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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樱雪待
顾泽很快回复了一个“嗯”字。
初初得意了三秒,那边来了新的信息。
[上次林姐买那双拖鞋的店家做活动,回馈了一个枕头,就带回来了。]
“……”
对这峰回路转的人生真是绝望了。
-_-#

《吴越》是初初本人第一次参与电影拍摄,她深知自己在前一个剧组所学习的经验,于如今组里各方大神面前,确然是不够看,所以她话说得少,也不太向别人讨教,每天都像是上学的学生一样,目不转睛地盯着摄像机。
电影与电视剧不同,电视剧拍摄中,导演固然重要,演员的发挥可能才是决定整部剧好坏的关键。因为在拍摄的时候摄像机比较多,拍摄的画面也多,最终剪辑出的效果往往是导演难以掌控、却由演员的表演决定的。
电影则恰恰相反,在拍摄前,导演就已经画好了分镜,每一个镜头的角度,人物的动作,他都必须做到心中有数,如此看来,导演是整部电影完全的掌控者——当然,演员的好的表演才能让拍摄流畅、剧情深入人心。
初初的关注点自然不是导演拍摄的角度,而是摄像机里大腕们的站位、对戏时候的细微神态,甚至是他们表演时候自身的气场。
似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但是在画面中风格迥异的相处,又似乎格外动人。
她在观察别人,别人也在观察她。
邵一廷一早就留意到,沈初初其人,给他的印象每一次都在变。
最开始,他觉得她是一个相貌明丽、性格大条的女生,或许因为名气不够,身上明星味几乎没有,远远看起来,就是一个普通的女生——或许,比普通女生美一些。
后来,他发现沈初初的认真和努力有些超乎他的想像,甚至可以说,超乎了剧组所有人、包括导演的想像。无论是她在《汉宫秋》拍摄期间苦练武术的模样,还是她这几日关注他人表演,苦心琢磨剧本的模样,都令人在蛮是浮躁的环境中,感到一丝沉静。
非常难得的沉静。
或许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安导与刘导都对她格外偏爱。
一个每天给她讲解别人拍摄的优缺点,另一个三天两头打电话,表示如果剧组有人欺负他们的长公主,他一定会带着大批人马跨越半个影视城杀过来。
=_=
邵一廷经常看到安导手持电话、一脸得瑟地问:刘导您雇了大批人马,最近又揭不开锅了吧?
而沈初初就在安导的旁边,一边听一边笑。
她笑起来时,双眼仿佛是秋冬夜晚天边皎皎明月,清亮澄澈,神情却是狡黠,仿佛一只小狐狸。
与他第一次在自动贩售机旁见到的,一模一样。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三十章
舟州的夜生活与京城、魔都相比,差了不是一个档。
当然这也是情有可原的。
整个城市的一大半都是影视城,充斥着各种各样的剧组,每天晚上都有可能出现皇帝临幸嫔妃、总裁推倒软妹、外星人入侵地球等各式各样的戏码。想象一下,某晚霸道总裁突然开窍,发现自己爱上了平凡的软妹,正准备深情一吻,突然灯光灭了。
导演必定气急败坏:“灯光人呢?”
场务可能委屈非常:“他喝酒去了!”
这样的场景直接导致了聪明人都不在舟州开酒吧,因为这里的人晚上不是在工作,就是在为第二天的工作补眠。如果有人跷班来喝酒,很可能第二天老板还没醒,酒吧先被霸道总裁端了,理由是该处所妨碍了他泡妞。
所以当剧组有人收到新开业的酒吧的传单,john一边鄙视这个老板脑子不太好使,一边记下地址表示自己要给他送一笔慰问费,旁边的初初白眼翻的太多,正在揉眼皮。
当天晚上john果然去喝酒了。
初初只好一个人乘车回了酒店,路上还接到了他的电话:“你的生活太无聊了,真的不来吗?”
