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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掌上明珠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月半弯
阿逊身体剧烈的抖动了一下,眼皮下眼珠也骨囵囵转动起来。
安云烈神情震惊至极——已经听安武说过,孙儿好像和容府公子关系匪浅,这许多人中,独独对阿开有所反应,现在见着,竟是果然如此。
孙儿这个样子,是不是意味着,很快,就会醒来?
刚要上前,却被李奇拦住,微微摇了摇头。
安云烈恍然,忙站住脚,和李奇一起悄悄退了出去。
“阿逊——”霁云拿起阿逊的手放在自己脸上,泪水一点点溢出,漫过阿逊的手背。
“你知道是我,对不对?你一直躺在这里,知不知道,我真的,很难过……阿逊,你快些醒来,好不好?”
这般说着,泪水更是汹涌而出。
“傻瓜,你哭的,好丑——”
脸上突然一凉,粗粝的指腹擦过脸颊,有些微的痛感。
霁云一下张大嘴巴,不敢置信的抬头,泪眼朦胧中,阿逊正定定的瞧着自己,眼中是全然的怜惜:
“云儿,让我,抱一下……”
霁云呆呆的俯身,任阿逊圈住自己。半晌才意识到什么,慢慢道:
“我不是做梦吧,阿逊,你真的醒了?”
门同时哐当一声被推开,安云烈大踏步来至床前,已是老泪纵横。





重生之掌上明珠 88后继有人
没想到突然有人闯进来,阿逊一惊,一手圈住霁云,另一手用力拍向旁边的桌子,桌子上的碗碟顿时如同长了眼般,朝着李奇和安云烈就砸了过去。
饶是安云烈反应奇快,也只来得及托住李奇的腰,一起退出门外。
“阿逊——”霁云吓了一跳,忙抱住阿逊的手,急急道,“莫要再动,是老公爷和李伯伯。”
“老公爷?”阿逊声音低哑,凌厉的神情虽暂时缓和,却仍很是不愉,什么老公爷,和自己有何相干?自己好不容易能抱到云儿,却偏要跑进来打扰,委实可厌。
“哈哈哈——”安云烈瞧着惊魂未定的李奇,忽然仰天大笑——安家本就尚武,安云烈最瞧不起的便是那些文人书生的迂腐样子,偏嗣子安钧之喜文厌武,安云烈每每想起逝去的爱子,便不由黯然神伤,却没想到孙儿甫一醒来,便展现出如此不凡身手,顿时老怀大慰。
李奇定了定神,冲安云烈一拱手:
“恭喜公爷,后继有人啊!”心里也着实赞扬,不愧是安家之后,果然都是练武奇才!
后继有人?阿逊也明显听到了这一句话,神情微微一怔。
李奇帮阿逊诊脉已毕,冲安云烈点点头,又瞧了一眼霁云,低声道:
“公子,天霭谷的药方我已经参详过,只是老夫以为,还需再添加两味,不如我们出去斟酌一番。”
霁云明白李奇的意思,自是同意,悄悄捏了下阿逊的手:
“阿逊,我去去就来。”
又冲安云烈点头,两人一前一后离开房间。
“孩子——”安云烈定定瞧着床上的阿逊,似是唯恐自己一眨眼,人就会从眼前消失。
房门已经关上,阿逊不得不收回胶着在霁云身上的眼光。淡然的打量了那所谓的老公爷,神情渐渐疑惑,竟然是丹东客栈中的那位老人:
“你是,客栈中的,那位老伯——”
“好孩子,你果然还记得我。”安云烈内心酸楚,已然确知,这少年果然如安武所言,正是客栈中偶遇的那个谢弥逊。那日见时,自己只纯然好奇,曾经声名狼藉的谢家纨绔,本人却是和传闻大相径庭,再没想到,他竟是自己的孙儿。
若是自己早知道这一点,有安家护着,孙儿又如何会受这许多苦楚?当日俊美如骄阳的少年,现在脸上则是遍布疤痕,让人不忍卒睹……
“孩子,我,是你的爷爷啊!”安云烈起身,一把扯开衣襟,露出布满伤疤的紫铜色胸膛,伸手拿了盆水朝着□的胸膛淋下,很快,一匹汗珠四溅昂首奔驰的红色骏马胎记,在老人胸膛上显露出来。
此种胎记,乃是安家嫡脉所独有,其他族人,则要么模糊不清,要么仅得马身体的一部分。
这也是为何,那日安武救回昏死在河滩上的阿逊时,安云烈一眼便认定阿逊便是自己的孙儿的原因。
阿逊却是垂下眼角,神情淡然:
“不过一个胎记,又如何能做的了准?亲人什么的,还是不要乱认的好。”
亲人吗?三岁之前,那个弱小的,只知道对着蛛网遍布的房间内甚至会啃咬自己脚趾的老鼠哭泣不止的谢弥逊,或许需要,现在的自己,只要有云儿就已经够了。
谢家那样的亲人,自己还是不要也罢。
没想到阿逊竟是这般漠然,安云烈愣怔之余,却又了然,忽然抬手勾出阿逊脖子下的玉玦:
“你可知道,这是什么?”
