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知长夏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靡宝
“还有一分钟!”小班花高声道。
就这时,林知夏动了。
他一改之前的慢吞吞,下笔果决,速度敏捷。端正的字体变成了连笔的草书,带起一片悦耳的书写声。
吴超然慌张失措之中,下意识往身后看。
“嘿!偷看什么呢?”盛朗又是一声爆喝。
吴超然哆嗦,盯着眼前的黑板,整张脸青红交加。
林知夏对周围的一切动静置若罔闻,书写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一行行流畅的公式出现在他的粉笔下。
吴超然也在拼命写着,混乱的公式和推到一半就卡壳的步骤拥挤地堆砌在黑板上最后一块地方。他反复地擦和写,几乎不的自己在写什么。
身后的教室对面,林知夏在黑板上写下最后一个数字,然后后退一步,朝小班花看去。
小班花如梦初醒,低头看表。
“还有六秒……五,四,三,二,一,结束!”
片刻的寂静,接着一片欢腾的呼声升起,海浪般涌向四方。
“林知夏赢了!好惊险呀!”
“五道题全对,真牛!”
“看得好爽!”
林知夏丢下粉笔,拍了拍手,朝同学们露出一个谦逊和蔼的笑。
吴超然孤零零地站在讲台上,一脸苍白,汗把他领口和腋窝都浸湿了一大片。他鼻头红了,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埋头朝教室外冲去。
一条长腿从旁边伸出来,踏在门框上,把吴超然拦了下来。
“盛朗!”林知夏的声音里含着警告。
盛朗这一次却没理。他盯着吴超然,冷声道:“还没完呢,走什么?你的那个护旗手的名额……”
“给林知夏好了,可以了吧?”恼羞交织下,吴超然真的哭了,“当我稀罕什么破旗手似的……”
盛朗这才回了腿。吴超然抹着泪跑走了。
林知夏走了过来,无奈地看着盛朗:“满意了不?”
盛朗不答,丢了一包旺旺仙贝在林知夏手里:“我训练要迟到了,先走了。明天见。”
说罢,领着他那一群小弟,浩浩荡荡而去。
第22章
吴超然和林知夏在同学们的见证下公平竞赛,输了护旗手的名额,这下连吴母也无话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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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师后来从小班花那里打听清楚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知道林知夏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名誉才和吴超然比赛的,更是感动。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林知夏小小年纪,人情世故一门,事情办得又漂亮,能不让老师们疼爱吗?
“吴超然那边,我和他的家长沟通好了。护旗手这个名额,现在是你的了。”王老师注视着林知夏的目光,比看自己的亲儿子都慈爱很多。
“别看护旗手不重要,好好做下去,等高年级的毕业了,你将来还能做升旗手。我看你的简历里,社会实践是挺多的,但是社团活动几乎没有。你将来要是参加大学的自主招生,这方面的资历还是多一点的好。”
王老师已经在脑海里把学校里的航模小组,计算机小组,国际象棋社等社团过了一边,打算让林知夏都去参加了。
“至于盛朗……”王老师有点迟疑,“他和你是同一个小区出来的吧?”
“是的。”林知夏点头,“他是我的好朋友。王老师,盛朗就是性子急躁,但是人不坏。我会看着他,不让他再违反校纪了的。”
王老师看得出林知夏有点紧张,显然很在乎这个朋友。
换成别的学生,王老师肯定要教训一番“近墨者黑”的话。但是林知夏这么早熟懂事,有什么道理他不懂的?
可是自己手下这么乖巧的学生,和对门打架斗殴的差生成天混一起,没哪个老师能放心的。
等林知夏走了,一班数学老师笑道:“我觉得不用替这个学生操太多的心。对不同的学生要用不同的教育方式。比如对林知夏,就得放手让他自己去走路。”
林知夏和吴超然比赛的时候,数学老师也端着饭盒在教室窗外围观了,把两个孩子的表现尽眼底。
“这孩子从头到尾都很稳,小小年纪就有几分大将风范。”数学老师赞道,“心理素质过硬很难得呀。再聪明,也得能发挥好才行。林知夏是个定得住的孩子,不用担心他长歪。”
盛朗就蹲在老师办公室斜对面的台阶上,用树枝拨拉着地上的蚂蚁玩。
一道阴影投下来,带着一股极淡的、几乎只有盛朗才能闻到的奶香。
盛朗抬起头,尾巴轻摇了一下:“怎么样?”
