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月佳人
作者:温诗
为了还债,我选择了来钱最快的一条路。白天,我是名牌大学的大学生;晚上,我是不夜城里最火的……【加更追文每满5oo、钻石每满5oo、推荐每满1ooo、打赏每满2ooo岩币】
风月佳人 276 新欢和旧爱,你选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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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爱而不得的痛苦,可是,现在我们俩已经走在了背道而驰的路上,又怎么回的了头呢?
我推开了蒋屹繁,直接朝车子停的位置跑过去,还没等蒋屹繁追上来,立马动了车子,将他甩在了身后。
或是因为刚才的一幕让人猝不及防,以至于就连我开车的时候,握着方向盘的手都在微微颤抖。
过了一会儿,我感觉蒋屹繁再也追不上来时,便将车子停在了路边,一个人静静地坐在驾驶座上,心脏还在“噗通噗通”地跳动着。
过了好一会儿,我才慢慢平静下来,一路将车子往家的方向开。到家的时候,已经约莫十一点多了,有些迟,我将车子停在小区的停车位后,便准备上楼。没想到,还没等我走到楼梯口,就听到一个声音叫住了我。
我疑惑地回头一看,看到了赵莫轩。
呵,这两人今儿个是上赶着来找我吗?
赵莫轩站在夜色之下,晕黄的路灯照的他的面色看着有些迷离。依旧是冷峻的五官,一双眼睛亮的宛若星耀一般,让人不禁迷醉其中。
我朝他那边走过去,问道:“你怎么来了?”
“想你和孩子了,就过来了。”他伸手抱住了我,很暖。
我提议:“要不要我上楼把安安抱给你看看?”
怎么说他也是安安的爸爸,有权亲近孩子。
“不用了,免得吵醒安安睡觉。怎么样?孩子最近乖吗?”
我想到安安哭闹起来那撕心裂肺的样子,就忍不住感觉到头疼:“跟个混世魔王似的,现在成了家里的小霸王,谁都治不了她。”
对此,赵莫轩倒是欣喜的很,一双眼睛亮:“不愧是爷生的孩子,像我。”
是啊,站在我面前的,可不就是一霸王嘛,有时候都快成我大爷了。
我问他:“我手机里拍了几个安安的小视频,你看吗?”
听到这话,他立马对着我点了点头,凑到我身边,跟我一块看着安安的视频。这几个视频里,都是安安平时吃饭玩耍的视频,却看得赵莫轩眼睛晶晶亮地盯着屏幕,有时候还忍不住伸手去摸屏幕上的安安,似乎能亲身接触到一般。
赵莫轩微微笑着,对我说:“安安好像胖了一些。”
安安和刚刚从医院里接出来的时候相比,确实胖了一斤多,可没想到,这么细微的变化,竟然被赵莫轩捕捉到了。
看完视频后,赵莫轩抱着我,亲了一下:“你把安安照顾的很好,谢谢你,阿初。”
“安安也是我的孩子,照顾她是应该的。”虽然早产的孩子不好带,但看着安安一点点地长大,嘴里“啊——啊”地开口想说话的时候,瞬时觉得一切的辛苦都是值得的。
赵莫轩忽然问我:“阿初,你恨我吗?恨我那时候……”
他没有说下去,但我还是明白了他话里的意思。那时候我因为小笛的事情去找他,以为自己手上握着赵氏百分之二十股份的支配权,可以强迫他放手。只要能把小笛救出来,甚至于我把这些股份全部给赵莫轩也无所谓。
可那时候的他,就像是疯了一样,不管不顾地倾占了我,甚至连百分之二十的股份都不要,只想要将我占为己有。
那段时光,算是我这辈子最昏暗的时候,我感觉整个人就像是一具行尸走肉一样,一日日隐忍着,被迫接受着这一切。直到最后小笛被送走,我想用自杀的方式,结束我的生命……
“恨啊,怎么不恨。”再次回想起那段往事,在我说到“恨”这个字眼的时候,我好像没有当时提及时,整个人的身体都在忍不住颤抖,,反而平静了许多。
“就算你恨我,可是阿初,我并不后悔。”他伸手将我抱得很紧,下巴抵着我的额头,“四年前,我让你走了,那时候,我就告诉自己,再让我看到你,我一定不会放手!”
