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鸵鸟先生(全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含胭
第一次见到顾铭夕,是开学的第一天,教室后排有一张奇怪的组合课桌,一半正常高度,一半却是矮矮的。我和其他同学一样好奇,不知道这张桌子存在的理由,一直到那个男孩走进教室。
他长着一双小鹿斑比似的眼睛,黑黝黝的眼珠子,有着清透、纯净、平和的眼神。他并没有畏惧班里同学投射到他身上的目光,只是身姿笔挺地向着那张特殊的桌子走去。
桌子后面已经坐着一个女孩,扎一把马尾辫,有一张笑嘻嘻的脸。男孩走到桌子边,肩膀一抖,肩上的书包就掉到了课桌上,然后他坐下来,脱掉脚上的鞋,把两只脚都搁到了桌上。
他垂着头,很自然地用双脚整理着书包,两截空空的衣袖在身边晃来晃去。他偶尔和同桌的女孩说几句话,我悄悄地看了好一会儿,才回过头去。
军训的时候,我记住了他的名字。
顾铭夕。
mr. ostrich
小时候,我生活在南非,爸爸经常去外地工作,行踪遍布整个非洲大陆,我和妈妈就待在开普敦,期盼着他结束一趟又一趟的旅行后平安回来。
南非是非洲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人种繁杂,教育水平要比其他非洲国家先进许多,所以我一直都跟着当地的小孩在学校上课,回到家后则跟着妈妈学习中文。
爸爸回来的时候,会给我讲他外出时的各种见闻,有趣的、惊险的、狼狈的、神奇的……令我听得如痴如醉。他给我看许多他拍摄的照片,有时候,他会和他的工作伙伴们在野外待上好长一段时间,只为观察一群斑马或是羚羊的生活作息。他把狮子捕杀斑马的过程讲给我听,告诉我,这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想不被吃掉,只有令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才行。
我对这个神奇的大陆充满幻想,暑假时,爸爸会带着妈妈和我一起去工作,第一次坐着越野车看到广袤的非洲大草原,以及草原上成群结队的动物时,我震惊了。生平第一次,我感受到了人类的渺小。
有一次,我跟着爸爸的团队去野外考察时,碰到了一场动物厮杀遗留的尸场,看剩下的动物尸体,有叔叔判断出是几只狮子和一大群鬣狗的搏斗。
在这个搏杀现场,爸爸和他的同伴们在鬣狗的尸堆里发现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雄狮。它受了很重的伤,被同伴们抛弃了,估计是靠着吃腐肉才活了几天。
爸爸把小狮子带回我们的营地,小狮子并不算太小,但是爸爸说它还未成年,它浑身伤痕累累,为了保住它的命,随行的兽医为它进行了截肢手术。
我的鸵鸟先生(全集) 第112章 番外一 我多么羡慕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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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只小狮子被截掉了整条右前腿,右后腿的部位也失去了很大的一块肌肉,我看到它的时候,它包着纱布,在麻药的作用下昏睡。我问爸爸,它什么时候会好起来?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爸爸告诉我,它永远都回不了家了。
这种处在食物链高端的猛兽,未成年,又失去了一条腿,放归野外,只有死路一条。
那个时候,电影《狮子王》正风靡全球,爸爸对我说,他们偷了点懒,给这只小狮子取名叫“辛巴”。
辛巴跟着我们回到南非,住进了开普敦的动物园,后来,我和derrick去看过它好多回,它独自一个待在笼子里,很孤独的样子。看到辛巴缺失的右前腿,走起路来一瘸一拐,很是吃力,我扒在栏杆上,莫名地有些失落。
derrick是我邻居家的小男孩,比我大一岁,是个白种人。他有一头金色的头发和一双湛蓝的眼睛,derrick告诉我,在我们这个街区,我是最特别的小孩。
我的确是附近唯一的一个中国姑娘,有一头乌黑的直发和一双黑眼睛。derrick说我就像一个精灵,是他见过的最美的女孩。
我的审美观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形成的,对于人的长相,我向来没有特别的喜好。就像是回国以后,我无数次听到同龄的女孩们说黑人看起来好恶心,我觉得匪夷所思。在我记忆里,住在开普敦时,隔壁的黑人小孩arno勇敢又可爱,很多时候,比起derrick,我更愿意和arno一起玩。
我从小和derrick一起学习小提琴,我学得不好,derrick却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妈妈对我说,小静,你是不是不喜欢拉小提琴?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不去学了。
我说:“我没有不喜欢啊。”
妈妈很疑惑:“那你为什么不好好学呢?”
