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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虐杀进化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一江秋月
原野上基本没有树木,偶尔有一棵,却十分高大。
此时正值盛夏,太阳晒得那些草都蔫头耷脑的。
即使不远处的那棵大树,也无精打采。
林亦用生物能量将自己的外套给脱掉,只穿了个短袖,慢慢来到那棵树下。
这才问系统道:“系统,这是什么位面?”
系统嘿嘿一笑,说道:“你觉得以我的尿性,会主动告诉你吗?还是自己去寻找答案吧,骚年。”
林亦没有再理会系统这二货,休息了片刻之后,便将生物追踪技能笼罩了方圆一公里范围。
随后让系统把神雕给自己。
他拍了拍神雕那坚实的后部,说道:“雕兄,又要并肩战斗了。”
“嘎——嘎——”
神雕拍打着翅膀,对林亦说道。
之后林亦跨上神雕后背,神雕一声嘹亮的鸣叫,拍打着翅膀,冲天而起。
林亦骑着神雕一边飞行,一边心中暗想,幸好有神雕在,不然的话,这样火辣辣的太阳之下,自己得徒步赶路,岂不很辛苦?
不过即使如此,在这火辣辣的太阳下,他还是飞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才看到前面有一条公路。
林亦来到这公路上,将神雕收了起来,随后在公路上缓缓地走着,想找到点线索。
但是又等了半个多小时,公路上竟然连一辆车也没有。
“系统,你就不能老老实实告诉我这是什么位面吗?”
林亦忍不住再次问系统道。
系统又一次嘿嘿一笑,说道:“年轻人,要有耐心,还是自己去寻找答案吧。”
这一次林亦忍不住了,想要和系统理论理论,但就在此时,远处开来一辆小轿车。
林亦心中一动,将神雕收了起来。
随后站在路边上,伸出右手,大拇指朝上,做出要搭车的姿势。
那辆车来到他跟前时,停了下来。
车上有三个白人青年,看起来都只有十八九岁的样子。
“嘿,伙计,要搭车?”
开车的瘦高个用纯正的美式英语问道。
林亦点点头,也用纯正的美式英语回答道:“是的,你们这是要去哪?”
“我们去前面50英里外的吉尔特市。”
“正好,我也去那。”
林亦说道。
瘦高个拍了拍车身,说道:“上车。”显得很豪爽。
“谢谢。”
林亦上了车。
旁边一个青年将林亦看了看,问道:“你是东方人?”
“没错。来自中国。”
林亦说道。
那青年很感举地将林亦仔细看了看,说道:“你的美语说得很纯正。”
林亦还没回答,系统就用他的声音,发出外音道:“那当然,我们那里有一所学校,专门教美式英语。”
“哦?什么学校那教得这么纯正?”
“蓝翔。”
“蓝翔?那是什么学校?是你们国内很有名的大学吗?我怎么没听过。”
系统用林亦的声音回答道:“学技术,到蓝翔。免费试学一个月,先学技术后交费。毕业后一年再交实习费。学习中级技工、高级技工还可以免费学驾照……”
林亦都听得一头黑线,系统这货也太能闹腾了。
而那几人也都面面相觑。
虽然这个东方人说得美语很标准,但是说的话他们却完全听不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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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猜猜这是什么位面?猜中了没奖,猜不中的话,就得打赏。还有,听说那些看盗版的说我骂他们,要抵制我。这就很搞笑了,你本来就看的盗版,从你那里我拿不到半分钱,你再抵制我,我有损失吗?还有,我说的是盗版的那些碧池,我说过看盗版的是碧池吗?】





无限虐杀进化 第409章 恶魔的交易
蓝翔这个华人耳熟能详的概念,这几人自然是听不懂了。
他们都面面相觑,看着林亦。
片刻后,那瘦高个笑道:“兄弟,你们东方人可真幽默。”
林亦则在脑海之中骂道:“系统你够了,你这样会让人把我当白痴的。”
系统笑道:“年轻嘛,就应该随性一点。”
林亦没再理会系统,问那几个青年:“你们去吉尔特市干什么?去玩?”
