里看不见摸不着的,一旦时候到了,就真的非他不可了。”
阿玲看了一眼江虎,脸上也露出了笑意。
人心,都是肉长的。
作为公孙氏的小姐,
可能以前瞧不上江虎,但现在,她清楚,江虎,才是她安身立命的本钱。
无论是在楚地逃亡还是去燕国,她都得依靠江虎。
舔狗做到这个地步,就差不多是哮天犬了。
江虎则笑了笑,道:“伯爷,公主殿下,我们肯定能走出这座大山回到燕国的,因为在燕国,伯爷才能真正的施展才华。
小人也仔细想过了,御兽监重设不重设,小人其实不在乎。”
听到这里,公孙玲有些诧异地看向江虎。
“小人希望伯爷能收留,以后就让小人跟随伯爷左右,在雪海关为伯爷饲养妖兽,天断山脉里,妖兽也是极多的。”
先前郑凡的话,意思就是我就算是被抓回楚国,摄政王也会把我推到前面去,摄政王也必然会看重我。
公主会意,跟进上去,她是摄政王的亲妹妹,说得不好听一点,哪怕她造反失败,摄政王也不会杀她,只会囚禁。
我们被抓回楚国,也依旧是人上人,你江虎就算将我们抓回去立了功,也依旧只是普通臣子,弄死你,报复你,很简单。
江虎显然是听懂了其中的警告意味,也表达了忠心。
双方的警告和提防,在和和气气中,完成了一轮交锋。
接下来的近十天,山路很难走,但有江虎开路,两个女人也很争气,所以四人行进速度也很快,且一路上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哦,除了粉条吃完了。
粉条吃完后,大家开始靠打猎进食,先前一路上本就有不少猎物收获,同时青蟒时不时地也会过来送点儿它的“残羹冷炙”,所以,吃喝其实不缺。
就是野味吧这东西,一下子连吃很多天,对肠胃真的是一种极大的负担。
这天上午,原本四人还在前行,青蟒却忽然窜出来,拦在众人面前。
一般来说,青蟒很少在白天现身。
江虎马上趴在地上,耳朵贴地,道:
“马蹄声,人数不少。”
其实,
现在四人已经快走出大山了,前面,算是山区的余脉,也就是快进入燕楚两国对峙交锋的区域了。
预感到有骑兵要过来后,江虎马上将驮马隐藏起来,大家所有人也都躲避好。
很快,一支人数在一百左右的楚人骑兵出现,他们没做什么停留,继续向西疾驰而去。
郑伯爷马上对身边的江虎道:“这是先锋哨骑,我们现在必须得转移。”
凡大军开拔,必有先锋军,先锋军逢山开路遇水搭桥,是大军对外开辟战场盲区的关键,而先锋哨骑就是先锋军的哨骑,一般是成建制规模的开进。
而等到大军扎营下来后,才会将哨骑继续细分下去,以获得更为广泛的视野。
所以,眼下,应该是有一支规模不小的楚国军队正在向这里开进。
如果现在不抓紧时间离开这里,自己四人很可能就会被那支规模不小的楚军囊括进去,到时候想跑也跑不了了。
郑伯爷当即带着三人一起向南走,也就是走回头路,因为往北往东往西都可能遇到楚军,所以宁愿晚两天出山也得保证自己安全。
不过,在郑伯爷等人刚往南行进没多久,事情就出现了变故,或者叫,转机。
有一支楚军骑兵,正在从西边向东边疾驰,和先前遇到的那支应该是反过来的,而在他们身后,郑伯爷看见了黑色甲胄的骑兵正在追逐他们。
天见犹怜,
在看见那熟悉的靖南军骑士甲胄后,郑伯爷的眼眶,居然有些湿润了。
这真不是装的,而是自打在大婚那天逃出,从周县开始,一直到现在,这近乎一个月的时间里,郑伯爷身边除了魔丸,没一个魔王陪护,可谓是真正的提心吊胆,眼下,看见靖南军骑兵,真的有种离乡的游子重回故土的亲切。
“不好,燕军!”
江虎本能地低喝道。
随即,
郑凡看向了他。
江虎也看向了郑凡,这个中年猎户汉子,嘴角扯了扯,脸上露出了讪讪之色。
这是他的习惯和本能,但现在,他已经背离楚国了,只不过立场因为惯性还没能完全颠倒过来。
眼下的这种局面,根据郑伯爷分析,应该是双方两个集团军在快速行军途中碰头了,也就是所谓的……遭遇战。
双方的先锋军在看见对方的先锋军后,第一反应永远都是先派遣一两名骑士回去给主帅报信,随后直接朝对方发动冲锋,吃掉对方的先锋军。
因为遭遇战,根本就不可能给你太多的反应和布局时间,且如果连先锋军都感到很意外的话,后方主帅必然也很意外,一场混战,大概率就要爆发了,而在混战一开始,就吃掉对方的先锋哨骑,就相当于是黑掉了对方的视野,让你家的主帅可以在混战之中比对方多留一丝清明。
当然,除了战术利弊选择之外,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大燕骑兵一直有着一种“天下第一铁骑”的强烈自信,尤其是镇北军靖南军这两支。
既然是混战,那就直接莽上去,先击垮对方哨骑,再击垮对方先锋军,随后让敌军的溃军向本方溃退回去,形成卷珠帘之势,后方兵马跟着一冲,敌人很可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连环溃败了。
不要觉得这很异想天开,事实上两三千骑兵直接击溃掉数万敌军都不算是很罕见的事,事实上连那些溃退的敌军都很莫名其妙,因为他们自己也清楚,自己人数是对方十倍,十个打一个,那肯定是能打赢的,大家都是两条胳膊顶一个脑袋不是,但往往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溃败下去了。
最经典的战例就当属初代镇北侯的三万破大乾五十万北伐军那一场了,那可是近乎二十比一的军力对比,而且那会儿乾国刚开国才是第二代皇帝,率领的也是开国时期其兄长拿来打天下的精锐之师,就这么稀里糊涂地丢盔弃甲了,成就镇北军天下第一的威名。
此时,
郑伯爷等人位于一个山坡上,下方是一个比较平坦的峡谷,观战视野不错。
公主有些好奇地问道:
“你怎么不下去打招呼?”
公主倒是立场转变得最快的一个,说心里话,公主打小金枝玉叶,可没遭受过这一个月来的颠沛流露的逃亡之苦,现在见到燕军,她是第二激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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