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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在民国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我若为书
李世杰一边拿手指着前头挂着的衣裳,一边侧头询问女儿。
“末末,你看那件粉色小裙子怎么样?爸爸给你买裙子,外头再给你买那个红色的呢子大衣,爸爸保证,咱家的小末末这么穿,一定是最洋气的小姑娘。”
末末朝着爸爸手指的方向看去,便看到了那蕾丝花边的粉色洋装裙子,以及那件橘红色的小孩呢子大衣。
末末皱眉,她穿成这样的话,行动很不方便啊好不好!
想了想末末坚定的拒绝:“爸爸,我不要这个,我要那个!”
末末说完,小手朝着前方一指,果断的选好了自己要的衣裳。
只是李世杰顺着女儿的手指方向看去时,不由的黑线。
他家宝贝女儿这神马眼光啊,这小家伙,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娇娇软软的小闺女么?为嘛要选小男生的小西装?
李世杰无奈道:“宝贝儿,那是小男生的衣服,你穿着不合适。”
在李世杰的内心,他还是倾向于把女儿培养成,一个百分百的小淑女、小公主的。
哪知末末闻言,一点都没有动摇决心,就是肯定的回答。
“不要,爸爸,我就要那个衣服!”说完还坚定的点头,仿佛是在加强自己的决心。
开玩笑,没见着那白的来的一柜子衣服,自己从来都是找裤子穿的么,那裙子神马的,自己可是嫌弃的很!
穿着裙子,她还怎么打架?怎么抢物资?怎么跑路?
想想都不能买,还是裤子好!
拧不过女儿的李世杰,嘴中只能满足女儿的要求,并且在买下这套男孩小西服后,还贴心的给女儿买了一道:“龙家那小阿飞惹了人命官司,卖了这祖屋给你刚才见的那李家小子啦,那人可不是龙家的亲戚,是廖家的!”
“廖家?就是女儿嫁入了陈公馆的廖家?”林春花追问。
顾阿姨点头,随即补充了一句:“所以姆妈我也不管你在外头怎么样,可在这福顺里,你可不能乱来,万一到时候惹了廖家,咱们在这福顺里的安稳日子就到头了。”
顾妈妈慎重的交代,心里却想着,这些年来,自家日子也不甚宽裕,得亏了有这女儿的补贴,她的两个儿子才能每月里吃上两顿肉。
平日里,家里得了女儿给的真实惠,她倒也不好多说这大女的不是。
正所谓,嫁出门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连她的丈夫、婆母都管不住她,那她这个娘家姆妈也不好多说什么。
林春花听得自家姆妈这么说,心里就热乎起来。
这龙家的房子要买下来,那可不是一点点大洋的事情呀,刚才那买了老多东西,大包小包拎进屋的男人,不仅人长的好,看来这身家也很丰厚啊!





活在民国 五十 这块肥肉我的菜
林春花眼珠一转,伸出右胳膊肘,轻轻的捅了捅顾阿姨,嘴中一边嚼着瓜子一边询问道。
“姆妈,这人叫啥名字呀?”
顾阿姨没好气的回答道:“怎么?姆妈刚才说的话,你是不是没有听进去?这人的主意你可不能打,不然出了事,你可别怨姆妈不认你!”
她还想好好的在这福顺里活下去了,可不能惹了地头蛇。
林春花风骚一笑:“喲,姆妈瞧您说的,我就是问问而已,而且姆妈您难道没有看到么?这人一个大男人的,居然自个带着孩子出门购物,所以我猜啊,他家的太太一定就不是个好的!”
不然怎么会自个不出门,大冷的天,让丈夫与孩子出门采买?
顾阿姨被女儿这么一说,自己也陷入了沉默,还没待她出口说什么,林春花又继续说道。
“凭着女儿我这么多年的经验来看,这人要不是与太太的感情不好,就是个没有太太的人!姆妈,如果他没有太太,就凭你女儿我的本事,如果成了他的太太,那您想呀,我们林家不就发达了么?我们家也不必挤在这小亭子间里头了呀。”
顾阿姨听到这里,心里不知怎的,也认同了女儿的说辞,嘴中不自觉的,就跟女儿介绍起李世杰的情况来。
“花儿啊,还别说,你说的还就差不离!从这李世杰搬进来,我就没见着过他家太太,只看到他独自带着一个女儿进进出出。”
这人原来叫李世杰啊!没有太太,只有一个幼女,哈哈哈,这块肥肉不就是自己的菜么?很好!
