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土万里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特别白
赞巴浑然没有想过,这数年来他日日酗酒,又疏于练习武艺,便是当年再强悍的勇武也终究被无情的岁月所带走,一刀失了先机,面对这狂风骤雨般的一连串劈斩,他只能一退再退。
连云堡上,安西军的将领们看得都是神采飞扬,谁能想到沈郎竟能这般压制那没庐琼保氏,只叫他连还手之力都没有。
“裴大,瞧见了没,沈郎用得可是咱的连环斩,要咱说什么狗屁招式都是虚的,只管向前砍就是……哈哈哈!”
李嗣业高兴地手舞足蹈,因为至少看上去沈光用得赫然就是他用的招式,抡刀就砍,一刀不行就两刀,两刀不行就三刀,直到砍死对手为止,反正在他手下,鲜少能有扛过三刀的敌将。
裴大郎自不会去和李嗣业计较,他最清楚自家主君的力量,能如此压得那没庐琼保氏抬不起头来,乃是气势、步伐、出刀角度和时机都配合得天衣无缝所致,像李嗣业这种老天爷赏饭吃的怪物是无法体会这一连十刀简简单单的劈斩所代表的精妙武艺。
因为在李嗣业手下,光是全力一刀砍出去,能躲开的人少之又少,能硬扛下来的更是凤毛麟角,便是自己阿耶在世,遇到这样蛮不讲理的对手,也只能跳脚骂娘。
……
连云堡下,围观的人群已经近乎疯狂,尤其是那两千奴隶兵,更是面色涨得通红,想到部族被吐蕃人摧毁,妻女被淫辱、自己也被羞辱折磨的血海深仇,他们只觉得神威天将军这十刀好似是在替他们砍出去一样。
“沈将军真乃神人也!”
没射咄和身边的手下都是看得呆了,如今他才彻底相信那自称西门氏的罗马人所记手稿,果然没有半点作假,神威天将军果然有神鬼难当之勇,想到此处他心中越发火热,恨不得立刻插翅飞到阿弩越城,劝说他那位叔父开城迎接大唐王师,兵临孽多城。
福卡斯这时候也停下了笔,他身边奥卢斯和原罗马帝国军团的老兵和土兵们皆是满脸崇拜的看向在阳光下宛如天神的汉家主君,若是在罗马,这位主君也必定会是大竞技场的战神,君士坦丁堡所有的贵族和平民百姓都会为主君而疯狂。
岑参亦是不可思议地看着眼前所发生的一幕,他是见过这位主君平时练习武艺、打熬力气的,可是他突然发现平时这位主君和他练手时压根就没使出过全力。
赞巴手中的宝刀,哪怕在吐蕃国中属于被吹得神乎其神的木司刀之类属,但是终究只是这个时代治炼钢铁时偶尔的杰作罢了,面对着沈光手中近乎无坚不摧于当世的特种粉末钢所打造的双手大横刀,终究没有撑过第十一刀。
“铿!”
断刃纷飞,赞巴只觉得手中忽地一轻,随即整个人就好似被山岳般的力量压垮了。
一刀斩断所谓的宝刀后,沈光硬生生控制住了下坠的刀锋,顺势劈开了赞巴肩膀处的甲胄后,只砍入锁骨寸许,没有将他整个胸膛都劈开来。
肩膀处血如泉涌,瞬间飚红了赞巴的脸孔,他好似被抽干了浑身力气,手握半截短刀,直挺挺地轰然双膝跪地,不敢相信自己就这么败了,败得毫无招架之力,败得一败涂地。
他的挑战,在这位沈将军碾压般的武勇前,好似成了一个笑话。
河岸边,五百吐蕃俘虏全部跪在了地上,有人如同失了魂魄般口中念叨着魔王,也有人磕起了头,他们无法理解没庐琼保氏家传的宝刀会被劈碎,那是传说中和格萨尔大王手中三把神刀一样的宝刀。
他们中曾有人亲眼见过赞巴用那把宝刀击碎敌人的刀剑,斩杀敌人,在这些曾经勇猛善战的吐蕃武士心中,他们的将主就是战神。
如今不但战场上输了,就连这样单对单的比试,也输得如此彻底,他们心中最后的信仰也彻底崩塌了,有人疯了,有人却彻底成了那位神威天将军的信徒,或许那个铁勒奴说得是对的,他们生于吐蕃,天生就是罪人……
“杀了他!”“杀了他!”
