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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清墨书香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风娘子
那是一双中年夫妇,带着一个小男孩儿,都穿着打了补丁的袄子,女人抱着孩子,男人一直站在窗户旁边。
那小男孩儿到生得很漂亮,眉眼精致,皮肤白里透红,细腻得很,应该精心养育。
只是一直细细碎碎地哭,从董婉上了车开始,就听着他哭,喊自己好难受,一个劲儿地想从裹着他的棉袄里挣扎出来。
董婉甚至有那么一瞬间,怀疑这对夫妻是拐子,就是现在,也心存疑虑,只不过那孩子一看就认识抱着他的女人,只看下意识的动作,把脑袋往那女人脖子上趴,让那女子哄一哄,就安静一会儿,怎么看都不像陌生人。
更别说,董婉借着送他糖果的机会,问了句是不是跟着娘亲出来玩,那小男孩儿就点了头。
他年纪不大,可也有四五岁的样子,不至于认不出自家亲娘是哪个!
即便如此,董婉还是让身边的侍卫去把列车员找来,查票的时候顺便打听了几句。
这一家子都说是东北来的,想去南方投亲,孩子可能不适应旅行,老是啼哭,当娘的心里也不好受。
似乎看起来没什么问题,董婉一觉醒来,那孩子就没了动静,趴在女人的怀里一动不动的,连呼吸声都很浅薄。
董婉拿出医药箱里的诊断眼睛戴上,结果一看那孩子,就吓了一跳。
没想到还真是拐子。
要不是拐子,怎么会给孩子灌下三滥的蒙汗药。
董婉的精神一瞬间就紧绷起来:“林叔。”
林叔是孙老爷子派来保护他的护卫之一,年纪最大,一向是做主的人,剩下的三个都听他的。
董婉把这事儿简单说了一下,低声道:“那孩子半天没动,我这鼻子比较灵敏,总觉得是被灌了蒙汗药,林叔您看看能不能想想办法确定一下。”
林叔用眼角的余光打量了下,忍不住皱了皱眉,他直接忽略了确定这个步骤,反正自家主人说对方是拐子,不是也是。
“小姐,这事儿不好办,他们一上车我就察觉到,那个男人是个练家子,女人也不一般,你看,他现在站的位置,视野最开阔,可攻可守,万一遇到危险,还能马上跳车逃跑,那女人的袖子里藏着利器,男人腰里或许别着枪,如果真是拐子,恐怕也不是一般的拐子,咱们想安全地救人,恐怕没那么容易。”
董婉:“……”
她现在开始怀念后世的列车了,检查严格,过年过节的时候,身上甚至连带把水果刀都有可能被查出来,哪像现在,就是带把枪上车,估计都很容易。
而且,那时候火车跑起来,想跳车纯属做梦!
呃,也许在电视上还有那么一点儿跳车生还的可能性。
尤其是在动车上,更是绝无可能。
现实生活中,没哪个傻瓜匪徒会选择跳车。
至于现在嘛……董婉看了看窗外,好像就算换了自己这么个柔柔弱弱的小女子,跳下去也不至于出现太大危险。
她只是去上海问一问那位五小姐的具体情况,别让她死得不明不白而已,怎么出门就遇上这种麻烦事!





[系统]清墨书香 第70章
可是再麻烦,也不能不管。
董婉一向觉得,天下最招人恨的,一是虐杀小动物的混蛋,二就是拐卖孩子的混蛋。
她读高中那一年,家里养了一只特别听话的‘苏联红’,取了个名字叫小妞。
每天早上,董婉没时间准备早餐,就拎着篮子挂在自家‘小妞’脖子上面,放下些钱。
小妞便很迅速地上街,从豆腐脑,到油条,再来一份妹子爱吃的水煎包。
董婉到现在都记得,有一次她想起来自己算的钱数目不对,少了二十,追出去正好看见自家小妞趴在水煎包的摊子下面,摇着尾巴撒娇,非让人家把包子给它,逗得老板都乐了。
她家的小妞会帮忙叼衣服,叼鞋子,还会接水给她和妹妹洗脸,会自己关水笼头……
一想起爱犬,董婉就忍不住红了眼。
想起妹妹,眼泪反而干涸。
那帮该杀千刀的混蛋,她不应该让那些人死得太痛快!
