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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知长夏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靡宝
林知夏唯唯诺诺地应着,匆匆洗了个手,狼狈逃走了。
一日结束,两人换下了制服。盛朗踩着单车,搭着林知夏回家。
金紫交织的黄昏,倦鸟归林,家家户户的窗里都飘出饭菜香。
他们俩都没有说话,可心里都想着同一件事。
这是他们各奔前途前度过的最后一个夏天。在秋天来临之前,这五十个日夜,将会成为他们一生铭记的回忆。
每日下班后,盛朗都会踩着单车把林知夏送到他家楼下。
两人在无人的楼梯口里偷偷吻别,然后各自回家。
再眷恋和盛朗耳鬓厮磨的愉悦,林知夏也并不是一直都住在盛朗家。
林知夏每天都会做好晚饭,然后接林安文下班。饭后,林知夏一边做家务,一边陪父亲聊天。
自己即将去遥远的城市念大学。这不同于往常住校,林知夏一走就是好几个月。一想到父亲将独自生活,林知夏就很放不下心。
林安文安慰儿子:“我平时都在店里,回家也不过吃个饭,睡个觉罢了。刘姐和邻居都很照应我。我一点都不孤单。”
林知夏和盛朗商量了过后,决定把二狼拿给林安文来养。没条件给父亲弄一只导盲犬,但愿二狼能给他足够的陪伴。
二狼这狗也不负众望,经过训练,很快就能配合林安文了。不过几日,二狼就记住了家和按摩店之间往返的路,还会了给林安文叼鞋子,拿手杖。
有了二狼,林安文的生活也比过去方便了许多。
牵着二狼,林安文终于可以放心大胆地在永安里四处转悠而不担心迷路。
这样一来,林安文去附近的一个市政文化广场也比过去容易许多。只要一有空,他就溜着二狼,去那里听人下棋拉二胡,和人聊天。
至于林知夏,他在盛朗家留宿的夜晚,总意味着一场持续半夜的狂欢。
作者有话要说:
文进入尾的最后几万字,又因为要出差存稿不够。
所以我先写完结,然后再在写番外的时候,把某些的部分补上。
歌曲:nickelback的《faraway》,很好听
第6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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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气方刚的年轻人,有是热恋许久终于能亲热的情侣,只要共处一室,空气都能被点燃。
更别说盛朗本就是个热情如火的人,哪怕林知夏是块冰,都能被他焐成一锅滚水。
外婆腿脚不好,从不上楼。于是这个天台的小阁楼成了两人的秘密圣地。
日头一日比一日炽热,天台的地板被晒得能煎鸡蛋。阁楼里那台二手空调重新加过氟利昂,制冷效果显著。
可两个少年总是热汗淋漓。
林知夏有时都弄不清他和盛朗,谁更渴求对方一些。
看起来明明是盛朗更加积极主动,贪婪地、不知疲倦地索取。可是林知夏的纵容里也总带着欣喜的迎合,和含蓄的鼓励。
盛朗说的没错,这种事一旦磨合好了,随之而来的就是极致的快乐。
林知夏被那一股妙不可言的滋味征服。食髓知味,欲罢而不能。
两人的胸膛里都有一团浇不灭的火,一个眼神,一点点接触,就能引发一阵强烈的激荡。
很多时候,睡到半夜翻了个身,盛朗就会迷迷糊糊地抱了过来,又做一次。
没有什么,比和最爱的人一起做最快乐的事,更让人觉得幸福的。
他们两人后来走过许多地方,住过各式各样高档酒店、豪华的房间,有过许多刺激的体验。
可是说到最怀念的经历,都会不约而同地回想起在小阁楼上度过的那个夏天。
那种疯狂和大胆,那种浪漫的激情,是只属于少年人的。
深夜,凉风习习,被暴晒了一整日的天台经过水的冲洗,终于降了温。
盛朗在棕垫上铺上柔软的草席,然后不容反抗地将林知夏拖了上去。
