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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先锋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龙升云霄

    不知从何时起,河道两旁的丛林中开始出现克里人的身影,他们骑着马,追逐着河流上的木筏,显然不打算放过他们。

    “老板,岸上都是克里人,他们要将我们赶尽杀绝,我们该怎么办”

    泰勒抱着一支崭新的,刚问世不久的毛瑟1888栓动步枪,脸上写满了担忧。

    亨利也没有太好的办法,转头看向格拉斯,开口道:“格拉斯,你对这片区域最熟悉,你说我们该怎么办”

    “河里不安全,我们的木筏甩不掉克里人,当我们进入狭窄河面时,一定会遭到他们的攻击。”

    “想要活命,只能弃船上岸,我要是没有记错,五公里外有个激流湾,从那里上岸,向西是克里人口中的赛尔山脉。”

    “这条山脉,一直向北延伸,足够顺利的话,我们能一直穿行,直到离开保护区为止。”

    格拉斯不仅是猎人,他还有个身份是向导。

    他是除了克里人之外,最熟悉保护区的几个人之一,如果说有人能带领他们避开克里人的追杀,这个人非格拉斯莫属。

    “弃船上岸,然后背着六七十斤重的皮子,在山里跟克里人玩藏猫猫吗”

    杰拉德第一个表示了反对,他拉着亨利的胳膊,沉声道:“皮子太重了,我们根本无法背着它们在山林中穿行,更别说甩开克里人的追杀。我建议,大家继续乘船往前走,克里人没有船,只能眼睁睁看着我们顺流直下,离开保护区。”

    一时间,众人的目光全部看来,等待着亨利的决定。

    亨利脸色变了又变,内心经历了短暂的挣扎,最终长出一口气:“听格拉斯的安排,他会把我们安全的带出去。”

    “那皮子怎么办,你拎拎它有多重,你以为我们带着皮毛,能在山林中跑赢克里人的战马”

    杰拉德并没有给老板面子,他认为自己的想法是对的。

    上山根本是送死,与其去送死,不如留在船上奋力一搏,没准还能在水上找到出路。

    “格拉斯很熟悉保护区的环境,相信他是眼下最正确的选择。”

    亨利语气微顿,又道:“至于皮子,我们可以将它们藏起来,等到安全了,天更冷了,我们再派人回来拿。克里人讨厌寒冷,冬天会生活在更南边的位置,如果他们认为我们离开了,不会再回来了,肯定会放松警惕,这就是我们的机会。”

    “天啊,将皮子藏起来,说的真简单!我们就在他们的眼皮底下,你说怎么藏,他们会给我两个小时的时间挖洞,然后把皮子藏在地底下”

    “克里人可没有那么笨,这么做就相当于放弃这些皮子了。”

    “亨利,你是老板,我不该跟你大声说话。”

    “但是请你告诉我,如果拿不回这些皮子,你用什么给我们发工资”

    “你的全部身价,都砸在了这次狩猎行动中,没有皮子你就会倾家荡产,我们这几个月也都白忙乎了。”

    杰拉斯狠狠的踢了下捆在一起的皮毛,恶狠狠的咒骂道:“该死的克里人,全都该去见上帝,那群划给克里人保护区的议会老爷更该枪毙!”

    “够了,杰拉斯!”

    亨利的心情很不好,他才是皮草公司的老板,杰拉斯这些人不过是给他打工的。

    他难道就不知道,损失皮子的下场吗

    很清楚,但是他不得不这么做,因为生命比皮毛重要。

    “我们要团结一致,别总想皮子的事,你要皮子还是要命”

    “




177:杀意
    “上岸,快点上岸!”

    激流湾,是两条河流的交汇处。

    两条河道组成了一个y字型,大地被划分为了三个区域。

    因为复杂的地势,林耀他们暂且摆脱了克里人,得以弃船上岸改走陆路。

    “快点将皮子背上来,留给我们的时间不多了。”

    “帮帮我,我的绳子断了,帮我将皮子放到肩上。”

    “前面的人快点走,克里人要来踢你们的屁股了!”

