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先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龙升云霄
林耀只是轻笑,他的群星社处于初创时期,红棍与军师的职位还没有交出去。
就连下面的四路元帅和八大头目,目前也只是矮个子里拔将军,以后肯定还会变动,剔除那些不合格的人。
茶壶的实力不说比得上洪兴太子,起码不会弱于未来的铜锣湾扛把子陈浩南,或者对等的东星五虎之张耀扬、司徒浩南这些人。
他怎么会不心动。
林耀的目的可不只是雄霸旺角,迟早他也要搞出一系列的堂口出来,每人坐镇一方与老牌势力洪兴、东星争锋,看一看港岛是谁的天下。
有这个想法在,自然不能单打独斗,一个好汉三个帮,没一些得力的手下怎么行。 电脑端::/
“赢了!”
三十招后,有些心急的狄威急于反攻,被抓到破绽的茶壶打翻在地。
林耀的小弟欢呼不已,陈超的人则面色沮丧。
“耀哥不愧是白手起家,短短几个月内打下硕大基业的黑道大哥,手下真是卧虎藏龙。”
陈超赞许两声,摆手道:“放人!”
狄威是他手下最能打的,狄威都败了,其他人上去也没用处,还不如爽快的认输。
“耀哥!”
卷毛二人被放下来,小跑着来到林耀身边。
林耀点点头作为回应,随后看向面无表情,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的陈超,开口道:“超哥,我一直有个问题,宋子豪投靠了警方,上交了公司账目还做了污点证人,在这种情况下,你怎么还敢回港岛?”
宋子豪了解的内幕太多了,有他的投诚和公司账本,亚太伪钞集团根本挡不住警方的查抄。
据他所知,亚太伪钞集团的高层跑的跑,被抓的被抓,类似陈超这种集团核心成员,身上都背着通缉令呢。
“港岛是我亚太伪钞集团的总部,代表了太多含义,不是一句话就能舍弃的。更何况,富贵险中求嘛,龙四能从无到有的建立亚太伪钞集团,我陈超凭什么不可以?”
陈超野心勃勃,早就不满足于做个印度分部的负责人了,只可惜前有宋子豪,后有谭成,公司内部肯本没位置让他进步。
现在不一样了,谭成死了,宋子豪当了污点证人,亚太伪钞集团轰然垮塌。
他临危受命,接受国际伪钞集团的调动,像救世主一样出现在港岛。
可想而知,只要他做成这件事,他在公司内的地位将无人可以撼动,为了大业,自己冒些风险有什么问题。
“好一句富贵险中求,看来超哥做过最坏打算了,那我就放心了。”
林耀后退两步,看他的目光像看死人。
“你什么意思?”
陈超面色一变,下一秒,外面就传来了凄厉的警报声。
“你报警了?”
陈超彻底慌了,他是亚太伪钞集团的余孽,在警署那边是有案底的,被抓就等着坐牢吧。
“不是我,我是出来混的,怎么能干这种没义气的事。”
林耀直接反驳,随后指向卷毛几人,又道:“他们有五个人,现在只有四个在这,你想过为什么没有?”
“为什么?”陈超还抱着最后一丝幻想。
“因为有个叫犀牛皮的家伙,我调查出他是警方的卧底,他此时不在这,你猜他去哪了?”
林耀摊了摊手,笑道:“超哥,你真不该回来,宋子豪不够朋友,把你们卖的一干二净,光是你的资料,警署的档案室内就有半米高,你被抓,下辈子只能住皇家酒店了。”
嘭!!
正说着,无数穿着防弹衣,戴着防毒面具的飞虎队成员,撞破玻璃冲进了仓库内。
“不许动!”
“都不许动,举起手来!”