那三个青年听了,顿时兴奋起来。
瘦高个青年抢先说道:“当然是去看火爆巴顿的表演。”
“火爆巴顿?”
林亦一时没想起来,这到底是哪一部电影中的人物。
那三个青年继续说道:“听说巴顿不光自己表演,他还一直在训练他的儿子。这一次,他的儿子强尼将和他一起表演。父子同场表演飞车,这可是从来没有过的事。”
“他叫火爆巴顿,他的儿子将来也一定是火爆强尼。”
“没错,我可是巴顿的忠实粉丝,他的摩托车特技表演,实在太棒了。听说这一次他要和儿子一起飞跃23辆大巴。”
“所以我们特意从100多里外开车赶了过来。”
听到这里,林亦终于想起来了:“恶灵骑士!”
“恶灵骑士?”
那三个青年疑惑地问道:“那是什么?”
“你是说巴顿的绰号不应该叫火爆巴顿,而是叫恶灵骑士?嗯,不错,这个绰号很酷。”
“好好好,就叫恶灵骑士!”
“恶灵骑士这个名字,比火爆巴顿要好十倍。我们以后就叫他恶灵骑士。”
那三个青年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但是他们并不知道,林亦所说的,其实是这部电影的名字——《恶灵骑士》!
《恶灵骑士》,大多数人翻译成《灵魂战车》。
但林亦觉得还是前者更吊一点,所以他一直叫《恶灵骑士》。
知道了这是什么位面,也就知道了他的任务。
在《恶灵骑士》中,主角强尼为了救身患癌症的养父,和魔域领主——也就是恶魔之王墨菲斯托——签订了出卖灵魂的契约。
从此,恶魔之王墨菲斯托拥有了他的灵魂,而他则从恶魔之王那里得到了地域之火,从而拥有了很多很强大,很牛逼,重点是很酷炫的超能力。
而林亦在这个位面的任务,自然是抢在恶魔之王墨菲斯托之前,和强尼签订契约,从而使强尼成为恶灵骑士。
大约半个小时之后,他们的车子来到了镇上。
那几个青年问了路人,知道强尼和他父亲表演的地方——昆汀嘉年华——那是一个专门表演各种特技的地方。
而强尼父亲火爆巴顿的飞车特技表演,无疑是最受观众欢迎的表演。
今天中等一点钟,他们父子二人就要同台表演飞车物技,这是本场比赛的噱头之一。
比赛太过火爆,门票早已售罄。
那三个青年早就订好了票。林亦虽然没有票,但他高价从门口的黄牛那里买到了门票。
他这些钱,是早就在现实之中换好,存在出租屋里的。
知道这是镁国后,他就抽空兑换了一些出来。
反正现在他的进化点多,一个进化点兑换100美元,他花100个进化点兑换了10000美元,也足够他用一阵子了。
只是让他意外的是,没想到镁国竟然也有黄牛党存在。
进入场内,观众们都很疯狂。
尤其是在火爆巴顿出场时,现场的屋中的美人痣吧。
看到这颗美人痣,林亦终于想起来了。
他对那旁边叫得正欢的女孩大声说道:“你是罗珊?”
那女孩转头看了一眼林亦,见是个东方人,她停止了欢叫,点头说道:“是。”
“罗珊*辛普森?”
林亦问。
“你认识我?”
那女孩很惊讶。
林亦呼了一口气。
这女孩果然是罗珊。
罗珊是谁?
