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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精选1000篇

时间:2023-05-25  来源:  作者:佚名
房子依旧是小而阴暗的,但日子却过得更加温暖亲切。幸福是看得见的呀,从一杯水,从一句话,从一个眼神。男人和女人生活的很开心,他们依旧过着寻常日子,但,谁说寻常不也是一种幸福呢!
一个女人的爱情观
忽然发现自己的爱情观很土气,忍不住笑了起来。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是满心满意要跟他一起“过日子”,天地鸿蒙荒凉,我们不能妄想把自己扩充为六合八方的空间,只希望彼此的火烬把属于两人的一世时间填满。
客居岁月,暮色里归来,看见有人当街亲热,竟也视若无睹,但每看到一对人手牵手提着一把青菜一条鱼从菜场走出来,一颗心就忍不住恻恻地痛了起来,一蔬一饭里的天长地久原是如此味永难言啊!相拥的那一对也许今晚就分手,但一鼎一镬里却有其朝朝暮暮的恩情啊!
爱一个人原来就只是在冰箱里为他留一只苹果,并且等他归来。
爱一个人就是在寒冷的夜里不断在他杯子里斟上刚沸的热水。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两人一起收尽桌上的残肴,并且听他在水槽里刷碗的音乐——事后再偷偷地把他不曾洗干净的地方重洗一遍。
爱一个人就有权利霸道地说:“不要穿那件衣服,难看死了。穿这件,这是我新给你买的。”
爱一个人就是一本正经地催他去工作,却又忍不住躲在他身后想捣几次小小的蛋。
爱一个人就是在拨通电话时忽然不知道要说什么,才知道原来只是想听听那熟悉的声音,原来真正想拨通的,只是自己心底的一根弦。
爱一个人就是把他的信藏在皮包里,一日拿出来看几回、哭几回、痴想几回。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迟归时想上一千种坏可能,在想象中经历万般劫难,发誓等他回来要好好罚他,一旦见面却又什么都忘了。
爱一个人就是在众人暗骂:“讨厌!谁在咳嗽!”你却急道:“唉,唉,他这人就是记性坏啊,我该买一瓶川贝批杷膏放在他的背包里的!”
爱一个人就是上一刻钟想把美丽的恋情像冬季的松鼠秘藏坚果一般,将之一一放在最隐秘最安妥的树洞里,下一刻钟却又想告诉全世界这骄傲自豪的消息。
爱一个人就是在他的头衔、地位、学历、经历、善行、劣迹之外,看出真正的他不过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所以疼了他。
也因此,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听他儿时的故事,喜欢听他有几次大难不死,听他如何淘气惹厌,怎样善于玩弹珠或打“水漂漂”,爱一个人就是忍不住替他记住了许多往事。
爱一个人就不免希望自已更美丽,希望自己被记得,希望自己的容颜体貌在极盛时于对方如霞光过目,永不相忘,即使在繁花谢树的冬残,也有一个人沉如历史典册的瞳仁可以见证你的华采。
爱一个人总会不厌其烦地问些或回答些傻问题,例如:“如果我老了,你还爱我吗?”“爱。”“我的牙都掉光了呢?”“我吻你的牙床!”
爱一个人便忍不住迷上那首白发吟:
亲爱的,我年已渐老
白发如霜银光耀
唯你永是我爱人
永远美丽又温柔……
爱一个人常是一串奇怪的矛盾,你会依他如父,却又怜他如子;尊他如兄,又复宠他如弟;想师从于他,跟他学,却又想教导他把他俘虏成自己的徒弟;亲他如友,又复气他如仇;希望成为他的女皇,他唯一的女主人,却又甘心做他的小丫鬟小女奴。
爱一个人会使人变得俗气,你不断地想:晚餐该吃牛舌好呢,还是猪舌?蔬菜该买大白菜,还是小白菜?房子该买在三张犁呢,还是六张犁?而终于在这份世俗里,你了解了众生,你参与了自古以来匹夫匹妇的微不足道的喜悦与悲辛,然后你发觉这世上有超乎雅俗之上的情境,正如日光超越调色盘上的一样。
爱一个人就是喜欢和他拥有现在,却又追忆着和他在一起的过去。喜欢听他说,那一年他怎样偷偷喜欢你,远远地凝望着你。爱一个人便是小别时带走他的吻痕,如同一幅画,带着鉴赏者的朱印。
爱一个人就是横下心来,把自己小小的赌本跟他合起来,向生命的大轮盘去下一番赌注。
爱一个人就是让那人的名字在临终之际成为你双唇间最后的音乐。
爱一个人,就不免生出共同的、霸占的欲望。想认识他的朋友,想了解他的事业,想知道他的梦。希望共有一张餐桌,愿意同用一双筷子,喜欢轮饮一杯茶,合穿一件衣,并且同衾共枕,奔赴一个命运,共寝一个墓穴。
前两天,整理房间时,理出一只提袋,上面赫然写着“孕妇服装中心”,我愕然许久,既然这房子只我一人住,这只手提袋当然是我的了,可是,我何曾跑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于是不甘心地坐下来想,想了许久,终于想出来了。我那天曾去买一件斗篷式的土褐色短褛,便是用这只绿袋子提回来的,我是的确闯到孕妇店去买衣服了。细想起来那家店的模样儿似乎都穿着孕妇装,我好像正是被那种美丽沉甸的繁殖喜悦所吸引而走进去的。这样说来,原来我买的那件宽松适意的斗篷式短褛竟真是给孕妇设计的。
这里面有什么心理分析吗?是不是我一直追忆着怀孕时强烈的酸苦和欣喜而情不自禁地又去买了一件那样的衣服呢?想多年前冬夜独起,灯下乳儿的寒冷和温暖便一下涌回心头,小儿吮乳的时候,你多么希望自己的生命就此为他竭泽啊!
