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大佬又疯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裸奔的馒头
别说人了,就是一只蚂蚁都极难靠近齐王。
这数年间,前去刺杀齐王的刺客无一例外全部被抓,并被齐王处以酷刑,下场惨烈。
到后来,去齐王宫刺杀齐王的刺客越来越少,就算有,那也是抱着必死决心去的。
众人心中震惊之情久久无法平复。阁主竟让风宿去刺杀齐王?
毒步垂眸,心中恨意顿生。
阁主分明就是让风宿去送死!
老阁主一双浑浊老眼闪着锐光,犀利地扫过众人,“今日本座召你们回来,是要当着夜魅阁众弟子的面,宣布一件大事。几位天字杀手中,谁先帮本座完成这两个任务,谁便是下任阁主。”
“第一,风宿刺杀失败,下落不明,本座要你们找到风宿带他回来,本座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第二,刺杀齐王。谁能杀掉齐王,谁就是下任阁主!”
四个天字杀手反应各异,但无一例外都很慎重。
谁都想当阁主,但这里面的风险太大了。
刺杀齐王九死一生,连风宿都没有成功,他们凭什么认为自己能成功?
众人沉默,现场死一般的寂静。
老阁主的条件也太苛刻了。
忽地,一道清冷的声音打破了死寂,“阁主,期限多久?”
众人闻声看去:暗香。
这女人神色平静,竟似有些迫不及待了。
暗香莫不是想当阁主想疯了吧?
就她这水平,五个天字杀手中实力最弱,无非是因为走大运恰好完成了两次出色的刺杀,才被阁主破格提拔为天字杀手。
没错,在夜魅阁所有人眼里,暗香能杀掉燕国奸臣高岳和卫国常胜将军孔雷,完全是走了两次天大的狗屎运。
毕竟这两人可是几位天字杀手也不一定能刺杀成功的大人物。
而暗香不但刺杀成功,还全身而退,没有被伤到分毫。
再者,若非走狗屎运,为何暗香在刺杀了这两个大人物之后,就开始刺杀一些无名小卒?
众人觉得,那必然是运气用尽了,怕第三次走不了这样的大运,所以才选一些黄字杀手都不屑去做的最低级任务。
这样一个人竟妄图跟其他几位天字杀手争阁主之位?
还真打算去刺杀齐王了?
呵呵,也太不自量力了,若暗香去刺杀齐王,到时候恐怕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
快穿之大佬又疯了 第328章 哄你啊,小猎户
第328章 哄你啊,小猎户
其他人觉得暗香不自量力,异想天开,老阁主却很欣赏暗香的这份胆量,非但不觉得被冒犯,还回答了她的疑问,“为期一年。若这一年内无人刺杀成功,那便改一改,你们几人谁能取走齐王的一件贴身之物并全身而退,也可算完成任务。”
然而,老阁主退了一步的条件仍然没能让几个天字杀手放松下来。
取齐王贴身之物又比杀齐王轻松多少?
南鸢忽地问小糖,“原世界里,风宿可杀了齐王?”
小糖立马道:“当然没有啦,齐王可是他老子,要是他把齐王杀了,以后还怎么接手他的位——”
小糖话没说完,在空间里一窜窜老高,嗷的一声叫唤起来,“鸢鸢你太坏了,居然套我的话!”
南鸢还真没有套它的话,她就是单纯地想知道齐王能不能杀。
“原来,风宿是齐国的王子。”身份果然牛掰。
小糖默不吭声,蹲在空间里画圈圈。
不过南鸢也不算太意外,每个世界的气运子,若为女子,除了自己牛掰,官配男主也得牛掰,而且是更牛掰。
既然生在九国混战的年代,那这个世界的气运子十之八九是要帮助官配男主一统天下的,不一统天下都对不起这个大背景。
“如此说来,齐王杀不得了?”
