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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暴走的疯兔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作者:暴走的疯兔

一个左臂上有神秘花纹爱吐槽的穿越男战士;一个不知道师父去哪儿了的萌大奶女气功;一对总是让人感觉无厘头的不靠谱奇葩组合;还有一个貌似搞基乐天,实则充满谜团的超强奶爸大叔。 这样的一群人,组成一支庞大的队伍,野心勃勃的发誓要将地下城牢底刷穿......欢迎大家加入书友群366818734作者自定义标签:穿越恶搞魔兽宅男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1章 我与三枚金币
和风纪,4113年,4月,4日。
夜色的降临丝毫没有给这个城市带来一丁点的安宁,青石板街道两旁的店铺门前都挤满了人。
店铺老板和伙计们忙的不可开交,可即便如此,他们的魔法石扩音喇叭还是依旧响个不停。
“瞧一瞧,看一看啊,矮人族铸造大师西蒙亲手力作的战斧,狂霸叼炸天有没有啊,有没有,今天特价大优惠,只要四十个银币!”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地下城三层掉落的极品佩剑,看看这花纹,看看这剑锋,看看这材质,只要佩戴它,无论你走到哪里,都会是一颗闪耀的明星啊!现在降价大优惠,只要五十个银币,五十个银币!”
“十足的碳钢秘银匕首啊,精灵美女开过光,妖精少女洒过泪,只要你佩戴它,无论你是横着走,跳着走还是爬着走,所到之处尽能彰显出浓浓的霸道总裁范儿,只要二十个银币,还犹豫什么,真正的物有所值,真正的跳楼喷血大甩卖啊!”
“真是一群庸俗的人,太庸俗了!”
我撇着嘴,眼馋的四处张望,酸葡萄心理再次爆发,恨恨的小声骂道。
忘了介绍,我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安小毅,一个穿越者。
上一世,我是个二十八岁的宅男,喜爱ol和萝莉,阅尽无数岛国爱情动作片,是一个坐拥无数梦想却活的庸庸碌碌的平凡大叔。
只是滴眼药水的功夫,自己就穿越了。
再睁开眼,四周满是鲜血和残肢,站起身,步行几里,再也找不出一个活人,只有遍地倒塌的房屋废墟和尚未破碎的残垣断壁。
回到原处,看着倒在血泊中,死前保留着惊讶表情的熟悉面孔,一股莫名的痛苦和失落在他的心底涌出,那种难过的感觉,好像是孩子眼睁睁看着自己的父母永远的逝去那般。
然而,这具身体原主人的父母的确永远的逝去了。
就在刚刚。
是的,这是个干掉了自己父母兼并毁灭了整个村落的倒霉孩子。
终于适应了这具身体,我坐在石头上读取了一遍这孩子的整个记忆,终于理清了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这一切并不是这个孩子的意志所为,始作俑者是他的左手。
那是一只从出生就自带着黑色莫名其妙花纹的手臂,每当这个孩子激动的时候,这条手臂都会夺去孩子的理智并在瞬间释放出极其可怕的毁灭力量。
这类事情已经不止发生过一次,上一次,是在他五岁的时候,被一只巨大的狮子追赶的无处可逃,极度恐惧之下引发的。
当他再次睁眼的时候,那只狮子已经变成了一滩肉泥,而方圆几十米内的所有草木都化作了飞灰。
从那之后,这条手臂就被厚厚的麻布包裹住。
说来也巧,自从手臂的花纹被包裹个严实,就再也没有发生过此类的灾难事件。
一切本该过的非常平淡,直到那天。。
孩子和父母争吵之下,愤怒的扯掉了左臂的麻布,接着,就是之后的场景。
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安小毅有些同情这个孩子了。
不过既然接手了这具身体,有了新的开始,我就不打算再像前世一样继续荒废下去。
这身体才十六岁,花一样的年纪,可以做很多很多前世敢想却不敢做的‘伟大’事业,虽然有些先天上的缺陷。。
我看了一眼新身体左臂上的花纹,撇了撇嘴,不过还是可以接受的。
捆绑住左臂,站起身,准备离开这片荒芜,心底蓦然泛起一抹若隐若无的声音,仿佛孩子的低语:“请。。帮我。。找出。。这条手臂。。真正的原因。”
接着,左臂就抽动了一下。
我吓了一跳,险些蹦了起来。
不过平静下来后,叹了口气,同情心再次涌起,道:“好吧好吧,我答应你了,就当做是接管这具身体的代价吧。”
于是乎,我的第一个人生目标,建立了起来。
想实现这个目标,首先,是要生存下去,看看暗了半边的天,我心里嘀咕着,至少得有个住的地方。
这个村落已经化作了一片废墟,无奈,只好住进了邻村的小旅店。
我有个习惯,是上一世带来的,无论住进哪家旅店,都会找面镜子,照上一照,也算是一种自恋的表现吧。
刚照镜子的时候,我就被自己吓了一跳。
虽然少年的脸长得很俊俏,可是满头乱蓬蓬的白发算什么样子,非主流还是天生缺少维生素b?