林春花听着姆妈的话,嘴中漏出一抹势在必得的微笑。
“啊嚏,啊嚏……”
搬着东西的李世杰,不由自主的连声打了几个喷嚏,心里腹诽,难道自己这是感冒啦?
掏出手绢来,擦了擦鼻子,李世杰一边收起手绢,一边想着,呆会让女儿取些板蓝根出来,自己拿来煮点水喝,预防预防。
听到爸爸喷嚏,末末忙把怀里的东西放到茶机上,就蹬蹬蹬的跑到李世杰跟前,仰这小脑袋,盯着擦鼻子的爸爸看。
李世杰笑着摸摸女儿的小脑袋,“爸爸没事,末末饿了吧?你自己先去玩一会,爸爸这就去做午饭,咱们中午吃腊肠好不好?”
末末点头嗯了一声,同时,她伸手握住爸爸刚放好手绢的右手,使用木系异能在爸爸的体内游走了一圈,确认无误,爸爸果真没有什么事情后,这才放心的去了后头的院子。
院子里有自己最爱的宝地,末末玩别的不在行,玩种地,这个她可以。
现在大冷的天,加上自己手里也没有种子,空间里那点点自己收集的变异种子,也不合适在这里种,最后末末决定,自己还是先松土好了。
待到春天来的时候,她再让爸爸去买些种子来,到时候自己再大展拳脚好好干。
时间也不早了,李世杰简单的烧了顿午饭,把新买的腊肠切吧了两截,跟饭一起煮了,等到饭熟了,这菜自然也就得了。
昨日从女儿空间里整理出来的那些物资,李世杰取了一部分放在了厨房,如米面等物。
李世杰打开碗橱,取了一个豆豉鱼罐头打开,父女二人的午饭便得了。
末末是个不挑食的好娃娃,只要是能吃的,给她什么,她都能吃个精光。
所以哪怕是李世杰这做饭的手艺欠佳,哪怕那腊肠还是一条长溜溜的,根本就没有切,末末也抓着吃的开心。
就在父女二人,在享受着午餐时,大门被人拍响了。
随着咚咚咚有节奏的敲门声,外头传来了一个娇媚的女声,“有人在家吗?”
李世杰扒饭的动作一顿,侧耳倾听了一下,这声音比较陌生,但又怀疑是弄堂里的邻居来找,便搁下了碗筷,起身前来开门。
一开门,门外站着一名烫着卷发,穿着墨绿大衣的女人,自己开门的时候,对方还在外头整理的仪容。
门外敲门的是林春花,她左手拎着一个小竹篮,右手还在上下整理着自己的妆容。
当李世杰开门看来时,抬眼便看到对方,正抬手摸着额角的头发。
听到开门声,那女人手上的动作顿了顿,随即状似不经意间,把鬓角的碎发挽到耳后,这才笑意盈盈的看向李世杰,嘴上娇怯的开口。
“呀,想必你就是李大哥吧,我也是福顺里的人,是林家的大女儿。”
林家?大女儿?李世杰疑惑。
对方仿佛看出自己的疑惑一般,面上笑容不改,嘴中说道。
“我叫林春花,今日回娘家来看看,才晓得龙家的房子卖给你了,我自小就在咱们这福顺里长大,弄堂里的人,都喊我姆妈顾阿姨的呀。”
李世杰恍然大悟,原来这人是顾阿姨的大女儿啊!
对于这人突然在自己用饭的时候上门,李世杰心里虽有些不喜,却也不好不招呼,面上却不显,嘴上客气道。
“原来是林小姐,林小姐你好。”
林春花见李世杰如此文雅,说话的声音就跟广播里头似的,好听的不行,心中也极欢喜。
人径直的往前走了两步,来到李世杰跟前,娇笑着伸出右手,居然往前轻轻推了推李世杰的右肩膀,眼波流转间,娇滴滴的声音溢出嘴唇。
“啊呀,李家大哥,难道就不请我进去坐坐么?”
这语气,这动作,李世杰不耐的皱了皱眉头,轻轻的后腿了一步,欲要避开这莫名其妙的女人。
对于这样的女人,他实在不喜,她这番举动,跟那周锦绣无异。
这种不喜欢,李世杰脸上也带了些许出来,他有些不悦的开口。
“在下正在用饭,不知林小姐前来所为何事?”
