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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易淳
他露出笑容,从容不迫:“就是他走了,反而更好谈。对我们大金更有利。”
“四太子,您说,派谁捉拿秦大王最合适?”
“海陵为先锋!”他收敛了笑容,神情肃穆,“本太子为主帅!我就不信,秦大王这厮上天入地,还能生了翅膀飞了。这是大金的土地,不是一个海盗纵横的世界!”
合刺放了一百个心,这些年,他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性的依赖,他本就不善于国家大事,有四太子出马,就让四太子全权处理好了。
入夜。
四太子府开始了久违的一场盛宴。
参与宴会的只有两个人。陆文龙看着父亲,又看看满桌子的美味佳肴,有点奇怪:“阿爹,我们两个人能吃这么多?”
“不,是三个人。”
果然是三幅碗筷。陆文龙想,还有一个人,会是谁?谁还在路上?
“阿爹,谁还来?还有客人么?客人什么时候来?”
“客人在路上。也许,已经快到了。”
“不会吧,阿爹请客,谁还敢迟到?”
“不是迟到。是她不知道阿爹准备宴请她。”
“那你怎知道人家一定会来?”
“阿爹神机妙算。”
金兀术淡淡一笑。他面前放着一张古琴,那也是来自宋国的古物,异常珍贵。他仿佛甚有兴致,手指抚过琴弦,发出一声绵渺悠长的回响:“儿子,今日阿爹为你弹唱一曲。”
“啊?”
阿爹这些日子一直板着脸,无比严肃,怎么忽然有了闲情逸致?
他在儿子惊愕的目光里,自弹自唱起来: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
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
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焉知二十载,重上君子堂。
昔别君未婚,儿女忽成行。
怡然敬父执,问我来何方。
问答乃未已,驱儿罗酒浆。
夜雨剪春韭,新炊间黄粱。
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十觞亦不醉,感子故意长。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余音停在最后两句,萦绕不去。陆文龙第一次听得这样的曲子,而且是用纯粹的汉语演唱的,壮怀激烈,又带着不堪言说的悲楚凄凉。骨子里的某一种种族审美被迅速唤醒,他怔怔地看着父亲,潜意识里,这曲子比自己听过的所有大金的民间小曲都好听多了。
“阿爹……”他的话没出口,见阿爹的双眼全神贯注在琴弦上,心无旁骛,浑然两忘。他不敢说话,这时,却听得阿爹开口,像在讲述一个久远的故事,那些英雄的风云岁月:“这琴叫做焦尾琴,是宋国的亡国之君宋徽宗之物。当年,咱们大金纵横天下,一直打到宋国的都城开封,俘虏了宋国的全体皇室成员。当时,大金的人口尚不及大宋人口的百之一二。我的阿爹,我们大金的太祖皇帝,仅凭13骑兵起家,但是,我们大金的男儿,个个都是英雄好汉,铁骑横扫,所向无敌。可笑宋国的百万兵马,简直不堪一击,很快就被我们大金打败了。这把琴,就是宋徽宗为了凑战争赔款卖掉的……”
孩子非常兴奋,又自豪:“阿爹,这场战争,是你做的统帅么?”
“拿下开封,首功不是阿爹。但随后,阿爹带领大金10万人马,南下追逐宋国的余孽赵德基,搜山捡海,一直将他逼到了茫茫大海上。他慌不择路,夺路而逃。阿爹一直追逐到扬州……”
陆文龙情不自禁接口:“扬州?我知道,我听妈妈说,是个好地方……”
“是啊,扬州真是个美丽的地方,阿爹生平也没有再见过比这里更繁华更富庶的地方。宋国有句俗话‘扬一益二’,就是说扬州天下第一,益州天下第二……”
“这么好?以后,我们可不可以去游览看看?”
金兀术摇摇头。这些年来,扬州已经不再是那个扬州了。





欲奴 第575章 吃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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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宋人有一首很著名的词:“淮左名都,竹西佳处,解鞍少驻初程。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渐黄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杜郎俊赏,算而今、重到须惊。纵豆蔻词工,青楼梦好,难赋深清。二十四桥仍在,波心荡、冷月无声。念桥边红药,年年知为谁生。”
陆文龙迫不及待地:“阿爹,你们到了扬州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当时,我们大金只有五千人马,扬州有两万多守军,还有几十万老百姓……”
陆文龙屏住呼吸:“大金输了?”