我感到奇怪了:“谁说我没有好好学?”
我明明学得很认真,只是一直没有derrick拉得好,但这并没有打消我拉琴的积极性,我每天都会练习,derrick会敲开我的窗玻璃,扒在我的窗台上取笑我:“jodie,你拉得好难听。”
我会默默地掰开他的手,锁上窗,继续自得其乐地拉琴。
只有arno说我拉琴好听,他是尼日利亚人,有一身黝黑的皮肤,眼睛又大又亮,像两颗大葡萄。因为父亲工作调动,arno搬到南非才没几年,他说,听我拉琴,会令他想起他在尼日利亚的家乡。
我十二岁那一年,非洲大陆爆发了一场瘟疫,疫情波及好些国家,为了我和妈妈的安全,爸爸接受了国内上级单位的调令,准备带我们回国了。
我和derrick说,我要回中国了,derrick愣了好一会儿,最后说:“jodie,i love you,i will miss you.”
我和arno说,我要回中国了,arno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眨了几下,默默地回了家。
那天晚上,arno敲开了我的窗,把一样东西递到我手里。
是一只非洲手鼓。
有着奇怪的图腾,还有繁复的雕刻。
arno告诉我,这只手鼓是他爷爷年轻时亲手做的,连着鼓面用的兽皮,都是他爷爷去狩猎时打来的动物身上的。
“jodie,这个鼓送给你。”arno厚嘟嘟的嘴唇一咧,黑暗中,他的眼白和洁白的牙齿格外显眼。他说,“我爷爷和我说,这是个神奇的鼓,他把鼓送给了奶奶,后来他们就结婚了。我的爸爸把鼓送给我妈妈,他们也结婚了。我爷爷说,只要我把这个鼓送给心爱的姑娘,最后我就能和她在一起。”
这么贵重的东西,我觉得自己不能收,arno看起来有些失落,问:“jodie,你不喜欢我吗?”
不,我喜欢他。
我把鼓抱在了怀里,arno笑了,说:“明天,我来教你打鼓,好吗?”
“好。”我说。
后来,我跟着爸爸妈妈回到中国,升上初一前的那个暑假,我在家里练习打手鼓,结果却被邻居投诉。
妈妈说这里不是开普敦,勒令我不许再玩鼓,我央求爸爸给arno家打电话,我想把我辛苦练习的成果打给他听,结果,却听到一个叫人绝望的消息。
arno感染了瘟疫病毒,在一个月前医治无效,去世了。
那是我人生中最悲伤的一个夏天。
高一结束的那个夏天,我把arno送我的手鼓送给了顾铭夕,我知道,几分钟后,他就会把这个手鼓送给庞倩。
这个从非洲大陆带回来的手鼓,如果真的像arno所说的那样神奇,那么,终有一天,会有一对有情人因为它而走到一起。
高二开学以后,学校进行了文理分科,庞倩不再和我们同班,戴老师问过我和顾铭夕的意见,我和他成为了新同桌。
顾铭夕的话本来就少,经过了高一下学期的“优秀团员”事件,他变得更加沉默,或许,也和庞倩不在他身边有关。
周楠中和汪松会在生活上帮顾铭夕一把,其他时候,他都是用双脚慢慢地料理着自己的事,很少会开口找我帮忙。他不说,我也不会主动去问,甚至是吃午饭时,他都是和庞倩会和了一起去吃。在食堂排队时,我经常会看到他俩一起站在窗口,庞倩递着两个饭盒,对着里面的菜盆指指点点,问顾铭夕要吃什么。
也只有和庞倩在一起时,顾铭夕脸上的神情才是放松的,舒展的,他会浅浅地笑着,和庞倩讨论什么菜好吃。
他们一起吃饭的样子令我记忆犹新,两个人面对面,一人一个饭盒,庞倩会抢顾铭夕的菜吃,顾铭夕也会帮她吃掉她不爱吃的东西。
一个人用手,一个人用脚,两个勺子在彼此的饭盒里挑来拣去,那一种亲密和默契,就像是一道无形的墙,将所有人都挡在了墙外。
所以,我和顾铭夕之间的交流,其实非常少。
也许在别人的眼里,我是一个很奇怪的人,我在班里没什么朋友,同班女生聊天的话题,我一点都不懂,她们爱看的漫画,喜欢的明星,市面上流行的衣服,我统统不知道。