李世杰意思很明显,我在吃饭,如果你没别的事情,就赶紧走吧,别当误我的时间。
对方听到李世杰如此说话,见他不喜,林春花也不恼。
她捂唇娇媚一笑,心里暗暗腹诽这李世杰,是个不知情趣的榆木疙瘩。
可她林春花是什么人?她看上的人,岂会容他轻易溜出自己的手掌心?
不过,这样也好,如果这人是个色中饿鬼,她林春花还就不稀罕了!
这么想着,林春花收起了刚才的轻浮,脸上笑容不变,人倒是识趣的不准备进屋了,只是把手中提着的篮子,递到李世杰跟前。




活在民国 五十一 无事献殷勤的人 加更
林春花眼中止不住的满意,笑意盈盈的对李世杰开口。
“李家哥哥莫要生气呀,是小妹我不好,耽误了你用午饭,小妹前来也没有别的事情,就是今日回娘家来,得知这福顺里搬来了新住户,想着大家邻里之间也应当相互照拂,这不,小妹也不甚宽裕,这有一篮子花生是我带来的,就当是送给新邻居的见面礼,李家哥哥可莫要嫌……”
“爸爸!”
就在林春花絮絮叨叨,自顾自的按着套路说话时,几口吃完了饭的末末,见爸爸一直都在大门边给人说话,总不见回来,眼瞧着爸爸碗里的饭菜都要凉了,末末着急了。
丢下碗筷,滑下椅子,小家伙颠颠的跑了过来,牵住李世杰的右手,嘴中喊着爸爸,刚好打断了林春花的絮叨。
林春花被这么一打断,后头准备好的说词套路也不好继续下去,心里有些恼怒,可看到末末时,她为了将来的大计,强忍下心里的恼恨,脸上挂着笑容看着末末。
“呀,李家哥哥,这是你家的小囡吧,长的可真好看!”
对着李世杰说完这句话,她又看向末末,嘴上笑的甜,对着末末招呼道:“小囡囡你好啊,我是你林阿姨。”
末末看着眼前笑的殷勤的女人,莫名的就觉得,这人好像狼外婆,对她是一点好感都没有。
作为高级异能者,末末是有自己的小脾气的!
这么个无异能的幸存者,末末没由来的就觉得不喜欢。
既然不喜欢,那末末表现的就很直接,不给对方面子,那是必然的。
末末不搭理眼前女人的献殷勤,自己抱住爸爸的大腿,就使上力气,想要往上攀。
李世杰见状心里好笑,自然也是明白宝贝女儿的意图的,干脆弯腰抱起末末,让孩子在自己怀中坐稳了,李世杰这才抬眼看向林春花。
“不好意思林小姐,孩子认生,我就不招呼你了,谢谢你的礼物,我心领了,但是林小姐难得回家一趟,这些东西还是留给你家里的弟弟们吃吧,请恕我失陪。”
住进来了两日,李世杰已经基本了解清楚了,这福顺里各家的情况,知道顾阿姨还有两个儿子,一个二十,一个十六,都还未婚,且林家也不甚宽裕,眼前这么个女人拿来的东西,他李世杰是不会要的。
林春花听着对方的委婉拒绝,看着他怀里的熊孩子,虽然讨厌这熊孩子坏事,但她也知道,今日算是出师不利,想必是不会有什么结果了。
罢了,既然他已经在这福顺里安家落户了,那来日方长不是?
她林春花就不信了,像她这样的一个美人,还会有男人不动心的!
既然不能一蹴而就,那今日便作罢吧,反正人就在这里住又跑不了,总会有机会的!
林春花这么一想着,便笑着同李世杰道别,扭着小腰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
虽然有这么个不速之客的打扰,但有怀中宝贝女儿的陪伴,李世杰压下心间的不满,转身回屋,三两口扒完已经冷却的饭菜,洗完碗筷,下午李世杰又带着女儿出了门。
上午只买了自家过年吃用的东西,拜访朋友年礼,他还一样都没买呢。
到了腊月二十九,商家们几乎都要歇业,不趁着现在这两天采买,那到时候上门拜访,可不得空着手去?
一个下午的时间,李世杰采买好了过年要送的礼品,有陈家的,廖家的,还有当初自己搬家时,福顺里给自己送过礼的邻居的。
除去陈家、廖家的礼物厚重些,其他的李世杰都采买的是一样的,一包糕点一瓶黄酒。
话说马有龙离开了陈公馆后,独自一人徘徊在上海的街头。
其实在上海,他哪里有什么亲戚朋友?