我愤愤然,想找个能理发染头的地方,可是刚走出村落,踏入城镇的一刹那,我的心就释然了。
白发算什么,非主流又算什么,起码还是个人,这个世界的离奇古怪多着呢。
这块大陆叫做和风大陆,是一块很牛逼的大陆,因为整个星球就只有这一块大陆。
大陆上生活着各色各样的物种,有人类,有兽人,有精灵,有妖精,有矮人,也有地精。
各种族之间相处融洽,互利互荣,甚至血肉共融,这一点并不难看出,时常会出现兽人族的妻子挽着人类丈夫的手臂,领着一个****混血儿满大街逛荡的幸福场景。
如果在地球,想必这一家三口都会被关进有关部门,母亲和孩子毋庸置疑,各种解剖和分析,至于父亲,估计会被送进某精神医院,当作重点研究对象。
万幸这里是和风大陆。
已经在这里生活了五年的我,同上一世相比,并没有多大的改变——还是一样的穷。
兜里仅有的三枚金币已经是全部家当了。
背后破损的太刀要修,在拼杀中被撕扯成破烂的衣服要换,还有这从刚才就已经敲鼓抗议的肚子要填饱。
想到这里,不禁叹了口气,深深地怀疑冒险家这个职业究竟靠谱不靠谱,要不要换个职业试试,例如——
扫了一圈周围的店铺,终于我还是无奈的耸了耸肩。
和风大陆上的各种营生五花八门,有打铁的,制药的,种菜的,卖肉的,陪睡的。咳咳,反正是各式各样,纷繁复杂,不照地球的少。
但最多的一种职业还是冒险家。
地球上也有冒险家,不过地球的冒险家要么是一些闲的蛋疼的专家,要么是一群生活乏味寻找刺激花样作死的有钱人。
和风大陆的冒险家与那些阿猫阿狗不同。
在这里,冒险家是一种高尚的,骄傲的,有节操,有信仰的职业。
他们所要探索的,是比爬山潜海更危险的,一个叫做地下城的地方。
据说地下城,是创世之神送给人类的礼物,目的就是为了刺激人类勇往无前的探索精神和对未知事物不断追寻的求知欲望。
好吧,这解释太高大上了,用我们都能听懂的话来说,就是——打怪爆装备。
很多玩过角色扮演类游戏的玩家,都曾有过这样一段经历——升级,刷怪,爆装备。
是的,这里的地下城也是如此。
和你们玩过的游戏一样,每一层都有怪物出没,几乎每一只怪物被挂掉之后,都会或多或少爆出点东西。
只不过你们使用的角色在挂掉之后还可以读档重来。
在这里,一旦挂掉了,那就是真的挂掉了。
简称,死翘翘。
这的确是一个高风险的职业。
不过即便如此,这里的人们还是像浪潮一般涌入地下城,目的只有一个,传说中的,创世之神给与的承诺——
通关地下城的人,我将满足他的任何愿望,并且赐予他一个特殊的奖励。
任何愿望这条我是理解的,至于特殊奖励究竟是什么,翻遍了冒险家基地所能提供的所有资料,也没找到丁点头绪。
不过,至少左臂的事情有解决的希望了。
我默默地想。
那就是通关地下城。
不过这事儿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很难。
想通关地下城,首先要有足够的等级,没有高等级的支撑,一切都是白扯,这道理就像是蚊子叮大象,你费劲儿巴哈的叮了半天,人家连反应都没有,到头来一甩鼻子你就挂了。
其次光有了等级还不行,你还得有技能,基础训练技能冒险者基地就有卖,不过大多贵的离谱,想要牛逼的技能,有啊,去地下城深层找去,那里甭说牛逼技能了,就连魔法武器都有掉落,关键是你能下的去吗,就算能下去你也得有命带回来不是。
再者就算你拥有了牛逼的等级和逆天的技能,没有超强的武器同样不顶事儿,这就像绝世刀客参加决斗没带刀一样,任凭你刀法再牛逼,没了家伙,也一样只有被一棍子捅死的份儿。
想要超强的武器,好说,地下城深层有的是。
你说你还不敢去,也好办,矮人族大师制作的武器是出了名的好,有些顶尖的甚至能和魔法武器相媲美。
关键问题出来了,这些武器的价格更加逆天。
归根结底,没钱一切都是白扯。
看着身边走过的一个个穿着华丽,背着秘银武器的土豪们,紧紧握着兜里仅剩的三枚金币的我,鼻子就是一酸,眼泪差点掉下来。
同样是冒险家,差距怎么就这么大呢!
