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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漫空
他没有回头,只是头轻轻一侧,一颗花生米从他耳边飞过。然后身后就传来青年败兴而颓废的叹气,“你怎么连接颗花生都没有准头呢?我还要将洞仙派绝学剑法交给你呢,来来来,再接一颗。”
耳边又飞来一颗花生,朝闽无动于衷又微微侧下头,花生就消失了。
青年声音高起来,“看来竹子剑法还要我自己来发扬光大了,靠小鬼你一定是超级三脚猫。”
竹子剑法?朝闽觉得这个名字绿潇子那烦人的老头一定不喜欢,不过他喜欢。
叶宇不再扔花生米,改唱歌了,他用筷子敲着瓷盘,音质清灵地开始哼唱:“摇啊摇啊,摇到外婆桥,澎湖湾啊澎湖湾外婆的澎湖湾……”
青年的小调总是滑稽而毫无美感,朝闽懒洋洋地看着月光,安静地摊开手,上面躺着两颗圆滚滚的花生米,他指尖一动,一颗花生米分毫不差地扔到自己嘴里,连声音都没有就吃下去。
酒温好,叶宇将酒瓶子从锅里捞出来,一时间忘了运气烫得他将酒瓶子直往空中抛,抛几下他觉得还挺好玩的,就傻呵呵地笑起来。
这种快乐的笑声引起朝闽的注意,他微微侧脸,洁白的月光从外面投射而入,让他看起来一时间竟然不似真人。
叶宇拔掉酒瓶盖子,仰头喝一口酒,酒香醇厚,一瞬间就入喉,香味与烈劲交缠成一种激烈的味觉享受,他全身的血液都因为这口酒而沸腾起来。还没有入胃叶宇都有种酒醉的错觉,他喝一口就觉得之前多年的啤酒都白喝了,那哪叫酒啊,简直就是自来水。酒瓶温热在掌心里,他一跃来到朝闽身边,一屁股就挤着他坐下,共同面对船外的圆月,今天十五,合家同团圆。
叶宇将不烫的酒瓶子递给朝闽,“喂喂,小鬼,来点好东西。虽说你未成年,但是有些东西男人总是要早点尝试,长大了才会有不一样的魅力。千万不要当死宅,那个没前途,到死都没有摸过妹子的手指。”
朝闽好奇地看着他,他一直很好奇,真的很好奇。一个将死的人为什么还能这么有生命力,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人。他走过很多地方,大江东南,塞外北雪,最高之山,最深之渊,最温软的水乡,最危险的蛊物之地。见过很多人,海外剑客,市井神偷,游侠与名妓,富豪与乞丐。也杀死过很多人,秃驴和尚,门派掌门,绝顶高手,蹩脚三脚猫。
可是他此生从未见过跟叶宇相同气质的人,他说不明白这个人为何跟任何人都不一样,甚至要他说明白这个男人到底跟那些武功不好的三脚猫有什么不同,他也说不出来。
但这个男人就是不一样。朝闽看着他递过来的酒,顺着他修长的手指,往上看,终于看清楚月光下的青年,那张清秀的脸孔,他笑的时候眼角微微上扬,眼瞳清澈,仿佛他将所有的情绪与心思都放在眼睛里,一眼望去坦荡得可以。
伸手,手指苍白冰冷,慢慢覆盖上青年拿着酒瓶的手背。青年骤然放手,酒瓶往下掉,朝闽几乎是本能地伸手将瓶子捞起来,没等动作收回来,就听到青年高兴的声音,“小鬼,你动作不错啊,很灵活。”
“是吗?”他平静地接受这个评价,眼里的阴霾覆盖而上,那种温和飘渺的微笑出现。
“当然,这就说明竹子剑法你能学得很好,将来讨老婆就有能力养活一家了。”
他跳跃可笑的话又让眼里的阴霾瞬间散去,朝闽抬头,掂一下酒瓶子,接着喝了一口。耳边依旧是青年的唠唠叨叨,他侧目看去,只见叶宇拿着那根筷子,敲打着船板,笑嘻嘻地说:“话说海外有仙山,仙山叫花果山,山上有块石头,石头是只猴。”
船老大立刻在外面大吼:“小子,石头怎么只猴啊。”
