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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子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易修罗
老狼王想了想,“狼后的照片可以吗?”
“一个雏态还有狼后?”
“因为狼王迟迟不选妃,姑娘们总是不死心,后来狼王不耐烦,就拿张照片打发了她们。当时他的话我记得很清楚,‘如果一定非要个狼后不可,那就这个人吧。’所以虽然狼后的照片入了部落王族谱,但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狼后本人,至今我也认为他只是不堪骚扰,随便拿了张照片敷衍那些姑娘而已。”
“那照片现在在哪里?”
老狼王翻开狼王照片下面的档案,第一页就是狼后的照片。
当看到这张照片后,凌霄和嬴风的猜测都得到了证实。
那是凌星。
传承
想不到会在异星遇到熟悉的面孔,尽管素昧平生,也依然觉得亲切。
凌霄轻抚着照片上的人,“明明从来没有见过你,却好像已经见过了千百次那样。”
他抬起头,“也没有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们。”孤星的模样却是他今天第一次见到,但同样熟悉的感觉挥之不去。
“在天宿狼王没到来之前,我们因为主权问题,与周边的部落常年发生矛盾,是天宿狼王凭一己之力解决了试图吞并我们的人,这就是为什么部族里的人对他心服口服。现在,别看我们只是一个人口一千出头的小部落,却是联合政府认可的国家,你们的身份也是名副其实的王与后,在这个星球上,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得到承认。”
凌霄的注意力都放在照片上,跟他想象中的孤星一样,荆雨面色冷峻,神色疏离,仿佛一颗没有轨道的行星。他周围也有别的行星,可他却不在任何一套行星系统内,不围绕任何一颗恒星公转,也没有一颗卫星围绕他公转,他是一切运动中的静止。
“你有没有觉得这个人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一样。”凌霄情不自禁地问出来。
“没有。”
“总觉得他像一个人……”凌霄努力地回想着,突然啊了一声。
“你不觉得他跟你有点像吗?”
嬴风和老狼王不约而同地抬起头,寻找两个人之间的相似之处。
在认真比较一番后,嬴风确认凌霄的脸盲症又犯了。
“哪里像了?”
“我不是说长相,是神态、气质……不,都不对,我也说不上来,但总归是灵魂中的某种东西相似,这种感觉,之前我也有过,”他在记忆中努力搜寻着,“好像是在历史博物馆,看到开国元帅塑像的时候。”
老狼王迟疑着,“如果说给人造成的感觉的话,他们两个确实有几分相似之处,只不过天宿狼王的外表是青少年,很难跟现任狼王放在同一平面上比较。”
“可能只是我的错觉吧,”凌霄晃了晃脑袋,那种感觉转瞬即逝,没等抓牢便消失了。
“我们这里有为狼王修建的寝宫,想去看看吗?”
寝宫这两个字听起来好高档,凌霄当然要前往一观。
“这里的建筑风格普遍比较原始,正好当时旧的寝宫需要修葺,我们就征求了天宿狼王的意见,按照他给我们的资料翻修了寝宫的外墙,怎么说呢,应该符合天宿人的审美吧。”
说话的功夫他们就到了寝宫正门,凌霄再一次感到了吃惊。
老狼王所说不假,眼前的建筑确实是天宿的风格,但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它都像极了他们去过的那个教堂。严格的说,它符合的是天宿宗教界的审美。
毕竟他们只是一个小部落,所谓寝宫也只是比其他建筑略华丽一些,不过足以看得出他们的用心,几乎已经将他们所拥有的最好的,都献给了他们的王。
进入到“宫殿”之内,里面就不是教堂了,不过处处可见天宿的影子——他们的地图,他们的徽记,灵魂之树与灯塔的浮雕……这根本就是天宿文化在另一个星球的完全展示。
“这里是主卧,是设计给狼王和狼后休息用的,但是因为狼后从来没有来过,这个房间一直空着。我有自己的家,也不住在这里。”
这间卧室很宽敞,有一张巨大的双人床,布置得很华丽。
“那狼王来的时候住在哪里?”