“就那样呗。”林知夏不以为然,“那个名额归我了。”
“我就知道!”盛朗丢开树枝跳起来,“那种小菜鸡,仗着自己有好爹妈,就在学校无法无天。不给他点教训,他还不知道我们永安人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你得了吧。”林知夏说,“要不是我兜住了,你现在已经被老朱拎走去墙角蹲马步了。”
“蹲马步就蹲马步。”盛朗耸肩,“不深蹲,无翘臀。”
林知夏噗哧:“什么鬼?”
“老孙每次让我们蹲跳的时候都这么念。”盛朗咧嘴笑,还撅起了屁股扭了扭,“看看,翘吧?”
林知夏的笑声已带了点变声期特有的沙哑,耳朵听了有点酥酥麻麻的,比先前的童音好听多了。
林知夏就此成为了护旗手,每天放学都会参加训练。
护旗班一共有六个人,三男三女,加上三名升旗手,全都是九中里才貌双全、名声赫赫的学生。
尤其是主升旗手,高三一班的班长,全校排名第一的男神。连姓氏都很男神,姓苏。
学校的荣誉墙上,这位苏师兄是榜上常客。不是年级冠军,就是竞赛获奖。
护旗班的训练其实怪无聊的,无非就是走正步,交接国旗等几个简单的动作,翻来覆去地练习。
好在初秋的暑气终于消散,干爽的空气盈满天地。傍晚训练的时候,凉风习习,甚至还带着早桂的淡香,并不怎么辛苦。
盛朗不训练的时候,就会帮林知夏打一份晚饭,然后蹲在操场边看他训练。
天凉后,学生们都换上了秋装。
九中的校服是蓝白二色的。白色长袖t恤,海军蓝的运动裤,尺寸永远比身材大两个号,怎么穿都没个形状。
可林知夏腰细腿长比例好,背脊又挺直,走正步的样子神奕奕,又轻盈灵巧,说不出地好看。
盛朗一边看林知夏走正步,一边扒饭,一会儿就把饭盒吃了个底朝天。
到了国庆前一天,学校要提前举办国庆升旗仪式。
盛朗昨晚看漫画书熬到后半夜,一早无打采地蹲在宿舍门口刷牙,直到一抹身影从他跟前晃过,让他猛地瞪大了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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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白的衬衫,黑色的西裤,皮带勒着细腰,合身的制服衬托着少年宽阔的肩和笔直修长的腿。
这几个月来,林知夏长高了半个头,身子越发抽条。儿童的稚气已逐渐被少年人的英气替代,俊秀的眉眼越来越清晰分明,整个人就像一株蓬勃生长的白杨树。
林知夏把帽子扣在头上,调整了一下。背着晨光的脸上,笑容又得意,又带着几分腼腆。
“怎么样?小爷帅吧?”
盛朗站起来,反复打量林知夏:“差点认不出来了!果真人要金装。”
“是‘人要衣装,佛要金装’。”林知夏笑着更正,“今天是我结束了实习后第一次正式出场。”
“哟!你林知夏也会紧张?也怕搞砸?”
“我才不会搞砸呢。护送一面旗子有多难?”