正犹豫在是要先吃饭,还是先买衣服,还是先修理武器这三个选项中的我,突然被重重的撞了一下,一个趔趄,险些摔倒在地,下意识地,松开了握着金币的手。
“喂,看着点路!”
看着眼前飞速闪过的瘦小影子,我不满的提醒道。
“算了,还是先去吃饭吧。”
摸了摸饿的瘪下去的肚子,无奈的叹了口气。
习惯性的,手摸进了口袋。
然而刹那,我就呆立在原地,脑子里嗡的一声。
再次用力捏了下口袋,果然空了!
我的金币呢!
一瞬间,我险些崩溃了,这可是我的全部家当啊!
如蜣螂寻找粪球般仔细的搜寻着地面,甚至连墙缝和活动的砖面都不肯放过。
雷达般扫描了四五遍之后,我终于可以肯定,金币并没有掉在地上。
接着,脑中闪过一个瘦小的影子。
铁定是他偷了我的金币,该死!
愤怒之余,我撒开脚丫子,朝着瘦小影子消失的地方追去。
一边狂追,我的内心一边咆哮:“穷到只剩三枚金币的我竟然还会遭贼偷!”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2章 我与猫耳姑娘
和风纪,4113年,4月,4日,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这一天,我又找到了和风大陆与地球的另一共同点——窃贼跑的都很快。
在狂追了三条街四个路口后,我终于把那个窃贼,追丢了。
凭这个敏捷的身手和狂暴的速度,就算在地下城做冒险家都不带丢范儿的,干嘛非要做窃贼不可。
身无分文的我的内心是崩溃的。
真想把上帝拽出来痛扁一顿,好发泄一下内心中的郁闷,但在这个世界,宙斯什么的都被刻在地下城副本大门旁当门神,天晓得那个创世之神究竟是个什么玩意。
垂头丧气的我转过身,却被一个坚硬的东西狠狠地撞了一下,呯!
我捂着脑袋蹲在地上,疼的直吸冷气,可以感觉的到,一个兀自突起的椭圆形大包正在我的额头上冉冉升起。
那是多么滑稽的一个画面啊!
我悲愤的抬起头,想痛骂一顿这个走路不长眼睛的家伙,然而,在看清楚对方的一刹那,我整个人都看呆了。
这是一幅多么美好的画面啊!
我在心底暗想。
眼前,是一个捂着头顶,被我撞倒在地上的少女。
栗色的长发被束成一条马尾,此刻正散铺在地面,精巧可爱的小圆脸儿上,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蓄满了泪花,俏挺精巧的小鼻子因为头上的疼痛而紧了起来,一张可爱的薄唇被雪白的贝齿咬住。
这是一副在强忍着不要哭出来的可爱样子,真想把她扑倒啊。。
我丧心病狂的想着。
目光稍稍下瞄,一对伟岸的波涛,瞬间激发了我的雄性荷尔蒙,对于前一世阅片无数的我来说,一眼就能肯定,这码绝对是d!
我干涩的咽了口口水,目光呆滞而猥琐,眼前的根本就是萝莉和ol的合体,这女孩儿简直就是极品!
