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奴
时间:2023-05-26 来源: 作者:易淳
不杀赵德基,自己岂能瞑目?
海岛上,前所未有的风平浪静。
到处都是欢呼的人群,张灯结彩,酒肉菜香。陆文龙和小虎头被这样的喜庆气氛感染,欢喜得立即就加入了小伙伴中。
花溶看着他们和一群孩子跑远,才说:“其实,他们一辈子过这样的日子也挺好。”
秦大王豪气勃发:“我一定要让他们一辈子都过这样快乐的日子。”
她嫣然一笑,此时,什么都不想去想,什么都不必去想,一切都还很遥远,远得微不足道。赵德基的水师也好,金兀术的金军也罢,这是一片安乐的地方,至少,他们无法快速到达这片神秘的海洋。
得欢乐时且欢乐。谁又管得了那么多呢?
秦大王拉住她的手,正要往回走。她忽然手一松,放开他。
秦大王一怔。
她红了脸,狡黠地一笑:“从现在起,你不许见我了。”
“为什么?”
她悠然道:“因为我要打扮了。”
秦大王喜上眉梢,这才想起,明日就是良辰吉时,按照惯例,新娘子应该躲起来了。再也不让自己见到了。
他哈哈大笑,花溶掉转头,真的就不理他,往自己的房间而去。
秦大王跟在她身后,但到了,真的就和她分开了。
这是秦大王新建的一栋独立的院子。并不太奢华,跟他以前的皇宫都没法比。但是,十分干净,宽阔,屋子的摆设,也全是按照花溶的喜好布置的。
这是花溶的房间,也是二人的新房。
此时,屋子里早已布置一新,梳妆台上放着琳琅满目的彩球,胭脂水粉,一套大红的凤冠霞帔。
花溶微笑着坐在青铜镜前,缓缓解开头上的头巾。
新洗过的头发,散发着一股海上的干爽清新的气味,却是白的,垂在身前。
有人敲门,声音低低的:“夫人……”
“请进。”
是李汀兰。她看着花溶满头的白发,愣了一下,不敢置信。
“夫人,您这是?”
花溶微微一笑,神色有些赧然:“我们在金国遇到大战,大王为了救我,陷入险境,当时,我真怕他死了……真怕……不知不觉,头发就白了……”
从黑发,到白发,只要一瞬间。
李汀兰久久无法做声,好半晌,才怯怯地将手里的东西递给花溶:“夫人,谢谢你,也祝贺你和大王……”
花溶笑起来,接过礼物,很慎重地放在桌上:“汀兰,萧大娘有没有难为你?”
“没有。她也怕回去受到我父亲的责罚。大娘,她比我父亲更疼爱我……加上,她也知道了孩子是周五哥的……所以……”
生米成了熟饭,当然就没法了。萧大娘毕竟还是聪明人。
“汀兰,只希望你不要怪我和大王。”
“夫人,我真的没有怪你们,其实,我很谢谢你和大王。”
花溶微笑着,无比欣慰。
“夫人,我从未见过任何人像大王这样待你好……”热爱一个女人,对她千依百顺,爱她所生的孩子,对她凡是亲近之人都极度包容,恨不得将天下所有的好东西都堆在她的面前。
除了这样,一个男人,还能再这样表达自己的感情?
花溶微微有些恍惚,良久,才说:“嗯,我现在感到很幸福。”
“夫人,我帮你吧。一定把你打扮成世界上最漂亮的新娘子。”
“汀兰,那就有劳你了。”
欲奴 第631章 辗转反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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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夜,秦大王辗转反侧,第一次独守空房,简直心如猫抓似的。以前,就算是不能ooxx,但只要她在身边,只要闻到她熟悉的气息,便是一种极大的安慰。如今,忽然变成了自己一个人,就连儿子们,也都在隔壁,也觉得不可忍受。
他下床,想走出去,可又强行忍住,就这一夜了,过了这一夜,一切就好了。
如此煎熬一夜,又幸福,又急不可耐,到天亮时,眼睛简直红得如兔子一般。飞奔着,就去寻自己的新娘。
爆竹声声,彩带飘扬,熙熙攘攘的人群,岛上如一个盛大的节日,所有居民欢聚一堂。
当李汀兰和另一名女眷搀扶着蒙了大红盖头的新娘子走出来时,全场沸腾。
秦大王也换了一身新衣服,腰上系着大红的腰带和彩球,激动得直搓手。
“大王,快接新娘子……”
“大王,哈哈,看,大王害羞了,大王脸都红了……”
……
杨三叔端坐高台上,老神在在的,第一次真正享受家长的感觉。冷不丁,一双小手揪在他的脖子上,冷冰冰的。
“小虎头,你干什么?”