“他住在隔壁的小卧室,我带你们去。”
推开隔壁的门,凌霄仿佛穿越到另一个空间,狭小的卧室,桌前并排摆放的两把椅子,略显拥挤的上下铺,以及书架上摆得整整齐齐的书,这分明就是教堂那个小房间的翻版。
“这里的一切都是天宿狼王自己布置的,家具是我们按照他给的图片打造的,书也是他从天宿带过来的,我就是因为看了这些书,才对天宿有了更多的了解。”
凌霄不知道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似乎有什么东西强烈地赌在喉咙口,孤星在狼宿,克隆出了一个他和凌星的家。也许他的目的是有朝一日,当凌星可以克服灵魂牵引,他就可以带他在星际间行走,看他看过的风景,分享他的领地,让他在异星都不会感觉到陌生……可那一天永远都没有到来。
“寝宫的后面还有一个花园,请随我这边来。”
他们穿过曲折的过道,一个与这个星球狂野奔放的风格相差太多的花园出现在他们面前,百花齐放、蜂飞蝶舞,空气中弥漫着怡人的芬芳。
“天宿狼王喜欢把各处的种子带过来,有些植物来自很遥远的星球,我们连他们的名字都没有听过。他每次来都会带很多种子,有时候就算人没有来,也会用星际快递把种子送过来。”老狼王自豪地道,“虽然我们的国家很小,但我敢保证,我们拥有的植物种类,是全星球最丰富的。”
凌霄走进花丛,被姹紫嫣红围绕其中,先前隐藏起来的情绪,终于在这花海中源源不绝地涌出来。
就像一瓶水,像里面投入了鹅卵石,水面便不受抑制地上浮,直至漫出。
这是一种名为感动的情绪,随着花粉被吸入肺中,在此扎根发芽,绽放出了泪花。
在不知不觉中,凌霄已热泪盈眶。
嬴风走过来,下意识在他眼角擦拭了一下,可抹去的眼泪立刻被更多的同伴补上来。
“你怎么了?”
“我不知道,”凌霄拼命地抹着眼睛,打望四周,“我就是觉得很感动,谁说孤星没有感情,在凌星看不见的地方,他为他缔造了一个国家。”
这个国家将属于你,你的名字记录在他们的史册,你目之所及就是你的领土,这里的子民会为你臣服,他们深谙你信仰的神,并将其刺在皮肤上,一代代永远地传承下去。
看到老狼王疑惑地打量着自己,凌霄为自己有这种丢脸的反应而感到不好意思,“抱歉,我只是觉得,如果凌星看到这一切,也会跟我有一样的反应。”
他情绪略低落,“不知道为什么,我直觉凌星是不知道这件事的,孤星应该不是一个会把自己的行为挂在嘴上的人。但是我不明白,他为了对方做那么多事,却又不让他知道,究竟是为了什么?”
“我倒是觉得可以理解,”嬴风接过来,“他只是单纯想为对方做这件事而已,他已经达成了自己的目的,至于对方知不知道,对他来说根本不重要。”
他也同样打望着四周,“但倘若有朝一日,对方无意间知道了,恐怕也会跟你一样感动吧。”
炙阳西沉,天色渐暗,部落的上空炸响了第一声烟花。
“庆典开始了,”老狼王抬头望。





契子 第94节
“什么庆典?”
“庆祝新王新后诞生的典礼。”
“刚才不是已经举行过了吗?”
“那只是登基仪式,日落之后的庆典,才是狼宿人真正的狂欢。”
从远处传来一声绵长的狼嚎,紧接着第二声,第三声,声声相连,从点到片,最终组成一曲这片土地特有的歌声。
凌霄他们从寝宫返回广场,这里已是热闹非凡,人们身着盛装,精心打扮,围绕着篝火载歌载舞。
部落的民众看到他们的新王和王后到场,一拥而上抢着向二人敬酒,狼宿人的酒以辛辣劲大著称,喝下去喉咙里火辣辣得烧。
“为了狼王!”领头的人举杯。
“为了狼王!”众人齐声高呼。
凌霄一口气灌下不知道是自己的第几杯烈酒,暖意从胃袋,顺着食道涌上来。
沙叱勃趁势来敬酒,凌霄兴奋地勾住对方的脖子。
“你的雷狼能喝酒吗?能吗?”
沙叱勃也早已喝的晕晕乎乎,傻笑着摇头。
“不能,机甲怎、怎么能喝、喝酒呢?”
