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我不爱你了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决绝
霍明对娱乐城下手的事情,颜绍并不在意,他问心无愧,霍明在这个城市也并非只手遮天,大不了他去投靠霍明的对头就行了,但这段录音……
霍明真够狠的!当然,黎筝更狠!
他颜绍要是再去管黎筝的破事,他就不是不是男人!
“爱,是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东西。你愿意用你的爱,来和我做交易吗?”
、第五份爱情(2)
“什么狗屁的爱!”颜绍坐在地上,看着周围白茫茫的一片忍不住骂出了声。
虽然他对黎筝好的不行,但爱不爱的,却还真不怎么说,当然,黎筝也不稀罕他说。
他是个粗人,一直觉得喜欢什么人,只要对他好,然后两个人在一起就好了,什么“我爱你”之类的话,完全不靠谱。
因为这样的想法,他在黎筝毕业之后还一度想让黎筝给他管钱……幸好黎筝看不上他,更看不上他的娱乐城,最后没同意。
想到黎筝,颜绍又忍不住骂了几句,同时不着痕迹地观察着周围的情况,并且戒备起来。
“说脏话不好,你愿意和我做交易吗?”
“我不是被人绑了或者有人折腾我,而是真的遇上奇幻事件了?”颜绍感受了一下自己脑海里突然出现的信息,非常惊奇。
他们这些在道上混过的人,很多都有些迷信,不过他以前一直不信,娱乐城开业拜神的时候,还觉得麻烦偷偷减了步骤……他应该没得罪神仙吧?
“没错,你的感情很真挚,你愿意用你对黎筝爱,来换东西吗?”
能换的东西、自己前面的人换过的东西,在颜绍的脑海里突然出现,他忍不住瞪圆了眼睛:“靠!这什么爱还能换五十亿?竟然还有这么好的事情?”虽然黎筝能花了一点,能惹事了一点,但就算算上他送的一些名贵礼物以及帮黎筝收拾烂摊子花费的人力物力,加起来肯定也不到五百万。
“你决定换钱?”
“不,我要那么多钱做什么?钱够花就行了,相比于钱,我更想要一个比霍明他爸更厉害的老爸,让我不用什么都要靠自己……霍明一句话我的娱乐城就被人反复检查做不成生意,我要是能有这样的机会就好了。”
“你的父母都在,身世方面不能做手脚,不过你想要权势,可以用别的方法给你。”
竟然真的可以?颜绍惊讶地望着周围的白雾,然后不自在地动了动身体。他不知道那个声音是从哪里传来的,只觉得四面八方都有,现在倒是有种自己全身上下全都暴露在别人眼里的感觉:“不,权势也没什么,霍明虽然厉害,也不能草菅人命,而且像我这样没什么学问的人,有些东西真的玩不来,真有了权势说不定还没享受就被人阴死了……”
颜绍一看书就头晕,能混的这么好靠的绝对不是头脑聪明,而是有自知之明,然后又不知道为什么,总有一些人对他忠心耿耿。
“你就不想找霍明和黎筝报复?”
颜绍一阵沉默,过了半晌,才道:“霍明……我觉得他会对付我很正常,我要是他这样的大少爷,有人打我老婆的主意,还打我的脸,我也一定不会对他客气,不过黎筝……我想好了,我要换个比黎筝好一百倍的男人!靠,我就不信没了黎筝我颜绍就找不到好媳妇了!”
“我不可能凭空给你弄出个爱人来,你要是想找比黎筝更好的男人,拿了五十亿,多少人随便你挑?”
“那些人会是真心跟我过日子的吗?我对黎筝那么好,他还不是喜欢上了霍明?用钱换来的,他们遇上比我有钱的,是不是就跑了?当初我父母离婚,就是因为我爸喜欢上了别的年轻漂亮的女人……我总想着我和黎筝知根知底,我父母离异,他是私生子,两个人正相配,可是黎筝呢?他恐怕一直觉得我是在逼迫他,觉得我配不上他……”颜绍苦笑道。
他从来没有想过要逼迫黎筝,黎筝要是不喜欢他,拒绝他之后他绝不会胡搅蛮缠,那么多年的守护,就只是因为他喜欢黎筝,但是在黎筝看来,说不定根本就不是这样的。
比如高中毕业那年两人的初吻初夜,他觉得那是因为两人有了感情,而黎筝……在黎筝看来,是他用身体做交换,换了道远处上大学的机会!