“不,我们赢了!那两万多人马,不战而溃,望风逃跑了……”
“哈哈哈哈,他们肯定是惧怕阿爹的威名,阿爹,您真了不起……”
金兀术看着少年充满崇拜和热切的眼神,想起那场著名的淮扬太屠杀。冲天的火光,堆积成山的金银珠宝,尸横遍野的街道,被抛弃在水边的赵氏列祖列宗的神主令牌。五千士兵,无一人不强奸妇女;无一人不丰收抢劫的财宝,无一人不屠杀数人以上——掠夺妇人财宝,向来是激励游牧民族踏马中原的最根本最有效的战争动员令。
“阿爹,是不是在扬州捉住了赵德基?”
他从沉思里抬起头,看一眼自己这间富丽堂皇的大宅。这里面的许多东西,都是当初从淮扬战场上来的,当时,运了几百车,远远比大宋后来每年的贡赋还要多得多。
他摇摇头:“只可惜,就在阿爹要捉住他的时候,被一个人阻挡了……”
“啊?是谁?是谁还能阻挡阿爹?难道他比阿爹还厉害?”
“她拼死护着那个昏君,将战争延长,我们大金军马不善水战……”
“难道我们会输?”
“那是阿爹打过的最大一次败仗。”
陆文龙第一次听阿爹讲起自己生平的失败,又好奇又不安。
“本来,那时阿爹已经占据了绝对的先机,可是,敌人里面,有一个很重要的人,我不想她死,一点也不想她死。就是她拼命护着赵德基,维护着这个异常昏庸、卑鄙又懦弱的人。他是我所见过的世上最卑鄙的人!阿爹的灭宋战争,也就此功亏一篑。那时,阿爹也带着这把琴……”他想起在海船上的那一句“格杀勿论”,半晌无语。
陆文龙则想象着阿爹在大船上,谈笑间灭强敌的风姿,但是,形不成一个清晰的概念。只无限惋惜地追问:“是谁护着赵德基?阿爹为什么要放过他?”
“她叫花溶!”
陆文龙怔了一下,他当然知道“花溶”是谁。半晌,才小心翼翼地问:“既然赵德基是大坏人,妈妈为什么还要救他?”
他思虑一下,每一句回答都非常慎重:“那时,她还不知道赵德基是大坏人。她以为,他会成为宋国的希望,成为宋国的明君。”
陆文龙不敢置信:“是他骗了妈妈?”
骗么?不能用骗。尽管政客如金兀术,此时也不知该怎样回答儿子的问题,像在思考一场大局一般认真,好一会儿才说:“人一旦做了皇帝,就会改变。因此,他变得穷凶极恶,卑鄙无耻,杀掉了你妈妈很重要的一个亲人……”
陆文龙小声说:“我知道,杀的是‘阿爹’……另一个‘阿爹’……”
金兀术不置可否。从未有人告诉过他这段过往,但孩子聪明,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力了,妈妈那么拼命的报仇,他曾跟在她身边那么久,总是知道一二的。
“赵德基为什么要杀他?”
“因为他功劳太大了。他让赵德基坐稳了皇帝的宝座,建立了宋国第一流的防御兵马。就算是现在,大金也无法轻易和宋国决战了。”
少年十分震惊:“为什么?难道不是功劳越大越好么?”
“因为宋国人胆小懦弱,十分卑鄙,容不下自己的英雄。”
陆文龙完全不能理解,端了一杯茶水一饮而尽,又连喝三杯,才说:“那些宋猪,真可恶!”
金兀术深深看他一眼。因为花溶的关系,陆文龙从不像其他孩子一样动辄称“宋猪”,但此时,他不经意地就说了出口,仿佛,完全以自己是大金人而自豪。
他不经意道:“也不是所有宋国人都胆小……”
他撇撇嘴巴:“我看,宋人里,除了妈妈,其他都是胆小鬼。”
金兀术慢慢说:“也不尽然。我有一次和宋国作战时,遇到一个非常英勇的将领。他死守一座孤城,得不到任何援助。因为上司的错误命令,他的城防出现了漏洞,不久被我攻破。但是,他不愿意投降,就自杀了。还有他的妻子,他们很相爱,为了不落入敌手,也殉节自杀了,只剩下一个尚在襁褓里的孩子……”
陆文龙呆呆地听着,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只觉得一股寒意从头窜到脚,又慢慢从脚窜到头,好一会儿才追问:“那个孩子呢?”