我想到之前在电视上看到的新闻,问道:“赵氏的股东大会快开了吧?”
“恩。”
“那……你拿到胜男手上的东西了?”
“拿到了。”
“那是什么?”
“白家地下的联络名单。”
一开始听赵莫轩说白家,我还有些迷糊,直到后来恍然想起来,白家,不正是赵莫轩外公的姓氏吗?这么一来,想必赵莫轩说的是黑道方面的联系名单。
赵莫轩续续跟我说起之前的事情,那时候,赵梓轩拿着我威胁赵莫轩,让赵莫轩带着两样东西,单枪匹马地去见他,一样,是赵氏董事局里各大股东背后的阴私,正是因为这些东西,赵莫轩当时才能控制股东转向,让他们把选举的票投给了自己。还有一样,是白家的联络名单。那份资料,相当于关系着白家的命脉。但为了我,他还是把这两样东西都给了赵梓轩。
听到这里,我奇怪地问道:“既然如此,那东西应该在赵梓轩手里,怎么又会到了胜男手上?”
赵莫轩看着我,回答:“因为她杀了赵梓轩,拿走了他手上的东西。”
她杀了赵梓轩?
难道说,杨菲菲不是胜男第一个杀的人,赵梓轩才是吗?
即便当时看到胜男被赵莫轩收拾的很惨,可一想到原本和我朝夕相处的人,有一天会将自己手上的刀对准别人、对准我,我浑身上下不由地升起一阵毛骨悚然的感觉。
赵莫轩继续对我说道:“她把赵氏股东的那份资料交给了蒋屹繁,对他隐瞒了白家的资料。”
想来,蒋屹繁就是凭着那份资料,在收购赵氏后,借此消除了董事局里一众股东的反对,成功将赵氏纳入麾下。只是,他以为早就死了的赵莫轩,没想到居然又回来了。
按说胜男若是想要一直留在蒋屹繁身边,手上必须要掌握一定的筹码,对于她隐瞒白家的资料这件事,我倒是能理解。可到了最后,当这份资料曝光的时候,不单是蒋屹繁那边,甚至是赵莫轩那边,都在找她。
我忽然问道:“胜男现在还活着吗?”
赵莫轩的身影有些淡薄:“死了,把东西交出来之后没多久,就咽气了。”一份资料,成了胜男安身立命的筹码,也成了她最终走向灭亡的死穴,这算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吗?
想来,蒋屹繁如今手上握着的股份,虽然没有赵莫轩那么多,可他手上还有那么多股东的阴私,就能争取到为数较多的股份支持,在这一点上,即使赵莫轩已经拿回了白家的资料,可他又该怎么凭着那百分之二十的股份跟蒋屹繁对抗呢?
赵莫轩曾经问过我,在他和蒋屹繁之中,会选择帮谁。
如今,我的手上还握着小笛百分之二十的股份,在小笛成年前,拥有这些股份的支配权。我手里的这些股份,很可能会成为扭转整个形势的关键。可是,当我真的在面对这样的选择时,又该怎么选?
按说赵氏的股东大会即将召开,随着时间一日日临近,我的心也一点点难以平静下来。
顿了顿,我问赵莫轩:“股东大会,你有把握吗?”
他没回答,反而轻笑着把问题重新丢给了我:“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这个时候应该帮谁。说的通俗点,一边是新欢,一边是旧爱,而我,无疑要在这其中选择一个人。
“不用纠结,我知道你害怕选择,所以,我不会让你选。”他打断我烦扰的思绪,披着夜色,对我说,“这件事,你不用管,只要安心带着安安就好,剩下的事情,交给我来处理。”
风月佳人 277 哪有女人养男人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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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使赵莫轩这么对我说,可我还是忍不住为即将到来的股东大会而感到担忧。那一天,不管是赵莫轩或是蒋屹繁中的哪一个人赢,对于我而言,似乎都不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
那天,赵莫轩在小区楼下待了约莫大半个小时的时间,才离开。临走前,他抱了抱我,有些不舍。
临别的时候,赵莫轩忽然对我说了一句听着有些奇怪的话:“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又长了不少?”
“什么?”我被他问的一头雾水,直到,当我看到他的视线不自觉地往我的胸口瞟。
这个狗改不了吃屎的家伙!