“这是当年,我亲手给你爹爹铮之戴上的……我之所以,会认定你是我的孙儿,除了那胎记外,还有这块玉玦。”
说着不待阿逊反应,解下自己脖子上挂着的另外一块模样相似的玉玦,一拨一按,两块玉玦瞬时成为一个完整的玉佩,玉佩的中间赫然是一个龙飞凤舞的“安”字。
小心的把完整的玉佩放回阿逊胸前,安云烈声音哽咽:“臭小子,现在,你还敢说,你不是我安云烈的孙儿吗?”
“阿逊,”看着安云烈黯然离去的身影,霁云蹲□子,伏在阿逊膝前,仰头瞧着阿逊道,“你莫要如此固执,难道你看不出,老公爷心里,真的很重视你啊。”
阿逊握住霁云的手,淡然道:“我不是已经承认他是我爷爷了吗?”
但承认是一回事,从心里认可对方是自己的亲人,却是另一回事。
霁云双手合拢,把阿逊冰冷的手指包了起来,神情很是心疼:
“阿逊,我只是不想你错过什么。就如同我,我曾经误会爹爹,那般,对他,可是到最后,我终于知道,其实这世上,爹爹才是最爱我的人……”
却已经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阿逊没说话,下巴搁在霁云的头上,鼻翼间全是霁云特有的气息:
“云儿,推我去外面走走吧。躺了这么多天,骨头都要烂掉了。”
这般撒娇的语气,明摆着是不想自己再说下去。
霁云顿时哭笑不得,回身拿了手炉让阿逊抱着,又拿了件火红色的狐狸毛斗篷,阿逊忙伸手去接,霁云却往后一退:
“莫要动,身上那么多伤口,抻着了可怎么好。”
口里说着,一手按在霁云的肩上,另一手轻轻撩起阿逊的头发,帮阿逊把斗篷披好,又绕到前面,手从阿逊颈间伸过去,顺好两根丝绦。
霁云神情专注里又流露出不自觉的温柔,甚至垂下的一缕刘海不时蹭一下阿逊的额头。那段弧度优美白皙的颈子更是在阿逊眼前晃来晃去。
阿逊眼睛跟着霁云滴溜溜转,眼中笑意越来越浓,全身慢慢放松,如一只温顺的大型犬科动物,乖乖的靠在轮椅上,任霁云把自己从头到脚裹得严严实实。
正是二月天气,虽是有些倒春寒,水边的柳枝却还是显露出些许绿意,霁云推着阿逊慢慢来至一处凉亭,明媚的春阳透过金色的琉璃瓦铺满了整个亭子。
“咦,那是什么?”却是应和着阳光,阿逊的脖颈间隐隐显出一团绿意。
阿逊抬手拉出那枚玉佩,刚要说什么,手却忽然抱住霁云的腰往自己怀里一带,抬头瞧向亭子对面的一丛灌木,厉声道:
“谁在那里?”
话音刚落,一个俏丽女子的身形慌慌张张的从灌木丛后转了出来,跪在地上就开始磕头:
“奴婢方才遗失了手帕,只顾着寻找,不提防冲撞了贵人,还请贵人恕罪。”
阿逊却是皱了下眉头,虽是重伤后感知力降低,却仍能感觉到方才突然而来的两簇带着敌意的窥伺眼神。当下冷声道:
“抬起头来。”
那丫鬟缓缓抬起头来,却在看清阿逊的模样时,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神情惊恐不已:
“啊!鬼啊!”
却迅疾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忙翻身跪倒,竟是磕头如捣蒜:
“贵人饶命啊!”
“鬼?”阿逊愣了下,下意识的抚向自己脸颊,是说自己吗?
“云儿,我的脸,怎么了?”
