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阿越
白水潭学院山长,宋代民间学院的山长,并不是朝廷正式委任的官职。不过我想我在小说中已经表达得比较明白了,白水潭学院有半官方性质,只是为了和国子监、太学相别,才不让石越做祭酒之类的官,而是皇帝亲赐山长之职,主要是亦顾忌到石越身份的超然性。这个窃以为并不是不可能的,其性质亦不能等同于职事官,只是一种官方对白水潭学院的认可。包括沈括、叶祖洽等一大批在现职官员,亦由皇帝特旨,许其在白水潭学院兼课讲学,亦是白水潭学院半官方性质的表现。其实当时就有一个和石越差不多性质的人物叫常秩,也是屡征不起的,后来终于出仕,对他的任命中,有一项就是主管国子监。所以说在给石越的任命中,我是充分考虑了可行性的。
特赐出入禁中侍读,这个就不用说了,典籍上肯定没有这种官职的,说是临时的差遣也好,说是加官也好,就是那么回事,这道任命,是给石越一个中朝官的位置,方便他参赞机务,议论朝政。有朋友告诉我,说有读者说朝请郎不能做侍读,只能作侍讲。这个我就没有听说过了,实在不知道出自何典。实际上我根本就没有听说过宋代的阶官会影响官员的任命,这种事情我听都没有听说过的。况且侍讲与侍读,在本质上来说,都是中朝官。
赐金鱼袋,这是一种恩宠。和赐紫是一样的,赐金鱼袋亦是一种恩宠。在宋代,大量的是赐紫金鱼袋,就是说赐紫与赐金鱼袋一同赐,例如著名的辛弃疾就是曾经被赐紫金鱼袋过的。单赐紫和单赐金鱼袋的事情,也是有的,宋代的记载散见于笔记小说之中,而唐代则极其普遍,宋代很多东西,都是承唐代而来的,特别元丰改制之前,只要唐代有例可援,在宋代做就不算出格,小说中石越就是只赐金鱼袋,不赐紫,石越做为屡征不起的大贤——他的成就较之治春秋的常秩要出色得多,答对称旨,仅授七品之官,不足以示朝廷之重视,因此特赐金鱼袋,彰显他的与众不同,这是题中应有之义。这件事无非是一个政治上的信号。对元老勋旧,则更多的是一种荣誉,对于新贵,则是明显的告诉大家,这个人得宠了。大抵七品官是服绿无袋的,而紫金鱼袋是四品以上的待遇,另外还有赐玉带的(评书里经常说紫袍玉带),那是三品以上的待遇。这个的意义,相当于满清赐什么双眼花翎之类吧。
ps:我现在不是历史系的硕士,这个误会让我很汗!终于有机会公开声明,更正这个错误。
ps:在第五节中,石越另有差遣官,等到vip版更新到第五节(下)之后,我会在这篇文章后续上解释,为了帮助了一部分读者阅读,可能这种解释是必要的。如果对历史很熟悉的读者,就可以不必要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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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宋 关于接下来小说中的一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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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第八节《离间计》已经交稿,第九节章节名暂订为《汴京新闻》,第十节章节名暂订为《吕氏复出》,纲要皆已写好,这两节会有一系列冲突,但也有几点要事先说明的:
一、关于吕惠卿复出的问题。我算了一个,吕惠卿丁忧至此时复出,很有可能不及三十六月,但肯定不止二十五月——但我现在没有时间考证吕惠卿历史究竟是哪一个月复出的了,总之相差不大就是了。而三年之丧礼,《左传》以为二十五月即为礼,《公羊》才主张三十六月为礼。所以就算吕惠卿不到三十六月,亦未必不合礼法——虽然我也没有时间考证宋人究竟是守公羊礼,还是守左传之礼。情节上需要吕惠卿比我在史书看到的有记载的月份略早几个月复出,那就只有从权。不过既然合乎礼法,应当无损于合理性。在此事先说明,是为了避免以后的指摘。——之前有朋友建议我让吕某夺情,被我否决了,以吕惠卿之聪明奸巧,就算皇帝夺情,他也不会答应,反而白白给他机会增加名声值。呵呵
二、第八节中继续提到了折扇的问题,估计很多读者以为我不纳谏言了。呵呵……但是这有一个说明,北宋的笔记小说中,明明提到了有折扇,大约是郭若虚的记载吧,还有,折扇并非出于高丽,而是出于倭国,不过由高丽使节带到中国。而最迟到南宋,就分别有折扇铺和团扇铺,不知道为什么有些读者以为北宋没有折扇?折扇不流行那倒是真的,而我正是想借此细节显示王元泽的与众不同。我不可想像王元泽摇着团扇像什么样子!实则折扇之流行,还在明代中叶之后吧。另外,虽无记载表示北宋就一定有折扇铺,但是我还是让它有了,因为我以为以汴京的繁华斗丽,这并不奇怪。
