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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纯洁滴小龙
七叔走了进来,对着趴在那儿的镇北王道:
“王爷,这军营里现在哪里去找活鸡啊?”
李梁亭却用手拍着床板,
眼泪滴淌下来,
喊道:
“本王不管,本王今日,就是要吃鸡腿儿。”
田无镜则一路走到了王帐外的马厩里。
那儿,躺着两头貔貅。
镇北王的那头貔貅,是后续偷偷运进来的,现在,还是有些萎靡,没完全恢复过来。
田无镜坐了下来,他的那头貔貅主动靠近。
“刀。”
貔貅张开嘴,自其口中,吐出了锟铻刀,落在了田无镜的手中。
这把刀,是当年自己受封靖南侯时,燕皇亲手所赠。
他是位好皇帝,
却绝不是好父亲,好丈夫,好兄长;
随即,
田无镜又摊开手,
道:
“信。”
“………”貔貅。
犹豫了片刻,
貔貅张开嘴,像是在干呕一样,却什么都没掉落下来。
田无镜扭头,看向蹲伏在自己身边的貔貅,
开口道:
“给出去了?”
貔貅没回应。
那封信,是他放进去的,如果丢了或者损毁亦或者遗失了,自己的这头貔貅,必然会早就知会给自己。
而它,却一直保持着沉默。
这是一头畜生,但这头畜生,有脑子。
既然未曾吱声,就意味着在这头畜生看来,那封信,已经落在了该给的人手中了。
貔貅见主人迟迟不说话,害怕得将脑袋抵在了地上,两只眼睛,瞪得老大,还泛着水光。
旁边,镇北王的貔貅见到了这一幕,干脆侧躺过去了身子,真的是看不下自己这个同族现在这个模样。
不过,
让貔貅没想到的是,
沉默许久后,
没见到主人发怒。
田无镜摇摇头,
道:
“也挺好。”
脑海中,
不由得浮现出郢都大火之中,郑凡拿着刀站在自己面前,大吼着:
我郑凡这辈子,就你一个对我好的哥……
田无镜缓缓闭上了眼,
其实,田无镜有句话一直没对郑凡说出来过,那就是他也庆幸,
这辈子,这人憎天弃的这辈子,还能有这样一个弟弟。
田无镜伸手摸了摸貔貅的脑袋,
道:
“本想着,打完了仗,让你回去,把信交给他,现在也好,你也不用回去了。
他说过,
日后若是有机会,他想去西方看看;
行吧,
等这仗打完了,蛮族若是也没能杀得了我;
反正,也没了归途。
我这当哥哥的,
就先去给弟弟,探探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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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临 第五百二十三章 往前一百年,到底谁是爹!
荒漠上,是没有城池的,唯一一座可以勉强称之为城的地方,那大概就是蛮族王庭所在地了。
只不过,这城郭,这城墙,也实在是太矮了一些,四周的布局,也过于松散了一些。
百年之前,蛮族在王庭的率领下,东征西讨,掳掠来了不少各地子民,这里面,自然有大量工匠,这里的工匠,包含了各种手艺人。
再者,造城,只要人力物力足够,并不是什么难度太高的事儿,除非硬生生地想要造一座可以比肩东西方国都的雄城。
只不过,正如燕人一直瞧不上乾人那所谓的文教一样;
当你的刀马可以在双方交锋中占据优势时,自然而然地,你会认为自己的这一套制度文化更强,所以,当年王庭鼎盛时,并未想过要去学习东西方的制度和文化上的一些精华,且坚信笃定自己的这种生活方式才是最健康最适合勇士生长的。
不得不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蛮人确实有着这种自信,但伴随着燕国一次次地反击一次次地宁死不屈,尤其是百年前那场蛮人和野人在荒漠边境上爆发的那场大决战之后;
聚集了荒漠大半部族勇士的蛮族王庭,在他们的蛮王领导下,和燕人足足打了一年。
这期间,燕人还顺带击溃了乾国的北伐。
最终,
蛮王不得不承认,东方的这尊叫做“燕”的帝国邻居,自己,实在是打不动,也啃不下来了。
燕人用数百年的血战,加上数位皇帝御驾亲征战死为代价,终于迫使蛮族认怂了。
再这之后,
当年的那位蛮王做出了一个看似极为明智实则却玩失了智的决定;
因为和燕国的大决战,让荒漠蛮族各部损失极大,不仅仅是部族勇士的战死,还有生产上的断裂,让生产经济模式更为脆弱的蛮族,日子开始过得极为艰难起来。
王庭作为头狼,其权力的根本以及权力的体统,来自于要有能力带着下面跟随着你的部族吃肉。
既然东方不好打,燕人也实在是太硬气了,
得,
调头,
向西边摸摸去!