对我而言,爱一个人,就不免想跟他生一窝孩子。
当然,这世上也有人无法生育,那么,就让共同作育的学生,共同经营的事业,共同爱过的子侄晚辈,共同谱成的生活之歌,共同写完的生命之书来作他们的孩子。
也许还有更多更多可以说的,正如此刻,爱情对我的意义是终夜守在一盏灯旁,听轰声退潮再复涨潮,看淡紫的天光愈来愈明亮,凝视两人共同凝视过的长窗外的水波,在矛盾的凄凉和欢喜里,在知足感恩和渴切不足里细细体会一条河的韵律,并且写一篇叫《爱情观》的文章。
(文张晓风)
飞鸟和游鱼的爱情
第一世
在恐龙灭绝之后不久,她爱着他,但是他不知道。
她把最甜美的果子喂到他嘴里的时候,他不知道;她把最精美的兽骨项链挂在他脖子上的时候,他还是不知道;他穿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皮衣服,戴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兽骨项链,身边还跟着这个族里最漂亮的女人,但是他还是不知道这是因为她爱他。
在那个时候,和外族的战争是不可避免的。胜利者得到奴隶和生存的权利,失败者注定要失去一切。在无数次氏族战争中的一次,他们战败了。有的人失去了自由, 有的人失去了生命。通常失去生命的是男人,失去自由的是女人。被俘虏的男人等着被杀,女人则被异族男人领回他的洞穴。她知道这样一来,他们就更不可能在一 起了。她和他都将成为异族的奴隶,奴隶是没有自由的。
她没想到他可能被杀。当她看着他在异族人的刀下倒下去的时候,她哭了。
她曾经为他哭过无数次,只有这一次是当着他的面,直到那一刻,他才明白原来一切都是非比寻常,他才知道她爱他。他在心里说,我欠你一滴泪。异族的首领发现有个女俘虏在他们处死异族人的时候死了,据说是因为心碎了。
第二世
他是一只飞鸟,她是一条游鱼。他们相爱,但无法见面。
他去找神飞鸟总是最靠近神的动物。神对他说:你们的姻缘是三生三世的,这是第二世,既然这辈子没有指望了,那就等下辈子吧。
鸟是没有眼泪的,但是他的心在哭。
神轻轻吧了口气:我看见你的心在流泪,我可以用法力让你能够流泪,但是你要记住,只有一滴。我告诉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吧,据以前的神说,只要大海干枯了,水里的游鱼就会变成飞鸟......