沉默了片刻后,河岸边先是有小勃律人呐喊怒吼起来,随后越来越多的人都高呼起来,尤其是那些奴隶兵,几乎把嗓子都喊哑了,福卡斯身边,来自罗马各地的军团老兵和土兵们也都亢奋地伸出大拇指竖了起来。
四周的喊杀声如同浪潮般起伏,沈光并没有动手,并不是他矫情,而是既然都到了这等地步,他可不愿成全吐蕃人的名声,哪怕眼前的没庐琼保氏相比其他吐蕃人来说已经算是条汉子了。
在沈光的剧本里,吐蕃人就该是邪恶的小人,于是他并没有挥刀斩杀面前一心求死的吐蕃将主,反倒是道,“死有轻于鸿毛,亦有重于泰山,若是能杀了某,你才是吐蕃的英雄。”
跪在地上的赞巴愕然地抬头,口中喃喃自语的,“杀了我!”也戛然而止,然后他见到了那位神威天将军持刀转身,背对着他,好似四周那滚滚的喊杀声是欢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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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攻打连云堡,也即是接天之要塞的战役中,谢尔扬·马米科尼扬是众多攀爬陡峭山坡的蕃兵中仅存的几名幸运儿之一,而他也因为率先爬上连云堡的城头并奋战到最后时刻而荣立功勋,这个来自罗马帝国亚美尼亚军区的褐发健壮小伙告诉我,他的祖先来自大唐,那时的大唐是名为大汉的庞大帝国,他的祖先是当时帝国西境军团的将领,因为战败而带着族人迁移到了亚美亚尼地区。——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连云堡之战》
唐土万里 第三百九十七章 杀人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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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郎是在做什么?”
连云堡的高耸城墙上,高仙芝看着并没有斩杀那吐蕃将主,反倒是持刀转身,将后背露给那吐蕃将主,高仙芝原本得意的笑容消失了,其余安西军将领也是面面相觑,不知所以然。
众人里,封常清不在,此时能猜出沈光心思的也只有裴大郎了,他看得出自家主君纵然转身,好似将后背空门大露,但是那持刀的站姿和握法,分明是随时都能回身一击。
那吐蕃将主不是自诩英雄么,自家主君这是故意要引诱其背后出手,当着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这么多的蕃国兵士百姓面前,杀人诛心,莫过于此啊!
“西门,今日这一战你定要好好写,好好写,边公在延城可等着呢!”
福卡斯身边,穿了身碎叶军戎服的鱼朝恩兴奋地喊着,他是跟随边令诚来安西监军的随从宦官,因为身体强壮而且能骑马射箭,所以被派来随军。
边令诚虽然没有跟着来监军,但还是派了鱼朝恩和龙武军的几个士兵算是代替,只不过鱼朝恩他们与其说是代为监军,倒不如说是记录安西军的战事,以便边令诚回长安城的时候面圣能够交差。
鱼朝恩对于福卡斯的日记便极为感兴趣,甚至于为了能让自己的姓名出现在福卡斯的故事里,甚至不惜拿自己的安西烧春来多换取那么几笔,在他看来这位自称西门氏的异邦人记录的战事可比那些史官们有趣多了,不是干巴巴的只有那么小段文字。
“放心,我都记着呢。”
福卡斯连忙答话道,可是眼睛却眨都不眨地盯着河岸边主君的身影,他不明白主君为何不杀了那个吐蕃将主,方才主君又和他说了什么,主君那么仁慈,肯定是看在其人的勇气上,并没有打算取其性命吧!
