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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瓶的自我修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樱雪待
他在她的卧室里巡视一圈,没见到衣料首饰的影子,于是不答反问:“孤送你的东西呢?”
夷光道:“我不太喜欢,就放在箱子里了,你要拿走吗?”
夫差:“……”
想要责罚她,却怎么也没能开口,最终只得叹息道:“你多穿些,跟寡人出去走走。”
没想到这个“走走”,其实是换了衣服,出宫去都城里玩。
那天夷光格外兴奋——她从未能在有人陪伴的庆幸下看看繁华的城市,在越国时没有,在吴国就更不可能。
“这里比起会稽何如?”夫差问。
夷光只觉满目琳琅,怎么都看不够,点了点头道:“比会稽人多,我有一次自己出门,差点迷路,却都找不到个问路的。”
“那你迷得有点偏僻,”夫差笑道:“我去过会稽城,人也很多,但不如这里繁华,晚上的时候,景致也不如这里。”
他跟她用“我”自称,其实是表示亲近的意思。
夷光没有注意,只问:“你怎么能去会稽呢?”
夫差沉默了半晌,最终说:“我父王去世后的第一年,我决议练兵灭越,那时候就去了一次会稽城,结果……发现如果不考虑这个大仇,其实越国似乎也并没有什么不好,亦与吴国没有太大不同。都是黎民百姓,都是布衣生活,我若灭了越国,百姓难安。”
夷光想起当初因为他答应议和后的情形,不禁问:“所以你没有灭越?”
“这只是其中一个原因。”
她好奇:“还有呢?”
夫差替她带上斗篷:“还有就是我们该回去了。”
“……”
有了这一次经历,两个人似乎相处得自然了些,并且在这之后,他们便常常外出。
直到有一天,夫差从军营连夜赶回来。因为白日练兵,他身上还穿着铠甲。甲光锃亮,带着夜色的寒凉。他一路策马急奔,回到宫廷里,正打算进入夷光的屋子,脚下却顿住。
“你去给孤拿常服来,”他站在门口,吩咐身后的侍从:“这铠甲坚硬,又冰冷,冻着夷光就不好了。”
一炷香后,他换了衣服,又在偏殿暖了暖,才去见施夷光:“之前答应你今晚带你去城墙上,走么?”
他问完后才发现,夷光穿着随意,似乎并没有出门的打算,这样仿佛委婉拒绝的举动让夫差心下一凉,只当她不愿意与他出门,面上就显出些许怔忡的神色来。
却不想夷光道:“我听你的侍从说,你这几日都在练兵,准备北上,我……我想你可能有些累,所以我觉得你应该多休息,我们还是不去了,今晚就呆在殿里,好吗?”
夫差看着她,良久没有言语。
直看到夷光有些不自在,他才神色温柔地说:“等我攻下齐鲁,便带你去看中原河山。”
夷光微笑点头:“好啊,我陪你去。”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六十一章
吴王与西施正在大屏幕上秀着恩爱。
坐在不远处的女生说:“夫差好帅啊,夷光也好美,看着他们俩我都移不开眼睛了。”
她的男友语重心长:“我虽然不如杨之文帅,但你也没有沈初初那么漂亮,只能凑活一下一辈子看我了。”
女生扑哧一笑,娇声道:“讨厌。”
初初闻言抖了抖,手里的爆米花随之发出轻微的响动。
顾泽转过头来看她,递给她一瓶水:“吃的口干么?这里有水。”
服务竟如此贴心。初初把水接过来,轻声道了句谢,拧开喝了一口。水还在嘴里的时候她就有点后悔:按照言情剧本的套路,她这时候应该拧不开瓶盖,然后等着顾泽主动帮她拧开才对。
于是她开始思考,如果自己把瓶盖拧回去再装作拧不开,顾泽的反应会是什么。
见初初发呆,顾泽往她这边凑了点,低声说:“你在戏中看杨之文的眼神很好。”
初初转头看了一眼大屏幕,上面正是西施听闻夫差为她修建行宫后的表情:星眸明亮,檀口微长,双颊因为兴奋而微微泛红,面上是不容错辨的惊喜。
这么看起来,觉得有点羞耻——真的还挺好看的。
她觉得自己有点脸热,低头又喝了一口谁,胡乱应了一声:“是么。”
顾泽的声音有点严肃:“你喜欢的人不会是杨之文吧?”