我在内心中呐喊。
猛甩了两下头,把邪恶的思想甩了出去,强装出一脸纯洁的绅士微笑的我,向女孩儿伸出手臂。
女孩儿可能被我绅士的举动感染了,也下意识的伸出手,握紧,被我拉了起来。
只是她并不知道,此时,我的内心却是yd的:这是一双多么柔软的手啊,真想握住一辈子不松开啊!!!!!!!
然而我的理智最终还是战胜了邪恶的欲望,脸上依旧是绅士般庄严的面孔。
“你要不要紧?”
我关切的问。
女孩儿嗯了一声,继续捂着脑袋。
“我帮你揉揉吧。”
说着,我伸出手,带着一脸的热情与温柔,摸向女孩儿的头顶,脑子里则不断变幻出动漫里的种种场景。
摸头杀!
女孩儿被我的举动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她连连后退,避开了我的手臂,一脸惊恐的看着我。
发现阴谋没有得逞,我尴尬的笑一下,收回了手臂,摸了摸鼻子。
“你好,我叫安小毅。”
我主动打了个招呼,试图缓解一下紧张的氛围。
女孩儿也终于放下了惊恐的表情,只是从眼神中可以看出,她仍对我心存芥蒂。
“我叫凤凰。”
“真是好名字啊”我赞叹道:“在我们那里,凤凰是一种神鸟,象征着美丽而又强大!”
“你们那里?”
凤凰明显是被我的话搞糊涂了,捂着头顶,歪着头,一双大眼睛中充满了问号。
自知失言,我打了个哈哈,脑子里飞速旋转,努力想找个话题糊弄过去。
“我看你慌慌张张的,是不是有什么急事要去办?”
“糟了!”凤凰的音调突然抬高,吓了我一跳,一张小脸儿的表情瞬间变得焦急无比:“我的钱,我的钱被偷了!”
“钱?”
我的脑子里突然想起了之前跟丢的那个瘦小的身影,那个拥有敏捷的身手,狂暴的速度的窃贼。
“你是不是在追一个身材瘦小的窃贼?”
我拦住满脸焦急,捂着额头,就要撒开小脚丫往胡同深处追的凤凰问道。
凤凰抬起头,一双大眼睛里充满了希冀的光芒:“你看到他往那边跑了吗?”
我不忍看到凤凰希冀的眼神再度消失,可也不得不告诉她事情的真相,无奈的叹了口气,道:“我把他跟丢了。。”
果然,凤凰希冀的眼神瞬间消失,转而,变成了焦急与委屈,水灵灵的大眼睛中再度蓄满了泪水,眼看着就要决堤。
“呜呜呜,我的钱”她委屈的哭着。
“呜呜,那是我攒了好几个月的钱,呜呜呜。”
说实话,看到凤凰无助而悲伤的泪水,我整个人都乱了,甚至忘记了我也同样是被害者。
“不哭不哭,你丢了多少钱?”
我凑上前安慰道。
“呜呜呜,一个金币四个银币,那些钱是为了买一件我非常喜欢的衣服的,呜呜呜。”
“为了买衣服。。”我的额头上满是黑线,心中暗道:“果然,女人这种生物无论在哪里都是一样的。”
可是窃贼早就没了影子,被偷走的钱也追不回来了,眼下,就算想去地下城刷怪,那也是不大可能的。
地下城里的怪并不是刷完这一批,下一批就会立刻出现,它是有冷却时间的。
冷却时间短的怪大约要四五个小时才会出现一批,而长的,据说需要一个星期。
当然,这也是有讲究的,冷却时间短的怪,基本上就是一些杂毛小喽喽,就算干掉了也不会掉什么值钱的东西。
而冷却时间越长的怪,越牛逼,像那种需要一个星期左右冷却时间的,基本上就是boss级别的了。
安慰了大约一个小时,凤凰才终于止住泪水,抽搭着鼻子,泪眼朦胧的看着我,脸上一副更加委屈的样子。
我看的揪心,别过头去,有些不自然的问道:“怎么了?”