金兀术淡淡摇头:“不知道。也许是被人收养去了。”
陆文龙的目光落在那张焦尾琴上,没有再追问下去。但是,阿爹却始终按着琴弦,仿佛整颗心都沉浸在了古旧的老琴上,修长的手指间,余音缭绕:“少壮能几时,鬓发各已苍。访旧半为鬼,惊呼热中肠……”
访旧半为鬼,对手也罢,朋友也罢,兄弟也罢,他懵懵然地,想起自己最大的对手岳鹏举,想起政敌宗翰、谷神,想起直接间接死在自己手上的兄弟蒲鲁虎、宗隽等等等……他们都死了,就自己一个人还活着。
陆文龙抬起头,见阿爹脸色很是晦暗。他微微吃惊,金兀术咳嗽一声,一张口,竟然吐出一口血来。
“阿爹……阿爹,你怎么了?来人,快来人……”
几名侍婢跑进来,刚到门口,金兀术一挥手,她们不敢再上前,只好一一退下。
“阿爹,你受伤了?怎么不治疗?”
他摇摇头,微微按着胸口,顺了一口气,面色苍黄,强笑一下:“不碍事,阿爹这是挤压很久的老毛病了,多多休养就没事。”
陆文龙不无担忧,却不知道如何为父亲分担,只是不停给父亲斟茶,希望这茶水就是一味灵丹妙药。这些日子以来,他天天寻找母亲,心里也不是不怨恨父亲的,还憋着一口气,总觉得父亲待母亲太无情,此时,这些怨恨,忽然烟消云散了。
金兀术接过他斟的茶水,喝干,手指还是放在琴弦上,咚的一声,不成曲调,唯有弥散的飘渺的虚空。
“阿爹,你饿不饿?”陆文龙看着桌上的三副碗筷,不知道父亲等的是什么人。“阿爹,你先吃点东西吧?”
金兀术摇摇头,忽然竖起耳朵,表情十分沉静,似在听着什么声音。果然,陆文龙也听得这声音了,是开门的声音——金兀术已经下令不许打扰,而来人,却敢于自己推门进来,显然是侍女们一路放行。是谁?谁能这样随意进入四太子府?
来人笼着面纱,然后,慢慢揭开。
他站起来,正要看是谁,忽然惊跳着欢呼:“妈妈,妈妈你回来了?哈哈,是妈妈,阿爹快看,竟然是妈妈回来了……竟然是妈妈……”
金兀术一点也不奇怪,依旧坐在原地,一动不动,只是,脸上挂了一丝淡淡的微笑,依稀吁了一口气,无限的慰藉。
“妈妈,我整天都担心你,却找不到你……你是不是去杀秦桧了?”陆文龙越说越低声,一个劲地拉着母亲的手,“妈妈,你饿不饿?快吃饭,你看好多好东西,阿爹放三幅碗筷,我都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原来是等着你,妈妈,我们正等你吃饭……”
屋子里分外沉寂,唯有他一个人叽叽喳喳地说话,也因此,更让这屋子显得空旷和寂寞。花溶无法回答他连珠炮似的问题,只是拉着他的手在他身边坐下,这时,目光才看向金兀术。金兀术自始自终坐在原地,迎着她的目光,眼神里充满了淡淡的笑意:“花溶,你果然还是来了。”
花溶也看一眼她:“多谢你,四太子。”
他淡淡道:“没什么好谢的,我没帮到你什么。”
她眼珠子微微地转动,微微的兴奋:“秦桧,他逃到哪里去了?”
“回临安了。他伤重,此行路途遥远,不能疾行,估计还在路上。”
花溶脸上露出微微的失望,却是释然的,只微微摇头,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时也命也。
金兀术的目光不经意地将她从头看到脚。一别近月,她并无什么改变,只是脸上消失了那种死灰一般的神色,虽然依旧清瘦,却不憔悴,焕发了另一种新的活力,隐隐的,也消散了她这一年来挤压的愤怒、压抑和愤懑、绝望……她仿佛忽然慢慢变得强大了起来。多久了?久到许多年前,她在岳鹏举身边时,才会有这样强大的神情。
他微微吃惊,这一次算不得成功的自杀,难道竟然反而令她强大?