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观战的人群里,大多数人也以为许是这位神威天将军宽宥了这个没庐琼保氏的将主,“神威天将军定是不屑杀此贼!”只有跌失伽延和没射咄倒是想到一块去了,两人都觉得那没庐琼保氏就算是吐蕃的贵种,似乎也不配死于沈光之手。
赞巴手握短刀撑地,整个人都颤抖着,因为失血而显得苍白的脸上神情扭曲而狰狞,这个时候也许引刀自刎给自己个痛快才是最好的做法,可是想到沈光说的那句话,他内心又挣扎起来。
三天时间,足以让赞巴从福卡斯和看守他的碎叶军士兵口中知道他们是怎么打输这一仗的,此时此刻沈光在他心目中比起当年的王忠嗣更加可怕,失去了小勃律,大蕃便等于被斩断了染指西域的通道,便只能在青海河西陇右和唐军血战。
不能让这个沈光活下去,否则迟早又是一个王忠嗣,必定是大蕃的心腹之患,想到这里,赞巴忽然觉得沈光那句话说得太对了,比起大蕃的安危,他个人的荣辱又算什么。
握着短刀,看着前方离自己不过五步远的身影,赞巴没有仓促行事,他让自己冷静下来,积蓄体力,他要让这位沈将军为他的自大付出代价。
这时候连云堡的城墙上,高仙芝也终究是瞧出了几分不对劲来,他刚才是关心则乱,忘了沈郎为人最是心细如发,又怎么可能如此明显地将背后破绽卖于那吐蕃将主,这分明是要阴诱他出手啊!
“沈郎这是要坏吐蕃人的名声!”
高仙芝俯瞰着连云堡下近万的蕃国兵马和百姓,还有那些狂热的首领头人,已然猜到了沈光的打算,吐蕃人虽然残暴,但其国中的贵种大底都还算是信人,那没庐琼保氏更是老牌的大氏族,今日这吐蕃将主万众瞩目之下为沈郎所败,若是还在背后下刀的话,这名声可就彻底毁了啊!
就在高仙芝思忖间,河岸边赞巴终于攒够力气,身形暴起,手持短刃朝沈光的脖颈刺去,这一幕只看得碎叶军中南霁云白孝德他们睚眦欲裂,而四周观战的各藩国国主首领勇士也都是咬牙切齿地咒骂起来。
“贼子……”
只不过他们的骂声尚未骂完整,便只见沈光赫然回身挥刀,就好似早知道这卑鄙无耻的吐蕃贼会背后偷袭一般,不但轻巧地躲开了那阴狠的刺杀,更是一刀将其枭首。
“漂亮!”
连云堡的城墙上,裴大郎第一个喝起彩来,自家主君这一刀当真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就是他自问在这等情况下也不能这般轻松写意地回身将那吐蕃将主直接枭首。
断头的尸首处,血液喷溅而出,那蓄足力气的无头尸体朝前仍旧冲出三步方自轰然倒地,这时那戴着金盔的脑袋也跌落在尘土中,脸上的表情犹自带着几分欣喜,赞巴到死也没想到,沈光这一刀快到了他根本来不及反应的地步。
“好!”“杀得好!”“吐蕃狗该死!”