叶宇立刻被逗笑起来,他双手合成喇叭,对着外面在吃晚饭的船老大说:“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我就是那只猴……”说完,青年潇洒地拔剑而起,一个旋身人已经飞到外面,他持剑而立,月下衣扬,笑意从他嘴角绽放出来。
朝闽提着酒壶,瞬间有些恍惚,动也不动地凝视着船外面那个男人。
叶宇无拘无束地开始舞起剑来,他脚步略带踉跄。上步撩剑,内劲圆通,脚移手抬的瞬间,剑身啸声响起,月光须臾间盛满了抬起的青竹剑。青年指尖滑过长剑,苍白的手指在月色的映照下几近透明。
朝闽面无表情,白月从那抹剑光流泻而下,顿时砸碎一地白花花的流光,将他眼眸里中央的红色融成一种比火焰浅,却比夜色炽热的感情。
叶宇此时此刻什么都没有想,他喝了酒就会发酒疯,因为他的脑子是空白的,他只靠本心在运动。这让他进入到一种玄妙的境界里,前身叶宇对剑的感悟还留存在这个身体的心境里,这种感悟潜伏沉睡,只有剑气能唤醒它。
来自那个在洞仙派竹海外跪了七天,为了学剑能放弃所有的男人的剑气。
叶宇低下眼帘,他的身体在本能的状态下,轻而易举地找到剑与人之间最平衡的点。松肩沉肘,剑斜半寸,脚略带踉跄,青年一脸微醺,力与气如柔软的月光,从他的手肘运转到手腕,到剑柄的瞬间,力化为锋利的尖锐攻击,剑身顿时劈开空气,发出响鸣。
他摇摇晃晃的,动作却流畅自然得如同人剑合一。
耳边似乎传来遥远的笛声,叶宇不知道这是幻觉还是真的有人在岸上吹笛。他糊里糊涂地被这种感觉拖进一种澄空的境界里,剑随人动。
朝闽坐在船里,他毫无醉意,笛声清晰地在耳边响起,有敌来袭,这是笛声的内容。他毫不理会,叶宇进入剑的领悟内随时会走火入魔,他在考虑是趁机让这个不知死活的年轻人就醉死在剑心里,永远爬不出来变成一个疯疯癫癫的玩具好呢?还是将他拉回来,再掐死他,心绪不稳易受诱惑,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容易走火入魔的傻子。
叶宇当然不知道自己拿着剑横劈竖拉,心境已经到了很危险的地步。他就觉得这种感觉真是舒服,仿佛脱离开地面的束缚,变成一只翱翔九天的大鸟,他的剑就是他的羽翅,然后他越飞越高,越高越开心,踏着月色就好像踏着竹子枝叶,摇得他很想睡觉。
“回来。”
突然一声低沉有力的命令在他耳边响起,惊得叶宇剑尖一抖。可是他并没有听从这句话,对他来说,要抵抗这种听起来不怎么友好的声音并不是那么困难。一抹浅淡的颜色再次出现在他眉间,如同近黄昏的晚霞光。这是他体内种子在开始破壳所带出的色彩。
朝闽用一朵金莲将这种颜色压下去,并且将种子的力量逼回壳子里,但是现在叶宇进入剑心境界的旺盛生命力又再次将壳子里的种子唤醒。
洞仙派的剑法本来就是来自竹海感悟,遇风而折,折而不断,以春为实,生生不息。所以说叶宇是最好的容器,因为他本身的剑气就是春,不断滋养着来自黑暗的力量。
虽然叶宇早已经没有了原来锋利的剑客之心,但是他现在喝醉酒后的本心更加契合洞仙派剑法本源。这种相契合的互动,竟然硬生生破开了他的金莲屏障,直接催生种子。
朝闽看到已经到了迷失边缘的叶宇,青年还一脸可爱的醉意,别人以为他只是喝醉了,拿着剑在那里自顾自地玩乐,可是朝闽清楚这个蠢才很快就会爆体而亡。
“真是不知死活。”朝闽不咸不淡地笑着说,而下一瞬间他的手指已经盛开出一朵璀璨的金色莲花,与此同时他眉眼中间的红痣从无到有地出现。没有人看清楚他是怎么出现在叶宇身边的,就连一直看着叶宇舞剑的船老大也没有看见。然后在众目睽睽下,就见少年温和地伸手摸到叶宇的背部,叶宇立刻停下自己的动作,说醉就醉地顺着少年的动作而倒下。