踏踏踏踏
举着防爆盾的武装部队,也适时的堵住了门口。
看到这一幕,陈超大惊失色。
看看正门处的武装部队,又看看冲进来的飞虎队成员,无力的闭上了眼睛。
“超哥,放心的去吧,你的这些手下们,都是你从印度带来的,宋子豪不知道他们,港岛这边也没他们的案底,到时候我会帮你保释他们的。”
林耀看着陈超,随后又看向陈超带来的小弟们,招呼道:“看清楚我的样子,我以后就是你们的新大哥。
你们的超哥已经完了,但是还有耀哥在。
别说耀哥不给你们机会,等你们进去之后,记得别乱说话,我不管你们是港岛人,印度人,弯弯人,还是老家人,只要你们肯跟着我干,我都会保释你们出去的。”
“林耀,你,你”
陈超气的要死,相比被警方抓获,他更恨林耀的落井下石。
“超哥,你说的嘛,富贵险中求,别告诉我你后悔了!”
林耀说完不再理会陈超,而是看向被扶起来的阿忠、狄威,还有那些黑衣小弟们:“还不叫人?”
众人面面相视,他们中有很多人不是港岛人,是没有港岛身份证的,从法律上来讲是偷渡客。
如果被警方抓了还没人为他们担保,起码要先做三个月牢,然后再被遣返回各自的国家。
现在超哥倒了,耀哥肯收留他们,为他们担保,在很多人看来不失为一种办法。
毕竟,陈超这辈子能不能出来还是两说,他们总不能陪着陈超一块死吧。
“耀哥!”
阿忠和狄威互看一眼,第一个表达出自己的态度,哪怕十分钟前他们还是敌对关系。
正所谓: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又或者: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
陈超倒霉了,没人想跟着一起倒霉。
“耀哥!”
看到阿忠二人都反水了,其他马仔还坚持什么,一个个低头喊起了大哥。
“你,你!”
陈超气的肝颤,手指指着林耀,目光中满是恨意。
可是犹豫了半天,他最终也没有把狠话说出来,怒极反笑,对着林耀翘起了大拇指:“你真行,长江后浪推前浪,我叫你声耀哥,不冤枉!”
“都站好,谁也不许乱动!”
面对枪口,没有人能够无视。
十几秒后,看到场面稳定下来了,肩膀上佩戴者三颗星的黄志诚总督察,在飞虎队指挥官的陪伴下走了进来。
“都抓回去!”
黄志诚大手一挥,直接下了死命令。
林耀听了也不见怪,对陈超摆摆手做了个告别的动作。
292:与黄志诚的第一次翻脸
威武,威武
黄志诚这边正要收队,远处又传来了警报声。
林耀此时刚坐上黄志诚的警车,看着后面疾驰而来的十几辆警车,对着黄志诚笑道:“老大,你好像有麻烦了。”
抓捕陈超的功劳,其实应该是犀牛皮的。
因为林耀的出现,导致黄志诚也知道了这件事,先下手为强出动了警力围捕。
现在陈超抓到了,电板也找到了,功劳怎么分,恐怕不是那么好说清的。
“我有什么麻烦,我是油尖旺区的o记负责人,盯着你们这些烂仔是我的职责。
我察觉到你们晚上有大行动,于是部署警力前来维稳,没想到抓到了陈超这条大鱼,你说这个报告有问题吗?”
黄志诚用倒车镜看了眼林耀,笑的跟老狐狸一样:“当阿sir的,最重要的不是抓坏人,而是写报告,报告写的好,官就有的升,写不好,功劳再大也没用。”
说完,黄志诚下了车,找上了对方的负责人。
林耀坐在车里向后看,也听不到他们再说什么,就看到黄志诚在与人争辩,想来是为了功劳的事吧。
十几分钟之后,对方的指挥官气急败坏的走了,也不知道是怎么解决的。
与之相比,黄志诚显得志得意满,上车时还在哼着小曲。
“搞定了?”
林耀晃了晃手上的手铐,略显无聊的说道:“搞定了就快点去警署吧,走个程序后我也好早点回家。”
“回家?”
黄志诚脸上的笑容收敛了下去:“你带着上百人,在码头仓库与陈超碰面,上面怀疑你和有组织犯罪有关,涉嫌组织黑社会,扰乱治安!”
