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靡宝
林知夏挑眉:“东西呢?”
盛朗嘁了一声,把昨天的奶瓶递了过去:“拿好了!别磕了碰了,又讹我头上。”
林知夏这才把今天的鲜奶递给了盛朗。
“等等。”盛朗又把林知夏叫住,“我外婆昨天蒸了花卷,让我给你包一袋子回去。”
盛朗的外婆很喜欢林知夏。
这老太太虽然大字不识几个,却有孟母教子的觉悟。她最见不得盛朗和社区里那些小烂仔混在一起,林知夏这样读书用功的好学生,才是她外孙应该结交的小伙伴。
林知夏救了盛朗后,老太太掏出家底买了一份大礼,专程上林家道谢。
林安文当然没有下这礼,但两家算是结了好,允许了彼此的孩子在一起玩。
“你要多跟着小夏学习。”老太太有事没事就念叨外孙,“你这脑子,我就不指望你读书有出息了。但是能跟着人家学学为人处事。你别撅嘴,和猪拱子似的。人家小夏还比你小半岁,可那机灵劲儿,你蹬着风火轮都赶不上……”
学习不学习两说,但是盛朗确实渐渐习惯了林知夏这个人每天都会出现在自己的生活里,习惯了每天那个时候都会听到清脆的车铃声。
人的习惯挺奇怪的。
到了后来,盛朗每次见到林知夏,哪怕林知夏没有骑车,可盛朗耳朵里依旧会响起一阵悦耳的铃声。好像林知夏同电视剧里的人一样,有了出场音乐似的。
林家的屋子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入夜后泼了水,还得好一阵才能凉下来。所以林知夏吃了晚饭就去盛朗家的店里,玩到该睡觉了才回家。
盛朗外婆开的杂货铺子生意还不错。
铺子里卖的东西是有讲究的,除了日常的生活用品,就是各种廉价的烟酒,然后各式各样的成人保健用品。
生活用品是卖给街坊邻居的,烟酒是卖给饭店里的客人的,保健用品的消群体,主要是一些昼伏夜出的女人。
浓妆艳抹,喷着廉价的香水,穿着高高的鞋,有破洞的丝袜,一颦一笑都透着一股麻木的妩媚。
林知夏觉得她们是一群早就亡故的游魂,每入夜后,才借了一具人类的躯壳出来卖笑,吸取一点阳气。
盛朗在小旅馆长大,对这一片声色早就见惯不怪了。他熟练地清点着安全套和保健用具,型号,价钱,记得比他课本上的功课都要清楚许多。
这少年在做生意上有些天赋,无师自通学会了促销和捆绑销售。比如买多少套套,就送一盒快要过期的润滑液,或者买一个保健用具,就送瓶印度神油什么的。
盛朗长得实在俊美,只要他肯稍微放下一点身段,说一两句好听的话,女客们都纷纷乐意掏钱包。
林知夏在店里见识到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玩意儿。
“这东西是怎么用的?”林知夏拿着一个保健用品翻来覆去地看,用他聪明的脑袋也揣摩不大透这东西的用途。
像是个溜溜球吧,又不能溜,绳子也太短了点。要是甩着打人吧,这么轻,也打不疼人呀。
“你也有不知道的。”盛朗很得意。
他一把将那东西夺了过来,从抽屉里扒拉出一截电池,熟练地装上。一摁开关,那小球就嗡嗡地震动了起来。
林知夏惊奇地瞪大了眼,“然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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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然后?”
“就这样震来震去的?会闪光吗?会放音乐吗?”
盛朗啼笑皆非:“还放音乐?你以为它是啥?”
“它是啥?”林知夏不耻下问。
盛朗语塞。其实他也不大懂。他知道这些东西是用来干嘛的,却是不知道该怎么用,以及用在哪里。
“你问这个做什么?”盛朗拎着绳子,甩着小球去打林知夏玩,“这个是给女人用的。你是女人吗?”
林知夏闪躲着:“我长大了会有女朋友,到时候我就能买这个给她。不懂怎么用,那不太丢脸了。”
“呸!”盛朗道,“毛还没长齐的小奶瓶,就想和女朋友钻被窝了。亏你还是好学生呢!”
“科学家都娶老婆生孩子,好学生又怎么不能交女朋友了?”林知夏叫道。
盛朗问:“那你知道钻被窝要做点什么吗?”