    在亨利的指挥下,众人放弃木筏,背着皮子进入丛林。

    从这里向西是赛尔山脉,复杂的山地环境与茂密的丛林,能为他们提供最佳的掩护。

    “停一下,我们得分成两队,一队人负责掩埋皮子,一队人要制造动静,引开克里人的追兵。”

    亨利站在丛林中,手上拿着一块指南针:“如果计划顺利,两个星期后我们会在马耳他城会合,美酒与羊排在城里等着我们。”

    留下来藏好皮毛,意味着他们在一两个小时内,甚至更久的时间中不能离开这片丛林。

    运气不好的话,被找来的克里人发现,很可能会把他们全都杀掉。

    当然,引开追兵同样危险重重。

    他们要一边向山上跑,一边开枪吸引克里人的注意,给隐藏皮子的人提供时间。

    不用问也知道,克里人会像猎狗一样撵在他们身后,睡觉都得睁一只眼睛。

    “我要留下来,我得知道宝贵的皮子藏在哪,别人办这事我可信不过。”

    杰拉德第一个要求留下,他谁也不信,只相信的自己的双手和眼睛。

    “我们也留下!”

    第二个响应的是泰勒和威廉。

    林耀看了眼泰勒,有些明白他为什么会留下了。

    泰勒身材臃肿,体重起码有240斤,而且多年以来的过度酗酒,让他的身体情况十分糟糕。

    让他在第一梯队,跟随众人引开克里人的追兵,估计跑不了多远就得累趴下。

    留在第二梯队则不同,他们要在树林中停留一段时间。

    那时,克里人早该被第一梯队的人引走了,到时会出现第一梯队在前面跑,克里人在后面追,第二梯队位于最后的情况。

    只要保持隐蔽,运气不是太差,克里人绝对想不到,他们身后还会有一伙人。

    “霍克需要留下,他腿上有伤,无法承担引开追兵的责任。”

    格拉斯看了眼霍克,随后又看向泰勒叔侄:“我想请你们两个帮我照顾霍克,只要你们能带领霍克前往马耳他城,我会支付给你们一千美金。”

    一千美金,在1888年绝对是个大数字。

    普通人,每月拿三十块左右的工资,不吃不吃要两年半才能攒下这笔钱。

    “没问题,我们会照顾好他的。”

    泰勒一口答应下来,在他看来这跟捡钱没什么区别。

    “霍克跟我来过几次保护区,他对这里的地形也很熟悉,他会带领你们走出去的。”

    格拉斯不是不想留下,而是他身为向导,必须的跟在第一梯队。

    不然,让亨利这些人走在前面,谁知道他们会走到哪去,两个星期横跨赛尔山脉,是他估算出的最理想时间,前提是有他带队。

    如果没有,让亨利一行人拿着地图乱跑,他们可能一个月也走不出去。

    “四个人了,还有人要留下吗”

    亨利目光环视,第一梯队只需要强兵悍将,他们又不跟克里人正面冲突,人数多少是次要的。

    理想中,第一梯队最好由五六个人组成,人少机动性强,方便撤离,人多反而容易暴露。

    “我留下。”

    认真思考片刻,又有名皮匠选择留下。

    而就在亨利觉得,应该不会有人再想留下时,林耀突然开口了:“格拉斯,如果你能说服老板把他的黄金版卡尔卡诺给我,我愿意留下来帮你保护霍克。当然,我是保护,杜绝一些麻烦,不是给霍克当保姆。”

    林耀将保护二字咬的很重,还不经意的看了眼杰拉德。

    众所周知,杰拉德跟格拉斯父子的关系可不好,如果有落井下石的机会,林耀不觉得他会放过。

    “好!”

    格拉斯想也不想的答应下来,随后拉着亨利去了一旁。

    谁也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几分钟后,他们结伴返回时,亨利不情不愿的交出了那支镀金步枪。

    “记住你的承诺!”格拉斯看着林耀的眼睛。

    林耀重重点头,掂量着步枪和子弹带,开口道:“当然!”