只有自己养了孩子,养了可爱的小宠物,才能体会到心爱之人被伤害之后,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董婉使了个眼色,让林叔去通知列车员。
她干脆坐过去,笑眯眯地和那位‘母亲’聊天,聊天这种事,董婉还是很擅长的。
或许绝大多数的老师都擅长聊天。
一开始,那个母亲显然还有几分戒备,肢体语言无不说明,对方很不喜欢这时候跑过来打扰她的女子。
偏偏这个女人看衣着打扮,还有身边跟着的训练有素,壮实有力的保镖,就知道绝对不是一般人,不能轻易得罪。她就是不乐意,也得摆出笑脸应付。
不过,董婉三言两语,就解除了她大半的戒心,虽说还是有点儿紧张,却缓和了不少,只看她手里掐着孩子的动作,就不似刚才那么‘凶神恶煞’。
“哈哈哈……真的?饭后打个饱嗝主人才会高兴?这是什么道理?”
董婉笑眯眯说了一堆外国的各种奇怪的礼仪,尤其是餐桌上千奇百怪的现象,把周围的人都给逗得前仰后合,那女人也笑得不行,不知不觉就靠得董婉更近些,连董婉笑着用手帕擦了擦那小男孩儿的脸蛋儿和嘴巴,也没太戒备。
正说着话,那小男孩儿忽然哇一声,嚎啕大哭。
女人显然没想到,顿时吓了一跳,也不知怎么回事儿,手上一麻,就把孩子扔出去。
她蹭一下站起身伸手去抱,董婉却正好接了个正着,搂着孩子退开几步,一碰桌子,一茶杯滚热的茶水就直接倒到那女人的脚面之上,如今的绣鞋可没多少隔热的功能,女子疼得呲牙咧嘴,脸色都变绿了。
董婉一抬手就抡起手包砸在她脖子上,一下子就把她给砸趴下,过来个保镖直接上脚踩住。
旁边的男人显然同时察觉到不对,伸手就去摸腰后的枪,让林叔和另外一个保镖扑过去把人按下。
那把枪也落到林叔手里。
男人大怒,怒叱道:“干什么?救命,救命啊,有人抢孩子!救救我们儿子!”
周围的乘客都大吃一惊,全都乱了,显然没想到有人这么明目张胆地抢孩子,一看董婉身边都是彪形大汉,又不敢过来,不过,还是有几个汉子蠢蠢欲动。
董婉站起身,高声道:“列车员,麻烦过来。”
这时候,好几个列车上的服务人员才挤进人群,林叔也不知道是怎么和他们交涉的,都对董婉可算得上十分恭敬。
董婉点点头,示意把正冲着她瞪眼的女人,还有那个男人都用绳子捆好。
林叔亲自动手,实在是那个男人的力气特别大,两个人压着他,都差点儿压制不住,那个女人甚至还意图用牙去咬踩着她的保镖的小腿。
要不是保镖穿的靴子是高筒的,说不定还真让她啃一口。
面对一群目瞪口呆的乘客,董婉哄着哭得抽抽搭搭,冲着那女人伸手叫唤的小男孩儿,把他身上破旧的棉袄解开,就露出锦缎做的小衣裳。
“这孩子肯定不是这个女人生的,我怀疑他们是拐子。所以先拿下。”
周围的人顿时面面相觑。
董婉笑了笑,坐下来把男孩儿放在腿上,打开医药箱,从里面拿出一瓶跟糖浆一样的药水,哄着那孩子喝。
“因为我实在弄不明白,哪个当娘亲的,会舍得给孩子吃蒙汗药,这种药要是吃多了,就是大人也有可能丢掉性命,更何况这只是个小孩子。”
周围的乘客这才缓和,看向那双男女的目光,也有点儿不对,人们果然还是要看脸的,董婉长得好,穿者打扮都像贵人,举止斯文,还有不简单的随从,实在不像拐子。
那两个男女就显得更可疑。
“你凭什么说我们是拐子,我家小宝是我亲生的,来,小宝,小宝,娘亲在这儿!”
这女人挣扎着伸手,没想到那孩子果然随着她的声音,也伸手要她抱。
董婉:“……好吧,看来你确实认识这孩子,不过,这事儿我可不敢大意,你还是交代交代底细,我通知官府去查,如果查实,你确实是这孩子的母亲,我就向你赔礼道歉,再给你补偿。”
她使了个眼色,林叔就从袖子里拿出一个银锭,足足有十两重。
正好,林叔已经从那个男人伸手搜到了车票,也是去上海,董婉就笑了:“刚好同路,什么也不耽误。”
一句话,这双男女的脸色顿变,额头上冷汗哗啦啦就流下来,连外人都看得出,这里面绝对有问题。
女人忍不住大喊:“快放了我们,把孩子还给我!”