本来,她是更该绝望的。
“妈妈,你饿不饿?你先吃饭,快吃……”陆文龙察觉不到大人之间的暗潮汹涌,不停地给母亲夹菜,将她面前的饭碗堆得如一座小山,“妈妈,你快吃,你要多吃一点……”
花溶并不拒绝,脸上带了温存的笑容,微微怜悯地看着他,看着这个充满了慈孝和纯良的孩子,心里却微微一叹。
她吃了饭,转眼看到金兀术,他依旧坐在原地,看着自己,似在沉思。




欲奴 第576章 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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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太子,你也吃饭吧。”
他的目光稍稍移开一点,咳了一声,缓缓说:“花溶,我也替你煮一次茶吧。”
花溶一怔,缓缓放下饭碗。
这时,她才看到古琴对面的一张十分素洁的桌子上,摆放着一套玫红色的茶具。正是她几次见过的那套钧窑出品的精品。它们恰到好处地安居在那张素雅的桌子上,从茶盏到水壶到木勺到茶磨……一样也不差。
“我曾有一段时间在家里精研茶道,但是,茶之一道,讲究于心,也需要天分。也许,我天分不太高,领会不多,不过是画虎类犬而已……”他一边说,一边已经坐在了茶桌边。他的手伸出,那是一双已经不再年轻的手了,人到中年,沧桑便不请自来。拿惯了方天画戟的大手,现在改为小小的木勺,显得有些空荡。他在水雾的氤氲里,有些朦胧了眼睛。
他穿一身月白灰的衫子,头上戴着东坡巾。那时,东坡巾已经不流行了,在宋国,流行的是另一种,比如大名鼎鼎的西门大官人所用的青色丝带做的头巾,分外的风流倜傥。但是,他已经不知道这种流行趋势了,他好些日子没去宋国了。就连花溶也不知道,现在的江南士大夫们,在流行着何种其他的风雅了。
在他们的记忆里,唯有东坡巾而已。
那是一个时代的记忆,停留在大宋王朝最最绚烂璀璨的高度物质文明的世界里。
水已经开始沸腾了,有了“鱼目”的气泡,微微有声,是为“一沸”。他拿了一个玉石的小罐子,里面是极其特殊的茶盐,他用一个非常小的翠色竹筴,像谋篇布局一般,十分慎重,斟酌着份量,然后添加进去。很快,水上有了淡淡似“黑云母”一般的水膜。这时,陆文龙也放下了碗筷,站在父亲身边,聚精会神地看着他的操作。
“大金苦寒,终日寒风刺骨,人们在马背上颠沛流离。我小的时候,师从一名汉人高士,他带给我很多书籍,我才知道,原来这世界上,还有另外一个跟大金完全不同的繁华富饶温柔乡。那时,我希望自己快快长大,能够去宋国一睹人间天堂。其实,不止我,还有辽国的亡国之君天祚帝,他是一个有名的昏君,但他曾说过一句很风雅的话,就是说,他希望下辈子能够投胎到富饶的宋国……”
“阿爹,宋国真的那么好?”
“你自己去看看,就清楚了。儿子,你去了,也会爱上那个地方的,那地方,令人乐不思蜀,有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漂亮的姑娘,最动人的舞曲……”他无限神往,“甚至,最好的煎茶……”
说话之间,水的边缘已经气泡如涌泉连珠,他笑道:“花溶,这就是所谓的‘二沸’了?”他神态谦虚,语气诚恳,像一个拜师学艺的朴素少年。
花溶答应一声“嗯”,然后,无话可说。
他依旧是兴致勃勃的,先在旁边准备好的釜中舀出一瓢水,再用竹筴在沸水中边搅边投入碾好的茶末。那茶末是绿色的,晶莹芬芳,在沸水里翻涌,仿佛成群的绿色小精灵在热烈歌舞。
“花溶,我的顺序对不对?”
她点点头,心不在焉,对于这煎茶,仿不若他的兴趣。
很快的,茶汤气泡已经如腾波鼓浪,他一丝不苟,脸上有了点微微的兴奋:“花溶,这就是‘三沸’了?”然后,也不等花溶回答,他赶紧加进“二沸”时舀出的那瓢水,沸腾,暂时停止了,就像一场盛宴到了最高潮,反而增添了无穷无尽的寂寞。但是,这丝寂寞一撕开,便是最精华的芬芳,是一盏茶是否成功的关键。
三只玫红色的茶盏摆放在干净的桌子上,瓷胎莹润,锦绣绚烂,就连陆文龙也感觉到这种异乎寻常的美丽——钧窑!那么平凡无奇的字眼,却变成如此神奇的美丽。这样的美丽,只能植根在大宋的土地上。
尽管大宋有赵德基这样的昏君、秦桧这样的恶人,他出神地想,人们,为什么还能制造出如此精美绝伦的东西?这在他生活的大金,完全是不可想象的。马上风光好,马下,莫非更加妖娆?
