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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身带着两亩地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道心纯阳
不过,饮料再好喝也不能顶饱啊,实在是受不了太阳直射的侯耀华把躺椅和小桌搬到树荫下后,就嚷嚷着赶紧准备中午饭。
可等宁致远在自家的池塘边,也不见用什么诱饵,更不见用什么工具,居然赤手空拳就抓上来一条大青鱼时,侯耀华傻了。
经常跟着自己老爸去金陵郊区几家大型农家乐玩过的他,见过钓鱼的、叉鱼的、网鱼的、赶鱼的,就没见过空手抓鱼的。
就算有人能抓,你见过什么工具都不用,直接用空手把一条最少七八斤重的大青鱼给抓上来得吗?
这可是一个足有三十来个平方最汪处也有半米多深的小池塘,不是自家的小水盆啊有木有。
更别说,就算是自家的小水盆又怎么样,想这么利索的抓到并抓稳这么大的鱼,一样不是件容易事。
回想着自己刚刚不过是在太阳下晒了一会儿就吃不消,而且还是带着草帽的情况下。
而对方却一脸悠然自得地躺了一个上午时,一时之间他真觉得自己这死党是不是真在修炼什么仙法。
抓完鱼的宁致远自然不清楚自己的底细居然被死党猜了个**不离十,提着被鱼抽得真摇晃的水桶就进了厨房。
知道自己去也只能帮倒忙的侯耀华干脆接了死党的班,左手拿着那鱼竿,右手则从小桌上摸了个桃塞嘴里啃了起来。
“咦?这桃子虽然有点酸,但味道不错吃哦。”嚼了嚼嘴中又软又甜,略带着酸意的桃肉,侯耀华暗忖道。
三口两口吃完桃子,觉得挺开胃之下,又拿了个梨子啃了起来,味道一样不错。
虽然不是非常甜,但梨味很正,不像现在外面卖的那些,除了甜味一点梨味也没有。
只不过,可侯耀华要是知道,自己吃的桃和梨都是后院结的,跟空间出品的根本无法相提并论后,不知道会不会发彪。
而这时的宁致远自然不会知道自己死党明知道要吃午饭了居然还啃那么多水果。
那条七八斤多重的青鱼,很快就在他的手上被分成了三份。
鱼头蘑菇汤、红烧鱼划水,鱼身中段则做成香辣水煮鱼,甚至连剔出来的鱼皮都没浪费,被做成了凉拌鱼皮。
一整条的大青鱼做成了四道菜,真真正正的一鱼四吃,再随便弄两个蔬菜,这两人的午饭就全齐活了。
除了鱼汤要费点功夫炖之外,其它的一鱼三吃和两个蔬菜很快就被宁致远搞定。
等五个菜摆放到了被搬到树荫下的饭桌上时,那扑鼻而来的浓香,顿时让侯耀华十分的后悔。
后悔刚刚自己居然因为贪嘴,一不小心吃了好几个桃梨。虽然个头不大,可加上之前的酸梅汤,半肚子都是水。
不过,等第一片鱼入口之后,那鲜美滑嫩、香辣爽口的鱼肉,就让侯耀华鲜差点把自己舌头给嚼吃了的同时,胃口大开。
“我擦!圆子,这鱼太鲜太嫩了吧!都不用嚼,一抿就化了。好吃,太尼马好吃了!!”
一边急着往自己嘴里狂塞着鱼片,一边还不忘用含糊不清的话语赞美着的侯耀华,一个没忍住就爆了粗口。
看着仿佛饿死鬼投胎的死党胡吃海塞的模样,宁致远心惊胆战之余,不由怀疑对方是不是刚从非洲回来,整个跟难民一样。
自从发现灵泉用来诱鱼是一诱一个准之后,根本不缺鱼吃的宁致远放弃了从死党嘴里抢水煮鱼片的打算。
好在,这鱼够大,红烧鱼划水和凉拌的三丝鱼皮都不错。
特别是鱼皮,在盐水里滚一下,与红、黄、绿三种菜椒一同切丝,然后拌上调味料,脆嫩爽口,鲜中带酸,很是开胃。
原本一个劲狂吃水煮鱼的侯耀华,一开始到是没把那三丝鱼皮放在眼里,可眼瞅着自己的死党吃得很嗨皮,才试着夹了一筷子。
于是,那不带一丝腥味,在三种菜椒的衬托下,越发爽口的鱼皮,瞬间就在已经被水煮鱼给征服的味蕾上,又上演了一场新的味觉盛宴。
结果就是,宁致远不得不再次放弃这道菜。
等菜过五味,酒过三巡之后,肚子已经撑得溜圆的侯耀华,这才满足地抹了把嘴,一脸享受地说道:“吃爽了!”