她是强尼的女朋友,在后来强尼控制不住体内的地狱之火时,因为罗珊对她的爱,才最终将地狱之火成功压制。
想到这里,林亦说道:“我叫林亦,记住我。以后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罗珊疑惑地看着林亦,不知该如何回答。
没多久,表演结束。
今天的表演很成功。
罗珊一直在拍着手,不断喊着强尼。
手都要拍肿了,嗓子都要喊哑了。
而场上的强尼也不时看向罗珊,偶尔还向这里挥一下手。
当强尼向罗珊挥手时,周围的人都看向罗珊。
罗珊就觉得无比的幸福。
一个多小时之后,表演结束,林亦并没有像其他人一样离去,而是来到了场后的仓库边上。
这里是存放比赛道具的仓库,尤其是里面存着二十多辆十分昂贵的摩托车。
甚至还有强尼父亲那辆价值十多万的哈雷戴维森。
再加上为了防止有人在要表演的摩托车上做手脚,所以这里一般是不允许外人来的。
林亦的出现,让那里正在忙碌着保养摩托车的几人都警惕起来。
他们都放下手里的活,站起身来,用身子挡住林亦的去路。
“东方人?”
一个看起来很壮实的卷毛有些不屑地说道。
“有问题?”
林亦反问道。
“我见过的东方人,不是骗子就是小偷。”
林亦听了,心中微怒,语气发冷了起来:“那是因为你眼睛有毛病。”




无限虐杀进化 第413章 地狱之火
林亦能感觉到,自己体内被注入了一股新的火焰。
而这种火焰,不是普通的火焰,也不是类似于自己体内的火属性能量的火焰。
它是一种能够烧灼灵魂的火焰,至少林亦的灵魂就被这种火焰炙烤得有些痛苦。
甚至就连林亦脑海之中沉睡着的a哥的灵魂,都有些不安起来。
要知道,这可是地狱之火,能够烧灼恶人的灵魂。
只要你曾经做过恶,地狱之火便可以烧灼你的灵魂,它是完全无视实力差距的。
幸好这地狱之火现在归林亦掌控,所以他的精神专注的时候,这种痛苦就会消失。
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会慢慢习惯这种地狱之火,那时候便不会有半点痛苦。
地狱火并不只是能够对灵魂起作用,它也可以用作实战。
因此上当地狱火被注入到林亦体内时,他只觉得自己体内,似乎拥有了一种从所未有的力量。
本来他现在是9级进化者,他的力量能够达到8吨。
而拥有了地狱火之后,他的力量足足要强出一倍,达到了16吨。
这样的力量加成,可不是一般的药剂之类的能够比拟的。
不过,需要地狱火有着这么多强大之处,但如果有选择的话,林亦还是不愿意要。
因为拥有地狱火的代价,是把灵魂交给恶魔墨菲斯托。
现在的他,灵魂已经被墨菲斯托掌控了。
墨菲斯托让他干什么,他就得干什么。
只是按照电影剧情的话,眼下这二十多年,他应该不会让自己做什么事。
也就是说,自己还有二十多年时间,试着掌控地狱火。按照电影剧情,地狱火是被墨菲斯托掌控的,所以他可以借助地狱火,来掌控骑士的灵魂。
而只要完全掌控了地狱火,墨菲斯托就无法再控制骑士。
那么自己就要在这二十年里,学会掌控地狱火。
此时,林亦感觉到,自己体内的地狱火十分霸道,它将自己体内的火属性能量完全压制,火属性能量只能屈居身体的阴暗角落。
火属性能量则在自己身体的各处横行。
林亦有点担心,这种地狱之火如果将自己体内的那些火属性能量完全吞噬的话,自己会不会和电影里的骑士一样,一到晚上就变成火骷髅到处去溜达。
而白天却根本不记得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于是林亦也不去旅什么游了,他当天又回到了镇上,找了一家旅馆住了下来,打算好好研究一下这地狱之火。
白天还可以,但是一到晚上,他就不安起来。
他怕自己真的会变成一具火骷髅。
他几乎大半个晚上都对着镜子,看着镜子之中的自己。
直到夜里四点钟的时候,他实在困得不行了,这才躺到了床上,安然地躺了一晚上。
这样连着四一过去了,他身上什么怪事也没发生。
只是他有一种感觉:一到晚上,地狱火便要旺盛很多;而到了白天,尤其是太阳光照到自己身上时,地狱火便十分微弱。反而是自己体内原本的火属性能量又旺盛起来。
这样白天夜晚两种火属性能量来回切换,林亦感觉自己要被搞成精神分裂了。
他这几天一直想要研究这地狱之火,但是这几天里,也没研究出个什么来。
他略微有些失望。
难道也像电影剧情一样,自己必须要到二十多年之后,才能真正的使用地狱之火?