她拒绝得斩钉截铁:“我知道我去了必定是要把你扛回来的,我不去。”
一片嘈杂的背景音中,john笑得好不尴尬:“哈哈哈哈被你看穿了哈。”
事后初初委实后悔。
要是知道当天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以及因为此事的后续发展,她哪怕上刀山赴火海也要去酒吧把john扛回来。
倒不是john喝酒出了事。
而是……很可能那个在夜晚,因为近期全国气候反常、污染严重,故而夜色格外迷离温柔,街道两边璀璨的霓虹也显得尤其妖娆魅惑,引得某些人也忍不住去喝了酒。
这个某些人,就比如邵一廷远道而来的朋友。
而作为一个专业酒鬼的朋友兼陪喝,邵一廷当晚喝的也委实有些多。
他的助理来自香江,是一个身高不高体型瘦削的男人,当初能够成为邵一廷的助理,全凭精密的大脑和过人的情商,所以对于他,替代请了病假的老张开车,并且扛着自家身高近的老板下车、进酒店、乘电梯,实在不啻于大学时代接受体能训练。
就在他气喘吁吁、头脑发晕地终于将邵一廷扶上了电梯,他才恍惚想起,自己没有拔车钥匙。
他欲哭无泪:当初签助理合同的时候可没说有体力劳动啊!t_t
于是当初初踏出电梯,在楼道看到背靠墙壁坐在地毯上、头发凌乱、西服皱巴巴的邵一廷的时候,险些以为自己年纪轻轻就得了老花。
这个画风委实玄幻。
“邵先生?”初初蹲下身子,歪着头看他“你还好吗?”
没有反应。
“邵先生?”她又问。
男人发出一声沉沉的□□,偏过头,像是努力睁眼却睁不开,而后只得又仰头,抬起一只手挡住半张脸,声音低哑:“别吵。”
初初平日里没有留意过他的声音,此时仔细一听,觉得有些惑人的性感,她吞了下口水,耐心地解释:“我不是要吵你,只是你这样睡在楼道不仅容易感冒,还会影响别人通行,实在是损人不利己……”
她还没说完,邵一廷似乎忍无可忍,一把抓过她的胳膊将她拽到自己跟前,用原本挡着自己脸的手捂住了她的嘴:“太吵了。”
初初没有动。
不是她不想动,而是邵一廷捂着她嘴的那只手放开后便搭在她腰间,另外一只胳膊缆住了她的脖子,略显沉重的呼吸落在她颊旁,所有温热的酒香与淡淡的古龙水的气息轰然袭来,她动弹不得。
“如果你真心很想睡在这,我也不想阻拦,”初初放轻声音:“你松开手,我走,行吗?”
邵一廷的手又紧了紧,初初不得不顺着向前一倾,脸几乎贴到了他的耳朵旁,她微微侧眼,便看到男人紧皱的眉头与格外清俊的容颜。
“邵先生,我们无冤无仇……”
“闭嘴。”邵一廷把脑袋靠在了她的肩膀上。
初初一脸悲痛:我到底是做错了什么?!
取了钥匙的去而复返,走出电梯间便看到被自己“暂放”在楼道的boss大人正抱着一个女人,那两人贴得极近,虽然没什么动静,但周围的空气仿佛充满了旖旎缠绵。
作为一个以头脑取胜的助理果断后退,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跨进电梯,下了楼。
阻止boss谈恋爱会被扣奖金扣工资的感到很欣慰:还好我跑得快。
初初维持着半跪的姿态,在距离邵一廷极近的同时,蓦然,天马行空地想起自己貌似也有过几次与顾泽十分贴近的瞬间。
但是每一次的画面,似乎都是她在顾泽怀里嚎啕,把眼泪鼻涕抹了他一身,留给他一个眼睛红肿满脸鼻涕的形象,没有丝毫浪漫的气氛。
初初觉得很是惆怅。
她总是想把自己最好的姿态给顾泽看,但事已至此,也是莫可奈何。
她叹了一口气,将重心转移到脚上,而后使出全身力气,扛着邵一廷站了起来。喝了酒的男人如同巨大的铅块,压得她差点直接扑到地上。初初咬着牙,只觉得自己似乎在一瞬间就满身是汗,只得拉住他的手臂,慢慢向前移动。
剧组的大部分人都住这个酒店,有两个套房位于同一层,正是初初的和邵一廷的。
邵一廷出门在外从来住得挑剔,肯跟剧组挤在一个酒店已是不易,所以导演也很上道的给他留了最大的一个套房,而初初……因为进组晚,酒店只剩下一个大套间了。还好她账户里余额惊人,所以住得也没有压力。
这样的安排在此时最大的好处就是,初初知道邵一廷房间的门在哪。
她拖着邵一廷一步三晃地走,全身都酸痛得不像话,而男人却丝毫没有自觉,东倒西歪地晃悠,仍不忘提问题:“,你怎么变矮了?”