三、关于第九节的情节。第九节的情节设定,是我和别的架空作者观点不同之处,也是很可能有一些读者觉得不爽之处。因为到了第九节,我前面的主张:我笔下的人物,哪怕是小人物,之所以跟随主人公前进,不过是因为大家的道路恰巧相同罢了!这一节会充分表现出来。奴才这东西,在北宋的士大夫中,并不流行,而白水潭的学生教授们,也从来不会以为石越是他们的主子。如果有读者曾有这种误会,在第九节只怕会感到痛恨——当然,也许我写得不会那么有感染力。阿越先打个预防针,至于是好是坏,看了之后大家再评说吧。
四、关于考证的事情,考证是我写作的乐趣之一。不让我考证细节,我写得索然无味。所以不以为然的读者多多体谅吧。人各有好,喜欢指出细节错误的读者,请和我一起多多努力。
五、关于文言文的问题。小说中偶尔会有一些文言,除开关于青苗法那一段,大部分文言读者不看,我在后面也会交待大意,不过看了话更能领会一层味道罢了。不过我会尽量少用文言。不过也不会不用,如第七节那样的文言,只怕后面还有。我认为那东西象是调味剂,放一点进去,很多读者可能觉得更有味道。不过如第七节那样的文言,我一般在后面交待大意的,不会影响一部分读者的阅读。顺便说一句,偶尔读点文言,可以让你更像个中国人。:)而《英杰传》的体例,用文言可能更有意思,更好写。不过我会尝试写几篇白话《英杰传》试试。
六、我不太喜欢把小说写成侦探小说一样的,虽然比较有意思,但是我觉得这个世界上,环环相扣,算无遗策的事情,多半是一厢情愿的居多。成功的人大半倒是因人成事。第八节、第九节接连写到阴谋与算计,用得都是比较简单的计策。也不知道大家观感如何,如果看过后有所批评,请尽量的详细吧,或者对我有参考。
最后,对大家对于钨钢的指教,再次表示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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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宋 关于《新宋》兵制改革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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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宋》第一卷《十字》业已完成三分之二,尚余五节十五万字左右未完成,但在今年之内,会结束连载。然后从明年开始第二卷《权柄》。在第二卷中,有三条主线,一是石越在大宋内部推行的政治改革;二是对外的战争(对西夏或辽,没有选定,我的朋友们争议很大,学历史的朋友无一例外坚定的认为,应当首先攻击辽国,因为当时的辽国,实际上根本不堪一击,相比之下,西夏要坚韧得多,虽然西夏国内亦矛盾盾重重,如果不是宋人无能,西夏本来应当在历史上就应当在此时灭亡的——这个问题,我会根据情节的需要进行选择的);三是伴随着政治改革引起的权力斗争与冲突。
作品很多程度上,都是阿越自己的问题,作者不能偷懒把责任推给读者。在第二卷的改革中,官制改革(取代元丰改制)会有相当专业的朋友帮助我,不存在任何问题。但是兵制改革的问题,阿越想在此征求读者之意见与建议——前提:凡是以军、师、旅、团之类现代化名词提意见,并大力推荐三三制者,一概回绝,请不要提这种意见,乱费大家的时间,也不要和我争辩,阿越在此宣布,“简单粗暴”的否决。阿越个人有个不好的毛病,一听到古代出现什么旅长团长这种类型的官职名称,我就实在缺少兴趣(实际情况比这个更严重,但是说出来有伤害人之嫌疑,所以不说)。小说中的官职,绝大部分肯定是符合宋代官名精神的。
阿越之所以要征求意见,是于军制、兵制本身,阿越可能属于外行,我对于古代的军制还可以并不陌生,但是我希望有一种更优秀的军制出现。因此把阿越的构思简介如下,凡愿意赐教的读者,请在幻剑书评区“兵制改革意见”这一主题贴下回贴——因为第二卷要明年才开始写,如果大家各自发主题贴,只怕我看过了也忘记了。我会把“兵制改革意见”主题置顶,大家只要回复改主题就可以讨论并提意见与建议。在幻剑的会客室,我也会开一个“兵制改革意见”的主题。到时候阿越只需要查询这两个主题,就可以看到大家的意见了。在此先致谢意。
兵制改革草纲:
三十万精兵。
行义务兵制,每户仅征一男(18至20岁),平时自愿,战时强迫。入伍者须体检、军训合格,方为正式入伍。入伍后客户、二等户以下全家免一切役、税,一等户免役,税减十分之一。中级军官以下,役龄不得超过十年,一般六年退役。退役后许科考,可为吏,可入地方部队。十年内一切役、税减半。
以上为三十万禁军之征兵与待遇。十万分驻河北,十五万驻京师附近,五万驻西北。
地方军队谓厢军,小郡不得超过千人,大郡不得超过三千人,边郡军州不得超过一万五千人(可由特旨增加)。总数在二十万左右。亦由义务征召,四年制兵役,服役间免全户一切役、税(同禁军),不得在本乡服役。平时维护治安,镇压反叛,参预地方工程建设。退役后三年内一切役、税减半。
巡检部队,小县不过三十人,大县不过百人。志愿加入,六十岁退役,在役期间有薪酬,无任何特权,皆在本乡服役。(即衙役等)
工程兵部队,由原禁军、厢军裁减组成,修路、工程、建造等等事谊。(凡退役者,三年内免一切役、税,七年内役、税减半)