虽然知道他们处于附近民居的最高点,除了月亮,没人看得到他们,可林知夏还是紧张得差点咬破嘴唇。
那是林知夏第一次被盛朗弄哭。
到了八月上旬,两人凑了点钱,终于去了一趟大理。
他们住在一间很不起眼的小客栈里。白日在洱海边晒太阳,喝茶,入夜后则手拉着手逛街。
林知夏买了两串小小的蜜蜡手串,让店家分别刻上了他和盛朗的名字缩写。
“我们先戴着自己的,等回头分别的时候再交换,这样手串上就带着我们各自的气了。”林知夏说。
大理的盛夏就像丰市的春天,清爽湿润的夜风涌入窗口。长街的灯灭后,漫天星子悬挂在穹顶。
林知夏和盛朗在这片星空下温柔地、不知疲倦地缠绵。
林知夏很难得这么主动,柔情似水,完全地将自己奉献出去。
疲力竭地相拥在一起时,他们长久地凝视着彼此。
“你的眼睛比洱海还好看。”林知夏抚着盛朗俊美的面颊,柔声说。
“你的眼睛也比星空还好看。”盛朗握住林知夏的手,吻他的掌心。
“我们以后还会去很多地方,小狼。”林知夏说,“一想到将来都和你在一起,我就很开心。”
四天的旅行很快就过去了。
两个少年告别了晴空明媚的云南,坐着火车回到了弥漫着淡淡雾霾的丰市。他们回到了家,开始拾行李,准备各奔前程。
盛朗的护照早就已经办好了。杨景行也不知道走了什么渠道,居然给盛朗办了一个工作签证。
“你们是从t市出发去伦敦?”林知夏看着盛朗的机票信息。
“是啊。我特意向老杨要求的。”盛朗说,“我要先把你送去t大,看你在学校安顿下来了,再出国。”
林安文身体不方便,显然不能送林知夏去大学。
大学入学这么一个重要的日子,盛朗不希望别的学生有父母陪同,他的小夏却一个人孤零零地忙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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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林知夏去大学报到前,盛朗还做了几件事。
一,家里的房租正好到期,他和承租的老板续签了合同,又多了一笔可观的入。
二,将外婆送去了郊县的姨婆家。姨婆是外婆的妹妹,儿孙争气,生活条件较好。盛朗每个月会给姨婆家一笔钱,托他们好好照顾外婆。
做完这一切,盛朗从林知夏手里抓过了行李箱的拉杆,同他一道登上了开往t市的动车。
“走吧!向新生活出发!”
t大。林知夏上一次来这里时,还仔细研究过这里和体校往返的公交线路。现在这些全都用不上了。
林知夏其实一直担心,来到t市,走进t大校园,会引发盛朗一些不好的回忆。
但是盛朗一直显得非常从容。
他兴致勃勃地参观校园,和林知夏去校门外吃了烤肉,还特意去生物学院门口和林知夏留了个影。
“得知道你在哪里上课。将来想你的时候,就把照片拿出来看看,脑子里就有画面了。”盛朗浮想联翩,“我的小夏宝是在乖乖听课呢,还是在课堂上想我呀。”
“我才不会在课堂上走神呢!”林知夏唾道,“你也不许拿着我的照片做奇怪的事!”
“难道我做奇怪的事,你会感觉到?”盛朗挤眉弄眼。
林知夏哭笑不得,脸颊泛红。
盛朗背着手,朝他凑近:“乖,啵一个?”
附近没有人,树阴又是那么茂密,金币般的阳光晃着人眼。
林知夏闭上眼,仰头和盛朗结了个吻。
林知夏的寝室住了四个学生,都和他是同一个专业的。
盛朗借着帮林知夏铺床,将这四名室友仔细打量了一番。
林知夏大概是宿舍里最穷的,却是长得最好看的。有个眼镜男一看就有点作,不大好相处,但是应该也难不倒他的小夏。
“你的弹弓带来了吗?”盛朗忽然问林知夏。
“带那玩意儿干吗?”林知夏莫名其妙,“我都几岁啦?”
“万一要是有人欺负你……”
林知夏被盛朗天马行空的思维逗乐了:“我对付坏人就只有那么一招呀?也太瞧不起人了。你老公我能着你,你放心吧。”
室友们和他们的父母都对林知夏和盛朗这对组合侧目。
“我哥。”林知夏对新同学介绍盛朗,语气充满了温情和自豪。
“小伙子可真帅气呀!”一位同学妈妈情不自禁地感叹,“你们兄弟俩都长得真好!”