霁云心里大恸,手指慢慢抚向阿逊的脸庞,只觉手指被那一道道疤痕烫的生疼:
“有,很多疤——”
阿逊慢慢抬手,盖住了霁云的手,只觉手指触到的地方,果然凸凹不平,一下怔住,下意识的就想去盖住霁云的眼——这么丑,不要吓到云儿才好。
哪知霁云极快的伸手拉下阿逊的斗篷,把自己完全遮挡在里面,然后不敢不顾的亲住阿逊脸上那狰狞的疤痕,眼中热泪长流:
“阿,阿逊,这么深的伤口,当时,该有多痛,我宁愿,伤在自己身上——”
阿逊只觉心里猛地一热,喉咙处更是仿佛塞了一团棉花,除了紧紧的把霁云箍在怀里,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那跪着的丫鬟再不敢停留,面手蹑脚的退了出去。
随着丫鬟悄悄离开的,还有一个身着儒衫的年轻男子,不是安钧之,又是哪个?
只是此时的安钧之脸上惯有的、令人如沐春风般的笑容早已消失殆尽,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凌厉的冰寒。
再没想到,自己方才竟是在那丑鬼的身上见到了安家的家主令。
这么多年来,每年随爹爹去宗祠中祭祀时,自己曾不止一次仰望过那些曾经光芒万丈的列祖列宗的画像,他们的身上都无一例外的佩戴着一块绿汪汪的玉佩,虽然爹爹没告诉自己,自己却也知道,那就是安家的家主令!
只要拥有安家的家主令,甚至可以直接调动大楚三分之一的兵马!一想到那种场景,安钧之就觉得热血沸腾。
却怎么也没料到,那块自己梦寐以求的家主令却是挂在那个不知从哪个旮旯里钻出来的丑鬼身上。
自从来到安府,自己就活的战战兢兢,既然在武技上全无章法,那就在文采上让人刮目相看,可自己一日日的努力又换来了什么?
安云烈为了防备自己,竟是连看都没有让自己看过那枚玉佩,而自己第一次见到,却是在一个好男风的丑鬼身上……
就是因为,他身上流淌着安云烈的血液吗?
那样不堪的人,怎么配得上这偌大的安公府?自己才应该是安家的下一代家主!
“二爷——”瞧着安钧之变幻不定的面容,彩蝶只觉担心不已。心里更是替二爷不值:
公爷果然老糊涂了吗?竟会为了那般丑陋不堪的人,冷落这么好的二爷——
那袭火红色的狐狸皮裘衣,可是前些时日,自己等人缝制,据说是皇上赏下来的上好皮毛,那么漂亮的颜色,明明只有二爷这般风流倜傥的人才配穿,哪里想到,公爷竟是送给了别人。
“二爷莫要伤心。”彩蝶无比心疼的瞧着安钧之,“早晚有一天,公爷会明白二爷的好……”
“彩蝶——”安钧之伸出手,拥住了彩蝶的肩。
彩蝶身子一软,就伏在了安钧之的怀里。
“帮我打一个面具。”当晚,安云烈再来后院时,阿逊第一次主动开口和安云烈说话。
“好,好。”安云烈愣了片刻,顿时激动不已。
“再帮我寻些药草来。”阿逊又道,旋即报出了一系列的药名——
长成那般模样,本是自己厌恶的,可若是在自己原有的相貌和云儿的心疼之间选择,自己宁愿仍旧要那副皮囊,也不愿看见云儿流一滴泪。




重生之掌上明珠 89跋扈的下人
“咦,那里的花好漂亮。”一个好听的女子声音传来,紧接着一个内穿桃红色长裙,外面披了件白色兔毛斗篷的女子快步而来。却是甫到容府的表小姐芸娘,闲来无事,便带着丫鬟杏儿在府中闲逛,却再没想到,竟能在这偏僻的角落中,见到这般美景。
只见前面院落中,透过稀疏的栅栏,一大片红色、蓝色、黄色的花朵正迎风摇曳,远远瞧着,宛若一大片织锦掉落人间。
此时虽已是大地回春,万木吐绿,可府中的花儿也不过开了寥寥几枝,再比不上这里,竟赫然是一片花的海洋。
杏儿也是个有眼色的,看自家主子这般欢喜,忙道:“小姐且等着,奴婢这就摘几枝来,回去插在花瓶里。”
“快去,快去。”女子明显已是等不及,急急的催促道,“多摘些来,我今儿沐浴时帮我撒些。”
应该是刚有人从院里出来,栅栏门竟是虚掩的,一推就开。
这花儿也不知是怎么长的,竟是开的这般早,难得还这么芬芳扑鼻,杏儿很快就摘了一大束,心里更是暗暗纳罕,这容府的人可真是古怪,这么漂亮的花儿,怎么竟是无人来采……
远远的小径上,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十多岁少年并一个天真烂漫的女孩子一人手里提了个水桶,一个拿了个水舀正快快步而来。
却是李蕤和霁云正相伴往小院行来。
两人转过弯来,正好看见栅栏内兀自兴高采烈采花的杏儿。
李蕤愣了下,扔了手里的物事撒开脚丫子就跑了过来:
“快出来,快出来!谁让你摘花的?这些都是药草啊,我爹爹花了好长时间才培育出来的——”
这些药草,全是爹爹好不容易才从关外寻来的,每日里,都是自己和爹爹亲自照顾,长了三年,今年才好不容易开花,李蕤说着,眼泪都快出来了。
没想到突然蹦出个小丫头对自己大喊大叫,杏儿愣了一下,下意识的看向旁边伫立的女子:
“小姐——”
声音微有些瑟缩,毕竟自己初来乍到,也不知这丫头是什么来头……
“你爹爹又怎样?还不是容府的奴才!”芸娘冷着脸道,表哥不在家,自己也算是这府里的主子了,哪里来的不懂事的丫头,竟敢对自己的丫鬟吆五喝六,“府里日日供养你们,就是为了让你们这些不长眼的奴才冲着主子撒泼的吗?杏儿,甭理她,把那些花,全给本小姐摘了!”