就这样,百年前的那场决战之后,蛮族和燕人因为大规模战事消停的原因,走向了两条不同的路。
燕人这边,在对乾国之战中立下举世战功的那位将领受封镇北侯,永镇荒漠;
燕国内部,早年为了配合长年累月和蛮族的大战而形成的类似天子、诸侯的制度,演变成后来的世家门阀林立威胁皇权的局面;
而蛮族,
在结束向东方的开拓后,调头去西方摸索,这不摸不知道,一摸吓一跳;
已经习惯燕人的勇猛和悍不畏死的蛮族勇士,在西方,重拾了快乐!
西方的小国,实在是太好打了,他们也富饶,他们也肥沃,他们的女子,更有韵味。
因为蛮族的西进,一度使得西方有倾覆的风险;
后来,那位蛮王轻敌冒进,受了埋伏,自身战死不谈,还带着金帐王庭的大半嫡系陪葬,蛮族自此四分五裂;
大部分蛮族被驱逐回了荒漠,还有一部分留了下来,被西化,不再新蛮神而开始信奉起了上帝,成为了雇佣兵一类的部落。
此时,
呈现在李飞面前的这座王庭都城,其实就是那位蛮王在时下令修建的。
“那位蛮王能下令修建都城,意味着他已经在心里清楚,到底该向谁学习了。”李飞开口道。
“殿下,荒漠虽然广袤,但绿洲稀缺,土地贫瘠,其实,是不适合修城的。”长史解释道。
“这不一样,如果仅仅是一座王城的话,还是能支撑起来的,有这座城和没这座城,是完全不同的。
上次我大燕伐楚,靖南王和平西侯为何要不惜涉险千里奔袭也要捣毁楚国都城,就是这个道理。
一国之都,如一人之心,心在,则血脉可相连,心不在,则人心四散。”
长史有些讶然,不过还是拱手道:
“多谢殿下教诲。”
长史清楚,世子殿下虽然一直成长于外,但却一直有个好老师。
当然,那位老儒生,其实看重的是陈仙霸,李飞一直以来都是凑着旁听。
“如殿下所言,倒是有些可惜了,要是让蛮人将这座城修建起来,那么……”
“修建不起来了,在强盛时未能深谋远虑,做好奠基之举,在衰落时,就很难补救了。
如果可以,你当百年来的这几任蛮王不想将这座都城修建起来么?
一是,修不动,太费力了,靠王庭自身的力量,太难;
当然,咬咬牙,也不是不能修;
但彼时我镇北侯府已然雄踞荒漠边境,镇北军铁骑也已然成型,攻守异位了。
他王庭敢真的将这座都城修建起来,那我父亲,我爷爷,我太爷爷,就敢亲领镇北军铁骑直扑其都城。
原本,王庭驻扎地,打不过,还能跑,还能绕,还能退;
荒漠很大,不想和你直接面对,自然有大把的地方可以腾挪,必然能将你拖到人困马乏而无所得。
但若是将都城修建起来了,
这瓶瓶罐罐的多了,想说丢就丢,就不那么容易了。
到时候,
就是我镇北军铁骑杀到这里,王庭还不得不硬着头皮在这里与我决战。
这是我镇北侯府想看到的局面,同时,也是王庭清楚自己绝对打不赢的局面。
对于一族,一国而言,
错过了,可能就是一个百年,甚至多个百年就这般荒废掉了,想补,也很难补回来了。”
说到这里,
李飞伸手拿起一块糕点,塞入嘴里,咬了一口,一边咀嚼一边道:
“就如我大燕,五年前,我大燕对外开拓之际,是何局面?