她扯着我的衣角,带着颤动的小小的声音传入了我的耳中:“我饿了。。”
一瞬间,我有种想哭的冲动,因为我也饿。
而且我的钱也被偷了,整整三枚金币,比她的还多,谁也来安慰我一下。。
抱怨归抱怨,衣服可以不换,反正也没人看,太刀也可以先缓缓,只要不耽误明天刷怪就行,但是肚子,是丝毫怠慢不得的。
我走在前面,四处张望,希望能幸运的捡到一两枚被遗失的钱币,哪怕只是银币也好。
凤凰则拉着我的衣角跟在后面,低着头,一步不差的踩我脚印。
看着她天然的样子,我的脑子里闪过一个好笑的想法,她怎么这么信任我,就不怕被我拐卖了?
当然,我不会这么做,因为在和风大陆,拐卖人口的行为是重罪,可以直接判死刑。
走了一大圈,我不禁叹了口气,今天的地面也太干净了,连一枚铜板都没有。。
无奈之下,我只得走进常去的那家咖啡馆,看看有没有什么既便宜又能填饱肚子的东西。
当然,这是有前提的,我得刷干净足够量的盘子。
咖啡馆的老板娘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女性,方脸阔鼻大眼,长相非常豪迈,平日里一副女仆的装扮,但任谁见了都知道她绝对不会是女仆,尤其她伟岸的身躯甚至比我都要高出一头。
裸露在外的结实又粗壮的手臂,曾经一拳打飞了一个想要赖账的四级冒险家,从此以后,不许赖账成为了咖啡馆无法撼动的铁律。
但我却知道,她是一个好人。
刚来这里,险些饿死的我,被她的一碗牛奶和一块面包救活过来,并在她的咖啡馆刷了半个月的盘子,总算度过了最初期的危机。
在顺利成为冒险家之后,我仍常常光顾这家咖啡馆,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习惯。
当我迈进大门的时候,老板娘就看见了我,笑着跟我打招呼,而当她看清楚我身后跟着的‘小尾巴’时,她的脸上露出了暧昧的笑容。
这种笑容让我浑身起鸡皮疙瘩。
说明来意,老板娘很自然的答应了我的要求,反正也剩下了不少食物,而且隔夜的食物是完全卖不上价格的。
这一点也是我对这个世界最为欣赏的,在地球上,哪一块蛋糕的保质期最少不是一个星期?
我在后厨刷盘子,凤凰则被留在了前台充当服务员,不得不说,穿上了女仆装的凤凰果然别有一番风味,萝莉的面容与ol的两团,被咖啡馆里的众人津津乐道着。
鉴于老板娘的威严还在,咖啡馆里的这群无良冒险家也只能津津乐道。
后厨和我一起刷盘子的是老板娘的侄女,叫芭芭拉。
芭芭拉是人【兽】混血儿,据她讲,她的母亲是猫族,父亲是人类,其实不用她说我也能看出这点。
因为芭芭拉有一对天生会动的猫耳,却没有尾巴。
她继承了母亲卖萌的本质,一举一动无不透露出一个大大的‘萌’字。
不过她同样继承了猫族爱偷懒的毛病,因为这一点,她经常挨老板娘的责备,久而久之,她竟然修炼出了一个新的技能,就是在老板娘责备她的瞬间,一对耳朵能够紧紧贴在脑袋两侧,完全屏蔽掉外界的任何声音。
对于她毛茸茸且灵活的耳朵,我曾表现出极大的兴致,也正是因为这个兴致,险些让我犯下了一个大错。




在地下城行走的人果然不正常 第3章 开始同居生活
我一直以为这个世界的物种和地球的物种会是惊人的相似。
但是我错了。
例如地球的汪星人,时不时会品尝一顿便便盛宴,以满足空虚的内心,排解寂寞的尘世;但是和风大陆的兽人族中的犬类却截然不同,因为嗅觉的异常灵敏,他们对便便的厌恶程度仅次于风干的咸鱼。
如果逼着让他们品尝一下便便盛宴的味道。他们宁可去死,恩,大概就是这样了,
令人悲伤的是,这一点我在当时竟然没有发现,才会引发接下来的惨剧。
那天我在清洗水池里堆积如山的盘子,而芭芭拉就坐在我的身旁,一边满脸幸福的趴在水台旁边的烤箱上偷懒,一边卖着萌。
我看到她的一对精巧猫耳不断的微微颤动,就知道老板娘要来了。
一转头,果不其然,老板娘就站在门口,双手抱怀,像一面敦实的墙,一脸不高兴的瞅着芭芭拉。
“芭芭拉你又开始偷懒,快起来刷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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