这问题再度触及了林知夏的知识盲区。
盛朗得意了。他终于发现了一个林知夏不知道,而他相当清楚的事。
“跟我来。”盛朗一招手,“今天哥哥我就带你去见识见识!”
林知夏拿不准要不要增长这个见识,可盛朗难得有机会卖弄,怎么会放弃?他把林知夏拽进了楼上的小旅馆里。
小旅馆的墙壁和门板根本不隔音,光用耳朵听,就知道屋子里那些人没在做正经事。
床艰难地咯吱摇晃,地板仿佛都在颤抖,男人像野兽一样喘息,女人们哀声哭叫……
“听着好像好惨的样子……”林知夏俊秀的小脸皱作一团。
“就得这样!”盛朗一副专业人士的口吻,“如果女人没声音,就说明男人不行。”
“你怎么知道的?”
“我爸以前经常说。”盛朗说,“我们家有些客人,我爸背地里会笑他们没用,看着牛高马大的,一会儿就完事了。我爸说,办这个事,时间越久,让女人叫得声音越大,才是真男人!”
林知夏听着门板后那女人歇斯底里的叫喊,毛骨悚然,就像在小影院里看恐怖片似的。
如果和女朋友钻被窝要被这种魔音入耳,他觉得打光棍也并不是什么不能接受的事了。
“来,这里!”盛朗指着门板上一个用来安装猫眼的洞,“从这里看。”
然而林知夏的廉耻之心显然比盛朗要多得多,况且他对这事本来也并不特别好奇。
“快呀!”盛朗催促,“还怪有趣的,那男人像抽了风似的,可好玩了!”
林知夏白净的脸上浮着红晕,站着不动。
“真不看?”盛朗热情得很,“看一眼吧。你不看会后悔的……”
然后他的耳朵就被一只枯瘦的手用力地揪住了。
“我看你才要后悔!”外婆阴恻恻地说。
杂货铺里,盛朗跪在地上,被外婆用鸡毛掸子劈头盖脸地抽了一顿。
这小子皮糙肉厚,其实也无所谓,不过还是作出一副深切忏悔地模样来。
至于林知夏,他乖巧地站在旁边,还装模作样地向外婆道歉:“阿婆,我也不对。我应该拦住小朗的。”
瞧瞧人家的孩子多懂事,自己的外孙怎么就是这么个混球?
外婆气得又补了盛朗十来下。
打完了,老人家开始认真思考这个问题的严重性。
孩子一天天长大,很快就能懂人事了。成天住在这样的环境里,耳濡目染的,绝对不是什么好事。
于是外婆第二天就找林安文商量,能否让盛朗在林家过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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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那儿环境实在不适合孩子长住。小朗和小夏既然玩得好,两人睡一块儿也没什么问题。他跟着小夏,还能看书做功课,总比在我那儿和那些野鸡胡混的好。再过一阵子,游泳队就要开始训练了,这孩子也不会打搅你们太久……”
林安文其实早就不大乐意儿子整天往南区跑了。盛朗这孩子本性不坏,能换个环境,有些改变,也是好事。
于是两个家长一拍即合。外婆硬塞给了林安文一点钱,盛朗当天就拎着个小包走进了林家的门。
林知夏翘着脚坐站在折叠沙发上,一副大当家接见新来拜山头的小弟的架势。
“我先把规矩说在前面。床就这么大,你睡里面,我睡外面。你半夜要撒尿,从床尾下去,不许吵醒我。你要是尿床上了……”
“我不尿床!”盛朗怒。
林知夏点了点头,又说:“我家晚上十点准时熄灯,早饭、午饭自己解决,晚饭我来做。你负责洗菜,拖地,洗碗,洗衣服……”
林安文在卧室里咳了两声。
“好吧,至少要负责洗碗和拖地。”林知夏稍微退让,“我做啥你就吃啥。在我家,不接受点菜。”
盛朗瓮声瓮气道:“我不吃芹菜,过敏。”
“娇气。”林知夏吐槽,但是记下了。
不过等熄灯后躺在床上,两个男孩又觉得好玩极了。
他们俩都没有过在朋友家借宿的经历,能和朋友躺在床上一直聊到睡觉,实在是又新奇又好玩。
月凉如水,电风扇的转动带着沙沙的噪音。
两个小孩也不怕热,挤挤挨挨地躺在一起,压低声音说话。
“你以前经常去看客人们办事吗?”林知夏问。
“我又不是变态。”盛朗说,“在那里住了那么多年,想不看到都难。我爸还有好多碟子,里面也全是那些东西,他喝了酒就在屋里放……”
少年枕着双手,一副阅尽千帆的口气,“其实那事就那样,我都看腻了。游泳队的教练教训师兄们,就说如果要做出好成绩,就不能和女朋友做那个事,都憋着,把力气都用在训练上。就和古时候那个什么武功一样。”
林知夏噗哧笑:“那个叫葵花宝典。而且人家得自宫,就是把小叽叽切掉。”
盛朗皱着脸,下意思把腿一夹:“那还是算了吧。我还得给老盛家传宗接代……”
话音戛然而止。
盛朗想起,其实他并不姓盛。只有他那个不知在何处的老妈才知道他到底应该姓什么,
林知夏也不知道说什么的好,便朝盛朗挨得更近了点,给予一点无言的安慰。
夜风穿堂而过,盛朗闻到了林知夏身上那一股清甜的奶香。
一个男孩子,身上怎么会带这么一股味道?这小子每天借着职务之便到底偷喝了多少奶呀?