颜绍不管是在黎筝面前,还是在自己的手下面前,一直都是给别人遮风挡雨的存在,很少能跟人说说心事,现在突然收到打击,不知道为什么就很想说说话。
那个声音并没有回应他,他也不在意:“我从小爹不亲娘不爱的,我妈生日我去看她,买了一个小蛋糕,都没说上话,她就当我是跟她要钱把我赶出来了,我爸更不会看我一眼,都说我是生来讨债的。我还没学历,虽然当年是为了赚钱才没去读书,但我确实不喜欢那些……很多人都说我没出息,一辈子只能当个混混,我说话粗俗,没品位,和黎筝一起去看话剧芭蕾舞一直睡觉,偏偏我还看不上跟我一样的大老粗……你说,有谁会真心喜欢我?肯定没人吧?”
颜绍越说越觉得就是那么一回事,他父母离异之后就一直没人管,浑身脏兮兮的,别人没少骂他嫌弃他,虽然表面上看不出,实际上他多少有些自卑。
大约也是这样的自卑,让他在喜欢上黎筝之后,总觉得自己低了一头,然后就对黎筝愈发的好。
“其实真心喜欢你的人很多。”那个声音突然又出现了。
“怎么可能?”颜绍皱了皱眉头,他怎么就完全没感觉?
“这些人都是真心喜欢过你、爱过你的,很多现在依然爱你。”那个又道,毫无感情起伏,但是颜绍面前,却出现了很多照片。
悬浮在半空中每张照片上都有一个人,颜绍用手一点,照片还变成了视频,播放出自己和那人的相处。
“这是我初中时同桌?我就光记得她是个黑丫头了,还是老师喜欢的乖乖女,没想到她竟然喜欢我……这不是我娱乐城里的服务员吗?她一看见我就低头,我还以为她怕我,原来她也喜欢我……不单单是女的,还有男的啊!这个伪娘说喜欢我我以为他就是说说!靠,蟋蟀那小子竟然喜欢我?我完全不知道,我一直以为他只是崇拜我!”颜绍看着那些照片,有种被震惊的感觉。
照片上有些人,他已经很久没见了,那些人多半早就移情别恋,甚至可能嫁为人妇,但突然知道原来有这么多人喜欢过自己,颜绍还是有些高兴。
高兴之余,他又觉得心里有些痛,黎筝,怎么就不喜欢他呢?
想起了黎筝,颜绍就连看照片的心思都淡了不少,直到看到最后一张照片,那种伤心茫然的感觉才突然消散一空:“这是于皓晨?于皓晨怎么可能喜欢我?”
之前颜绍看的那些照片里的人,在他看来都比不上黎筝。这多少是因为他情人眼里出西施觉得黎筝非常好,却也足以表面那些人确实比黎筝好不了多少。
但于皓晨不一样。
就算颜绍以前觉得远的黎筝千好万好,他也不得不承认,黎筝比不上于皓晨……不,应该说这两个人根本不能比!
黎筝长的不错,但也就是一个普通人而已,这样的男人光这个城市就能找出成千上万个,而于皓晨……他完全就是霍明那档次里的人!
甚至于,颜绍能在这个城市里开起这个娱乐城,就全靠了于皓晨。
颜绍会认识于皓晨,其实还是因为黎筝。黎筝性子比较冷,平常不喜欢搭理人,离开家乡来这个城市读大学之后,他就一直担心他会因为性格问题被人排挤,因为这个,每到周末,他都会带大包小包的东西来找黎筝,然后帮黎筝搞好同学关系。
各种吃的喝的,他给黎筝宿舍的人分了不少,那些人对他甚至比对黎筝还熟,后来黎筝进了学生会的宣传部之后,他更是不遗余力地支持黎筝,给学生会的人送吃的免费打白工不说,学校有点活动要拉赞助什么的,他就算当时身上没多少钱也会慷慨解囊。
而那时候,于皓晨就是学生会的会长。
于皓晨和黎筝一样,都有些冷漠,不过于皓晨虽然冷漠,平常做事却滴水不漏,还很稳重,让人信服,黎筝的话……黎筝的冷漠,在某些方面完全就是因为他不会跟人交往。
他当初第一眼看到于皓晨,就觉得对方很有本事,而为了让于皓晨多照顾一点黎筝,他一度想尽了法子和于皓晨搞好关系,最后总算在黎筝大二,于皓晨大四的时候,有了点交情,并且时有联系。
他刚来这个城市发展的时候,因为娱乐城这块上面的审批卡的比较严,他房子都在装修了还没拿到营业执照,差点功亏一篑白白扔掉一大笔钱,当时就是于皓晨帮他周旋找人,他才算是过了难关,后来有一回黎筝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那人给娱乐城和他找了不少麻烦,最后也是去找了于皓晨才解决。
他之前算的给黎筝花的那几百万里面,就包括当时为了还人情给于浩轩买翡翠用掉的九十万。
于皓晨后来又帮了他很多,带他认识了不少人,要不是别人知道他跟于皓晨有交情,娱乐城绝不至于开的那么顺当。就连霍明现在来娱乐城惹事,他并没有太担心,也是想着反正自己跟黎筝拆伙了,娱乐城要是实在开不下去,送给于皓晨就行了……
没错,就是送。于皓晨的帮助他一直记在心里,以前就想过送股份,是于皓晨不肯收才没坚持,他要是真的打算离开,这娱乐城自然要给于皓晨。
只是,于皓晨怎么可能喜欢他?于皓晨完全没表现过什么啊!