“也是。升旗仪式嘛,国旗才是主角。你们都是伺候国旗的人,别太把自己当回事了啊。”
“去你的吧。”林知夏笑骂,转身朝楼梯走。
“小夏。”盛朗唤住了他,抬了抬下巴,碧眸里满是温暖笑意,“待会儿好好走正步,哥在心里给你打call。”
第23章
从相识开始,盛朗就无意识地在心里记录着他和林知夏的特殊片段。
堵在门口找自己要奶瓶钱,在雨夜的路灯下将自己捡回家,第一次被自己吻时的懵懂和羞怯,坐着火车硬座北上念大学……
每一个片段,都是两人相处过程中的一个节点,如一枚枚宝珠,串成一条长而绚丽的回忆之链。
那一天,看到林知夏制服笔挺、英姿勃发地走上升旗台的一幕,盛朗突然真切地意识到,林知夏是个多么优秀的人,而自己和他有着多么遥远的差距。
林知夏年纪小,个子在旗手里不算高,可是容貌却十分醒目。
神情沉静,漆黑的双目中一片清冽,秋日落下来的晨光仿佛都凝聚在了他身上。
“你们小夏哥帅吧?”盛朗随口问身边的小弟。
“帅!帅得犯规了!”小弟们纷纷附和。
盛朗呢喃:“我要也能和他站一块儿就好了。”
一个口直心快的小弟说:“那可不好说,狼哥。你论脸是没问题,但是成绩不够。能站升旗台上的,都是学霸中的学霸……”
然后这小子就被同伙捂着嘴拖走了。
盛朗倒没怎么生气。
他成绩不好是事实。每门课能混及格就万事大吉,不想再在上面更多的功夫。
以前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不好。永安像盛朗这样能考及格,还能在运动赛里拿金奖的孩子,已经算“优秀”的那一挂了。别人都还羡慕盛朗他外婆有这么个能干的外孙呢。
可是这些成绩拿去和林知夏一比,就像塑料珠子捧到了珍珠跟前,完全不够看。
林知夏这个少年,像是落到暗沟里的一颗明珠。
沟里的石头原本好端端地躺着,被他的光一照,反而被衬得十分不堪起来。
九中的校长姓李,是个瘦的中年男人,深陷的眼窝,鹰钩鼻,头发染得漆黑,很有几分不想对年龄认输的架势。
李校长虽然面相很严厉,但是性子还算温和,就是职业病严重,特能念叨。
随便一点小事,他都能从天地玄黄,宇宙洪荒开始讲起,纵横上下五千年,一直讲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去。
李校长在台上碎碎念着,底下的学生都一脸放空状,宛如在修仙打坐。
林知夏的目光扫过下面一张张空虚木然的脸,最后定在一张神奕奕的面孔上。
那个少年有着鹤立鸡群的身材,俊美夺目的面孔,和一双碧绿明亮的眼睛。
盛朗太好辨认了,他不闹脾气的时候,一双眼睛就像秋日的湖水,那抹温柔的颜色能映照进人的心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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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道目光越过黑压压的人□□汇。
林知夏知道自己正处于全校瞩目的位置,应该维持严肃正经的形象,却还是忍不住朝台下那个少年微微一笑。
一股只有他们两人才懂的情绪,顺着交融的目光来回荡漾。
那一瞬,盛朗的回忆之链上,多了一枚光芒闪烁的珠子。
国庆假里,盛朗和林知夏回到了永安社区。
时间才过了一个月,永安还是老样子。
盘根错节的小道,鸽子笼般堆叠的旧房子,发臭的水沟,野蛮生长的杂草,南区招摇艳俗的红灯招牌。
小店的高音喇叭整日滚动播放着叫卖声,主妇们随手把脏水泼在街上,孩子和野狗们到处乱窜,神色异样的人在角落里出没……
不论外面的世界怎么变,永安依旧保留着它独有的生活方式,像一个永远不肯妥协的固执老人。
这里同干净宽敞的新城区有着天壤之别,可两个少年还是有一种回家的亲切和愉快。
他们身上有一种气息,和这片陈旧古老的社区相容在一起。他们甚至能从这片土地上汲取到一种能量,帮助他们应对外面世界的风风雨雨。
孙明珠和王高才也放假了,四个小伙伴重新聚首。
少年人的一天要当成年人的三五天计算,几个孩子虽然平时周末也能见,可依旧有一种一别经年的感觉。
盛朗和王高才犹如战友重逢,见面后很有默契地一点头,随即扑到游戏机前,开始砍怪。
孙明珠则着抓着林知夏嗷嗷叫:“你和盛朗可真能呀。开学才一个月,你们就把自己操成本市的名人了。”
“说什么呢?”林知夏一头雾水。
“别谦虚了。”孙明珠说,“偷拍你们俩的照片就挂在‘男神墙’上,点赞都好几千了!”