“但是我能,”他结结巴巴地对着面前晃来晃去的沙叱勃道,“所以我是人,是人啊。”
“你不是,”沙叱勃笑嘻嘻着反驳,“你连机甲都发动不了。”
“我是!我偏是!”
沙叱勃摇着食指,人也跟着踉跄地摇晃着。
“你知道吗?我曾经被一个智能主脑嘲笑过,她说你是有喜怒哀乐,但你怎么知道你的喜怒哀乐,不是由另一种更高等的智能生物设定出来的?”
沙叱勃很不给面子地大笑起来,“你是设定出来的,哈哈哈哈。”
“但是我知道我不是,因为我相信我此刻的心情是真实的,我的高兴是真实的,我的难过也是真实的,我喜欢一个人的心情,跟你们是一样的。”
沙叱勃眯着眼睛望了望星空,云层散去,露出一轮浑圆的皓月。
凌霄跳上一块凸起的石头,张开手臂,做出一个拥抱万物的姿势,“我是人!”
“嗷——呜——”
群狼在满月下纷纷变身,嗥叫声此起彼伏,声音远达千里。
凌霄把手扣在嘴边,也兴奋地模仿狼叫了出来,他的声音掺杂在一票真正的狼嚎之间,显得格外突兀。
嬴风板着脸把他从石头上拎了下来,“你少喝点。”
凌霄在迷糊中看到是嬴风,像个大型挂件一样抱住他不动了,嘴里嘟嘟囔囔地听不清在说什么。
“狼王,”老狼王走了过来,“你要在这里长住吗?”
“不,”嬴风把碍事的凌霄往下挪了挪,凌霄又不满地往上蹭了蹭,“我们是来这里实习的,实习一结束我们就走。”
“那样的话,你需要选出一位代理狼王,在你不在的时候,顶替你的位置,就像上一位天宿狼王一样。”
嬴风点头,挥手召来了之前得胜的前任狼王。
“你想当狼王?”
黑发男人挺了挺身子,“我的父亲曾经是这个部落的狼王,但是因为部落斗争而牺牲,总有一天我要继承他的遗志。”
“我不理解你们的血脉传承,但是如果我没有出现,你本来就会成为这个部落的王,”嬴风把手中象征狼王身份的权杖交付给他,“所以我认命你为代理狼王,由你来管辖这个部落。”
对方一怔,随即郑重地接过来,抿紧嘴唇一言不发。
凌霄突然间清醒过来,见到黑发,粗暴地挥舞着手,“要负责啊,要负责!”
说完,他头一栽又睡了过去,代理狼王的表情顿时有些尴尬。
“我不了解你们的风俗,所以也不插手你们的私事,”嬴风说完,口风一转,“但是下次我来的时候,要看到你取得对方的原谅,这是我身为狼王的第一个命令。”
对方眼神游离不定,最后不得已道了声,“知道了。”
老狼王上前一步,“狼后好像有些不胜酒力,寝宫中的主卧这么多年一直空着,你们可以去那里休息。”
“知道了,”嬴风拖着凌霄走开一步,又想起什么,回头叮嘱道,“以后不要称他为狼后了。”
“那……”
“他叫凌霄。”
***
主卧虽然多年没有住人,却收拾得很干净,床垫软得足以令人陷进去。
嬴风把凌霄放在床上,契主的唾液令凌霄从酒精中渐渐剥离出来。
“这是哪儿?”他的意识清醒了一些,发现自己正躺在软绵绵的床上,周围是暗红和金色的华贵装饰。
“寝宫的主卧。”
“为孤星和凌星准备的那间?”凌霄有点想起来了,嬴风的吻又压下来,他与对方缠绵了片刻才再次得以开口,“他们一次都没有享受到,却让我们占了便宜,总觉得有些对不住他们。”
“传承。”从嬴风嘴里突然传出这两个字。
“什么?”