屯田军,由原禁军、厢军裁减组成,赴湖广、西北屯田,三年内国家照发俸禄,十年内免征役、税。允许自由开发,设屯田军使、副管理(文官)。朝廷不发粮饷。
除冗兵之策:
一、禁军中凡年过六十者,愿返乡者自便,遣银三十贯,无亲属者强制转入屯田军。
二、禁军中年四十五至六十者,听自便,转入工程军或屯田军,愿退役者,五年内役、税减半。
三、禁军中年四十五以下者,每岁考核,名次在最后百分之十者,转入工程兵或屯田军
四、禁军中级军官亦得考核如上
五、去黥配
六、西北暂不实行
七、厢军按年裁减,旧厢军全部转为工程兵或屯田军
……
练兵之法:未定。
军制:
禁军:共三十万,其中马军三万,步军二十三万,水军二万,侍卫亲军马军八千,侍卫亲军步军一万二。
步军每三千人为一卫,长官为指挥卫一名、副指挥卫一名、行军卫参谋若干名;每一万人为一司,长官称指挥使、副指挥使,行军司参谋。全国共二十三司指挥使,有事时统兵官称都指挥使、经略使,不常设,有事则设,无事则省。
士兵一般六年退役,使军官不能私恩。军官亲卫队不得超过六百人,亦按常例六年退役。又每司、卫皆有一百军法队,长官为监军使,监军使不得参预指挥、训练,亦当遵军训,一般并不作战,按资升迁。军中处斩行军参谋以上军官,将领不得擅行,须交监军使押送回京送军法处审问定罪。监军使记录战争情况,如实上报,可处斩临阵脱逃、叛乱等人。监军使监阵脱逃,第一副监军使、主将皆可立斩以闻,每监军使设三副使,三副使与监军使并不相统属,各自记录报闻。若监军使死,则第一副使接任,依次如此,互相监视。
国家军机,决于枢密院与兵部。
枢密院有枢密使、副数名,下有作训司、军法司(管军法官、监军使)、侍卫司、枢密会议(使、副、高级将领、元老大臣参加,向皇帝提供决策建议,讨论战争方针)、审官司、细作司。
兵部辖考功司、军器监、群牧司、兵籍司、屯田司(在工部还在兵部未定)、武学监
以上,必有不够周详之处,请大家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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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宋 关于忌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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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在赵顼面说石越当为子孙相,有谓大不敬者。实不然,当年仁宗得苏轼谓子孙相,难道说是在自咒其死?历来皇帝之寿不长,大抵中主以上,皆能自明。宋代君臣说话,殊少忌讳。例如《清波杂志》记:神宗问萧注:“文彦博跛履,韩琦嘶声,如何皆贵?”萧注答道:“若不跛履嘶声,陛下不得而臣。”这种话说出来,若在满清,则是欲置大臣于死地了,而在宋朝,皇帝不过一笑了之,而士林亦不过以为高论,谁曾以为是大不敬?另外韩琦之子(或孙)曾作书,谓皇帝非韩琦不得立,语涉悖狂,满清不论,便是在汉朝,非族诛不可,但在宋代,亦不过轻轻挨批评而已。宋人风范,实非他朝所能比,乃是中国历史上,最为特殊的一个时代。若以他朝之精神来揣宋人之实,未免差之千里。
若想揣见宋人风貌,阿越为写《新宋》一书,颇涉故典,略有一得之愚。《宋史》、《续通鉴》、《宋史纪事本末》等史书可以为纲,知其大事节要;而细微的精神,还得向笔记小说中寻。笔记小说中所记人物,一个个面貌生动,真正能让人感觉到那是一个可爱的时代。若司马温公,在下学史,素所景仰,平素与友论及,皆称温公而不名。此公给人感觉,不过是一个满腹学问,为人方正的迂君子,至少也是一面严肃相。而读笔记小说,所记一事,则让人觉其另有一种可爱处。笔记记载:司马君实有一老仆,一向称呼温公为“君实”,苏轼异之,对仆说,你应当叫“君实相公”才对,老仆此后便如苏轼所说呼之,司马君实叹道:“吾家有一良仆,却被苏子瞻教坏了。”小小一则笔记,司马光、苏轼、老仆三人的风貌,便跃然纸上,让人不觉莞尔。
其他如范纯仁在陈,以俸金作布被三千,以济寒士,门下亦常多有食客。若在某朝,或谓其收买人心,易为奸人所诬害。而在宋朝,范纯仁虽在贬中,亦无人以此为口实。故小说之中,桑充国能行仁义而无后患。
如此种种,请诸君明鉴。小说所叙,是天水之朝事,而非满清事,今世中国,所传之传统,实满清之传统,天水一朝精神绝断千年之久,凡论及当时之事,若以想当然,不免难得其实。在下学问疏浅,又不过是讲一个故事,其中自然疏落谬误之处不少,但是下笔用心,从未敢轻率。小说之中,种种不经意的细节,一般读者或者轻易跳过,但其实却往往多有出处,并非平空构建之物。比如第二卷第一章,谓曹后吃江西金橘,此事若是常读宋人笔记之读者见之,当可会然一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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