“爷爷,那个蒙面的是谁嘛?”
“傻孩子,是你妈妈啊。”
“妈妈为什么蒙着头?”
“……”
“爷爷,你坐在这里干嘛?”
“咳咳咳……”
陆文龙一把揪住他的冲天小辫子就拉开,阻止了他的继续骚扰。可是,他很快改变了目标,蹦跳着:“阿爹,我也要那个大花……”
那是秦大王手里擒着的红色大花。
杨三叔哭笑不得,还是陆文龙,干脆将他抱起来,板起面孔:“小虎头,你再闹我就不喜欢你了。”
“我不闹就是嘛。我也好想要戴那个大花。”
杨三叔失笑:“小子,你想戴啊?再过一二十年再说。”
……
喜乐三声,吉时已到。
新人交拜,送入洞房。
红烛高烧,满屋妖娆。
她有点奇怪,正要问,秦大王却诡异一笑,“还是文龙懂事。除了他,谁还管得住小虎头?哈哈哈,真是一物降一物,这小子,就只服文龙,文龙跟他说话,比我还管用。”
花溶失笑,他倒细心,把这一点都想到了。
他越说越是兴奋,一夜安寝,精力又变得那么充沛:“丫头,我好想生小闺女……”
她微微咬着红唇:“呸,闺女还是小子,岂能想生就生?”
“怎么不能?只要我们多多努力,很快就能生一个小闺女了……来罗,该努力了……”
她浑身绵软,根本无力,只好红着脸,任他为所欲为。
其实,二人都不知道,小虎头不是不闹,而是被陆文龙拖到了沙滩上。
一堆的沙子,陆文龙跟他对坐。
小虎头好奇地看着哥哥折一根枝条,在沙滩上比划,很快划出一个沙盘的模型。
“哥哥,你画的是什么?”
“是沙盘。用于作战分析的。以前阿爹教过我……”不,那是四太子教的。他失口,但小虎头当然不会知道,他立即又释然,“小虎头,妈妈给了我一本岳阿爹的兵法,叫我好好研习。我这一路上早已背诵得滚瓜烂熟,我教给你好不好?”
小虎头拍手,“好呀好呀,哥哥,你教我……可是,我们为什么要学兵法?”
“我听马苏叔叔说,也许要打仗了。我们是男子汉,当然就得有男子汉的样子,你难道不想保护妈妈么?”
“想啊,谁欺负妈妈,我就揍谁。”
“好,那你就听我的,我以后每天都教你枪法,你不许有任何的偷懒。”
“我一定听哥哥的话啦。对了,妈妈他们到底在干嘛?为什么不一起玩儿了?阿爹呢?我要去找阿爹……”
“刚说了要听哥哥的话,现在又不听了?小虎头,你看着,敌人要从这里攻来了……”
小虎头好奇地看着哥哥的比划,完全忘记了追问妈妈和阿爹。沙滩上,沙盘那么幼稚,粗糙,可是,那高大的少年,却已经慢慢长大了。生命里,除了玩耍,还有许多更重要更紧迫的东西了。因为已经经历过两次残酷的血腥大战,他甚至,隐隐的,已经如一位小小的将军了。
这一个冬天,大雪弥漫。
燕京内外一片银装素裹,就连狼主合刺的皇宫也不得不暂时停止装修。
这天早上,金兀术很早就起来。屋子里燃烧着火盆,虽然很温暖,却远不如昔日上京土炕的舒适。这是燕京的风格,已经完全仿照宋朝的风俗习惯,也充满了南朝的那种金粉和香艳的味道。可是,现在看来,仿佛东施效颦,绣花枕头。
少时,他从没这样的感觉,甚至觉得土炕很庸俗。现在忽然觉得土炕那么亲切。香艳的东西,其实往往是不实用的,就如宋国的繁华,总是不堪一击。
他走到窗边,打开窗户。
迎面的风雪刀子一般吹来,脸上火辣辣的生疼。
他久久伫立着,身子微微发抖。昔日金戈铁马的四太子,已经连这一场风雪竟然都耐不住了!