    卡尔卡诺典藏版镀金步枪,是林耀眼馋了很久的高级货。

    它枪管长度为76cm,重3.8公斤,配有内置式弹仓,装弹量六发,精准射程38



178:天黑别说话
    晚上八点,月明星稀。

    林耀一群人渐渐肯定,克里人真的不会再出现了。

    这时,他们才开始忙碌起来,寻找适合储存皮毛的地方。

    这么做主要是预防雨水。

    不要觉得皮毛不怕水,就可以随便淋雨,这个观点是错误的。

    尤其是它们这种半成品皮毛,非常容易在雨水中变质发霉。

    现在刚到初冬,保不准还有一两场雨水。

    更何况,他们无法肯定什么时候来取皮毛,可能是深冬,也可能是开春,甚至是明年秋天,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所以大家要做最坏打算,尽可能延长皮毛的保护期。

    在泰勒的提议下,众人四处寻找。

    最终选定了一片烂石滩,作为存放皮毛的位置。

    一阵忙乎下来,很快到了深夜。

    除了没干活的霍克,其他人都身心疲惫,又冷又饿。

    “谁有吃的”

    林耀看了看其他人,大家谁也没有吱声。

    克里人来的匆忙,没给他们太多的准备时间,更别提惦记着带吃的了。

    “要不,我们用猎枪去打两只野兔”

    “你疯了,枪声会引来克里人。”

    “那怎么办,我现在又饿又累,都没力气说话了。”

    众人的状态并不好,上一顿还是早上吃的,一整天水米未进,放松下来立刻觉得肚子要造反了。

    “我带了弓,我们可以派人去打猎!”

    那名选择留下来的皮匠,从肩上摘下了一把猎弓。

    “箭呢”

    在众人的关注下,皮匠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用完了。”

    说的都是废话,有弓没箭,难不成先制作箭再去打猎

    有这个精力,不如去河边寻找河狸,保护区里别的东西不多就河狸多,印第安人不吃河狸,随便找到个河狸窝就能抓到五六只。

    “去河边太危险了,保不准会被克里人发现。”杰拉德突然开口:“白天的时候,我发现半山腰上有两颗果树,我们或许可以用野果充饥。”

    “我和你去。”

    林耀站了起来,主动承担了这项任务。

    杰拉德看了他一眼,只当林耀是饿得不行了,并没有想到他有胆子对自己不利,点头道:“其他人注意隐蔽,我们很快就会回来。”

    背上猎枪,杰拉德在前面带路。

    林耀跟在后面,二人一前一后往山上走,寻找着杰拉德看到的那颗果树。

    半小时后,他们找到了两棵果树。

    这是两棵蔓越莓果树,蔓越莓果树是一种北美地区的常见果树,多生长在有河流的区域。

    它们看起来跟大樱桃差不多,味道甘甜,带有些许青涩,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可以预防心血管疾病。

    站在果树前,林耀简单的看了看。

    果实已经成熟,只是产量不多,两棵树加起来估计也就二三斤的样子吧。

    六个人吃,吃饱肯定是不现实的,最多用来充饥和补充水分。

    “杰拉德,你知道吗,我们本不该成为敌人。”

    站在果树面前,林耀看向正在摘取果实的杰拉德。

    杰拉德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在月光下露出讽刺的笑容:“是你拒绝了我的友谊,你将钱看的太重了,我的朋友,你这趟下来起码能赚500美元,却不肯拿出200美元来给我,换取我的友谊,这让我很失望。”

    林耀笑了笑,没有理会杰拉德的自恋,也没有问他为什么找上他,而不去威胁同样收获颇丰的格拉斯。

    那样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摘下颗蔓越莓,放在嘴里咀嚼着,感受着味蕾上传来的甘甜,十分平淡的开口道:“我第一次杀人,是在一次追捕任务中。”

    “那是一名监狱逃犯,为了追捕他,我们出动了数百人。”

    “当时我的组长,带领我和另一位辅警,在一栋废弃的居民楼中搜查。”

    “我们当时根本没想到,逃犯就藏在这栋居民楼中,踏上二楼的第一时间,我的组长就中枪了。”

    “他从楼梯上滚下来,手枪掉在了我的脚下,我什么也没想,拿起枪就冲了上去。”

    “当我冲上二楼时,那人正要跳窗逃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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