看不出门道的人只以为少年抱着一个酒鬼,都纷纷笑着互相打趣继续吃晚饭。
而坐在船顶,腰间别着笛子的面具保镖男,清楚地看到自己的尊上是怎么飘忽到叶宇身后,又是怎么将一朵珍贵的金色莲花按入叶宇的脊椎穴道,硬生生将已经出来长出来的种子苗给烧毁,再结结实实地封印回叶宇丹田的壳子里。
他们的尊上在毁灭自己的力量,笛子男只觉得天都快塌陷了。
叶宇力竭地躺下,没有任何过渡就睡着了。头搁在朝闽的大腿上,面容安详而平静,一点都看不出这个男人刚才差点就走火入魔。
朝闽低垂下眼看着他,两个人的影子在船板上交缠成双。在低头的阴影下,朝闽突然伸手慢慢地抚摸过青年的脸,动作温和得不可思议,“你太不听话了。”
他轻声细语地说,语气温柔得像是在面对自己的情人。
而坐在船顶的笛子男人,却在这一刻看到自己尊上脸孔上的笑容,那是一种夹杂着疯狂,扭曲,并且阴狠的表情。这种笑容让他打了个寒噤,很久都没有看到尊上这么笑了。上次他这么笑的时候,是将他父母撕碎的时候。
好可怕,笛子男连忙撇过脸,假装自己从来没有看过这个丧心病狂的笑容。





魔王难养 第23章 只要他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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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闽将叶宇放回船舱的床铺上,金莲的力量再次发挥作用,并且让这个不知死活的家伙能得到一个好睡眠。笛子很敬业地蹲在床边,朝闽再次无声无息地消失在原地。
看到自己的老大又跑出去屠人,他无聊地看着叶宇发呆。
这家伙,看起来容貌也不算倾国倾城。性格,傻得简直让人怀疑他撞坏了脑袋。武功,烂得连自己快要走火入魔都不知道。
一通专业评估后,笛子男再次扶着额头,为自己的尊上的眼光担心。
朝闽踏水而过,转眼已经来到岸边,他身边只带一个人,而现在那个人守在叶宇身边,现在他孑然一身地往前走。前面是昆仑山,遥远的云峰处,山脉隐约可见。他身上那身习惯的麻布衣已经被叶宇换下来,少年纤瘦的身体穿着从市集买来的成衣,衣服不合身,可是他却没有在这方面挑剔。
对他来说,只要他高兴,就算没有穿衣服也会高兴。要是不高兴,就是穿着最好的衣服,喝最美的酒,杀武功最高的人也不会让他高兴起来。叶宇一直让他很高兴,所以他对叶宇,包括他所带来的一切东西都非常包容。
不到一刻钟,朝闽已经来到岸边一座小亭子里,这座亭子出现得特别突兀。简简单单四根柱子,撑着一个四角亭,前面是水背后是一条长道,而在道的尽头,只需要跑马两天就能到达昆仑山脉。
在亭子里摆放着个棋盘,棋盘边有一盏孤灯。棋盘上面黑白子已经开始厮杀,凌乱不堪的棋子在灯光下有一种光影交错的斑驳感。灯在风里不断摇晃,可是却没有熄灭的势头。
坐在灯下的是一个老叟,带着斗笠,双肩下颓,双手拢在袖口里低眼看着棋盘。他看得很认真,认真得快要睡着。朝闽好奇地凑过去看了一眼,发现是自己在洞仙派的时候,跟绿潇子下到一半的棋盘。
那盘棋一开始势均力敌,后来绿潇子死亡,他赢了。可是叶宇却在那一刻醒了,棋盘又突然活过来,变成胜负难分。
“我看了很久,也不知道该怎么落子,后来才发现是少了一个跟我下棋的人。”老叟眼也没有抬起,只是佝偻着身子,闲话家常地说起话来。“所以我连夜抱着棋盘从山上下来,正好你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人,你说这盘棋该怎么下合适?”