武乞迈推门进来,见他开着窗户,雪花洒满了他的头发,惊道:“四太子,您怎么站在这里?小心受寒……”
一件大氅递上,他穿上。那是一件醇厚的黑色貂皮。人参,貂皮,乌拉草,是他老家的三大宝贝。
他摸着貂皮软和的毛,叹道:“还是这东西好。”
武乞迈见他稍微精神了一点,笑道:“等开春了,去给四太子猎几只更好的。”
他没有回答。开春了,什么时候才能开春呢?
“四太子,高益恭那边传来消息,说秦桧病死了,所有秦氏家族,被流放岭南……”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他淡淡道:“秦桧一生天良丧尽,能得善终,这已经是上天对他极大的恩赐了。”
“这倒是,若非四太子,秦桧这厮,也许早就死了。”
金兀术走到旁边,拿起自己的大帽子。
“四太子,您要出去?”
“武乞迈,你陪我去一趟皇宫。”
“四太子,这么大冷的天气……是不是改日再去?你的身子受不了……”
他摇摇头,亲手拿起桌上的一封书简揣在怀里,慢慢走出去。
门口,站着他的乌骓马。他看着这匹跟随自己十几年出生入死的老马。它已经很老了,不复昔日的神骏了。还有一匹马,就是大名鼎鼎的“黑月光”,它却正在盛年,最是风华的时候,可是,黑月光也不见了。
“四太子,您,坐轿子吧?”武乞迈小心翼翼的,“您有病在身,再说,这是燕京……”
他断然:“我大金子弟,没有坐轿子的惯例!娇生惯养,宋国就是这样灭亡的,我们岂能重蹈覆辙?”
他翻身上马。这一瞬间,他的动作那么矫健,仿佛又回到了当初叱咤风云的英雄岁月。只是,武乞迈注意到,他坐定后,身子微微地抖了一下,一只手下意识地按着心口,又很快放开。
28娘子跑出来,声音里充满了惊喜:“四太子,四太子……”
金兀术淡淡道:“你有什么事情?”
“您是要去皇宫么?可千万别忘了替儿子求取爵位。狼主一定会答应您的,您是金国的第一大英雄,他岂能不听您的?你可要记住啊,得给您唯一的儿子争取王爵……”
他淡淡一笑,打马就走。
武乞迈狠狠地瞪了28娘子一眼,就连他,心里也充满了悲哀和愤怒。英雄如四太子,最后的光景,也不过尔尔。
皇宫里,合刺正在和一众妃嫔饮酒作乐。昨日,一位宋国的降臣向他敬献了一份好东西:寒食散。
服用了这东西后,简直飘飘欲仙,浑身燥热,ooxx起来也格外有精神,一连御幸三名妃嫔方才就寝,一大早起来,又开始了嬉戏。这些,才是皇帝该有的福分,他想,若能做一世南朝的皇帝,方显得尊贵,哪里如自己要装修一个皇宫,都还捉襟见肘?
宫人进来,他们也是太监,到了燕京后,金国才真正大量启用太监,也是向宋辽学来的。
太监笼着袖子:“启禀陛下,四太子求见。”
合刺正在兴头上,不是不想见任何人的,但是,听得是金兀术,还是立刻道:“传,不,朕亲自出去,四叔觐见?四叔已经痊愈了?哈哈哈,好得很,好得很……”
御书房里,合刺宽袍大袖,金兀术仔细观他,除了那个头上的女真人的辫子,已经十足是一个汉人的公子哥儿了,就连体型也完全秉承了汉人的骨骼——长时间的酒色无度,他几乎如当年的青年宋钦宗一样孱弱了。
他心里咯噔一下,本是不该意外的,可还是觉得这屋子里忽然冷了下来,仿佛御书房的火盆里,最后的热量要慢慢的全部挥发完毕。
“四叔,御书房里火盆这么暖和,你何不脱掉大氅?”