其实,我最开始认识蒋屹繁的时候,因为那时候没什么钱吃饭,通常都是随便凑合凑合,一顿就过去了,以至于有些营养不良,所以身体发育并不明显。到后来吃的方面跟上了之后,我又去塑形班锻炼了一段时间,不但形体上好了许多,连胸部那边,开始慢慢长起来。
自从生了安安之后,相当于女人的第二次发育,尤其是最开始一个月里,有时候还会涨奶,等打了退奶针之后才没什么事,可胸部却明显大了一个号。甚至于,今晚跟陆琪一块换礼服的时候,她还揶揄我,说我未来的老公有福了。
估计这个世界上,也就只有赵莫轩这人,对女人的身体了如指掌,我甚至可以确定,他光看我一眼,就能知道我穿多少型号的内衣。
一想到他以前的那些花边新闻和风流史,我忍不住抬腿踹了他一脚,直接给了他一个白眼,然后转身上了楼。
赵莫轩估计压根就没想通,他到底哪里惹到了我,见我这样子,一直在后面叫我的名字,奈何我连一声都没搭理他。
到家之后,我回去看了看安安,发现安安正和小妈站在屋里安静地睡着。然后,我去看了看小笛的房间,发现林浩还没回家。小笛一个人躺在床上,被子都被他肉嘟嘟的小脚丫给踢掉了。
我赶紧走过去,帮小笛把被子给盖上。小笛不知道做了什么梦,额头上都是一阵阵的热汗,我用纸巾将他额头上的汗一点点擦干。中途的时候,小笛的眼睛微微张开,像是醒了过来。
他迷迷糊糊地叫了我一声:“妈妈……”
我应着,然后将小笛轻轻地抱在了怀里。
小笛看着我,呆呆地说着:“妈妈,我做了个梦,发现你不要我了。”
尽管他说话的语气有些淡,可我听得出来,他的语气特别的悲伤。
现在家里突然多了安安,对于小笛而言,就像是又生了个二胎,一时间,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到了安安身上。小笛自己心里清楚,他不是我亲生的孩子,所以在面对安安的时候,即使受到了冷落,也不会开口说。
依着他从小的生活环境,加上他现在的这个年纪,是最缺乏安全感的时候,只是,安安这个孩子来的让人有些猝不及防,若是可以选择,我宁愿安安降临的时候,小笛的年纪可以再大一些。
我抱着小笛,一下一下地拍着他的背:“别担心,不管什么时候,妈妈都不会不要你的。你和安安一样,都是妈妈的孩子啊。”
小笛红着一双眼眶,问我:“妈妈,你真的不会不要我吗?”
我坚定地对着他摇了摇头。
今晚,我看安安那边还算安静,加上林浩还没回来,就先陪小笛躺在了床上,哄着他睡觉。
我原本还想等林浩回来,可等着等着,困意席卷上来,整个人忍不住睡着了。
林浩约莫是凌晨两三点钟回来的,我听到他推门的声音,就醒了过来,发现他站在门口。
我从床上坐起来,打着哈欠问他:“今天怎么那么迟啊?”
他压着声音跟我解释:“上班那地方出了点事,就回来的有点晚。”
“恩。”我点了点头,从床上起来,把睡觉的位置让给他:“你陪着小笛睡吧,我去那边睡。”
林浩微微点了点头,错过他身子走过去的时候,我好像看到他的眼角那边好像有淤青的痕迹,赶紧站住了脚,问他:“你这脸是怎么了?”
林浩赶紧扭过了头,敷衍着:“没事啊,我能有什么事情。”
我害怕声音太大把小笛吵醒,拉着他出了房门,到了客厅的时候,我将灯打开,赫然看到他眼角淤青的痕迹。不单是眼角,似乎嘴角那边也受了伤。
看到这一切,我急着问他:“你怎么了?你告诉我,今晚到底出什么事了?”
林浩一直沉默地坐在那里,没说话,见状,我来不及等他,只能先去拿了医疗急救箱,帮他处理伤口。
不管我怎么问,可林浩始终没跟我解释脸上的伤是怎么回事。
我忽然想到,之前他说找了个地方上夜班,一般凌晨12点的工夫就回来了,可看到他现在这样子,不会是在上班的地方出什么事情了吧?
我看着林浩,敛着神色严肃地问道:“林浩,你老实跟我说,你现在上的到底是什么班?”