“不过,圆子,你什么时候厨艺这么好了,这些菜,以前貌似没见你做过啊。特别是这三丝鱼皮,真它喵喵的爽口。”
而面对死党的疑问,宁致远心里想得却是:
“要不是因为有了空间,没有了生活压力,我怎么会把精力全放在自学厨艺上,不过,这种事情我会随便告诉你吗,吃货!”





随身带着两亩地 第049章 稀有品种?
酒足,不对,应该是汤足菜饱之后,将收尾工作交给死党的侯耀华拍着凸起的小腹,一脸惬意地躺在树荫下。
眯缝着双眼,欣赏绿树成荫的院子和远处郁郁葱葱的山峦,鼻尖缭绕的是,随风袭来的阵阵混合着草木还有泥土的芬芳。
很快就收拾好的宁致远,看着死党的表情,将手中端着的茶壶与茶杯放桌上一放,笑道:“怎么样,我这里舒服吧。”
“舒服,太舒服了,难怪你小子当初一点也不生气,不说别的,光这份悠闲,弄得我都想过来住住了。”
可惜,侯耀华说是这么说,可也知道,这里再悠闲,短时间住住还行,如果时间一长,自己可受不了那份寂寞。
虽然城市要比李家洼显得喧嚣与浮躁,但多姿多彩的生活,对于他这样的年劝人来说,却是一种无法抵挡的诱惑。
“那还不简单,什么时候想住了就过来住几天,无聊了再回到城里就是,反正也不算太远。”宁致远笑道。
“得了吧,看着是不远,七拐八绕的不说,光是进山后的那条山路所花得时间都够从市里到江浦跑一趟的了。”
“不过,你说得没错,以后在城里呆得烦躁了,真得可以到这里来好好的放松一下。”侯耀华抱怨过后,点头道。
“来,喝点茶去去油腻,喝完再跟我说说,之前跟你说得那事儿,有搞头吗?”拿起茶壶开始斟茶的宁致远笑道。
对于年轻人来说,喜欢喝茶的很少。不过,随着那浅碧色的茶汤从壶嘴中倾泻而下时,一抹幽雅的清香随之弥漫开来。
做为一个官二代,家里的老爹还正好还是分管农业这块,有些小实权的领导,一年到头自然不会缺茶喝。
经常被自家老爹拉着一起品茶的侯耀华,别看对茶并不怎么喜欢,但天长日久、耳闻目染之下多少也懂一些。
因为用得是茶壶,杯中自然不可能有茶叶,光看那浅碧色的茶汤,侯耀华想了一会儿也没想出来这是什么茶。
于是不顾茶杯烫手,端到眼前一边观其色、嗅其香,轻啜了一口之后,发现这茶的滋味果然清香淡雅、余韵修长。
于是好奇地问道:“圆子,你这到底是什么茶,味道清新淡雅,香气却凝而不散,这茶不错啊。”
“如果我跟你说,这茶不过是山上常见的野茶,你信不信?”看着果然引起自己死党的好奇心,宁致远不由笑道。
要说这茶还真是山上的野茶树,不过不是真正在山上找的野茶,而是宁致远在网上购买的野茶苗在空间里种出来的。
“野茶?不是吧……”虽然打心眼里不太相信这么好的茶居然只是山上的野茶,但思来想去也没想出这是什么茶的侯耀华,不由一阵迟疑。
“可不就是吗,不过,你喝的这杯茶可是精华中的精华,别的自然没有那么好。”宁致远笑着解释道。
“哦?这就难怪了,嘿嘿……圆子,你知道我家太尊最喜欢喝茶,你看……”没往深处想的侯耀华,突然腆着脸笑道。
有好东西本来就是打算与死党分享的宁致远,摇头笑道:“放心吧,哪一会有好东西我会不跟你们分享。”
“茶叶早准备好了,你这趟任务完成后带走就是,不过,因为这茶是我精选的,数量可不多,你可别嫌少。”
“不嫌!绝对不嫌!”喝惯了好茶的侯耀华自然知道,真正的好茶叶都是论克来秤的,自然不会嫌弃。
一想到回头能向自家的太尊献媚,说不定对方一高兴还能答应自己的几个小愿望,侯耀华这心里就相当的嗨皮。
不过,一想到之前看过的一些东西,他就很好奇地问道:“圆子,要说你才在这里呆了这么几天,可好东西不好啊。”
“不说这茶,之前鱼汤里的大蘑菇,还有池子里的野生鱼虾,你不会真打算在这里扎根下来吧?”