“这个人确实喜欢你,在喜欢你的人里面,算是比较真挚的了。”那个声音道。
真挚?颜绍有种受宠若惊的感觉,于皓晨的家世一点都不比霍明差,甚至比霍明更好一些,而且因为于皓晨的父亲有点不成器,他还已经掌权了,各方面强了霍明不是一点半点,这样一个人喜欢自己,颜绍根本就不敢相信。
他一直以为,于皓晨就是像他一样喜欢交朋友,又觉得自己讲义气值得结交,才会拉自己一把。
但是,神仙应该不会骗人吧?
颜绍原本一直因为黎筝的背叛而伤心,现在却跟被雷劈了一样,除了这件事再想不起其他。
手指下意识地点在了于皓晨的照片上,很快就出现了一些画面,那是他大学的时候去学校找黎筝,黎筝不理他就帮着学生会做事的一幕幕,那会儿他为了结交于皓晨,还曾经给于皓晨带他亲手做的饭菜。
那些,不过是他做多了,或者做了之后黎筝突然又不爱吃的东西而已,于皓晨表面嫌弃,背后竟然吃的一干二净。
颜绍有些怔怔地看着自己和于皓晨的相处,两人之间最为亲密的接触,也仅仅是于皓晨胃痛,他把人背去医院,比不上他对黎筝做的百分之一。
不知道为什么,颜绍突然就觉得自己之前的抱怨有些没必要。
黎筝不喜欢他,他也没必要强求,更没必要看轻了自己,毕竟还有别人喜欢他,喜欢他的那个人,那个人甚至还是他佩服的存在:“我换钱就行了,谢谢。”
“不用谢……能不能用别的东西代替?”那个声音问道。
“可以,随便什么都行。”颜绍道,对黎筝的爱,本就是他现在已经不想要了的,就算那个声音什么都不给,他也愿意送给他。
至于于皓晨……就算知道于皓晨喜欢自己,对这个人他也依然敬畏,两人之间相差那么多,多半也不会有结果。
、第五份爱情(3)





我不爱你了 第22节
周围的白雾瞬间消散,颜绍回过神,才发现自己正好端端地躺在病床上,刚才的那一切就好像只是一场梦。
但不知为何,他就是确信自己之前不是做梦,而且,现在他是真的不惦记黎筝了。
颜绍生性豁达,并不是那种思虑过重的人,甚至常常想到什么做什么,现在发现自己已经不再为黎筝的事情伤心了,也不管别的,一翻身就睡了。
他昨天被打了之后本就疲惫,又翻来覆去忙活到了后半夜,现在早就已经困得不行。
也不知道是不是放开了黎筝的缘故,颜绍这一觉睡得特别好,直到第二天病房里有动静,他才猛然醒了过来,结果就看到于皓晨正坐在床边的凳子上,捧着个pad表情严肃地看着什么。
于皓晨长的并不如黎筝俊美,但他身上从小到大培养起来的那份气度,却能甩开黎筝千万里,这会儿窗外的阳光照在他的半张脸上,更是让他看起来仿佛是在闪闪发光。
昨天睡觉的时候,颜绍刻意不去想于皓晨的事情,但现在见到了,却忍不住心里一惊,又是尴尬又是惭愧,简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于皓晨才好。
他一直把于皓晨当成自己的兄弟,也以为于皓晨把自己当兄弟,可按照之前那个声音的说法……这会不会是那个声音骗他?
可是,那个声音完全没有骗他的必要,他何德何能,竟然能让于皓晨喜欢?