“矮你个扫把……”初初低声说。
她平日没有穿高跟鞋的习惯,此时加上平底鞋的高度,统共不过,与邵一廷相差近20公分,脖子被他手压得生疼。
好不容易到了门口,却发现不知道门卡在何处。
初初腾出一只手,朝他西服的口袋摸去,但因为支撑力量太弱,邵一廷的身体往下滑,最后终于再次坐到了地上,初初拉了他一把,有所缓冲,故而下坠的劲道不算太大大,男人醉得沉,只是闷哼一声。
她吁出一口气,随意抹了一把额头的汗水,从他裤子口袋里拿出了房卡,刷过,“嘀嘟”一声,门开了。
房内漆黑一片,初初进门把房卡插上,开了灯,又拖着邵一廷的双臂将他挪进房间。原本打算就此离开,但看到他熟睡的姿态,又于心不忍——睡到地上八成会感冒。
她伸手把中袖撸到大臂,抓住邵一廷的手腕,因为怕长指甲戳到他,她不敢抓得太紧,这直接造成了因为太过用力,在把他拖到床边的时候,初初喘得像是夏日借舌头散热的狗。
最后她把被子裹到邵一廷身上,又给他垫了一个枕头,拍拍手,转身离开了房间。
出门的时候她专程左右瞅了瞅,并没有发现可疑的身影或者闪光灯的痕迹,顿感心满意足,回了自己的房间休息。
一夜无梦。
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初初感觉自己全身上下都在痛,尤其是小臂,仿佛被车碾过一般——虽然具体车碾过的感受,她并不知道。
john一脸质疑地看着她:“你该不会趁着我喝酒做了什么坏事吧?”
初初无语:“我能做什么坏事啊?”
john:“比如连夜赶会帝都拉顾泽去喝酒然后趁机……”
初初一把捂住他的嘴:“你还没醒酒,去洗脸。”
john:“……”
初初亲眼看着他喝了一大杯浓茶,才安心地去化妆换衣服了。
她今日算是第一次拍摄。比起以前的忐忑紧张,如今只有兴奋和跃跃欲试:围观了大半个月,自己体内的表演欲早已按捺不住。
拍摄的是历史上著名的西施涣纱,所谓沉鱼之貌,亦是源自于此。
范蠡走访谋臣,路过越国内一个村落,原本不打算多做停留,奈何乡亲盛情难却,便留下喝了一碗水,喝了之后继续赶路,走了不多时,便看到了在溪水边涣纱的施夷光。
女子穿着简单的棉麻衣袍,难掩婀娜身姿,只是立在溪边,便仿佛一枝亭亭盛开的荷花,皎然迫月、婉然清扬。
溪水淙淙,范蠡似乎受了蛊惑,向前踏了一步,只见那人半蹲下身子,背脊仍旧笔直,露出了一截白腻的脖颈。她伸手取了衣物在水中浣洗,时而轻揉,时而敲打,分明是再日常不过的动作,却让人觉得每一分都恰到好处,赏心悦目。
还未露面,便已醉人。
待范蠡再次走近,欲看清女子面容时,她仿佛若有所觉,缓缓抬起头来。那张干净的脸上还有些晶莹的水珠,不知是汗水还是溪水,显得原本盛极的五官倍加动人,鼻梁挺直、娇唇樱粉,一双眼眸仿佛蕴了一汪春水,柔情万千,成为镜头中最夺目的风景。
她与好客的村民一般,见到了生人,并未躲藏,而是停下手中的动作,站起身,冲范蠡露出了灿烂却稍显羞涩的笑容。
所有如黛春山、清渺溪水,连同周围才露尖尖角的翠绿小荷,都成了背景。
化妆师看着摄像机,喃喃道:“简直就像夏天吃了冰淇淋,太清爽了。在这样的片子里看到这样的人,我真的相信吴王肯为她倾国倾城。”
拍摄完成,初初跟安导一起看回放,安导笑道:“节奏很合适,我还怕你抬头和起身的节奏不好。”
初初亦笑:“我练了很多次,动作和表情。”
她刚说完,就感觉身后一股力量迫使她转身,后知后觉,才发现是有人拽着她的胳膊。戏服轻薄,那人的手仿佛铁钳,箍得她生疼,这疼痛之中,又有尖锐物抵着的感觉。
旁边仿佛有人低呼。
初初反射性皱眉,还没反应过来,就被拉了个踉跄。
“狐狸精!”