这一天早上,林亦一大早就起床了。
感受到随着太阳的升起,体内的地狱火已经弱了很多。
他打了个哈欠,伸了伸懒腰,自言自语道:“这地狱火,这几天貌似对自己没什么影响啊。”
这时候,旅馆外的街道上,突然传来了一声凄厉的惨叫。
“啊——————”
随着这一声凄厉的惨叫传开,周围的人们都赶往了叫声传来的方向。
那是旅馆斜对面的一栋二层小楼——托尔斯特夫人家。
托尔斯特的丈夫在两个月前做生意,去了外地。
家里只剩下她和一个十五岁的女儿。
她们母女两人,都长得很漂亮,尤其是那个女儿,十五岁,却已经出落得如花似玉。
每当她们母女走过窗外时,林亦都忍不住要多看一眼。
此时在他们屋前,已经围了四五十人。
林亦连忙用生物追踪技能向对面探测。
在他的探测中,托尔斯特夫人坐在二楼的地板上,怀中抱着自己的女儿。
女儿身上一丝不挂,伤痕累累,而且早已经没了气息。
托尔斯特夫人除了刚开始那一声凄厉的惨叫,接下来根本发不出声音来,她痛苦到哭都哭不出来。
林亦连忙将她们家整个探测了一遍,发现一楼的后窗已经被破坏,二楼她女儿的房间则是一片狼藉。
很显然,昨晚有人闯进了她们家里,对她女儿做出了禽兽之事之后,竟然还杀了她女儿。
林亦心中登时便出一团火来,眼里冷光闪过。
他不是圣母,不可能谁都去帮。
但是不知是哪个畜生,对一个十五岁的小女孩都下得了手。
而且最后竟然还杀了这个女孩。
只要是个人,遇到这种事心中都会升腾起怒火来。
此时,周围的那些人劝着托尔斯特太太。
又有人已经帮他们抱了警。
很快,警长带着几个警员过来了。
他们勘察了现场之后,立即着手开始调查。
市里的疆场办案效率很高,到了当天下午,他们就查到了犯罪嫌疑人。
那是一个外地人,名叫托比,前几天刚刚到这座城市。
据推测,他是无意间遇到托尔斯特夫人的女儿之后,便起了歹心,夜里悄悄潜进托尔斯特夫人的家里……
当天,警察便前往托比休息的旅馆,随后便进入旅馆抓人。
然而让他们没想到的是,里面传出几声枪响之后,便没了动静。
其他警察去里面看的时候,发现进去抓人的那几个警察,竟然全都被枪杀了。
如此一来,所有警察都又是愤怒又是惊恐。
这么大胆子,敢杀警察,此人不是心理有问题,那就一定是来头不小。




无限虐杀进化 第415章 惩恶
据目前的情况来看,这个凶手托比,不是心理有问题,那就一定是有相当强大的背景。
不然怎么敢杀警察?
而且还一次就杀了四个。
那群警察虽然都包围着旅馆,但他们一时之间都不敢动手。
动手抓人容易,但把人抓住以后,该怎么收场,那就难了。
万一托比背后是非常有势力的人物呢?
万一托比背后是黑帮呢?
