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花瓶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樱雪待
《汉宫秋》可以算得上是她目前事业的顶峰。
初初感觉她这句话颇有些“出道多年却未能做出些什么,看着刚出道的姑娘就觉得歆羡”的意思。
初初想了想,说:“其实好的女演员的年龄从来不是问题,年纪小就演小姑娘,稍大些演妇人,而后可以使婆婆或者母亲,再后来也是可以演祖母的。我觉得演绎是一项事业,但成名不是,如果从事业的角度来看,就算不再有名气,没有机会演电影电视剧,老了以后能出现在话剧舞台上,也是一种幸福。”
秦雅君一顿,脸上笑意更浓:“我突然有点喜欢你了。”
初初正色道:“我是异性恋。”
对方闻言不禁莞尔。
两人的互动被记者拍个正着,影迷也纷纷对表示赞叹:沈初初这个人,跟心直口快的郑琳琳关系好也就罢了,见面会上竟然还能跟高冷女神秦雅君有说有笑,实在深不可测。
见面会结束后,秦雅君与初初交换了联系方式,并且道:“以后常联系。”
她虽然话题性不高,但是在圈内人脉广,资历深,初初自然有点惶恐:“好的好的。”
秦雅君又笑,说:“听说你即将出演一部青春片。”
这个事情还没有定下,初初也不敢把话说太准:“还在协商,可能吧。不过我有点担心我演不出青春的感觉。”
这个倒不是说谎。
可能是因为从小就是孤儿,她一直觉得自己身上缺少青春气息,即便是在高中大学时代,也很少与周围朋友互动。平日里不是在学习,就是在看书,不是在图书馆,就是在从宿舍去图书馆的路上。陈安静说她是小老太太。
秦雅君安抚性地拍拍她的肩:“别担心,多拍不同的题材才能成长得更快,加油。”
初初立刻觉得自己得到了来自前辈的鼓励,不自觉有点激动:“好,好的!”
青春片的事情还没有定论,初初目前面临的是与晨光几个高层的见面。
具体都有谁其实她并不清楚,但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场合完全不是能靠演技或者努力hold住的,要靠情商和智慧。
实话说,她觉得自己最缺的就是后面两种资质。
=_=
饭局定在晚上七点。
初初下了飞机就赶回公司,换了衣服做头发,而后又化妆,忙了整整半个下午,终于把自己“收拾出了点人样(john言)”。
去酒店的路上她开始啃郑琳琳特地给她买的g字打头的巧克力,john一脸嫌弃:“你要不要这么馋啊……”
初初认真道:“我是觉得晚上很可能吃不了什么,但是胃里没有东西喝酒太伤神,巧克力……好歹可以补充点能量。”还能让心情变好。
后半句她考虑到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林姐,没有说出来。毕竟林姐今天与他们同去,并不是以经纪人的身份,而是以晨光股东的身份。
john仔细思考了良久,伸手道:“那也给我几块呗。”
初初:“……”

初初他们到的很早,坐定之后喝了会儿茶,几个高层才姗姗来迟。
对于许多大企业来说,有一个奇怪的定律就是,职位越高,头发越少。
几位董事的年龄看起来都不算太大,但是个个聪明绝顶。初初默默地想,很可能在娱乐公司里,演员和歌手都做体力活,股东和总经理都做脑力活,所以前者普遍瘦削,后者都是地中海。
这样一想,似乎紧张感也消散了些。
“沈小姐真人看起来更漂亮,晨光女星不少,你是我见过最美的。”一位男士说。他语气平和,笑容礼貌,话语虽然像是恭维,但表现出来更多的只是一种评价。
初初只是微笑,没有说话。
实在不是她高冷,而是她深感自己作为一个员工,即便有名气有粉丝,本质上还是一个员工,没有领导喜欢员工太有想法,这很正常,因为如果员工想法太多,往往想着想着就想推翻领导自己干了,这件事情委实可怕。
所以她打定主意今晚无论发生什么,她都只是一个花瓶。他们负责侃侃而谈,她就负责美貌如花。
_
邵一廷是最后到的。
他似乎是刚从另外一个重要场合赶过来,身后的助理手中还带着文件。不过,即使步履稍显匆忙,邵boss依旧西装熨帖,一副从容不迫的模样,只是眉头微皱,看起来有几分凌厉。
“抱歉,来晚了。”他说。
说是来晚,初初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发现时间正好是七点钟。
邵一廷看起来很随和,他示意众人落座,自己却在众人坐下走到初初面前,伸出手:“沈小姐,好久不见。”
初初:“……”
大脑有一秒当机,随即恢复正常,她站起身微笑着与他握手,道:“之前在《吴越》剧组见过邵董,到现在也有大半个月了吧。”
她是在跟桌边几个面露好奇的人解释。
没想到邵一廷却说:“是二十七天。”
初初:“……”
为什么她总觉得邵一廷有时候很奇怪,时常让她有种大吼[你是不是有病]的冲动。
事实上,她上次似乎没有忍住,真的把这句话说出来了。
等等,邵一廷之所以把上次二人见面的时间记得如此清楚,该不会是因为被她骂了吧?