伴随着尖锐女声的是一道掌风,初初下意识闪躲,却未能躲过。巴掌结结实实拍到左脸上,因为力气太大,她向□□倒,姿势狼狈。
耳边嗡嗡作响,脸颊也火辣辣地疼,脑袋一片空白。
很久之后初初回想起来,深感这一幕是她人生中的一个污点。
因为一贯自诩机智伶俐的她,竟然被一个因为嫉妒冲昏头脑的疯女人——
打懵了。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三十一章
穆白月站在沈初初面前,胸脯因为情绪激动而起伏,她脸颊绯红,眼中明亮异常。
其实她从没有将沈初初放在心上。
一直以来,女生在自己心中的形象就是一个花瓶:美则美矣,然而没用且易碎。这样的明星注定不能大火,因为观众因为她的相貌会对她有更多期待,但她往往完全不能实现。
所以即便助理曾说沈初初能进《汉宫秋》剧组必定有两把刷子,穆白月也只是嗤嗤一笑,暗叹刘导的职业操守不如以前。
一周前的某个上午,穆白月到片场的时间晚了些,一去便看到几个人围在导演边上,似乎在讨论些什么,她一贯是要做出合群模样的,上前笑着说:“看什么呢?好热闹。”
却是郑琳琳手中捧着一本杂志,其他人都在围观,包括刘导。
那是一本普通的el时尚,穆白月的助理爱看,每期都买,她也常跟着扫一眼,当下奇道:“有什么重大爆料吗?”
郑琳琳抬首,见是她,把杂志一合,笑眯眯地说:“封面是初初,我们都在说这次的摄影师真给力,拍得实在好看。”
穆白月怔忡半刻,笑道:“是么。”
郑琳琳说的没错,el时尚六月刊的封面封底都是沈初初,封面尤其夺目。
摄影师舍弃了一贯风骚华丽的背景,只用了白色幕布,沈初初一袭蓝色纱裙,□□的肌肤白皙近乎透明,整个人仿佛披着一层清冽的海水,让人看着便心有凉意。
女生左手放在腰间,右手抓着一缕褐色长发,轻轻拉开,让画面看起来极为饱满。她身无缀饰,耳朵与脖颈都空荡荡的一片,目光所及,只有粉嫩的耳垂、倒扣如小碗的精致锁骨,分明是清新的画面,却因此生出几分难以言说的性感。
“初初该去当模特的,”郑琳琳感叹:“这表情真是绝了。”
刘导闻言急道:“她不当演员我第一个不答应。”
众人皆笑。
穆白月伸手拿过杂志,这才仔细看起沈初初的表情。
不是一贯封面上的微仰头面无表情脸,即便穆白月再看不起沈初初,也不得不承认她五官精致、堪称完美,本身就已经极好看,而照片中的她直视镜头,唇角噙着轻微的笑意,眼眸中似有山水重重、清波微漾,多情而温柔。
仿佛注视着她的爱人。
照片四周是杂志内页的标题,其中最大的是沈初初的专访,编辑用的颜色与她衣裙相同,字眼夺目——沈初初:beautythanbeauty。
比美更美的人。
穆白月看着杂志,心里五味陈杂,一边因为确实太美而暗暗赞叹,一边又有隐隐的不甘,最后心里默默说服自己,没有必要与一个花瓶比美,于是微笑着把杂志还给了郑琳琳:“太美了,咱们剧组有这样的大美人是好事,收视率有保障了。”
郑琳琳跟着点头。
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还会见到这本杂志。
而且是在邵一廷的办公桌上。
几天前,穆白月从邵一廷远在帝都的女助理melody口中得知,他因为《吴越》剧组而暂住舟州,公司的大小事务都在影视城旁的酒店解决,各种文件也一并送过来。
她从没见过邵一廷如此认真的对待一部他投资的电影,哪怕是当初他参与制作的第一部影片。
不过,无论他如何认真,穆白月都懒得深究,她跟刘导请了假,专程驱车前往邵一廷所在的酒店,想给他一个惊喜。
亦识得她,将房卡给她后一再叮嘱:不能碰任何文件。
穆白月心情极好,含笑称是,便走进了房门。
邵一廷的房间干净整洁,所有东西都放置得井井有序,客厅被他用作书房,最大的空地上摆着一张办公桌,桌上堆着各种文件,重重叠叠,只是看着便能想到他的忙碌。