小糖立马道:“杀不得杀不得,齐王虽然残暴,但也算得上枭雄一个,在男女主的事业主线上可是重要人物,鸢鸢你不能杀。”
南鸢思忖道:“如果齐王不那么残暴的话,他更适合当这个世界的气运子,直接让他一统天下便好。风宿自幼被当成杀手培养,性格太冷漠,缺乏一统天下的胆略,也缺乏爱民之心。”
小糖举爪爪,“这个我知道我知道,正因为风宿人设不符合天下之主,所以才要找一个女气运子帮助男主啊,有气运子女主在,风宿不但能从一个冷冰冰的杀手变得有人情味儿,还会在气运子几千年智慧结晶的帮助下快速成长,渐渐懂得责任和民心啥的,最终统一九国,开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造福了天下百姓。
而这过程中,气运子女主也在跟着男主一起进步,从村姑成长为了一代女后,两人的辉煌一生被载入史册,还被后人编成各种戏文广为传颂。”
关于这次的世界主线,小糖已经放弃挣扎,一股脑都说了。
它觉得鸢鸢太聪明,就算它不说,鸢鸢也能猜出来。
南鸢问了句:“为何不直接找一个穿越男主?由穿越男主一统天下,岂非更好?”
小糖啊了一声,“这种有的啊,可多啦,好多个小世界里都是未来世界的男人穿越过去,然后气运子男主各种碉堡,一路开挂,最终一统天下广开后宫。”
南鸢沉默了两秒钟,问:“为何一定要广开后宫?”
“哦,也有痴心一人的,只是那个比例特别小。毕竟男人嘛,权力地位第一,美色第二,有了权力地位,自身能力也碉堡,肯定会有美女源源不断地扑上来,对于强者来说,美色不过是锦上添花的东西。”
小糖这副有些羡慕的语气让南鸢想挼它的毛。
这才多大呢,就羡慕起气运子左拥右抱的生活了,难怪总想着给她物色什么小狼狗小奶狗。
南鸢的想法刚冒出头,便听到小糖道:“鸢鸢不觉得左拥右抱的生活很滋润咩?鸢鸢也可以像这些男人一样广开后宫哦,鸢鸢可比这些所谓的强者牛掰多了。”
南鸢淡淡回了一句,“人多了吵,一个就好。”
小糖虽然有些惋惜,但觉得一个就一个吧,总比鸢鸢一开始一个都不要,像尼姑一样清心寡欲来得好。
唉,就是便宜这个世界的丑猎户了。
“对了鸢鸢,猎户这个时候正在练武,练得可起劲了,我看他那个架势,是想把那一整本武功秘籍都练完,心真大。”
南鸢听它提起猎户,这才想起自己离开已经有十天了。
这次回去,小猎户约莫又要念念叨叨了。
老阁主宣布了接班人的要求后,例行询问了其他分阁的事情,之后便散会。
刚刚散会,其他三位天字杀手便已迫不及待地去寻风宿下落,知道风宿在哪里的南鸢不慌不忙地回了丰谷村。
这次她没有直接回山上的茅草屋,而是去附近的深山里转了转,采了许多颜色各异的野花,做成一捧很有设计感的花束。
“鸢鸢,摘花干嘛呢?”小糖问。
在它印象里,南鸢的形象多么的高大威猛啊,绝不会干这种小女儿才会干的事情。
“哄人。”南鸢淡淡回了一句。
小糖整个兽兽都不好了。
哄人?哄谁?丑猎户吗?
凭什么啊!
哄阿清那样的绝色大美男就算了,凭什么哄丑猎户?
是丑猎户长得美还是丑猎户嘴甜?
哪样都不占,凭什么让鸢鸢哄,哼!
小糖表示生气气,它家鸢鸢应该高高在上,然后这群小奶狗小狼狗们去哄鸢鸢,而不是鸢鸢去哄他们。
南鸢采完花往猎户的那座山走去,正欲施展轻功,却在察觉到什么之后立马卸了力。
她调头看向身后,看到了一抹熟悉的身影。
男人穿着那件八百年都不换一次的粗布麻衣,脸上黑漆漆的一片胎记十分扎眼。
南鸢却觉得,他脸上傻兮兮的笑比这胎记更为扎眼。
叶子暮一提气,飞到了南鸢面前,“白竹!我的轻功是不是更上一层了?你刚才一直在摘花,都没发现我!”
南鸢嗯了一声,“进步不小。”
叶子暮得到她的肯定,嘿嘿一笑,“还以为是你光顾着摘花,分心了才没发现我,看来还真是我轻功进步了的原因。你说说这破花有什么好看的,漫山遍野多得很,你若是喜欢,我日后每天给你摘一捧!”