他马上走了。看着他的离去,神自言自语:哎,我又说谎了。
在此后的日日夜夜,他抑制着自己思念的眼泪,并且叫着:“不哭,不哭!”不停地衔着石头投到海里。在心里,他无数次地看见海枯了,她变成了鸟,然后他对她流下那一滴珍贵的眼泪,对她说:“我爱你!”但这一切都只在心里出现过。
有人说他是布谷鸟,提醒大家及时播种;有人说他是精卫鸟,为了复仇才要填平大海但他们都错了,他们不知道这是三生三世的爱情。
直到有一天,他要倒下了,虽然他不相信海是填不干的,但是他确实筋疲力尽了,他感觉自己要哭了,他拼命地抑制自己,他声嘶力竭:“不哭!不哭!”他挣扎着 最后一次飞向大海就算死,也要死在海里,死在她身边。他渐渐地沉向了海底,在生命最后一刻,他看见了她的身影,她也看见了他。





美文精选1000篇 第46节
但是他们看不见彼此的眼泪,因为她们都在水里。
第三世
其实,当她还是鱼的时候,她就发誓要变成飞鸟,这样就可以和他在一起。于是第三世的时候,她就变成了一只飞鸟。他呢?却变成了一只小飞虫。这次是她去找神 的,神对她说:这是你们最后一世的姻缘,是最后的机会了,过了这一世,你们彼此将相忘于江湖。神又一次看见鸟在心里流泪,于是对她说,在他的第三世,你会 遇到危难,到时候他会穿着金甲圣衣于水火之中,还你一滴泪。
风,把她的神说的话传到了他的耳朵里。他笑了,他知道他终于可以在这第三世见到她了,这样,那些话,那滴泪都可以送给她了。
这一世,他们互相寻找,向左,向右,不断地选择。不止一次,他们在同一条路上飞过,但是时间不同;不止一次,他们在即将相遇的时候,却选择了相反的方向,就此错过。天空实在太广阔了。
冬天的某一天,风告诉他,她正朝着他飞来,叫他在这儿等着。
他欣喜若狂,生怕错过她,依偎在一棵松树上四处张望,他发现有时候阳光竟是那样的灿烂。这两世,他是第一次有时间注意到这件事情。
太阳注意到另一件事:他快死了!因为没有任何一只飞虫能度过冬天。他等不到她了。
他开始感到自己快要死了,他恨,他恨飞虫的寿命太短暂;他恨前世的飞鸟不会游泳;他恨自己这么晚才明白她爱他。他快要死了,但是他不能死,因为这是他们姻缘的最后一世了。
那么金甲圣衣呢?那么那一滴泪呢?难道神又说谎了?
她正在飞过来,但是他的生命急速在流逝,看到这一切,他依偎的那棵松树哭了,松树的眼泪是一滴松脂,这滴泪正好把他包围起来,紧紧地,使他的生命不再流逝,他因此保住了最后一点生命力。但同时也失去了行动的自由。
这是最后一世了,谁也不忍眼看着他们再次错过。她飞来了,他喊,但是他喊不出来,松脂已经凝固。她看见了一个金黄的东西,是那样的耀眼,但是她错过了,因为在她心里,多么耀眼的东西也没有他重要。
最后一世,他们就这样错过了。
在她筋疲力尽倒下的时候,太阳哭了,因此天阴了;风哭了,因此下雨了。
后 来
时光不顾一切向前飞奔,轮回照样进行,千年轮回,使松脂变成了琥珀,而他,还靠着最后那一点点生命力活在他的第三世,守望着那段未完成的姻缘。
无数次轮回后,她又变成了女人,但她早已忘记了那段三生三世的姻缘,她有了一个心爱的人,他们幸福地在一起。有一天,他的男朋友看见了这只琥珀,买下来做成了项链送给她,她把他挂在脖子上。
这是第一次,他们如此亲近地呆在一起,但是他已经不能说话,她早已忘记,看着她和男朋友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他有时候很嫉妒,有时候很开心,但更多的是悔恨如果自己早一点明白的话,他和她早就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他无数次地哭泣,但他已无泪。
有一天,她的公司失火了,她在顶楼,她拼命地逃啊,但火势很大,脚下一片火海。火神咆哮着:我还要吞噬一条生命!她听不到,因为她已经不是远古的生物了。他听到了,他还活在他的第三世。
这一刻,他蓦然想起千年前神的话语:“在你的第三世,她会遇到危难,到时你会穿着金甲圣衣救她于火海之中,然后还她一滴泪。”原来如此!火神吞噬了最后一条生命那条用琥珀做成的项链,也就是活在第三世的他,火神在她的背后止步。
她奔出火海,扑到男朋友的怀里,哭了。人们都说她能从火海里逃生真是奇迹。她的男朋友抱着她哭了,大声说:我爱你!
她周围的人很清楚地听到了,但是没有人听到火海里那只千年小虫的临终话语,那也是一句“我爱你”!