“就是在场子里给人当保安,没什么。”
“什么场子?”
对于这话,林浩有些不太好意思:“一个娱乐城里。”
想来是在夜场。
我在夜场待过,在那边有时候难免会碰到一些难缠的客人,这时候场子里就会出动保安。说是保安,其实跟打手没什么区别,但因为夜场的工资高,所以很多人还是会选择这份职业。
我问他:“你今天脸上这伤,是在夜场被打的?”
林浩摇了摇头,回答:“不是,回来的时候遇上一帮混混,想抢劫,我他妈就跟他们干了一架。”
“真的?”听着林浩这话,我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他。
他点头说道:“当然是真的,刚刚不是不好意思跟你说嘛。”
“说不定就是你在夜场招惹了人,所以人家找人来收拾你。林浩,要不你把现在那份工作辞了吧,我再帮你另外联系一个工作。”想当初,我是因为缺钱,才不得不选择去了夜场。但现在,说实话我们家里的条件并不算差,林浩真没必要为了钱,去找那么一份工作。
对于我这话,林浩有些不以为然:“哪有女人养男人的道理?”
我直接一巴掌拍在他头上:“怎么说我也是你姐,我给你介绍份工作怎么了?”就他现在这样的工作,日夜颠倒,年纪轻还熬得住,等再等过几年,他没了现在的精力,也不知道撑不撑得下去。
林浩倒没像以前的脾气那么宁,一条道坚持到底,他对着我点了点头,说了一句:“行吧,你怎么说,我就怎么做呗。”
虽然他说话的时候,有些漫不经心的样子,但至少,应了就好。
等到第二天,我到公司后,就跟孟雪提了一下这事儿,她在海城的人脉比我广,想让她要是碰到什么好的职位,可以帮忙留意一下。
孟雪一听这话,顺口说道:“这幢大楼楼下的保安正好走了,要不正好让你弟弟给补上?”
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倒不是说保安的工作不好,只是,我总感觉依照林浩的才能,远不止当保安这个职位。
“慌什么啊,跟你开玩笑的呢。说起来,还真算是你弟弟走运,我前些天刚好认识一个市里的局长,看看能不能走走武警队的路子,让你弟弟上武警队去。”
“真的啊,那可就太麻烦你了。”孟雪的话,像是给我打开了一扇天窗,虽然武警的工资不算高,可比起夜场当打手而言,倒是不知道高了多少倍。
“别介,这事儿现在还没一撇呢,我到时候跟那局长先说说呗,看看那边什么意思。”
……
当时的我,还在为林浩的工作而奔波,殊不知,他的身份,何止一个夜场的保安那么简单……
风月佳人 278 你这小女人,可真是善解人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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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林浩的身份,完全是一个偶然。一天晚上,我在家正准备睡觉时,接到了孟雪的电话,说她在陪酒的时候遇到点麻烦,被人灌酒,让我过去接她。
我一接到电话,连忙换了衣服下楼,开车出去。
我按着孟雪给我的地址一路找过去,到地方的时候,发现这里竟然就在帝豪的附近。经过这么多年,原先的帝豪已经改成了酒吧一条街,而孟雪所在的地方,则在那附近,是一家大型的夜总会,叫皇城夜总会。
到了那里后,我直接找了个服务生,给了他一些小费,让他陪我一块去孟雪所在的包厢。毕竟是在夜场待过一段时间的人,大晚上的,万一就我这么一个单身女人出现在这里,很容易被人误会成是小姐,要是由服务员在前面带着我,能帮我解决很多麻烦。
我到孟雪的包厢时,推开门进去,发现里面的灯光闪烁的跟酒吧似的,放着劲爆的歌,有小姐在台子上跳舞,而孟雪则坐在沙发的一边,面上带着明显的醉意,一个肥满流肠的男人坐在她身边,还想往她嘴里灌酒。在孟雪身边,还带了几个公司公关部的姑娘,只是刚来上班不久,都没什么经验,此时面颊红红,像是快醉了。
等到现在公司一步步做大了,孟雪主管公关部,负责拉业务谈生意,而陆琪则负责授课这一块,我负责一些平日里接的笔译单子,以及跟国外学校的联系工作。孟雪的工作,无疑意味着公司业绩的全部来源,也是公司里最辛苦的一个人。
看着孟雪这样子,我赶紧走到她身边,把她扶了起来:“孟雪。”
孟雪醉的卷着大舌头,有些神志不清地说道:“王……王总,你说好这杯酒喝完后,就跟我签合同的……”
我见识过孟雪的酒量,根本就是个酒坛子,能把好几个人给喝趴下。认识她这么久,我从没见过她醉成这个样子。
我摇了摇孟雪的身子,企图让她清醒过来:“孟雪,你醒醒,我是林初啊。”
“林初……阿初……”孟雪看着我的眼神一点点变得清亮起来,可是,等到她终于认出我后,却趴在我的肩头上哭了起来,“阿初,他跟我分手了……分手了……”
分手?