南鸢看着眼前在得到他表扬之后眼睛立马就亮起来的小猎户,心情也跟着好了几分。
让小猎户学点儿武功,好处还是蛮多的,譬如现在,他第一反应不是跟个小媳妇似的抱怨她回来得迟,而是问自己进步了没有。
不过,虽然人没生气,不用哄,南鸢还是将手里的这一捧野花递给了他,“拿去。”
叶子暮懵了一下,“是让我帮你拿回去?”
南鸢扫他一眼,“专门采来送你的。”
就算只说送你这两个字,杀伤力也很大了,南鸢还非要加上一个“专门”。
小猎户的心脏咚的一声狠狠跳了一下,坑坑巴巴地问:“为、为什么送、送我花?”
“因为哄你啊,小猎户。”
快穿之大佬又疯了 第329章 很好看,我喜欢
第329章 很好看,我喜欢
叶子暮的心脏本来只是咚、咚、咚地重跳,南鸢这话一出,心跳声瞬间就变成了打鼓声,沉重又密集。
专门……送他的?
叶子暮想起方才看到女人弯腰采野花的样子,本来就觉得那背影极美,现在,何止美,他觉得白竹就是天仙。
不,天仙都没有她好看!
叶子暮接过那五颜六色绑成一束的山野花,嘴角动了动,憋了半天才憋出一句,“很好看,我喜欢。”
回去的路上,叶子暮没有说话,似在游离。
他的目光一直落在那捧山野花之上,手心捏出汗了都不舍得松手。
不仅如此,背对着南鸢的时候,那嘴角都快咧到了耳后根。
回去后,小猎户找了个木桩子,挥舞着一把砍刀,很快就劈出了一个粗糙的细口花瓶。
花瓶里灌上水后,那一捧山野花被他插了进去,而后摆到了桌子上。
一天的时间,除了吃饭睡觉练武,小猎户最喜欢做的就是盯着那山野花傻笑。
可惜,野花花期不长,只四五日便蔫了。
“你若喜欢,我再采来送你。”南鸢喜欢看小猎户双眼发光的模样。
虽然这双眼没有阿清的美,但闪着光点的时候也极漂亮。
叶子暮抠了抠自己的脸,嘀咕道:“哪有女人送男人花的,以后我送你。”
于是从这日起,小猎户叶子暮几乎每天都要去山里采一束山野花送给南鸢。
直到天气变了,山野花越来越少,没花可采的小猎户才改为了摘野果。
秋天的山里有各种各样的野果,猎户在此处生活多年,很容易就能找到这些野果。
果味清甜的地樱桃,果肉酸甜水分多的托盘儿,还有灯笼果、刺玫果、山荆子、圆枣子、野李子……不仅颜色好看,味道也不错。
他一摘就摘能半背篓。
“叶子暮,那边。”南鸢看到一片红艳艳的野果子树,朝猎户指了指。
叶子暮纳闷,“已经这么多了,还不够啊?这托盘儿放不了太久,采太多会烂掉的。”
“这果子汁水多,可以做果子酒。”
叶子暮一听这话,顿时充满了干劲儿,“你怎么不早说,我给你摘一背篓!”
“不用一背篓,再摘一点儿就够了。”
两人走着走着,脚下忽地齐齐一顿。
前面有人。
小糖立马汇报情况,“鸢鸢,是气运子女主和男主!”
南鸢嗯了一声,“猜到了。”
风宿虽然失去了记忆,但武功尚在,他走路时会下意识地放轻脚步。
加上另一道脚步声是普通人的轻重,不难猜出这两人的身份。
叶子暮看向南鸢,低声问:“我们要不要回避一下?”
女人现在没有戴人皮面具,是那张美艳精致的脸蛋。而且,女人不喜欢见外人。
南鸢微顿一下便道:“算了,不必回避。”
叶子暮眼里划过一抹狐疑之色。
南鸢解释道:“日后就用这张脸示人,我懒得再戴人皮面具。”
叶子暮闻言,哭笑不得。
他还以为是因为啥,原来就是懒。
算了,反正这丰谷村也待不长久了,他也不怕让村民知道他未来媳妇有多美。
两人没回避,前面两人很快就走到了这边。
温绣穿着一件小碎花裙子,脸蛋长开了很多,皮肤也白了不少,是个五官清秀的娇俏少女了。
站在她身边的男人穿一件深色粗布麻衣,虽然皮肤黑了许多,但五官依旧精致,是个十分俊美的农夫。
温绣看到猎户,方才下意识藏在身后的手收了回来,露出了手上的灵芝。
风宿却没有放松警惕,仍以保护的姿态挡在了温绣前面。
小糖撇撇嘴,“瞧你们这藏藏掖掖的样子,鸢鸢才不稀罕这破灵芝呢!”