初初觉得有点惶恐。
#得罪了*oss肿么破,急!#
john的咳嗽声把初初从惶恐里拉回来。她低头看了一眼坐着的john,发现后者正对着她的手挤眉弄眼。
——她和邵一廷还处于握手状态。
初初“呵呵”一笑,勉强道:“邵董记性真好。”
她一边说一边试图把自己的手抽出来,可是偏偏对方握得有点紧,手都发疼了,依旧动不了。
邵一廷顺着她的话说:“我看你背台词的时候,记性也很好。”
半天抽不出手的初初完全没在意他说了什么,反倒因为手被拉得生疼而有些怒了:“您能放了我的手再说话吗?”
john的抽气声格外明显。
看着她因为生气而眼眸明亮、双颊绯红的模样,邵一廷原本肃然的脸上露出一丝微笑,眼神也变得柔和,他松了手,说话依旧一本正经:“不好意思,一时忘记了。”
初初有点讪然:“……哦,没事。”
邵一廷十分绅士地后退一步,帮她拉开椅子,说:“请坐。”
他一贯骄傲,从没有在大庭广众下做过这样的事,即便是对以前固定的女友,也没有。
旁边的人无论绝顶的没绝顶的都对此感觉十分惊讶,不同的是有些人仍旧满是疑惑,有些人却已经反应过来,于是面上便带着些许恍然大悟的神态。
前者比如john,后者比如几个董事。
初初是第三类人,她的想法是:邵一廷这么反常,一定还在记恨她说他有病吧!!
(Д)」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四十八章
邵一廷肯定是哪里不对劲。
初初吃饭的全程一直在想这句话。
不能怪她多心,毕竟boss坐在自己旁边,说话间还不忘给她添茶,上菜了偶尔用公筷给她加块排骨……这也就罢了,或许世界上总有那么几个boss关爱员工关爱社会,但是——
连虾子都帮忙剥特么是几个意思?!
初初对着自己的盘子,终于没忍住:“邵董,我……”
邵一廷打断她:“你怎么?”
她原本想说[我自己有手]来的,被这么一打断,又看着对方严肃冷然的面孔,她突然有点怂:“我谢谢您……”
然后她郁闷地站起身,举杯敬酒。
“哦,”邵一廷也站起来,很自然的拿过她手中的酒杯,一口气喝掉,放在自己餐盘旁,道:“女生尽量不要喝酒,坐下吧。”
初初:“……”
……哥们儿,这是我喝过的酒杯!
(╯‵□′)╯︵┻━┻
途中她偷溜出去上卫生间,拿了手机给郑琳琳打电话:“我有件特别重要的事要问你。”
郑琳琳他们剧组难得休息,她正在跟一起拍戏的几个小鲜肉玩游戏喝酒,情绪正嗨:“说!没有我郑琳琳解决不了的事,说吧,要我给你找几个道上的人不?”
初初:“……不用,我就是想问,如果一个人跟你有点过节,然后他突然又对你特别好,是什么意思?会不会……因为他脑子抽了,喜欢上你了?”
这委实是一个深奥的问题。
郑琳琳紧锁眉头思考了一阵,最后回答说:“其实我觉得……我们可以从生活实例来解释这个问题。”
初初一时没反应过来:“什么意思?”