我一直留着短发,戴一副大眼镜,穿着简单的t恤牛仔裤,我知道自己的样子在女生中间并不起眼,但我一点也不在乎这些。回国之后,别人都说我很文气,起初我都不懂这个词的意义,明白以后,我有些讶异,随即又释然了。
我怎么有资格去说顾铭夕话少,明明,我自己也是闷葫芦一个。
我个子很小,比庞倩都要矮一些,所以念书时,我都是坐前排的,和顾铭夕同桌以后,是我第一次坐在最后一排。
我坐在庞倩的座位上,发现这真的是一个很有趣的位子,在教室最最角落里,边上就是玻璃窗,可以清楚地看到操场。
前面的周楠中和汪松个子很高,有时候,我甚至怀疑,我躲在座位上做点儿小动作,老师也看不到。
庞倩的桌子很花,上面密密麻麻的都是涂鸦,在那些偷偷抄下的英语单词、化学公式、物理名词中,我发现了一个人的名字,还不止一个。
——谢益
我听过这个名字,但无法将名字与本人对上号。我转头看看顾铭夕,他正在顾自做题。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猜测着铭夕是否知道庞倩的小秘密。
和顾铭夕同桌两个月后,我发现,其实他并没有那么闷,有时候,也会像个孩子一样做点又傻又有趣的事。
比如,做题累了的时候,他会悄悄地画漫画,像所有这个年龄的男生一样,他喜欢画大胸细腰大长腿的女孩,还有一身结实肌肉的猛男,或者是各种机器人和怪兽。他在草稿纸上涂鸦,弓着背,低着头,身子还微微往右边扭一些,左脚的外脚背抵着桌面挡着画纸,显然是不想让我发现。
我当然装作没看到,但还是会忍不住偷偷地看,顾铭夕画一会儿后就会继续做题,画过的纸就被他折叠好,塞进抽屉里。
不止一次,我看到他在画一个女孩,用速写的笔触,那个女孩或站,或坐,或跳跃,或俏皮地回头,脑袋后面是活泼的马尾辫,脸上总是带着灿烂的笑。
我托着下巴坐在他身边,看他偷偷摸摸地画,真的很想提醒他,庞倩没有那么长的腿,没有那么细的腰,更没有那么大的胸。
当然,我什么都没有说。
高二那年的秋季运动会,我跑800米,庞倩参加他们班的4*100米接力,在体育场的看台上,她溜到我们班,一屁股坐到顾铭夕身边,和他聊起天来。
“好热啊。”她散开了长发,双手伸到脑后扎起了辫子,扭头看我一眼,又转过头去对顾铭夕说,“哎,你说我剪个短头发好不好?像肖郁静这样的,洗头方便,还凉快。”
顾铭夕愣了一下,摇摇头,轻声说:“不要剪,你留长发好看。”
圣诞节后,我又见到了那个愤怒的男人,在复健大厅。
他不再大吼大叫,而是非常努力地练习走路,身上的白色t恤都被汗水洇湿了。训练间隙,他会低声地和复健师沟通几句,拧着眉头指着自己的左腿假肢,似乎是在说哪里有问题。
后来,我和他见过好几次,但再也没有说过话,看到我时,他面色就有些不自然,我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每次都会对着他笑一下。
2011年春节前,我决定回国过年。
离开前,我有点头疼这两个星期,阿喵能去哪里。我不想去麻烦我的朋友、同学或同事,最终决定将它寄存到宠物店里。
我在学校周围寻了一家宠物店,提着装着阿喵的笼子过去时,居然在店里碰到了那个愤怒的男人。他看到我也有些意外,这时候,我们不得不进行自我介绍了。
“我姓肖,小月肖。”我用中文开口,又有些不确定,因为有些abc会说中文,却不认得汉字,我又用英语补充道,“你可以叫我jodie。”
“我知道小月肖。”他板着脸向我伸出右手,用中文说,“林伟祺,英文名virgil。”
我礼貌地和他握了一下手,他的手很大,温暖,有力。收回手,他的眼神略略柔和了一些,说:“我要为上次的事向你道歉,jodie,那天我脾气的确是暴躁了一些,吓到了那些孩子,对不起,我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
