浑天靴
作者:安北星
流浪小子华伦捡到高富帅踢掉的一只左脚踏雪靴,偷听得知这双靴子乃是高富帅家族的传承之物,梦想可以鸿运当头或者飞来横财。为圆梦和防人发现,花掉了原本买粮过年的钱,配了一只右脚靴。然而,不见飞财,却尝到了苦果无钱买粮、饥寒交迫,悲剧之下决定拉上自己的两个好友,铤而走险......
浑天靴 陪伴大家等候女主的随笔
那年我不懂爱
文/polaris·an
那年初夏京城里有些闹腾,有很多串联的大四学生纷纷来了小镇。我的哲学老师娟,也是那个时候下来实习。
娟是个古朴宁静的女孩,对生活满是追求,却没有一点奢望,默默的奉献自己,却不知道成了别人的靶子。娟的无助,源于自己与世无争,这是后话。
娟的第一课,在我的一生里,可能很平常。我的同学们和娟,却不那么认为,说是我最光鲜的一课。其实,我的一生都是这样不羁,看我脑后的反骨就会知道,生来我就是个不喜欢平淡的人。那节课具体的我做了些什么,现在我已经忘记了,其实,在当时我就已经忘记了,毕竟我一直都是这样善于忘记,这也是我一直开心的缘由。
每每想起娟的时候,我就努力回忆第一课娟讲了什么,可是实在记不起来。隐约知道,娟用诱导的方式要求我们写一篇对年轻生活的感觉。那时候我还比较喜欢随心写点什么,至于那天写的什么我都忘记了。下课的时候就要交上去,因为时间短,所以没有谁能真正的写点什么。
哲学不是重点课,不需要每天上,等到上第二节课的时候,至于第一节课作了什么自然没有什么记忆。其实那时候最让我沉醉的是物理,其他的课程统统不感兴趣。甚至为了展示个性,第一学年哲学、地理、国史、英文、生物考试,修的全是零分,理由很简单:不屑为之。
记得那天娟不等铃声响起,就急匆匆的走进教室,开始上课。其实也不算是上课,娟只是动情的念一篇文章。
文章铿锵激昂,娟读的很投入;同学们,包括我,都被娟的语气、文章的内容打动了,娟的演绎结束时,教室里寂寥无声,之后就是热烈的掌声。
娟被自己唤起的回应感动了,对文章的评点一时竟语不成声。
娟等同学们平静后,一字一顿的宣布,刚才朗读的是我的作品:我在第一节课的仓促之作。以上都是同学们帮我牵起的回忆,有时候我不太相信自己会有那么厉害,毕竟直到现在我的文笔还不是很成熟。
更让我难以相信的是娟之后的宣布:让我一个把哲学修成0分的学生,做课代表,而且一做就是两年。
和很多平淡的故事一样,为了娟的信任,我不得不浪费生命背我的哲学,对于第一学年的0分来说,后来的70来分简直是高速进化,可是对于那些优等生来说,这依旧算是低分,这让我在别的课代表面前很难拥有自信。不过,娟从没有为此批评过我,我依旧是她眼中不灭的璀璨,这让我越来越感动。
幸好我的物理无人匹敌的出众,一直让我独占各类物理知识、制作竞赛的鳌头,可以回应娟的赏识。感动娟是我生命中的伯乐,我便努力做一匹唯独让娟驯服的桀骜;哲学成绩越来越好,不仅如此,我还努力做好课代表的服务工作,和娟接触的时间越来越多。渐渐的,哲学课不再是我的负担,常常无名的期盼每一节课都是娟在讲台上,演绎她温柔的声音。
也许只知道一味专注于电阻、电容,我的成熟便来得很晚。
后来的一天中午,不知为什么到校有点早,因为下午第一节是哲学,于是主动到娟那里取同学们的作业本,教研室锁着门,就到宿舍去找,那时候还不知道忌讳男生到女老师宿舍,可能因为年少吧。