“为什么不呢,城里的喧嚣与浮躁你又不是不知道,我又不喜欢去什么酒吧迪厅,能在这样的小山村住不是挺好吗?”
靠在椅背的宁致远,端起自己的茶杯轻啜了一口后,悠然地看着自家的大院还有远处的山峦,神色一片恬静与自在。
张口还想劝些什么的侯耀华,看着自己死党脸上洋溢着的幸福和自在的神情,涌到嘴边的话又回咽了回去。
一时之间,坐在前院树荫下的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各自品着杯中的香茶,享受着大自然带来的宁静和惬意。
有句打油诗说得好,“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
民间更是有着吃饱了就犯困一说,这不,没多会儿的功夫,躺在树荫下的侯耀华居然打起了小呼噜。
看着死党睡着了都不忘吧唧着嘴,仿佛在回味着什么的模样,宁致远笑着摇了摇头。
眼瞅眼下也是无事,干脆又搬了张椅子往池塘边一放,拿起被扔在一旁的钓竿,继续晒起太阳来。
当宁致远把心神沉浸在宝镜空间中时,虽然早已经不是第一回看到里面一派生机勃勃的田园景象,但心里依旧很是欢喜。
这么些天下来,空间的布局又有了一些的改变。
为了能更符合生态种植的环境,原本种植蘑菇的那块地里,已经催长出了一片松林。
整个松林里一共种了两种松树,一种是国内最为常见的红松树,另一种则是进口的巴西松。
经过灵泉的浇灌,本来很不好发芽的松子,早已经茁壮成长为一片一人来高、棵棵都很壮实的松林。
看着在松头间跳来跳去,从松林跳到蛇果林,不是摘下个蛇果大嚼一番,就是扔几个蘑菇“调戏”一下鸡群的悟空,宁致远是又好气又好笑。
话说这小家伙自从被迫移民至宝镜空间后,丝毫没有抗拒,很快就被这里充足的食物和完全没有危险的环境给征服了。
而且,也不知道为什么,随着小悟空在空间里生活的时间越久,宁致远发现这小家伙的灵智仿佛也越来越高了起来。
心念一动间,在空间里显现出身体的后,冲着蛇果树上的小悟空招了招手,喊了一嗓子:“悟空,你又不乖喽!”
听到招呼的小悟空用极为轻盈的身姿,在树叶间跳跃着,很快就来到蛇果林边,然后凌空一越。
在空中一连翻了七八个跟头,极为精准地投入到了自家主人的怀抱中。“吱吱吱……”一边叫着,一边挤眉弄眼。
回想到刚开始,对方与自己还总是会保持距离的情形,宁致远一边摸着那油亮顺滑的淡金色毛发,一边想着:
“难不成,灵泉还能增长动物的智力?可蛇果林的那群鸡也喝了不少灵泉,为毛线没有表现出太高的智慧呢?”