报到结束的第三天,林知夏他们这群新生就要被送去军训了。
临别的前一天晚上,林知夏留宿在了盛朗下榻的旅馆房间里。
(……)
林知夏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已经换上了学校发的军训制服。宽大的军绿色制服衬得他肌肤雪白,领口处还隐约能见那个红痕。
“记得多抹点防晒霜。”盛朗叮嘱,“别等我们寒假的时候一见面,你居然变成个大麻子了。”
“男生这么爱美,感觉给给的。”林知夏笑。
“你不是吗?”盛朗戳他的脑门,“你不是,你昨天抱着哥不撒手干吗?都哭成那样了还……”
林知夏恼羞地一脚踹过去。
“嘶——”盛朗装模作样,“学什么生物?你应该进国足的。”
林知夏还要补一脚。
盛朗身影一闪,敏捷地躲过袭击,手一捞,把人搂进了怀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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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温交融,心跳同步,不论多少次拥抱,始终有一种倦鸟归巢般的安逸美好。
两人都用力地抱着对方,想要最后一次将对方的身体和气息记在脑海里。
盛朗把林知夏送到了校门口,就没再往里走了。他也要赶着去机场。杨景行已经在出发大厅等着他了。
“我上飞机的时候给你发消息。”盛朗双手抄在裤口袋里,忽然有些不敢看林知夏。
“去吧,小狼。”林知夏缱绻一笑,揉了揉盛朗柔软微卷的头发,“我等着你的好消息。”
盛朗抬起头,眼眶果真已经红了。
这下轮到林知夏垂下了眼帘。
学校里的广播正放着歌。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看一看,这世界并非那么凄凉。”
“走啦!”盛朗后退,朝林知夏伸出三根手指。
三年。
林知夏也举起了三根手指。
盛朗转身,步伐矫健,身影很快消失在了地铁站入口。
“我们要飞到那遥远地方,
望一望,
这世界还是一片的光亮。”
盛朗走后,消息一直没有断。
从上飞机,到在伦敦落地。从搬入新公寓,到去了杨景行的工作室。盛朗事无巨细地向林知夏汇报着自己的行踪和生活,发来大量的照片和视频。
“我要让你了解我现在的生活,才会担心。”盛朗说,“人家异地分手的,其实就是因为交流得不够,有了隔阂感。我不要因为距离就让你对我产生隔阂。”
因为时差关系,每天早上起床后,林知夏都会到盛朗大量的消息。而每天早上看这些消息,也成了他一整日好心情的来源。
“盛朗在英国适应得怎么样了?”叶云漫问。
开学后,林知夏和师姐叶云漫在校园里重逢。叶云漫念大二,宿舍也离林知夏的不远。于是林知夏又开始了每日接送叶云漫往返教学楼和宿舍,同她一起吃早饭的习惯。
“挺好的。他适应能力很强。”林知夏把盛朗发过来的照片给叶云漫看,“他已经是半工半读的状态,接了点零散的模特活儿,同时还在餐馆里端盘子打工。”
“不是说有后台吗,怎么还需要去打工?”叶云漫惊讶。
林知夏说:“因为他需要融入那个环境。打工是最能快速融入当地社会的途径之一了。”
盛朗刚到英国的那阵子,其实并不怎么适应。
全然陌生的环境,周围人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理念,多变的天气,冷漠的路人……
“住的条件还不错。”盛朗告诉林知夏,“杨景行给我安排了一个小公寓,还挺复古的。床真大。要是你也在就好了。”
“你怎么一看到大床就想到我呀,流氓!”林知夏笑骂,“那你开始工作了吗?”
“开始接点散活儿。”盛朗说,“经纪公司的人见了我后,打算重点包装我,想搞点噱头什么的。他们和杨景行商量了好一阵,决定让我先以野生小模特的身份混着。”
林知夏听着有点不放心:“这不有点浪你吗?”