西边,蛮族早已式微,不复当年之勇;
南边,乾人粉饰太平,实则边军废弛;
东边,三家分晋,君不君,臣不臣;
就是最远的楚国,也是大贵族掌握朝堂地方,和我大燕当初何其相似,且那会儿竟然还出现了诸皇子之乱。
多好的时机啊,陛下,父亲、南王,幸亏他们抓住了,错过这段时候,以后我大燕的路,将走得极为艰难。
守寡贫之地,而不修武德者,必亡;
守寡贫之地,而不知进取者,必衰。
这也是先生当年说过的话,当初在村子里的我,只觉得有些道理,自打做回世子后,身份不一样,看东西的眼光也不一样了后,才觉得,这是有大道理的。”
“殿下的那位老师,真乃大才也,不知可否请其出山,下官也想拜见求教。”
“老师不属意于我。”
“这……”
“再说了,老师那性子,也不愿意来的。”
这时,
前头的护卫长过来禀报:
“殿下,王庭派人来迎接。”
“好。”
李飞将手中剩下的糕点,全部送入口中,拍了拍手,嘴里快速地咀嚼手里则开始整理自己的蟒袍。
而后,
他走出了马车。
外头,
林立着一众甲胄明亮的蛮族骑士,他们威武,他们雄壮,他们士气高昂,鼻孔朝天,带着一种睥睨一切的气势。
李飞记得陈仙霸曾对自己说过,镇上面的帮派茬架,往往都会选自己帮派里最有块头的人持最好的刀,摆在最显眼的第一排以来压阵。
陈仙霸还说,他见过两个帮派压阵时,两个衙役,一边打着呵欠一边走了过来,像是昨晚在红帐子快活过没睡好觉一样,但他们一出来,两边当即就怂了。
真正的自信,不用刻意地表现和摆出来;
正如眼前的这一幕,
蛮族王庭,
这是要将其最为“强大”的一面,展现给自己这位镇北王世子看呢。
李飞心里是这般想的,但身体,却开始颤抖,而后一个不稳,差点从马车上摔落下来,还好身边的长史帮忙搀扶。
长史心里先是惊愕了一下,毕竟,先前在马车里和自己侃侃而谈大势的世子殿下,怎么着都不是会被这般轻易给吓到的人。
不过,说到底,诸夏之国,玩阴谋玩心机,嗯,就算是在乾楚看来最为“荒蛮”的燕人,其实也是比蛮族人高超太多。
这是示敌以弱呢。
“哈哈哈哈。”
一位穿着黑色甲胄,体格健壮的中年男子大笑着走到马车旁,其肩膀上,还站着一头鹰。
“见过世子,本王这厢有礼了。”
蛮族小王子行了个类似戏台上小生的礼,配合其这一身打扮和块头,显得不伦不类。
“哦,见过小王子。”
“来,下车!”
小王子伸手,要接李飞下车。
李飞笑了笑,伸手,搭在蛮族小王子的手上。
谁知蛮族小王子却以另一只手搭在李飞的腰上,将李飞整个人近乎是举起再落地。
“哎哟哟,可是吓死我了,吓死我了。”
李飞拍着胸脯道。
“哈哈,世子莫见怪,我是个粗人,哈哈哈。”
“不见怪,不见怪的。”
“世子,这边请。”
“请,请,请。”
长史作为随从,跟在后头。
蛮族小王子的年纪,真的不小了,之所以这么大年纪还被称呼为小王子,也是因为老蛮王活得太久了。
这位小王子的举止,透着一股子洒脱,甚至叫粗横,但长史在见到自家世子殿下的变脸后,也不敢确定对方是否也是在故意演戏。
接下来,
镇北王府世子在蛮族小王子的带领下入了王庭城。
一路上,道路两侧都站着蛮族勇士,各个甲胄鲜亮。
“世子殿下,觉得我蛮族勇士如何?”
