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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土万里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特别白
……
程千里看着面前满布断臂残肢的战场,还有边上五百仿佛行尸走肉般的吐蕃俘虏,并没有显得十分在意,领着两千精骑直冲毫无防备且军心大乱的步军背后,要是不能将其全歼才是他无能。
“程都护。”
贾崇瓘倒是十分满意,这一千五百颗首级也够手下将士们都升上一两转,总算没有白来这趟,不过就在这时两人只见前方有大片烟尘扬起,隐隐能看清楚是先前那吐蕃主将领着身边的氏族亲卫狼狈逃来。
程千里没有动心,可是贾崇瓘却忍不住舔了舔嘴唇,没庐琼保氏乃是吐蕃的大氏族,若是擒了这主将可是大功一件。
……
看到前方阳光下连成光海的骑兵军阵,赞巴心里只剩下了最深沉的绝望,唐军果然布置了伏兵拿下了他的两千步军。
勒住马匹,赞巴满脸凄凉地调转马头,行至此处他已经穷途末路,难道还要像丧家犬般被前方的唐军随手所灭么!
“主人。”
四周还剩下得百骑都是没庐琼保氏的家兵,他们也都知道没了活路,不过没人怕死,他们这时候只有死战到底,不堕了没庐琼保氏的威名。
“和唐军拼了。”
腹背受敌,赞巴没有管身后的唐军大队,他眼下只想和追了他一路的两个唐将做个了结,“与我杀了那两个唐将。”
疾追而至的白孝德和南霁云原本看到前方程千里所率领的大军,都越发焦躁起来,这煮熟的鸭子眼看到了嘴边就要飞了,焉能不急。
不过让两人大喜过望的是,那吐蕃将主居然不跑了,反倒是勒马回转,领着身边牙兵朝他们冲杀而来,两人身边明明只有五六骑牙兵,却丝毫不退,亦是主动相迎。





唐土万里 第三百九十章 败军之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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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都护?”
看到前方的吐蕃将主忽然杀了个回马枪,贾崇瓘看向了身旁程千里,这没庐琼保氏身边的亲卫俱是其族中的家生子,乃是比之寻常牙兵更为精锐的战士。
那白大虫和南八就是再骁勇善战,一旦陷入重围,迟早也会因为力竭而亡,他们就这般坐视不管,沈郎那儿面上需不好看。
“莫急,你看,沈郎不是来了吗?”
程千里知道贾崇瓘心思,这个拨换城守捉倒不是想争功,只是怕白孝德和南霁云被那吐蕃将主坏了性命,不过如今沈郎亲自来了,却是毋需他们出手,且在边上观战就好。
说起来,程千里也是听说过沈光的勇名,突厥残部大军围了伊吾军事,便是其率部出营,以寡击众,打崩了突厥人的气势,他今日正好看看这传闻是真是假。
顺着程千里马鞭所指,贾崇瓘也看到了碎叶军那赤红耀眼的军旗,还有那杆用银线所绣的沈字帅旗,顿时便放下心来。
“程都护,咱们不如上前,也好看个明白。”
程千里听后略微迟疑了下,便点头道,“好。”一来他也是想看看沈郎的武勇是否真如传说中那般,二来也是有个万一,他们也好接应。
于是两人只领了十余骑牙亲卫,离了大阵朝前方而去,这时候已然掉头的赞巴丝毫没有在意身后,他如今只想和后面追杀而来的百骑唐军拼个高下,另外还要杀了那两个叫他狼狈不堪的唐将。