温绣拍开风宿,低声对他道:“陌玉,是帮过我的人,不是村里那些人。”
等风宿让开,温绣走上前一步,对猎户道:“猎户哥哥,好久不见。你身边这位姑娘长得真美,我从未见过,不知她是?”
温绣在这丰谷村待了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女人。
如果放到她的世界,光凭这张脸就能混迹娱乐圈了。
叶子暮还未开口,南鸢便先一步出了声,“是我。”
温绣先是一愣,反应过来后顿时惊呼一声,“前辈?”
退到一边的风宿听到这声前辈,唰一下抬头看来,这一次看南鸢的目光明显不一样了。
“前辈,你怎么变了个样?”
温绣一脸的不可思议。
她以前看小说也看到过什么削骨换脸之术,但那毕竟是小说,莫非这位前辈也用了什么换脸术,呃,俗称古代版整容?
前辈不整的时候就挺好看,现在整完容就变成了一个绝世大美人,好美!
不过古代整容技术应该很疼吧?
“我本来就长这个样子。”南鸢淡淡道,目光转而落在风宿身上。
风宿还是很好看,如果跟一群农夫站在一起,依旧能鹤立鸡群,只是经历过风吹日晒后,整个人粗糙了不少,不如她的小猎户有精神,也不如小猎户有气质。
风宿也在看她,似乎有什么话想对她说。
温绣将男人的反应收入眼底,撇撇嘴,道:“陌玉,这就是我说的前辈了,猎户哥哥的妻子,也是你心心念念了许久的那半个救命恩人。”
改名为陌玉的风宿下意识地解释了一句,“绣绣,我没有心心念念,我只是想当面道个谢。”
他一直记得那天的事情,有人给他包扎了伤口,也有人背了他一路。
这两个都是他的救命恩人。
只是绣绣说,这位前辈不喜欢被人打搅,所以他才一直没有上山拜访。
陌玉朝南鸢抱了抱拳,“前辈,当日的救命之恩,陌玉感激不尽。”
南鸢瞥了眼绷着脸的小猎户,态度疏离地回道:“帮你包扎伤口、贴心照料你的都是温绣,我实在算不上什么救命恩人。不过我挺好奇一件事,你伤好之后为何不离开?”
小糖:鸢鸢明知故问。
旁边的温绣帮忙解释道:“前辈,陌玉他记不得以前的事情了。他无处可去,所以我收留了他。”
南鸢继续问:“孤男寡女同处一室,村民不曾说闲话?”
温绣听到这话,脸微微泛红,轻咳一声道:“如今村民皆知陌玉是我从乞丐窝捡回来的上门夫婿,我俩以后是要成亲的。”
南鸢目光扫过这面露羞赧的少女,神情莫名,“没有记忆的男人你也敢嫁?若这人有妻有子,日后等她们找来,你该如何自处?”
快穿之大佬又疯了 第330章 暗香呢,怎么还没来?
第330章 暗香呢,怎么还没来?
温绣听到这话,整个人如遭雷击,“有妻有子?”
她蓦地看向风宿,神情有一瞬间的慌乱,“不、不会吧,他不像是有妻有子的人啊。”
而且她平时逗弄这人的时候,他反应十分羞恼,上次,她偷偷亲他一口,他脖子根都红了,反应这么生涩,不可能已经娶妻生子。
温绣慌乱过后便镇定下来,“前辈,我相信我的判断,陌玉他没有成亲生子。”
南鸢颔首,“若你判断是真的,他没有娶亲生子,但他有未婚妻了,你又当如何?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正妻之位不可改变,你莫非要给他做小?”
“够了前辈!”陌玉沉声打断了她的话,“这是我二人之间的事情,还请前辈不要多管闲事了。”
“嗤!”叶子暮毫不留情地嘲讽出声,“我娘子好心为你们考虑,你们却不识好歹。”
说着,叶子暮上下打量眼前这五官俊美的男人,越看越不爽,“看你这年纪也老大不小了,还真有可能定了亲。我二人言尽于此,你们想如何就如何,懒得管你们这破事儿。娘子,我们走!”