郑琳琳清清嗓子,道:“我知道你不太接地气,可能不是很清楚,比方说吧,某个勤劳勇敢的农民伯伯家里养了一头猪,每天给它喂些饲料啊剩饭什么的的,然而从某天开始,它的伙食突然变好了,每天从一顿变成三顿,而且顿顿都是好吃的,你觉得是为什么?”
初初说:“因为这头猪会讲段子?”
“错!”郑琳琳老神在在地说:“你是不是傻!当然是因为农民伯伯要宰了它啊!”
初初:“……”
这个理论太强大了。
原来邵一廷突然对她这么好的原因是——
要被宰了_
“琳琳,我收回以前你没智商的话,”初初满脸沉重地说:“虽然低,还是有的。”
郑琳琳:“不用太崇拜我,我早已看穿了一切,话说初哥,谁要宰你,要不要我找几个道上的人?”
初初问:“你真认识道上的人吗?”
郑琳琳“嘿嘿”一笑:“当然……不认识啦!”
初初挂断了电话。
再次回到包厢之后,初初觉得内心有点纠结,具体表现为:每次邵一廷给她夹菜,她都有种让john先帮她拿根银针试试毒的冲动。
虽然也觉得自己脑洞有点大,但是……地球这么危险,脑洞大一点也没什么不好。
一顿饭吃得初初身心俱疲,从头到尾她都没注意林姐和其他高层谈了什么,只觉得心好累,想静静。
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十点多。
初初同john站在一起,送走了各个大款,又送走了林姐,终于松了一口气,感觉自己已经到了站着就能睡着的地步:“我觉得我真的不适合吃饭,我还是喜欢演戏。”
john纠正她:“你只是不适合饭局,还是挺适合吃饭的,别小看自己,想想昨天,你中午吃了三个鸡腿啊。”
初初困得没力气反驳。
按照惯例,john跟她一起坐车先把她送回去,然后john再自己回家。
然而两个人还没走到停车场,一辆黑色轿车停到初初面前,车窗被按下,里面的人似乎因为喝了酒而不太舒服,正揉着眉心,声音低沉:“上车。”
初初累得不行,笑容都挤不出:“邵董,我可以自己回去。”
邵一廷这次没有给她机会骂他,推开车门下来,站在初初身边,对john说:“你自己回去,我送她。”
诚然,john是一个没有气场的受,他几乎是在邵一廷话音落后一秒内,就下意识地点了头。
初初凌晨起床,忙了一天,又喝了点酒,原本就困得不行,脑袋转得有些慢,故而还没反应过来,就被邵一廷环着上了车。
邵一廷的车她没看清,也不懂是什么牌子,上了车之后一坐下,只觉得椅子挺舒服,迷迷糊糊间就有点想睡觉。
车内有淡淡的酒香,不知是谁身上的,司机放着舒缓的轻音乐,萦绕出一种颇为浪漫的气氛。
初初微微闭上眼睛。
“你是不是很讨厌我?”邵一廷突然问。
初初意识涣散,懒懒道:“倒也没有。”
“上次我送你,你拒绝了。”
初初说:“有两个牛排,一个七分熟,一个八分熟,走在路上相遇了,却没有打招呼。这是为什么?”