可这股味道太好闻了。盛朗下意识地把脑袋凑了过去,在林知夏的颈窝边嗅着。
“干吗?”林知夏笑着推他,“你怎么跟狗一样?”
盛朗依旧用力抽着鼻子,“你怎么一身都是奶味?还真是个奶瓶。”
“哪里有什么奶味?”林知夏抬胳膊闻了闻,“你鼻子有问题……哎,你怎么还舔人?”
盛朗砸吧着舌头。
咸的。
这是盛朗的一个坏习惯,喜欢用嘴去探索感兴趣的东西。越有兴趣的,越是喜欢的,越爱用嘴去表示亲热。
自打认识了林知夏后,盛朗这个毛病一般只对着林知夏发作。
林知夏最初很烦他这样,觉得他真是条狗。
后来林知夏念了书,知道盛朗这是“口欲期固结”的后遗症,说明盛朗在小婴儿时期并没有得到过足够的爱和呵护。
打那后,盛朗再把脑袋凑过来,林知夏便不会把他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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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次日一早,孙明珠在一股浓郁的骨头汤浓香中醒来。
她一边刷牙,一边把垃圾拎出门,就见一个半人半狗的生物正蹲在对门的门口,掀着一口獠牙在啃着一块筒子骨。
白牙红肉,头甩来甩去的,一脸狰狞,喉咙里还发出呼噜噜的声音。
孙明珠定睛一看,这不是盛朗吗?
她吓得咕咚一声把牙膏泡沫吞下了喉咙,缩在门后只露出半只眼睛。
盛朗挑起一对碧绿的眼睛望过来,嘴里依旧咔嚓咔嚓地咀嚼着。
孙明珠看着他手里那根棒子骨,越发心惊胆战:“你你你……你怎么在小夏家?小夏人呢?”
盛朗嘴里有肉,还没来得及回答,孙明珠的思路已经一路狂奔,跑得他抓不到了。
“他知道你在他家吗?你……你难道把小夏怎么了?你你……你把他吃了?”
盛朗:“……”
他看了看手里的棒子骨,又看了看对面那丫头。要不是骨头上还有肉,盛朗很想把骨头丢去过砸孙明珠的脑袋。
“盛朗这几天暂时住我家。”林知夏把盛朗的脑袋拨开,以大活人的姿态走了出来。
孙明珠松了一口气,又觉得不对劲。
“他好端端的住你家干吗,又不是没有自己家?还是他又惹了事,被他外婆赶出来了?”
盛朗确实是惹事被外婆赶出来的,但是他惹的那个事,就实在不方便对孙明珠这样的女孩子说了。
林知夏只好哼哼:“他外婆觉得他跟着我能看点书。反正就一个多礼拜,然后他就要回游泳队了。”
“不是这个问题。”孙明珠抓耳挠腮,追着林知夏下楼,“你就不怕柴哥的人把你和盛朗划做一堆吗?万一他们抓不到盛朗,来寻你的麻烦怎么办?”