思来想去依旧没什么头绪的宁致远,干脆把这个问题抛到了脑后,反正就目前看来小悟空更联明了不是什么坏事儿。
最起码,以后想把对方放到外面透透气时,到是不用担心小家伙心玩得野了干脆跑掉不回来了。
只不过,在空间里养了这么些天,虽然小家伙已经完全褪去了当初遇见时的邋遢,显得更加可爱。
特别是那一身淡金色的毛发,让宁致远很怀疑自己收养的这个小家伙,应该就是国宝级的动物,金丝猴。
只不过,在对比了从网上搜索出来的照片后,却发现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金丝猴虽然有个金字,但毛色方面却并不全是金色,一般情况下也只有脑袋与颈脖上的毛发会呈现现类金色。
可小悟空却仿佛淡金色的小毛球。
哪怕有不少地方的绒毛只是尖端处是这种颜色,但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所有的毛发都会慢慢得变成全金色。
最关键的是,这小家伙天天在宝镜空间里大吃大喝,虽然变得肉呼呼了些,但却一点长大的意思也没有。
而且,不管是体型还是长相,小悟空明显要比那什么金丝猴更萌更可爱,要不然,宁致远一个大老爷们也不会那么的喜欢。
想到这里,揉了揉小家伙毛茸茸小脑袋的宁致远,不由笑道:
“小悟空,不知道你是不是什么稀有品种?要真是这样,估计拿出去卖了,应该很值钱吧。”
“吱吱吱!”仿佛听懂了这话的小悟空,顿时张牙舞爪地抗议了起来。




随身带着两亩地 第050章 龙空山高人
摇摇头,将关于小悟空品种的疑问再次甩到脑后之后,在小家伙的指引下,宁致远来到了松林之中。
因为这块区域种植了不少的松树,所以,原本种植蘑菇的面积自然就要小了许多。
只不过,虽然产量上有所减少,但有长在松林间的蘑菇,品质方面却是要比以前又提升了不少。
不过,这一回宁致远的目标可不是这些蘑菇,而是在松林的正中间那一小块,专门被隔离出来的区域中所种植的东西。
其实宁致远知道,想赚钱不一定要种菜。
毕竟在空间里种菜,虽然有灵泉帮忙,但收获、翻种之类的事情依旧需要自己亲自去伺弄。
即使是在空间里的身体并不是自己的真身,干再多的活儿也不会累,但终究要占用不少的时间。
而且,就像来李家洼之前的敞开来卖菜那样,钱看着赚得是不少,可菜的来源依旧是个问题。
虽然,一连卖了一个多星期的菜也没发生被人盯上之类的事情,但宁致远不想自己为了赚钱天天忙着到处卖菜。
为此,还特意地跑到一个叫做龙空山的论坛里,以网络小说作者的身份,发了一个关于如何利用空间来赚钱的贴子。
结果很多人都提出了这样那样的建议。
有建议宁致远别去种菜了,赶紧去走私贩毒,或者从国外走私些枪支弹药啥的,这玩意儿来钱快。
而且,有了资本之后,还可以招兵买马,到时候就可以一统金陵的黑道,成为一方的霸主。
可有人却说贩毒和走私枪支风险大太,这可不是一个穷吊丝能办到的,就算是勉强去办了,说不定钱没赚到命却没了。
相比之下,还不如直接跑香港那边,给人带带类似苹果之类的高科技电子产品过关,这样即安全赚的也不少。
接着又有人说,带电子产品过关也是走私,时间长了难免会被那些捞偏门的人给盯上,依旧不安全。
还不如直接利用空间当仓库,哪怕只是在国内,天南地北的倒腾一些货,也能赚不少钱,而且只要注意一点基本没有风险。
而在宁致远看来,一开始的这么多提议当中,也就这一条比较靠谱些。至于前面那两条,真得让他有种天雷滚滚的感觉。
别说贩毒这种不但危险非常大生意自己不敢干,就算敢也没办法说服自己去做这种伤天害理、丧尽天良的事情。
至于去香港帮人走私电子产品,宁致远也觉得纯粹是给自己找麻烦,毕竟货主总不至于傻到把货交给一个陌生人吧。
就算交给你了,这么好的带货渠道自然会引起别人的垂涎,到时候,别说钱了,人估计都没了。
宁致远可不想按照头一个给出建议的那位“高人”,根本不考虑自己关于角色的背景设定去走什么涉黑路线。
至于天南地北当倒爷的建议,虽然看着是很可行,而且也没什么风险,但前提是得有足够的资本才能玩得转。
不说这四处奔波的车马费,光是进货时要垫付的货款,就不是宁致远一开始所能承担的。
而且,就算是卖菜赚了一笔钱之后,有了一定的资本,宁致远可没想辛苦了二十几年,后面还要为钱而四处奔波。
不过,这龙空山到底是高手云集的所在,很快,就有人站在宁致远所设定的角色背景上给出了很有建设性的意见。
在那位网名很有仙味的高人建议下,觉得那个主角既然不求上进,不对,是与世无争。
只想着有一个稳定而不用担心被人怀疑来源的赚钱渠道,相对于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来掩饰来源的农业来说,不如去种药材,而且要种就种那些天价的名贵药材。
这样一来,只需要少量的对外出售一些,就能获得很大的收入,即省事少力,而且也不怕人追究来源。
就算有人追究,完全可以用自己从山里挖来的为借口,相信只要不是把这些药材当菜卖,来源问题自然不会被太过关注。
至于名贵药材的品种,那位高人也提供了不少。除了比较耳熟能详的,还有一些听都没听过的品种。
再加上之前藏红花上的收益明显要比种植瓜果蔬菜来得高,所以,宁致远就觉得这个建议相当的靠谱。
于是在一番虚心求教之后,觉得先尝试一下。
而说到名贵的药材,最先反应出来的自然是不管在现实中,还是各种题材的小说里经常会出现的人参。
别看这年头人参早已经被广泛的人工种植,而且价值也不高,但真正的野山参,特别是上了年份的,却依旧非常值钱。
也正是考虑到人工种植参与野山参的不同之处,并没太大把握的宁致远,特意买回了参籽、参苗和已经上了年份的鲜参。
而这三样东西便宜到吓人的价格,却仿佛当头一棒般,让原本就信心不足的宁致远,更是郁闷无比。
你想啊,五六年的鲜参,只卖十几块,甚至是几块钱一只。买得多了,居然还送参苗和参籽。
这万一要是在空间里种出来的人参,没办法当成野山参来卖,种这玩意儿,还真不如种瓜果蔬菜来得赚钱。
除非宁致远把整个空间密密麻麻地全种上人参,单价虽然不高,但产量在那边到也能赚上一笔。
可是,这样一来,又回到了最开始的问题,来源问题咋整?总不能说全是你在山上挖的吧,难不成你挖得是人家的参园?