她声音轻得仿佛梦呓,而后没等邵一廷回答,便自己说出了答案:“……因为他们不熟。”
邵一廷发出一声轻笑。
他想了想,道:“上一次在《吴越》剧组,让你休假是因为场面太乱,无论真相如何,对你影响都不好。但如果你休息几天再回去,在剧组里的情况就会好很多。”
这是解释。
其实邵一廷自己也觉得颇为奇怪,他从来没有向别人解释自己决定的习惯,即便是对亲人或者关系极好的朋友,也不曾说出每一次决断的意图。但对着沈初初,总是破例。
初初没有反应。
邵一廷偏过头去看她,发现女生枕着座椅靠背、眼眸紧闭,已经睡着。
近距离看起来,沈初初远没有平日那样美艳,清清秀秀,反倒像个学生——其实她本来也不大,正是大学刚毕业的年纪。
她眉毛舒展,弯曲的睫毛极长,偶有路灯照过,能看到睫毛投下的阴影。侧脸的弧线美好得近乎完美,但或许是休息不好,即便上了妆,也能看到眼下的淡青色。
邵一廷一时间觉得心软,动作轻缓地脱下自己的西装,盖在初初身上,而后放低了声音吩咐司机:“开慢一点。”

初初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车里。
车子就停在她家楼下,司机不知去向,她身边也空无一人。初初揉揉眼睛,从包里取出手机,按了下开机键,屏幕的光亮让她不适地眨了眨眼,接着终于看清了时间:凌晨四点十六分。
大致算了算,睡了六个多小时,在工作繁忙的阶段已经是个奢侈的时间。
但她现在顾不上管自己奢侈不奢侈,因为她记得自己上了邵boss的车,并且没多久就睡着了,睡着前的记忆停留在前不久于微博上看到的一则冷笑话。
初初觉得自己可能有点喝多了,因为给*oss讲冷笑话,委实是个很有创意的想法。
她推开车门,环顾四周。
夏夜还是颇具凉意,尤其是风吹来的时候。她花了两个小时做好的发型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散开,一半头发还在脑后绾着,另一半则披在肩头,此时风一来,散着的那一半被吹得凌乱,发梢擦过鼻尖,初初忍不住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再抬起头来,她发现不远处有人。
邵一廷正站在门口的一棵云松下,白色衬衫的袖子被绾到肘间,胸前的领带也被松开,手指尖有星火点点,红色的光芒一闪一闪。
初初走过去:“不要在树下抽烟,不安全。”
邵一廷定定地看着她半晌,掐灭了指尖烟头,说:“你醒了。”
初初脱下西服递给他,笑着道:“今天真的谢谢你,我昨天起得太早,实在太困了,不好意思。”
邵一廷看她笑容自然,不是之前见他时候那种生硬礼貌的表情,唇边带起一丝笑意,接过了衣服,又给她披上:“嗯,下次吃饭我会跟林燕丽联系,挑一个你不忙的时间。”
初初一顿,问:“邵董,你是不是对我有想法?”
时间似乎停滞了一秒。邵一廷走开,把掐灭的烟头扔到垃圾箱里,转头对初初道:“你上去吧,我还有事。”
初初不由一愣,继而感到些许尴尬。
她是个不喜欢把事情憋在心里的人,尤其是关于感情的事。高中时代还与顾泽在一个学校,她怕给他带来麻烦,对于自己那点好感从来都是缄默不言,直到上了大学,顾泽成了名人,她身边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她喜欢顾泽。
虽然他们以为那只是非常遥远的、对于偶像的喜欢。
喜欢一个人没什么不可以说,不喜欢一个人也没有必要装作喜欢的模样。这样的态度才对彼此负责。
这是当初院长大人教给她的,她一直谨记。
故而对于邵一廷这样没来由的优待,她觉得莫名奇妙的同时,也感觉自己或许应该问个清楚,如果他真的因为某种神秘原因对她产生了好感,这样的好感还是早点被她扼杀了比较好。
但是对方现在的样子,貌似有点嫌弃她。
邵一廷见她不动,拉着她的胳膊将她带到门口,道:“衣服回头还我,上去吧。”
他的声音跟顾泽不同,顾泽的声线偏冷,如果做个画面性的比喻,就像是高山上松树顶的积雪。而邵一廷的则比较低沉,颇有磁性,午夜时候听到,会觉得很有安全感。
初初点了点头,又说:“真的谢谢。”
邵一廷没有再多的言语。

初初也算是睡了一觉,回到家里的时候已经没有刚吃完饭那样困。她把邵一廷的西服挂好,打算明天送去干洗,然后自己换了衣服,又洗了个澡。
出来之后开始整理自己的衣物。
因为下午直接去的公司,她晚上穿的裙子是自己带的,但首饰不是,除了自己的耳坠,项链、发饰和手镯都是珠宝公司“借”给晨光的,放在更衣室的保险箱里,供艺人应急使用,她明天得还回去。
回来的时候没有注意,收拾时才发现,一只耳坠不见了。
初初平时不带首饰,耳环是john前几天帮她挑的。为了搭配她黑色的裙子,他特地选了一对造型简约的钻石耳坠,看起来简洁大方,最重要的是“闪得很有土豪感(john语)”。
初初看着落单的耳坠,叹了一口气:“我果然不适合戴首饰。”
不过不幸中的万幸是,其他都在,而耳坠丢了,不用赔。
于是初初打了个呵欠,把东西放进首饰盒,又扑到床上,开始了跟周公的第二轮交谈。

而还在车中的邵一廷自初初走后就恢复了冷淡的神色,车窗外的天空已经隐隐有些发白,像是蒙了一层窗户纸,深色的蓝变得浅淡,却依旧让人感觉沉甸甸的。
他像是想起什么,将手伸进了西服裤子的口袋里,取出一个小小的、闪着光芒的东西。
那是初初的耳坠。
彼时女生歪着头睡着,呼吸平稳,耳坠不知何时落下,安静地躺在她右侧的肩头上,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出于什么心理,鬼使神差地将耳坠拿起,收进了自己的口袋。
突然想起上次女生看着他的模样。
“你丫有病啊?!”