杏儿得令,竟真的又开始摘了起来。
李蕤顾不得和芸娘争辩,脱了鞋冲进药田里,拽着杏儿的裙子就往外扯。
杏儿虽是年龄大些,奈何李蕤却是红了眼,终是踉跄着被李蕤给拽了出来。
待看清杏儿手里大捧的花儿,李蕤一把夺了过来,想到自己和父亲往日的辛劳,眼泪啪嗒啪嗒就落了下来。
没想到自己一番呵斥,那丫头不但听都不听,还这样对待自己的丫鬟!俗话说打狗还得看主人呢,这不明摆着是瞧不起自己吗?
“小小的奴才,还反了不成!杏儿,你现在就去把这花儿全给我毁了,我待会儿就去禀报姐姐,立马就发卖了你这刁奴!”
嘴里说着,竟是伸手把近前的药材连根拔起,冷笑一声扔在地上,还要伸手去拔,霁云却已经走过来,见状不由大惊,忙扬声道:
“住手!”
芸娘猝不及防,惊得手里的药材一下掉落地上,待转回身来,却是一个柳眉若黛、星眸似水的少年,正怒气冲冲的瞪着自己。
当下撇了下嘴道:
“你又是哪个院里的小子?也想同这丫头一般被发卖了不成?竟敢管我的闲事?!杏儿,我说的话你没听见吗,把这片花全都给我拔了!”
没想到这女子竟是如此蛮不讲理,霁云大怒,一把抓住女子的手腕,狠狠的往外一推:
“出去!”
芸娘身子一踉跄,若不是握住栅栏,差点儿趴在地上。
药田里的杏儿一下呆了,没想到那翩翩少年,竟是连小姐也敢动手!慌里慌张的就跑了出来,一把扶住芸娘:
“小姐——”
“好好好——竟敢对我动手,真是不想活了!你们两个,给我等着——”
俗话说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芸娘再没有想到,竟真有人不要命,敢在容府中对自己动手,边狼狈的转身就走边威胁道:
“我这就去禀了姐姐,把你们连同你们的老子娘一块儿发卖出去!到时候,你们别来求我!”
李蕤没想到自家小姐竟也是这么彪悍,看着狼狈离去的芸娘主仆俩,顿时对霁云佩服的五体投地,再听到芸娘最后一句话,嘴角直抽抽:
还老子娘一块儿卖了,小姐的老子可不就是主子吗?!
再回头看向一片狼藉的药田,又红了眼圈:
“公子——”
“蕤儿莫哭。”霁云忙伸手帮小丫头擦泪,想了想道,“不然咱们待会儿把花给你爹拿去,看还能不能用,至于这些拔下来的,呶,还有根呢,咱们现在栽上去,应该还能活。”
李蕤点了点头,两人一个栽种一个浇水,忙的不亦乐乎。林克浩寻过来时,正看到同样手上脚上都是泥的霁云,不由吓了一跳,忙跑过来:
“公子,这等粗陋伙计,怎么是你可以做的?让属下来。”
“无妨。”霁云摆手,“这些药物,你不见得有我了解。对了,我待会儿还要跟李伯伯去安府,这块儿药田让人来看着些。”
看方才那女子的样子,怕是不会善罢甘休,这药田种植的全是李伯伯踏遍天下寻来的奇药,若是毁了就麻烦了。
“公子放心,有克浩在,绝不叫任何人靠近这里。”林克浩忙道。
安排好相关事宜,霁云便照旧和李奇往安府而去。
很快来到安府大门前,守门的家丁早得到了吩咐,见是李奇的车子,一边派人通禀,一边赶紧放行。
李奇和霁云来的次数多了,倒也是熟门熟路,径直下了车顺着甬道往后院而去。
行至半途,迎面碰见一个端了个托盘的丫鬟匆匆而来。行至霁云身边,不知踩到了什么,突然哎哟一声往地上倒去,霁云一愣,下意识的伸手去扶,那丫鬟好险没有摔倒,手里的托盘却是翻了,里面的汤汤水水一下洒了霁云一身。
十一十二大惊,用力一把推开丫鬟,那丫鬟倒在地上,顿时呼痛不已,却哪有人理她?