“你醒了。”于皓晨看了颜绍一眼,声音平静无波:“霍明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也跟人知会过,以后不会再有人去你那里跟你过不去,不过你也要记得把你那个娱乐城的人好好排查一下,别让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进去。”
“我知道了。”颜绍忙不迭地点头。他从小就是被父母厌弃的存在,因而对于每个喜欢自己的人,都非常感激,于皓晨喜欢他,更是让他有种受了对方大恩的感觉。
当然,于皓晨本就是他的恩人,这次要不是于皓晨,他肯定会损失不少。
“听小六子说,你的办公室里还有枪?”于皓晨又问,眉头微微皱起,脸上满是不赞同。
“小六子那个大嘴巴!拿钱是我让人从国外买来的,没子弹,就是个装饰品,所以昨天我一点都不怕……”颜绍一边说一边观察于皓晨的表情,发现于皓晨皱起的眉头放松下来之后,总算松了一口气:“不过这样的东西放着也是个祸害,我等会儿一定去处理掉!”
“喜欢留着也没什么,记得把购买凭证收好,最好把弹夹毁了,这样被人指着脑袋的时候也能更安心。”于皓晨收起东西就要离开。
刚被颜绍称为大嘴巴的小六子这时候却是屁颠屁颠地跑了进来,一手提着两个装了包子豆浆的塑料袋,一手提了个果篮:“颜哥,我给你买早饭来了,还买了个果篮。”
“你嫌钱多啊,这果篮就是包的好看点,中看不中吃,你要买水果也不该买这种。”颜绍没好气吼了一句,又猛地住了嘴。这果篮虽然不实惠,却也花不了多少钱,他现在好歹是一个大老板,心疼这么点钱倒是显得小气了,还有点丢脸。
只是他是穷过的,虽然平常花钱也很大方,却最不喜欢买不实惠的东西,这已经改不了了。
“颜哥,上回黎哥生病,你不是也给他买了?”小六子是从颜绍老家跟着颜绍来这个城市的,算是颜绍身边的老人了,倒是一点都不怕颜绍。
“喊什么黎哥?以后他跟我没关系了!”颜绍听到黎筝的名字,没由来的一阵心烦:“他昨天跟我让我再不要管他的事情,那我以后就不管了,你们以后也不用敬着他了。”
“颜哥你想通了就太好了,我就说那个黎筝是个白眼狼……”小六子话说到一半,又想起了以前颜绍对黎筝的宠爱,颜绍在黎筝跟了别人的时候还对黎筝念念不忘,说不定这次也就是嘴上说说?他不敢再编排黎筝,就干脆热情地招呼起站在门口的于皓晨:“于少,我买包子的时候给你也买了一份,你要不要也吃点?”
颜绍这时候也注意到了于皓晨,他这会儿只觉得自己欠了于皓晨很多,也就同样热情:“你早饭吃了没?没吃的话就吃一点吧,不过可能不太好吃……”看着那几个一看就是路边随便买的包子,颜绍越说越没底气。
于皓晨倒是并不嫌弃,点了点头就回来坐下了。
于皓晨的气质,和这个普通病房根本就不相配……颜绍暗自感叹,殷勤地将包子递了过去,一转眼恰好就看到了于皓晨的手。
那双手上的指甲剪得干干净净,手指修长白皙,比那几个粗糙的包子精致多了……颜绍总觉得自己唐突了,他怎么就忘了让小六子另外去买点别的?以前和黎筝一起吃早饭,他哪次不是挑精致的准备?一般还会准备个好几样让黎筝可以挑着吃……
事已至此,后悔无用,颜绍三两口就干掉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包子,吃完正想再去拿一个,却发现于皓晨的眉头已经紧紧皱起。
这种医院门口路边摊卖的包子为了降低成本,包的肉往往肥肉多瘦肉少,一口咬下去,就能溢出油来。
颜绍有经验,完全没让那油滴到手上,于皓晨却不知道,以至于突然溢出的油水顺着他的手腕往下,在衬衫袖口染下一片油渍。
“我忘了提醒你吃这个包子要小心了,真对不住,现在你的衣服脏了,要怎么办?”颜绍自个儿倒是不在乎衣服脏不脏的,但于皓晨一直都是干干净净的,这么走出去明显不行。
“我车子里有备用的,让助理去拿一件过来就行了。”于皓晨道,他不过看了门口一眼,那里站着助理就已经点了点头,下楼去了。
“这包子不好吃,肯定也不合你口味,你放着吧,我让小六子去福源楼买两笼小笼包来。”颜绍小时候肚子里缺油水,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油腻的包子,但这些年吃的好了,也觉得腻味,他相信于皓晨肯定比他更加吃不惯。