白孝德纵然再自负,遇到拼死而来的没庐琼保氏的精锐,也没有再继续单打独斗,他和南霁云两人并骑挡住了前方冲来的骑士后,自将两翼和侧后交给了牙兵们。
一时间双方僵持起来,马匹在原地走马灯似地腾挪辗转,白孝德在马上靠着腰力和腿力操纵马匹? 手中那杆双头矛格挡刺击,一个人就挡下前方三四骑,而南霁云在边上则是提着马矟? 寻机刺出。
不过短短片刻间? 两人一个防? 一个攻,便先后刺杀了前方的五六骑吐蕃骑兵,不过两人身边的牙兵这时候却也死得只剩两人? 还被逼下了马? 眼看两人就要陷围攻中,后方传来了如雷的马蹄声,随后便是响起的利啸声。
沈光身旁? 擅长骑射的牙兵们在马上开弓踏弩? 顿时便让白孝德和南霁云逃出了包围圈? 然后双方便迎头撞了上去。
两边的骑兵们呼啸着交错而过? 这马上的冲锋生死胜负只在瞬息间? 沈光手持精钢长矛? 当先便将前方的吐蕃骑兵给当胸刺穿,随后反手拔矛,踏马而去。
在不远处观阵的程千里和贾崇瓘也不由看了为之叫好,沈郎这冲阵真是干脆利落,那刺矛收矛的动作简直如同行云流水? 不见丝毫阻滞? 没有十多年的功夫可做不到这般。
两人并不知道沈光手持的精钢长矛乃是后世的特种粉末钢所制? 放在这个时代? 什么神兵宝甲遇上了都要跪,沈光看似反手收矛轻松无比,却是占了兵器的便宜。
这时候双方骑阵交错而过? 亦是有不少人纷纷落马,谁的甲胄更坚固就能活,而沈光对于手下向来大方,更不必说是贴身的牙兵亲军,像王神圆他们俱是在长安城里鸟枪换炮,人手一身部件齐全的全身明光甲。
虽说穿戴极为复杂,可是这防御力却也强得离谱,没庐琼保氏的精锐氏族骑兵在吐蕃国中的武备已经算是顶级,可他们的长矛仍旧没法破开这等明光甲的防御,反倒是他们身上穿得铁札甲被牙兵们手上的各式兵器或是打穿,或是打得凹凸。
等到双方互相拨马而回,赞巴只发现自己身边还只剩下五十骑不到,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落马后被那些好似铁猛兽似的落马唐军追着砍杀。
白孝德和南霁云这时候已经归阵到了沈光身旁,两人都挂了彩,虽说只是被那些吐蕃骑兵围攻了片刻,要不是仗着身上甲胄坚固,两人便不是区区皮肉伤那么简单。
“来的是大唐哪位将军,我乃大蕃没庐琼保氏的赞巴,便是死也请让我等做个明白鬼,好知道咱们是输给了谁!”
赞巴看着对面百骑还剩下七十余骑,那两个骁勇键锐的唐将更是一左一右护卫在那身着黑甲的唐军主将身旁,忍不住大声喊了起来,他乃是大蕃的贵种,可不是悉诺逻氏那等泥腿子出身的新贵,哪怕死到领头,却依然还保持着风度。
沈光听那些吐蕃俘虏说过,这个赞巴没庐琼保氏没有多赞悉诺逻那般残暴,甚至曾经还约束军纪,不让士卒去侵扰附近的小勃律人,只不过后来还是没能抵得住时间长久,将士皆怨,最后听之任之,每日酗酒打猎,失了最初的雄心壮志。
“某乃大唐安西碎叶军镇守使沈光。”
沈光见那赞巴单人独骑出阵,亦是拨动胯下的红玉辇出阵道,他这匹马乃是李隆基御赐,本是拔汗那也就是俗称的大宛国进贡的汗血宝马,本唤做红叱拨,乃是匹通体毛色赤红,没有半根杂毛的高大骏马。
看着前方出阵的唐将,身披玄甲,胯下赤马,年轻英武,却是叫赞巴也不由觉得输给此等人物倒也不算冤枉,“败军之将,本不该言勇,但是我少年习武,在国中亦曾自负骁勇,但是我没庐琼保氏为赞普厌弃,我才在这小勃律国中蹉跎十年岁月,今日得遇沈将军,还请沈将军与我一战。”
“大胆。”
听到这吐蕃将主居然还要向主君挑战,南霁云和白孝德都是大怒,一个将死之人,也敢口出妄言。
“我只求能死于沈将军之手,还请沈将军成全!”