所幸那些汤水倒不是太热,霁云也没有烫着,只不过身上好好的袍子却是脏污了一大片。
那丫鬟也已起身,神情歉疚不已,忙不迭掏出手帕要帮霁云擦拭:
“这位小哥,真是对不起,都怪彩蝶方才走的太急,弄脏了小哥的衣衫。”
“算了——”霁云也很是无奈,却也只能自认倒霉,刚要摆手让那丫鬟离开,却在看清丫鬟的长相时,眼睛闪了闪——
竟是昨日说阿逊丑如厉鬼的那个丫鬟,下意识的看向脚下,却是平整如砥,连个小石子都看不到,这么干净的路面,好端端的怎么会摔倒?
除非,是故意的。
“咦,这不是彩蝶吗?出什么事了?”一个温和的声音传来,随之一个容貌俊秀举止温文有礼的青年男子捧着一卷书,从岔道上踱了过来。
“奴婢见过二爷。”彩蝶忙施礼,神情似是极为不安,“都是奴婢不好,不合打翻了鸡汤,污了这位小哥的衣服。”
“彩蝶怎么这般不小心?”安钧之皱了眉头,忙转向霁云,脸上神情和煦至极,“小兄弟衣服脏成了这般样子,又如何能再穿?正好,我的院子就在左近,身边有一个僮儿和小兄弟的身量倒是不差仿佛,昨儿个,刚给他裁制了新衣,不如小兄弟就随我去换一下吧。”
“多谢公子。”霁云尚未开口,李奇却已经上前一步,“一个药童罢了?哪有那般娇贵,不过是脏了衣服罢了!老夫代僮儿谢过公子美意,只是还有药箱须他提着,待会儿更是还得给病人煎药……”
“老丈的意思,还需个干杂活的僮儿吗——”安钧之微微一笑,“我身边的僮儿倒也伶俐,不然让他先暂代这位小兄弟做活。现在天气正是乍暖还寒,这么油乎乎的一大片,不止看着不美,说不好,还会染病——”
说着,一招手,一个容颜妩媚的少年疏忽出现在众人面前,若不是看到少年喉头的喉结,真以为就是一个漂亮女郎。而且更巧的是,那少年竟也穿着件同霁云一般无二的素色袍子。
那少年也是个机灵的主,三步并作两步跑上前,一把接过杨可手里的药箱,抿嘴一笑:
“二爷是个心善的,小兄弟快随我们二爷去吧,衣服已经着人准备好了。”
又对李奇展演一笑:
“老丈,咱们走吧。”
“好。”看李奇还有拒绝,霁云忙道,自己倒要瞧瞧,这二爷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阿开,我陪你去吧。”一旁的十一装作不经意道。
安钧之眼睛微微眯了下,却还是笑着点了点头。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当先带路,往自己院中而去。
李奇无奈,只得领了那美僮往后院而去。还未到主院,远远的已经瞧见安武正推着阿逊往这里缓缓而来,隐隐约约瞧见跟在李奇身后的青色身影,阿逊不知说了些什么,安武明显加快了脚步。
待来至近前,阿逊的眼神很快掠过李奇,瞧着后面那微微露出半边的纤细身影,柔声道:
“云儿,过来。”
李奇刚想解释,那少年已经抬起头来,含情脉脉的瞧了阿逊一眼:
“公子是叫我吗?”
待看清轮椅上剑眉星目的英武少年,更是美目迷离,媚眼如丝,那般娇娇怯怯的模样,真是我见犹怜。如此美丽娇弱的模样,便是旁边的十二看的都是一怔。
众人正自发愣间,那少年已经俯身,似是要帮着推阿逊的轮椅,却在转身的瞬间惊呼一声,朝着阿逊怀里就趴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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