潮水般的欢呼声夹杂着喝骂声轰然响起,而看到自家主人死于沈光刀下,五十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在看押的碎叶军守军下暴起,冲向了沈光。
“可恶的蕃贼,果然不可信。”
负责看押这些俘虏的李戍大怒起来,直接拔刀就砍翻了身边暴起的俘虏,随即朝左右士兵大喝,“杀了这些蕃贼,莫要让他们惊扰主君。”
沈光冷眼看着那些没庐琼保氏的士兵好似疯了般朝自己冲来,随即又被麾下的碎叶军士兵用刀枪斩杀殆尽,脸上没有丝毫的怜悯,当李戍砍下最后那个没庐琼保氏的士兵脑袋,他方自用刀挑起赞巴的首级,随后翻身上马,手持那犹自戴着金盔的头颅策马驰向五识匿国、护密国和小勃律诸部国主首领头人们面前。
“吐蕃人残暴不仁,言而无信,当年以暗弱示我大唐,求娶公主,我太宗天可汗大皇帝仁慈,下嫁我大唐公主于吐蕃,并赠其佛经典籍铁器工匠,却不料吐蕃人狼子野心,自以为羽翼丰满,国强兵壮,不但侵扰我大唐边境,更是搅扰得尔等藩国不宁。”
“吐蕃人皆狼也,狼性反复不可信,今日沈某本见这没庐琼保氏纵然力弱也敢挑战于我,也算是条好汉,本想饶他一命,但不想其天性如此,故斩杀这蕃贼于此,诸位当引以为戒,不可轻信吐蕃贼。”
沈光话音未落,没射咄已自越众而出,高呼道,“神威天将军所言极是,那伪王苏失利乃是吐蕃杂种,非我小勃律王族……”
听到没射咄的话,四周五识匿国、护密国还有其余赶来的小勃律部族都听得傻了眼,想不到这小勃律如今的国主竟然是吐蕃人的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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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识匿国的国王告诉我,他少年时曾在天竺即曾经的贵霜帝国流浪,他听说大雪山中有武艺高强的刹帝利武士出家为苦修者,周围人都说这位苦修者的刀术有雷帝因陀罗之威,于是他便爬越雪山拜师学艺,当我询问他的老师和主君的刀术谁更强时,他回答我说,“蛮夷小神,岂能与上国神威天将军相提并论。”——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逸闻篇》
唐土万里 第三百九十八章 窃国杂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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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堡上,当高仙芝听完底下士兵的回禀后,也是不由愣住了,他知道沈光给那没射咄来了出王袍加身的大戏,日后打下孽多城,此人便是小勃律的新王。
不过他倒是没想到,此人倒是够狠的,竟是直接给那苏失利安排了个吐蕃杂种的身份,说苏失利的母亲私下苟合于吐蕃人,并非前任国主麻来兮的血脉。
像是这等明显就是谣言的话语,此刻没射咄当着五识匿国和护密国还有国中部族的首领头人的面说出来,这些人居然都信了,因为在他们看来这乃是小勃律王室的家丑,这世上哪有人自曝家丑的,更何况小勃律向来都恭谨忠顺,以父事大唐,这苏失利之前,小勃律就算被吐蕃人打得再惨,也不曾向吐蕃人低头称臣,怎么到了苏失利手上就背叛大唐。
看着声情并茂大声诉说的没射咄,沈光不能再满意,这样给小勃律前任国主麻来兮硬是戴上一顶绿帽子的段子自然不是他的手笔,全是眼前没射咄的临场发挥,可是沈光不得不承认这效果是真的好。
起码当他让一众藩国都认为吐蕃人皆是反复小人以后,没射咄再这么一来,这些藩国的首领头人怕是再不敢纳吐蕃人的贵女做妻妾了。
要知道吐蕃人虽然是此时能和大唐争锋的强国,但是对于西域这些小国,也是能拉拢就尽量拉拢,就好比小勃律距离逻些足有三千里之遥,就算吐蕃人擅长翻山越岭,适应高原气候,可是他们的国力远不能同大唐相比,所以使用联姻的手段来拉拢那些小国和大部的首领便成了常用的手段。
那苏失利之母,便是吐蕃人当时试图用来怀柔小勃律送来的国中贵女,当时小勃律的国主麻来兮不愿意为此得罪吐蕃人,再加上求娶大唐公主难如登天,吐蕃好歹也是当世大国,娶吐蕃贵女做侧妃倒也不算对大唐不忠。
只不过,如今没射咄倒果为因,将苏失利背叛大唐倒向吐蕃,说成其是吐蕃杂种的铁证,在一众藩国的首领头人们听来,却是铁证如山了。
“还请大唐王师为我小勃律做主,诛杀伪王,为先王报仇雪恨。”
看着没射咄情真意切地跪在那位神威天将军跟前双目通红地说话,跌失伽延等人都是心有戚戚,谁希望自己脑门上绿油油的,哪怕他们其实不怎么讲究女人是否贞洁,可是没人想自家的基业最后便宜了外来的野种。
“城主请起,我大唐王师来此,本是圣人诏命,让我安西军击蕃贼,复小勃律全境疆土,不曾想那苏失利竟然是吐蕃余孽,难怪背离小勃律历代先王遗训,投靠吐蕃认贼作父,原来竟是如此。”
沈光下马扶起没射咄,接着看向四周都是纷纷朝他躬身的诸藩国首领头人道,“城主当使人告知国中上下,此等窃国杂种,各部当共击之!”