不要刻意去感动爱情
曾经在网上看到过这样的一个故事:讲一个体形与外貌均不甚美丽的女孩悄悄地爱上了一个大帅哥。可帅哥其实是早已有心上人的。帅哥要婉绝她又不想令这天真的女孩心灵受到伤害。于是帅哥随口开玩笑地讲:“你是一个很有特点的女孩子,可是如果你能塑造出一个全新的自己,我想,我可能会爱上你。”当时,正在热播着一出韩剧,剧中的女主角正是通过整容,俘获了自己的白马王子。这灰小鸭式的女孩也把帅哥的话当真了,她的生活的重心转移到了瘦身与整容上。并且执着的程度有些近乎于变态的程度。不幸的是,这女孩在一次整容手术的过程中并发了全身的感染。女孩已经接近了貌美如花的鲜艳了,可严重的感染却也使她的生命走到了尽头。弥留之际的女孩想最后见帅哥一面。可这时帅哥正在进行着自己生命中最辉煌的一页,以一种盛大的婚礼迎娶着自己的新娘。他当然不可能在这样的时候脱身到医院去看一个与自己不甚紧要的女孩。女孩的遗憾在于,她是为悦已者容,为悦已者死的,可那个自己执迷不悟的男子却不能来最后看一眼自己的凄美了。
这样一个小故事,曾经把许多涉世未深的小女孩感动得一塌糊涂,大家都愿意为女人的痴情流了一掬的热泪。可是,在这风轻云动的夜里我真的无法感动,我只是为一种女子的盲目的热情而感到悲哀。怎么讲呢,这世界为甚么就一定要鼓励了女人为了一时的感动而轻薄了自己的一生呢?
都说是今生今世两个人的相爱需要经过了九世的生命轮回。因此,生活中有许多人为了爱而痴狂,有人坚持每天送女孩一束玫瑰花,也有女孩今生默默地注视着一个人。爱情的力量真的很邪乎,可是为什么我们生活的现世每天都会有许多的爱情悲剧发生呢?
我觉得,一生只爱一个男人那当然是一种唯美的事情。可是,它发生的前提一定要是两颗心灵的深深的吮吸,是金风玉露的千载重逢,是一种幽冥中灵魂碰撞时发出的璀璨的火花。如果是单方面的爱恋,单恋着的女子真的不值得为了对方而刻意的去改变自已。
不要把男人的同情错误地理解成为了爱情。如果一个男人认为你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你怎么样去取悦他也是于事无济的。或者,在一种偶然的情境下,少数的男子会为女孩的真诚所打动,他们错将怜悯误认为爱情。可是,男人的一生都是在成长的,当他的心灵长大时,他对感情的希望也在膨大。那样的时候,一种怜悯式的爱情就很难羁绊住长大的男孩了。男人的变心很多时候也是基于此的。
流行歌曲中说:一朵花儿开,一朵花儿谢。爱情若花。旧爱萎顿了,新爱的花若夏的芙蓉鲜艳欲滴。懂得放手,懂得在生的路上悲喜交加地往前走,有爱则喜,无爱则随缘。人生的幸福才可能永远掌握在我们女人自己的手中。
推荐人评语: 爱一个人,并不要需要得到他.只是希望他能够幸福!如果勉强,强留也只可能是悲剧!
还是想你,有你的记忆
昨天的昨天
我已掉进你的圈套
逃不出你的手掌
不是坚强的我太懦弱
也不是懦弱的我缺少坚强
只是我的坚强变成了逞强
因为我已对你不能自已
只是我的懦弱找不到勇气
因为我已对你没撤
不知道你是不是因为我的哭泣才会开心
看我伤心难过,你都不在乎吗
今天的今天
因为你冰冷的面孔凝聚出我无穷的力量
我逃了,我离开了
逃出你控制的领域
我的情绪不再被你的喜怒哀乐所左右
我可以在我的天空自由飞翔
可我不开心,我会想你
想到头痛了,心痛了
独自缅怀着我的爱
独自伤心,独自哭泣
遗忘的城市里
我挖掘着深藏的回忆
慢慢地、慢慢地
我在缅怀中忘了现在的我
还是想你我以为我可以,我可以不理会你的存在.可是我…… 不知道为什么,我还是会想你.
我以为我给自己一个绝对的理由恨你,恨到骨髓 可是没有 只有我对你的爱一直都没变过.. 我走不出来 我没有任何可以防备的武器,没有任何可以利用的思绪.只是在你的记忆里,我沉迷.我知道我已走不出来!
听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另一半,可以有着翅膀的另一半,想到哪里都可以.可是我找不到他,我不知道你是不是. 你总喜欢说我笨,其实你比我更笨,因为你没有发现我对你的好. 我走不出来了,我怎么办?我真的走不出了!!