董婉理都不理,拍了拍男孩儿,细声细气地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小男孩儿抽抽搭搭:“我叫小宝。”
居然还真叫小宝,董婉看了那女人一眼,心里知道,这人不是一般的拐子,恐怕确实认识这孩子,虽然如今的男孩儿,十个里头可能有七八个都叫小宝。
小男孩儿的教养看起来很不错,年纪虽然小,说话也很利索了。
“我叫周小宝,今年三岁半,家住茂德胡同33号。”
董婉一怔,这地名还真比较熟悉,好像京师大学堂里有几位教授都住在附近,她经常过去。
小宝一开口,那一双男女忽然都噤声,谁也不吵吵了。




[系统]清墨书香 第71章 悔意
“我爹爹叫周殷郑,是京师大学堂的教书先生。外祖致仕在家,以前做过县令……”
董婉忍不住搂住小孩子亲了两口,这孩子简直太聪明了,换了别的四五岁的小娃娃,怎么能把家里地址记得这么清楚,还会说这么多话。
即便是大人们教的,这孩子能记住也相当了不得,而且口齿伶俐,又乖巧可爱。
董婉笑了笑,就指着躺在地上的两个人问:“他们是谁?你认识吗?”
没想到,这小宝居然点了点头。
“蒋叔叔,还有娘亲。”小宝瞪大了眼睛,看着那一双男女,“你们又在玩游戏吗?”
董婉:“……”
周围一群乘客也傻眼,连那些乘务员脸色都大变,几个保镖也面面相觑。
难道真是当娘的带着孩子出门?
可是不可能,这孩子一看就是富贵人家的,至于这一双女,一眼就看得出来,那是跑江湖的人。而且,孩子被灌了药,那肯定没错,就是现在董婉给他用过解药,也只清醒了一会儿,就又迷迷糊糊喊头疼,趴在她肩膀上睡过去。
没办法,只好先把两个人看押起来,派人去孩子家里探问探问情况。
折腾了一路,终于到了上海,董婉留下自己的信息,暂时先带着孩子,等联系到孩子家,问明情况再来找她。
像她这样的身份,就这么一点儿小事,别人自然不会违背她的意思,至于那两个人,就干脆送衙门去关起来再说。
下了火车,火车站看起来还真有点儿老照片上的样子,古色古香,虽然是西欧的建筑风格,看起来却还真有点儿意思。
出了站,董婉就看见一个西洋人举着圣约翰大学的牌子来迎接。
董婉带着人,抱着孩子,浩浩汤汤地过去,那个西洋人显然不大敢认。
等董姑娘用一口流利地英文跟他打招呼,他才恍然,脸上顿时露出几分兴奋。
“您就是董小姐,您写的福尔摩斯,真是好看极了,我天天读,要是有一天不读,就睡不着觉!”
又一个书迷。
董婉在京城也经常见到好些外教来看她,大部分都是为了福尔摩斯。
果然,不愧是能流传后世,让天下人都认识的侦探代言人,那些洋人都得拜在福尔摩斯的西装裤下。
这事儿做得熟了,董婉简简单单给他在书上签名,才上了车,去圣约翰大学给准备好的住所。
人家可比京师女学排场大,安排的地方那是花园洋房,环境优美至极,上街也方便。
演讲和讲课的事儿都不急,董婉本来打算先去见自己那位便宜族兄,快去弄清楚五小姐的情况,然后把课程应付完,就赶紧回去。
她的善堂正在准备钱粮,打算送去湖南那边救灾,虽然可能只是杯水车薪,但该做的事儿,总是还要做一做。
这是积善堂成立之后第一件大事,董婉还是打算尽善尽美些,至少把每一文钱,都用在刀刃上。
此事来之前,肖女士交给孙悦负责,赵兰和高雯协办。
按照自家校长大人的意思,孩子们大了,应该多锻炼,这事儿就交给她们。
肖女士或许很放心,董婉可有那么点儿不放心。
她当然知道,张岚和张旭那是一条绳上的人,说不得也是个革命党,她可以装不知道,由着他在积善堂的事儿上指手画脚,却不乐意自家的学生也被莫名其妙地忽悠了。