李飞马上答道:
“威武雄壮,彩!”
“哈哈哈,比不得世子家的镇北军啊。”
“这要比什么,蛮族和我大燕早就承平了,大家就这般和睦相处下去不好么,哪里用得着再动刀动枪的?”
“对,是这样,是这样。”
进王城后,看见了很多面部落大旗,小王子伊古次为李飞介绍。
能进王城立旗的,都是荒漠上有头有脸的大部族,实力强横,人口众多,当然,还有更多小部族,只能在城外搭帐篷立旗。
一开始,李飞心里是有些紧张的。
但渐渐的,他不慌了;
因为要他现在去当一个合格的镇北王府世子,这比较难,但让他做回那个在村子里的腼腆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少年,他擅长啊,无非是本色出演。
所以,
接下来的一幕幕就极为和谐。
在小王子面前,镇北王府的世子有些唯唯诺诺,也有些战战兢兢,瞧见什么都有一种极为稀奇的感觉。
其实,正在关注着他的人很多,但他硬是没露出什么破绽来。
再优秀的伪装,也抵不住十多年来的生活不是。
金帐会盟大会规模宏大,聚集的各部头人也极多,也有一些头人特意过来向李飞这个镇北王府世子行礼。
镇北侯府镇守荒漠百年,在蛮族之威,自是不需多提。
李飞都一个个地回礼过去,丝毫没有不耐烦的迹象。
城内,也有屋舍;
但正中央区域,确实一座大帐篷,帐篷很高,占地面积也很大,像是一座用帐篷搭建起来的小宫殿。
小王子带着李飞走了过来,门口的守卫全都行礼退开。
最后,唯有一个看起来不是那么像蛮人的蛮人站在门口。
他的头发,是红色的,他的眼眸,泛着琥珀的光泽,但他的面容,却又有着蛮族的黝黑和粗犷。
“来,世子,我与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我王庭的右谷蠡王,萨勃多。
右谷蠡王,这位就是镇北王府的世子。”
“见过世子。”萨勃多行礼。
“见过右谷蠡王。”
“我要带世子见父王。”
右谷蠡王点点头,让开了身子。
随即,
李飞在小王子的带领下步入了王帐。
王帐内,
老蛮王穿着一身虎皮,正端坐在那里。
虎皮,很威武,但第一眼看过去,却能够让人本能地感觉,虎皮内的那位瘦削老者,才是真正的兽王。
“见过蛮王。”
李飞向老蛮王行礼,自是不用下跪的。
“李家的娃来了,呵呵,好,坐。”
两个侍女上前,赐了毯子。
李飞和小王子相对而坐。
坐定,李飞自怀中取出一封书信,道:
“蛮王,这是家母给您的亲笔信。”
“哦,好,我看看。”
侍女将信呈送上去。
老蛮王看完了信,
点点头,
道:
“稚都。”
“父王。”
“李家的夫人,想与我家结个儿女亲家。”
小王子有些意外地看向李飞。
“呵呵。”
老蛮王笑了笑,
道:
“我看成啊,王庭已经和姬家结了亲,再和李家结了亲,这日后啊,我族和大燕,必将和和睦睦,两国子民,共享太平。”
“还请蛮王成全。”李飞弯腰道。
这时,
小王子忽然开口道;“为何总是咱们荒漠上的女子嫁入大燕?你们燕人不是有句话,叫来而不往非礼也么。
这样吧,
世子,你阿姊不是在家里么,让她嫁给我,你我,以后就是真兄弟了,岂不是更好?”