他一眨不眨地跟着父亲的手移动目光,父亲已经拿了木勺,翠绿的茶水盛在莹白的瓷胎里,艳红、翠绿、皎白——三色形成一种奇异的绝美。比天下最美的女人更富有诱惑力,充满着一种至高无上的风情和细腻,又是婉约缠绵的。陆文龙张口,说不出话来,只有茶香,扑鼻地在萦绕,整个屋子,忽然静谧。
氤氲的水雾慢慢地,慢慢地淡去,三盏茶开始呈现出一种平淡的清晰,静静的,如刚刚走下画卷的盛唐的仕女。
金兀术端起第一盏茶放在花溶面前。这茶称为“隽永”,那是整个煎茶里的第一碗茶汤,也最好,以后依次递减。第二盏茶递给儿子:“茶煎好了。宋人有诗云‘重浊凝其下,精华浮其上’,儿子,你趁热喝了,看看味道如何?,否则,茶一旦冷了,则精英随气而竭,就不好喝了……”
陆文龙迫不及待,但却忽然记起了昔日母亲煎茶时教给自己的礼仪,竟然一板一眼地照做了。金兀术看着那个唇红齿白的翩翩少年,隐隐的,就是一代英俊少年的风范了。他笑起来,这才端起第三盏茶,慢慢品尝一口。
“花溶,你不尝尝我的手艺?”他双眼晶亮,这一瞬间,花溶看去,竟有些恍惚,仿佛这威名赫赫的四太子,变成了陆文龙一样的纯洁少年,眼神那么干净而诚挚,没有算计,没有狠毒,甚至没有什么要求,只是带了点小小的渴望,仿佛要得到赞同和归属——啊,这盏“隽永”,它的滋味是多么芬芳!
如此而已。
她端着茶,终于,慢慢的品尝,摒弃了一切的想法,只是,单纯如品一盏茶。
白皙的手指在钧窑的茶盏上,玫红,纯白,交错辉映,反衬出错落的一份柔和——温柔如水,难怪,人家说,女人是水做的。
金兀术凝神静气,思绪从大草原辗转到“春风十里扬州路”,那是不同的——大金的女子,大手大脚,豪放有余,婉约不足,眉间眼神,跟男人一般,烙印了残酷的风沙粗养的粗糙;而宋国女子,就如这钧窑的茶盏,精细玲珑,窈窕秀媚——只是,得轻拿轻放,精心照料,一不小心,价值连城的艺术品,就碎了。
因为美丽,所以脆弱!
但是,大金的男人,却从不敢公然娶宋国的女子为妻,因为在那软弱的外表之下,往往隐藏着极深的心计和手段,比男人还厉害。这又和粗手大脚的女真女子不一样。因为包裹了一层美丽的外衣,所以,更令人防不胜防。
如此的矛盾,如此的迫切,所以,他们才对宋国的美女那么充满向往,充满残酷的掠夺和奴役的赏玩。
金兀术的目光久久落在那双细白的手上,他想,人的记忆真是奇怪。为什么念来想去,反反复复,都是开封茶楼里那个“纤手剖新橙”的场景?
一杯茶喝完,淡淡的清香在喉间润润地滑动一下,唇齿之间的芬芳袅袅地散去,花溶放下茶杯,淡淡道:“四太子,海陵难道不会找你麻烦么?”
翱翔的思绪一下被拉回了现实,面对的,又是那些庸俗的话题。金兀术看看那一锅子的水,一沸、二沸、三沸……都已经成为了过去,无法沸腾,也无力沸腾了!它变成了一锅冷水,失去了萦绕其间的袅袅的韵味,就连它的清香也在空气里弥散,被耗尽了,再也寻不到踪迹了。剩下的,不过是一锅茶渣而已。
一个绿色的玉盆摆在面前,清水、翠绿,又是一种对比的妙色,他放下茶杯,淡淡道:“花溶,净手吧。”
茶前,茶后,都要净手,这是彼时的礼仪。他其实并不需要这么遵循,只是想,自己生平也许就煎这么一次茶,当然要做到十足。又或许,只是因为这个玉盆太过美丽。
整个盆子都是用一块大的玉雕琢成,上面有一朵异常富贵的牡丹,盆底却是一尾红色的鲤鱼,都是异常艳俗的搭配,但混合起来,却是另一种的味道。
花溶伸出手去,眼睛也落在盆底的红色,一入水,掀起了涟漪,盆底的鱼儿仿佛就游动了起来,那么灵动。
真真是红酥手,金兀术瞧得出神,听得她柔软的声音:“四太子,你刚才的茶真好。你是个天才,茶之一道也是需要天才的,很好。茶很好,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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