盛朗倒想得很开:“咱们本来就是从底层摸爬滚打起来的,一下把我捧太高,我还不适应呢。就是别的模特看得出我受特殊待遇,和我处不来?”
“他们欺负你?”林知夏提高了嗓音。
“谁能欺负我?”盛朗笑,“你想想,活这么大,除了你,谁还敢往我脸上招呼?”
林知夏松了口气。盛朗确实是从来不吃亏的性格。
“那你总得结交点朋友才行。”林知夏说,“不要因为自己英语说得不好,有口音什么的,就封闭自己。我们小狼长这么帅,得多出门给别人看看。”
盛朗刚到英国那阵子,确实除了出门工作外,就一直呆在房间里打游戏,很是有点闭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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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就是和林知夏打完这个网络电话的第三天,林知夏到了盛朗发来的一组照片。
盛朗和一群不同肤色的年轻人在打篮球。比赛结束后,他和队友们笑着勾肩搭背,合影了一张。
林知夏从这时候才放下了心。他知道盛朗会很好地融入当地的环境中,会适应那一块土地的。
叶云漫就拿林知夏开玩笑,说:“你操心的样子,就像个留学生家长。”
“没办法。”林知夏耸肩,“打认识起就为他操心,成习惯了。我就是这个命吧。”
“你的命好。”叶云漫说,“盛朗对你多忠心耿耿呀。谁不羡慕你?”
林知夏的脸微微发热。
叶云漫话中有话。
“师姐……都知道了吧?”
叶云漫也有些不好意思,笑道:“高中同学告诉我的,说你和盛朗在毕业的时候出柜了,cp成了真,惊动一时。说实在的,我一点儿都不意外。”
“师姐早看出来了?”林知夏惊讶。叶云漫可一点都没表现出来。
叶云漫回忆:“就是高二下学期的时候,有一次下雨,盛朗给你打伞。我看那伞把你遮得严严实实,他自己一边肩膀却都湿了。我当时就知道他喜欢你了。”
叶云漫声音转低:“因为曾经,也有个男生为我这样撑过伞。我都懂……”
林知夏却不记得有这回事了。可是他并不惊讶。
他和盛朗有过太多甜蜜温馨的点点滴滴,他也一直知道盛朗看似大大咧咧,万事不上心,却对自己有多温柔体贴。
“所以后来听说你们在一起了,我心想这样挺好的,很为你们高兴。”叶云漫感怀道,“只是你们现在有分隔两地,挺不容易的。”
“都是考验。”林知夏平和地微笑着,“如果我们俩都为同一个未来奋斗,那么即便现在隔得再远,也不会走散。”
作者有话要说:
好像把大家吓到了,我说要完结是因为这是最后一卷的意思。
后面的剧情当然还挺多的。很多日常甜宠互动和夫夫卧室生活(不限于卧室)……
第66章
到英国的头半年,盛朗一直在学习和做兼职。
在杨景行的安排下,盛朗还去欧洲几个大城市转了一圈,见了一下世面。
他每到一处,都会给林知夏发了许多照片。欧洲的山川河流,城镇和乡野之美,都被他记录在了相片和视频里,发给林知夏。
盛朗学会了摄影,他很多照片会把自己拍进去。
照片中的他,头发越来越长,面孔削瘦。
也不知道是不是回到了父系地的缘故,盛朗血统里的日耳曼基因越来越明显,轮廓越发硬朗分明。
穿着时尚休闲装的盛朗,几乎就像个从没离开过欧洲的年轻人。
相比起盛朗,林知夏在国内的日子就相对单调乏味许多。
大学的生活是丰富多的,但是林知夏在学习之余还要打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参加社团活动。
林知夏有两份家教工作,给两个初中生辅导家庭作业。
给孩子辅导作业可真是一份折寿的活儿。
林知夏带的女学生还算省事,虽然成绩不大好,但是听话,也肯努力学习。
另外一个男学生则全然不同。
这家家相当富裕,父母神龙见首不见尾,林知夏去面试,接待他的是这家的老管家。
这还是林知夏第一次领略到中国有钱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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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家,厨子,女仆,司机……伺候着一整套华美高档的豪宅。
豪宅里从游戏机室到家庭影院,再到水疗房,应有尽有。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到一切。
可这家的小孩还是不开心。
层出不穷的恶作剧,不服从任何管教,交女朋友,偷偷抽烟……总之这个年纪的孩子该做的,他一样没做。不该做的,却一个都没落下。
如果不是看在高额的工资上,林知夏早就甩手不干了。
“我也是老了。”林知夏对盛朗说,“拉扯大你一个狼孩已经受够了,不想再拉扯一个熊孩子了。虽然知道这孩子缺爱,但是也没什么耐心去感化他。我就是个小家教,一周两堂课,还能拯救谁的灵魂不成?”