几乎是不由自主的,又露出了一个笑容。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四十九章
桂省处于华夏版图的西南角,因形如三秋桂子,故而得名。
从地理上讲,若把它与帝都设为两点相连,那么这条连线可以看作是祖国地图对角线的一部分,延伸出去,是最北部的林省,初初听说那里多山,且山上终年积雪、森寒静寂,是人烟罕见的地方。
她在下午抵达桂市,乘坐机场大巴到了长途汽车站,盯着客车时间表找了半晌,却发现没有到她的目的地的车。
询问了黑车司机,十个人中只有一个知道宁霞村,但是那个长相憨厚的司机表示,路途太远,带她一个往返划不来,多收钱也不可以,因为昧良心。
于是只好在车站等了一个多小时,终于等到了一个以途中某景点为目的地的年轻人,得以拼车前往。
初初坐在后座。
副驾驶座位上背着大包小包的男生跟司机很聊得来。他说是摄影专业的学生,特长是拍摄风景照,暑期在一家杂志社实习,被派出来考察桂省几个风景区。
司机师傅笑呵呵地说:“泷水滩是个好地方,人也少,很多人总觉得桂省偏远落后,不愿意来,好风景都被埋没了。”
男生道:“所以我得把它的美拍下来,让所有人看到。”
司机点了点头。目光移到后视镜上,正看到后排女生微低着头,帽檐遮了大半张脸,只露出小巧的下颚,然后是优美的脖颈,短袖领口不算大,但能看到精致的锁骨,仿佛两个倒扣的小碗,煞是好看。
“姑娘,你到宁霞村干什么?那地方更偏远,也没什么好看的。”
初初把声音压得很低:“找人。”
三天前,她一早起床,接到来自林姐的消息:这阶段的工作告一段落,她有将近一周的休息时间。
于是她打电话告诉john自己要闭关看电影,研究一下前辈们的经典作品。
john十分关切地询问她,需不需要在她研究得废寝忘食的时候发挥人道主义,给她送饭。
“武林高手闭关都不能被打扰的。”初初说。
john自从上次脑抽地把她交给邵一廷之后,就因为愧疚感而对她言听计从,但还是好奇:“啊?”
初初言之凿凿:“因为被打扰了就会走火入魔。”
john有种给她买药的冲动。
两天前,初初利用郑琳琳在旅途网上的小号定了机票,并且查找了相关路线,去超市准备了一些物资,包括各种洗漱用品的旅行装、毛巾、水杯等等,最后结账时又返回二楼,拿了一袋橙子。
今天,就在john给她发消息,问她最近几天有没有把自己饿死的时候,她已经在数万英尺高空中的飞机上,窝在经济舱的某个角落里,蒙着眼罩,睡得正熟。
年轻的摄影师在半途中下车,背着各式各样的镜头和硕大的三脚架离开,走出一段路后还回头冲他们招手,司机从倒后镜中看到,忍不住笑道:“年轻,真是有用不完的精力。”
继续一路向南的初初望着窗外的青山绿水,下意识地“嗯”了一声。
1...2122232425...63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