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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暖婚之全能老公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小主皓晨
察觉到男人的眼神儿又发生了狼变,夏清雅也顾不得腰酸背痛了,利索的一个翻身就往**边滚去。
动作太大,差点儿就滚下**,幸好靳宇轩眼明手快地挡住了她。
“手机给我!”定下神来,夏清雅撅着嘴朝男人摊开手,刚才就是这厮强硬地按着她,她连指尖都没碰到手机。
吃饱了的男人这会儿心情好,把手机递过来,仍然霸道地将她圈在自己的怀里。
看到未接来电是莫菲菲,夏清雅就更气了。
抬腿照着某人的膝盖就是一脚:“你看你!菲菲打来说不定有什么要紧事儿呢,万一她有什么危险……”
靳宇轩单手撑着脑袋,侧躺在一旁,神情疏淡:“要真有危险,就不会是她打电话来了。”
本来就请了阿姨照顾莫菲菲的起居,买菜做饭做家务也是阿姨一手包办。
随着莫菲菲的月份越来越大,阿姨也从之前的钟点工,升级为全天候的陪护,就连莫菲菲去上课,阿姨也是陪着往返的。
阿姨受雇于靳宇轩,一旦莫菲菲有什么情况,阿姨自然会第一时间就通知他。
夏清雅刚拨通莫菲菲的手机,立刻就被接起了:“夏清雅,你这个重色轻友的女人!去**快活就想不起我这个闺蜜了是吧??”
孕妇同志中气十足,就连骂人的声音都很有穿透力。
即使没开免提,靳宇轩在旁边还是听了个一清二楚,不禁皱起了眉头。
看来下次他很有必要和莫菲菲好好“谈谈”,他老婆也能任由别人大呼小叫??
“我要是不管你,就不会看到你的未接来电立马回拨过去了。”夏清雅的声音也不小,不过却是以此来掩饰自己的心虚。
莫菲菲本来就是想打电话吐槽徐母的所作所为,所以也没在无聊的内容上纠结太久,直接就进入了主题。
吧啦吧啦说了足足有十几分钟的时间,莫菲菲慷慨激昂抑扬顿挫地控诉徐母的“罪行”,夏清雅这边也是水深火热。
靳少爷不满被人打扰了温情时刻,抢过夏清雅的手机开了免提,把手机扔到**头,擒住夏清雅的下巴就吻了过来。
他吻得霸道**,夏清雅也没敢发出声音,只能由着莫菲菲的声音在那儿给他们做背、景音乐。
再精明的男人,闹别扭的时候也会像个孩子一样幼稚。
靳宇轩抓住夏清雅的手,又亲又咬的,还不时舔她的手心,温润滑腻的感觉,让夏清雅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偏偏又不能出声儿。
好不容易等到莫菲菲吐槽完毕,夏清雅这才敢推开还在四处点火的某人。
“菲菲,你太好说话了!当时就应该对她说,她开得出什么价,你用双倍的钱来砸她,一准儿能把老太太气得脸都绿了,哈哈哈!”
莫菲菲也跟着哈哈大笑,但很快就反应过来:“怎么可能!?如果是你说这话可信度还高一些,我是谁啊?我就一穷酸臭丫头,这么大的口气,不怕笑死人啊!”
夏清雅不以为意地撇嘴:“有什么呀?你还有我啊!我是你最坚强的后盾,谁要是敢欺负你,我第一个灭了他!”
靳宇轩凉凉地瞥了她一眼,默默地竖起了大拇指。
不愧是他老婆,这份儿自信和傲然颇有几分他的影子,不错。
闺蜜在一块儿总是思维格外的活跃,哪怕只是聊八卦,都能聊得热火朝天的。
莫菲菲本就不是个吃了亏受了气还要往肚子里咽的性子,这会儿又有夏清雅和她一唱一和的,就更起劲儿了。
靳少爷原本还饶有兴味地旁听,后来只觉得后背一阵阵儿发凉。
女人狠起来可是比男人要厉害多了,听听那手段,那招数,啧啧啧,谁要是能招架得住还全身而退,那真是奇迹了。
等到靳宇轩洗完澡出来,夏清雅又换了个姿势躺在**上讲电话。
靳宇轩无奈地摇头,折回浴室拿了一条温热的湿毛巾,拉开她的长腿就要给她擦身子,吓得夏清雅赶紧坐了起来。
幸好莫菲菲也识趣挂掉了电话,夏清雅小心翼翼地赔着笑,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某人。
“我自己去洗就好了。”她很不习惯撇开大腿的姿势面对人,即使是和她最亲密的丈夫也不行。
靳宇轩坐在**边,屈起长指刮了她的鼻子一下:“我发现,你越来越坏了,学坏要打屁屁哦!”