好在,虽然被泼了一盆凉水,但宁致远到是并没有放弃种植人参的打算,还是在松林的中心区域隔出了一小块的参田。
出对于灵泉的信心,就算种出来的人参没办法当成野山参来卖,但药性方面却并不见得就会比野生的差,甚至于会更强。
这样一来,就算卖不上价,也完全可以拿来送人。更何况不试一下就放弃,那可不是宁致远的性格。
而且,那个龙空山的高人,在对宁致远贴中的设定进行了一番推测后,还给出了另一个极富相像力并且极具吸引的建议。
单就从五行元气池只恢复了水与木两行元气,就能让空间里的植物长得更快更好来看。
如果剩下的三行也恢复了,肯定还会有不同的妙用。比如,火行可以带来光热,土行可以让空间里的泥土更加的肥沃。
至于金行,虽然看不出有什么明显的好处,但从字面上的意思分析,除了能使空间更加坚固外,也许还能孕育矿产。
而在那位高人的推测中,如果五行齐聚后真得衍生出种种妙用的话,说不定这宝镜空间会演化成一个独立的世界。
到时候,哪怕这个世界并不是类似地球一样的星体,以后在现实中呆腻了,也完全可以移民到这个世界里生活。
想到自己很有可能拥有一个世界,站在那一片翠绿色的参田外好一阵yy的宁致远,口水差点没流出来。
原本很羡慕的那些可以买座岛去逍遥的有钱人,眼下看来,却是弱爆了,毕竟岛再大能有多大?总不会比一个世界还大吧。
“吱吱吱……”看着自己主人的表情,不明所以的小悟空挠了挠自己的脑袋,叫唤了几声。
被唤回神的宁致远,下意识地擦了把嘴边,在怀中小家伙的脑门上戳了戳,笑道:“臭小子,就不能让你主人我再yy一会儿。”
就在这时,宁致远就感觉到自己的本体一阵摇动,于是匆匆交待小悟空帮着好参田后,通过五行元气池将意识回归了现实。
就在他刚恢复意识时,就听到自己的死党紧张道:“坏了,圆子不会晒晕了吧?难不成要给他做人工呼吸?”




随身带着两亩地 第051章 大妞
庆幸着自己回归的及时,逃过被死党“非礼”的宁致远,越发觉得要是能真身进入空间那就更好了。
在灌了一气茶水表示自己没事儿之后,才发现着院子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多出来了一个人。
来人大约也就十七八岁,白皙秀丽的瓜子脸,乌溜溜的大眼睛,稍稍还有些婴儿肥的下巴带着三分稚气。
身材窈窕,乌黑的麻花辫垂在胸前,如果不是那一身明日粗睦过时的老旧衣服,绝对是个比从多数同龄人要漂亮的小姑娘。
看着呆在不远处拎着个竹篮的女孩,瞪了正眼神古怪冲自己打眼色的死党一眼后,宁致远问道:“大妞,你怎么来了?”
“致远哥,我爷爷今天套了两只兔子,知道你家里来了客人,就让我给你送一只过来。”大妞举了举手中的竹篮说道。
“哦?那敢情好,真愁晚上没菜呢。”宁致远到是一点也没客气,接过篮子看了一下,发现里面的兔子已经是处理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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