朝闽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他笑起来的时候很通透纯真,年少时期的脸孔洁白得人畜无害,就跟个不通世事的大顽童,永远长不大似。
他喜欢笑,因为他发现笑容是最可爱的表情。伸出一根手指,轻飘飘一挨,一颗黑色的棋子就这样飞出棋盘,黑子从慢到快,撕裂开空气直冲着老叟的眉间弹去。
这一见面,连话都没说他就要人家的命。
老叟脸色不变,身体也不移,手从棋盘上一拂,白子捻在指尖向前,动作平实古朴,没有一丝花俏地跟黑子硬生生碰在一块。
“嘣”,寂静的黑夜中,一声清脆的嘣裂响起。
黑与白两个圆面粘在一起,老叟已经放手,黑白两子顿时往地面掉落。而在掉下的过程中,两颗棋子在空中拉出一道消散的痕迹,等到了地面它们已经化为齑粉,风一吹消失得无影无踪。
“你叫什么名字。”朝闽跃坐到老叟前面,笑着问他,一点都没有杀人未遂的尴尬。
“小子真是无礼,还没有报上名就先要别人的名字。”老叟懒眼一抬,冷哼地说。
朝闽看似也不恼,手轻敲一下棋盘,不在意地自我介绍:“朝闽。”
棋子似乎受到他敲打那点微不足道的力量的影响,顿时纷纷颤动眼看棋盘就要大乱,老叟漫不经心地用手拍打一下膝盖,轻喝一声,“好名字。”棋子立刻安静下来,老叟继续说:“朝者,光之所在,闽者,龙形将成。”
朝闽和善地看着老叟,仿佛对方不是一个陌生人,而是每天在楼下卖烧饼的邻居大叔,目光无端端多出一种亲切感。
老叟在这种目光中感受到纯正的善意,他懒散的坐姿终于端正起来。终于明白自己的老朋友当初为什么会不杀朝闽,而是千方百计地留下他,只是为了让他走正道。
这个年轻人太能装,这种伪装的甚至已经成为一种本能,甚至会随着环境而改变外皮,就仿佛他的内里圆润得什么都没有,所以他能披上任何人的性格。
只要他愿意,他能在瞬间就改变脸上的表情,周身的气质,从善到恶,或者从恶到善,都只是一念之间的操纵。
有天赋啊,根骨奇异的天才苗子。而且苗子在短短三十年间已经长成根深叶茂的大树,并且这颗大树还是毒树。
“你不懂情。”老叟可惜地摇头,武道一途到尽头就是感悟情。天地自然,花草禽兽,爱欲憎恶,人心通透。“你没有执着的东西,最后只能入魔。”
练武到极致,内心却毫无执着的情,就等于空中阁楼,随时会崩塌。
朝闽奇怪地询问,“执着?我执着武道一途,这难道不算执着?”