我笑了,提起我的箱子,给他看里面的阿喵:“我要寄存这只猫,你给我打个折,我就原谅你。”
他哑然失笑,当一张略显刚毅的脸突然漾满笑意,眼睛里溢出了温和的光亮,我突然觉得心情变得很好。
春节前,我回到中国,这一次的假期是两个星期,我选择飞到北京,先去探望大学里的老师,和大学同学聚一下,然后才回到e市。
谢益知道我到了北京,打电话约我见面,我说我行程很赶,等大家回了e市再说。谢益没有再勉强我。
我和谢益的纠葛始于高二那年的迎新春文艺汇演,在那之前,我并不认识他。
尽管那时候谢益早已被封为e市一中的校草,是学校里无数女生心仪的对象,但是,我只是在女生的聊天内容里听到过他,以及在庞倩的课桌上看到过他的名字。
在老师的办公室里,我和谢益第一次见面,老师要我和他进行小提琴二重奏的排练,我立刻就说:“不用那么麻烦,我可以取消演出,让这位同学进行独奏好了,我不习惯与人合奏。”
我发誓,这就是我的心里话,完全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不含任何的影射和暗喻。可奇怪的是,老师和谢益似乎都有些不开心了。我想,他们一定是误会了我最后的那句话。果然,谢益说:“这位同学,我也不习惯与人合奏,但是我更不想剥夺你演出的权利。如果你不愿意合奏,那我退出好了。”
我不想再在这样的问题上纠结下去,说:“算了,那就合奏好了,只要你愿意排练,我没意见。”
他和我约定,每天中午和放学后一起排练,可是,排练的第一天,我们就吵架了。
我拉琴并不好,要是去考专业院校,绝对是被刷下来的份。但是我就是喜欢拉琴,用我自己的风格,用我的心去演奏,从来不在乎什么指法、站姿,甚至是节奏。我想拉快就拉快,想拉慢就拉慢,谁规定了一首曲子只能用一种方式来演绎?所以,当谢益指出我节奏不对后,我就和他说:“我觉得我们是在浪费时间,真的,我不想表演了,你自己去独奏吧。”
后来,谢益和我说过他当时的想法,当听到我说出“浪费时间”这四个字时,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谢益的确像一只鹰,喜欢自由自在地翱翔天际,但同时,他也像一只孔雀,很受欢迎,人缘超好,不管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瞩目的焦点。我猜,应该有数不清的小女生想要和他一起排练拉小提琴,但我却说,我们是在浪费时间。
谢益没有同意我退演的要求,相反的,他的斗志似乎被我点燃了。他化身成了一位小提琴老师,想要从基础开始指导我,希望经过他的突击培训,我能和他一起为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合奏表演。可结果,换来的只是我们一次又一次的争吵。
练到后来,我就随他去了,我依旧觉得我们是在浪费时间,但谢益显然不是这么认为。
据说,那一场演出很成功,多年后和戴老师通电话时,她都会与我聊起那一场合奏,说每年文艺汇演时都会被老师们记起。
对于那天的事,我的印象已经不深,记的最清楚的,就是我下台时,顾铭夕脸上的神情。他并没有像周围的人那样激动,别人都在鼓掌,他只是守在我的琴盒边安静地等着我,眼睛里带着小小的惊艳,小小的赞许。
就是那么一点点晕染着光亮的眼神,令我想起了arno。
我换好衣服回来,提起琴盒,问他:“顾铭夕,你觉得我的演出如何?”
“很好听。”他说,又强调了一句,“真的很好听,我不是敷衍你。”
我偷偷地笑了,看到不远处正在候场的庞倩,问他:“我要去观众席了,你呢?”