“什么男神墙?”林知夏更糊涂了。
“就是一个qq号‘男神墙’,专门挂本市中学的男神,女生们都加了。不知道谁偷拍了你和盛朗,投稿过去,就被挂出来了。我们学校的女生都羡慕死九中的女生了。”孙明珠说到这里又开始抓头发,“哎呀我们永安中学果真是野鸡学校,别说男神,连个脸上没痤疮的都找不到……”
盛朗在砍怪之中抽空和林知夏交换了一个茫然的眼神。
林知夏的小破手机装的还是2g的卡,盛朗则压根儿连手机都没有,他外婆不肯给他买。这两个孩子平日不上网,都不知道自己已经名扬网络了。
孙明珠掏出她的新手机,点进空间里,把偷拍的照片给林知夏看。
盛朗也暂停了游戏,把脑袋凑了过来。
小小的屏幕,小小的照片,暖色的夕阳让整张照片呈现一种电影般的质感。
匆忙偷拍的照片,定焦不大准,还被手遮挡了一部分,可恰到好处的模糊反而成了最好的滤镜。
照片拍得很早,他们还穿着夏天的校服。白色短袖t恤,海军蓝的裤子,清爽利落。
林知夏站在运动场的升旗台边。盛朗像一头大狗似的蹲在台阶上,刚好和他齐平。
两人都在笑,林知夏正伸手揉着盛朗的脑袋,而盛朗则温顺地低着头。
镜头没捕捉到盛朗的绿眸,但是林知夏清俊白皙的侧脸宛如笼罩着一层薄薄的珠光。
盛朗和林知夏盯着照片,都一时没出声。
“拍得好吧?”孙明珠得意,好像照片是出自她的手似的,“你们九中真是遍地是人才,连偷拍帅哥的手艺都比别的学校牛。来来,我们合影一张。我要拿回班上秀给我同学看……”
盛朗地溜走了,林知夏动作慢,被孙明珠抓着摁了一张自拍。
“真好。”孙明珠看着照片,掩饰不住羡慕,“九中真好,肯定比我们学校好多了。”
孙明珠和王高才都是根据学区就读,念永安中学。
这学校和永安社区,不论是校舍还是人员结构都同名同款,升学率也是市里倒数的。
要是没认识盛朗和林知夏,孙明珠或许也意识不到永安中学有多么差。可凡事有了对比后,差距就鲜明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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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来岁的少年,正是向往着光鲜酷炫世界的年纪。
这个世界对孙明珠来说本来遥不可及,却冷不防被林知夏他们带到了她的面前,刺激着她的神经。
孙明珠心里酸酸涩涩,五味杂陈。
又替好友高兴,又为自己认识小名人而得意,同时又为自己比不过人家而难过。
林知夏敏锐地看出孙明珠的情绪有些低落,体贴地问:“你在学校里还好吗?”
“就那样。”孙明珠无打采,“有时候感觉跟还在永安里一样,乱哄哄的。我算明白我妈说的话。她说我不好好念书,将来会后悔的。我现在就有点后悔……”
“后悔就努力呗。回头考个好高中,就不后悔了。”林知夏笑,“上补习班,请家教。你爸妈也不缺这个钱。”
孙明珠的妈妈是保姆,因为做饭手艺好,挺抢手的。而她爸是个电工,手里还带着徒弟。夫妇俩一个月入加起来不算少,不懂为什么不肯投入在女儿的教育上。
“别提了。”孙明珠低声苦笑,忽然长大了几岁的样子,“我爸妈都闹得快过不下去了,哪里顾得上我?”