说实话,我压根就没听说过孟雪谈恋爱的事,怎么突然就跳到了分手这一环节?
她跟谁分手了?
周梓兴?
我没来得及细问,就被一阵声音打断,转过头,正好对上一张笑眯眯的脸,笑得眼睛就只剩下一条缝了:“这位小姐,你这是……”
我连忙从包里拿出自己的名牌,递给他:“王总,您好,我是同公司的林初,很抱歉今天来晚了,孟雪现在有些醉了,这笔生意,不如让我和王总一块谈谈吧。”
王总的面上带着酒意,却没醉的如何明显,他看着我,一张脸都笑出了一脸褶子:“林初……这名字倒是不错,长得也挺漂亮,挺像那电视上一个女模特的。”
我微笑着应答:“承蒙王总夸奖。”
王总呵呵地说道:“你跟我谈倒也不是不可以,只不过,你今晚这可是迟到了,不先罚三杯,这可过不去啊。”
他的眼神一直不怀好意地往我身上瞥,按说,他现在身边已经抱了个夜场里的大胸妹子,手也一直不老实地往人家上衣领口里钻,可眼睛还在我身上打转,一看就是个老色狼。
中国人一般都习惯在酒桌上谈生意,想要谈成一笔生意,免不了灌下不少酒。有些客户选择一些著名的酒店包厢里谈生意还算好,就怕遇上那些出来谈生意的,把地方约在夜总会这地方。我们公司目前还没找到负责公关部的男职员,要是碰上要去夜总会谈生意,免不得要多长几个心眼。
只是现在,即便你对着面前的客户都快吐出来了,但人家是你的客户,就算是想吐,也得憋着,把人家当大爷供着。
我拿起酒瓶,往空玻璃杯里依次倒上三杯酒,灌进了肚子里:“这是当然了,来,这三杯酒,就当是我给王总赔罪,我先干为敬。”
夜场里卖的基本都是假酒,醉不了人,怎么说,我在这儿也待过好长一阵子,喝酒这功夫算是在日积月累中慢慢练了出来,原本想着这三杯酒应该很好应付,可没想到,一下肚,才发现这酒出奇的辣,指不定酒精度数有多高呢。
我强忍着身体的不适,跟王总说道:“王总,我想合同的细节,先前孟雪已经跟您说的差不多了,您看,我这礼也赔了,您能不能给我个面子,觉着这合同要是合适的话,就把字儿给签了,咱来个合作愉快,我再跟您不醉不归如何?”
“好,你这话说的中听!”王总一开始肯定没打算轻易放过我,但或是听着我说不醉不归这事儿,很是豪爽地让我把合同拿给他。
见状,我赶紧给坐在一边的姑娘使了个眼色,其中一个公关部的姑娘立刻将合同拿出来递给我,我将合同和笔一块递给王总,盼着他这时候还没反悔,别出什么幺蛾子,赶紧把字给签了。
可等到王总签字的时候,他忽然停住了,转过头来,迟疑地问我:“你这……不会等我签完了字,你就不理我了吧?”
“王总,这我哪能那么不懂事儿呢。”我微微笑着,然后,暗自将一张房卡递给了王总,“您看,我这儿算是够有诚意吧?”
房卡上写的是皇城夜总会对面酒店的名字,就在刚刚,我意识到客户将地方定在夜总会这里时,就提前在对面的酒店订了个房间,取了房卡放在包里带过来。
谈生意,不怕见识少,就怕不够机灵。
王总见着我这样子,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好几眼,用手指点了点我的鼻子,笑着说:“你这小妖精,可真是善解人意啊……”
他笑得一脸yin邪,立马心满意足地将字给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