赞巴下了马,然后回头朝身后群集激动的氏族亲兵们用吐蕃语大吼了起来,随后这些忠诚的氏族亲兵们皆是下马,然后拔刀斩杀了自己的战马,这一幕看得沈光身后众人都是面露愕然之色。
他们没想到这吐蕃将主并非为了求活而故意出言搦战,瞧其人的架势分明是要借主君之手求个解脱,虽说份属敌国,但是就连白孝德和南霁云也都难免生出几分佩服来,这个吐蕃将主倒是有几分光明磊落的英雄气。
不远处观战的程千里和贾崇瓘虽然听不清楚那没庐琼保氏的搦战之语,可是见到其人斥退部下,那些没庐琼保氏的精骑又斩杀了马匹,也猜到了他想要做什么。
说起来,大唐和吐蕃打了这么多年的仗,彼此间也有互相斗将的传统,沈光那位身兼四镇节度使的老丈人王忠嗣年轻时便曾经在两军阵前打杀过不少吐蕃猛将,因此威名赫赫。
眼下所有人都看向了沈光,不知道他会不会答应这没庐琼保氏最后的请求。




唐土万里 第三百九十一章 人心所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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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挑战,某应了,且拿出你的本事来,莫要叫某小瞧了你!”
沈光看着那赞巴没庐琼保氏,自然不会拒绝这公平的挑战,虽然以他如今的地位,不需要答应此等要求,但是他过去练习兵击,顶着旁人异样的眼光旁若无人的练习,千里迢迢地跑去异国他乡参加全甲格斗大赛,本就有着男人最热血中二的一面。
“主君威武!”“主君威武!”“主君威武!”
沈光身后,白孝德、南霁云和牙兵们都是振臂欢呼起来,这才是他们心目中最完 美的主君,慷慨仁慈,豪气干云,勇猛无畏!
他们相信这个没庐琼保氏绝不是自家主君的对手,就在这时程千里和贾崇瓘也是领着牙兵们呼啸而至,然后他朝沈光道,“沈将军,既然要和此人比试,不必急在一时……”
沈光见到程千里,不由微微皱眉,不知这位副大都护是何意思。
“某乃安西副大都护程千里,沈将军虽然答应与汝一战,不过我大唐向来讲究公平,某观你人疲马惫,若是有胆,此战押后如何?”
沈光不会驳了程千里的面子,同时他也想看看程千里究竟想做什么。
“败军之将,能得沈将军之诺,还敢复求他事,便听程都护的,我亦是想知道这一仗我大蕃是如何败的。”
赞巴看着远处大寨里冒起的黑烟和火光,知道大寨此时怕是已被唐军攻下,如今他为鱼肉,能够得个与这位沈将军公平决战的机会已是天大的幸事。
“既如此,沈将军,此战当禀明大都护,择日而战如何?”
看到那赞巴没庐琼保氏沉默不语,沈光自然更不会反对,他已经猜到了程千里的用意,这是要他在全军并小勃律人和降军俘虏前,光明正大地彻底击败这位吐蕃将主? 既是宣扬大唐天威,也是为他扬名。
“便听程都护的。”
“沈郎,此战过后? 必然名震安西。”
贾崇瓘这时候也明白了程千里的用意? 连忙上前恭贺道? 而沈光身旁白孝德和南霁云亦是满脸傲然,与有荣光。
赞巴没庐琼保氏虽然已成阶下囚,但是沈光和程千里都没有折辱此人? 将他当成降将? 仍旧允许他骑马领着部下五十名氏族精兵随行,和被程千里麾下大军押着的五百吐蕃俘虏犹如天壤之别。
抵达连云堡时,看着河水尽赤的婆勒川? 还有岸边堆积如山的尸体? 赞巴亦是忍不住痛哭流涕? 随后那五百吐蕃俘虏亦是哭声震天。
沈光在边上看着这幕? 他知道这是吐蕃人围尸痛哭的习俗? 这时候高仙芝亦是自连云堡上下来? 听了程千里的禀报后,高仙芝满意极了,若是不能目睹沈郎打败这没庐琼保氏,他必定以为憾事。
“老程,这事情你做得不错!”