“我哪儿坏了??我不过是在教菲菲保护好自己和孩子,这也不对?难道要叫她逆来顺受?还是说,你其实就是护短,因为那是疯子的母亲?那菲菲还是我的闺蜜呢!”
靳少爷轻笑,吻上她的唇:“牙尖嘴利。”





豪门暖婚之全能老公 第三百一十二章 脸带刀疤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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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去洗澡!”被某人紧紧抱在怀里的女人大声抗议。13579246810
不是她不想挣扎,而是某人仗着自身的优势,手脚并用地把她压着,让她动弹不得。
靳宇轩好整以暇地看着夏清雅那气恼的模样,在她的红唇上轻啄一口:“好,老公抱你去。”
他这样献殷勤,夏清雅可不会领情。
她小气着呢,记得自己如今这副模样完全是拜了谁所赐。每回都这样,先把她弄得死去活来的,然后又化身体贴的好男人,对她百依百顺。
这算不算给你一巴掌,再给一颗蜜枣啊??
(话说靳太太,你确定,昨儿晚上那样的场景真的像“给了一巴掌”?你敢说你自己没有enjoy??)
靳宇轩这回倒是老实了。
抱着媳妇儿进了浴室,规规矩矩地给她洗澡,没有借机上下其手,也没做什么过火的举动,让夏清雅顿时松了一口气儿。
她真怕自己早晚会死在这男人的身下……
“你小时候看过《尼罗河女儿》这本漫画吗?”夏清雅躺在浴缸里,有一搭没一搭地找话题。
靳宇轩抬起她的手,仔细地给她擦身子:“没看过,听名字就无聊得很。”
夏清雅瞪他:“才没有呢!那是一部穿越的漫画,人物设定很好,作者把每一个细节都处理得好棒,女主和男主画得好漂亮呢!我最喜欢男主了,霸道专情,爱女主爱得死去活来的,关键是帅啊!”
一秒钟变成迷妹的靳太太,一味发着花痴,完全没意识到说出的话会给自己带来什么样的后果。
靳宇轩手里的动作停顿下来,笑得一脸的无害:“哦?有多帅?”
“其实他长得有点儿阴柔,不过那种气场还有高大的身材……他和女主有最萌的身高差呢,看着就赏心悦目。”
靳太太不但没感觉到危险,还自顾自地继续说。
这无心的话,却让靳少爷听进去了。吃过饭,夏清雅坐在阳台的躺椅上,抱着电脑看连续剧,旁边的小桌摆着新鲜的水果。
抬眸就能看到红海的旖旎风光,这情境不是一般的惬意。
靳宇轩坐在小桌的另一边,也同样抱着电脑,小两口各忙各的,游轮这样的旅行方式让靳太太很是喜欢。
不用暴走,不需要换乘其他的交通工具那么折腾,也不必在人挤人的景区里郁闷,就这么静静地待着,可以看看沿岸风光。
不错。
夏清雅看得入迷,一双眼睛紧盯着屏幕上的长腿欧巴,直看得两眼冒桃心。
太子爷那边的情况……呃,比较诡异。
他老人家在键盘上敲了一轮,搜索引擎上就出现了一行字:尼罗河女儿男主。
当电脑屏幕上出现一个阴柔俊美皮肤白皙的漫画人物时,靳宇轩的脸色就变了,双眸还带着隐隐的嘲讽。
就这样儿?帅?
了解了“情敌”的概况,靳少爷闲着无聊,进了相关的贴吧,发觉里头的迷妹们遍地都是。
不但天天有人喊着叫着说找老公当找男主这样的类型,还有人幻想着哪天自己也能穿越一把,回到古埃及……
更有不少人,因为这部漫画而深深喜欢上了古埃及的文明,将埃及当做心中的圣地。
靳宇轩偷偷瞥了一眼旁边看韩剧的女人,默了。
好吧,这些少女时代的崇拜和痴迷,他的确不懂,想想他那个年纪是在做什么?好像首长同志已经给他安排进医院跟着一群教授级人物实习了。
靳宇轩忽然觉得,他的童年和少年时期,除了学习以外,就没有其他的事儿了。
就连徐佳枫他们几个出去玩儿的时候,他参与的次数也是少得可怜。
因为从小就明白自己的身份特殊,他们这些大院里的子弟,谁不是肩负着使命?谁又能做个自由自在的普通人?