林知夏不屑地笑了笑,将垃圾远远地抛进了垃圾池里,砸起一团嗡嗡的苍蝇。
“我早就和他划做一堆了。”
打从把盛朗从那变态手中救出来后,他林知夏的名字就和盛朗牢牢地绑在一起了。
林知夏拿过孙明珠手里的垃圾,一并丢进垃圾池里,“别担心了。要寻麻烦就来吧。小爷我是没盛朗能打,但也不是好招惹的。”
孙明珠那天到得较晚,没亲眼见林知夏用弹弓如神的英姿,对他这门独门秘技感触不深。
单说外表,林知夏就是一副白细文弱、怎么看怎么不耐揍的模样。他要是落到柴哥的手里,那就不是折一两只胳膊腿就能出来的。
但是林知夏又是真的聪明。他搬来永安才一个月,就混得如鱼得水,几乎像个在本地长大的小孩。除了最初被盛朗砸了奶瓶外,他每天走街串巷的,还真没吃过什么亏。
孙明珠是打心底佩服林知夏的,觉得他不仅不是书呆子,还特会来事儿,什么都懂。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夸口能罩着对方的话,已经成了林知夏的小跟班。
“来我家吃骨头吧。”林知夏感激地朝孙明珠笑了笑,朝楼里走。
孙明珠转身,又吓了一跳。
盛朗不知什么时候跟了下来,蹲在楼梯口,像一头守着主人的狗。
林知夏拍了一下盛朗的肩,上楼去了。
孙明珠跟在林知夏身后。盛朗呼啦站起来,长臂一伸,把她给拦住了。
孙明珠快要吓死了。
盛朗用他刻意压低了的嗓音说:“小夏有我罩着。我不会让别人找他麻烦的。”
“哎?”孙明珠一头雾水,却本能觉得这话说得挺让人安心的。
“你少管我和小夏的事!”这句话就敌意十足了。
孙明珠瞪着盛朗那双翡翠似的绿眼睛,只觉得像两簇鬼火,生怕他的拳头下一刻就能落到自己眼前。
“小朗。”林知夏扶着栏杆,朝下面喊了一声,“别吓唬明珠。大家都是朋友。”
笼罩盛朗全身的气焰瞬间回落,那一股无形的压迫感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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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的耳朵抽了抽,不满地哼了一声,一溜烟蹿上了楼,跟在林知夏的屁股后面走了。
近距离接触了两天,孙明珠和王高才一致认为,比起人类,盛朗更像是林知夏捡回来的一条野狗。
脾气暴躁,动不动就冲人亮出獠牙,吼两嗓子。要不是林知夏拽得住,盛朗早扑上来把他们俩咬出七八个窟窿了。
也好在林知夏是个遛狗系绳子的好主人。
很神奇的,这个谁都不服、桀骜张狂的少年,却唯独很听林知夏的话。
每次盛朗脾气上来了,正准备咆哮的时候,林知夏只需要唤一声“小朗”,濒临爆发边缘的怒火总会回去。
“你别那么冲动行不行?”林知夏数落着盛朗,“人家就随口问一下你爸,又不是笑话你什么。你嚷得这么凶,不是更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了?”
然后又对王高才说:“你也长点心吧。别人哪儿疼你往哪儿戳,换谁都想揍你。”
孙明珠是女孩子,心思细腻,还好些。王高才傻不拉唧一半大小子,说话向来遮前不顾后的,最开始的时候可把盛朗惹得直磨牙。
后来林知夏请孙明珠和王高才吃了一顿冰淇淋,替盛朗道歉,又划下了一道警戒线。
“那家伙人不坏,就是自尊心特别强,只要不碰到他家那一团乱七八糟的事,他挺好相处的。”
为了证明,林知夏特别指挥着盛朗帮孙明珠的奶奶把家里坏了的灯泡全换了。
孙奶奶很是把盛朗夸奖了一番,还特意做了一大笼肉包子送过来。
盛朗活了十三年,斥骂听了满满一车斗,却还没怎么挨过夸奖。他红着耳朵,蹲在林家门口啃着香喷喷热乎乎的肉包子。
林知夏路过,顺手薅了薅盛朗的脑袋。盛朗的耳朵抽了抽。
在林知夏的约束下,盛朗有生之年第一次学习控制自己的情绪。
林知夏给盛朗念咒语似的下了很多约束,让这个少年学会许多为人处事的基本道理。没有什么科学的教条,全都是林家父子从坎坷的生活里学来的经验。
许多话,盛朗也从外婆或者老师口中听过,却是在两个耳朵之间穿隧道似的过去了。唯独林知夏的话,钻进了他的脑子里,在里面扎了根。
“我知道有些事你很计较。提这些事的人呢,有些是真缺心眼,比如王高才那傻鸟,有的是故意刺激你。其实你越有反应,刺激你的人就越快活,你一开头就让他们赢了。”
“那不就该揍回去吗?”盛朗粗声问。
“揍人不是只能用拳头呀。”林知夏耐着性子,心想我就当是在训练狗上厕所吧。
“那么麻烦。”盛朗一脸不屑。
“那是你没有尝过用脑子报复的爽。”林知夏说。
第12章
孩子们的友谊其实是很好建立的。
帮助这四个孩子建立牢固友谊的,是一台游戏机。
王高才的老爸从外地来看他,送了一台最新款的索尼游戏机。
游戏机前脚进门,后脚就被王高才他妈刘姐拎着从窗户上扔了出去。
“整天不写作业,就知道打游戏!你再嚷嚷我连着你一道扔出去!”