“将军说得是,正该如此。”
没射咄起身后,满脸的愤愤不平,周围跌失伽延等人也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沈光这时候就差笑出声了,今日没射咄这番说辞,日后可是大有可做文章的地方,今后这葱岭以西诸国,哪个要是背离大唐,便说他是吐蕃人的杂种,各部共讨之。
沈光又当众安抚了没射咄和跌失伽延等一众藩国酋长后,方自上连云堡向高仙芝复命。
“大都护,末将幸不辱命,贼将人头在此。”
“某便知沈郎胸有韬略,必不会叫某失望,今日过后,这吐蕃在葱岭诸国的名声便算臭了,某看那些五识匿国和护密国的豪酋们回去后怕是会好生查下自家的子嗣里有没有吐蕃人的野种了!”
高仙芝看到沈光后,大笑了起来,边上的安西军众将也都是满脸的佩服,打仗他们在行,可是这种计谋就不是他们能理解得了的,只是不明绝厉,既然大都护和护都说沈郎此举胜似十万大军,那便一定是了。
“吐蕃人不修德政,专以残暴统治其部众邻国,焉知此事莫须有乎?”
沈光满不在乎地说道,苏失利是吐蕃杂种这件事是没射咄编排出来的,可是和他半点关系都没有。
“好一个莫须有乎?可惜封二不在,不然他定会和沈郎你浮一大白。”
“来来来,沈郎坐某身边来,吃过今日这顿酒,咱们明日兵发孽多城。”
高仙芝招呼间,自有牙兵奉上酒食,众将亦是欢呼起来,如今全军士气高涨,便连那五识匿国和护密国的兵马亦是可用,再加上苏失利乃是吐蕃杂种之说已然甚嚣尘上,说不定等他们还没到孽多城,城中就已乱了。
……
连云堡下,听了没射咄这位迦布罗城主爆出的王室隐秘,福卡斯自然兴冲冲地找上门去询问,而边上还跟了个鱼朝恩,身为宫中的宦官,他对于这种宫闱秘事自然很感兴趣,可哪个敢拿大唐皇宫里的事儿当谈资,但是这番邦蛮夷就不一样了,到时候记个清楚一并送回延城,说不定边公回长安后,好叫圣人看了图个乐子,万一圣人高兴,他说不准也能得个恩赏。
“没城主,还请您仔细说,这西门先生乃是安西军的书记官,他写下来的可是能列入国史的。”
鱼朝恩为了满足私心,却是信口开河地帮福卡斯骗起没射咄这位日后的小勃律大王来,就福卡斯写的那些东西,放在大唐那是稗官野史之流的东西,不登大雅之堂,更别说被史官拿来当信史采用,可是架不住没射咄不懂这其中的门路。
在没射咄看来,自己空口白牙说得的东西肯定不如福卡斯白纸黑字记下来的,再说若是大唐采用他的说法为信史,自然也能让国中上下信服,只是一时间想要将这故事细节编得圆满可信,也不是什么容易事。
“两位,此事说来话长,也是我小勃律的不幸事,还请两位移步到我帐中,我慢慢说于西门先生听如何?”