以前靳宇轩不觉得有什么,毕竟吃喝玩乐也是挺无聊的。
可是和夏清雅在一块儿之后,他就发现自己过去的那段时间似乎和同龄人脱节了,以至于和老婆都没有共同语言。
当然,靳少爷打死都不会承认,他是在嫉妒那个娘们儿唧唧的男主。
少女梦这玩意儿,对很多人来说都是难忘的,夏清雅也不例外,尤其是来到了埃及。
在卡纳克神庙的时候,她更是激动得流下了泪水,抚摸着那些壁画和象形文字,眼里是深深的感慨。
靳宇轩虽然不明白一本漫画为什么会让人着迷至此,但他也知道,夏清雅是真的喜欢。
那不仅仅是一本漫画,那还是她的童年,陪伴着她度过的那段时光。
夏清雅的童年,在黎家的时期,本就没有得到过太多的关怀和温暖,也许在漫画的世界里,才能让她忘却现实生活中的种种不快吧!
因为怜惜,靳宇轩便做出了一个决定,不过这事儿他还是打算暂时保密。
这次的蜜月旅行靳少爷已经提前和各大媒体打过招呼,不希望有任何的图片或者文字报道,他不想被打扰。
所以这一路格外的清静,况且出了国也不会被人认出来,和普通的游客没什么两样。
随性,自在。
不过靳宇轩和夏清雅举行婚礼的事儿,早就是人尽皆知的消息,就连医院里的工作人员在闲暇时也会聊起。
“**oss好些天没来了吧?像他这样的大忙人,简直分身乏术,居然还能腾出那么多时间来陪老婆,真是罕见的好男人。”
“就是说啊,**oss真是个全能型的人才,不管干哪行都那么厉害!”
“要我说,最幸福的还是夫人,这得多大的运气,才嫁了这么好的男人啊!如果我能找到**oss一半那么好的,我做梦都能笑出来!”
“得了吧,发什么花痴啊!人家也是有几分姿色,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优点,**oss才会看上的吧?”
几名**陪着病人下楼晒太阳,病人在健身器材旁边做简单的运动,她们几个也在一边聊天。
这些对话落入夏清的耳中,她除了冷笑,再也没有别的表情。
呵呵,嫁入豪门挺风光啊!
果然投个好胎比什么都重要,夏清雅如果不是夏家的亲生女儿,估计要嫁入靳家,还有些难度吧??
看来夏清雅这女人前面二十年遭的罪,是为了迎来今天的幸福生活。
夏清心想,如果她也能知道自己的结局,那她也愿意有夏清雅这样的人生,先苦后甜,总比先甜后苦要好。
低头看看自己已经明显隆起的腹部,夏清苦笑。
如今她的筹码就只剩下这孩子了,孩子他爹也不知道究竟在忙什么,总是一连好几天都见不到人。
难得来一趟,也是坐了一会儿就要走。
夏清提出过要出院,她现在的状况也稳定了很多,没必要继续住在这里。
花钱倒是其次,反正是曲盛君付的,但是夏清在这儿待得快要崩溃了,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躺在**上时间长了,腰都要酸了,这和被人关禁闭有什么分别??
可是曲盛君和医生都坚称,夏清的身体体质比较特殊,稍有大意就会流产,曲盛君更说,为了孩子着想,安全第一。
夏清起初是挺感动的,因为她和她的孩子都得到了曲盛君的重视,被他放在第一位。
但曲盛君的态度还是淡淡的,仿佛她们只是可有可无的。
不来医院的时候,曲盛君也没打过几次电话,难得打来一次,也是问候两句就挂了。
性格使然,也许他并不习惯说甜言蜜语,也不会哄人,可哪个女人不喜欢听这些?谁不希望被自己的男人捧在手心里呵护?