“有人刚刚告诉我,他要继承父亲的遗志,这是他们的血脉传承。”
他举起凌霄的手从指尖向下细密地亲吻着。
“我们没有亲人,但是我们有灵魂,灵魂的转生就像是血脉的延续,他们的来世可以是任何人,也可以是你我。”
“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的前人,也是自己的后人,前人未完成的事,就由后人延续下去。”
——这就是我们的传承。
嬴风的五指插入凌霄的指缝,两个人十指相扣,紧紧相握,在这孤星为凌星准备的行宫内,延续他们未能完成的愿望。
他们已经不在这个世上了
孤星的心意
永远隐匿在凌星未知的地方。
但至少还有我们,以后人的身份
将他们的故事
在我们的身上
传承下去。
雪魄
凌霄闭着眼睛在床头摸来摸去,好不容易摸到了自己的终端。不得不说这张大床实在太舒服,让人一睡下去就忘了时间。
“几点了啊,”他口里含混不清地嘀咕着,顺手开了终端。
红毛的留言几乎是立刻从里面传出来,一条接着一条,几乎要将他的留言箱刷爆。
“凌霄!你们跑哪儿玩去了,也不叫上我。”
“快到门禁了,人呢?”
“教官点名了!你们快回来!”
“霜锋在宿舍睡了一天,被教官发现了,他们要被扣学分了哈哈哈。”
“连嬴风也不开机,你们两个不是被狼叼了吧?再不回来你们也要被扣学分了!”
“完了完了完了,连我也救不了你们了,等着迎接教官的怒火吧。”
最后一条是今天早上的,“都早上了还不开机,你们没事吧?”
坏了!凌霄一下坐了起来,昨天喝多了,校外实习的事情完全被忘在了脑后!
不过嬴风哪去了?自己的身边空无一人,旁边只有一个明显的凹陷。
顾不及嬴风去了哪里,他第一时间回拨了红毛的号码,对方听到他的声音,笑得十分幸灾乐祸。
“敢在实习的时候夜不归宿,虽说是自由活动,但你们还真把这当旅游啊?”
“我忘记了啊,”凌霄一脸懊恼,“教官那边怎么说?”
“没说什么,就说等着扣学分吧。”
“别啊,我现在赶回去跟他求情来得及吗?”
“他登山去了,你回来也没有用,等晚上再说吧!”
挂了电话,嬴风推门而入,手里还拿着凌霄看不懂的东西。
看到凌霄沮丧地坐在床上,嬴风有些奇怪,“你怎么了?”
“昨晚没回去点名,要被扣学分了。”
“只说扣分,没说要挂科吧,偶尔一次没关系的。”
凌霄好意外,真想不到这样的话竟然会从学霸口中说出来,他这才注意到嬴风手里的东西。
“你拿的那是什么?”
“荆墨草的汁,可以作为颜料使用,我昨天在花园里见到,就采了一点。”
“你了解得好清楚,”凌霄略吃惊。
“在书上看到的,”嬴风走到床边坐下,手里除了荆墨草的汁,还拿着一支小狼毫——这可是名副其实的狼毫,用黑狼身上拔下来的毛做的。
嬴风的阅读面广泛得让凌霄有些跟不上了,不过重点是,“你拿这个做什么?”
“等下要拍照。”




契子 第95节
“然后呢?”
“既然来了,那就入乡随俗,”嬴风举了下手里盛着墨汁的小碟子,“老狼王说这里的人新婚第二天,要亲手在配偶身上留下标记,这是他们的仪式。”
凌霄想到那些刺青和穿孔,顿时明白了,自己当初没有享受过的新婚,今天竟会通过这种方式补回来。
“你是要在我脸上刺青吗?”
“只是画了拍照用,这种墨汁很好洗,”嬴风拿狼毫均匀地蘸了墨,往凌霄身边靠了靠,“别动。”
凌霄安静下来一动不动了,嬴风一笔一笔在他脸上细细描画着。凌霄不知道他画了些什么,只是在余光中他清楚地感知到,对方的视线始终落在自己脸侧,那种认真和专注,仿佛彼时在注视着的是这世上的唯一。
当一个人对全世界冷漠,唯独愿意把目光落在你身上,那么哪怕只是一个视线,都足以令人满足得凌驾于这世界的顶端。凌霄现在就在云端中,独占了世间所有的阳光,而他也是穿越了冷酷的风雪与严寒,比任何人都坚持着,才最终攀上这高度。
室外的时间在流逝,室内的时间已静止,笔尖接触的是皮肤,痒的却是心底,如果时间有知,也会希望这一刻永远都不会结束。
可现实往往不如意,在画完最后一个花纹后,嬴风放下笔。
“好了。”
凌霄还陶醉在云层,一下惊醒,“这么快?”