初初嘴里的水因为她惊讶的情绪而被吞得突兀,于是她在下一刻剧烈地咳嗽起来,因为呛得措手不及,她的咳嗽声如同行将就木的老叟,颇有些撕心裂肺。
顾泽伸手帮她拍拍后背,力道很是轻柔。
初初缓过神来,立刻自证清白:“当然不是,你怎么会这样想?”
顾泽语气平淡:“你跟他对戏如此自然,眼中满是情谊,这样的神色不像是骗人。”
听他似乎一点都不在意的语气,初初平白感觉有几分失落——其实她偶尔也会想,顾泽愿意假扮记者坐在最后一排跟她一起看电影,或许是对她也有些好感。这样的好感说不准只是从欣赏开始,但也已经足够,因为一旦她确认真的有,那她一定会不管多少困难险阻,亦不管要做什么,都会努力追到他。
但是现在看来,还是书里说得对:做人,千万不能表错情。
她干巴巴地笑了笑:“确实不喜欢他,这也没什么可撒谎的。”
顾泽在昏暗的光线下看着初初。
因为屏幕上的戏正是白日,厅里的光芒因此还算比较充足,初初能看清他漠然的脸色,还有眼中复杂的神情,她一时猜不准他到底在想什么。
半晌后,顾泽转过头,继续看电影:“不是就好,杨之文看起来温柔,其实不过是[花丛中过,叶不沾身]的典型,喜欢他或许很轻易,但想跟他在一起却不是件容易的事。”
初初闷闷道了一声“嗯”,故作无事地也看向了屏幕。
其上,施夷光准备了舞衣,正要为夫差跳上一支舞。
“他身边的美人太多了,我要他能记得我。”女子的微笑带着些许羞涩与满足,仿佛其他事都不重要,而那个人已成为她的天地。
看,就算夫差在初初看来只是一个有权有势、有一大堆老婆又喜好战争、颇有些大男子主义的古代男人,他还是追到了多才多艺的大美人。
初初默默想:杨之文如何她不知道,但顾泽这个美人才真是如花隔云端,要跟他在一起是真的困难。
=_=

因为题材原因,影片大部分都在演绎战争场面,以及各国能人谋士、佞幸奸臣跟他们所辅佐君主的相处日常,剧情环环相扣,情节时常紧张得让人不由捏把汗。
但西施的那一场舞就好像烈日里的一场细雨,在这样阳刚的、充满阴谋斗争的剧情中穿插了一抹格外明丽的亮色,让人心头舒畅。
那也是初初拍的最辛苦的一场戏。
她还记得那舞衣十分轻薄,为了显得飘逸,裙摆开的又长又大,走起路来已很是不便,更别说跳舞。一般舞者跳舞的时候都穿紧身的、方便舒展的衣裳,并且这样的衣服也有利于让别人清晰的看到舞蹈动作。
但拍戏就是拍戏,安导的原话是这样的:“我不管你跳什么,你就是在走廊上做广播体操都可以,但是你要展现出非常美的动作——不要问我怎么美,我活了这么大没人说过我美,这个事你要自己琢磨,琢磨不出来你今天就都别想吃饭了。”
这是一件很有难度的事情。
打个比方,我们看到有些美女发丝飞扬的美照,总忍不住想模仿,结果自己照出来的结果却往往如同咆哮教主。
想要丑很简单,要美实在很难。
因为缺乏经验,初初的镜头感并不是顶尖的,也并不能与影片里几个大腕相比,所以她没有办法在镜头前只做几个动作,就表现出一场舞蹈——虽然这样效果可能会更好。
于是她就采取了就蠢但是最有效的法子:真的跳舞。
在拍摄前,她自己私下里跳了不知多少次,才能做到动作优美、不被裙子绊倒,拍摄的时候就更不必说。
哪怕是现在坐在位子上看,也能想起当初在众目睽睽之下不停跳舞的尴尬。
但是多亏了安导对镜头的把握和控制,以及剪辑人员的神制作,成果并没有辜负她的努力。
施夷光身着红色的衣裙,那红色极正,远远看去,就如同傍晚时分天边被夕阳染了的云朵,飘逸自由,轻盈可人。
她身上没有任何配饰,头发也只是松松绾了一个髻,懒散地垂在脑后,看起来格外随意。露在外面的手臂与脚亦是半分点缀皆无,却显得皮肤白皙得仿若透明,与那衣裳的红色一对比,美得让人窒息。