若说曲盛君不在乎自己,夏清又不太愿意相信这样的事实。
矛盾又纠结,让夏清整天都在胡思乱想中度过,情绪甚至因为这样而变得焦虑不堪。
正如此刻,坐在阳光底下,夏清扬起了脸,那阳光依旧温暖不到她的心里。
回眸间,她看到花丛后面站着一个人。
那男人戴着鸭舌帽,帽檐在他的脸上投下了一片阴影,但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的脸上有一道很长的刀疤。
从左眼角一路延伸到鼻翼,看上去很是吓人。
夏清怔了怔,朝他使了个眼色,随即对负责自己的护士说,她累了,要回房休息。
护士正聊得起劲儿,却碍于本职工作,不能不搭理。
心里老大不乐意,护士的脸色也没多好,夏清早就习惯了。一开始她还会指责,但是换了好几个护士之后,夏清也懒得折腾了。
回到病房,夏清就躺下了:“我想睡一会儿,你去忙别的吧,不用再过来了。”
护士当然说好,谁不知道这间病房里的病人是出了名的难搞??
护士离开十分钟后,病房的门被人从外面推开来,又迅速地关上,还上了锁。
夏清一扫刚才那疲倦的样子,掀开被子就坐了起来:“你怎么大白天的就来了?不是让你避着点儿吗?”
责怪的口气,还一脸的不耐烦。
刀疤男走到病**边,鸭舌帽底下的一双深眸,紧锁着夏清的脸蛋儿:“今天觉得怎么样?好点儿了吗?”
“还不就是那样!死不了!”夏清的语气很冲,对着男人也没有好脸色。
“别胡说,你知道我不会让你有事儿的。”刀疤男着急地说,“自打你住院以来,我就没有一天能睡个好觉,总是担心你……”
夏清不耐地打断男人的话:“行了行了,别老是说你对我如何如何的好,倒是干点儿实事啊!我让你办的事儿办得怎么样了?”
刀疤男的脸色有些不自在,声音也低了很多:“他们家只有一个佣人,那阿姨据说是待在靳家很长时间了,不好收买。我恐怕要另外想办法才行,毕竟这事儿不是一天两天能干成的。”




豪门暖婚之全能老公 第三百一十三章 真是煞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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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来了个人可以让她撒气,夏清岂会放过这个大好的机会??
没等来想听到的答案,夏清当即就怒目相对:“你连这么点儿小事儿都办不好??上次让你去弄药也是,推三阻四的,办事不力,你是不是压根儿就不想帮我办事儿?要真是这样,也不用勉强了,我另找……”
“不不不,我不是这个意思!”刀疤男急忙解释道,“你明知道你的事儿我都放在心上,只恨不得上刀山下火海都为你分忧解愁,哪儿舍得让你难过呢?”
夏清冷哼了一声,很是不屑。13579246810
她好像听多了这样的话,不但不觉得开心,反而还很厌恶,仿佛被这样一个人喜欢,是件特别耻辱的事儿。
夏清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既然事情没有任何进展,你就不用来找我了,被人看到就不好了,别给我惹麻烦!”
刀疤男的脸色很是尴尬,站在那里连手该往哪儿放都不知道。
在夏清犀利的目光注视下,他喏喏地说:“我……我想等到你睡着了再走……你不用管我,你睡吧,我保证不会吵到你!”
难以想象,一个高大魁梧脸上带着刀疤,自带点儿黑、社会气质的男人,居然会在夏清的面前如此小心翼翼。
甚至是用尽一切办法在讨好夏清,连说话都要一边看着她的脸色,就怕她不高兴。
“随便你!你别被人发现就好!”夏清像是吃了一吨,口气冲得任谁都听得出来,她这是在拒人于千里之外。
可是这样的话对刀疤男来说,简直就是天籁之音。
他忙不迭地猛点头,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好好好,你休息吧,我会小心不让人发现的。”
夏清早就习惯了和他独处,这也不是他第一次到医院病房来,也就放心地睡了。
即便是夏清闭上了眼睛,也阻止不了刀疤男对她投来的灼热视线。
一段从一开始就不在一个水平线上的感情,怎么可能开花结果呢?就像飞鸟和鱼,本来就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里,永远都不会有交集。
刀疤男痴痴地凝望着夏清的睡容,那张带着疤痕的吓人脸庞上,竟出现了极其不相符的温柔神色。
也许,从初见到她的时候,一颗心就已经遗落在她的身上了吧?