“大都护谬赞? 某不过是觉得沈郎定能击败此贼? 何必让此贼占沈郎便宜? 省得日后有人说此贼人疲马惫? 被沈郎所杀也算不得什么?”
“此言有理。”
高仙芝心情大好,闻言大笑起来,此番出征小勃律? 可谓是有如神助,一路行来士卒少有折损,便连最难打的连云堡也是被这般轻易打下,大军近乎无无损,接下来便是那苏失利要负隅顽抗,他也毋需担心了。
不多时,赵崇玭亦是压着两千余吐蕃大寨的俘虏前来复命,今日三处战场,他是最轻松的那个,还未强攻大寨,贼营便已内乱,那些奴隶兵和吐蕃正军火并,等他率军进场收拾残局,便如秋风扫落叶般拿下了残余的贼军,最后留守的一千吐蕃正军尽数被斩杀,而三千奴隶兵也只剩下两千人不到。
梅老汉和阿里奥古他们亦是喜笑颜开地跟随赵崇玭到了连云堡来拜见高仙芝,如今吐蕃人已经彻底败亡,接下来他们便是盼着高仙芝进军孽多城,擒杀伪王苏失利,恢复小勃律全境。
河岸边,两千奴隶兵看着那仍旧殷红一片的河水,和围尸痛哭的吐蕃人,心中只觉得快意无比,可随后又心中忐忑起来,不知道大唐王师会如何处置他们。
高仙芝的中军,这时也已经全部渡过了婆勒川,打扫完 战场后,延绵的军帐几乎占据了整片南岸,搭建起来的帅帐内,众将也都是向沈光纷纷恭贺道喜,谁都清楚能拿下连云堡,全是沈光之功,赵崇玭和贾崇瓘亦是捞到了不小的功劳,两人更是寻机会亲近示好于沈光。
“下国小民拜见大都护。”
梅老汉和阿里奥古几人进账时,都是激动得浑身发抖,只觉得好似在梦里那般,那些吐蕃恶贼就这样被王师击败了。
“都起来吧,尔等心向大唐,便是我大唐子民。”
高仙芝笑着说道,关于小勃律,他这一路上没少和沈郎商量,他本来只是打算打到孽多城,擒了苏失利献于圣人,可是如今却受沈光影响,改了主意。
这小勃律国小力弱,不得已雌伏吐蕃倒也罢了,可是那苏失利最后却娶了吐蕃公主,心甘情愿地给吐蕃人当走狗,可算不得什么情有可原。
用沈郎的话来,投效吐蕃,尚能被大唐优渥,如何激励那些忠于大唐的藩属国,以后岂不是人人效仿,大唐和吐蕃间可容不得这些小国做顺风倒的墙头草。
若是这苏失利有半分心向大唐之心,自可派人往大唐朝贡,可结果反而还阻断了周围二十余小国的朝贡之路,这便是罪该万死了。
“那伪王苏失利投靠吐蕃,断绝西北诸国朝贡大唐,本都护奉圣人之命讨贼,却不知几位是如何看那伪王苏失利的?”