“不用了。”于皓晨拿出一块手帕擦干净了手。
“那就吃点水果?”颜绍把果篮打开,最上头就是两个看起来又红又亮的苹果,连忙递了一个给于皓晨。
于皓晨接了苹果,眉头又微微皱了皱,颜绍这才发现自己又做了傻事。以前他给黎筝吃苹果,哪回不是帮忙削了皮的?现在竟然洗都不洗就给人家了:“我这里有水果刀,我给你削皮。”
于皓晨看到颜绍又要坐起来,脸上有些不悦:“你受伤了,躺着就行,我来。”
颜绍也不好坚持,当下就把水果刀递了上去,他一向敬佩于皓晨,总觉得于皓晨应该什么都会,却不想于皓晨一刀子下去,小半个苹果就飞了到了自己的病床上。
看着于皓晨手里的刀子,颜绍有些心惊肉跳的:“还是我来吧,我的伤没事。”
“我可以。”于皓晨将病床上的苹果扔进垃圾桶,又是一刀子下去,却只削去了指甲盖大小的一块皮。
“我削皮最在行,我来!”颜绍唯恐于皓晨把自己的手指头切了,连忙去抢那苹果和刀子,于皓晨不愿给,但手里拿着东西又拦不住,最后倒是被他轻易抢了去。
“刀子也是能抢的?你躺在床上别动!”于皓晨又皱起了眉头。
“让小六子把病床摇起来就行了,我真没事。”颜绍一边说,一边飞快地削皮。
他自己吃水果不削皮,但手艺却非常好——黎筝不爱削皮,又不爱吃带皮的水果,时间一长也就练出来了。
想到黎筝,颜绍又有些心烦,好在这时候,苹果也削好了。
于皓晨没说话,只是将那个苹果吃的干干净净的。
病房里突然就静了下来,颜绍只能想办法找话题聊:“于少你很喜欢吃苹果?这个苹果味道怎么样?”
“很好。”于皓晨点了点头,站起来去了卫生间,他的助理已经拿来了衣服,这时候连忙跟了上去。
只是很快,两人又走了出来。
“怎么了?”颜绍问道,突然又想到了什么:“我都忘了,那个卫生间很小还有些旧了,你在这里换衣服行吗?”他去过卫生间,因为有些旧了的缘故,那个卫生间看起来不太干净,而且还非常小,换衣服都不方便。
于皓晨并没有动,显然不太愿意,他的助理却突然道:“于总,九点就要开会了。”
于皓晨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这才看向了助理:“你出去。”
助理和小六子都走了,于皓晨背过身子,飞快地除去了身上的衣服。
颜绍虽然喜欢的是个男人,但平常和自己的兄弟在一起的时候并不避嫌,一起上澡堂子洗澡之类的事情更是没少干,刚才也就没觉得于皓晨在自己面前换衣服有什么不合适的,现在等于皓晨的衣服脱了,他才猛然想起来,于皓晨好像喜欢他?
除了黎筝,他看别的男人的裸体并无感觉,这会儿看着于皓晨的背,自然也不会有什么旖旎的念头,只是觉得于皓晨的背有些白的过分,又有些太过消瘦,完全不像自己,一身的肌肉,去买西装有时候还会因为胳膊上胀鼓鼓的肌肉伸不进袖子。
黎筝的身体又是什么样子的?颜绍突然发现自己似乎已经记不起来了,跟黎筝分手前,黎筝差不多就有整整一年不让他碰,而他因为每次和黎筝在一起黎筝都痛的又哭又叫的,对那档子事儿也就不怎么热衷……
颜绍有些恍惚的时候,于皓晨已经穿好了衬衫,他转过身一边系扣子一边拿领带,正好对上了颜绍直勾勾的目光。
“对不起!”颜绍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道歉了,刚道完歉,目光却又落在了于皓晨的胸口。
于皓晨的脖子上带着一块翡翠,那翠绿的翡翠观音如今就在他的胸口,而对这块翡翠,颜绍一点都不陌生,正是他当初特地去云南花了九十万淘换来的。
于皓晨喜欢翡翠,大家也都喜欢送他翡翠,手上肯定有更好的,可他戴着的偏偏就是这个曾经被他嫌弃刀工不好的翡翠观音……
“你道歉做什么?”于皓晨问了一句,又转过了身体。
“我也不知道。”颜绍确实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他一直觉得没人喜欢自己,现在才知道,原来那个古怪的声音并没有骗自己。
只是于皓晨那么优秀,他怎么就看上自己一个混混了?
颜绍正无法理解,就看到于皓晨已经飞快的套上了西装往外走去。
“我开会就要来不及了,你有事打我电话。”于皓晨话音刚落,人就已经不在病房了。
1...1213141516...40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