“不想干就别干了。”盛朗说,“我赚钱养你。”
“媳妇儿真甜,老公我很开心啦,但是钱还是得自己赚的。”林知夏笑起来,“说好了做你的后盾的。你都进入社会了,我也不能落后你太远。”
“别给自己太大的压力。”盛朗说,“赚钱养家和如花似玉我都能做到。”
这个时候,盛朗还每天都需要去餐馆打工,帮邻居老太太遛狗,只偶尔才接到一份模特的活儿。
说好的力捧和承诺的光鲜待遇一样都没有兑现,可盛朗一点都不急,这让杨景行都有些诧异。
对于一个破釜沉舟、背井离乡出来闯荡的年轻人,如此沉得住气,实在不多见。
仿佛盛朗隐隐知道,属于自己的机遇就在前方。
而这个机遇确实很快就来临了。
新年假期的最后几天,餐厅的生意异常红火。盛朗这天才上岗一个小时,就到了往日两倍的小。
“嘿,快瞧那儿!”一个侍应生朝同伴们使了个眼色。
餐厅的窗边,一名男士正朝女伴单膝跪下,向她求婚。
室内的嘈杂声随之一轻,客人们纷纷侧目,都等着女方的答复。
“不会答应的。”盛朗将口袋里的小丢进了小箱里。
“你怎么知道?”同事问。
“我就负责那桌的。”盛朗漠然道,“刚才点单的时候,女方根本不知道男方对薄荷过敏。”
“这不能说明什么吧……”
同事的话还没说完,那头传来一片遗憾的叹息。那位女士果真拒绝了男人的求婚。
盛朗朝同事得意地挑了一下眉。
变故就在这一瞬间发生。
女人的尖叫声响彻整个餐厅。刚才还深情款款跪地求婚的男人手持一把牛排刀,朝着女人捅去!
“快报警!”
“拦住他——”
客人和侍应生惊慌闪躲的时候,一道人影逆着人流而上,如一头捕猎的狼,朝行凶者扑去。
夺刀、绞手、肘击,绊倒……
盛朗只接受过一点业余的搏击训练,但是自幼在街上打架长大的孩子,即使很少出手了,身体依旧有着记忆。
男人被重重地压制在了餐桌上。侍应生和餐厅经理匆匆赶来,七手八脚地将受伤的女士扶起。
男人还不肯罢休,依旧大声地用肮脏地话辱骂着那位女士。
盛朗一脸漠然,抓着他的头发,将他的脸摁在了一盘肉酱面里。这畜生终于安静了。
不知谁鼓响了第一掌,继而,餐厅里掌声轰鸣。
客人们大声叫好,甚至有人吹响了口哨。
“干得漂亮,年轻人!”一位白发苍苍的老人喝道。




岁月知长夏 岁月知长夏_219
林知夏看到这段视频的时候,这视频已是网络媒体上红极一时的事了。
不仅国外的媒体热衷于报道,国内的媒体也跟风了一波。盛朗的面孔和名字一时传遍了全球。
当然,不是所有的平民英雄都能得到如此多的关注。
盛朗俊美脱俗、极具辨识度的容貌才是媒体争相追捧的关键因素。
盛朗的照片被刊登在了各大新闻媒体上,他富有戏剧色的身世更是成了极佳的新闻素材,被记者们津津乐道。
如此年轻漂亮、一身正义的混血少年,在中国艰苦地长大,因受伤而中断了运动员生涯,于是远渡重洋,来英国寻找他的亲生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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