赤|裸的双脚踩在木屐上,每一步都发出清脆的响动,与音乐相合,像是节奏,又更像曲子的一部分,一声一声,让人听得心醉。
而她的舞姿也惊艳绝伦,每一次抬臂和舒展都有力而优美,转身的动作和姿态也自然而灵动,脚下步子虽小,但不失优雅,红纱飞扬,却没有一丝凌乱,仿佛并不是因为舞蹈而动,而是被微风吹拂,轻轻扬起,旋即又柔柔落下。
步步生莲一般,她似乎是边走边跳,又好像一步未动,脑后绾着发髻的簪子终于不堪重负,掉落下来,与木板相击,发出一声脆响。
夷光满头青丝滑落,如同上好的绸缎,略略扬起。
夫差就站在廊外,看着她越走越近,面容也愈加清晰。
原本就盛极的容颜仿佛明艳到了极致,眼中似藏了一湾越过的溪水,清亮而透明,一眼便能看到底:而那眼底的情意又如此明显,欢喜与恋慕,缱绻与温柔。
纵使平日里总与兵戈战事打交道,纵使永远都难以忘怀战场上的热血和泪水,但在这一刻,终于明白了何为绕指柔,何为美人乡。
心像是被放入了温水,只觉熨帖,不由得柔情四溢,下意识就伸开了双手。而夷光走到了尽头,脸颊因为舞蹈而红润,眼眸亦必最初更加明亮,她脱下木屐扔在一旁,投入了夫差的怀抱。
这个拥抱被定格了半晌,仿佛可以天长地久。
然而这样一对英雄美人,不算是相逢于天光乍破,也终究没能一起看到暮雪白头。
公元前482年,夫差一路北上,率领吴*队的主力进至黄池,与晋及中原诸侯会盟。而在此时,被放回越过的勾践在这几年中发展生产、增强了国力,趁夫差不在国内之时,分兵两路攻吴。
此役之后,越过军队实力增强,而吴国士兵因为久战疲乏、饥荒天灾等原因,多次战败。
公元前475年,越国再次攻吴。吴军已然无力迎战,只能占据都城防守。越军不退,将吴都围困,吴国多次请和,却都被拒绝。
两年后,城破,吴国亡,夫差自杀。
那一日夫差在城墙上御敌,夷光仍在宫内。
她将自己所有的衣裳和东西都整理了一番,发现来了这么些年,她的东西似乎并未增加多少,也算是清净。
当初一同进宫的一个女人慌张地跑到她殿中,问:“不知道若越过胜了,我们能活着回去么?”
夷光神色安然:“能与不能也没什么差别。”
那人惊讶:“我记得你来的时候曾说,只要能回去,你什么都愿意做。”
她偏着头略略回忆了一番,似乎想起了有这么一回事,轻笑一声:“你先逃吧,说不定越过的人见了你,还能送你回故乡。”
“那你呢?你不想回家吗?”
“我?”她摇了摇头:“我的家已经在此处。”
原本她打算在城破之时去见夫差最后一面,当初出宫游玩时,曾听堂楼中说故事的人讲,一个女子若是真心恋慕一个男子,定是要与他同生共死的。
夷光想得从来都不复杂,若是夫差要亡,她不愿独活。
但她还是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宫门被封锁,她刚踏出大殿,便被一个面生的侍从打晕。
再次醒来时,已经是几天后,人在距离吴都百里之外的一个小镇上。
与她同行的人寡言少语,只是道:“是范大夫救你出来。从今往后,西施已死,你只是越国的施夷光了。”
仿佛一首戛然而止的曲,没有生离死别,亦没有生死相随。只是她活着,而夫差已然死去。
道别的话都没有,她绞尽脑汁地回忆,也只能想起……那天夫差临走时与她所说的,可能是一句“等我回来”。
那是每次他出征或者远行前总要说的一句话,也没什么特别。
却成了最后一句。
夷光与那越人一同回越地,一路都十分安静。
途径一片水域之时,她突然道:“我从未见过这样大的湖泊,不晓得能否找个船家,泛舟湖上?”