在读书会,董婉自己看着,她到还放心,却不大想让女孩子们和那些革命党私底下交往。
要知道,如今的世道,革命党的理想实在很吸引人,尤其是吸引青年学生。
可惜,董婉一时间恐怕是回不去,着急也没用。
她来不及去见族兄,拐卖的事儿,到是确定了。
京城那边发来电报,那个拐走小宝的女人,是小宝的乳娘,一直照顾孩子,照顾了好几年。
因为小宝年纪大了,他亲娘也是忽然发现,那个乳娘不光对孩子好,对孩子的亲爹也黏黏糊糊的,心里膈应,就发了话,要让她离开家里。
没想到,那个乳娘得到消息,一不做二不休,竟然把家里的小少爷给抱走。
小宝会喊她娘亲,那都是她教的,从小小宝就私底下喊她娘亲,喊自己的嗣母,反而是比较生疏的一声母亲。
这孩子是被过继给现在的家里的。
董婉看过那接二连三发来的统共六封电报之后,也是无语。
小宝的爹娘显然也急坏了,没两日就冲到上海,把儿子带走。
周殷郑是个很儒雅的中年人,他妻子却有点儿奇怪,看起来像是个洋学生,读过书,但董婉一见她,就能从她身上闻出一种自己最不喜欢的气息来,守旧,懦弱,以夫为天,典型的封建妇女。
这女子出了门只静静地跟在丈夫身后,丈夫不开口,绝不先开口说话,连孩子也不抱,只示意身边的丫鬟抱起小宝,低着头,不苟言笑。
董婉皱了皱眉,天下那么多女子没有资本读书,像这样读了书和没读一样的,却还是占了大多数。
人家的儿子,董婉也不能不让人家接走,只是听这两口子说,这位夫人是给丈夫操办纳妾,有点儿忙,所以疏于照顾,这才让那人贩子找到机会,还孩子掠走,她简直更无语。
这女人因为自己无子,已经主动给丈夫纳了十九房小妾,眼下是第二十房,还花了重金,是求的一个读过中学的女学生,今年才十七岁。
算了,眼不见心不烦,董婉生了会儿闷气,可孩子的确可爱,她忍不住送了小宝好些零食,还有一堆连环画册,就是在滨湖画报上连载,如今印成画册的流浪记。
小宝显然很喜欢。
把这一家子送走,董婉还有点儿不舒服。
刘山更是不高兴,他和人家小娃娃玩得挺开心。
只是董婉很随意地打开系统开了一眼,顿时吓了一跳,影响力的增长到还是很稳定,和以前增长速度差不多,主要是她接的那个任务,任务条忽然一下子就满了一半还多。
要知道,前几日从京城出来时,她的任务条才充实了一点儿,恐怕连十分之一都不见得有。
“怎么回事儿?”
董婉连忙打开任务栏的简报介绍看了看,这一看,顿时不可思议地瞪大眼。
里面的介绍是她救助开国元勋,使得他免于神经损伤,失聪的危险。
董婉:“……”
她真不知道哪位开国元勋叫什么周小宝,不过,系统想必应该不会出错。
“阿山。”
“嗯?”
“咱们知道小宝的住址了,等回了京城,你常常去找他玩吧。”
“好啊,我好喜欢小宝的,我的芝麻糖都给他吃。”
“少吃点……别坏了牙。”
别管是哪位开国元勋,这都碰上了,总要拉拉关系,打打交道才好。
董婉揉了揉眉心,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再是什么开国元勋,这会儿也只是个有点儿聪明,有点儿可爱,还被乳母哄骗的小孩子。
她那位族兄有些事要处理,派了自己的手下带她去看刘颖。
董婉没让阿山跟去,自己换了身衣服,戴上黑色的面纱,就去了停尸房。
尸体被保存的很好,冻在冰柜里,遗容已经打理干净,头发梳理得十分整齐,脖子上的痕迹,也被小心地处理过,看起来没那么难看。
只是整个人都瘦的不像样子,就和大部分大烟鬼一样,看着不像人,到像只鬼。
“麻烦告诉我具体的情况,她的生活是什么样子?”