“快吗?”嬴风不解,“已经画了很久了。”
凌霄不好意思说是自己觉得快,讪讪地用手去摸,“画了什么啊?”
嬴风一把抓住了他的手,“没干呢,别碰。”
凌霄更加不知眼神该往哪里落,“有镜子吗?”
嬴风把手往他面前一伸,掌心上浮起一面小巧的圆镜。
这是一种最初级的侦查魂晶,在不方便转身的时候,可以用来观察身后,凌霄没料到嬴风会用在这里。
他对着镜面仔细端详,带有浓郁狼宿风格的花纹从右眼角向外往上下延伸着,画得工整又不失野性,凌霄从来不知道嬴风在绘画上都有造诣。
“这个图案是什么意思?”
“在狼宿文化中,它代表永恒,虽然也属于新娘的面妆之一,但本质是一个中性的图案,不少雄性也会纹。”
听到双方都会纹,凌霄也起了兴致,“那我也给你画一个。”
嬴风隐隐感觉到有些不妙,“你会吗?”
“不就是画嘛,”凌霄夺过笔,模仿自己脸上的图案,在嬴风脸上照猫画虎。
用了软笔,才发现它有多不听使唤,嬴风到底是怎么把它稳稳握在手里而不抖,还能随心所欲地指挥它,为什么自己画就是一笔三折,还时不时涂到外面去。
直到画好,凌霄已经累得一头汗,再看看成果,连他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
“唔……效果不太好,洗了吧。”
嬴风已经举起了镜子,凌霄没拦住,到底被他看到。
凌霄的画歪歪扭扭,简直像飞船跃迁时的光线扭曲,同样的花纹,在凌霄脸上显得兽性狂野,在嬴风脸上就像泥鳅和蝌蚪,如果不是事先说明,任谁都看不出这是一对对称图案。
早就有心理准备的嬴风看到后却没说什么,连凌霄表示要洗掉的要求都装作没听到。
“就这样吧,去照相。”
“啊?你认真的?”
老狼王看到他之后也吓了一跳,“狼王,你确定要这个样子照相吗?你的照片是要悬挂在陈列馆内供部落子民瞻仰的,这样会不会有损威严……”
嬴风表示无妨,“威严不靠表象来树立,就这样吧。”
老狼王无法,只好关照摄像师尽量避开这一角度,留下了这个部落中,天宿狼王和狼后的第一张合影。
反复比量着自己与历任狼王的照片,凌霄终于找到了一个答案。
“我知道黑狼当初为什么会选择我了。”
旁边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过来。
“你不是说他们从小就认识荆雨,跟他学格斗技巧,甚至崇拜他吗?”
老狼王点头,“没错。”
“狼宿人身高普遍比我们高,就算狼宿人中的小个子,身材骨架也比我们魁梧。”
“荆雨是天宿人中的雏态,无论个头还是身材,对于狼宿人来说都算得上是娇小。再加上他是男人,难怪黑狼说他喜欢身材娇小的雄性,我是全场最接近荆雨的人,他只是把我当做自小崇拜的偶像了。”
原来如此,老狼王恍然大悟。
“如果他当初没有选中你,我们也不会发现孤星的秘密,而他之所以选中你,也是出于孤星的原因,”嬴风沉吟道,“所以万事有因有果,每一个看上去偶然的事件,其实都是必然。”
凌霄遗憾地叹口气,“我还以为是因为我长得帅。”
见嬴风不客气地盯着自己,他忙改口,“开玩笑么,不是也有那么多母狼看上了你吗?”
嬴风把手慢慢附上凌霄后颈,打算给口无遮拦的家伙一点教训,这时一阵骚动从外面传来。
“怎么回事?”
来人汇报,“外面抓到一个小偷。”
凌霄早就趁这个机会从嬴风手上溜了出去,可当他来到外面,却发现小偷是他们认识的人。
洛洛的样子比起昨天更加狼狈,不知道在哪里搞得一身草杆与叶子,身上还有很多土。因为是在偷窃现场被抓了现形,一路被大人拎着扭打过来,嘴角都有些红肿。
大家见凌霄来了,都纷纷让开,天宿人护小,在这里是人人周知的事实,谁也没胆子在天宿狼后面前跟小孩子过不去。
“怎么又是你啊?”凌霄低头去寻找他的手,“你又偷食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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