敲过门之后,娟在里面问过是谁,就让我进来。因为夏季,屋里有点闷热,娟着一件无袖衫和制服裙。问过我是来拿作业,就到案子上翻找,倾身的时候,因为单薄和宽松,娟年轻的胸从腋窝下自由的绽露,我侍立一旁,一时便傻傻的呆望着成熟、健康、弹性的锥体。因为前后的翻找,胸便在空气中轻轻的颤动,不时还能看到锥尖的小粒儿。一时之间恶作剧心理支配了大脑,我从身侧,伸出一支手指,穿过无袖衫的空隙,轻轻点了一下娟的胸。
娟仿佛被重击,跌坐在床边,是羞?是嗔?无言的望着我。我的脸瞬间烧灼,不知所措,木然呆站。突然,我注意到娟似乎在盯着什么,目光停在我的腰下。我慌忙低头,这才发现一个水斑,出现在裤子的突起处,一点点扩散。
娟嗫嚅了一句:“你回去吧,我自己拿作业。”
以后的日子,娟讲课的时候不再流利,常常被我的目光惊得间断。可是我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依然注意我的电阻、电容,常常为自己能成功拆解某部分电路兴奋不已,娟却渐渐的消瘦了。
实习期满,娟分到了市里另一所学校,走的时候在假期里,我便没有看到。开学的时候,新的哲学老师是个大男生,是娟的校友。第一节课,大男生叫我到教室外,告诉我娟临走的时候郑重的向他推荐我,让我继续作课代表,希望我继续努力云云。
后来很久没有娟的消息,只是偶尔在哲学教研室里听过几个碎婆议论,说娟在新的学校很努力,有点过分的努力,似乎有什么目的。碎婆们猜测娟想调回我们的学校,在她们看来,对于我们这个重点学校,调回来的机会很渺茫。
那年冬天的时候,期末考试,教委要求学校互换监考老师。考哲学的时候,我又看到娟。监考的时候,娟常常停留在我的身旁,静静的看我写字,一时竟不舍得转身。因为停在我身旁太久,担心被人看出什么,娟便在我身旁前后的走走退退,一次后退的时候,不小心退到火炉旁的脸盆边,竟跌坐在脸盆里,身上的衣服被炉子烧破,裤子被水浸湿了一大片。
娟被主监考拉起来的时候,我分明的看见她的双眼,和那天一样,是羞?是嗔?无言的望着我,我依旧不知所措。
浑天靴 第001章 迷心窍悲剧生
浑天靴第001章 迷心窍悲剧生
作者:polaris-an
一双靴子摆在床前的石几上。
床是石床,屋是石屋,这是海边烂石窟中的一间石屋,住着小流浪汉华伦。
海浪日日拍打石矶,石矶烂而成海中窟。据说,这就是海枯石烂的本意。
这块巨大的烂石矶,北倚巍峨群山,南探浩瀚大海,长、宽、高约百丈。石矶以东,水深足有五丈,开凿了偌大一片码头,又与北山脚下的青云坊通了运货的栈道,正是沐海公国鼎鼎有名的青云坊码头。石矶西边落潮到底,就会露出浅滩,不能像东边那样开凿码头,半壁石矶依旧保留原状,像座小山般高高耸立,陡峭不可攀援。
华伦的海窟就在石矶西壁,退了潮就会看见悬在半腰上的洞口。窟口四周长满海苔,顺着约有五米长的天然墨绿石阶,就能下到浅滩。遍布海苔的石阶,没点身手是不能踏足的。摔个七荤八素的,大有人在。
这个海窟,十年前,华伦还和一个亲他爱他的四爹同住,两个人相依为命。
华伦的四爹,正是镇上老人嘴里念叨的好人阿四:水性好,名声好,救过镇上很多不慎落水的人。华伦眼中,四爹很伟大,伟大到超过了武修。
世人都说,在这个大陆上,武修高人一等,绝不是华伦这样的普通人可以比肩。
武修内炼真气、外修武技。低阶武修强身健体,即使年届耄耋也是步履轻盈。中阶武修飞檐走壁,只凭肉掌足让二三十个普通人无法近身。高阶武修罡气护体,刀芒一出凡兵俗铁触之即溃。武修结成宗门、传承家族,足可威风处世、享尽百代荣华。
不过,在华伦眼里,武修再怎么强大,也比不过四爹。镇上的武修很多,却从没有听过武修救过谁,这一点就差太远。