他摇摇头,无论火盆燃烧得多旺,都感觉不到什么暖意,他裹在黑色的大氅里,仿佛一只巨大的寒号鸟。
“臣今天来,是向陛下献出对宋三策。”他从怀里摸出书简,也是奏折,递过去,“陛下请阅。”
合刺接过来,只见上面简单明了,写着《对宋三策》。可是,他看了一遍,不得要领,习惯性的,对这些军国大事其实毫无兴趣,以前有继父帮忙看,现在呢?当然是四太子帮着看。
“四叔,你要妙计,只管施行就是了,朕一定支持你。”
“陛下,你应该好好看看,国家大事,政出于你,以后,你才是唯一的决策者。”
欲奴 第632章 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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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四叔的这手字,写得真是漂亮极了,真不像女真人的手迹。快及得上当年的宇文虚中了。四叔,你真是好书法,你什么时候开始练习的?能够写到这个地步,一定是下了苦功夫的吧?啊,竟然还是学习的苏体……苏东坡的诗词,朕最最喜欢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又缠绵又有意境……”
金兀术听着他滔滔不绝地赞赏自己的书法,不但没有丝毫的高兴,反而,内心的火焰也如御书房的那盆火,即将熄灭心中的火焰。
当年老狼主13骑兵起家,何等的雄才大略,没想到继承人却是如此的脓包不堪。他十分惆怅,金国,也要走上宋国的老路了?忽然想起汉人的老话: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历朝历代,变化那么快,各领风骚几百年或者只有几十年。大金呢?大金的江山又能不能千秋万代?
“陛下,请以后认真参阅《对宋三策》。现在,宋金的局面已经在悄悄发生改变,宋国偏安江南,这些年,经济生产得到极大的恢复,赋税充足,兵源增加,而且秦桧又死了,朝中的局面有了极大的改变,一些将领如刘琦等得到重用,恐怕以后会危及大金的安危……”
“四叔何必多虑?只要有您在,宋国永远也不敢轻举妄动,赵德基,就是一个胆小鬼!大不了,再给他来一次搜山捡海……”
金兀术一口血就喷了出来,却是溅在自己的乌黑的貂皮大氅上。
“四叔,你病得这么严重?”这是合刺第一次亲眼目睹金兀术的病情,但见他吐血后面如金纸,急忙道,“朕马上为你传御医……”
“不用!”金兀术挥手制止了他,擦掉了自己嘴角的血迹。
“可叹四叔,抱病还在向金国献计献策,四太子的忠心真是天下罕有。”
“多谢陛下谬赞。陛下,对宋三策就放下了,臣先告退!”
“四叔,朕派轿子送你回去!现在天气寒冷,朕进出都是坐轿子了,你病了,更不能伤了身子……”
金兀术目光略略下移,看着他越来越消瘦如麻杆一般的身形,典型的宋国文弱书生姿态。马上打天下,虽然不能马上治天下,可是,狼主合刺,已经丢掉了所有大金民族秉承的勇悍的优点。
他摇摇头,转身大步就走。
他的腰板挺得那么直,甚至合刺都忘了他吐血的事情:四太子还正当盛年,有他在,自己就可高枕无忧地再玩乐几年。
中午,风雪慢慢地小下来,然后,就停止了。
长街的尽头,金兀术勒马。
武乞迈追上去:“四太子,这不是回府的方向,您走错了。”
“没错。”
“这样的天气,也不适合打猎。”
“不打猎!我们去旅行。”
武乞迈好生奇怪:“这样的天气,去旅行?去哪里?不太好吧?等开春了再出去较好。”
金兀术哈哈大笑:“冬天夜游,才别有风味。武乞迈,南朝人有一个故事说,魏晋的名士王子猷居住在山阴,一次夜下大雪,他从睡眠中醒来,打开窗户,命仆人斟上酒。四处望去,一片洁白银亮,于是起身,慢步徘徊,吟诵着左思的《招隐诗》。忽然间想到了他的朋友戴逵,当时戴逵远在曹娥江上游的剡县。王子猷即刻连夜乘小船前往。经过一夜才到,到了戴逵家门前却又转身返回。有人问他为何这样,王子猷说:‘我本来是乘着兴致前往,兴致已尽,自然返回,为何一定要见戴逵呢?’……”
武乞迈不得其解:“这个王子猷莫非是个神经病?”
金兀术哈哈大笑:“本太子就是从没做过神经病,这一次,何妨做一下神经病?出发吧,沿途打猎,欣赏冰雪风光,岂不快哉?”
三十匹骏马,另有十匹马上全部驮负着美酒饮食和结实的帐篷。
武乞迈看出,四太子果然是要外出寻猎。
可是,打猎为什么要带这么多东西?甚至另有几匹马,专门驮负着衣服被褥。
金兀术见他疑惑,就问:“武乞迈,本太子叫你准备的特殊‘礼物’准备好没有?”