穆白月对干巴巴的文件不感兴趣,正打算进卧房洗个澡换衣服,余光却瞥到堆叠的文件中有一道靓丽的色彩,像是蓝色,在纷杂的黑白中格外显眼。
她将那蓝色本子抽出,却是一本杂志。
沈初初在封面上含笑而立,美得惊人夺目。
穆白月仿佛被人掐住了呼吸,身子晃了晃,把杂志放下,又鬼使神差地打开了桌子旁边的柜子。
那柜子有些矮,能放的东西不多,也没有上锁。
打开柜门,里面同一本杂志码得整整齐齐,如同微型摩天大楼。
《吴越》剧组的女主角,沈初初的杂志。
穆白月咬着牙,合上了柜子,站起身来,一时间竟不知道是因为蹲得久了,还是因为心头的巨震,竟有些站不住脚,踉跄了一步。
房间的钟表指向下午四点,她悄无声息地走出了邵一廷的房间。
——时间回到昨日。
《汉宫秋》琼昭仪的戏份终于杀青,穆白月拍摄的最后一场是夜戏,整个剧组忙到凌晨,每个人都筋疲力尽,刘导和几个主演象征性地恭喜她,而后便打着呵欠回酒店了。
穆白月亦很累,累到了不想说话的地步,这种时候,偏偏很想邵一廷。
打电话过去,无人应答。
穆白月联系到了,向她询问邵一廷晚上是否有应酬的语气惊讶异常:“刚才在酒店楼道抱着boss的不是你吗?”
他问完就知道自己说错了话,转而沉默。
穆白月疲惫的神经瞬间紧绷,语音尖锐:“什么抱着?”
挂断了电话。
她不是傻子,邵一廷与《吴越》剧组住一个酒店,能出现在他房间楼层的还能是谁?
沈初初。

看着沈初初身着戏服的美丽模样,穆白月念起邵一廷桌上的杂志,顿时心头气盛,刚挥出去还因为打人而有微微痛感的右手再度扬起,想要再扇她一个巴掌。
初初反应过来,被抓住的右手用力挣脱,而后举过头顶,握到了穆白月挥起的手:“你发什么疯?”
初初说话的时候,瞥了一眼旁边已经愣住的小强,一瞬间后便直视穆白月,见对方正气急败坏地想要挣脱自己的束缚,反而笑了。
她这一笑,让围观的众人摸不着头脑,更让穆白月恼火,她几乎在尖叫:“你这个狐狸精!”
她反反复复说的不外是“狐狸精”三个字,初初虽不知道具体发生了什么,但也隐约能猜到事情与穆白月的男友大人——邵一廷有些关系。
真是[哔——]了犬。
“你是不是有被害妄想症?”初初笑容讽刺:“见到个漂亮女的就觉得该对你男朋友有意思?”
穆白月自然不肯说出,她男朋友买了一堆沈初初照片为封面的杂志,还放在自己的办公桌上,当下只道:“不晓得谁半夜跑去抱别人的男朋友。”
周围一片吸气声。
初初右手一紧,对于穆白月因为疼痛而紧皱的眉头,她恍若未见。
她活动了下自己方才差点崴到的脚,勾着唇角说:“我做好事不留名,看到你男朋友喝醉了倒在楼道里,出于人道主义扶了一把,就换来你跨越半个舟州跑来打我巴掌,我也是真亏。”
初初说得顺溜,语气一派自然,脸上也确然是讽刺的神色,片场不少人都选择了相信她——毕竟这么多天来,根本见不到沈初初与邵一廷有任何纠葛。
穆白月却冷笑:“戏演得真好,不愧是安导选定的女主角。”
旁边正在给刘导发短信的安导听到自己被点名,朝旁边的工作人员一挥手:“打电话叫邵总来,让他把自己家务事解决了,跟他讲,如果不来,我们就只能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请出去了。还有,去弄个热鸡蛋,女主角脸肿成这样怎么拍戏?”
工作人员应声而去,初初却仍旧不肯放开穆白月的手。
初初前一阵武戏拍得多,力气渐长,抓得穆白月生疼。
穆白月咬着嘴唇,一时走也不得,留也不得。
诚然,她来《吴越》剧组本就是一时之气,打了沈初初之后怒火出了一半,便有些泄气。此时又被对方抓着,不禁后悔:她如此横行,落了安导的面子,无疑在刘导面前也得不了好,况且邵一廷看重《吴越》,无论他与沈初初是否有一夜情,肯定会因为此事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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