四爹下到水里,能像踏步走路一样游泳,水性很好。每每有人落水,风浪再大,四爹都不会惧怕,满脸轻松的下水救人。四爹虽然不修真气,却也会一些武技,有几次领他去镇子北面的琅琊山上采药,攀援绝壁、空手斗白熊,那都是华伦亲眼所见。
后来,耐不住华伦央求,四爹总算把武技传给了他,其中还包括一门轻身功法。只是没有真气修为,再怎么精巧的轻身功法也是花架子。每每华伦问起真气,四爹就会叹一口气,颓丧很久。连问过几次,四爹都是这样,华伦从此不再提起。不过,华伦的内心深处,还是渴望有机会修炼真气,成为武修。
四爹不仅武力强大,心胸也很强大。每次四爹救了人,总有人送来一些好吃的。不过,大多数人都是意思意思的送了几次之后,就没有了下文。这让期待美食的华伦非常鄙视,难免会说些牢骚话。这时,四爹就会轻声告诉他:“伦儿,做人要懂得感恩!”
“感恩不是只念着你对别人的好,而是你能发现别人对你的好,体谅别人的艰难,想着去帮助那些比你更可怜的人。我们救人,对别人来说也许是救命的大事,在于我们不过是碰上机会就会做的小事。就像大夫治病救人,如果有医德,那就是讨口饭吃的营生,没医德的才会拿捏着要钱要好处。”
“那些贫苦人家,有人落水难免会摊上一场大病,总要花些钱买些汤水调养才能好利索了。若是总给我们送好吃的,他们反而没钱调养,那就成了那家人的负担。那样的话,我们和那些没医德的大夫有什么区别?!咱们也在坊市看到过,好吃的都很贵,四块油炸糕就要一个铜钱,一个铜钱可要两只巴掌大的螃蟹才能换来的。”
“再说了,要是每天都有人给你送来好吃的,你是不是就不会去赶海讨生活?那么不用多久,你就会变懒惰、变馋嘴,那还怎么过下去?他们送第一次,让我们解解馋也就是了,要是再送,我们就要想办法退回去,别人也都很不容易。不过,为富不仁的人,就不要放过。特别是那些害人的,那就干脆咔……”说到这里,四爹做了个砍头的动作。
每每这时,四爹就会接着说起华伦的父母。华伦的老爹叫做华文,人称花纹大师,是镇上的资深匠师,擅长制作木器。经他的手,本是刀斧雕凿而成的粗陋木器,却在雕成的瞬间变得栩栩如生、赏心悦目。
据四爹所说,花纹大师也不是武修,不过也很伟大,救穷济困,乐善好施。每逢春夏之交的艰难时节,大师与其夫人总要在码头上支起粥铺,施粥救济贫民。镇上有武修欺负普通人,大师总要上前阻止。
听在华伦的耳朵里,想象着父亲气势轩昂,风流倜傥;母亲高贵典雅,不染凡尘。阿四偶尔念叨,说华伦的模样有点小帅,虽是流浪汉的装扮,却瑕不掩瑜,就是因为传承了花纹大师和夫人的正统高贵血脉。
阿四总是这样,在闲暇里给华伦描述父母的卓然不群,听在华伦耳里,自然就开始自动自发的注重内涵,比如勤洗澡、勤换衣服。尽管每一件衣服都是捡来的,却保持内外整洁,不像乞儿那样满身馊味。海窟内外也被收拾得干干净净,物品摆放错落有序。
据说,花纹大师和夫人是一夜之间从镇子里消失了。宅子里没有凶杀、争斗的痕迹,只留下嗷嗷待哺的华伦一个人,就连仆人也都不见了。镇上的人都说大师被劫持了,大概被某个上官或者豪强劫去,扣下制作家私。阿四听说华伦在宅子里没人照顾,就上门抱走,只凭着自己下海捡拾海货的微薄收入,拉扯着他长大。
等到华伦懂事、阿四渐渐嗜酒,二人又变得相依为命。华伦人小,手脚却麻利,三四岁就开始跟着阿四赶海讨生活,在海边捡点奇贝异石、趁着退潮捞点海鲜,到坊市里卖掉换钱买粮食。
阿四慢慢老了,无欲无求中享起了清福:偶尔把自己卖苦力赚来的铜板或粮食,换成粗糙的渣酒,把自己灌个醉生梦死。这确实是幸福,品味着“美酒”,偶尔吃一只孩子为他煮好的蛤蜊,爽,痛快!今生又有何求?