林知夏讪讪。
有关孙明珠父母感情不合的事,其实林知夏在在按摩店里就听刘姐和客人们说了一耳朵。
好像是孙明珠她爸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孙明珠她妈不服气,就是不离婚,干脆在外打工不回家,一拖就是好几年。
夫妻两人斗气,谁都顾不上女儿。孙明珠好好一个聪明的小姑娘,丢在奶奶家不闻不问,书也念得歪东倒西的。
“我爸那个女儿,给他生了个儿子。”孙明珠语气麻木,却依旧有一股不甘的恨意流露出来,“我爸这下非要离婚,和我妈又大闹了一场。闹了半天,原来我妈也早就和她一个东家搞在一起了,还被那人的老婆打过……”
林知夏看着孙明珠的目光充满了同情。
“你父母是你父母,你是你。”他轻声说。
孙明珠声音越来越低:“你知道他们为什么这么多年都离不掉吗?除了要恶心对方,还因为他们都不想要我……”
林知夏把手放在了孙明珠的肩上。
孙明珠身子一扭,扑到林知夏的肩头,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盛朗转头,皱眉盯着抱在一起的两人,尤其是孙明珠搂着林知夏细腰的两条胳膊。他很不爽,但是看孙明珠哭得那么惨,又不大好说什么。
王高才把游戏暂停了,在盛朗耳边低声说了一句。
盛朗的眉头略微舒展了点,同情地撇了撇嘴。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就进入高中咯。
第24章
秋日的傍晚,夕阳的色泽依旧浓烈,那分炽烈的热度却已褪去。
风中弥漫着一股浓郁而冷冽的桂花香。
四个孩子坐在江边的楼顶,被秋风吹得打喷嚏,手里的冰棍也换成了烤串和热奶茶。
油脂、孜然和辣椒面的浓香,同香兑出来的奶香,是多少人青春的回忆之一。
“我真傻,真的。”孙明珠红着眼眶望着江对岸的高楼,絮絮叨叨,“我只以为我爸妈是闹离婚顾不上我,就没想过他们俩压根儿就不想要我。我可日他先人的,既然这样,那当初干吗生我?”
“你爸妈的先人……也是你的先人。”王高才小声提醒,随即挨了孙明珠一记白眼。
林知夏的安慰也很有他的个人风格:“你还有奶奶,还有我们关心你。再说你正好可以敲你爸妈一笔。有了钱,什么事都好办了。你爸有了小儿子,以后再找他要钱就不容易了,所以你这次得狮子大开口……”
再说下去,林知夏恨不能现场拟定一个详细的敲诈勒索计划书出来。
连盛朗都开了口,就一句:“我爸还要把我卖给变态玩呢。”
“……”孙明珠额角挂汗,“好吧,你赢了。”
这都能比烂呀?大伙儿好一阵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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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朗又补充了道:“他们不要你,你也不要他们好了。都这么大了,离了父母就不能活了?混出个人样,让他们后悔去呗。”
这个小团体里,眼下只有盛朗和孙明珠的情形最相似。
不靠谱的父母,卑微的出身,平庸的成绩,和老人家相依为命。孙明珠还不像盛朗有体育加分。
所以盛朗的话比林知夏的还能引起孙明珠的共鸣,更能激发她骨子里永安人的血性。
孙明珠一张原本圆嘟嘟的脸,在这一两个月里已瘦了一圈,脱离了儿童的稚气,有了几分青春少女的清秀模样。
“说的是!”孙明珠把一甩头,又恢复了她永安北区小一姐的气势。
“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蠢女人能给他生出个什么好儿子来。越不稀罕老娘,老娘越要混得好,瞎掉他们一双眼珠子。我就不信我爸找的那个野鸡能给他生出什么好儿子来!”
说完,把王高才手中一串还没吃的烤肠抢了过来,大口啃了起来。
一边吃,一边抹眼泪。
林知夏和王高才一左一右地挨着孙明珠,无声地安慰着她。
这天晚上,盛朗被他外婆饱饱地塞了一顿红烧排骨后,又拎着行李跑到林知夏家和他挤一张沙发床。
这个年纪的孩子,春笋似的,淋点雨都能蹿高一大截。
才过去两个月,沙发床就比过去挤了不少。他们稍微翻个身,手脚就能碰到。
“你过去点。我要滚下床了。”
“我都贴墙上了,你才过去点!”
林家适合这个季节的薄被只有一床,两个少年只得裹在一张被子里,你踢我一脚,我拱你一下,闹得沙发床咯吱响个不停。
闹出一声细汗,两人才停了下来。
秋月的清光如薄薄的泉水流泻在地板上,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桂花香。
盛朗忽然轻声说:“小夏,你能给我补课吗?”
林知夏扭头看他:“你入睡还真快,这就开始讲梦话了?”
“是认真的。”盛朗侧着身,枕着胳膊,绿眸在夜色里颜色很重,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泉眼。
“孙明珠其实成绩比我好,因为没体育加分,就只能读永安中学。我觉得我运气这么好,如果自己还不珍惜,有点太糟蹋了。”
林知夏也转了过去,和盛朗面对面躺着。
“开窍了呀,狼哥。”林知夏嘻嘻笑,眉眼弯弯,“都说近朱者赤,你给我熏陶了这么久,结果还是被孙明珠染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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