语气里的疑惑货真价实,他眼神清澈,似乎是将老叟当成值得尊重的长辈,真心实意地希望能得到他的指导。
“你学武只是因为喜欢吗?”老叟懒懒地撩起眼皮,还真把朝闽当成子侄教导。
“喜欢?”朝闽对于这两个字似乎有种怪异的疑惑,他笑了笑,眼弯起来。“如果你是指它必不可少,那么我是喜欢它的。”
不断地往上,不断地进步,不断地去获取。只要他越强大,他就能得到越多东西。
这种与生俱来的贪婪,只是一种人性的本能。朝闽从来不认为这种本能是错误的,因为从他出生那天开始,这种贪婪就伴随着他,并且让他活下来。
武道一途,是必不可少的,能获取一切的工具。
老叟沉默了一会,才叹息地说:“我还是给你举个例子吧,例如他。”手捻起一颗白色的棋子,“叶宇。”
可能是名字过于敏感,朝闽的笑容隐去,眼底一片死寂,表情终于摘掉外在温和的皮,露出里面阴冷的荒芜感。




魔王难养 第24章 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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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仙派的唯一继承者。起初绿潇子不打算收他入门,就算此人武学根骨极佳,奈何心性过刚,缺少洞仙本派的柔韧悟性。”老叟对于别的门派的过往开始娓娓道来,像是面对一个深夜来访的小友,心情愉悦地告诉他一些江湖上的趣事。
心性过刚?
叶宇……吗?
朝闽想起那个不靠谱的青年,遇到危险跑得比谁都快,连杀个人都脸色发白脚底发虚。他的心性与过刚完全是两回事。
“叶宇在洞仙派外整整跪了七天,雪埋竹林,如果他的体质不是先天者,那么别说在竹林迷宫里的三年,就是跪两天这人也没救了。”
朝闽终于又露出笑容,却笑而不语地看着面前这个老头子,似乎对他的话题很有兴趣。
老叟继续道:“你可知道。为何绿潇子最后会收他下来。”
朝闽好奇地摇头,维持着他可爱的笑面瘫脸。
“因为执着。”老叟手里的白子重重一点,就将棋子点在杂乱的黑子中间。“他的执着,没有任何目的,纯粹就是因为武道,剑心。他不因任何诱惑而分心,他习武也从不是能得到什么。纯粹就是,他仅仅执着剑心一途,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他动摇。所以他不会入魔,因为他看得清自己要什么,他只追求武道,是他的情都给武道。这也是绿潇子为何会收下他的原因,这个孩子心境澄明,锋芒毕露。”
“而你不同,朝闽。”老人空着的手指抬起,指向他,宛如深渊般不见底的气势蜂拥而出,话语句句沉重地敲砸上他的心境。“你,没有执着任何东西。你,不清楚自己要什么。哪怕你天资出众,无人能比,到最后,你只会因为追求武道到巅峰而发狂。到那时,入魔的你会因为疯狂而开始想要毁灭一切。”
朝闽笑脸不变,烛光在脸上忽明忽暗,诡谲无比。“啰嗦。”年纪大的人都这么啰嗦吗?