渣酒自有渣的本质,未经提纯,掺杂着极少量的毒素,终究会慢慢毁掉饮酒者敏锐的感知,酒醒后感知仍然麻木,动作渐渐迟滞,却也对酒依赖、痴迷更深。酒醉后有幻境,有冲动,也有不理智,终于在一个冬夜里,小华伦睡着后,阿四离开了海窟。
找到时,却因长时间醉卧冰冷街头,已经冻残半边身子,失去了活着的意志。从此,阿四忘记了不食嗟来之食的尊严,不顾小华伦的拦阻,整日里拖着残躯,在坊市里的几个酒家门外,乞食剩酒残汤,终于在又一个雪夜里,在酒醉和严寒的肆虐中,静静的魂归大海。
在那些日子里,小华伦除了要赚钱养活自己和四爹之外,还要在入夜之前把四爹找回来。即使回家也要时时盯着,防着他偷偷溜走,直到童年的身体忍不住沉沉睡去。
阿四在大海边讨生活,自有一身结实的体格和绝好的水性,就算涨潮封门,也能闭气穿越水下的通道,浮游上岸。冻残左手左脚,他的水性也没稍减。
爱一个人最大的痛苦,在于对方并不认可你的行为出于关爱和怜惜。哪怕明白对方只是因为酒醉、迷幻,也只能绝望的亲眼目睹,对方反抗着、任性的走向毁灭。
埋了四爹,独自在海窟过活,至今已有十年。
十年中间,华伦渐渐长大,不知何时手下有了两个铁杆小弟:老屁周杰和海兔宋正助。
老屁、海兔都是华家旧宅老巷子里的邻居。
小时候,华伦从阿四嘴里,得知自己家还有一处老宅子,便常常跑去看。几次遇到正在巷子里玩耍的老屁和海兔,三人年纪差不多大,一来二去就玩到一起。长大了,因为身体结实,又跟阿四学过几手叫不上名字的武技,于是身手不凡的华伦,常常替老屁和海兔教训欺负他们的人,在镇上一干少年中所向无敌。
华伦早熟懂事,知道礼仪,也会说话,身上也不脏乱,这就非常讨喜。因为干净利落,平日里知道赚钱养家,小弟们的父母便放心孩子跟他厮混。再加上曾经地位显赫的父母,和好人阿四的名声,华伦在镇上平民中也算是个人物。
华伦家的那处老宅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华伦怎么也进不去。其实,不仅华伦,其他人也进不去。好在巷子里的邻居们都知道,这是华伦的祖宅。华伦还活着,多少都维护着,不让心怀叵测的人去动这处宅子。
平日落潮的时候,华伦就带着老屁和海兔,三个人一起下海捡拾海鲜卖钱,华伦眼尖手巧、干活利索,捡拾蛤蚧、海螺和采挖牡蛎、海菜,速度远远超过两人。一样大小的袋子,华伦赶一潮海,能捡得满满的;老屁和海兔却刚刚遮住袋底,要不是二人还知道挑些值钱的,估计那点收获都不值得留下。
华伦从小就要自己讨生活,赚了钱要养活自己,于是精打细算的花钱。老屁和海兔则与他不同,赚多了送回家讨好父母,少了就自己攒下来。尽管这样,华伦却不小气,三个人的海鲜总是放到一起,送给酒楼,卖来的铜钱,华伦总是多给他们俩几个。这样的华伦,让老屁和海兔敬服、崇拜,心甘情愿的做一个任他使唤的小弟。