叶子暮拉起南鸢就走。
南鸢还想回头看一眼,却被叶子暮按住了后脑勺,“不准看,你是不是觉得那男人好看啊?我跟你说,这种好看的男人最不靠谱了,你别被这种人骗了……”
小猎户叨叨的时候,小糖也在叨叨:“鸢鸢,我刚才感觉到了,在你问完那几个灵魂拷问后,男主对你的好感值唰一下减了大半!大概再怪你多管闲事,惹他家媳妇不开心了,哼,不识好歹,鸢鸢说的没错啊……”
南鸢并不是为难这两人,她是真的很好奇,话本子上常有这样失忆被捡的桥段。但是,捡人的女主就真的没考虑这些问题吗?
大概是恋爱脑大于一切,也或者是颜值高于一切,让人想不起这么基本的问题?
这次偶遇气运子女主之后,南鸢便再也没有遇到,也没有刻意去打探两人的消息。
老阁主给出的期限是一年,说短不短,说长也不长,不过南鸢并没有急着去齐王宫偷什么齐王的贴身之物,而是留在山上跟猎户一起习武。
除了每个月回夜魅阁完成基本的刺杀任务,她基本和小猎户待在山上。
当然,在杀瘾得到缓解之后,这之后接任务,不再是无名小卒,杀手暗夜在九个月内连续杀了九国的九个大人物之后,名声大噪!
不到一年时间,杀手暗香便一步步超越刺客杀手榜前五名,最终夺得刺客杀手榜第一名!
而许久没有动静的风宿跌至了第二。
江湖之上,茶馆客栈之中,无人不在议论这位大名鼎鼎的女杀手。
除了暗香造成的这数次轰动,还有两位刺客相继闯齐王宫的消息。
第一个刺客乃夜魅阁天字杀手无痕,杀手无痕不知何故夜探齐王宫,可惜没能躲过齐王宫的天罗地网,被生捕,无痕吞毒自尽,齐王却没有放过他的尸体,将其鞭尸,尸体挂在城门外暴晒了三天。
自此,刺客杀手榜上,排名第三的刺客无痕被抹名。
还有一位刺客,成功混入齐王宫,并乔装易容成了宫里的宦官,盗走了齐王的一样东西。
至于盗走的是什么,有人说是齐王贴身穿的亵衣亵裤,有人说是齐王专用夜壶。
总之,是一件很有味道的东西。
这位没能留下代号的杀手,被江湖中人戏称为怪癖杀手。
众人怀疑,此人有某种难以言喻的癖好。
此夜,齐王宫。
“鸢鸢,西北方五十米开外有一拨高手!”小糖尽职尽责地当一个小测试仪。
“感觉到了。”
白竹的轻功本来就好,再加上这数月,南鸢日复一日的练习,轻功可以说是已经到了一种出神入化的境界。
无声无息,人风合一,鬼魅黑影闪过,只会让人以为那是一阵清风拂过。
南鸢一路畅通无阻地进入了自己想去的地方。
……
夜魅阁。
五位天字杀手中,风宿至今没有消息,无痕死在了齐王宫,暗香未归,剩下两个,夺命和雷霆都在。
除了两个天字杀手,还有二十多位地字杀手。
地字杀手皆为见证人。
天字杀手夺命回禀道:“弟子这一年一直在查探风宿的下落,未曾找到机会去齐王宫。”
此话一出,地字杀手中有人轻嗤出声。
说得好听,还不是怕死。
直接说一句怕死,他们并不会嘲讽,因为他们也没有这个胆魄闯齐王宫,但怕死就是怕死,何必说这种冠冕堂皇的话?
天字杀手雷霆则呈上了自己盗来的东西,“弟子盗来了齐王的亵衣。”
老阁主所说贴身之物,并非指什么亵衣亵裤,而是齐王时常放在身边把玩的东西,或者他经常用的东西。
众人看到那一件明黄亵衣,表情都有些一言难尽。
老阁主扫了一眼,嗯了声。
虽然亵衣确实算齐王贴身之物,但衣物脱下之后会拿去浣衣局清洗,这中间有太多机会下手偷亵衣,根本不难。
不过,能神不知鬼不觉地混入齐王宫,已算不错。
至少,比自以为是的无痕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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