董婉心里一阵难受。
到现在这个时候,她才想起要关心刘颖的生活,多么的虚伪,在她还活着时,自己毫不关心,完全不去考虑她在上海这座大城市中,会遭遇什么。
巡捕房的人显然和她那位族兄有些交情,事无巨细,都清清楚楚地告诉了董婉。
这是人命案,哪怕是自杀,因为有朋友的叮嘱,还是把前后因果都调查了一遍。
一开始刘颖来上海时,是两个人,还有一个年轻的文人,叫夏明,听说还出版过一本诗集,虽然是自费,没多少人喜欢,不过平日里还是以作家自居的。
都是刘颖在外忙活,那个男人夏明就闷在家里写作,有那么一段时间,刘颖也不吸大烟了,找了份抄写员的工作,替人抄抄写写,晚上还去做家庭教师,生活虽然拮据了点儿,但刘颖读过书,学识不差,怎么也能工作养活自己的。
后来,夏明有一次出门,也不知道想什么,精神恍惚,居然撞倒了一个老人,还让那个老人把头给撞破了,顿时昏迷不醒,情况很是严重。
那老人也有点儿势力,不肯干休,让拿两百块钱才能私了,刘颖凑了半天也就凑出一百多,没办法,她不敢通知家里,要是通知了家里,不光会被抓回去,恐怕还会被打个半死,只好向董婉求助。
董婉倒吸了冷气,忽然后悔起来。
她要是不给这笔钱,说不定刘颖就乖乖地回了京城,要是她通知了刘家……再坏刘家也不会杀了亲女儿。




[系统]清墨书香 第72章 //家
董婉其实自己也知道,自己这种想法太矫情,太没道理。
她并不知刘颖是遇见了什么样的困难,为什么缺钱,她愿意给出那笔钱,只是因为原主的记忆中,对五小姐刘颖是不同的,至少在整个刘家,那是原主唯一一个,觉得可以是朋友的人。
于是,她才会为了原主,慷慨解囊。
而且,她就算不给那笔钱,也许刘颖遇见的情况会更糟糕,以她的性子,哪怕走了绝路,恐都不乐意走回头路。
可人的想法,有时候根本就不由自己控制。
董婉深吸了两口气,闭了闭眼。
几个巡捕面面相觑,看她脸色不好,就劝她先离开停尸房,回会客厅喝杯茶,慢慢谈。
董婉也没推拒。
回到会客厅,她的身体才一点点变得暖和些。
巡捕看她的精神好了些,才继续道:“我们只查到,夏明和刘颖一直在一起生活,听邻居们说,两个人有一阵子很是恩爱,有时候还一起结伴出去玩,就是都觉得夏明这人没脑子,有时候老是发疯,动不动就撕心裂肺地哭喊,跟唱戏似的,性子也冷傲的很,从不和邻居们说话,在饮食上还特别挑剔,好像前阵子他忽然想吃蜜瓜,逼得刘颖跑了好些地方,求了好多人,才买回去一个,没想到买回去之后他又不肯吃了。”
“后来,两个人的关系似乎有些变化,夏明疯狂地迷恋上一个学生妹,拼命追求,把家里的钱都拿去花在了那学生妹的身上,给人家买花,买书,请人家喝咖啡,刘颖和他闹得很僵,老是吵架,两个人也是分分合合的”
董婉蹙眉。
她没想到,那么骄傲的刘颖,自己的男人喜欢上别的女人,居然还能忍受,还不离开!
是了,她不觉苦笑,自己认为这事儿根本不能忍受,却忘了眼下是清末。
刘颖即便再新潮,思想再开放,她也还是古板的家庭出来的千金小姐,她恐怕心底深处也觉得,男人不可能‘从一而终’,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
“有几个月,夏明甚至打了刘颖,把刘颖打得遍体鳞伤,连邻居们都看不下去,两个人之间的关系,一度降到冰点,不过,从三个月前开始,夏明忽然对刘颖特别好,还带着她去做了头发,给她买化妆品,新衣服,简直像变了个人似的,刘颖的笑容也多起来。”
“可惜好景不长,又过了没多久,就是两个月前十五的夜里,刘颖疯狂地把夏明给打出了大门,从那以后,她就大变样,白天就去烟馆抽大烟,晚上去歌舞厅当舞女,赚了钱又去买福寿膏,日子一日比一日消沉……一直到她的尸体被邻居发现,报了警,夏明还是隔三差五地出现在她家门前,两个人一见面就吵架,有邻居听见夏明骂她本来就是个婊、子,何必装得跟贞洁烈妇一样之类……”
董婉听完,使劲咬紧牙关,这才把满腔怒火硬生生给吞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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