喜欢写很多很多关于你的东西,可是我的脑袋总是一片空白! 想忘记,可是谁能告诉我.我要怎么做?以为自己可以,以为自己能行,可是一切都是逞强. 你要我等待,可是等待一旦变成了任务,变成了徒劳,那就失去了意义.你知道吗? 想忘记,却忘不了. 我想忘记的.你告诉我,我该怎了 其实爱上一个人,就要让她他快乐,让她他幸福,使那份感情更诚挚.如果我们都做不到,那我们最好还是放手吧!所以有时候,我们面对那老朽的”爱情”,也要聪敏的学会放弃;只是因为,我们的放弃也是一种美丽。可是,要怎么才能做到呢?
感悟蚂蚁的爱情故事
两只热恋中的小蚂蚁,一只住在小岛的南端,一只住在小岛的北部,他们每次的约会,都要穿过湍急的溪流,巍然的山头。他在芭蕉叶上惊心动魄的漂流过,她在龙卷风里花容失色的挣扎过,只为一场温暖的相见,吃再多的苦,都在彼此以触须拥抱的刹那兑现成无边的幸福。他说,我的肩膀是你一辈子的岸。她说,朱颜退去春衫尽,心还会在此地为你守候。
他们属于两个世代仇视的蚂蚁部落,能偷偷相约,却无法长相厮守。可是,爱是苦难打磨的一颗珍珠。他果然不再对其他蚂蚁的眉眼动心,她也果然把思念一个人做成每日的功课。但该发生的还会发生,一场预料中的海啸让所有的蚂蚁开始从绝望到疯狂,他们都在告别,因为谁也无法把家搬到海洋外的陆地除非做一只会飞的蚂蚁。但蚂蚁怎么会长出蝴蝶的羽翼呢?他们也伤心的拥抱在一起,不为灾难,只为爱情才刚启程,沿路的风景才次第开启,像两个抬眼看到烟花的孩子,刚一微笑,花火就阑珊。
面对死亡,谁都心有不干,他们疯狂的约会、流泪、拥抱,原本一个月的来回,在它们飞速爬行的决心里渐次缩短。有一天,她发现自己会走了;有一天,他发现自己能奔跑了……他们带着奇迹的秘密继续为爱而爬行,他们谁都没有说破那个希冀,为爱的约会渐渐成为一场场希望的演习。那一天,洪水滔天,所有的蚂蚁都在挣扎,只有他们手拉手飞奔……直到他们发现,巨浪渐渐离他们越来越远,云彩离他们越来越近……
等洪水退去,他们又回到了生存的土地,他们激动而幸福的拥抱在一起,都说是为劫后余生的爱情。谁都以为,他们该快乐的把童话写到尾声吧。但当日子开始山清水秀的铺展开来的时候,当他们简简单单能拥抱的时候,却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爱情已像打开的香水瓶,他开始抱怨她整天粘在身边,自己飞到哪儿就跟踪到哪儿,而且啰啰嗦嗦的像蚂蚁婆婆,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蚂蚁,妩媚的、温柔的、安静的,为什么我当初选择了她呢?她也时常会想,世界上有那么多的蚂蚁、英俊的、勇敢的、能干的,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么坏脾气的一只呢?连说话的热情都没有,要命的是他们最后都会优越的总结,我可是一只不寻常的会飞的蚂蚁啊。于是他们开始互相嫌弃,互相看不起,可是,他们偏偏都忘记了他们,是怎样才长出了飞翔的翅膀……
生活就是这样:有时,爱情能穿越宏大的沧桑,抵达幸福,却穿越不了宁静的琐细。
被遗忘的野百合
17岁的雨季多,他去一个边远的省份上高中,是因为那里的高考分数线比上海低得多,作为高考大移民中的一员,他待在那里的时间不过一年而已。
边远的小城是荒凉而寂寞的,甚至让他感受到了与世隔绝,和偌大的上海相比,这里的一切显得那样土气,甚至连人们说话的口音也那么难听,可他却不知道,他清秀的外表和好听的普通话从他来的那一刻起就一直吸引了一个女孩。
那是一个当地的女孩,脸色黑里透着红,健康而又美丽,有着害涩的笑容,见到他,总是低下头,飞快地躲开他的眼神。他心中得意着,因为知道她对他的喜欢。
因为学习比她好,况且将来要回上海上学,他的目标就是交大,所以,他怎么会把这样一个平常的女孩子放在眼里。
忽然一天,他的书桌上有淡淡的香气散出来,他打开书桌,看到书里夹了一朵花。他不知道那叫什么花,白色的,淡淡的清香,传瞬,他就明白是谁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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