小王子的话说出来,
老蛮王就坐在那儿,没呵斥,没发声,就半眯着眼。
帐篷里,
氛围一下子安静了下来。
李飞并未勃然大怒,
而是认真思索了一下,
道:
“我娶您的女儿,您就是我的岳丈,您娶我的姐姐,您就成了我的姐夫,这岂不是乱了辈分了么?”
“哈哈哈,这话说的,我荒漠上,不讲究这个,就是亲爹的女人,儿子也能继承。”
李飞看向老蛮王,
老蛮王笑骂道:
“你这畜生,老子早就知道你惦记着你那几个小娘多时了。”
“嘿嘿。”
“这可不成呐,蛮族是蛮族,我毕竟是个燕人,这事儿要是传出去了,我以后可如何继续做这个世子啊?
蛮王,王子,你们应该是知道的,我镇北王府这几年,是一年不如一年了,大军被拆卸,朝廷一直在对我王府动手。
你们说,要是这个把柄落出去,那我王府岂不是更被动了?”
老蛮王笑着点点头,道:“是,你们燕人,就是规矩多。”
“那是您没瞧见过乾人,在乾人眼里,我燕人,其实也是蛮族。”
“哈哈哈哈。”老蛮王大笑起来,然后,开始咳嗽。
随即,
他摆摆手,
道:
“罢了罢了,就嫁孙女吧,稚都,将大妞配给他吧。”
“是,父王。”
短暂的会晤之后,李飞就离开了帐篷。
小王子则留了下来。
“父王,您觉得如何?”
“什么如何?”
“他啊?”
“谁啊?”
“镇北王府的世子。”
“他李家老一代还没死绝呢,那是你该看的事,为父才懒得打量这个。”
“这……”
“他是真孬,又有何用?他是假装的,又有何用?没坐到镇北王的那个位置上,他就是个妖怪,又能怎的?
李家的镇北军,现在是听他的么?”
“是,父王说的是。”
“咳………咳咳………你去忙吧,多留意留意东边的消息,与其现在去关心这个李家娃娃到底是个什么脾性,倒不如关心关心东边传闻的燕国皇帝驾崩的这件事,到底是不是真的。”
“是,父王。”
……
当晚,李飞住在了靠近王帐不远的另一座很是精致宽敞的帐篷内,然后,一群年轻的蛮族贵族在晚上的时候,拉着他喝酒。
这是真灌啊,
李飞的酒量不行,很快就被灌得不省人事。
然后,
一个蛮族女子被送到其帐内。
替他更衣,替他清洗身子,李飞只觉得,这个女孩子的手,好柔软,自己的身子,好烫。
……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
李飞看着自己怀中的女子,年岁,比自己还大一些。
自己醒来时,她应该早就醒了。
“你是……”
“不是夫君来向我爷爷提亲的么?”
“哦,是,所以你是……”
“你的妻。”
“哦,好的。”
李飞就这样成亲了;
他是真没料到,蛮族的成亲仪式,竟然这般的简单直接和快捷!
自己回镇北王府当世子都没这个快,
毕竟,在自己很小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的爹是李梁亭,早就有心理准备。
他成亲了,
他的第一次,给了她。
李飞还检查了一下床铺,结果没发现落红。
“你是我,第一个男人。”她说道。
“我知。”
嬷嬷曾与自己说过,有些女孩是不会有落红的。
媳妇儿比他高,媳妇儿比他壮;
当然,不是胖,肤色在蛮族里,算是白的,笑起来,也很大方,还挺好看。
她应该就是嬷嬷曾说过,会生孩子会旺夫的女人。
下午,
李飞被自己的新婚妻子带着去拜见了小王子。
昨日和平辈兄弟相称的小王子,今日,就比自己高了一辈。
李飞跪下来,给他敬酒。
然后,
李飞又去拜见了老蛮王,磕头行了礼。
这不叫丧权辱国,娶了人家的姑娘,这个礼,是应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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