高仙芝沿途行军过来,沈光都会派人询问当地土著,发现这小勃律国内,实际上也比那五识匿国好不到哪里去,只不过是当年其先王没谨忙得了圣人看重,有了大唐的册封诏书,才成了众望所归的王族。
对于小勃律国中的部族来说,他们不介意头上是哪个王,只要日子比吐蕃人的统治好就行了,这也让沈光向高仙芝提议,干脆以朝廷的名义,任命那些忠于大唐的部族首领担任土官,由安西都护府直接管辖。
高仙芝本没有那么大的胆子,但是有沈光在,他自然不怕被圣人猜疑,反正他最终的目标是出将入相,若是真能让小勃律改土归流,成为钉死吐蕃染指西域的西北门户重镇,也足以为他入相的资历添上一笔。
“那伪王忘祖背宗,忘了历代先王和吐蕃恶贼的血仇,实乃不忠不孝之徒,自是该杀!”
梅老汉杀气腾腾地说道,小勃律国中,除了孽多城附近的几个大部和吐蕃亲善,其余地方上皆受吐蕃人盘剥欺压,各个小部族哪还会效忠什么狗屁王室。
“不错,就该杀了那伪王。”
阿里奥古他们亦是咬牙切齿地说道,而高仙芝看了后更是心中大定,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当即他就表了阿里奥古那两个老汉为连云堡地方上的土官。




唐土万里 第三百九十二章 罗马人的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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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耀的火把下,赞巴盘膝而坐,那柄家传的宝刀就横在膝盖上,远处是喧嚣热闹的唐军大营,作为胜利者他们自然应该痛饮庆贺,而不是像他这样的败军之将,听着身边的族人们痛苦哀悼战死的士兵的亡魂。
不远处,福卡斯听着那些吐蕃俘虏好似狼群低泣的凄凉哭声,也不由打了个寒碜,不过想到这些骁勇善战不属于大食人的吐蕃人被自家主君杀成了这幅样子,他又不由挺直了胸膛,在身旁奥卢斯的陪同下,走向那独坐于火光下的吐蕃将主。
“咱是奉了大都护之命,来询问那吐蕃贼将的。”
出示了令牌后,福卡斯方自进了单独看押没庐琼保氏的营地,大军远征路上无聊得很,什么事都能当成谈资,他喜欢写日记的事情不知道怎么就传了出去,最后就连闲得无聊的高大都护都拿了他的日记当做消遣来看。
福卡斯每日用拉丁文和汉字写日记,他在火烧城的时候学习大唐的语言文字,虽说把字给学全了,但是写日记时仍旧习惯使用拉丁文的修辞和语法,而他也把这次远征的经历当成了一次史诗般的传说,于是用词上难免夸张不少。
而他这种大吹牛皮的写法,其实很对高仙芝和安西军的将士们的胃口,于是他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的日记,不知不觉间就成了远征军中最受欢迎的读物了,这也让他得以接触了不少安西军的将领,为他们单独列传写故事。
大唐太过于伟大,以至于在福卡斯眼中堪称史诗般的远征在大唐史官的笔下,不过是寥寥百来字的篇幅,那些远征军的将士和沿途征服的敌人连留个名字都不配,可是对福卡斯来说,这却是值得他记录的东西。
“西门,赶紧写,咱们等着你的新故事呢!”
勘验过令牌的士兵笑着说道,虽说大部分军士都不识字,但福卡斯写的故事自有人会在军中讲给大伙听,不少人都以能被这位弗菻国的书记官写上名字而感到自傲。
“快了,快了!”
福卡斯很是高兴地回应着,然后他看到了那位抬起头的吐蕃将主,他听说这位吐蕃将主姓没庐琼保氏,乃是吐蕃国中的大贵族出身,其家族类似罗马国中的执政官,曾经管理着吐蕃帝国。
“你是何人?”