无非是不想寄人篱下低人一头罢了,想要别人尊重你,首先就得自己活的像个样子。
况且他这一路的南下,路上的花销都是李世杰的,眼下都到达上海了,他也不愿意继续吃人家的用人家的。
走在上海热闹的街头,马有龙想了很多。
自己本身读书不多,但是脑子里的那些记忆碎片是个好东西,他收获不少,不要说认字这件小事,便是那比洪拳还厉害的功夫与杀人技巧,他都了如指掌。
如今再加上自己身体的这把子力气,想必要挣两钱,在上海落脚生活下去,定然不是问题。
经过一番琢磨,最后马有龙选定了去码头找活计。
到了码头,马有龙找了个卸货扛包的活计。
在这扛包大军中,便是有大把力气的,一回最多就能扛两大包,攒下两个竹签子。
但他马有龙可不是吃素的,他走一回,四个大包那是妥妥的,要不是怕大伙当他是异类,要不是怕太出风头,他一次都能最少扛六大包。
可便是一次只能扛四包,马有龙在码头也是顶厉害的人物,短短的几日功夫,他就攒了好几块大洋。
今天傍晚,卸完了一船的货,马有龙拿着刚领到手的两块大洋,兴致勃勃的离开了港口,径直往这两天的落脚地而去。
当初离开陈公馆后,马有龙一找到工作,便在港口附近找了个弄堂住下了。
租了个亭子间,屋里约莫五六平米,就一张床一个破桌子,连板凳都没得一条的破屋子,每月居然还要三块大洋的房租。
但是怎么办呢?具弄堂里那些码头的工友们说,这里的房租,在上海来说,已经是很便宜的了。
上海大多数收入低下的阶层,像他们这些苦力,像那些黄包车夫,像那些低收入的工人们,大家都在这儿租房子。
早在租好房子落脚后,马有龙在置办铺盖时,就特意买了一块红色碎花的棉布,为的就是兑现当初自己对闺女的诺言,说好了,要给她买新衣服穿的。
不知道为何,马有龙脑海中的碎片,带给他一个认知。
就是一定要给那个小家伙,置办上一套新衣服穿!
仿佛在他的记忆深处,那个小家伙都是穿着一身灰扑扑的,带着层层叠叠参差不齐补丁的烂衣裳,一张笑脸也黑乎乎的,只是那双眼睛,在黑脸蛋的衬托下,显得格外明亮。
手里攥着两块大洋,马有龙脚下的步子加快,回了落脚的弄堂,先去了弄堂里的裁缝铺子,付了余款,取回了一件红色碎花小棉袄。




活在民国 五十二 一件碎花小棉袄
棉袄做的有些大,裁缝铺的老板说,这样孩子可以多穿两年。
棉袄做的特别厚实,一看便知,这小小的棉袄中,填充了多少的新棉花,可此时,马有龙身上穿的却是件薄薄的旧袄子。
马有龙让裁缝铺的老板,把新棉袄折叠整齐,又取了张油纸把它包好,马有龙这才乐颠颠的,抱着油纸包的棉袄,直接去往了陈公馆。
到了陈公馆,因为马有龙身形异常,前来开门的下人倒还记得他,把他引领进了家中,在陈昌德的口中,马有龙得知了李世杰的去处。
拒绝了陈昌德的留饭,马有龙告辞离开。
也没有回家,而是按照陈昌德给的新地址,马有龙一路的寻找了过来。
马有龙赶到时,李世杰正在做晚饭。
是在弄堂里下象棋的何叔,得了马有龙的询问后,亲自带着他过来的。
何叔带着马有龙前来时,李家的大门敞开着,末末正坐在沙发上,聚精会神的剥着瓜子,当剥成一小碟时,她再一口气包掉。
马有龙在大门口,就看到了正端着碟子,仰头往嘴里倒瓜子仁的小家伙。
何叔一进门,嘴上便喊着:“世杰,世杰在家吗?你家有客人来了!”
在厨房炒菜的李世杰,听到何叔的喊声,系着围裙手拿锅铲的李世杰,闻声便探着身子出现在厨房口,嘴上一边还询问.
“是何叔来了啊!咦?马哥是你来了,赶紧先坐,我先炒完这道菜。”
李世杰与何叔说话的同时,看到了马有龙,嘴中自然的招呼着。
说完,又热情的招呼何叔:“何叔,您坐会,我这菜马上就得了,您留下来喝一杯?”