“已经送到边境了,有专人负责,四太子请放心。”
“好,走吧武乞迈,别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你跟随本太子多年,还没享受过什么乐趣,这一次旅行,何不放下一切,好好享受一下生活的快乐?”
四太子说话时,态度平静,云淡风轻,武乞迈却觉得分外的不对劲。可是,想起四太子府,想起天天吵闹追问王爵的28娘子,又释然了,与其呆在家里烦心,的确不如出去走走,也许,四太子的病情会好转也说不定。
……
一场大雨后,岛上的气温稍稍降低,却更多了一份清新的气息。雨洗后的树叶苍翠墨绿,对于陆文龙这种从冰天雪地的北国长大的人来说,丝毫也感觉不到冬天的气象。甚至遗忘了还有冬天这个季节。
这半个月,是他一生中最快活的日子,阿爹和妈妈的成亲扫除了昔日沉淀在心的最后一丝阴霾,每一个人都变得那么快活,尤其是妈妈,他曾经偷偷地观察,发现她终日笑脸盈盈,而且绝非是昔日潜藏着忧伤,完全发自内心。而且,他明显地发现妈妈的身子也变好了许多,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常常一个人偷偷藏起来独自呆上一段时间——这是他后来才明白的,那时,是因为她的伤痛发作,她不想让任何人知道。
她不躲起来,便意味着这一切都在好转。
清晨的阳光,翠绿的椰子树,浪花轻轻拍打着岩石,海风吹来带着淡淡腥味的清新的空气,一些贝壳被翻卷到沙滩上,反射着阳光,五颜六色。
小虎头和陆文龙,以及岛上的许多孩子,奔跑着欢呼雀跃,大肆捡各种的贝壳和海螺。互相嬉戏,打闹。
花溶赤足走在浅水的沙滩上,浅水刚刚没过足踝,带着微微的凉意。老远,秦大王大步走来,大声喊:“丫头,丫头……”
他的喊声停止,脚步也停下。
对面的女人穿着一件淡绿色的衫子,淡红色的裙裳上面绣着星星点点的锦斓,她的头上也系着一块同色系的淡红的纱巾,浑身上下,还有着新嫁娘的喜庆,却透着无限的清新和生命的活力。在她的足下,便是一块大大的张开的贝壳,银白的,仿佛她是从贝壳里刚刚诞生的一颗珍珠,在她身后,阳光慢慢地上升,将海水渲染,仿佛万千朵玫瑰在盛放,左边是春风吹来,右边是百花盛开……
仿佛一个春的女神,乘风破浪,从大海里冉冉升起。
秦大王呆呆地站在原地,仿佛是第一次见到她,仿佛那是天下第一的美人——
“丫头,丫头……”
她依旧赤足,走向他,雪白的足踝,温婉的笑容,目光里带着一丝嗔怪:“怎么啦?傻啦?”
他一把拉住她的手,满心的激动难以言说,跟她在一起的每一天,仿佛都过得那么快,时光在飞逝,像在做一场长长的美梦,沉溺其间,总怕忽然就醒了。
“小虎头,文龙,吃饭啦……”
两个孩子奔跑过来,抱着一大堆的鲜红的贝壳。
“妈妈,你喜不喜欢?”
“喜欢,都喜欢。”
“阿爹,你呢?”
“我也喜欢。”
饭桌上。
一张粗大的方桌,还透着原木的清香和海风的咸涩。
几碟小菜,一大盆的海鱼,新鲜的鹿肉,獐子的肉丝,海羊的腌肉。旁边放一只大大的花瓶,瓶中只插三两枝翠绿的芭蕉叶,平添一份景致,令人胃口大开。
花溶拿起筷子分给儿子们,又给秦大王添上饭。这是这些日子以来,她最愉快的事情之一,偶尔下厨做几碟小菜,看着自己最重要的亲人们吃得那么愉快,这样的心情,真是比什么都愉悦。
“丫头,我要出去几天。”秦大王的声音非常平静,“你在家里好好休养。”
花溶尚未回答,两个孩子抢先问:
“阿爹,你去哪里?我们不一起去么?”
“阿爹出去处理一些事情,很快就会回来,你们两个要陪着妈妈,好生照顾妈妈,知道不?”
“我们和妈妈一起去不行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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