华伦虽与流浪汉共同生活过,衣着俭朴却干净整洁;老屁则追求外表光鲜,初见言谈举止倜傥潇洒,其实猥琐懦弱。海兔虽然衣着完整,却邋遢的像个乞儿,自己却无所谓的活着。华伦整洁、老屁时尚、海兔邋遢,三人相互陪衬,各有特色。
老屁周杰的老爹周正恩给外地一家海运客商当一等水手,常年漂流在外洋,每年季风来临时回镇上休息三、四个月,一身海员装束,颇显得英气。周杰长期跟着母亲生活,缺乏小男孩的阳刚气,懦弱胆小。
周杰的老娘好像有点不安分,每天夜里周杰都能听见老娘在自己屋子里频繁发出放屁声。于是,在别人的诱引暗示下,懵懂幼儿年代的周杰,傻乎乎的告诉别人,他娘夜里总是不停放屁。因此,周杰得名老屁。
老屁虽然胆小,内心深处却有不少弯弯曲曲的道行。
比如说,青天化日里如果有什么人敢于对他们三个行凶施暴,那么很长一段时间,老屁就会观察这个人的行踪。直到某天晚上,三个人瞅准时机,用麻布兜套了这人的脑袋,一顿痛揍致昏后,要么直接扔进海里,要么埋进沙滩里。当然,惹了他们哥仨的人,丢命是不会的,连续几个月的后怕却是逃不掉。做多了,老屁就成了三人中的探子兼军师。
海兔宋正助,也不是一般人,而且从祖上就不是一般人。
海兔的爷爷在社会上有个诨名,叫鱿鱼。据考证,他爷爷年轻时候曾是一名武修,身轻如燕,且江湖上传说其人极其腹黑,人到中年突然猝死。海兔的老爹身形健壮、四肢发达,没有继承到父亲的武修功法,却成功继承了他老爹的腹黑,且能发扬光大,因此人称乌贼。
海兔在三兄弟中最听话,爱吃饭,五大三粗,有蛮力,却看似有些蠢笨;也许年少暂时看不出腹黑,因此获称海兔。鱿鱼、乌贼、海兔同属一族,除外形的大小、腹内含墨量多少有差别外,其它方面近似。
海兔很小时候就没有了老娘。江湖上传说是乌贼腹黑,人品太差,老天报应,收去他老婆。当然,直接受害者是海兔,从小活得朝不保夕。乌贼喜欢没有老婆的日子,有了钱天天换老婆,没有钱自己又当爹又当妈。
海兔是三兄弟中的苦力,平时对华伦的为人敬服,对老屁的“内秀”信服。
华伦从来没有邀请任何人回家,就连两个小弟也从来没有带进海窟。海窟是四爹留给他的,属于他一个人的空间。每次有人找他,都是在码头上呼唤,或者在他常去的坊市苦等。这样久了,没有几个人关注海窟,漠然直至忘记。
海窟之内,自有一番天地。顺着窟口进入,适应黑暗后就能看到一条蜿蜒通道。
最初的十米通道地势最低,涨潮了就会淹没在暗流回旋、汹涌澎湃之中。
十米之外越走越高,二十丈通道尽头豁然开朗,是一间坐北朝南的巨大石厅。石厅的四周,居然还有五间小石室。
正北是水室,门槛高一米,门槛内是四米见方的水池,从不见底、从不溢出。剩下四间,看看里面雕凿的石器,应该分别是厨房、杂物间、书房和卧室。
石厅顶部,应该是开凿了通风孔和采光孔,随着海风吹拂气味涌动,也随着日出日落明灭变幻,可以遮蔽风霜雨雪,保持窟内清润而不潮湿。
站在石厅内,还能听见码头上的吵吵嚷嚷。不过,人在石厅内叫喊,码头上却一点都听不到。
此时,华伦坐在床上,无可奈何的看着石几上的靴子。