那人原本也不过是听令行事,见夷光一路配合,此时又真心想求,便答应了。
湖水为青山环绕,湖面平滑如镜,亦清澈如镜,正能映出山峦起伏、青松翠柏。夷光乘了一叶扁舟,直驶到了湖中央,舟后漾起的一段波浪将平静的湖面划出一道痕迹。
她立于舟上,看着湖水与远处,神色平静而温柔。正是那海报上的模样。
这样如同画卷一般的美景终于被她打破。
施夷光唇角勾起一丝如释重负的笑意,而后纵身一跃,从船上跳了下去,沉入了水中。
黑色的发丝与素白的衣裙在水面上停留了几秒,随后便消失不见。
船家惊呼,声音在空旷的湖面上传出极遥远的距离,却只惊起了几只飞鸟。
而透着日光的湖面之下,夷光一脸安然,正缓缓下沉。
突然想起,彼年夏日,夫差摒退了下人,与她一同走在回廊上,她脚下的木屐接触木板,发出清脆的声音,一声一声,环绕在廊间,似乎又被清风吹走,送到一畔的莲池上,随着藕丝轻动,与波同逝。
一片静谧之中,她突发奇想,问道:“我听说人有来世,你有想过来世成为怎样的人吗?”
他眸中笑意漾出,反问她:“你呢?”
夷光不假思索:“来生我愿做湖畔一颗芦苇,自由自在。有风来时便点点头,风走了,便与水玩耍,谁也不能带我走,谁也不能奈我何。”
她这一生至此,也不过几年天真时光,而后便离乡背井,辗转在异国后宫,如同被关着的鸟儿,纵然被精心呵护,生活却总有几分枯燥沉闷。
自由自在,是她想了多年的愿望。
夫差听着她的话,有片刻怔忡,而后握着她的手紧了紧,道:“是么。”
她笑容明媚,继续问:“你呢?”
“我……”
夫差似乎陷入了沉思。
就当夷光以为,他会说自己仍旧要做一个王者,并且征战四海、建功立业的时候,他却叹了一口气,神色轻松地说:“那我来世便做一个泛舟湖上的船夫,每日去芦苇深处瞧一瞧你,不论阴晴,不管风雨。”
彼时,听到他这样说,她一时愣住。
此刻,冰冷的湖水漫过她的身体和面庞,黑暗与沉寂从四面袭来,意识也因为缺氧而逐渐模糊。
她这样胆小的人,却没有丝毫惧怕。
夫差的面容似乎就在湖水深处,还是那样俊美,若隐若现,仿佛触手可及。
夷光闭上眼眸,泪水自眼角流出,混在水中。
来世她做一枝芦苇,他做一个船夫。
纵使天下连年霍乱、战火纷飞,也与他们再无半分干系。
只盼能日日相见,月月年年,只待到一个枯萎,一个老去。
不论阴晴,不管风雨。

初初突然文艺细胞泛滥,十分不过脑子地问:“顾泽,你来世想做什么呢?”
顾泽似乎是电影看久了,说话也文邹邹了起来::“今生还未圆满,不曾期待来世。”




花瓶的自我修养 第六十二章
电影结束后,初初跟顾泽说了一声,又趁着灯未亮起的时候冲回化妆间换回了礼服。
换完之后出了一身薄汗,她又随手抓了一条项链带上,临出门的时候无意间看到镜子,忍不住折回去自己补了个妆,于是赶回会场的时候,正看到观众们没有离去,而是站在座位前,听着主题曲、看最终的字幕。
一切结束,有掌声雷动。
安导远远看见初初,跟她挥手。
初初一脸淡定地走到他旁边,听他问:“你刚才去哪了?”
她答得很自然:“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的时候太黑,我随便找个座位做了,还给一个粉丝签了名。”
安导也没有怀疑:“等会儿有庆功宴。”
初初一脸苦笑:“……我能不喝酒吗?”