林耀目光一凝,随后突然笑了:“老大,我胆子很小的,你别和我开玩笑啊。”
黄志诚坐在驾驶位上,透过后视镜看着他。
双方谁也没有说话,气氛就这样沉默了下来。
半响之后,就在林耀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黄志诚突然开口了:“下午你和我打电话,说给我消息,让我帮你对付凤舞帮的时候你有没有开玩笑?”
林耀只是看着他,不发一言。
黄志诚也不见怪,继续道:“你就是我打入倪家的一条狗,真以为建了群星社,你就有资格和我讨价还价了。 : :
哪有这种好事,做狗呢,最重要的是有自知之明,我给你吃的你才能吃,我不给,你不能跟我要。
记住你的身份,我才是掌握雷神之锤的那一个,我能把你捧起来,自然也能把你摔下去。”
林耀躺在后座上,微笑着,看着后视镜内的黄志诚。
他能在黄志诚的话语中听出警告的意思,只是他一点都不慌,相反,他觉得黄志诚有些慌了。
他的发展速度太快了,短短半年时间,从无到有的建立了群星社,手下小弟五百多号,眼下又在打凤舞帮的主意,黄志诚被这样的发展速度吓住了。
他肯定在想此时的群星社,就是旺角数一数二的大公司了。
等到他吞并凤舞帮之后,岂不是要做旺角的老大。
黄志诚这人林耀非常了解,他的控制欲极强,不肯被他控制的东西他宁愿毁掉。
自己跟他讨价还价,请他帮忙对付凤舞帮,让黄志诚有了危机感。
其实,哪怕没有这件事,等他做大做强之后,曾经捧他上位的黄志诚,也会是最想把他拉下马的人。
不信可以看看韩琛。
韩琛能取代倪永孝,成为新的尖沙咀霸主,黄志诚在里面出了大力气。
斗倒了倪永孝之后呢?
黄志诚想控制韩琛,察觉到韩琛无法被他控制之后,立刻开始着手对付韩琛。
从这一点不难看出,他喜欢掌控全局,不允许任何人超出他的控制范围。
“有什么想说的吗?”
面对黄志诚的问题,林耀还是不说话。
黄志诚是想让他服软,可林耀并不想这么做,因为他从不认为自己是谁的狗,也没有人能拿他当狗看待。
“不想说啊,那简单,公事公办,去里面反省几个月吧,社团的事先放放,脚步太大容易扯到蛋。”
黄志诚收回目光,开车驶向警署。
林耀轻蔑的一笑,他早就知道黄志诚靠不住,却没想到这么快就被他摆了一道。
也对,他们本就是相互利用,不管是谁的利用价值先消失,都会被对方一口吞掉。
这一次,黄志诚只是想给他一个警告,让他清醒一些想想怎么当狗。
换成他,可能比黄志诚做的更绝,一点后患都不留。
当然,林耀能想明白黄志诚的目的,却不代表会原谅他。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有些事,差不多可以开始了。
黄sir,谢谢你给我机会,但是很抱歉,我不会给你机会的。
油尖旺区总署
“姓名?”
“林耀。”
“性别?”
“男!”
“你和陈超是什么关系,来码头仓库做什么?”
“我和陈超没关系,来码头仓库是因为陈超抓了我的朋友,我是来跟他要人的。”
“你是不是社团份子?”
“不是,我是好市民。”
“好市民会在天黑后带着百来号人,到码头仓库和伪钞集团的核心人物谈判?”
“阿sir,我朋友多行不行,法律上没规定朋友多也犯法吧?”
“林耀,你不要心存侥幸,我这里有一份资料,上面记载了你作为群星社首领,指使与策划了多起恶意伤害案,我们现在要控告你非法组织帮派活动,聚众闹事,扰乱治安,你可以打电话给律师了。”
“非法组织帮派活动,聚众闹事,扰乱治安,这跟欲加之罪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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