如果只单纯是非常有势力的人,那还稍稍好一点。
但若是黑帮的话,他们可是会打击报复的。
如果动了他们黑帮的人,那这些警察的家人很可能就会面临生命危险。
所有警察都不敢动手了,转头看着警长。
警长眉头也拧成了疙瘩。
正在他思考之时,旅馆的楼上,传来了托比那不屑的声音:“几个警察就想抓我?也太小看我神枪托比了。回去练几年再来。还有,如果你们要找我,随时可以去霍格帮。我恭候你们的大驾。”
话音未落,那托比竟然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
手里一左一右,持着两支手枪。
而现场的警察听说“霍格帮”三个字时,一个个都是面色一变。
警长也是心中怦然一惊。
霍格帮,那可是当地最大的黑帮。
他们在这五年之中,吞并了附近百里之内的三个大帮派,一跃成为了百里之内最大的帮派。
霍格帮的人,一个个行事狠辣,睚眦必报。
若是得罪了他们,那别说是当事人,整个家人亲戚朋友都会被拖累。
而且听说霍格帮和国家的某位领导关系密切,所以这么多年来,竟然没有人敢去收拾霍格帮。
而且有一个传说,说霍格帮的老大霍格,杀人如麻,是一个恶魔。
当然,最后这一条只是传说。
不过“杀人如麻”却是真的。
警长有心要抓这托比,但是抓了的话,不光是自己,整个警局所有同事的家人恐怕都会有危险。
但是不抓吧,那对整个城市里的人们怎么交待?
在众目睽睽之下,就这样放走这个杀人凶手?
尤其是他就在刚刚,还枪杀了自己的四个同事,自己怎能就这样放走他?
那托比此时搔了搔自己的大光头,看了看四周的那些警察,示威一般,抬手向着五十米外的路灯放了两枪。
啪啪——
那路灯顿时被打碎,掉落下来。
托比得意地吹了吹枪口,戴上一顶牛仔帽,说道:“警察,还是回去照顾好你们的家人。现在我要回去了,你们这些狗娘养的都给我让开!”
能张狂到这种地步,很难让人理解。
但是这托比却就是这么张狂。
他大摇大摆地来到警察面前,眼睛一瞪警长:“区长,让你的狗狗把路让开。不然的话,我打狗可不看主人的。”
说着他摇头晃脑,径直往前走去,丝毫没有将现场的这二十多名荷枪实弹的警察放在眼里。
他如此张狂,现场的那些年轻警察们早就受不了了。
他们全都看着警长:“区长,让我去抓这混蛋!“
“警长,绝对不能就这样放他走。抓他有危险,那就让我来承受!”
“我也去抓!就算拼着危险,我们也不能放走这该死的东西!”
警长的面色前所未有地凝重。
这些年轻人说得轻巧,到时候他们家人真的遇到危险,他们后悔都来不及。
他们都还年轻,自己可不能看着他们家破人亡。
但是,绝对不能就这样放走这个刚刚杀了自己同事,还对一个十五岁女孩做出那种禽兽之事的混蛋。
想到这里,警长对那些警察说道:“你们谁也别动手。”
说着他举枪对准了托比:“给我站住,你这个混蛋!”
托比脚步一顿,回过头,嘴里啧啧地说道:“啧啧,警长大人很勇敢嘛。我听说警长的女儿刚刚大学毕业,这两天就要回来了。我们老大恶魔霍格,可是很喜欢那些女大学生。我去帮你介绍介绍。”
说着他根本没理会警长,继续大摇大摆往前走去。
警长的手颤抖了起来。
自己就这么一个女儿,没想到这些混蛋早就盯上自己女儿了。
如果今天自己动了手,那自己的女儿难免要遭他们的毒手。
怎么办?
自己就这么放他走吗?
托比一边走,一边向周围围观那些人叫道:“我赌1000镁元,警长不敢抓我。谁敢跟我赌一赌?”
周围那些人一个个都不敢言语。
托比哈哈大笑,神态自得,就要纷纷离去。
警长的手颤抖得根本停不下来,嘴里叫着:“站住,再往前走一步我就开枪了……”
但托比已经走出了三步,他却还是没敢开枪。
托比更加得意,抖着肩膀,一副欠抽的样子,继续向前走。
然而就在此时,旁边人群之中,突然传出一道声音来:“你这个傻逼给我站住!”
托比一愣,转头看向人群:“谁?谁特么说的,给老子滚出来!”
话音未落,人群被分开,一个人影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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