在别人的眼中,尤其是在夏家人的眼中,夏清就是个表里不一的女人,空有好看的外表,却心如蛇蝎,做过很多让人不屑的事儿。
可是在刀疤男的眼里,夏清就是一位天使。
一个自小就性格懦弱的男人,被人欺负惯了,难免会有自卑的心理,哪怕被人欺负到了头上,也还要咬碎牙齿和血吞。
夏清和刀疤男初遇的那天,就是刀疤男在打工的超市里被主管大声训斥,怪他笨手笨脚打碎了货架上价值不低的进口红酒。
那时的刀疤男脸上还没有疤痕,他还是那位皮肤白皙,斯斯文文的男生,有着一个秀气的名字。
周秀山。
刚好在超市里购物的夏清给周秀山做了解释,她看到那瓶酒是因为一位顾客在货架的另一边不小心碰撞而掉下来砸碎的,而非站在红酒旁边的周秀山所为。
夏清还提议超市主管查看录像弄清楚真相之后再问责,免得冤枉了好人。
这件事儿对夏清来说就是举手之劳,不过是刚好看到了,顺便说了出来,可对于周秀山的意义就不一样了。
他从小就被人欺负,难得有人愿意为他说话,给他撑腰,周秀山简直感激涕零。
生性腼腆的周秀山磕磕巴巴地向夏清表示了感谢,可夏清却只是笑笑,就走开了,完全没把这当一回事儿。
后来一次偶然的机会,周秀山看到夏清给街头乞讨的残疾儿童一个全家桶,还是特地到附近的肯德基里买来的,再次觉得夏清是个心地善良的人。
其实那次不过是夏琴一时心血来潮,想吃些垃圾食品,但吃了两口觉得又不想吃了,就随手给了乞讨儿童,倒是和做善事没有半点儿关系。
周秀山着了魔似的,对夏清着了迷,开始利用自己下班的时间跟踪夏清。
好几次都被夏清发现了,不过她没有揭穿,只觉得这个愣头青有点儿烦人。
可是周秀山除了跟踪以外,也没做别的事儿,更没有骚扰夏清,夏清也就没理会。
毕竟有个人对自己如此痴迷,多半都会满足个人的虚荣心,没有人会不喜欢。
本来以为,一切都会这样平静无波地发展下去,两人就像两条平行线,互不影响,也不会有交集。
当某一天夏清在商场里被人偷了手机,周秀山挺身而出追上那个小偷,并且在商场的保安赶到之前,把对方痛揍了一顿。
这让夏清对他刮目相看。
但凡自卑的人,身体里多半还住着一头野兽,只是要等待一个契机,让它爆发。
夏清仿佛已经看到,周秀山野性的一面,这个人不再是她印象里的那只小绵羊,只要用的好,也完全可以化身为攻击性极强的猛兽。
在夏清有意识的诱导里,周秀山慢慢变成了她想要的一个工具。
杀人的工具。
那些因为夏清而死去的人之中,就有人是周秀山亲手杀的,或是在周秀山的精心策划安排之下死的。
如果说夏清是主谋,那周秀山就是从犯,甚至是主要执行者。
不要试图和一个迷失了理智的人**律和原则。
周秀山的世界里,只有唯一的一个主宰,那就是夏清。
尤其在夏清对他那些若有似无,又若即若离的**之后,周秀山已经对夏清死心塌地。
脸上的疤痕,也是为了救夏清而留下的,而周秀山一点儿都不后悔。
因为那次他受伤后,夏清眼含热泪地在他包着纱布的伤口上,亲了一下。
就冲着这个根本不能算是亲吻的吻,周秀山甘愿为了夏清肝脑涂地。
飞蛾扑火般的决绝也不过如此,一个举目无亲在b城打拼的人,一直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过着暗无天日的日子。
当一束阳光照射进他的生命,他就会不顾一切地仰起头,追逐阳光,寻求更多的温暖。
周秀山把夏清当做自己的神祗,只要夏清希望他做的事儿,他绝对不会拒绝。
夏清很懂得怎样抓住周秀山的心。
她不但把周秀山当使,还为周秀山经济来源,负担周秀山的生活起居。
周秀山住的那套租来的小公寓,还是夏清给他买的生活用品,包括牙刷毛巾这样的私人物品。
相处下来,周秀山已经彻底迷失了。
他不在乎自己的双手沾满了鲜血,也不在乎自己已经踏上了一条不归路,甚至因为替夏清灭掉了一个敌人而感到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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