何叔看到李世杰忙着烧菜,加之人家又有客人来了,便很是识趣的对李世杰说道。
“世杰啊,你忙你的,我都吃过晚饭了,你别招呼我,呵呵,我走了,跟你廖伯伯还有一局没杀完呢!”
何叔说着,人就往外走,临了出门,还背对着李世杰摇了摇手,示意他不必客气相送。
目送走了何叔,李世杰招呼马有龙自便,自己的注意力转回了厨房,锅里还烧着菜呢!
“马哥,你先跟末末坐一会,我这菜马上就得了。”
李世杰出声招呼着,心里却琢磨,自己还得炒个菜,马有龙那肚量,就他眼下做的这些食物,可不够三人吃。
“行,你别管我,我跟我闺女唠唠嗑。”
马有龙不在意的摆摆手,自己毫不客气。
见李世杰转身回厨房忙碌去了后,自己屁颠屁颠的来到沙发上坐下,掏出那件油纸包包裹的严实的碎花小棉袄,摆在茶机上。
然后动作带着些虔诚,不紧不慢的打开包裹。
随着他的动作,马有龙嘴中还显摆道:“好闺女,快来看看,爹给你买的啥?”
刚刚末末站起身,送走了何爷爷后,自己又一屁股坐下了,专心致志的剥瓜子。
唉!爸爸教导的,她得做一个懂礼貌的好孩子,所以这些个礼节,末末都认真严格的,按照爸爸的要求执行。
如果照着自己的脾气,照着她在末世养成的性子,她是不耐烦与外人打交道,更何况,她跟这叫何爷爷的老头儿不熟!
罢了,总之一句话,只要爸爸高兴就好!
才跟瓜子做着斗争,干爹马有龙就神叨叨的,拿着个包裹在自己旁边显摆。
等最终末末看到茶几上的那件,红色碎花小棉袄后,小家伙的脸上露出了笑容。
滑下沙发,两步走到棉袄前,伸出小手一把拎起衣服,末末偏头,上下打量了一番,自己正拎在手里的棉袄,瞧见这衣裳格外厚实,小家伙不住的点点头。
“怎么样?闺女,爹给你做的这袄子,你喜欢吧?”
马有龙带着些小忐忑的问末末。
末末笑的很满足,那小表情一看便知道。
听得马有龙询问,小家伙很干脆的回答,“喜欢,谢谢爹。”
嗯!这衣裳是不错,红红花花的好看极了!
最重要的是,还辣么厚实,肯定能抵挡大风雪,不错、不错!比爸爸带她去买的那衣服实用多了!
幸好在厨房烧菜的李世杰,不知道女儿这奇葩的独特口味,不然他也是要醉了。
马有龙闻言笑的畅快,一手挠着脑门,嘴上高兴的搭话:“哈哈哈,喜欢就好,喜欢就好!闺女,下回爹再给你做,咱们下次换个别的色!”
那色字,被马有龙用关东话,讲的那是一个语调飞扬。
他见到小闺女这笑眯眯的表情,就知道小家伙喜欢,看到小家伙喜欢,他的心里也是极欢喜。
就在这时,李世杰炒好了菜,两手各端着一盘子菜出来,往餐桌上码放,同时李世杰嘴上还交代。
“末末,别再吃瓜子了,小心上火!乖,去洗洗手,咱们吃饭了。”
“好!”
对于爸爸的话,末末是坚决执行的,也没讲价钱,没扭捏,爽脆的应了一声。
同时小身板就行动起来,麻溜的打开位于餐桌右边,链接后院的门。
吭哧吭哧的出门,跑到水泥池边,踩上爸爸专门给自己准备的小板凳,打开水龙头。
小手碰到水龙头里冲出的冷水,使得末末小身子先是一抖,然后小家伙加快手上的动作,快速的搓了搓手,忍受着寒意,立刻关上了水龙头,然后迅速的下了小板凳,又蹬蹬蹬的跑回屋。
等末末回到屋子里关上门,李世杰正在摆碗筷,看到女儿居然从外头洗手回来,李世杰眉头皱了皱,忍着心疼,开始教导女儿。
“末末,以后咱冬天不去外头用冷水洗手知道了吗?看到那边没有,那个是暖瓶,里头有爸爸从老虎灶打来的热水,末末,下次洗手用先拿盆倒点热水,再加上冷水,调好水温……”
李世杰说着说着,自己先住了嘴。
不是他说错了,而是他突然想到,自己的女儿也不过才五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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