王高才不敢和太后理论。
他溜出家门,从楼下草丛里把游戏机扒拉出来,打算把它先寄放在孙明珠家里。
“要不打开试试,看有没有摔坏?”林知夏随口提议。
游戏机一打开,就好像开启了什么神秘的魔咒,四个小少年齐齐地在电视机前坐了下来,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屏幕。
林知夏还好些。他虽然喜欢玩,但是不沉迷。打工和写完功课之余会去玩两盘,不玩也不想得慌。
孙明珠则因为技术太烂,队友总被她拖累惨死,大伙儿都不乐意和她组队玩。
岁月知长夏 岁月知长夏_34
盛朗和王高才两个人,却是在游戏里找到了灵魂伴侣。
一个勇猛剽悍,一个敏捷机智,居然配合无间,灵活多变,是十分难得的好搭档。
打起游戏来,盛朗倒不像平日那么独,居然能听王高才的指挥突进或者后退。而王高才也不像生活里那么怂,不仅上蹿下跳大呼小叫,急了甚至能朝盛朗大骂。
骂完了,才觉得不对劲,出了一身冷汗。
“干吗?”盛朗用他冰凉的绿眼珠瞥了王高才一眼,“这局还没完呢,不玩了?”
“玩!玩!”王高才回过神,急忙抓住手柄,有种虎口脱险、劫后余生的虚脱。
林知夏和孙明珠在旁边看得面面相觑。
林知夏后来问盛朗为什么不发火。
盛朗说:“王高才打游戏有他的一手,他骂得对,我就服气。游戏里的规矩是不同的。谁玩得好谁就是老大。”
“你居然会认王高才做老大!”林知夏大笑,“哎呀,我要去告诉王高才……”
盛朗一个狼扑,从身后把林知夏压在沙发床上,用力捂住他的嘴。
“我说的是游戏里!游戏里!你敢去嚷嚷,我就……我就……”
是把林知夏打一顿呢,还是和他绝交呢,盛朗半天说不出来。
林知夏笑得快岔气,使劲挣扎。盛朗个头比他高大,他一时挣不脱,就干脆去挠盛朗的胳肢窝。
盛朗冷不防中招,气愤大叫:“你这是出阴招!太缺德了!”
说着,如法炮制回去,手专往林知夏皮肉嫩的地方去,狠狠地挠了一回。
林知夏还真是皮娇肉嫩,很不耐挠,稍微一被碰就浑身缩起来,哎哟直叫。
盛朗觉得好玩极了,上下齐手,就想看看林知夏哪里挠不得。
“不闹了!不和你闹了!”林知夏笑得喘不过气,像条虫似的拱来弹去的,居然没哪儿不敏感。
“就这样你还敢挑衅老子!”盛朗乘胜追击,又抓着林知夏的脚踝,去挠他的脚板心。
“卧槽!”林知夏大笑,一脚蹬在盛朗的脸上,差点把他鼻子给踹歪。
两个男孩扭成一团,从沙发床咚地跌到地板上,还把桌子撞得呲一声滑去一边。
“好啦。”林安文在卧室里敲了敲门,“这都几点了?楼下邻居要上来敲门了。赶紧洗了睡了吧。”
盛朗这才把林知夏从地板上拉了起来,两人都闹得一身热汗,满脸通红。
男孩子家也不讲究,一起脱光了钻进浴室里。
花洒里流出来的自来水经过一整日的暴晒,十分温暖,冲头浇到脚,冲走了泡沫和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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