安导“嘿嘿”一乐:“听说了你不能喝,我让人给你和杨之文准备了饮料,他也是一杯就醉,醉了逮着人就亲,为了广大同志的生命安全,我放你们一马。”
初初想起顾泽对杨之文的评价,不由得点头:“杨同学真是……深藏不露。”
实话说,《吴越》的首映让初初松了一口气。
无论拍摄的时候多么辛苦、怎样尽心,没有看到成片和观众反应的时候,心里不免是忐忑的,尤其是她这种在一群大腕中担纲女主角的[真新人]。
现在看起来,效果应该不坏。
凌晨一点,她坐在回家的车上,因为没有困意,一直睁着眼看窗外。这个点的帝都仍旧没有沉睡,路旁的高楼大厦像是盘踞的野兽,脑袋上亮着红色的黄色的光芒。
john看她面带笑意,以为她是在想电影,于是忍不住说:“初初啊,我觉得你演的真的很好,信不信明天的微博头条一定是你。”
初初愣了下:“你这么夸我我竟然有点不适应。”
john哈哈大笑:“别这样,我也没有特别嫌弃你啊。”
初初也笑:“你也不要想太多,就算你嫌弃我也并没什么用。”
车里气氛温馨,john觉得初初难得放松,又唠叨起来:“虽然这次演的很好,但是《秋水剑》还是要努力啊,我看向导对你还挺不满意的,争气点妹子,这是你跟顾泽合作的第一部戏啊,拍不好太跌份了,以后网友知道了你们谈恋爱,肯定要说你配不上顾泽。”
初初瞪大眼睛:“我,我……我跟顾泽谈恋爱?”
john看她这副模样,拍拍她的肩膀:“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就算林姐问起来,我也不会说你俩正在剧组里光明正大的谈恋爱。”
初初继续结巴:“我,我……我俩……正,正在光明正大的谈,谈恋爱?”
john皱眉:“难道不是吗?”
初初第一次感觉自己在john面前语塞。
john看她不似假装,疑惑地问:“你俩是不是晚上还出门散步来着?我都看到了。不拍戏的时候也总坐在一起,我听mark说,顾泽以前拍戏从来都是一个人呆着的。吃饭的时候也是,他不是总来找你吗?还有,刚才你是跟他一起看电影了吧?我真是服了你们俩了,万一被发现,你肯定要被骂死的。”
初初略一回忆,说:“我俩出门散步就是……就是散步。不拍戏的时候他说要帮我看剧本,有时候跟我讨论一下剧情,吃,吃饭的话,其实他是来盯着我不让我挑食的——剧组怎么那么爱订有青椒的盒饭我也是醉了……还,还有刚才,他,他说他想看首映……”
john一脸鄙视:“能别秀恩爱了吗?”
初初感到一丝丝的无辜。
良久后,她小心翼翼地问:“所以……我们,我是说我跟顾泽,看起来很像在谈恋爱吗?”
john一脸严肃地点头。
初初:“……”
john翻了一个白眼:“你不要忍了,你笑得好明显,哦god,真受不了!”
初初终于忍不住:“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因为这样的“被误会”,她回家时候仍旧满脸笑意,开门的动作也十分轻快。
进门后低头一看,兔子拖鞋正放在正中央——有点眼生,顾泽送给她的那双前端是毛绒兔,周围或多或少也有些毛,其实是一款冬季穿的拖鞋,但是她在家呆的时间少,回来每次看到就穿了,从来也没想过现在已经是夏季,穿着有些热。
地上这双是一款夏季凉拖,仍旧是那只兔子,只不过图案画在了塑料上,应该是同款。
初初还在想这是不是顾泽买回来的,思索间便看到顾泽走到了她面前,皱着眉问:“怎么不进来?”
初初惊喜地问:“这拖鞋是你买给我的吗?”
顾泽点了点头,道:“太晚了,快去洗漱睡觉,以后除了推不掉的饭局,平时不要太晚睡觉,对身体很不好。”
他教训起她来从来像个老头,明明没有大几岁,却总是一副老成的姿态,其实很多时候让初初有点无语。但此时她心情好极了,隐隐有种自己是[爱□□业双丰收的人生大赢家]的感觉,于是完全没在意他的“谆谆教诲”,反而问:“你为什么要给我买拖鞋?”
顾泽说:“因为之前那双是冬季的,现在夏天了。”
“你……”初初说了一个字,突然有点怂。
原本她很想问,[你是不是对我有好感]来着。
“我怎么?”顾泽也有点奇怪:“你一定要站在门口跟我说话?”
初初立刻换了鞋走进屋,一边走一边把外套脱掉,道:“一,一时紧张。”
“……庆功宴发生了什么,你竟然紧张?”
初初没有理会他的最后一句话,走过去坐到沙发上,拍了拍旁边:“你来坐,我有话要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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