右边那只,用料考究,做工精湛,是青云坊五星级装备店出品。
左边那只,材质低劣,做工粗糙,是坊市里修鞋的刘老汉做的,应该是这辈子做过的唯一一只整鞋。
这可是华伦倾尽多年积攒的家底,方才买下的两只靴子。之所以如此冲动,是因为有一天他突然得到一只名头极大的左脚靴子。
还记得是半个月前的那天,天气很不好,冷得要死。
知道这样的日子落潮太浅,不会有什么收获,华伦就呆在海窟里,哪里也没去。闲极无聊时,华伦一个人站在海窟通道里,看着潮升潮落:海水慢慢上涨,海浪扑进海窟又退下,退下又涌起扑进海窟,循而往复,犹如昼夜变幻、四季更替。
正百无聊赖之际,忽听码头上隐隐约约的传来两个人对话,是一个小厮和他伺候的公子。辨听着他们的声音,华伦想起最近在坊市里出现的两个混蛋:主子刁蛮,狗腿子居然还是个武修。这两个家伙是都城来的,脾气很坏。在坊市的摊子上挑拣东西,总是不问价随意扔几个铜钱,摊主要是不干,那个小厮上去就是一顿爆揍。当然,在坊市里摆摊的都是普通人,哪里敢和武修动手。坊市里的店铺都有武修看护,估计这主仆二人也不敢招惹。
就连华伦他们三个,也吃过他们主仆的亏。那次还是和他们无关,是这主仆正在发脾气,他们三个恰巧从一旁经过。却被那个小厮发现了,直接被株连,上去一脚踢飞了老屁手中的海鲜桶,虾蟹撒的满地都是。如果他们不是武修,估计老屁早就找到机会收拾他们一顿了。
现在,这个小厮,正劝他家公子尽快转回都城,催促的理由之一是公子脚下的靴子。据说这双靴子,是这位公子家族千年传承的古物,内蕴神秘无人能解。这次出来历练,临走前盗出名靴,一路研究也没能破解。
听着二人的对话,华伦浮想翩翩。坊市茶馆里的说书人,时常这样提起:武修宗门和传世家族大多只有一部武修功法。每部功法都来源于一次奇遇:宗门的创始人和家族的鼻祖有缘发掘古迹、机缘巧合破解古物奇幻,终能得获一部或者半部牛呼呼的秘籍,很快修炼上手,然后叱咤一时,称霸武林,组建宗门、繁衍家族。
华伦渴望有一场奇遇,那样就能成为武修,就可以赚大钱!青云镇就盛产一种珍贵的紫玉贝,只有武修才能捕猎。紫玉贝可是低阶灵兽,会喷出夺命的水箭。没有修为,下海捕猎死于非命者,比比皆是。只要捕到一颗,卖掉的钱足够一家普通人十几年的开销,也因此年年都有普通人铤而走险。
华伦从听说紫玉贝开始,日日渴望修炼真气成为武修。现在听到这两人在谈论什么靴子,华伦原本平淡的心,微波荡漾。不过,他也知道,这种作为宗族传承的圣物,若是蕴藏武修功法,定是一部绝顶功法,怎么可能落到他的手里?!
世事变幻,一切皆有可能。
华伦无聊的看着海潮涨落,突然听到那个小厮惊喊着靴子落水了。那一瞬间,华伦都想脱衣下水,试试看能不能偷偷捞走靴子。毕竟,这对主仆根本不是什么好东西,不配拥有神异的传承之物,正好也能报了那一脚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