他红了脸,轻声说:“我想再等一会儿。”
我点头:“行,谢谢你刚才帮我看管东西,我先下去了。”
演出结束了,我以为我和谢益再也不会有交集,却没想到,这只是一个开始。
在我的人生中,第一次有一个男孩,倔强、狂热、青涩、执着地追求着我。
我的鸵鸟先生(全集) 第113章 番外一 我多么羡慕你(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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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开始,我就明确地告诉过谢益,我不喜欢他。但是他似乎接受不了我的回答,或许,他根本就不相信我的话。
高二那年的六月,韩日世界杯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一天中午,谢益把我叫出教室,又一次对我表白。
“对不起。”我只留下这三个字,就要回教室,谢益却一把拉住了我的手,把我拖到了走廊到底的小阳台上。
他气势汹汹地问我:“肖郁静,你是不是喜欢顾铭夕?”
我抿着嘴唇,沉默地看他。
他说:“我就知道你喜欢顾铭夕!那天叫你来我家看球,你不肯来,我说顾铭夕也会来,你就同意了!肖郁静,你天天坐在顾铭夕身边,难道还不知道他喜欢螃蟹吗?全世界都知道他喜欢螃蟹!你会不知道吗?!你醒醒吧!他不会喜欢你的!”
我冷冷地看他:“谢益,你知不知道你很无聊?”
他一脸愤懑地瞪着我,漂亮的眼睛里满是怒火。
我转身要走,他一把拉住了我,将我拉去了他的怀里。
然后,他吻了我。
2004年的圣诞节,我在北京,谢益给我打电话,说他和庞倩去z城找了顾铭夕。那时候,顾铭夕已经与我们失去了联系。
“没找到,是吗?”我问。
他“嗯”了一声,给我讲了他和庞倩打听到的事。
顾铭夕休学了。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顾铭夕喜欢螃蟹那么多年,他失了踪,螃蟹才算是明白了自己的心。”谢益的情绪有些低落,“jodie,如果有一天,我也失了踪,你会不会突然醒悟过来,噢,原来我喜欢谢益。”
我真的很不想伤害他,但是我必须要说实话:“sorry,不会。”
谢益在电话那边沉默许久,最后低低地笑了一声,说:“我知道了。”
两个月后,他给我发邮件,附件是一张合影,他和一个可爱的亚裔女孩在迪士尼游玩。谢益说,这个女孩是他的女朋友。
可是,他的恋爱谈得并不顺利,这段感情只维系了半年,谢益和女友就和平分手。
后来,他又谈过两个女朋友,那时候我已经到了美国留学,他从美西飞到美东来看我,令我身边的人都误会他是我的男友。
我足够铁石心肠,对于谢益的私生活,从不作任何评述。
我没有立场,只是将他当老友对待。
这些年来,我一直按部就班地照着自己的计划往前走,考上国内最好的大学,选择一个喜欢的专业,去国外的优秀学府深造,我一步都没有踏偏,并且打定主意,读书期间不谈恋爱。
算起来,我已经有四年没回国了,爸爸妈妈倒是来纽约小住过。这一次春节聚餐时,我碰到了久未见面的亲戚朋友,他们都说我变化很大,变得漂亮了,时髦了,有女人味了。其实,我只是留起了长发,学会了化妆,并且懂得如何选购适合自己的衣服。
我觉得他们都误会了,似乎觉得以前的我很个性,很特立独行,是那种与众不同的女孩。事实上,我和大家并没有什么不同。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如果完全不打扮自己,大概就会成为别人眼里的科学怪人。
回到e市后,吴旻给我打电话,说高中同学要聚餐。刚巧那天我家里也有聚餐,就推辞说不去了。
我和吴旻念高中时交流并不多,一起到北京念大学后,关系反倒亲近了起来。他是个很纯粹、很简单的人,醉心于学术研究,在美国时,我时常与他在网上聊天,已经成为了不错的朋友。
吴旻说,这一次的聚餐顾铭夕也会来,大家已经八年没见到他了,希望我尽可能地参加。
我想了想,说,好,把时间地点给我吧。
挂下电话,我坐在桌前发了会儿呆,居然,已经过了八年了。
我记忆里的顾铭夕,还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我和他坐在靠窗的课桌边,午后温暖的阳光洒进教室,令我昏昏欲睡。我趴在桌上小寐片刻,眼睛越过手臂看向身边的他,阳光披洒在他的肩头,空气里有无数尘埃在飞舞,他浓密的黑发在强光下泛出健康的光泽,我能看到他修长又优美的脖子,后颈处雪白的衬衫衣领,还有皮肤上小小的绒毛,鬓边滑落的汗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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