赞巴的唐言对福卡斯来说? 比大多数安西军里的蕃部将领们说得要标准许多,用主君的话来说,那是正宗的雒阳雅音。
“我是碎叶军掌书记官福卡斯? 汉名西门庆? 来自罗马帝国西庇阿家族? 效忠于沈将军。”
福卡斯很是严肃地回答道,对于自己的汉名,他极为喜欢? 他询问过主君? 西门乃是历史久远的大姓,正适合他们西庇阿家族使用,而他的名字里带个福? 汉话里庆福乃是吉祥之意? 他嫌福字太过直白? 便单取了庆字使用? 当时主君都被他取的这名字所惊动? 直呼好名字。
“你来做什么?”
看着面前的罗马人拿着纸笔? 赞巴眉头微皱,这个异邦人可不像是来询问的。
“我来记录将军生平,这样将军和我家主君一战,也好让世人知道我家主君打败的是何人,而不是什么无名小卒。”
“你是史官?”
赞巴看着神情虔诚的罗马人? 脸上也变得严肃起来? 大蕃输了? 可他却不愿没庐琼保氏因为自己而蒙羞? 堕了威名。
“是的。”
福卡斯稍微迟疑了下,但随即就重重点了点头,他坚信自己写的日后? 日后必将在罗马成为伟大的史诗,大唐那些高傲的史官们不屑记录的伟大远征,就让他来记录,去让世人赞美宣扬大唐军队的强大和文明。
“我叫赞巴没庐琼保,乃是……”
很快赞巴便很配合地说起了自家生平,而在福卡斯笔下,这位吐蕃将主便多了一连串头衔,比如吐蕃帝国的雄鹰,以一抵十的勇士,来自执政官家族的贵族,镇压小勃律的恶魔等等。
“这把刀是?”
“这是我家传的宝刀,乃是甲热刀剑中的洛甲中的古拉司,《格萨尔王传》里格萨尔王有三把宝刀,其中一把便是古司刀。”
抚摸着家传的厚背宝刀,赞巴展示着上面漂亮的纹路,然后他这把看上去实际上就是平平无奇的所谓宝刀便成了福卡斯笔下传说中斩杀过妖魔的宝刀,又加了一连串的头衔。
像福卡斯讨要了记录碎叶军是如何攻破连云堡的记载,赞巴看得直接傻了,在这个罗马人的笔下,那位沈将军简直就如同天神一般完 美,而唐军将士亦是勇猛和美德的化身,而连云堡的守军从一千五百人变成了三千人。
这简直就是胡扯,看着罗马人吹嘘着那位安西军的李嗣业是阿修罗王转世,一人在城墙上独自斩杀百余大蕃勇士,赞巴几乎就想把这些荒唐纸直接糊在他脸上,直到他看到后面有关他的记载,只见自己成了这位罗马人笔下唯一正直且拥有怜悯美德的吐蕃将军,随后又写自己和另外那两个如同神将般的大唐猛将打得有来有回……他脸色发烫起来。
赞巴心里生出种奇异的满足感,即便他是败军之将,也许这样被记录下来,也不算是辱没了氏族的威名,毕竟接下来他要和那位沈将军进行罗马人口中的无比荣耀之战。
“你还有什么想问的?”
最后赞巴把那叠纸张还给了福卡斯,对于接下来那一战,他没有任何遗憾,只希望这个罗马人写的史书能传回吐蕃去,好让氏族知道,自己到死也没有堕了没庐琼保氏的威名。
收起纸笔,福卡斯心满意足地起身,在他看来这个出身高贵的吐蕃将主确实配做主君的对手,不过这位的结局他已经想好了,在战神般得主君面前,这位吐蕃帝国的雄鹰,来自古老执政官家族的高尚贵族,手持传说中斩杀妖魔鬼怪的宝刀,就像特洛伊的赫克托耳在阿喀琉斯面前那般弱小无力。
“奥卢斯,你相信吗,我将写出比《伊利亚特》更伟大的史诗。”
离开关押赞巴的营地后,福卡斯朝身旁的奥卢斯说道,希腊人的史诗太过夸张,希腊全境才多大点的地方,可他记录却是真正的伟大史诗,一切都真实无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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