绿潇子这样,来自昆仑门的老头子也这样。
所以说真是无聊,无聊到乏味。
“人老了,你包容。”老人不在意一笑,气势一收敛,完全没有打击朝闽心境失败的羞愧感。
“执着于……情?”朝闽平静的心底似乎落下一颗尘埃,他有时悟性极佳,可是有些东西是有悟性也没有用的。
“不忍也是一种情,就好像你不忍杀叶宇。”朝闽的迷惘实在太像是一无所知的孩童,让人忍不住同情他。去过再多地方,看过再多的风景,没有入心去还不是一无所有。
老人有意点醒他,希望能教会他做人最基本的东西。
“因为他很有趣。”朝闽不否认,他对有趣的东西总是很宽容。
老人面露失望,他也是犯了老朋友的错误,朝闽这棵歪脖子树已经彻底长歪,想要掰正几乎不可能,真是可惜他的天赋。
“为何失望,我入魔你除魔不是正好。”朝闽无所谓地笑出声,这次谈话,对他而言并没有什么收获。他总是乐意并且有耐心跟高手聊天,因为他能在这些人身上学习到东西。
可是当他发现,自己并不能得到什么感悟时,耐性流失的速度会非常迅速。
“不好不好。”老叟难过地摆手,“如果能在三十年前遇到你,在你刚出生的时候,我一定会将你带回昆仑门,悉心教导。而现在,却要我亲自毁灭你,真是心痛,痛得难以忍受。”
老叟边说边伸出食指,从棋罐捻出枚白色的棋子,慢悠悠地放在棋盘中腹。棋盘上玄素两色的棋子乱七八糟,完全看不出谁赢谁输。
朝闽仿佛没有听到老者的话,他抬头往前看,那条蜿蜒连绵的古道尽头,昆仑山在黑夜中如同静卧的庞然大物。一轮圆月若隐若现藏匿在苍茫的山外,惨白得几乎消失。
他想起自己在昆仑门生活过的那段时间,每天悠然地拿着扫帚在大门前扫地,昆仑门的早课在太阳刚刚升起的时候,门内大者认为早上阳气沸腾可化为剑气,所以早课必不可少。
朝闽在那里待的时间不长,对他来说昆仑门并没有什么意义。虽然得到其中一峰的秘籍,可是这些秘籍还不如大门前那些石头上的剑意。
基本上除了山后的剑冢外,昆仑门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引起他的兴趣,待久了只有一种感觉。
昆仑门,是一个无聊的地方。
无聊到他一听到这个名字就想打哈欠,那里的人很无趣,门规也无趣,建筑风格平平,门内秘籍跟他不合,也没有什么可拾掇的。
后来他在剑冢打捞起一把看起来比较漂亮的剑,觉得能拿去装饰房间就头也不回地叛出昆仑门,从此以后都没有回去过,因为那个地方不值得他特意去回忆。
“无聊的东西还是毁灭比较好。”朝闽自言自语,伸手拂袖,眼看就要将整盘棋子给掀翻。对他来说,他的前半生已经够无聊了,实在不想在能选择的情况下,还要面对这天下这么多无聊的玩意。
老叟无动于衷,而在他的手来到棋盘上方的一瞬间,右手刚放下棋子的两指狠厉弯起成铁钩,无声无息地要去擒拿朝闽的手腕。
朝闽没有退缩,袖子在空中滑过,手腕自然而然地转半个圈,手指奇异地捻成花,带着一丝妖诡的黑金色,与对方的两指硬碰硬。
相触只是霎那,动作快到连残影都留不下。
“好久没有下过一盘好棋。”老叟笑着说,手指又退回棋罐里,拿起白子,“平生就等一棋友,与我下棋下到月落阳起,不然这长夜打发得也是太无趣了。”
“遗憾的是我不好棋。”朝闽将手收回去,用拇指跟食指从棋罐里拿起一颗黑子,动作就跟个孩童刚学习围棋一样可爱。他看都不看就将黑子往棋盘一丢,人已经站起来,转身就往外走,动作干净利落,带起的衣风将亭里的孤灯扑灭。
老叟也不阻止,他低头看着棋盘,双眼半眯着,夹起无数皱纹。直到朝闽消失在远处的河上,他才无奈地叹息一声,用袖口擦擦自己刚刚吐出来的鲜血。
“老了。”老叟平静地自嘲,“我就该带几百个徒儿埋伏在这里,等着群殴他才对。”
不过老叟过一会又庆幸,幸好没有真的叫这么多人来干掉朝闽,不然被那么多人看到他被打到吐血,他这张老脸也别要了。
就是可惜了叶宇,那个孩子。
因为毁灭种子失败,所以叶宇最后一丝生机也就断了。哪怕现在还能跑能跳,也是依靠朝闽的力量。
以原来叶宇的性格,不用别人去杀,早已经自爆了。因为不管结果如何,这个曾经锋芒毕露的孩子,都已经是死路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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