“如此正好。”
鱼朝恩也不等福卡斯回答,便已代他答应下来,福卡斯倒也不以为意,他如今已经清楚这位鱼朝恩乃是阉人,轻易不要得罪比较好,于是两人自随着没射咄去了他的牙帐,有酒有肉有故事。
酒到酣时,鱼朝恩醉眼朦胧地看着福卡斯所写的内容,不由道,“西门先生,这宫闱艳情你写得不行啊,此处当语做‘软温新剥鸡头肉,滑腻初凝塞上酥。’方为文雅,否则太过粗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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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讨的小勃律王苏失利实为吐蕃王子,吐蕃赞普后以其姐嫁于苏失利,亦是悖乱人伦之举,当大唐帝国的军队抵达孽多城时,这等丑闻已被暴露,由是城中大乱,有义士打开城门迎接王师入城,苏失利携其王妃亦是姑母的赤玛禄逃遁于城外。——摘选自福卡斯·西庇阿《安西军团远征风云录-逸闻篇》
唐土万里 第三百九十九章 鱼朝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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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朝恩是被大军聚兵的鼓角声给吵醒的,当他睁开双眼时,只见自己还在那小勃律的王爷帐中,连忙跳了起来,再见到边上仍旧呼呼大睡的福卡斯,不由连忙推搡道,“阿福,赶紧醒醒,将军在聚兵了。”
只不过鱼朝恩推了几下都不见口角淌着口水,满脸荡漾,不知做了何等春梦的福卡斯还是没醒来,当即就狠狠两耳光抽了上去,这才让福卡斯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睁开眼道,“我是谁,我在哪儿……”
“阿福,快走,将军聚兵,已经响了三通鼓了!”
鱼朝恩虽然是太监出身,但是孔武有力,要不然也不会被边令诚派来随军,他见福卡斯终于醒来,说话间自拉着他起身,然后朝两个在帐门口呼呼大睡的龙武军士兵踢了过去,“赶紧起来,误了咱家归营,仔细你们的皮。”
两个被踹醒的龙武军士兵砰地跳起来,但看清楚是鱼朝恩这位主后,立马便清醒过来,连忙帮忙抬着还没有完全清醒过来的福卡斯出了帐篷。
“鱼黄门,怎地走得如此匆忙?”
看到鱼朝恩他们慌慌张张地上马,闻讯而来的没射咄高呼道,自从知道鱼朝恩乃是代那位边监军随军的宦官后,没射咄也是存了几分讨好的心思,在他看来鱼朝恩和那位边监军虽然都是没卵子的阉人,可却是大唐圣人边上的近侍,若是能为他多说几句好话,自然好处多多。
“多谢没城主,不过我家将军已经升帐聚兵,咱们得赶紧回去,迟了便是犯了兵法,咱家虽说没什么,可是他们两个怕是屁股都要被打烂了。”
鱼朝恩翻身上马后,朝没射咄还礼道,“等到了孽多城,咱家再和王爷好好吃顿酒。”
见鱼朝恩最后改了称呼,没射咄自是心满意足,连忙道,“那是自然,到时候小王自然准备好酒好菜……”
只不过没射咄话还没说完,鱼朝恩已经火急火燎地带着福卡斯出了营地,这也让没射咄对神威天将军的威势有了更深的理解,不曾想大唐圣人身边的近人也如此敬畏这位沈将军,等他到了孽多城定要好好准备些礼物才是。
……
鱼朝恩他们满身酒气地赶回碎叶军的营地时,只听得军中鼓声还在响着,总算松了口气,鱼朝恩代替边令诚随军,本来按道理大可以留住高仙芝这位大总管的中军,不过他此时正是二十出头的年纪,血气方刚,再加上在长安时就很倾慕沈光,这回有机会自然便赖在碎叶军里不肯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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